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心得体会范文

2023-06-02

拆迁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关键词:和谐;拆迁;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简介】周智慧(1957-)河北石家庄市灵寿县人,石家庄市委党校管理教研室主任、教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当前,因拆迁引发的矛盾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通过创新社会管理化解拆迁矛盾直接考验着“地方政府智慧”。石家庄市裕华区委、区政府在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中,注重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取信于民;坚持民利至上,让利于民;坚持改制助推,致富于民;坚持拆建对接,造福于民”,这“四个坚持”构成了裕华区拆迁工作中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其实践成功地破解了拆迁的难题,实现了和谐拆迁。2008年,裕华区启动的15个城中村改造拆迁,7个村已完成了整体拆迁改造,拆除面积268万平方米,占全市拆除面积的三分之一强。裕华区如此大规模的拆迁,通过创新社会管理,将利益冲突控制在最小幅度,没有发生因拆迁矛盾激化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旧城改造拆迁工作中的一大亮点。近日,石家庄市委党校课题组就拆迁问题到裕华区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课题组认为裕华区以社会管理创新的视角破解拆迁难题的成功经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1.社会管理创新之一:“政府主导,取信于民”的拆迁模式

近年来,伴随着城中村改造和新区开发,拆迁矛盾日益突出。导致矛盾的原因很多,其中政府“缺位”,主导作用没能很好地发挥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如何界定政府主导作用,是目前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问题。

据调查,在城中村改造中裕华区准确界定政府的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1.1在群众工作、规划设计方面不“缺位”

一是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拆迁中的群众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攻心”的过程,裕华区委、区政府从领导到一般机关工作人员,在“攻心”的过程中练就了“五功”。一是“说”功,既能讲法律政策及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也能拉家长里短。二是“听”功,听明白老百姓的真实意思的表达。三是“走”功,走访所有的被拆迁户。四是“磨”功,当被拆迁户举棋不定时,工作人员,不能急,要有足够的耐心。五是“熬”功,搞拆迁,没有双休日,没有节假日,更没有什么“八小时”的概念,你得禁得住熬。二是依据石家庄市政府对裕华区“城市副中心”的定位,坚持“改造一个村庄,引进一个项目,形成一道景观,打造一个商圈”的指导思想,构筑了“三圈两线”的总体城中村改造拆迁规划,在对接市规划中实现创新。

1.2在拆迁安置上不“越位”

裕华区区委、区政府会同街道、村干部对已启动改造的各村及住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吸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制定了既有共性又具有个性的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一村一案”。“一村一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80%的代表通过后,再进行全村村民表决,90%的人通过后,再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张榜公布。

1.3在开发回迁建设方面不“错位”

坚持回迁楼不封顶商品楼不批建,区政府把回迁楼建设作为“政府一号工程”。政府做媒,按照“1+1”的组合模式,实现大集团与城中村“联姻”。坚持回迁楼在满足规划强制标准的前提下,严格按照群众的要求设计房型、户型以及配套设施,对回迁楼除按常规办法监督项目外,还由村民选派代表对项目用材、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实施全程监督。

课题组认为:裕华区拆迁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准确界定政府主导——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这对于有效地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实现和谐拆迁,在全国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1.3.1政府主导保障了城中村改造规划科学赢民心

裕华区在对接市规划中实现了创新,积极构筑了“三圈两线”的总体城中村改造拆迁规划。该规划的出台和实施不仅可以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为安排区域城市建设,提升区域城市品位提供了重要基础和科学保障。“五功”群众工作方法,使被拆迁人对城中村改造的态度由对立转变为配合,为化解拆迁矛盾实现和谐拆迁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凝聚着各级领导干部和村民智慧的“一村一案”的出台和实施,得到了绝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和积极配合,也为政府赢得了民心。

1.3.2政府主导保证了参与开发企业的档次和水平

裕华区政府主导考察引进资金雄厚,信誉好的开发商,并将回迁楼作为“政府一号工程”,既把回迁楼建设的风险降到了最低,也大大提升了回迁楼的品牌效应和增值空间。

1.3.3政府主导撑起了百姓利益的保护伞

“一村一案”主要包括整个村庄的改造方案、规划方案、老百姓的安置方案,以及将来经济发展的方案和老百姓的医疗、社保方案。“一村一案”的实施,充分保障了被拆迁群众的知情权,解除了被拆迁人的后顾之忧,也让群众吃了定心丸,真正维护了他们的利益。

