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范文

2023-11-23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范文第1篇

新农业的一个基本内涵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离不开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的建设。早在1991年,国务院就下发过《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然而,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在运转中并不是很顺畅,主要是由于我

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还很薄弱,与农村改革发展需要比,与发达国家水平比,还存在差距。实践证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需要政府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以及转变政府的扶持方式。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范文第2篇

目前,经开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社会化服务水平整体还不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初步建立服务网络,社会化服务体系已见雏形。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关注,经开区辖区内的农业管理服务机构不断得到充实,农技推广机构得到不断健全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一些列服务功能比较健全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在肥料、农药和种子等农资供应方面,实现了科学化、高产化和精细化的选配,基本上能够满足农民对农资的需求。但是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已经建立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服务功能还不能够充分展现出来,使其应该表现出来的服务功能相对比较薄弱,加之农民主动接收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大多数农民依然

依赖传统的农业生产经验和习惯,致使农作物在单产的提高上仍遇瓶颈,难以突破,这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增产增收。

第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良好,但仍有局限。随着发展现代农业意识的增强和农产品加工特色产业园区的快速推进,经开区辖区内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基本实现粮食作物、林业、养殖业、蔬菜、水果、加工业等产业的全覆盖。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产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成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有效组织形式和重要力量。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在提高农业的效益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延长了农业产业化的链条,但在发展中普遍存在经营品种单

一、规模小、产销渠道狭窄等问题;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能够产生一定的盈利,但自我发展能力不够强,很难发挥“一户带一地、一村带一片、一片带一业”的带动效应,而要实现“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体系的建立就更是难上加难;第三,利益的不相关联,势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不能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户的带动作用,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所需的土地大都是通过土地流转所得,而周边被流转土地农民手中仍有部分土地,造成了合作社在流转的土地上追求自己的利益,农民也在自己剩余的土地上追求农业利益的互不关联的私有利益追求现象。

第三、农业产业化发展结构需进一步规划,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农业要实现现代化发展,产业化发展的规划必须先行。没有一个系统的、科学的规划做引导,农业生产适应市场的能力就不会高,农业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就不会强。就目前农业发展的现状来看,农业的产业结构是影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个首要因素。首先表现在农业主体重眼前轻市场的思想比较严重,一旦市场上某种农产品走俏,马上会一哄而上,加大种植面积,最终造成产品过剩,价格大跌。相反某种农产品越滞销,农民种植积极性越低,最终又导致供小于求,价格上涨,长此以来造成恶性循环,损伤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甚至会造成大片土地荒芜;再者经开区辖区内现有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其社会化服务功能不能很好的发挥,农产品大幅增值受到局限,农民的经济收入很难有突破性提高。

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就是将农业进行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出路,其实质就是打破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方式,实现农业生产的产业化,而建立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和高效运转的保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涵盖于农、林、渔、牧、水等产业的各个环节中,特别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在产、供、销各个环节中都应与服务体系联系在

一起,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经营变为相互连结、共同行动的合作生产、联合经营,实现小规模经营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一、从家庭承包经营走向农业产业化经营

虽然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是发展农业的客观需要,也是稳定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但农业产业化发展就是当前社会实际环境中的具体途径之一,它是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通过规模经营的桥梁作用而发展起来的。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方面顺应了农业和农村改革的发展方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较好的解决了农业和农村在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中遇到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成为家庭经营向更高级形式发展的一种新的有效方式;另一方面就经开区的现实状况而言,实行农业产业化发展,首先让更多的农民、特别是“上楼农民”从土地上解脱出来,更多的劳动力丢开土地的包袱,走进工厂,走向二三产业的行列。同时土地进行产业化发展的模式进行经营,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合理配臵,同时对土地实行统一的技术管理,以科学的管理和专业的技术为支撑,对于实现土地单产的增收将有实质性的帮助。这样以来,农民既获得了服务于二三产业的工资报酬,又提高了土地的生产价值,在这种双重效益的保障下这就很好的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

