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3-03-19

第一篇: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响应分级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参加人数、涉及欠薪金额、影响大小、危害程度及我区实际情况等,现将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分为特大、重大、一般三级响应。

Ⅰ级(特大):现场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包括本数)或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包括本数),到市、区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50人以上,但行为激烈,影响巨大;或涉及到全区性共同发生的事件;或有非法罢工、游行以及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须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

Ⅱ级(重大):20人以上(包括本数)50人以下,到市、区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20人,但行为激烈、影响较大;或牵涉到多家单位共同发生的事件;或有申请罢工、游行行为;或有可能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等行为。

Ⅲ级(一般):5人以上(包括本数)20人以下,到市、区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其他在本区发生的,经研判不会引发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二、区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先期处置。遇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首个接待单位要认真摸清当事人情况,听取当事人反映,稳定当事人情绪,根据初步了解的情况,研判事件的性质和级别,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通知的内容为:发生的地点、涉案单位名称、发生时间、涉及人数、诉求内容等。

(二)分级响应。1、发生Ⅰ级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要及时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并逐级上报至区委、区政府,并通知有关单位。对发生此类级别的突发事件,由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带队,会同事发地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带队人员,15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有关单位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2、发生Ⅱ级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要及时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并通知有关单位。对发生此类级别的突发事件,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带队,会同事发地乡镇(街道)工作人员,2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有关单位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

3、发生Ⅲ级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的,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络员要及时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并通知各有关单位。对发生此类级别的突发事件,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指派人员,会同事发地乡镇(街道)工作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有关单位在45分钟内到达现场。

(三)应急处置。在处置事件时,一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坚持依法、合规、公正与灵活相结合的原则,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引发事件的主要原因,采取果断处理措施,将损失和社会影响减到最低限度;坚持教育和疏导相结合,避免矛盾激化、事态恶化,在合法、公正的前提下积极协调,缓和矛盾,化解纠纷。具体可参照运用以下处置措施:

1、常规性现场处置措施。现场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做好以下工作:(1)坚持就地安置、引导。劳动者未离开场所的,要引导至相对封闭的场所如会议室、休息室等。事发地附近有相对封闭场所的,可暂时借用。同时要求推选代表配合调查,防止劳动者聚集在处置现场过久,心态失衡或者意见不统一导致事态扩大、恶化。

(2)耐心说服教育。稳定双方特别是劳动者的情绪,努力创造条件解决劳动者临时的住宿、吃饭、保暖、防暑等问题,重点照顾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员。

(3)及时与劳资双方谈话,查明事件起因、涉及人员、事态发展程度等有关情况。一方参与人较多的,应适时视情要求推选代表参加谈话。

(4)在查清事件起因和性质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提出解决方案,征求劳资双方意见,必要时可召集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方案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督促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及时平息事态,化解纠纷。

2、特殊情况处置措施。(1)用人单位负责人逃匿、员工工资尚未发放的,应当做好对固定资产、生产资料等财产的先行登记,并组织人员做好监督保卫工作,防止财产流失,并尽快协调公安机关查找逃匿的用人单位负责人下落。

(2)用人单位负责人下落不明且事态比较严重,符合动用欠薪应急周转资金条件的,可以依规定申请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

(3)对现场群众的一般过激行动,由现场处置人员及时制止和说服;对堵塞交通、占据重要目标等行为,应及时请公安、综治等部门进行处理;对准备到各级政府机构所在地聚集、静坐、上访、请愿的,应做好劝导、疏散工作,并及时报告。

(4)对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出现的社会闲杂人员,利用事件危及公共安全、煽动闹事、抢夺或者损坏财物、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伤害他人身体等违法犯罪行为,应请公安部门依法迅速处理。

(四)保障行动。为保证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机关应全程做好现场秩序维持工作,住建、市场监管等其他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五)应急结束。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处理完毕,应立即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报告协调小组。Ⅰ级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在事发后4小时内以书面报送处理情况或结果给协调小组办公室;Ⅱ级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在事后8小时内以书面报送处理情况或结果给协调小组办公室;Ⅲ级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在事后12小时内以书面报送处理情况或结果给协调小组办公室。