2.社会管理创新之二:“民利至上,让利于民”的拆迁理念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拆迁中忽视民生,单纯追求土地利益的最大化,这成为拆迁矛盾的根源之一,如何化解这种矛盾是创新社会管理亟须解决的课题。

据调查,裕华区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区政府明确提出“三个最”,即在城中村改造中,要把最好地段的楼盘做回迁楼、最先盖好的房子给回迁群众、最优惠的价格给回迁村民。

2.1坚持政策让利

裕华区区委、区政府在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回迁楼建设城建配套全免,用于商品房开发的部分,土地出让收益扣除土地成本和国家规定用途资金后90%返还村集体”等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基础上,又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在回迁期间给每户每月增加50%过渡费,并结合各城中村的拆迁进度,分不同时段按拆除面积每平米给予20到50元的奖励等优惠政策。三年来,区财政共投入2.5亿元用于支持城中村拆迁改造。

2.2坚持补偿让利

裕华区规定商业门脸原则上不允许开发商出售,推出了“住房+商业门脸”的补偿安置模式,确保选择产权调换的村民每户享受到总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住房补偿,同时每人还得到25平方米商业面积的商业补偿,仅此一项每户每月可保证几千元的稳定收入。另外,对选择货币安置的村民补偿金额按市场评估价上浮20%。为了提升城中村居民的就业技能,区政府“买单”,从2008年起,为城中村农民开办职业技能培训班36期,开办“创业培训班”58期,城中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2万人。区政府返还的土地收益首先用于村民的养老及医疗保险,为12个城中村2.8万村民加入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8万名村民加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中村居民享受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课题组认为:裕华区拆迁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对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突破拆迁瓶颈、实现和谐拆迁,在全国起到很好的榜样作用。

近几年来,拆迁瓶颈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城市的发展,这些拆迁瓶颈集中到一点,就是以人为本理念在拆迁具体实践上的不到位,甚至缺位,没有真正将拆迁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没有切实做到让利于民。裕华区委、区政府“土地出让金返还村集体、过渡费补贴、拆迁奖励”等让利政策,“住房+商业门脸+应保尽保”的补偿安置模式、区政府“买单”的就业培训及有情操作,在城中村拆迁改造中确保了拆迁户眼前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的生活出路有保障,解决了村民的后顾之忧,实现了城市建设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完美结合,将以人为本落到实处,最大化地维护群众利益,抓住了社会管理创新的本质。

3.社会管理创新之三:“改制助推,致富于民”的拆迁目标

一些地方的政府在城中村拆迁改造中注重有形的拆旧建新,而忽视了配套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导致拆迁和民富不能同步,这正是许多地方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乏力的主要原因。如何使拆迁和民富同步,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积极有效,这是当前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据调查,裕华区在推进拆旧建新的有形改造中,同步推进配套体制机制改革,顺利实现了村民转市民,村委会转居委会,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集体企业转股份制企业的“四个转变”。

3.1积极推进配套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在大马村股份制改革榜样的引领下,裕华区的方北、东岗头、槐底等7个村先后完成了村级社区股份制改革,2.6万城中村居民成为股东,居民可以从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中获得稳定收益。并将村民的医疗、养老、教育等同市民待遇接轨。

3.2自主开发,强化了村集体经济的根基

区政府鼓励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对规划预留的商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地,自主进行开发建设。方北村建成“方北新村”、“方北购物广场”等项目,使村级可支配收入由2007年的141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4800万元。大马村建成“大马庄园”、“金色假日”双子星五星级酒店等项目,使村级可支配收入由2007年的4524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8400万元。槐底村级可支配收入由2007年的1.3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2亿元。

课题组认为:裕华区拆迁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对于以拆迁为抓手,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致富于民,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