二、充分发挥单品种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辐射作用

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着力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引领作用。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力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和指导目前已经成立的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就经开区而言,应给与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信息、流通、金融、法律等服务在内的政策支持,借助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纺织服装产业园两大特色产业园的平台作用,鼓励组办统一产业联合组织,形成以统一产品为纽带、相互联系、上下贯通的合作组织网络体系,切实发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开辟新的销售市场的带动引领作用,真正达到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目的。

三、由单一的专业社走向综合性专业合作组织 所谓综合性专业合作组织就是一个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业合作社、农户和其他服务实体组成的综合服务体系,是一个涵盖了小麦、玉米、蔬菜、林业、渔业等很多单品种专业性合作社的大型合作组织。综合性专业合作组织的主体必须是农民,主要功能在于最大化的发展农业经济,满足农业生产和发展的各种需求,它全方位地连接着资金、信息、技术、管理、产品等主要市场要素。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交给综合性专业合作组织管理,由其利用规模化发展、合理利用,实行从播种到种植管理到收获再到销售的统一化管

理,这种链条式的发展模式有利于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相对接,提高农产品自身的竞争力。

综合性专业合作组织有效运转的关键在于管理。一方面是参与者的管理,既包括技术人员、专业人员还包括土地的拥有者—农户。对于综合性专业合作组织的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而言,需要加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建设,选聘更多的懂技术、有经验、懂管理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综合性专业合作组织的各个环节,确保整个运行过程的专业化和有效化;对于农户而言,不仅要给他们提供最新的市场供求信息和产业导向,更要在村民当中培养互信互利的文明风尚。另一方面是对土地的管理,农民将自己生存的保障交给综合性专业合作组织管理是对其的信任和信心,所以综合性专业合作组织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直接实施者必须要让农民获得更大的利益,这就需要在尊重农民个体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产业结构调整,切实发挥出综合性专业合作组织的信息导向作用,实现有市场的有效对接,确保农民的增产增收。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范文第3篇

一、农业农村发展基本情况 (一)产业有基础 XX县总面积1116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3个街道,454个行政村,总人口87万,耕地面积102.5万亩,粮食、花生、油料产量居全国百强,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2019年,全县粮食种植以玉米、小麦为主,播种面积151.36万亩,粮食总产67.57万吨。其中,夏粮种植面积91.4万亩,单产426公斤/亩,总产38.9万吨;

秋粮种植面积64.5万亩,单产444.5公斤/亩,总产28.67万吨。

全县有农户22.49万户,承包耕地面积101.38万亩,户均承包耕地面积4.51亩。截至2019年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43.73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43.13%,其中百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达21万亩。牛、羊、驴、猪年出栏120万头(只),禽出栏2500万只,畜牧业年粪污总量200万吨以上,有丰富的有机肥等农业废弃物资源,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奠定了充分条件。

(二)服务有保障 近年来,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目前,全县共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00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3312家,托管经营服务面积20多万亩。

(三)技术有支撑 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健全,全县共有乡、村两级农业技术员326名,农机员280余名。县农业农村局现有高级职称人员10名,硕士以上研究生5名,能够成立专家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四)地方有热情 县委县政府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多项发展农业生产的优惠政策,投入资金10多亿元,建有小麦、玉米、水稻、花生、红薯、蜜瓜、蔬菜七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群众接受社会化服务的愿望强烈。通过实施该项目,将增加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保护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玉米、小麦等粮食主导产业发展,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效益,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

(五)项目有基础 2014年以来,我县已连续多年承担实施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通过多年的实施,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项目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社会化服务项目,全县预计实现托管服务面积3万亩以上(托管服务资金300万元)。

通过项目的实施,支持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一是集中连片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推动服务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将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政策引导小农户通过农业生产托管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二、三产业,进一步增加农民的非农收入。三是努力培育服务主体,推动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向集中统一现代农业发展。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确定服务产业和关键环节。

1.项目主导产业。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导产业为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

2.项目补助环节。按照《省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文件中财政资金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金额不超过100元的规定,对小麦、玉米、水稻以下农业生产环节中实施全程托管服务或半程以上托管服务的进行补助,仅开展单环节服务不予补助,具体补助环节如下:

(1)小麦:旋耕、播种两个环节。

(2)玉米:收获、运输、秸秆还田三个环节。

(3)水稻:收获、运输、秸秆还田三个环节。

3.确定补助标准和面积。

项目补助标准和面积:一是参照2019年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过程中旋耕、播种、收获、运输、秸秆还田各环节按照市场价格测算、评估,旋耕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50元/亩,播种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15元/亩,收获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65元/亩,运输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20元/亩,秸秆还田作业服务费市场均价为50元/亩。二是按照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要求,确定小麦+玉米全程托管服务补助标准为60元/亩(作业成本为200元/亩);

小麦+水稻全程托管服务补助标准为60元/亩(作业成本为200元)。三是项目实施服务面积50000亩,以小麦+玉米轮作服务面积为主,占比在90%以上。四是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每亩补贴标准为60元,服务面积不低于50000亩,累计补助资金300万元。

4.项目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按照实际作业亩数兑付补助资金。

5.项目实施区域的确定。通过县乡宣传发动,根据各乡镇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规模种植情况,初步确定三义寨乡、谷营镇、南彰镇、考城镇、许河乡、仪封乡6个乡镇作为项目实施区域。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实施区域调整。服务组织在项目区域内和社会化服务过程中,与自愿接受托管服务的村、户签订“服务协议”,总服务协议面积大于等于承担项目面积,同时,通过所在村、乡镇政府进行逐级申报,村、乡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6.项目实施原则。

(1)坚持服务小农户。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受益小农户占比不低于60%。

(2)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3)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4)坚持以市场为主导。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5)坚持服务双向自主选择。承担项目服务组织推广社会化服务过程中,农户自主选择是否接受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

(二)项目时间节点安排 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为:2020年5月——2020年12月底。具体安排如下:

1.工作方案制定阶段。5月,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初步确定项目实施区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以县政府正式文件报省备案,并下发到各乡镇及县直相关单位。

2.优选确定服务组织、签订协议阶段。6月,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服务组织,合理分配项目面积,公示无异议后及时签订合同;

服务组织在县、乡两级指导开展服务,并与承担项目村、户签订服务合同,防止“政策垒大户”,原则上要求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所占比重低于40%。

3.提供作业服务阶段。7月—11月,按照项目时间及有关程序,结合作业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4.督导检查验收阶段。7月—11月,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适时验收。

5.兑付补助资金阶段。10—12月,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财务审批手续完成后,县财政局按照程序授权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组织。

6.总结阶段。12月,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对项目归纳总结并进行绩效评价,将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制定标准 1.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托管服务组织,如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

(1)基本条件。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达到“六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账号,完善规章制度,挂牌经营,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内容(耕、种、防、收)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场地、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等。

(3)有良好的信誉度,在过往参与政府项目工作中,特别是服务的内容和结果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没有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4)能够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和项目乡镇、村的监督管理。

(5)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后,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服务任务,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服务任务的,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服务效果应达到的标准:

(1)旋耕作业应达到的标准:旋耕深度不低于12公分,作业完成后地面平整,土层疏松,达到待播状态。

(2)播种作业应达到的标准:小麦播种深度3—5cm,下籽均匀、深浅一致,平播接行准确,行距一致、覆土良好、镇压确实、起落整齐,播行要直、不重不漏、到头到边、不断条、无浮籽、无天窗。水稻插秧深度控制在2厘米左右,做到合理密植。一般插秧规格为30×10~12厘米,25~33穴/平方米,5~7株/穴,基本苗数125~200株/平方米。达到早、密、浅、正、直、匀、满、齐、扶,边插秧边同步补苗的标准。

(3)收获作业应达到的标准:还田秸秆切碎合格率≥90%、割茬高度≤20cm、籽粒破碎率≤3%(倒伏、灾害性天气除外),玉米收棒、水稻收籽。

(4)运输作业应达到的标准:运输工具应无污染,做到专货专运,严禁多货混运,不应与化肥、农药工业品等有毒有害物质混运。农副产品的包装与运输,要实行专用袋包装。

(5)秸秆还田作业应达到的标准:玉米秸秆粉碎长度掌握在3-5cm为宜,以免秸秆过长土压不实,影响作物出苗和生长。

(四)优选服务组织 2020年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原则上确定承担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少于3家。