书面处理结果报告内容:案情概况(发生的地点、单位名称、发生时间、涉及人数、主要诉求等)、发生的原因、处置措施、处置结果及后续跟进工作等。

协调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汇编事件专报,按规定做好向本局、各有关单位、区级政府及XX市支队的通报、续报工作。

(六)后期处置。1、做好事后处置工作。现场无法直接处置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2日内受理,并在调查清楚事实的基础上,一般应在受理案件的10日内作出处理。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应从快从严处置,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

2、发挥、利用新闻舆论的作用。要积极、正确地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不回避、不隐瞒,要及时、主动、客观、适当地通报相关情况,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正面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但对于涉及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应评估后期的舆情发展,严格按照媒体曝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事态扩大或恶化。

三、区突发群体性欠薪事件应急相关单位及职责

一、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是防范和化解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企业劳动保障用工的日常巡查,准确掌握企业工资支付的真实信息和可能导致欠薪行为发生的其他信息,在申报企业各类项目立项和政策扶持资金时严格把关,积极处置辖区内欠薪突发事件,并按照预警等级要求及时上报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信息。同时,建立基层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各乡镇(街道)要设立不少于50万元的欠薪应急周转资金。

二、区信访局(12345区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发挥信访渠道畅通的优势,及时受理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企业违反人力社保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移交人力社保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处理。遇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重大案件时,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协助人力社保部门依法处置。

三、区人力社保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受理和查处违反人力社保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案件,重点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牵头召开防欠薪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联席会议,积极做好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和联合执法检查的组织牵头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开展工作,深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夯实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送防欠薪预警和应急处置相关情况,同时抄报区委维稳办。

四、区公安局:负责提供企业负责人涉嫌赌博且数额较大、频繁出境、涉嫌经济犯罪等信息。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讨薪)、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负责与人力社保部门共同依法查处企业恶意欠薪等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协助提供欠薪逃匿、恶意欠薪(讨薪)等企业相关人员的信息。

五、区经信局:负责对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状况进行监控,发现因企业经营困难、资金短缺等原因造成工资支付不正常时,应及时通报人力社保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企业欠薪预警。

六、区委政法委:对因企业欠薪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协调有关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化解矛盾,平息事态,维护稳定。

七、区人民法院:负责提供民商诉讼案件相关信息。建立绿色通道,凡涉及企业因经营不良或恶意拖欠、欠薪逃匿的,应根据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或《区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及财产保全申请,及时作出裁定,并采取有效措施保全财产,切实保证职工工资报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涉及企业破产的,在资产清算时,应予以优先考虑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

八、区农办、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负责掌控各自主管产业的工资支付情况,负责提供企业新项目立项和政策扶持等方面的信息,并在立项和扶持审批时,积极配合区人力社保局对欠薪预警企业进行处置。

九、人民银行区支行:负责提供企业欠息、贷款逾期等信息。

十、区住建局:负责提供全区在建工程基本信息,负责建筑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督促签订劳动合同,监控工资发放情况。大力实施施工现场实名制和劳务费单独列账管理。严格督促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和工资支付管理等劳动用工“三本”台账,落实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工资专管员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劳动用工管理责任人岗位制度“三项制度”。逐步探索建立将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中的工资款(劳务费)等单独列入帐户管理、单独拨付的相关制度,防止出现拖欠工程款与拖欠工资情况不清而造成的监督困难问题。大力推广由用工企业将劳务费中的农民工工资直接打入农民工工资账户并由银行按时代发工资的办法,防止因层层拨付产生欠薪问题。同时,区住建房管部门还要负责及时提供企业房产异常变动等信息。对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严重欠薪建筑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并依法限制这类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的市场活动。

十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人力社保部门抄告或本部门掌握的情况,提供涉嫌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或抽逃注册资本及列入预警等级企业的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信息。负责无照经营户的查处。做好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根据相关部门抄告,对严重欠薪违法企业在工商年检时予以一定限制。在人力社保部门办理拖欠工资案件时,协助提供有关企业新设立、变更、注册信息。在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争议案件)查处期间,暂缓注销、吊销和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二、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有关乡镇(街道)在土地开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积极配合有关乡镇(街道)和人力社保部门处理由于土地开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施工过程中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发性事件。

