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援范文

2023-09-22

道路救援范文第1篇

道路工程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是一篇道路工程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预案,欢迎大家阅读!

道路救援范文第2篇

灾难换来的伤害是惨痛的, 它们会引起受伤、死亡、巨大的财产损失以及相当程度的混乱, 在经历过灾难后人们的需求就变得更多了, 一定程度上的帮助也增多。这时救援产品在紧急救援中就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作用。可是深入了解后会发现救援时所需设备是远远不够的, 为了给人们提供更为有利、有效的安全生存方式或生活环境使我们需要不断地创新。“在灾难来临的条件下, 由于人的生存的愿望和能力就会产生出为了生存而救助的设计”。

当2012年5月12号汶川地震发生后, 中国工业设计界相关人员于第一时间奔向灾区, 通过对救援前线人员与受灾民众的调研, 并且了解到我国目前在灾难救援装备研发、物资配置系统、避险自救用品产销、群众消费观念等四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差距, 而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同样也引发了工业设计界对于防灾减灾与安全救援产品设计的思考与创新。从对地震灾区的调研分析中得出来, 我国现阶段在救援过程中的技术、救援设备、器材不足以及没有一定的专业化技能[3]。在人为的破坏和自然的循环中灾难随时可能会发生不断给人类社会带来破坏、伤害以及绝望。所以如何为人类社会带来更加便利, 更加安全的环境, 更加有安全保障的设备产品, 这是作为一名设计者所需要重视并且考虑的。所以本人选择在地震救援中以担架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并设计。

对于地震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的我们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自救方式, 什么将会存在着潜在的伤害和危险。在海底或靠近海边地区发生强烈的晃动, 能引起巨大的波浪, 称为海啸;在地面上地区发生强烈的晃动, 会引起山体滑坡、崩塌、地裂缝等等的次生灾害。灾害带来的是对建筑物破坏、道路被毁、财产的损失、失去亲人的痛苦……在进行救援的过程当中担架的用途相当的重要, 担架在医疗救援中起到了很大的辅助作用, 快速帮助伤员得到移动、转移及时进行救助, 在搬运中要注意伤者的搬运姿势, 减少在救援中造成的二次伤害。每次地震发生, 救援过程中因为使用担架不当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的案例有很多。很多时候在不了解伤员的受伤部位情况下乱动伤员是相当危险的, 严重的还有可能会使伤者失去生命。所以需要对担架进行深入的调研和研究, 深入了解灾区环境, 伤者所需……

担架是伴随着军队的发展需求而存在的产品, 初期对灾区伤者的抢救都只是徒手的抱、搀扶、拖拉等等的办法, 目的是为了快速脱离危险环境, 避免二次伤害。整个伤员的搬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都给双方带来了痛苦, 实际也很少有伤员能够成功存活下来。主要原因是当时的医学水平落后, 对人体结构的研究和伤情了解不深, 许多四肢、脊柱骨折以及颅外伤等伤员, 因体位和运动过程中不当的搬动导致伤势加重或死亡。随着水平的提高和经验总结, 最符合生理特点和医学要求的搬运工具“担架”从而产生。

首先出现了树枝、竹竿、服装、床单、门板、靠椅等等制作的搬运工具。但是由于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品种繁杂, 给后面的生产和补给增加了一定难度。为了改善实用性、使用安全性, 19世纪末20世纪初, 担架的设计才逐步实现规范化。1886年, 的俄国军队研发并使用了标准的“野战担架”, 担架面为纺织帆布, 担架杆为木质结构。1912年德军首次使用了“12”型制式担架, 担架面为有机纤维, 担架杆为木质结构。1920~1938年, 瑞士军队和德国军队又在“12”型担架基础上在两杆之间增加了金属铰链, 可以使把手伸缩。

担架也是时代变化的一个象征, 从早期木头制作的简易担架只是简单搬运伤者, 演变到今天针对不同环境使用的多种担架, 无论是材质还是形状都有了一定的发展。对使用者的保护、舒适度、便携性进行了一定的保障。也是对灾区伤者的一个安全保障, 让伤员能够得到心理安慰。

