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政策范文

2024-04-13

土地政策范文第1篇

一、 背景情况

XX村位于XXXX北部,幅员面积XX平方公里,距离XX城区XX公里,距离XX政府XX公里,属于边远浅丘地带行政村,总耕地面积XX亩,其中旱地XX亩,水田XX亩,人均耕地面积XX亩。现有XX公里通村水泥路XX条,碎石路社道总长XX公里。XX村下辖XX个村民小组,共有农户XX户XX人,现有劳动力XX人,外出务工XX人。全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XX户XX人。

二、 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力。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抓好党建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XX村高度重视发挥好党支部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五个一批”、“六个精准”,选好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强化党员带头引领,解决好党组织活动阵地、待遇、经费保障等问题,2017年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三会一课”、党员先锋日、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XX余次,真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固本培元,厚植群众基础力。群众富不富,关键看支部。XX村始终坚持厚植群众基础,把村党支部打造成脱贫攻坚的政治领导核心和一线指挥部。一是选优配强支部班子。重点从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中选拔配备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多途径提升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履职能力。二是充分依靠帮扶力量。XX村高度重视发挥“五个一”帮扶力量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以党支部第一书记为纽带,在县级联系领导的领导协调下,充实发挥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成员和驻村农技员的资源和专业优势,推动资金和项目向XX村倾斜。三是持续建强基层组织。深入推进党务村务“两公开”,推行组建村民议事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增强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对脱贫攻坚工作实行“挂图作业”“倒排动作”,在社会监督、群众评议下强化村党组织执行力。

(三)示范带动,发挥党员模范力。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更是党的战斗力的基础。XX村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力提倡党员“想在先、走在前”,切实发挥先锋带头作用。通过实施以XX种植及XX养殖为主要特色的党员精准扶贫示范工程,提升了贫困村产业“造血”功能,示范带动了XX余户贫困户参与其中,支持帮助贫困党员率先脱贫、示范带动贫困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坚持培树致富能手和青年骨干农民,持续开展鼓励创业发展相关工作,实施贫困人口、农村党员创业扶持政策,重点培养农村产业大户和党员致富带头人,以实际成效吸引贫困群众加入脱贫行列。

(四)精准开方,增强脱贫联动力。众人拾柴火焰高,打赢脱贫攻坚战需多方联动。XX村坚持在优化实施扶贫组合政策、发挥党员作用、促进抱团发展上下功夫,推进实现精准扶贫的共生效应。一是量身定做脱贫方案。落实“六个精准”扶贫举措,认真制定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帮扶干部因户施策为贫困户制定脱贫方案,精准对接扶贫项目。二是发挥党员“排头兵”作用。推行农村党员网格化管理,在网格区域内设立党员中心户、政策宣传、农技服务等岗位,促使无职党员在联系服务贫困群众中有位有为。三是促进抱团发展。重点帮助产业大户用好产业扶贫优惠政策,建立“1+X”帮带模式,引导产业大户帮带贫困群众脱贫,促进产业大户与贫困群众抱团发展。2016年以来,共引进农业企业XX家,落实到位资金XX万元,组织成立专合社XX个,贫困户全部加入产业合作社,创造就业岗位XX余个,有效促进了贫困村产业化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

(五)坚定信心,激发群众内动力。扶贫先扶志,精神领域的脱贫和物资领域同样重要。XX村着力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通过结对帮扶干部上门讲解扶贫政策、分析致贫原因、制定“一对一”脱贫方案,增强贫困户脱贫信心。把守法、自强、感恩“三项教育”作为“农民夜校”(微党校)日常教学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带头当政策明白人、致富领路人、风气引领人,教育群众尤其是贫困户自觉树立清风正气,弘扬社会正能量,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在2017年第三方机构预评估中,贫困户对脱贫攻坚满意度达到100%,夯实了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群众基础。

三、经验启示

(一)强化组织领导是基础。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基础党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在强化班子建设、理清发展思路、制定产业规划、争取项目资金上下足功夫,全力推动村域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加快群众增收致富步伐,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历史任务。基层党组织作为脱贫攻坚的“操盘手”,只有充分发挥其领导作用,不断深化其自身建设,脱贫攻坚工作才能顺利推进、落到实处,否则,脱贫攻坚工作就可能偏离正确的轨道,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利益损失。

(二)选好配强干部是关键。党员、干部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为民服务的“操盘手”和脱贫攻坚的“主力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一支坚强有力的干部队伍。如果党员、干部尤其是村“两委”干部普遍缺乏担当意识,面对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这样的干部队伍注定无法有效带领群众实现脱贫致富的美好愿望,最终必将失去群众的信任。

土地政策范文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0〕59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指在成都市一定区域范围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对田、水、路、林、村采取工程措施进行综合整治的活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是指按照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立项后,在政府指导下,实施建设用地整治复垦的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和对田、水、路、林进行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农地整理项目(简称"整治项目")。

第二章 项目立项

第三条 整治项目按照《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09〕46号)有关规定,由项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申请立项批复。