十三、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水电局:负责提供全区在建交通、水利工程信息,负责交通和水利建设领域施工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督促签订劳动合同,监控工资发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乡镇(街道)和人力社保部门处理由于交通和水利等施工过程中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发性事件。

十四、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负责提供企业欠税、骗税、欠费等信息。同时,在核拨、审批相关政策扶持资金时,积极配合区人力社保局对欠薪预警企业进行处置。

十五、区总工会:与人力社保部门共同指导各类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使得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做好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职工维权热线,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加强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监督,帮助企业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企业临时性资金短缺造成部分拖欠工资的,要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做好企业与职工的协调工作,处理好维权的长远与当前的关系,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第二篇:板桥镇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积极稳妥地处置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辖区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堵塞交通要道、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三、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参与人数、社会影响程度,分为一般性、较大、重大突发事件三个等级标准。

一般性突发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上访的行为。 较大突发事件: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上访的行为。 重大突发事件:50人以上集体上访的行为,或人数虽不到50人,但行为激烈、影响巨大,有冲击办公场所或有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

四、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顺利处置农民工欠薪突发事件,成立绩溪镇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信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委、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总工会、县铁路办、县蓄能办、县供电公司、县维稳办、县政府应急办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工作,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等。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权限,并将处置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组; 县维稳办: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的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县应急办: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欠薪群体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有关工作; 信访局:负责接待、协调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导致的信访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迅速交办,积极协调跟踪督办,防止发生赴市、省、进京集体上访;

人社局: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快速处置。同时,要开辟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要迅速核实及时立案,快速审理;

住建、交通、水务、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铁路办、蓄能办及供电部门:负责处理本行业管辖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公安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查处恶意拖欠工资以及欠薪逃匿、恶意讨薪等违法行为。对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组织、串联、煽动集体上访、聚众堵路、冲击党政机关、扰乱社会正常铁序的,查明事实,依法追究;

法院:负责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审快结农民工工资案件;

财政局:负责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并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 司法局:负责为被拖欠或者被克扣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卫计委:负责组织医护人员对事件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伤害情况进行保障;

总工会:负责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宣传教育,协助推动建立治理企业欠薪工作机制,指导农民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了解欠薪企业情况,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五、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要求

规范农民工欠薪案件应急处置程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及时就地解决农民工合理诉求机制。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突发事件,县人社局分析研判后,依照部门职责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同时,将事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影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与结果、公众及媒体反映等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发生越级讨薪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一)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快速、准确、速报”的原则,务必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案情概况(单位、人数、时间、地点、原因等)、影响程度和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及对处置的建议意见等。各有关责任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反应迅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

(二)启动预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对案情做出分析判断,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由领导小组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紧急情况下,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行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面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三)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30分钟内,应根据案情迅速通知各责任(包保)单位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按各自职责做好协助处理工作,通过耐心细致地解释、疏导,稳定农民工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发生较大、重大突发事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接待处置;对现场人员众多的,要求当事人派出代表反映情况,同时劝导其他人员有序地疏散,严禁干扰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人员,及时通报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严厉打击;对拖欠事实不清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必要时,可启动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按规定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及时平息事态。

(四)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处理后,应督促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抓紧落实事件处理中商定的承诺,做好善后工作,并将处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反弹;依法对涉及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严肃查处;事件处理后7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县清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报告。

六、预警预报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疏导化解”的原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为突发事件处理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做到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把存在问题严重和投诉较多的用人单位,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重点监控。要经常排查摸底,收集信息,掌握动态,提前介入,积极做好防范工作。一旦发现欠薪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按规定及时上报。

(一)预警预报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的监督检查,重点监控农民工工资发放,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督促整改。

(二)不定期督查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不定期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用工单位提前实行重点监控。

(三) 重点督查监控制度。建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督办制度,对发现的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确定专人负责实行跟踪督查和监控,做到责任落实,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

七、其他事项

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各有关职能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对清欠工作不重视,不负责,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欠薪纠纷升级,社会影响恶劣的;

(二)对劳动者反映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三)对突发事件苗头发现不及时,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辖各类企业和主管的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加强监管、检查,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处理预案,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欠薪突发突发处置预案