服务组织确定后,项目主管部门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

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按照时间节点推广服务面积并及时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要本着服务组织和服务用户均受益原则,明确服务内容、作业量、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承担项目服务组织和各村、户签订的服务合同由村委会确认后在项目村公开栏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送乡(镇)和县两级存档备查。

(五)监督项目实施 为有效监督服务组织为广大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关服务,及时指导做好各项服务图表资料的填写,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监督组,开展全程督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主要做好以下方面的监督指导:

1.监督质检。一是监督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完成合同面积所需农业数量。二是按照作业时间节点检验服务组织服务环节质量,确认质量合格、面积准确,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附件2),并对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村委会、乡镇(街道)政府盖章生效。三是保留好监控数据、影像、照片等监控质检资料。

2.公开公示。服务组织法人代表、项目村负责人和验收员三方签字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以村为单位汇总后,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留存公示照片),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补贴资金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在进行全面核实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3),加盖村委会公章报乡镇(街道)政府,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主管部门作为结算的依据。

(六)核查验收 1.申请验收。作业结束后,由服务承接主体提出申请,填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承诺书》(附件5),农户按合同约定的作业价格支付作业费,并签字确认,由承接主体整理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抽查复核。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安排工作小组,采取抽查方式对服务对象、农户编号、服务面积、服务方式、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复核,及时形成抽查报告材料上报给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抽查复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项目村100%抽查核验,抽查农户比例不低于托管户数的5%。

3.验收报告。核查验收结束后出具质检验收报告,对验收核实确认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实际合格作业面积作为拨付作业补贴依据。实际作业面积少于应作业面积的服务组织,农时允许情况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应作业面积。

(七)兑付补助资金 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由县农业农村局出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结算单》(附件6),向县财政局申请办理补助资金结算事宜,财务审批手续完成后,县财政局按照程序授权到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兑付给服务组织,严禁现金支付。

(八)绩效评价 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考核目标,及时进行效果分析,认真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绩效评价采取公正公开、客观真实的原则,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拨付进度、管理机制创新、资料档案管理、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对服务对象的生产数量、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价。

(九)项目总结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成功经验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四、项目实施流程 1.选定服务组织。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小农户和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的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基本条件,并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在县域内外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

2.签订服务合同。选定的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服务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补助标准、质检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

3.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核算各环节的服务面积,确保项目任务面积保质保量完成。

4.拨付补助资金。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验。质量验收合格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按照服务实际作业量和补助标准计算办理补贴资金结算,财政部门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5.开展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收集整理县级在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相应证明材料,开展自评打分和绩效自查自评,主要对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绩效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项目方案重点考核其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制度建设、开展宣传培训等情况;

绩效重点考核生产托管面积完成情况和实施环节、服务对象是否合规、服务质量等。项目绩效自查自评完成后,要形成本县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包括项目实施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评价结论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统筹协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乡镇等单位,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为成员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方案,提出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实施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负责工作的执行落实和政策宣传,批复项目实施主体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和创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有效模式。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社会化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项目乡镇要建立由主管乡镇长为组长,乡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村委会等有关人员参加的项目工作质量监督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日常检查,对服务组织进行质量监督,各村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进行。

(二)高度重视,保障经费。县政府安排5万元项目实施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经验总结与政策措施完善等。

(三)督导检查,确保实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承担项目的服务组织,项目乡镇、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规范服务组织参与作业的机手和机具,做到机手、机具证照齐全有效,依法合规保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顺利进行。

(四)宣传引导,深化服务。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喇叭广播、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项目建设政策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到让群众明白、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

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现场指导机手解决在作业服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承担项目服务组织要及早开展农机具检修调试,确保农机具良好技术状态,开展全程安全生产管理。

(五)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农业、财政部门制定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严格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公开电话,受理质疑。公开县级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1;