地震受伤主要以创伤为主, 其中骨折占据第一位, 软组织损伤占据第二位, 挤压综合症是占据第三位。对以上地震伤员的认知, 在现有担架种类中最为符合灾区救援要求的就是铲式担架。因此以铲式担架为设计基础进行设计创新。无论是在担架的功能上、形态上、材料上还是结构上都进行了设计。

针对地震灾区环境设计的救援担架, 主要设计便携的外观, 在使用时展开速度快, 搬运时省力, 减少震动。其次有固定捆绑带防止二次伤害, 提供伤者有需要的基本需求如:吸氧、输液等;在夜晚救援时具有照明功能, 崎岖的路段方便照明;有可以对患者伤病基本诊断的说明显示板。

传统的铲式担架连接结构比较复杂, 减震功能小、并且材料不轻便, 保护措施不全面, 不宜在地震灾区中急救时携带使用, 容易再次受伤。为了提高救援担架的安全性、多功能性, 根据受伤特点和救援场景担架的使用特性进行设计。

应用套管的结构方式, 合理设计担架的分解拆装, 并适应担架支架的结救援质量, 并在救援中提供简单的急救措施。具有简便快捷、体型轻巧、结构简单、操作简单安全、搬运省力、携带轻便、减少再次伤害的特点。

担架在灾区救援期间扮演着十分重要的一个角色, 产品设计的目的不仅要注重造型外观方面的设计, 更要注重考虑产品与人机关系和实用性的设计, 给伤者带来安全快速的救援, 为了适应救援环境的需要以及便携, 减少二次伤害……担架将会成为一种发展趋势和必然产物, 所有要去对传统担架进行研究和了解, 让担架能够更好的为伤者去服务。不管是功能, 形态、携带方式、运输、材料, 结构都是担架的设计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摘要:近些年地震灾害的频发, 以及受害者和部分施救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救援措施的不了解, 在自救与被救过程极易造成二次伤害, 使得受伤害者伤情加重或者是丢失性命。因此, 调研与设计救援担架一定程度解决这类问题。

道路救援范文第3篇

甲、乙双方根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为建立医疗应急救援体系,以便在甲方各类事故发生时,乙方能及时开展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所致人身伤害(亡)损失。经双方平等协商,就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发生的工伤、道路交通事故等,均交由甲方进行医疗。甲方在接到乙方救援需求电话后,必须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及相应设施赶赴现场,及时开展医疗救援。

二、甲方因实施对乙方医疗救援所产生的医护等费用,按甲方经物价部门审核公示的收费标准优惠%结算,由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人员支付。

甲乙双方结算方式:

三、如因甲方救援不及时导致乙方事故人身伤害损失加剧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因病情严重或者医疗技术条件不及需转院治疗的,甲方应配合协助。

五、甲方指定同志(电话:)负责与乙方安全或者人事部门就医疗救援进行联系。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起至二0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止。

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道路救援范文第4篇

建立科学有效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发生事故时,可以快速对应,将损失降低到最低。

二.范围

公司各部门

三.预防措施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参与制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不得指使或同意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并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经济运行,满足生产需求,做好环境保护和成本核算工作;

2.贯彻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以及下达的有关锅炉压力容器方面的安全监察指令;

3.制定和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查、检修及购置各种备件计划;

4.定期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5.定期收集、整理锅炉压力容器有关记录并组织相关人员总结前段时间锅炉压力容器运行中的经验教训并制定改进措施;

6.每月对锅炉压力容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告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7.制定和实施锅炉压力容器及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锅炉压力容器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8.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写出事故报告书;

9.积极改善锅炉压力容器工作区域的劳动条件,关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与技术培训,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10.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底应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呈报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应急措施及救援预案

1.紧急事故发生后安全领导小组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对应:A消防组;B疏散组;C救援组。

1.1消防组:由安全领导小组下属的义务消防队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使用消防水枪或其它灭火器材扑灭可能扑灭的火险,如火势蔓延则立刻报警(火警电话:119);

1.2疏散组:负责所有消防通道的畅通,并切断电源,关闭所有机器设备,指挥员工安全有序地撤离;

1.3求援组: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应急处理:负责对消防、医疗急救中心的联络工作(医疗急救中心电话:120),做好消防、急救车辆的引导工作。