近几年来,在拆迁中人们普遍看重个人、眼前利益,而忽视集体、长远利益。裕华区政府兼顾村民的眼前和长远利益、集体利益所进行的股份制改造不仅成功地探索出一条解决村历史遗留问题的办法,使村民和村集体的利益得到明晰和量化,而且确保了每个村民的权益,从根本上转变了以往农村经济的传统发展模式,居民可以从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中获得稳定收益。村集体通过对规划预留的商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地的自主开发,大大拓展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扩大了发展规模,提升了发展水平,增加了就业岗位和经济收入。可以说拆迁改造为城中村集体经济插上了腾飞的羽翼,使人们可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使拆迁户变成了“拆迁富”,村民真正转化为市民,融入城市生活,使昔日破旧的城中村变成现代文明的新社区。

4.社会管理创新之四:“拆建对接,造福于民”的拆迁战略

一些地方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注重“拆”而忽视了“建”,拆建不能实现有效对接。这不仅给群众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和生活上的不便,而且严重影响区域经济发展,这也成为导致拆迁矛盾重重的原因之一。如何在城中村拆迁改造中实现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也是当前创新社会管理亟待破解的难题。

据调查,裕华区在城中村改造中,坚持“拆、建不留空档,项目快速跟进”。把引进、建设一批战略支撑类项目作为工作的重点,以项目建设带动产业升级,以产业升级促进结构调整,以结构调整增强发展后劲,坚持把城中村拆迁改造作为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品位、实现产业升级的有效载体。

4.1实现了拆迁腾地与项目建设的“无缝对接”

裕华区提出“项目谋划于拆迁之前、项目跟进于拆迁之后”,从城中村改造一开始,他们一路人马集中精力搞拆迁,一路人马走出家门跑招商,该区主要领导50%的时间抓项目,主管领导70%的时间抓项目。

4.2谋划启动了精品项目群

裕华区按照“高起点规划、大手笔建设、规模化运营”的思路,同时结合自身的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功能定位,谋划启动了精品项目群。该项目群由三大板块组成,回迁楼项目群、商贸服务业项目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群。

4.3建设提升区域城市品位的载体

裕华区把文化项目建设作为调整经济结构、刺激消费需求、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载体,提出“落地一个项目,形成一道景观,弘扬一种文化。”目前,裕华区文化项目总投资17.9亿元,包括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和河北省体育中心和河北日报报业大厦等项目。

课题组认为:裕华区拆迁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有效实现拆建对接,对于加快一个城市和地域经济发展、提升文化品位、增加居民收入起到积极的引领作用。

裕华区将城中村拆迁改造作为契机,通过进行一个个城中村的规划和改造,并将其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不仅使基础设施完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改善,而且在大项目的带动下使裕华区城市功能得以完善,整体竞争力得以提升,实现了产业的升级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4.3.1固定资产投资大量增加,品质提升

裕华区在城中村改造中选进了一批对调整结构、提高城市品位、扩大社会就业有战略支撑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大量增加(2008至2010年三年累计1225.32亿元),品质不断提升。

4.3.2由外延扩张变为内涵提升,第三产业成规模

城中村改造的大规模推进,也让裕华区的第三产业一步步地悄然实现着华丽转身——由单一的房地产转向多元的商业地产,由传统服务业转向现代服务业,由生活类服务业为主转向生活、生产类服务业、文化产业并举,裕华区正在形成以高等教育、新闻传媒、会展旅游“三大引擎”为支撑的文化产业集群,城市品位得到有效的提升。在城中村改造中实现了产业升级,裕华区商业服务业面积由410万平方米增加到860万平方米。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从2008年的41%增加到2010年的68%,大大高于全市48.6%的水平。

4.3.3城中村改造对裕华区经济增长的拉动和聚集效应正在显现

从2008年至2010年,裕华区国内生产总值由60亿元增长到116亿元,财政收入由17亿元增长到27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3361元增加到18700元。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居住条件的改变,城中村居民的居住环境、生活品质、生活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裕华区城中村的历史将被改写,它不再是城市的“包袱”和“孤岛”,而将成为城市的亮点与骄傲!