县财政局举报电话:。对个别农户提出要求复查的,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处理;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范文第4篇

一、主要做法

土地托管服务开始于供销合作社的探索,一些无力耕种或者劳动力不足的农户将承包土地以全托或者半托方式委托给供销合作社,由其提供“保姆式”“菜单式”服务,土地产出归农户所有,供销社收取服务费用。在具体操作中,供销合作社以乡镇基层社为载体,采取领办合作社或者服务队、加强与村“两委”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等方式,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模式,逐步建立了由政府引导、供销社主导、多方参与,以提供多功能服务为重点,以“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为品牌的土地托管服务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和经验。按带动模式分,济宁市的土地托管服务主要有五种类型:

(一)优势服务项目带动型。以优势服务项目为切入点,逐步扩大托管服务内容和服务领域。嘉祥县农家人种植合作社,从传统农资经营入手,以农民的需求为导向,以种肥同播为切入点,变卖商品为卖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开展了宽幅精播、深耕疏松、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环节服务。目前,该合作社建有专业化的农机队、植保队,拥有中小型设备360台套,大型深耕疏松机械4台,实现土地托管面积3万亩,种肥同播面积2万亩,累计承担政府购买服务深耕疏松项目4.5万亩。嘉祥县天成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为种粮大户服务为切入点,开展订单农业,服务内容从最初的提供化肥、农药、玉米良种发展至为小麦、玉米种植提供良种、化肥、农药、技术培训、粮食收储、烘干、销售等系列化托管服务,服务面积4万亩。该合作社去年投资新上烘干设备,为种粮大户烘干玉米4000吨,形成了以粮食烘干、销售为主要内容的托管服务主体。

(二)农民合作社带动型。以基层供销社为依托,发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负责农业生产经营,提供各项托管服务。梁山县黑虎庙供销社联合村“两委”,广泛吸收农户、种粮大户成立了富源粮食种植合作社、东菊小麦种植合作社、众邦农机合作社,并组织区域内13个专业合作社联合成立黑虎庙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发挥合作制优势,把农民组织起来,把土地集中起来,把农机资源整合起来,形成了服务链条,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为推进服务规模化创造条件。具体运作方式是:村“两委”负责整合土地,化零为整,交由合作社管理。合作社每年每亩土地支付村民800斤小麦(或按市场价折合成现金),扣除生产和管理成本后的纯收益部分,按约定比例,部分交给村“两委”作为村集体收入,用于村公益事业,部分留到合作社作为风险补偿准备和扩大再生产,其余部分由合作社成员内部分红。目前该社土地托管服务面积6000余亩,其中全托管1700余亩。

(三)龙头企业带动型。依托流通和加工龙头企业,通过提供物资、技术、订单和加工、销售、服务等,为土地托管提供支持,形成生产、加工、销售及品牌培育、基地建设一条龙服务。曲阜市陵城、姚村、息陬、吴村、小雪、尼山六个乡镇依托康利源面粉公司对托管土地实施订单种植,发展小麦良种繁育基地、优质小麦种植基地。生产的粮食由康利源收储加工,既确保了企业原料供应,实现了产加销对接,又解决了农民卖粮贱、增收难的问题。此外,还依托曲阜市双联农资公司为农户开展配方施肥、种肥同播、统防统治、节水灌溉、机械作业等系列化服务,节省农户种植成本,提高粮食产量,增加了农民收入。

(四)部门协作型。农业、科技、水利、农机、粮食、供销社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下发《关于协同推进我市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工作的意见》,共同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充分发挥各部门政策资源、信息资源、技术人才资源、组织经营网络优势,形成支持农业、服务农业的合力。微山县马坡镇农机、粮食、供销社加强联合与合作,以领办的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旭泽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平台,获得60万元喷药、飞防、植保等农业机械实物补贴;与粮食部门合作,解决了托管土地粮食销售问题,依托现有粮库加以改造提升,新建镇域为农服务中心,与种粮大户签订土地托管协议,托管面积达到3000亩。