XXXXX公司

欠薪突发突发处置预案

工程名称:xxxxxxx

为及时有效防范欠薪突发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事件的迅速控制和稳妥处理,切实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区域内因项目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集体上访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其它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提高对项目部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效率,成立解决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x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xxxxx 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指挥公司项目部无故拖欠克扣职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三、 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30分钟内上报。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影响程度等。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发展趋势预测。

3、与突发事件有关的人事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其它已掌握的情况。

启动预案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领导组要在30分钟内对案情做出分析判断,由领导小组副组长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预案启动3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各小组成员投入应急处置程序。各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副组长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重大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和社会影响以及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迅速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阻挠应急处置领导工作小组人员办公的,严肃查处;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的人员,依法处理。

四、注意事宜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稳定群众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要通过耐心细致地解释、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工作单位和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明显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项目部,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查处,责令改正。应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司法程序解决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对发生暴力或借机寻衅滋事的人员,及时通报公安部门依法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4、对经查实项目部确无能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紧急情况下经批准可先行启动工资保证金,用于垫付经确认的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保证农民工基本生活。

5、对不能当场处理解决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应以最短时间尽快完成调查核实拖欠工资的事实及数额,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责令用人项目部限期支付。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中农民工申请仲裁的事件,要当天申诉,当天受理,在短时间内审结。

五、其他事项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查处结束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反弹,并依法对责任用人项目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坚决给予处罚。要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xxxxx公司

第四篇:无欠薪项目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劳务人员工资问题,建立无欠薪项目部,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众集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一)适用范围

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

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二)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

三、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1)、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项目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公司各部门直管项目人员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应急处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举报投诉处理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5)、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安全部门、施工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等应同时到现场组成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项目负责人:负责召集各劳务工区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民工工资。

施工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欠薪及数额,责令欠薪工区立即处理。 安全部门、质检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公司欠薪应急事件的配合处理。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有重大事件发生的趋势或事件发生后,每个工区负责人应立即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应急领导小组,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2、事件的简要经过,所涉人员及资金数量;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应急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报告人和时间。

(二)领导小组接到相关工区关于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调配相关分队人员,及时到达事件现场,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评估事态程度和事件等级。

(三)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领导小组及时调配应急人员、资金、制定应急方案,并通知事件工区相关负责人立即赶往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恶化。

(五)各成员按照领导小组制定的应急方案,分工协作处理应急事件。

(六)领导小组视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必要时,请求外援,通知公安、交通部门,开展维护事件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等工作,并及时上报。

(七)应急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预案。

五、应急储备资金安排

1、项目部工程款支付应储备一定数额的应急资金。

2、财务从专项资金中安排一部分应急备用金。

3、项目预缴的农民工保证金。

六、后期处置

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地的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劳务工区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

七、其他事项

(1)、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各级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2)、各级领导小组在事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政治影响评估等。

(3)、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解决欠薪问题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

(4)、各级领导小组应根据需要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和职责,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项目部应建立欠薪应急保障资金,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第五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书及应急预案

新疆巴州xxxxxxxxxxx煤矿

关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指导书

及应急预案

二〇一八年度

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1 第一章

总 则 .......................................................................... 2 第二章

分类和内容 .................................................................. 2 第三章

预案编制 ...................................................................... 6 第四章

审批、备案和公布 ...................................................... 7 第五章

应急演练 ...................................................................... 9 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 10 第七章

培训和宣传教育 ........................................................ 11 第八章

组织保障 .................................................................... 11 第九章

附 则 ........................................................................ 12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 13 第一章

制定依据 .................................................................... 13 第二章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 14 第三章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程序 ............................................ 14 第四章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要求 ..................................... 15 第五章

则 .................................................................... 16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 18 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 19

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13〕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0月25日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 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 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

2 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 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

3 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4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 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 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5 第十二条 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

6 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 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七条 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 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

7 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 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地方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

8 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

9 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 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

10 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 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二十九条 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三十条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

11 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2

巴州xxxxxxxxx煤矿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制定依据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了保护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企业在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给企业和企业从业人员所造成的损失,掌握突发事件的主动权,保证矿区有一个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工作生活环境,在处理和急救过程中,做到有序有效,最大限度地降低重大安全生产事给企业和社会所造成的损失、影响,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化解职工群众中的不稳定情绪和矛盾,特制定xxxxxxxxx煤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条:本矿应遵照国家、自治区政府、州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文件、指令精神编制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条:制定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矿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和指导。