项目区规划编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

第四条 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颁证、符合整治项目立项要求的村方可申报开展整治项目。整治项目以一个以上完整行政村为单位申报立项,其中: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申请整理的建设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750亩;农用地整理项目整理覆盖区域原则上不超过15000亩。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实施的农用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率不得低于3%。

第五条 立项流程

一、立项申报

农民集体和农户可以申报整治项目,也可委托他人或各类经济组织,申报整治项目。项目报经所在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审查完成后,由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向成都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整理办")申报。

二、立项技术审查

市整理办受理立项申请后,分别委托成都市土地开发整治服务中心(简称"整治中心")和成都市规划地籍事务中心(简称"规划地籍中心")对农用地整理项目和建设用地整理项目进行技术审查,整治中心和规划地籍中心审查后,分别出具技术审查报告。

三、立项受理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将立项资料和技术审查报告送至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政务大厅审查资料是否齐备,资料齐备的大厅受理接件后,将资料分送各相关处室进行会审。

四、立项审核

农用地整理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处牵头审核(会审)后转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批复,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立项批复;

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由市政府委托市国土资源局按照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集中使用项目方式审批,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资源规划处牵头审核(会审)后下达立项批复。需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实施的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审核(会审)后转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立项批复抄送市整理办。

第六条 立项材料(详见附件1)。

第三章 项目实施

第七条 整治项目可由农民集体和农户自行组织实施,也可委他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作为代理机构,按程序依法组织实施。

整治项目立项批准后,以农民集体和农户为主体申报的项目,农民集体和农户可持立项批复,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寻找投资者;也可以以其他方式自行寻找投资者。

第八条 整治项目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川国土资发〔2007〕53号)、《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08〕68号)、《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09〕46号)的要求实施。整治项目自立项批复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完成复垦整理工作。

第九条 整治项目实施涉及占用农户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等各类土地需要调整土地权属的,必须征得该农户同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实施主体编制切实可行的土地权属调整实施方案,签订土地权属调整协议书,通过调田撵地、互换、一次性货币补偿等方式妥善解决。土地权属调整落实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申请,整治项目所在乡(镇)政府指导落实。

第十条 农民集中居住区及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方案要符合《成都市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技术导则》、《成都市川西林盘保护整治建设技术导则》等要求,充分体现"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原则。规划设计方案经区(市)县整理办审查,报市整理办备案后才能动工建设,其中,市级示范点规划设计方案经市整理办审查批准后才能动工建设。

第十一条 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涉农资金在整治项目实施中的聚合作用,采取"1+N"模式打捆使用项目资金,优先集中安排在整治项目区统筹使用,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配套等城乡一体化建设。

第十二条 整治项目的复垦工作,由区(市)县国土资源局监管督促,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的技术要求,确保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第十三条 区(市)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和指导,定期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指导实施单位保留项目实施前、中、后的对比影像资料备查。

第十四条 市整治中心负责对整治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市规划地籍中心配合。

第十五条 整治项目实施规划一旦批复,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和更改。实施过程中确因农户意愿变化、建新区规划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发生变化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必须按程序统筹一次性上报项目变更申请,经项目立项原批复部门批准变更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项目验收

第十六条 整治项目验收按照《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立项、验收技术规范》要求,由项目申报主体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材料,逐级上报原审批部门申请验收。

第十七条 验收的主要内容

整治项目实施的组织建设、制度落实情况,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的执行情况及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建设工程、新增耕地及拆旧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农民集中居住区用地及城镇建新区用地情况、指标归还情况、项目区群众的满意程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落实情况、档案资料管理、工程管护和成果利用等情况。

第十八条 验收流程

一、建设用地整理项目验收流程

(一)整治项目实施单位向区(市)县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二)区(市)县国土资源局组织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初检,对照项目立项实施规划图,逐一核查竣工验收拆旧图斑和影像资料成果,并对初检成果负责。

(三)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审查汇总竣工验收资料,将验收资料和土地权属变更情况上报市整理办,市整理办委托市规划地籍中心负责验收技术审查和现场踏勘,抽查的拆旧地块数量不得低于实施总量的20%。市规划地籍中心对核查的拆旧复垦地块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技术审查通过后,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处室踏勘现场进行检查验收,抽查的拆旧地块数量不得低于实施总量的20%。验收合格后,建设用地整理集中使用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核发验收合格证,并登记核发《建设用地指标证书》。

(五)建设用地整理集中使用项目需申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其拆旧图斑必须可复核,原则上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中的集体建设用地图斑为准。在挂钩项目立项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并转报省国土资源厅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国土资源厅核发验收合格证。

(六)土地权属调整工作未落实的整治项目不予验收。

(七)目验收后,实施单位应及时将已复垦的耕地交由农民集体或农户耕种,区(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政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所在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办理复垦耕地移交手续。移交后的土地必须坚持农地农用,严禁以任何方式将复垦的耕地用作非农建设。将复垦耕地作用作非农建设的一经查实,相应核减区(市)县已验收挂钩项目建新区周转指标。