拆迁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臧云律师在代理一起因征地拆迁而引起的拆除违章房屋的案件时,遇到了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而驳回起诉的裁定。奇怪的是,裁定书只给出了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认定,对于认定过程却不做任何说理。法院的裁判或许可以这么写,但作为原告的律师,却要把“说理”作为核心工作。

再审申请书

申诉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刘某某

代理人:臧云,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661361624。

被申诉人(一审被起诉人、二审被上诉人):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头二营村。

申诉人因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20 日做出的(2015)三中行终字第572号行政裁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

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三中行终字第572号行政裁定,指令原一审法院受理原告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诉人起诉之事实简述。

2012年4月份,申诉人的涉案房屋被拆除。因当时存在拆迁背景(房屋拆除之前拆迁公司曾多次和申诉人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申诉人遂以为是拆迁公司所为,并多次找拆迁公司要求解决补偿问题。在长期未果的情况下,申诉人乃委托律师帮助维权。

因之前向公安局报案,公安方面称涉及拆迁,涉及政府行为,故申诉人在律师的指导下于2014年11月左右向李桥镇政府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以求获知涉案房屋被拆除的行政决定和拆除责任主体。11月16日,申诉人收到李桥镇政府的《信息公开回复》,始得知涉案建筑系李桥镇政府拆除,拆除行为所执行的行政决定为【2010】第33号《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通知书》(下称《限拆通知》)。 申诉人知悉上述拆除行为及《限拆通知》后,即于2015年1月份以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和撤销《限拆通知》两案起诉至一审法院。现确认拆除行为违法一案,处于一审中止审理状态。

二、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的裁判结果和依据理由。 在一审和二审中,案件焦点均集中于《限拆通知》是否向申诉人送达这一事实(即申诉人是否于2010年就知道了《限拆通知》)。被申诉人称,其对于《限拆通知》采取的是留置送达。申诉人则针对留置送达的前提条件、留置送达的形式要件进行了质证。但一审法院在作出的裁定中,对于双方所争议的焦点未做任何评价,直接依据起诉时限的司法解释做出了驳回起诉的裁定。

针对一审法院的这种只有结果没有说理过程的裁定,申诉人向北京第三中级法院上诉。在上诉中,申诉人提出了两大理由:

1、一审法院认定申诉人在2010年就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诉的《限期拆除通知书》(下称通知)的内容,无证据支持,与事实不符。

本案中,被申诉人声称其将《通知》送达申诉人的方式为留置送达。这一事实表明,被申诉人并未将《通知》直接送达给申诉人。据此,可以肯定的是,不能以这种“非直接送达”的方式来作出“申诉人已经知道《通知》“的事实认定。

那么,是否可以推定申诉人“应当知道”《通知》的内容呢?这要分析被申诉人是否真正的进行了有效送达。 无论《通知》属于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的文书,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强制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都应当以直接送达为原则,以“留置送达”为例外,且《民事诉讼法》对留置送达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和程序。其适用条件为:“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其程序是:“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在本案中,被申诉人并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申诉人拒绝签收《通知》的情况(实际上被申诉人也从未找过申诉人进行直接送达),故而被申诉人适用“留置送达”法定条件并不存在。且,就被申诉人提供的《送达回证》来看,送达人为两人(其中名叫马然者不具备送达人员的主体资格),而并无任何有关基层组织(李桥镇洼子村村委会)的代表见证,也无拍照和录像。在这种既无认证又无照片(录像)等旁证的情况下,显然不能单凭被申诉人在送达回证上的单方记录就认定其真实进行了留置送达。据此,也不能推定申诉人“应当知道”《通知》的内容。

综上,在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被申诉人真正实施了有效送达的情况下,法院认定申诉人在2010年就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通知》的内容,属于认定事实不清,且与事实是不符的。

2、根据上述事实方面之理由,本案的情形,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申诉人的起诉,并未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 另,在二审庭审中,申诉人提出,涉案地块因在2010年涉及拆迁,当时已不具备养殖和居住的条件,故申诉人也未在涉案地块实际居住。且,申诉人系北京市区居民,涉案地块系承包用于养殖,并非经常居住处所。所以,从情理上推定,申诉人也无从知晓《限拆通知》。