13 第二章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第四条:巴州xxxxxxx煤矿必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技术生产管理部门、安全部门、行政卫生部门和矿山治安巡逻队、救护队必须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

第五条: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基本技能,定期进行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第六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档案,其中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名单、救援救护基本技能学习培训活动记录、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目录、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记录等。

第三章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程序

第七条:巴州xxxxxxx煤矿保证24小时由管理人员值班。值班室明示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通讯联系的人员和电话等。

14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报告要求: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拖延不报,造成事故或事件进一步扩大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突发事件现场报告程序:突发事件现场第一发现人员(或巡逻队)→矿井调度值班室→兼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人员→矿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第十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报告程序:矿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县、市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程序:突发事件→保护突发事件现场→控制突发事态发展→组织突发事件抢救→疏导人员→调查了解突发事件情况及伤亡人员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协助上级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四章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要求

第十二条:巴州xxxxxxxx煤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根据本矿井生产经营项目进行检查、评估、监控和危险预测,确定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编制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三条:巴州xxxxxxxxxx煤矿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应

15 根据项目工程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场所的特点进行检查、评估、监控和危险预测,确定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规定如下内容:

(一)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人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按照“有职必有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使每件事件都有人负责,同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使每种事件应急救援较为迅速准确。

(二)生产作业场所和员工宿舍区救援车辆行走和人员疏散路线。现场应用相应的安全色标明显标示,并在日常工作中保证路线畅通。

(三)受伤人员抢救方案。组织现场急救方案,并根据可能发生伤情,确定2-3个最快捷的医院(诊所),明确相应的路线。

(四)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转移场所,以及转移途中的安全保证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汇报县煤管局、第一时间汇报市煤炭工业局,三小时之内上报省煤炭工业局信息调度中心。

第五章 附 则

16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所属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企业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煤矿生产经营企业凡未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而发生事故的,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有关规定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17

新疆巴州xxx煤矿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组

长:

长:

xxx 电话:xxxxx

二、副组长:

安全矿长:

xxx 电话:总工程师:

xxx 电话:生产矿长:

xxx 电话:

机电矿长:

xxx 电话:

三、成 员:

xxx、电话:xxx

xxx、电话: xxx xxx、电话:xxx

xxx、电话:xxx

xxx、电话:xxx

xxx、电话:xxx

xxx、电话:xxx

xxx、电话:xxx xxx、电话:xxx xxx、电话:xxx xxx、电话:xxx xxx、电话:xxx

18

xxxxx

xxxxx xxxxx

xxxxx

新疆巴州xxx煤矿 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1、处突维稳工作重点要做到三个方面:

一是处突反恐高度敏感性,敌对势力恶意炒作,误导舆论阐述攻击行动的正义性和合法性。

二是暴力犯罪分子穷途末路,常常会孤注一掷,负隅顽抗,对政策攻心、心理瓦解等政治工作是一个挑战。

三是处突反恐虽然不具有很大的杀伤性和毁灭性,但同样面临血与火、生与死、苦与乐的严峻考验。

2、处突反恐对象要以公开透明的舆论宣传,揭穿敌对势力的颠倒黑白以正视听;以有理有据的法律宣示,回击敌对势力的恶意诽谤,张扬行动的正义性、合法性;以强大的政策攻势,瓦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3、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心理疏导,作为反恐处突的主体;帮助广大职工搞好自身的精神和心理防护,激发高昂的斗争精神,从而有力地打击处突反恐的对象。

4、处突维稳要求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突出时效性。恐怖活动和突发性事件在何时何地发生,以何种方式出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19

5、处突事件时间紧,各项工作必须快速反应,立即跟进,简化程序,特事特办,传达部署快,思想发动快,组织指挥快,解决问题快,信息反馈快,跟踪问效快,总结经验快。“快”字要贯穿于处突事件工作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快就是质量,就是力度。

6、处突维稳任务的复杂性,要求必须重视政治性较大规模的突发事件和恐怖活动的发生;具有经济的政治的历史的社会的复杂背景,往往是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交织,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并存,国内因素与国外因素混杂。