二、农用地整理项目验收流程

(一)由区(市)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整治中心和区(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乡(镇)村参加,对竣工项目的工程完成和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初验,并对初验结果负责。

(二)市整治中心应对竣工的农用地整理项目工程的完成情况和质量情况,在上报验收前进行现场核查。

(三)由区(市)县国土资源局汇总、审查、完善竣工报验所需的图件、资料,并按规范编制成册,报送市整理办,市整理办委托市整治中心进行技术审查。

(四)技术审查通过后,市国土资源局约请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对竣工项目工程和新增耕地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国土资源厅核发验收合格证。

(五)成都市投资农用地整理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后三个月内,由区(市)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项目决算审计、整改和移交工作。

第十九条 验收材料(详见附件2)。

第五章 项目变更

第二十条 整治项目实施中,涉及建设用地整理拆旧地块因农户意愿变化,调整补充地块超出10个以上,或集中居住区位置发生变化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必须按程序逐级上报申请项目变更,变更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涉及农用地整理工程和资金预算发生变化的,也必须按相关规定程序申请项目变更。

第二十一条 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集中使用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业主可凭验收合格证书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指标证书》。《建设用地指标证书》可用于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持证准入或用于交易。持证准入竞买成功后,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第六章 项目监督

第二十二条 对于项目竣工验收时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由项目所在区(市、县)国土资源局责成并督促有关责任方按验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和完善。

第二十三条 各区(市)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暂停申报项目、扣减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项目编制及其他从业单位和人员在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在全市范围内暂停从事项目相关工作三年。

第二十五条 项目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在实施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按党纪或政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1:

整治项目立项材料

一、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按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国土资发〔2009〕46号)立项要求。

(二)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集中使用项目

1.农民集体和农民开展综合整治项目的申请;

2.完成农村产改确权颁证证明文件;

3.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和区(市)县国土资源局立项申请;

4.项目实施规划(文本、图件);

5.村民代表会议纪要;

6.搬迁农户意愿;

7.土地权属调整初步方案;

8.建新区地灾评估备案表;

9.其他论证意见。

二、农用地整理项目

(一)农民集体和农民开展综合整治项目的申请;

(二)完成农村产改确权颁证证明文件;

(三)项目1:2000地籍、地形测绘成果资料;

(四)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立项请示文件,专家咨询论证意见;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摘要书;

(六)项目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七)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报告及预算书,项目规划设计图及数字化成果,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汇总表(按过渡类);

(八)区(市)县政府出具涉农资金集中使用计划和承诺函;

(九)村民会议纪要,土地权属调整初步方案。

附件2:

整治项目验收材料

一、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一)区县项目区竣工验收请示、自查报告;

(二)项目区竣工报告、竣工图、勘测定界图;

(三)项目区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及相关影像资料;

(四)《土地权属调整实施方案》、《土地权属调整落实方案》、土地权利证书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资料;

(五)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含有验收资质单位出具的房屋验收报告);

(六)乡、镇政府出具的拆迁农户满意程度调查报告;

(七)复垦耕地质量报告。

二、农用地整理项目

(一)省国土资源厅立项审核批复和市国土资源局的立项文件;

(二)县国土资源部门的自查(验)报告、项目竣工验收请示;

(三)市国土资源部门对项目的验收意见;

(四)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施工设计文本图件,涉及规划设计变更的文本及批准文件;

(五)项目竣工图、竣工报告;

(六)竣工勘测定界图(1:2000的一份用于报省厅,1:5000或B0规格纸的三份)及数字化成果(主要控制点应设立固定界桩);

(七)项目经费收支决算情况表,项目实施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及相关影像资料;

(八)《土地权属调整实施方案》、《土地权属调整落实方案》、土地权利证书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资料;

(九)项目招投标(比选)工作总结报告、文本;

(十)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工程质量检验报告;

(十一)新增或复垦耕地的质量检验报告,新增耕地和复垦耕地的承包协议或颁证情况报告;

土地政策范文第3篇

一、田园综合体相关政策与产业模式

(一)田园综合体与乡村振兴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对于一个村域或者几个村域范围来讲,报告里面提到的五点总体要求也都是乡村发展建设的重要方面,田园综合体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以空间创新带动产业优化、链条延伸,有助于实现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竞争力的“新第六产业”,实现现有产业及载体(农庄、农场、农业园区、农业特色小镇等)的升级换代。田园综合体将成为实现乡村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的一种新模式,在合适的区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十九大报告中同时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

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我国农村幅员辽阔,要实现“农村美、产业兴、百姓富、生态优”的综合效益,应该选择聚居模式。但以往部分地区“赶农民上楼”的聚居模式,并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宜居愿望,也不符合中国乡村自古以来的田园居住特色。依托田园综合体,可以探索多元化的聚居模式,既保持田园特色,又实现现代居住功能。借助聚居功能,田园综合体也将成为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最佳空间。

田园综合体是经济、社会、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美丽新城镇建设的创新载体,作为一种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新业态,在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下顺应了农业供给侧改革,符合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它能够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新模式、新常态条件下,满足城乡居民对高端生活、旅游和消费的各种新型需要,与十九大报告中总书记提出的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相吻相合,也得到了国家多方政策鼓励和支持。