2.警报的解除

2.1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警报的解除及警报解除后的生产恢复组织工作;

2.2如发生火灾或爆炸,由政府主管部门做出决定。

3.记录在案:凡发生安全隐患或大小事故,由相关人员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及《事故调查报告》,并逐级上报,记录在案,必要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其进行调查核实。

4.注意事项

4.1各岗位负责人应指定岗位代理人,以防不测;

4.2厂区内出现任何险情,应在第一时间通知门卫;

道路救援范文第5篇

一、预案目的

防止在可能发生地震灾害时,减小灾害损失、人员伤亡和有序救灾。

二、成立抗灾防灾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后勤保障小队: 队 长:

电话: 成 员:

珙县救护队:刘镀贤 电话:18990935116 成 员:龙怀斌、付强、叶利彬、何智

三、地震分级

破坏性地震,按其造成破坏程度可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中等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和特大严重破坏性地震。

1、煤矿发生5—6级(含6级)的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含1千万元)及以下的地震为一般破坏性地震。

2、煤矿发生6—6.5级(含6.5级)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5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到5千万元含5千万元)及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

3、煤矿发生6.5—7级(含7级)的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10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5千万元到1亿元(包括1亿元)以下地震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4、煤矿发生7级以上的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地震为特大严重破坏性地震。

四、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五、工作原则

1、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等基础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安全生产。

2、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先进技术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煤矿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3、着手建立三级应急救援体系: 地震发生时煤矿辅助救援队第一抢险救援;珙县安顺矿山救护作为第二抢险梯队;芙蓉集团国家救援基地作为第三预备队。

六、 应急指挥机构

1、指挥部职责: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地震抢救方案和作战计划,对抢险救灾的人、财、物进行统一调度使用,下达抢险救灾命令,批准救灾人员入井许可。

2、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3、第一副指挥长:安监局局长担任,煤矿矿长协助指挥长工作。指挥长负责组织实施事故抢救方案,积极营救遇险遇难人员,下达救灾命令,防止事故扩大;根据预案和现场实际需要指定副指挥长及其它指挥部成员,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4、第二副指挥长:原则上由安监局总工程师和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担任,是指挥长的第一助手。其职责是组织制定营救遇险遇难人员的方案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组织编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正常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指挥长批准后实施;

5、机电副指挥长:由安监局执法副大队长担任,根据作战计划,在企业范围内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提出需外购或外单位支援的设备、物资清单;组织对主要提升机、通风设施、变电所、主要排水泵等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控,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提升运输系统完好,通讯系统畅通。

6、通风副指挥长:由监控中心副主任、重灾办副主任、救护队技术负责人担任;根据作战计划和指挥长的命令,对矿井风流进行监控和调度;对井下通风、瓦斯、煤尘及其他有害有毒气体、火情等情况进行监控。

7、后勤副指挥长:由救护队指导员、重灾办主任、安监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根据救灾作战计划,为抢险救灾组织和调集足够的

3 人、财、物;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伤员救治、家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分别成立医疗抢救组、家属安抚组、治安秩序组等工作组。

珙县安顺矿山救护队长:根据救灾作战计划,全面负责领导指挥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如与其他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联合作战部,由上一级别的矿山救护队队长担任作战部指挥,协调各矿山救护队或上、下基地的战斗行动。

七、日常管理机构

县级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县矿山救护队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提供增援和保障。指挥部要随时掌握事故救援进展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建议,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部署做好维护现场通信、交通、电力和治安秩序稳定工作。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八、预警处置

1、预警发布后,煤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及相关部门立即部署各项应急准备,进入应急戒备状态。

2、技术部及时发布地震预警的动态信息,财务部和供应部准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装备;立即启用紧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避难场所;必要时由矿井辅助救护队组织撤离和疏散井上井下的人员,救灾技术组对井上、下生命线工程和地震次生灾害源等采 4 取紧急排查、防控、处置措施。

九、煤矿职工地震知识培训

县安监局和各煤炭企业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地震时,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定期举办培训班,开展业务培训。