(五)社村共建型。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的优势,与村“两委”密切配合,共同组织领办合作社,构建基层供销社+村级党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三位一体”模式,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实现利益共赢。鱼台王鲁供销社投资30万元与王鲁村“两委”联合成立了广丰农机作业服务合作社。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协调,供销社提供服务;专业合作社负责组织生产,与社员签订托管协议,提供统一选种、统一整地、统一插秧、统一收获、统一化肥直供,免费稻草打捆等服务。合作社以低于市场20%-50%的价格为社员提供各个环节的服务。目前,王鲁村实现土地托管面积5000亩,其中全托管面积400亩,防蝇育秧1000亩,机插秧1000亩,水稻机收5000亩,带动全镇机插秧面积1万亩。

二、主要成效

土地托管,是济宁市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有益尝试。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引领上发展现代农业的轨道;通过发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破解了“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地”的难题,推进了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取得了以社会化服务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成功经验。一是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托管,有利于打破原来的沟垄背,实现土地连方成片,可增加有效种植面积13%-15%;有利于改良土壤,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实施种子二次包衣、种苗无菌化培植、测土配方、种肥同播、宽幅精播等科学种田措施,每亩每年可增产约100-120斤;有利于推进生资联采直供、机播机收、统防统治、节水灌溉等集约化经营、规模化服务,每亩可减少10%的农资、电力、用水等种植成本;有利于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包袱”,节省来回返乡时间和费用,间接增加了农民务工收入。从调研和测算的数据来看,托管后农民每年每亩可增收近200元。另外,农民还可以分享二三产业增值利润和务工收入。二是保障了粮食安全和食品质量安全。土地托管,充分尊重和保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从根本上抑制了规模经营主体为追逐高额利润,而改变农地用途,或改变粮田用途的冲动。土地托管,整合了土地资源,改良了土壤,推进了农业机械的大面积使用,稳定了粮食种植面积,提高了粮田的综合生产能力,做到“藏粮于地”;土地托管,加快了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推广和“三品一标”质量安全体系创建等,做到“藏粮于技”;土地托管,规范了农业投入品管理,减少化肥农药施用,使农民更加注重粮食品质,促进了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建设。三是密切了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系。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和新型经营主体服务农业,多数以村“两委”为依托。村“两委”发挥组织优势,组织农民参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帮助托管组织协调整合分散的土地、农机资源等,帮助农户监督、评估土地托管实施情况,密切了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民的关系,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了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四是探索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新途径。土地托管,把农民在农业生产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组织起来,引导支持其组建或加入合作社,发育了多种形式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了农业生产性服务;土地托管,把农业生产与现有的流通加工龙头企业对接或发展自己的加工流通企业,推进一产向二三产业延伸,推进了农业服务业的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范文第5篇

意见强调, 要以服务农业农民为根本, 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带动更多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服务农业农民、创新发展方式、注重服务质量的原则, 力争通过5年的发展, 基本形成服务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指为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而向农业生产提供中间投入服务的产业。从服务的生产环节看, 农业生产性服务可分为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农业产前生产性服务主要包括良种、现代化农业机械、优质化肥、农药、饲料等农用物资的生产供应方面的服务;农业产中生产性服务主要包括农业新技术推广和应用以及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农业产后生产性服务主要包括农产品供求信息、质量检测、存储、加工、包装、售卖等方面的服务。从服务的归属上看, 农业生产性服务主要包括农业先进生产技术发明与推广服务体系、农产品供给需求信息提供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评估服务体系、农产品运输销售加工服务体系、农业支持与风险防护体系等。只有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 才能将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真正落到实处;而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 前提是明确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导向。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粘合了农村一、二、三次产业, 构建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产业通道。从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战略要求出发, 有必要提升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战略定位, 使其在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以工促农和以城带乡中发挥更大作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已经从农村经济的薄弱环节成长为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引擎。但与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仍面临着服务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不高, 服务方式不能充分满足农民群众需要, 对普通农户带动力不强等问题,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范文第6篇

一是农业市场信息服务;二是农资供应服务;三是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四是资源化的利用农业废弃物的服务;五是农机作业及维修服务;六是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七是农产品营销服务。