(二)田园综合体与美好生活

“逆城市化”是相对于“城市化”而言的。“城市化”是一定区域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社会功能以及居住和消费功能向城市聚集。在这些聚集过程中,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大城市化”的必然结果是愈来愈强大的聚集效应,同时也带来了聚集空间趋近极限和难以持续的种种“城市病”。当城市的发展到了一定极限,就得调整和优化城市的功能结构和空间结构,由此,中心城市的各种功能,比如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以及居住和休闲娱乐等功能纷纷向有条件的中小城镇及乡村分解。这些功能分解就是“逆城市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以及环境污染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人口结构老龄化与亚健康现象的日渐普遍,城市居民对美好田园生活的向往越来越强烈。

田园综合体作为“逆城市化”的典范,将成为高端人群的集聚地。在我国现代化发展较快的地区,作为主要潮流的城市化,和非主要潮流的逆城市化是共同存在的。特别是在沿海发达城市,逆城市化的主要群体是高端人群。可以预见,在较为发达的城市,郊区化现象将进一步扩散。而中国人传统的“田园”情结,也将吸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住在郊区、回归田园。在田园综合体建设中,蓝城理想小镇就是“逆城市化”建造的,生活内容、生活场景、生活品质和人文内涵接近于天堂的理想小镇。

(三)田园综合体政策沿革

1.2012年--田园东方开启地方实践。在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第一个田园综合体项目-无锡田园东方在“中国水蜜桃之乡”阳山镇落地。

2.2016年--田园综合体从地方上升到中央高度。2016年9月,中央农办领导考察指导无锡田园东方项目,中央农办领导对田园综合体项目给予高度评价。

3.2017年2月--田园综合体首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2017年2月5日,“田园综合体”作为乡村新型产业发展的亮点措施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此次一号文件指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4.2017年5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2017]29号),明确重点建设内容、立项条件及扶持政策,确定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农村发展阶段性需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

5.2017年6月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

知,通过综合集成政策措施,尤其是多年中央1号文件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多策并举,集中施策,推进乡村联动,政策下沉到村,检视验证涉农政策在农村的成效。切实尊重基层干部群众主体地位、首创精神,积极发挥农村综合改革在统筹协调、体制创新、资源整合方面的优势,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释放改革政策的综合效应,为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从国家对田园综合体的政策演变可以看出,第一,田园综合体建设是国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一件大事; 其次,田园综合体是一种旨在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的新业态。第三,田园综合体是宜居宜业特色村镇的重要形态结构和产业组成部分。第四,田园综合体应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建设,田园综合体的建设应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第五,田园综合体建设的重点是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和农事体验。第六,国家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的渠道和方式是“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并有序开展试点示范。

二、田园综合体运营模式创新与实践

(一)田园综合体的内涵特点

1.田园综合体是一个环境优美宜人的地方

只有优美宜人的环境,才能吸引人、留住人。一个好的田园综合体,就是要让人回归大自然,融入大自然,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一点,应在规划的有效指导和管控下,通过原汁原味的自然环境、富有个性的景观布局、别具一格的建筑式样、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等,去进行设计、建设和展现。

2.田园综合体是一个文化根脉突出的地方

一个只有自然风光而缺乏人文气息的地方,是难以吸引人的灵魂的。所以,建设田园综合体,不仅要最大限度呈现所在区域的自然之美,也要深度挖掘所在区域的人文之美,从而形成兼具表里之美、给人双重享受的地方。为此,要在文化植入上下功夫、做文章,对地方物质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文化、传说故事等进行深度挖掘和梳理,在田园综合体予以展示。

3.田园综合体是一个休闲旅游度假的地方

从田园综合体的服务功能来讲,最直接、最基本的应当是观光旅游。所以,必须从旅游的角度出发来打造田园综合体,统筹考虑“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和需求,让消费者到田园综合体,有特色美食可吃、有乡村民宿可住、有便捷交通可行、有优美景致去游、有土特产品可购、有好的项目去娱。而且,要从旅游消费升级的需求出发,增加体验性、休闲性的旅游设计,让传统的观光旅游向新型的休闲度假旅游转变。

4.田园综合体是一个多业融合支撑的地方

旅游只是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切入点和非常重要的内容,而不是全部内容。要提高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含金量,保持田园综合体发展的持续性,还需要在拓展和延伸产业链条上下功夫。就是按照资源整合的理念,采用“旅游+”的思维和模式,以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等为基本依托,推动旅游与农业、林业、农产品加工、特色产品开发、文化、体育、康养等产业进行融合,使一二三产业在田园综合体相互关联、形成链条、融合发展,构建起一个多业并举、有效增值的产业综合体。