遗憾的是,针对申诉人合法合理的质疑和陈述,二审法院根本就不敢或者无力予以回应,而是自话自说的复述了一审法院裁定的理由和结果。

申诉人认为,作为人民法院,在裁判案件中,应当充分体现一个“理”字。而二审法院在出具的裁定中,对于申诉人的理由却未做任何的回应。其浅层原因,或可解释为司法人员法律素养问题。其深层次原因,则实是二审法院对于申诉人依法陈述的理由,找不到相反的理由予以反驳或否定,故只能采取“充耳不闻”、“置若罔闻”的办法,最后“自说自话”、“自娱自乐”的作出一纸“自以为是”的 “法理两朦胧”之裁定。

三、申诉人申请再审之理由。 上述申诉人的上诉理由,即是此次申请再审之理由。申诉人认为,原二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是错误的,故申请贵院予以再审,以维护法治之尊严,维护相对于行政机关较为弱势的当事人----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2015年

附:

1、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一审裁定书复印件。

3、申诉人上诉状。

拆迁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1.目的: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跟踪,督促责任部门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有效解决,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流程。

2.范围:各系统及所属各部门审计跟踪工作。

3.责任:各系统、各部门的负责人。

4.内容:

4.1 被审计部门依据审计报告及审计报告上的总经理、系统领导批示,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方案,明确完成的时间和预期要达到的效果。在审计当月不能完成的整改问题列入到部门下月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合约表中。

4.2 审计部每月末将当月审计项目中被审计部门未完成的整改问题及预计完成的时间进行统计(无则不进行)。

4.3 审计部于审计次月3日前将统计的被审计部门待整改问题及预计完成时间的资料送达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小组)备用。

4.4 依据审计部提供的统计资料,办公室核查责任部门是否将需整改问题列入到次月工作计划中,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小组)则对其是否将需整改问题列入到部门绩效考核合约表中进行审核。

拆迁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求,现将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着力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党的建设促振兴

(一)着力推动村干部清理选配工作,夯实干部基础。

坚强把村干部清理选配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开展x个联审联查,共排查出曾受刑事处罚人员x人,在押刑事拘留人员x人,未发现“村霸”与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情况。通过免职、引导辞职,x名村干部全部清理,根据“一人一档”原则建立了档案,并要求乡镇党委同步补齐配强。目前,x次村干部空缺岗位已经补齐x次,还有x次村委会成员岗位正在履行补选程序。还完善了村干部联审机制,今后坚决杜绝受过刑罚、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进入村干部队伍。同时,注意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农村实行了党员与群众推荐、支委会票决、自然屯公示的发展党员“两推一决一公示”办法,大力发展x岁左右年轻人农民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建立了农村发展党员回避、预审与备案制度,解决“近亲繁殖”问题,为优化村干部队伍储备力量。

(二)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夯实组织基础。

仔细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高三年行动规划,聚焦“四有”党支部建设,坚强对症下药,逐村制定整顿方案。市级领导、乡镇党政“一把手”、驻村工作组联合包保,推动转化升级。经过逐一考核验收,全市x次软弱涣散村已转化x次,占x%。聚焦带头人队伍不强的问题,在全市排查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村党组织书记x人,全部调整撤换,充实配强。结合村干部清理工作,积极推动村书记、主任“一人兼”。全市x次行政村,实现“一人兼”的x次,占x%。聚焦村党支部“两化”准绳不高的问题,在x村、x村打造x次党的建设工作示范点,组织各村学习,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聚焦党组织服务功能不强的问题,开展了“为民服务承诺”活动,每次村党支部至少承诺x件为民实事,年初以来,x次村共承诺x项,已兑现x项。聚焦党员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开展了“党员+”先锋行动,x名农村党员在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代办服务、环境治理、平安稳定中向群众承诺践诺服务事项x项。

(三)着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夯实物质基础。

召开了全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暨推进“空壳村”摘帽工作会议,建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方案,确定了“空壳村”全部摘帽的工作目标。通过新增地源收费、发展产业工程、盘活集体资产、开展合作经营等方式,拓宽村集体增收路径。目前,全市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x次,占x%;收入x万元以上的村x次,占x%。其中,通过村办企业取得经营性收入的村x次;盘活村固定资产取得租赁收入的村x次;开展新增地源收费的村x次,已收费x万元,增强了村“两委”办事能力。剩余x次“空壳村”将通过新增地源收费,年底前全部摘帽。