宿迁市作为江苏省正在发展中的年轻城市, 拥有良好的土地资源、水资源、人力资源。因而, 如何配置资源, 联动相关产业, 形成良性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动力机制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1 宿迁农业及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现状

1.1 农业项目建设

2014年度农业开发项目通过验收, 累计完成各类项目总投资4.47亿元, 其中财政投资3.38亿元, 治理土地面积1.5万hm2, 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4个。实施2015年度农业开发项目。全市项目财政投资3.23亿元, 实施项目80个, 其中土地治理项目34个, 产业化项目36个, 治理土地面积1.5万hm2, 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1万hm2。

1.2 农业科技

为结合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及公益性农技推广单位现有基地, 通过农业科技项目劳动、农业科技培训, 提升基地科技内涵和推广能力, 建设和认定一批高度集成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农业基地。经统计, 截止2017年初已经建成各类农业科技展示基地20余个, 全市推广应用农业“三新”成果60项以上, 较“十一五”末增长50%, 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11 000户。

1.3 农业机械化

2015年, 全市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超85%, 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1%。全年共推广水稻插秧机141台, 机插秧面积16万hm2, 高速插秧机90台, 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达81.78%。全年新增玉米播种机279台, 秸秆还田机611台, 玉米机播率、机收率和秸秆还田率分别达83.6%、80.1%和85.2%。

1.4 观光农业

2015年全市蔬菜附中面积11.2万hm2, 比2014年增加2 000hm2, 总产453.6万t, 比2014年增加23万m2, 总产41.9万t, 比2014年增加1.1万t;西甜瓜种植面积1.44万hm2, 比2014年增加500hm2, 总产58.4万t, 比2014年增加2.2万t;果树种植面积1.03万hm2, 比2014年增加1 400hm2, 总产16.4万t, 比2014年增加5.3万t。全市休闲农业经营主体313个, 规模以上企业37个。全年有超过290万人次的游客前来观光浏览, 营业收入达到了12.2亿元。

1.5 农业产值

农业经济稳步推进。2016年, 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517.24亿元, 而且, 可比价增长2.0%。农林牧渔服务业共计13.61亿元, 占比分别为57.7%、3.5%、19.8%、16.4%和2.6%, 其中农业共298.51亿元, 林业共18.09亿元, 牧业共102.14亿元, 渔业共84.90亿元。

粮食总产保持稳定。虽然夏秋两季受到连续阴雨天气影响, 导致粮食单产略有下降, 但总产量基本持平。全市粮食总产量384.54万t, 较上年下降0.5%;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8万hm2, 比上年增长0.5%;粮食单产442kg/667m2, 较上年下降0.9%。其中夏粮总产比上年增加0.22万t, 共计156.93万t, 增产0.1%;秋粮比上年减少2.3万t, 总产227.61万t, 减产1.0%。

2 建议与对策

通过以上数据的处理分析, 宿迁的农业销售服务以及人才资源是导向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宿迁要结合自己的地域特色发展现代化农业, 近年来, 宿迁对农业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要解决好三农问题, 宿迁必须结合自身的条件, 有区别的施行符合地方特色的农业及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模式, 形成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动力机制, 促进宿迁农业快速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2.1 重视“互联网+”为依托的生产性服务业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 种植技术与农业知识对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一般来讲, 前者越高则后者越高。日本为农业生产人员和企业提供数据和经验支持的渠道之一就是通过互联网实现种植技术与知识的数据化。因而, 发展智能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要想具备较大提升, 应当依托“互联网+”服务, 同时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宿迁市农业生产向智能化发展, 已达到对农业生产全过程的信息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控制和精准管理逐步实现的目的。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就要继续强化、农产品物流配送企业培育、农产品网络营销平台创建、农产品网络营销供应基地建设、农业企业电商运用示范、农产品网络营销专业村建设、“一村一品一店”全覆盖、乡村农产品网络营销服务站 (点) 建设, 以及专业人才引进、电商从业人员培训等“九大工程”实施力度。