(二)田园综合体运营模式及示范案例

1.重建美丽乡村--幸福公社田园康养度假模式

随着乡村旅游的火热及我国老龄化情况日益严重,乡村田园养老度假成为一种新的养老模式。乡村田园养老以农业休闲为主体,利用乡村特殊的自然养生条件及富有乡韵、利于康复身心的人文环境,与生态休闲、农业旅游、森林度假等相结合,开创出一种集田园生态休闲、乡村健康饮食养生、农耕劳作体验、乡村社区生活于一体的新型养老模式。成都幸福公社就是乐享田园度假养老的成功案例。

幸福公社

田园享乐度假养老

具体运营创新模式:

幸福公社把家庭度假、老年人养老、中年人养生、儿童亲自然教育、全国旅居、运动休闲、有机农业结合为一体的创新旅游养老地产。幸福公社通过营造生态绿色的田园生活,健康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邻里关系,实践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健康生活。“农耕生活,手工村落”是在尊重自然的前提下,打造健康养老生活的创新。

1)项目选址:都市半小时经济圈,自然人文环境优越。

幸福公社位于川西旅游环线的核心位置——成都大邑青霞镇的烟霞湖风景区,烟霞湖风景区位于大邑县东北边缘,距成都市50公里,30分钟车程,属于成都市半小时经济圈。北邻街子古镇、青城山、都江堰,南至新场古镇、花水湾、西岭雪山。

2)艺术生活--创意之美

幸福公社引进五十多个手工艺匠人,包括活字印刷、酿酒、织布、皮影、蜡染、剪纸 豆制品、酿酒、木雕、制茶、制纸„„用传统的手工智慧让老人回归人与自然的和谐。

3)幸福农业--田园养生

幸福公社的农业模式,是尝试从从中国城市食品的现状出发去现状去改变农村的生产模式和发展模式,由城人群的食品安全的痛处着手,回归到食品源头,改变思想,进而改变生活。亲手生产,亲手种植,亲手收获。社员们共同遵守《绿色公约》,几百亩的农田,经过五年的净化,没有化肥农药,每家的土地里可以长出干净的蔬菜。

自然的生态中,没有大规模的单一品种的种植形态,人的欲望、无节制的生产、浪费性的消费、对匮乏的恐惧,必须去大面积的单品栽种和耕种,这样就破坏了原始的平衡,所谓的美好的就是彼此的协调融合,永恒的平衡体。

4)幸福健康--田园养老

幸福公社与健康管理公司合作,引进先进的医疗管理团队。利用云计算快速传输,监控业主身体信息;二期规划了一万方的失能老人管理中心,将幸福公社四位一体的养老管理模式完善。幸福公社一期距离中心城市六十公里,更多的考虑是健康型老人的问题。目前二期

开工建设在即规划了失能型老人养老机构。社区配置了护士团队,解决常规的入户看护问题。

幸福公社对养老市场做出了一个细分,更多关注城市型中老年的健康型养生需求,主要年龄段在五十到七十五,他们对邻里,对文化艺术的需求更多,不是城市型重度养老的概念,带有比较强烈的旅游观光特征。其实是用乡村田园模式来承载养老的细分市场。

2.清境农场--休闲观光农业模式

休闲农业的发展促进台湾农业的成功转型,“三产”融合促进了台湾农业旅游经济的发展。台湾休闲农业起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台湾的休闲农业已经走红国际市场,来自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国大陆等地的游客不断增多。

清境农场是台湾休闲农业的经典项目之一,创建于1961年,位于台湾南投县仁爱乡,临近合欢山,面积700公顷,海拔1748米,有“雾上桃源”的美名,是台湾最优质的高山度假胜地。

清境乡村农场利用优质的草场和山地景观资源,打造特色农场和风情民宿,吸引游客远离城市,体验独特的山地田园风光。

清境乡村花园来自世界各地的花花草草所交织成的百花风貌,让人不禁有错觉仿佛置身于欧洲,也因此素有“小瑞士”之美名,登高远眺破晓的清境云雾,山岚正徐徐弥漫开来,如梦如幻的盛景,让这小瑞士花国又有“雾上桃源”一称。

此外,完善的园区规划有“挪威森林广场”、“阿尔卑斯双塔”、“落羽松步道”、“主题花园”等,皆环绕着位于中央的“天鹅湖”而建,欧洲花园般的景色让民众可以放松身心,置身于一片自然的童话世界中。别有洞天的景色,辽阔的绿意,遍洒的花海,在蓝天的映衬下,更显得艳丽动人,悠游其中使人心旷神怡,令人流连忘返。

清境农场亲子体验—海拔2000多米的草原上,小朋友可以自由自在地奔跑,更可以和羊咩咩合影,农场的绵羊分队表演令人赞叹。最不可错过的是精彩的“羊咩咩脱衣秀”,工作人员除了会给小朋友讲解羊咩咩的趣事,还会讲述清境农场的历史。大溪花海农庄是春天常在的地方,台湾人气剧《流星花园》里面的薰衣草花海就是在这里拍摄的。徜徉花海中,

品尝地道的熏衣草奶茶,大人小孩都乐在其中。六福村主题乐园,有原始的非洲部落、西部牛仔、阿拉伯皇宮等。

台湾休闲农业成功的原因在于通过“情景消费”,创造出大量的奇观、风景和主题。注重定位、强调特色,在“体验经济”理念之外,还出现了“分享经济”理念,即休闲农业经营者与游客分享乡村生活,变“消费者为上帝”为“与客人成为志同道合的朋友”。