7、处突反恐是时机的选择、手段的采用,还是力量的配置、行动的协调;都要从政治上考虑。

8、反恐处突无小事,稍有疏忽和不慎,都会使小问题酿成大问题,使一般问题变为政治问题,使局部性问题演化为全局性问题。

9、一定要时刻绷紧这根弦,遇事多想要求,谋事多想后果,办事多想影响。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关于处突反恐维稳的决策指示,学习上级的命令要求,学习有关法规,吃透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使广大职工不断强化政策意识、号令意识、法规意识,把反恐处突的每一个行动和每项工作牢牢锁定在社会稳定和上级意图的实现上,从而确保维稳效果的最大化。

20

10、处突维稳的多样性,要求必须具有指向性。制止较大规模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有处置一般性犯罪事件的;也有打击恐怖分子破坏活动的,又有处置社会群体性事件的;既有短期的,又有持续较长时间的。

11、就是在不同阶段也不尽相同。这种多样性和差异性,决定了对职工需要解决的认识问题、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千差万别。

12、在民族地区特别需要加强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教育;处置由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特别需要进行两类不同性质矛盾方面的教育。

13、只有以教育内容的多样性应对教育需求的多样性,以工作重点的差异性应对工作对象的差异性,才能有的放矢,取得实际效果。

14、处突维稳的多变性,要求的随机性。突发事件和恐怖活动具有很大的不可预知性,处突、反恐、维稳往往频繁变化。

15、处突维稳要求各项工作要有前瞻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规模、样式、地域和可能遇到的难点以及职工可能出现的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研究制定现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16、力求做到一个目标多种情况设想,一种情况多种实施方案,一项方案多种操作办法。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

21 机制。及时解决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不间断地运转。

17、舆论宣传的运作机制。利用各种媒体资源,随时把事件真相在“第一时间”向社会进行权威发布,抢占舆论宣传“制高点”。

18、结合我矿的具体实际情况,建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组 员:xxx、xxx、xxxx 巡逻监控组长:xxx 巡逻小组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

19、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信息反馈、启动应急预案工作,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控制、心理疏导、强化意识、伤员救治以及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20、根据突发事件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安全防范装备情况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等,认真制定有针对复杂环境下的安全防卫措施。

21、认真做好反恐防暴知识宣传工作

22

一、常见的恐怖暴力袭击手段

(一)常规手段:

1.袭击:

①爆炸;

②枪击;

2.劫持;

3.纵火破坏。

(二)非常规手段:

1.核辐射恐怖袭击 ;

2.生化恐怖袭击;

3.网络恐怖袭击 。

二、如何识别恐怖嫌犯

1.神情恐慌、言行异常者;

2.着装、携带物品与其身份、季节不符者;

3.冒称熟人、假献殷勤者;

4.在检查中,催促检查或态度蛮横、不愿接受检查者;

5.频繁进出大型活动场所;

6.反复在警戒区附近出现;

7.疑似公安部门通报的嫌疑人员。

三、遇到恐怖爆炸怎么办

(一)遇爆炸威胁,坚持5字诀

1.信,“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2.快,快撤离;

3.细,细致观察可疑人、事、物;

23 4.报,迅速报警;

5.记,用照相机等将“现场”记录下来。

(二)爆炸事件发生在室内场所的应对措施

1.镇静,尽快撤离,避免进入实验室等有易燃易爆品的危险地点;

2.不盲目跟从人群逃离;

3.寻找有利地形地物隐蔽;

4.实施自救和互救;

5.不要因顾及贵重物品而浪费逃生时间;

6.迅速报警;

7.按照指挥及时撤离现场,如果现实条件不允许,原地卧倒,等待救援;

8.协助警方调查。

(三)爆炸事件发生在室外或开放式场所的应对措施

1.迅速有序远离爆炸现场;

2.按照疏散指示和标志撤离到安全区域;

3.不要因顾及贵重物品而浪费逃生时间;

4.实施自救和救助他人;

5.拨打报警电话,客观详细地描述事件发生、发展经过;

6.协助警方调查。

(四)在体育馆、图书馆等大型建筑发生爆炸的应对措施

1.迅速有序远离爆炸现场,避免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24 2.撤离时要注意观察场馆内的安全疏散指示和标志(平时养成良好习惯,进入陌生场所,注意观察疏散通道、疏散标志、疏散方向等);