十、珙县安顺矿山救护队响应启动

珙县安顺矿山救护队接到召请电话应在5秒钟内拉响事故警铃集合人员,立即出动两个小人员赶往煤矿,基地其余指战员作好战斗增援准备。 十

一、应急处置

应急预案启动后,珙县安顺矿山救护队应会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尽快安全撤出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

2、信息报告与处灾情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震感程度、破坏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等。

3、地震发生后,矿井抗震救灾领导组迅速收集地震灾情并及时上报。矿井抗震救灾领导组先期处置措施启动应急响应,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和下属各组立即按职责开展工作;对地震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灾害特点进行快速收集和评估,迅速逐级上报,并对灾情实行动态监测,核实与上报;立即实施紧急疏散与救援,组织自救与互救;紧急调配 5 矿井的应急资源。

4、矿井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接到启动地震应急响应的信息后,迅速赶到矿井抗震救灾指挥部。

5、井下逃生避灾、同时要反复敲击水管、风管等铁器能传声的物体等,示意求救。及时切断灾区及其影响范围内的电源,清点井上、下人员。

6、救援指挥部应根据事故地点、波及范围,通风、瓦斯情况,巷道内有无明火、水淹等情况,迅速决定是否采取全矿井或局部反风措施。

7、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灾区和可能影响区域内的遇险人员,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8、处理事故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在受灾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急救站。

9、井下现场救援地点要安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并由专人经常检查事故地点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

10、在井下,用矿井灯向冒落区发射一闪一亮的求救信号;以引起营救者的注意,求得生机。

11、地震救灾程序派出现场指挥和各工作组赶赴现场。 十

二、抢险救灾资源:

1、派出救护队第一小分队,携带救援设备即刻赶赴灾区;

2、派出医疗救护第一小分队,随队调拨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

3、组织并派出重点工程抢险队伍。

4、组织并派出次生灾害防控、处置队伍。

十三、技术保障

1、各煤矿应有及时填绘的能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必备的图纸资料;这些图纸资料要有专柜专人管理,建立台帐,并可随时提供。

2、芙蓉集团生产技术部、珙县安监局相关科室,技术服务站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十

四、通讯保障

建立健全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特大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各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矿山救护队、定点医院必须建立事故信息中心,并确保信息畅通。 十

五、应急保障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保障措施的监督落实,负责组织更新应急方案。矿井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应部门按照职责进行装备和储备并量化,应根据矿井全体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总和1/10的比例、按3天的基本生存需求储备应急物资,按人员分布情况设置紧急避难场所、医疗救助点、食品发放点。 十

六、善后处置

1、履行抗震救灾统一领导职责的指挥部根据矿井遭受损失的情况,对地震灾害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参与应急处置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救助、抚恤、补助,并提供心理援助;责成规 7 划发展部门制订和落实灾民过渡性安置方案;人力资源部做好有关保险理赔工作。

2、参加应急工作的部门要认真组织清理、修复、归还因地震救灾需要而紧急调集、征用的设施、设备、器材和物资,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十

七、信息发布

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事故简要信息,随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外发布信息或接受媒体采访,需征得应急指挥部同意。

十八、响应调查与总结

1、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对本次地震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协调指挥、组织实施、预案执行等情况进行调查、总结。

2、参加地震应急处置的各有关部门也要认真总结抗震救灾工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 十

九、 预案的管理和修订

县安监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依法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附则

1、专业名词解释

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2、实施时间

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道路救援范文第6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内河水域发生的水上交通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水上交通安全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及时自救并报告,由应急救援分中心组织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联动救助,以区域为主,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在人命和财产均有损失时,以先救人为原则。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实施对我镇水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救援工作实施属地化为主,下级能够完成救援任务的,原则上不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五)负有事故责任的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承担施救直接费用。

三、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和成员单位

镇政府成立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由镇长熊勇军同志任主任,分管交通安全副镇长石波同志任副主任,海事处、交管站、安监站、警务室、镇医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必须指定负责日常联络工作的人员。中心下设办公室,由石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救援分中心主要职责

救援指挥分中心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溆浦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统一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5、必要时协调地方人民武装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组织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