清境农场模式图示

运营开发策略

前期依托草场资源发展观光旅游,撬动区域价值。后期植入特色民宿、文化体验,综合服务等多元业态,以休闲度假功能、景观体验、多主题设施作为核心竞争力。

创新盈利模式

核心设施自持运营获取收益,少量民宿和商业本地村民自营,少量民宿和商业村民自己运营管理,与景区无关。

清境农场案例总结及启示

清境农场成功经验在于:

1.依托先天山地草场资源禀赋,打造独特的城郊休闲农场风光,区别于传统景区大规模开发植入。

2.建立完善的功能体系,依山就势,分散景点布局,通过交通串联景区各个节点,形成“线、点、面”联动的内部格局。

3.创意文化植入到关联活动中,少数民族文化的植入,融入到各种主题活动中,成为大众游客的核心吸引力之一。

4.创新盈利模式,必须统一经营管理,全部自持最佳,至少核心设施需要自持。

3.片区开发模式

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当地优势,集中连片开发现代观光农业及各种农业休闲观光项目,供城市居民到农业观光园区参观、休闲与娱乐。

该模式主要依托自然优美的乡野风景、舒适怡人的清新气候、独特的地热温泉、环保生态的绿色空间,结合周围的田园景观和民俗文化,兴建一些休闲、娱乐设施,为游客提供休憩、度假、娱乐、餐饮、健身等服务。主要类型包括体闲度假村、体闲农庄、乡村酒店。

该模式在全国各地尤为常见。如上海市郊区、北京市郊区、南京市郊区基本上都在采用该开发模式。

4.产业带动模式

休闲农园首先生产特色农产品,形成自己的品牌。然后通过休闲农业这个平台,吸引城市消费者来购买,从而拉动产业的发展。在这类园区中,游客除了餐饮旅游,还会带回土特产品。

5.科普教育模式

农业园主要类型有农业科技教育基地、观光体闲教育、少儿教育农业基地、农业博览园。如农业科技园区作为联结科教单位科研成果与生产实际的重要纽带,为农业科技成果的展示和产业孵化提供了实现的舞台。

目前我国的一些大学或科教单位建立的农业高新技术园区,与国外的农业科技园区模式极为相似,园区的建立为科教单位和入园企业科技产业的“孵化”和“后熟”,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平台,大大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辐射推广。

6.民俗风情旅游模式

民俗风情旅游模式即以农村风土人情、民俗文化为旅游吸引物,充分突出农耕文化、乡土文化和民俗文化特色,开发农耕展示、民间技艺、时令民俗、节庆活动、民间歌舞等休闲旅游活动,增加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主要类型有农耕文化型、民俗文化型、乡土文化型、民族文化型。

三、田园综合体投融资创新模式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新村镇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必须着眼于“新田园时代”背景,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创造“现代田园”。关键的平台就是“田园综合体”,但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开发建设投入高,开发周期长,项目前期没有资产可供抵押贷款,投资回报率偏低,回收期长„„种种因素表明,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融资是第一道坎,根据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建设特点,本文梳理了田园综合体的八种融资模式。

(一)田园综合体PPP融资模式

在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的开发过程中,政府与选定的社会资本签署《PPP合作协议》,按出资比例组建SPV(特殊目的公司),并制定《公司章程》,政府指定实施机构授予SPV特许经营权,SPV负责提供田园综合体建设运营一体化服务方案。

PPP合作模式具有强融资属性,金融机构与社会资本在PPP项目的合同约定范围内,参与PPP的投资运作,最终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在田园综合体建成后,退出股权实现收益。社会资本与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的方式也可以是直接对PPP项目提供资金,最后获得资金的收益。

(二)田园综合体产业基金及母基金模式

田园综合体在导入产业时,往往需要产业基金做支撑,这种模式根据融资结构的主导地位分三种类型。

一是政府主导,一般由政府(通常是财政部门)发起,政府委托政府出资平台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合作成立产业基金的母基金,政府作为劣后级出资人,承担主要风险,金融机构与其他出资人作为优先级出资人,杠杆比例一般是1:4,田园综合体具体项目需金融机构审核,还要经过政府的审批,基金的管理人可以由基金公司(公司制)或PPP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制)自任,也可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这种模式下政府对金融机构有稳定的担保。

二是金融机构主导,由金融机构联合地方国企成立基金专注于投资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一般由金融机构做LP,做优先级,地方国企做LP的次级,金融机构委派指定的股权投资基金作GP,也就是基金管理公司。

三是由社会企业主导的PPP产业基金。由企业作为重要发起人,多数是大型实业类企业主导,这类模式中基金出资方往往没有政府,资信度和风险企业承担都在企业身上,但是企业投资项目仍然是政企合作的PPP项目,政府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企业的运营灵活性大。

