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流失报告范文

2024-04-11

医疗废物流失报告范文第1篇

生效日期:2006.09.01

题目: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修订日期:2012.09.01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一、为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有效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公众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的工人应按照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并使用专用的运送车辆密闭运送医疗废物。

三、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大量溢出、散落如运送车倾翻、工人受伤等严重事件时,当事人或事故生科室应立即报告总务科和院感办,同时请医院保卫人员在受污染地区设立隔离区,禁止其他车辆和行人穿过,避免污染物扩散和对行人造成伤害。

四、总务科、物业公司和院感办接到报告后,应到现场协助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并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报告,递交给医院负责医疗废物工作的主管领导。

五、院感办到现场后指导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七、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污染,应就近清洁,用水冲洗受污染部位,如不慎受伤,应及时到最近的诊疗室处理。

八、医疗废物暂存点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时,应逐级向总务科、物业公司、院感办、医院主管领导报告,并尽可能追回丢失的医疗废物;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按上述第三条做好相应处理,并在48小时内曲阜市卫生局和曲阜市环保局报告。

九、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

12小时内向曲阜市卫生局和曲阜市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按

第三条要求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

十、因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曲阜市卫生局和曲阜市环保局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参照上述第三点进行现场清理、清洁和消毒等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流失报告范文第2篇

尊敬的县局领导:

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工作监督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并积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存在的问题

1、制度不健全。

2、医疗废物暂存室门前种菜,无防鼠板设施。

3、部分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分类不清、医疗废物管理松懈导致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有混放的现象。

二、2012年4月23日我院组织检查结束,我院立即组织院委会召开会议深刻剖析原因。

1、对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的学习不足。

2、缺乏对医护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的法律、法规学习。

3、对医疗废物监督检查不到位。

三、整改措施

对于存在的问题,院领导高度重视,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于4月22日调整了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由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并召开了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个人提出了批评,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对下一步整改提出了具体措施。

1、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认识,抓好每一环节,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于4月22日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及工勤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护人员针刺伤时的应急预案》、《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培训,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如《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专用运送工具和暂存地清洁消毒制度》、《医疗废物处置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且以院办公室的名义将相关制度、预案发至医务科、护理部、化验室、B超室、影像科、各病区及重点临床科室。

2、于当日下午组织人员铲除医疗废物暂存地旁边种植的蔬菜,并在门口设立了防鼠板。

今后我们将积极主动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做好院内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敬请领导再次来我院指导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医疗废物流失报告范文第3篇

2007-04-18 15:08 环卫科技网 作者:未知

第一条 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和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考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 , 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 , 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 , 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 基础考试分 2 个半天进行 , 各为 4 个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 , 每部分内容均为 2 个半天 , 每个半天均为 3 个小时。

第四条 符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八条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 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

(一)取得本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 , 详见附表 1, 下同)或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 , 详见附表 1, 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三)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 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 ; 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第六条 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基础考试 , 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 ; 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9 年 ; 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0 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2 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0 年。

第七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 , 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 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 , 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 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 , 须经人事部、建设部和国家环保总局批准。

第九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试题命制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举办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自愿的原则。

第十条 考试考务工作应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 切实做好试卷命制、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医疗废物流失报告范文第4篇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治疾病传播,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保护环境,甲方现委托乙方同意回收甲方产生的医疗垃圾,由烟台圣洁环保同意处理,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责任:

1、 在协议的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所持的许可证、护照、证书或批准书有效存在。

2、 乙方明白本协议的医疗垃圾的特点和性质、由医疗垃圾或处理程序所导致或一起的健康、安全和环境危害。

3、 乙方负责医疗垃圾的暂时存放。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将其因使用医疗物品所产生的废物联通废包装物交由乙方处理,合同期内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医疗垃圾交由第三方或自行擅自处理。

2、 甲方须如实填写《医疗垃圾回收处理登记表》,保证委托处理的医疗与填写的内容保持一致。

3、 在乙方收取和运输废物前,甲方必须将各种废物严格按不同品种粉笔包装、存放,并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废物名称、数量、注意事项等);保证废物包装完好及封口紧密,防治所盛装的废物泄露污染环境。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医疗废物流失报告范文第5篇

一、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卫生局、环保局一把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与协调。