3.场所内人员应按照疏散指示和标志从疏散口撤离到场馆外;

4.体育场馆内部体育官员、工作人员以及运动员,应根据沿途的疏散指示和标志通过内部通道疏散;

5.不要因贪恋财物浪费逃生时间;

6.实施必要的自救和救助他人;

7.拨打报警电话xxxx,客观详细地描述事件发生、发展经过;

8.注意观察现场可疑人、可疑物,协助警方调查。

(五)在商场与集贸市场发生爆炸的应对措施

1.保持镇静,迅速选择最近安全出口有序撤离现场;

2.注意避开临时搭建的货架,避免因坍塌可能造成新的伤害;

3.注意避开脚下物品,—旦摔倒应设法让身体靠近墙根或其他支撑物;

4.实施自救和救助他人;

5.不要因顾及贵重物品而浪费宝贵的逃生时间;

6.迅速报警,客观详细地向警方描述事件发生、发展的经过;

25 7.注意观察现场可疑人、可疑物,协助警方调查。

四、遇到纵火恐怖袭击怎么办

1.熟悉环境,暗记出口。在陌生的环境里,如入住酒店、商场购物、进入娱乐场所时,为自身安全,要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需要时能尽快逃离现场;

2.扑灭小火,惠及他人。如果发现火势并不大,尚未对人造成很大威胁时,可用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奋力将小火控制,扑灭;不要惊慌失措地乱叫乱窜,置小火于不顾而酿成大灾;

3.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面对浓烟和烈火,要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

4.不入险地,不贪财物。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把时间浪费在穿衣或寻找、搬离贵重物品上。已逃离险境的人员,切莫重返险地;

5.简易防护,捂鼻匍匐。可用毛巾、口罩捂鼻,匍匐撤离。烟雾较轻飘于上部,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烟气吸入、滤去毒气的最佳方法。穿过烟火封锁区时,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和身体裹好,再冲出去。

6.遇到纵火恐怖袭击时做到“七不要”,最大限度降低危害程度不要惊慌失措;不要盲目呼喊;不要贪恋财物;不

26 要乱开门窗;不要乘坐电梯;不要随意奔跑;不要轻易跳楼。

五、高层建筑物中遇到纵火恐怖袭击怎么办,开门前先触摸门锁,若门锁温度很高,应关闭房内所有门窗,用毛巾、被子等堵塞门缝,并泼水降温。同时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向外报警;

不要轻易乘电梯。电梯往往因断电而造成“卡壳”,电梯门直通大楼各层,火场上烟气涌人电梯并极易形成“烟囱效应”,在电梯里随时会被浓烟毒气熏呛而窒息;

不可乱钻、乱躲。高层建筑火灾中千万不可钻到床底下、衣橱内躲避火焰或烟雾,这些都是最危险的地方,又不易被发觉,难以获得及时营救;如房间充满烟雾,必须时,可打开门窗,排放烟雾后,应立即重 新关闭好,防止长时间开窗致使外面大量浓烟涌入室内,能见度降低,高温和毒气充斥,无法藏身;

利用建筑内部设施,利用普通楼梯、观景楼梯进行逃生;利用阳台、通廊、安全绳等进行逃生;将房间内的床单或窗帘等物品连接起来进行逃生;应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在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动鲜艳衣物,或外抛轻型晃眼的东西;在晚上,可以用手电筒不停地在窗口闪动或者敲击东西,及时发出有效的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的注意。

根据火场广播逃生:当某一楼层或某—部位火势已经蔓

27 延时,不可盲目行动,要注意听火场消防人员广播和救援疏导信号,选择合适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六、遇到枪击时如何选择掩蔽物

1、 掩蔽物最好处于自己与恐怖分子之间;

2、 选择密度质地不易被穿透的掩蔽物。如墙体、立柱、大树干,汽车前部发动机及轮胎等;但木门、玻璃门、垃圾桶、灌木丛、花篮、柜台、场馆内座椅、汽车门和尾部等不能够挡住子弹,虽不能作为掩蔽体,但能够提供隐蔽作用,使恐怖分子在第一时间不能够发现你,为下一步逃生提供了时间;