(三)田园综合体国家专项基金贷款模式

利用已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是最常见的融资模式,但田园综合体项目公司可以努力使得所运营项目成为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则可能获得政府采购融资模式获得项目贷款,而延长贷款期限及可分期、分段还款,则是对现金流稳定的项目有明显利好,如果进入贷款审批“绿色通道”,也能够提升获得贷款的速度。国家的专项基金是国家发改委通过国开行,农发行,向邮储银行定向发行的长期债券,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专项建设基金是一种长期的

贴息贷款,也将成为优秀的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的融资渠道。

(四)田园综合体收益信托模式

田园综合体项目公司委托信托公司向社会发行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然后统一投资于特定的项目,以项目的运营收益、政府补贴、收费等形成委托人收益。金融机构由于对项目提供资金而获得资金收益。

(五)田园综合体发行债券模式

田园综合体项目公司在满足发行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发行项目收益票据,可以在银行间交易市场发行永(可)续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债券等债券融资,也可以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发行企业债和项目收益债,还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六)田园综合体融资租赁模式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有三种主要方式:1.直接融资租赁,可以大幅度缓解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建设期的资金压力;2.设备融资租赁,可以解决购置高成本大型设备的融资难题;3.售后回租,即购买“有可预见的稳定收益的设施资产”并回租,这样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可以尝试在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这个领域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七)田园综合体资本证券化(ABS)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的业务活动。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建设涉及到大量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等,基于我国现行法律框架,资产证券化存在资产权属问题,但在“基础资产”权属清晰的部分,可以尝试使用这种金融创新工具,对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融资模式也是一个有益的补充。

(八)田园综合体供应链融资模式

供应链融资是把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及其相关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供应链中企业的交易关系和行业特点制定基于货权及现金流控制的整体金融解决方案的一种融资模式。

供应链融资解决了上下游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而且通过打通上下游融资瓶颈,还可以降低供应链条融资成本,提高核心企业及配套企业的竞争力。在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融资中,可以运用供应链融资模式的主要是应收账款质押、核心企业担保、票据融资、保理业务等。实际操作中,上述八种融资模式往往是前两种为主,根据小镇建设不同阶段和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结合其他融资模式组合使用。

田园综合体建设将对落实好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在注重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重要作用,要做到商业与文化的有机结合,使田园综合体走上良性发展轨道,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文化内涵和经济支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版权说明】

文章来源:元立方金服

土地政策范文第4篇

(一)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计算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征收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土地政策范文第5篇

摘要: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以及生活服务业纳入到“营改增”范围之内,并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实施“营改增”可以被视为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营改增”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另一方面也是间接鞭策房地产业积极调整自身发展方向,如果不与时俱进将会被淘汰。本文从房地产企业税负角度出发进行论述,不仅讨论了“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而且还提出了几点“营改增”大环境下的税务筹划建议,以促进房地产企业在“营改增”的浪潮中平稳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 房地产企业 税负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近些年我国进入了经济发展新常态,各行各业竞争日益激烈。房地产企业也不例外,经营管理压力日益增加,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房地产企业销售利润增速较往年相比明显下降。同时,政府为了能够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调控,土地增值税税收政策的收紧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的运营压力。据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20家房地产企业税务相关数据显示,“营改增”全面推行之后这些房地产企业中的九成税负不降反升,而且接近四成的企业认为税负会明显上升。对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审时度势积极进行税收筹划,合理避税,为企业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一、“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一)上游企业税负转嫁的影响

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不仅是房地产企业,其他相关行业也会受到一定影响,与房地产企业联系紧密的一些企业,诸如建筑业、金融业、服务业等上游企业为了能够减轻自身税负势必会采取一定措施将税负转嫁给处于下游的房地产企业,难免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一定的冲击。尤其是建筑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大,并且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密不可分,直接会给房地产企业造成巨大影响。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实施之后,建筑行业的新旧项目就会出现一道分水岭,对于一些“营改增”实施之前的老项目,相关部门允许建筑企业采取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税务核算,对于这些项目企业税负会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减轻;而“营改增”实施之后的项目则不可以运用以上方式进行税务核算、申报,必须先选用11%的增值税税率核算销项额,再减去可抵扣的进项额进而核算出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但是,建筑行业在开展项目过程中一部分人工费、管理费用等很难获取相应的发票,无法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这样一来有可能造成一部分建筑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升的情况。一些建筑企业为了能够保护自身利润不得不将税负转嫁给下游的房地产企业。

(二)对房地产企业建设材料采购造成的影响

房地产企业在开展项目过程中建设费用支出金额非常巨大,在各种支出费用中钢筋、水泥以及各类小型材料等建设材料费用占有很大的比重,从一些企业财务所披露的财务报表中可以看出,材料成本约占建筑业工程结算成本的60%。房地产企业在采购建设材料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工程项目质量,而且还要考虑自身利润,对于一些大型建筑材料的选择通常较为谨慎,一般都会选择一些规模较大、资质较好的材料供应商,这类供应商通常能够为房地产企业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在辅助材料的选择上为了能够降低成本则选择一些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和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为其提供材料,这些材料供应商在销售材料过程中销售价格相对低廉,但是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来说,水泥、钢筋的增值税率是17%,沙、土、石料的增值税率为3%,混凝土的增值税率为6%,木材的增值税率是13%,如果材料无法抵扣的话,“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需要缴纳11%的增值税额,直接导致房地产企业税负增加。