二、处置机构

“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医废中心)作为集中处置机构,承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服务业务,负责具体运行工作。

三、职责分工

卫生局负责全市医疗废物收集工作。 环保局负责全市医疗废物转运与集中处置。 卫生监督所负责日常监督与管理。

四、工作总体设想

(一)覆盖范围:全市所有医疗机构。

(二)工作部署 按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由市卫生局对所管辖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作部署,2011年前完成城区内医疗机构的集中处置,2012年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法律和全市医废处置的具体要求,掌握医废处置的相关知识。

2、各医疗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医废中心”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相关法律文本及技术要求资料,由“医废中心”负责提供。

3、集中处置单位职责和要求。

“医废中心”负责到韶山市医院交接和运输城区内医疗废物,负责到各乡镇卫生院交接和运输各乡镇医疗废物。

4、韶山医院、乡镇卫生院必须与收集人完成好每次交接手续,记录好交接联单和登记表,并妥善保存备查。

5、各医疗机构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贮存等工作,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扩散、泄露等污染事件的发生,禁止发生医疗废物买卖行为。

6、市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到韶山医院,各乡镇医疗机构统一收集到乡镇卫生院。

四、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1、 9月中旬完成医疗机构摸底及分布情况。

2、10月份由市卫生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全市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全面布置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

3、 “医废中心”从10月初开始与各医疗机构签订医废收集协议,10月底前完成签订工作。

4、收费价格和收费方式:按潭价服【116】号文件进行收费。城区个体诊所按规模大小分别按100-300元/月收费,乡镇卫生院按每床每日1.85元的70%收费,村卫生室按100/月的60%收费。由韶山市卫生局负责医疗废物处置费的收费工作,并及时将医疗废物处置费存入“医废中心”银行账户,确保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够顺利进行。

5、资金来源: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自筹,村卫生室由给予合理补贴,乡镇卫生院资金由医改中统筹解决。

五、监督工作

按相关法规和两局文件的要求,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各司其职,认真履行相关监督职能,对不按要求执行的将依法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和对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予年检或注销,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医疗废物流失报告范文第6篇

(1)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督促落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新昌县中医院关于明确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的通知 (2)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处置流程。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与流程图

(3)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交接登记、培训、收集人员的健康检查、清洗消毒、事件调查处理、自查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日常检查等内部管理台帐。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员职责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交接制度 ◆运送工具、车辆清洗消毒记录(样张) ◆医疗废物车辆清洗消毒地点图片 ◆医疗废物处置合同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收集人员的健康检查 ◆不定期自查现场照片

◆新昌县中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卫生监督意见书(新昌县卫生局)

◆转发质检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质联发[2012]19号) (4)做好收集、运送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

◆医疗废物公职人员个人防护用品清单 ◆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图片) (5)定期开展医疗废物和有害废物管理自查,及时消除隐患,严禁医疗废物私下买卖和流失。

◆医疗废物处置暂存处检查记录表

◆新昌县中医院医疗废物日常收集登记记录(样张) ◆新昌县中医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新昌县中医院有害物质日常收集登记记录(样张) ◆新昌县中医院有害物质交接登记表(样张)

(6)在医疗废物暂存间、主要产生科室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落实专人进行监控。

◆现场查看

10、医院污水管理:

(1)污水处理站新建、改建后,施工单位应出示正规的竣工验收报告。根据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要求,设备安装、调试或试运行一切正常,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征求当地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意见后,方可投入运行。

◆新昌县中医院迁建工程附属用房开、竣工报告 ◆新昌县中医院迁建工程附属用房工程验收记录

◆浙江省新昌县中医院迁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与评价表

◆新昌县中医院关于建设工程环保设施要求投入试运行的请示[2008]76 ◆新昌县中医院关于要求对迁建工程进行环保验收的请示新中医[2008]78 ◆新昌县中医院关于迁建工程环评报告执行情况的请示[2008]79 ◆新昌县中医院关于要求对迁建工程进行环保验收的请示[2008]112 (2)污水处理工任职前必须进行上岗培训,内容包括污水水质特征及危害、消毒知识、污水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操作和日常维护等。污水处理工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污水处理员职责

◆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上岗证 ◆污水处理工上岗培训记录

(3)每天监测污水总余氯2次,并做好记录。每月医院做好污水监测,并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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