2.2 发展现代物流

加快宿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应该鼓励发展云计算、物联网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智能化管理方面的应用, 促进物流信息资源整合, 打造“智能物流园、智慧供应链”。完整的供应链及高度规模化的物流水准是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不可或缺的一环, 荷兰国土资源贫乏, 地域面积狭小被称为“地理上的小矮人, 经济上的大个子”。然而其凭借农业的高度集中化, 达到高产、优质、高效、高附加值的产业模式, 达到了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成为世界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的成就, 究其根本, 都离不开规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以及高度发达的物流系统。从宿迁的角度来看, 首先, 宿迁紧邻交通要道——徐州, 具有一定的地理区位优势。其次, 宿迁靠近淮安这一备受物流公司青睐的城市在物流规划上也有可取之处。最后, 宿迁市计划于十三五期间建成高铁项目, 这一项目的完成, 无疑将为宿迁现代物流发展带来突破性的机遇。

2.3 大力支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为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就应该致力于将服务向金融保险、农业科技信息等领域发展, 这样才能够提升整个产业链的活力。尤其是在宿迁, 对于科技创新的要求愈来愈加强烈, 以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主导农业科技创新的模式就更为适合。此外, 此种模式还提升了创新的投入产出比, 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坚持市场为主导、政府为辅助的方式, 推动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农业技术咨询、良种推广、新产品引进、农村实用技术推广等各类农技服务发展, 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可以在鼓励企业发展经营性农业科技服务业的同时, 加大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业的投入, 继续培育、示范和推广农业科技服“110模式”、科技特派员模式、农业专家大院模式等, 完善农技服务业的社会化服务机制。

2.4 发展生态、休闲农业, 构建农业销售体系

作为一座年轻的城市, 宿迁具有得天独厚的先天生态农业发展优势, 这里具备优良的土地资源、水资源、耕地资源是农林渔牧业发展的天然基地。本文认为宿迁市政府应当带动以及鼓励发展“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方式, 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同时, 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 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还可以参照日本、台湾的发展模式, 引导农户形成区域规模经营, 打造具备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经济。例如沭阳县的品牌塑造活动就为宿迁市整体农业销售发展提供了借鉴意义。该县通过提高农产品品牌地区知名度, 在销售和推广过程中注入文化内涵, 紧接着通过地区知名度打造知名农产品品牌形成良性体制。

2.5 人才培养、人才引进

目前, 宿迁市对于农业人才培养工程和项目方面的工作仍然需要提高, 大部分农民长久以来受到传统农作方式的影响颇深以及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人才问题, 加之本地在吸引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等技术型人才方面的准备工作不足, 直接导致了本地农业技术型人员的缺失。为此, 政府应当积极解决眼下农村从业人口的文化水平问题、优化农村劳动力结构、改变以往粗放型的农业管理模式, 将新的研究成果推向农户, 普及现代农业知识。这样一来既解决了本地农业技术型人才的不足, 又能够跟紧农业科技前沿, 发展现代化的、规模化的、区域化的农业经济。

结束语

本文从地域特色、现代科技、人员储备、农业销售服务等方面出发, 研究探讨了适合宿迁市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动力机制, 认为宿迁市作为年轻的城市发展空间巨大, 走地域特色化农业、休闲农业的路子。同时, 政府应当加大在现代科技、人员储备、农业销售服务、互联网+等农业生产服务性行业的投入与支持。如此, 便能形成宿迁市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动力机制的良性循环, 稳步甚至快步发展农业。

当然, 对于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动力机制的探索仍有些许问题阻碍其前进的步伐, 本文提出的观点尚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建模时采取的变量也是经过了多次比对核选才选出, 如果加入更多变量其显示的统计结果就需要另加商榷。希望后者可以完善, 修正本文观点。

摘要:要保持经济快速持续的增长, 研究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可以称得上是当下“不可回避的话题”。宿迁市作为江苏省正在发展中的年轻城市, 拥有良好的土地资源、水资源、人力资源。结合宿迁的实际情况配置资源, 联动相关产业, 提出形成良性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动力机制的对策, 以促进宿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宿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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