(三)对房地产企业建筑劳务成本的影响

房地产企业建设成本除了材料成本之外还有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就是劳务成本。从一些企业所披露的财务信息数据中可以看出,一个工程项目劳务成本能够占到总成本的30%,而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通常为劳务公司派遣人员和农村的农民工。劳务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没有进项税抵扣其所产生的销项税,只能将税负转嫁给房地产企业。同时,农民工由于处于零散状态更不可能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进项税,这样一来就会导致房地产企业税负增加。

(四)对其他费用抵扣的影响

政府行政性事业收费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以及抵扣幅度都直接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税负。虽然一部分管理费用以及销售费用可以抵扣,但是抵扣金额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诸如交际应酬费、差旅费等都是抵扣不了的。同时,诸如资金利息拆迁补偿费等规费也是不能抵扣的,所以房地产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就不会太大。特别是一些一二线大城市,由于这些城市的房价相对较高,而且费用抵扣也存在局限性,根本不能起到降低税负的作用,“营改增”在房地产业全面实施之后房地产企业税负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

虽然全面实施“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造成一定消极影响,但是也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企业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使以往企业重复征税情况大幅度减少,促进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更加规范,有利于社会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营改增”下的税务筹划建议

(一)房地产企业应加强对“营改增”的重视程度

房地产企业要想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下脱颖而出稳健运营必须紧跟国家税制改革步伐,重视“营改增”这一政策。首先,房地产企业应当加强对“营改增”的宣传力度,不仅要使财务部门了解和认识到“营改增”与企业发展的关联性,而且还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促进各个部门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为财务部门反馈更加准确、全面的信息数据,为企业税务筹划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其次,房地产企业要重视税务筹划的岗位设置,安排专人负责税务筹划工作,合理选择计税方法,对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老项目进行认真的测算,确定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还是一般计税方法。同时,财务人员还要对自身业务流程进行梳理整合,确认和分析房地产企业运营中各个环节的税收支出,及时反馈给领导层,共同商议税收筹划对策进行合理避税,进而达到降低企业税负,提升企业利润空间,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目的。

(二)完善对进项税额抵扣的管理,加大进项税额的抵扣

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能够从根本上降低房地产企业税负的方法还是进项税额抵扣。对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完善对进项税额抵扣的管理,加大进项税额抵扣力度。首先,房地产企业应当采取一定措施控制上游企业税负转嫁情况的方式,企业在提出此问题时难免会引起上游企业的不满。这时企业应当加强与上游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双方共同研讨能够平衡上游企业的税收负担和开发商的利益的方案,尽可能地获取更多的进项税发票进行抵扣。其次,企业在“营改增”大环境下应当合理选择建设材料供应商,不仅要严格要求大型建筑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而且还要重视五金电器等辅助材料供应商的资质,摸清供应商的性质,到底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在能够保证材料质量的基础上尽量选择一些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进行合作,实现企业进项税抵扣,减轻企业税负。再次,房地产企业与其他行业存在着一定不同,其项目不仅成本巨大,而且开发时间过长。对此,房地产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对工程建设成本进行合理分摊处理,保持税负平稳,将所发生的增值税均匀的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中去。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更好地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有利于企业稳健发展;最后,房地产企业还应当重视劳务成本的合理筹划,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一些能够缴纳劳务支出税款的正规劳务公司进行合作,尽可能地降低建设支出。

(三)积极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

“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后,房地产企业要想合理纳税必须积极开展税收筹划工作,而税收筹划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与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房地产企业应当重视对财务人员的选聘工作,不仅要在学历上对其进行严格要求,而且还要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其实务能力进行考核,尽可能地选择一些理论知识和实务能力都较强的人员担任相应职务;其次,房地产企业应当积极完善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权责,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落实到个人,并将财务人员工作情况与其绩效相挂钩,对于一些税收筹划工作完成出色人员要给予一定奖励,对于一些工作上经常出错的人员要给予一些惩罚,督促其重视此项工作;最后,房地产企业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邀请一些权威人士到企业中来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及时纠正企业财务人员工作不当之处。同时,企业还可以组织一些继续教育培训课程,提高财务人员对“营改增”最新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间接提升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质量,为企业能够合理避税提供一定保障。

三、结束语

“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对房地产业造成了一些积极和消极影响,企业不仅要合理利用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政策内容,而且还要不断完善自身税收筹划工作来消除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充分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泽洋.浅议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的影响及筹划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12).

[2]王玥菡.浅析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的影响及筹划对策[J].财经界,2016(7).

[3]毛苍龙.“营改增”改革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现代交际,2015(8).

[4]张运贤.刍议“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未来影响及对策[J].会计师,2014(14).

(作者单位:长沙县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上一篇:双语课程下一篇:公路隧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