(三)救援分中心内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救援组和后勤组

1、办公室

(1)主要职责

a、承担救援分中心赋予的日常工作;

b、协调指导内河水上救援工作;

c、负责发布航行通(警)告;

d、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水上交通事故信息及时传递,制定或协助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有效救援;

e、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初步原因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初步方案报指挥分中心审定后实施;

f、负责分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协调组

(1)主要职责

a、负责事故应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b、负责事故具体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等调配;

c、负责协调指挥分中心其他各组工作;

d、承办指挥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成人员

镇政府负责人兼任综合协调组组长,公安、安监、卫生和发生事故所在地的村委会和船公司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3、救援组

(1)主要职责

a、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b、迅速查明重、特大事故的时间、地点、性质、初步原因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具体方案报指挥分中心审定后实施;

c、统一指挥施救队伍;

d、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e、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

f、承办指挥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成人员

根据事故的性质、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由交通、公安、卫生、民政、安监、环保、畜牧水产、林业和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负责人组成

4、后勤保障组

(1)主要职责

a、组织公安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水上交通秩序,必要时抽调民兵应急分队协助维持治安工作。

b、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

c、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d、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和通信设备;

e、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

f、承办指挥分中心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成人员

根据事故性质和批准启动预案的级别,由乡分管副乡长或乡政府办公室主任或事故所在地村委会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公路、公安、卫生、民政、环保、畜牧水产、林业以及事故船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四、应急救援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安办:协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特大内河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交通:负责协调管辖范围内交通系统各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地方海事处实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公安:负责组织协调治安管理工作,查处与事故相关的违法犯罪案件,协助应急救援工作;

(四)畜牧兽医:协调本系统相关单位配合应急救援行动,抽调本系统船舶、设施和人员参加搜救工作;

(五)环保:参与事故大面积污染水域的应急组织、协调和指导,并提供必要的环保技术支持;

(六)卫生:负责协调事故需要的医疗援助,指导、实施伤病员的抢救工作。

(七)民政:负责事故遇难人员遗体的处置工作,对生活困难的伤亡人员家属,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适当的临时救助;

(八)海事处:承担救援分中心赋予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内河水上救援工作;负责内河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发布航行通(警)告;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水上交通事故信息及时传递,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有效救援。

五、应急救援处理

(一)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后,船舶、浮动设施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手段进行自救,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立即报海事处,海事处应在15分钟

内报告救援指挥分中心。发生重、特大事故或遇险10人以上或船舶发生大的污染水域或事故经济损失60万元以上的,分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报建溆浦应急中心。

(二)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各村委会接到内河交通事故报告后,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故特点、性质和严重程度,紧急调动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赶到事故现场。

(三)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指挥分中心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六、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结束

(一)应急救援分中心接到内河交通事故报告后,批准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统一组织实施内河交通的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上一级指挥中心及相关部门报告应急救援的实施情况。救援分中心应向社会公布救援值班电话号码。

(二)根据事故的性质、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由各级内河交通事故指挥中心负责人批准启动本预案。

1、当发生一次性死亡(含失踪)1人的大事故或遇险人数5人以下或人员重伤事故或船舶发生一般污染水域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由镇救援指挥分中心负责人批准启动本预案,溆浦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当发生一次性死亡(含失踪)1—2人的大事故或遇险人数10人以下或人员重伤事故或船舶发生一般污染不域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事故,由市救援指挥分中心负责人批准启动本预案,市地方海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当发生一次性死亡(含失踪)3—4人的重大事故或遇险人数10人以上或船舶发生大的污染水域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事故,由怀化市救援指挥分中心负责人批准启动怀化市水上交通安全救援应急预案,怀化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当生一次性死亡(含失踪)5—9人的重大事故或遇险人数30人以上或船舶发生重大的污染水域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由省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批准启动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救援应急预案,湖南省地方海事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当生一次性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或遇险人数5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事故,由省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批准启动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救援应急预案,省安监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当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负责人批准,即可终止或结束应急救援工作。

1、遇险情况经证实不再存在;

2、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

3、遇险人员不再有任何合乎情理的生存希望;

4、应急救援中止或结束后,实施救援的指挥分中心应对救援情况进行评估,对险情或事故的损失情况进行统计,将评估和统计结果报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溆浦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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