二、着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以扶贫助振兴

(一)当好驻村工作队轮换工作,派强用好驻村工作队干部。

经今年x月新一轮工作队调整与驻村干部轮换,全市共新增x支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总数达到x支,派驻工作队员x名,其中x人兼任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共计新选派帮扶职责人x名,并完成入户对接,全市x户贫困户均实现一对一结对帮扶。

(二)严格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考核。

20xx年上半年,共计对x名出勤不达标的驻村干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通过市委组织部“xxxxx”微信公众号进行曝光。对x名出勤不达标且履职不力的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通报曝光,并责令派出单位免去其中x人站办所长职务。

(三)严格加强驻村工作经费管理。

共向x支驻村工作队拨付20xx工作补贴资金x万元,拨付上半年定点驻村扶贫干部生活补助x元,申请财政资金x元,为x名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与x名驻村工作队领队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高效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创立有利条件。

(四)多方联动全面开展帮扶。

团市委组织xx次村年轻人农民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市妇联开展“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帮助xx镇x-x岁建档立卡贫困儿童办理免费入园,为贫困家庭解决现实困难;通过省妇女儿童基金会为x名贫困高中生共争取到x元“xx助学”救助金;在xx镇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组织各乡镇“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面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爱心妈妈志愿陪伴”公益活动。开展“两癌”贫困母亲救助工作,为x名农村建档立卡“两癌”贫困母亲与x名低保“两癌”贫困母亲争取共计x万元“两癌”救助金。开展“爱心超市”物资筹集工作,征集价值x万余元的爱心物资。市委统战部开展“百企帮百村、助力精准扶贫”行动,着重企业和x次脱贫任务量大的村进行点对点结对子,整体上做到了全市x次有脱贫任务的村都有企业进行对接。在积极对接,充分互相掌握优势与需求的基础上,帮扶主体和贫困村共同商定帮扶措施,充分发挥“名誉村长”与“名誉副村长”的作用,在产业扶贫、技术扶贫、捐赠扶贫等方面达成帮扶目标,采取积极有效的推动措施,大力展开了帮扶推动工作。

三、着力开展乡村人才建设工作,以人才强振兴

(一)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深入实施“村村能人培训规划”,集中在农闲季节举办各类轮训班,主要在x岁以下“后备能人型”中选拔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年轻人农民,在“强村带动型”、“经营管理型”、“中介服务型”、“科技创新型”中选拔x岁以下综合素质好、能发挥示范指导作用的农村能人参与培训,20xx年村村能人培训x人个。

(二)持续推进农村创业创新。

为了更好地落实一个性创业补贴与扶贫创业奖励补贴等政策,针对*家农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民创业主体与x家小额担保贷款的商户进行了电话回访,对符合条件的将落实补贴政策。推行“一窗通办”、“网上受办”的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模式,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截至x月初,发放创业担保贷款x笔x万元,其中为x名自主创业农民发放贷款x万元。

拆迁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被审计单位:审计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XX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XX(单位名称)建设的XX(项目名称)进行跟踪审计。审计期间,审计组审查了你公司的XXXXX(工程资料名称)等相关工程建设资料。XX(单位名称)对审计要求提供的资料能积极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规定,XX(单位名称)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工程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衡东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至少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项目概况:

投资计划文号,计划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工程建设地域范围,建设内容;

2.建设程序履行情况:设计单位,招标控制价,招标日期,开标日期,中标单位及中标金额,施工及设备采购合同签订日期及合同金额及施工合同建设内容,监理单位及签订合同日期等;

3.工程建设完成情况:项目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变更情况,其他事项变化情况,工程款的支付情况等。

二、 审计实施情况及评价

审计实施情况至少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跟踪审计采取方式,审计的内容及重点,审计采取的措施,

参加相关会议,审计成果等

评价至少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是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

三、跟踪审计意见的采纳和整改情况

至少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审计意见单等形式反映的问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已整改或未整改的情况。

四、 审计建议

至少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未整改提建议,

对下阶段接受工程结算审计提建议,

对下阶段工程竣工决算工作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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