3、 选择能够挡住自己身体的掩蔽物。有些物体质地密度大,但体积过小,不足以完全挡住自己身体,就起不到掩蔽目的。如路灯杆、小树干、消防栓等。

4、 选择形状易于隐藏身体,如立柱;不规则物体容易产生跳弹,掩蔽其后容易被跳弹伤及,如假山、观赏石等。

七、在公交车上遇到枪击怎么办

1. 快速掩蔽。在公交车上遇到枪击时,迅速低头隐蔽于前排座椅后或蹲下、趴下,不要站立;

2. 及时报警。拨打110报警:几路车?哪一站?受到哪个方向的枪击,来自车外还是来自车内?是否有人受伤等;

3. 择机下车。在情况不明时,不要下车;确定枪击方

28 向后,下车沿着枪击相反方向,利用车体做掩护快速撤离;

4. 自救互救。到达安全区后,及时检查是否受伤,发现受伤,及时实施自救互救;

5. 事后协助。积极向警方提供现场信息,协助警方控制局面。

八、紧急撤离危险现场应注意什么?

1.保持镇静,判明所处位置,及时撤离。 2.善选通道,不要使用电梯;

3.迅速撤离,不要贪恋财物,重返危险境地; 4.防护自身,注意避险;如用物品遮掩身体易受害部分和不靠近窗户玻璃,不要逆着人流前进,以避免被推倒在地;

5.紧抓固物,巧避藏知,溜边前行。拥挤时,如有可能,要抓住牢靠的东西如楼梯,暂时躲避,待人群过去后迅速离开现场。

九、发现可疑行李、包裹等物品,如何处理

1.现场人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 2.要疏散现场人员;

3.要用防爆毯、防爆桶等遮盖或盛装;

4.待专业人员赶到后,在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下,由排爆专业人员处置。

十、被劫持为人质怎么办

1、一旦你不幸被劫持为人质,那么首先不要惊惶,尤

29 其是妇女们,不要乱喊乱叫,歇斯底里的乱蹦乱跳。不然恐怖分子一旦觉得你这样可能给他带来麻烦,很可能会用一粒“花生米”来让你保持安静。

2、要尽量的向劫持者表示你的顺从,不要呼喊,不要有大的动作,尤其是不要主动试图和劫持者有身体上的接触,如果你要有什么动作,一定要首先征得劫持者的同意,并且让他知道这样的动作不会对他造成任何的伤害。

总之,你一定要想办法稳定劫持者的情绪,特别是那些身上有爆炸物 的劫持者。

3、如果劫持者情绪相对的稳定,那么你可以尝试和他交谈,如果你的谈话技巧足够高,不排除让他放下武装的可能。但是这样的尝试有一定的危险性,特别是针对怀有政治目的的恐怖分子根本无效。

4、如果劫持者情绪相对稳定,你可以小心的尽量想办法使劫持者背对窗户和门,这样可以让劫持者在警方破窗而入的时候反应迟缓。

5、如果劫持者是抱住你的,而劫持者身上又无爆炸装置。那么你应当小心的观察窗户外面有无高楼、山坡、车辆、树丛等,如果有,那么你应当尽量的减少身体的晃动,如果有可能,应当让劫持者处于窗户附近。这样做的目的是给外面可能存在的警方狙击手提供好的射击机会。

总之,一旦成为了人质,首先要保持镇静,不要激怒劫

30 持者,并且寻找机会逃脱或者给警方创造好的营救机会。

22、加强矿区的安全保卫和安全防护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装备;加强巡防力度,认真做好防范、防护工作。

23、经常和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络;联络电话:xxxx(xxx)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督导下认真做好防范工作。

24、加强矿山治安巡逻队建设,认真做到群策群力联防、互防。加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车辆、人员进出矿山严格执行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大门上锁制度。

25、夜间值守巡逻人员要按照规定按时到岗,不得空岗;不得随意找人顶岗,要加大夜间巡逻密度。发现险情立即上报信息至调度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做到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26、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到“偏、远、散”地域十必备。

根据矿区生活区所处的位置:

可以确定的逃生路线一共有三条线路如下图所示可供选择:图中的粗线条即为应急逃生线路。

31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趣味运动会策划书免费下一篇:浅析大学生的国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