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业税收筹划方案范文

2023-09-29

酒店业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1篇

一、造成的影响

(一) 增加核算难度

首先, 在尚未真正落实“营改增”之前, 不需要缴纳很多的科目, 当正式实施以后, 相应增加了会计科目, 同时强化了复杂水平, 也令核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其次, 自从贯彻执行这项制度之后, 这部分增值税的缴纳形成的收入逐步变成煤企的关键营业收入。同时在改革税制的前提下, 也会大量缩减固定资产, 有效降低了累计折旧额;最后, 积极改革制度, 合理管制增值税发票, 产生了更为严苛的要求, 若缺乏谨慎性, 必将产生各类不同的问题。

(二) 提高进项税抵扣操作难度

“营改增”实施的重要根据是管理外部市场票务标准, 根据企业形成的税务环境特点, 煤企在开展各项业务时应对若干个项目与经济交易情况严格管理, 有关项目产生了供应材料的对应单位, 比如运输设备零部件和轮胎等。提供有关材料机构缺少完整的票据等一系列缺乏规范性的行为, 一定程度提高了煤企获得专用增值税发票形成的操作风险, 严重影响了抵扣进项税工作的开展。同时作为主要运输业务的企业, 若不能得到相应发票, 必然整体增加增值税务。

(三) 加大税务压力

由于持续增加的环境威胁, 我国将转型能源结构作为迅速发展的标准, 而贯彻执行的减排节能手段也一定程度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销售价格发生不断降低的发展趋势, 与之对应的增大了操作成本, 企业普通纳税人尚未有效降低自身的税率, 我国煤企表现出劳动密集型特点, 在生产成本中产生了较大比例的人工成本, 根据目前的税法人工成本则不能对有效抵扣税额, 直接增加了税收综合压力。

二、税收筹划方的实施措施

(一) 加强纳税实施流程

具体从筹资、经营等方面科学思考实施。利用列支利息、租赁设备等方式进行筹资。根据“营改增”制度, 煤企凭借租赁方法, 帮助企业减轻税负压力, 从而有效分担租金。基于经营发展思考, 煤企应全面管理员工及其薪酬。在具体工作中, 很多煤企雇佣了大部分临时工, 严重缺乏增值税发票, 相应加大了税收压力。煤企应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内容, 与劳务公司共同签订正式合同, 并通过正规经营的劳务公司招聘工人, 从而达到减轻企业压力的目标。此外, 煤企通过折旧固定资产还可以发挥抵税的功能。所以, 在开展这项工作时, 煤企必须获得最大的折旧概率。结合科学管理固定资产, 煤企应积极对租赁设备工地进行整理, 对其统一开展管理。

(二) 准确获得增值税发票

在实际执行以后, 应科学抵扣增值税, 科学应用专用发票。但是, 一部分煤企处于任务量持续减少考虑, 不会要求销售方提供必要的发票, 导致企业不能科学抵扣有关项目, 一定程度加大了本身纳税压力。所以, 煤企应积极改进管理方法, 比如, 定期维护运输设备, 达到严格规范发票获取的目标, 从而更好进行减税。另外, 在实际运输操作中, 需要为车辆提供加油与维修业务操作。这部分缺乏固定性的操作难以成功获得发票, 因此, 在发生相关业务之前, 煤企必须及时与供应商建立联系, 认真准备如何获取发票。

(三) 全面理解法律最新变化

在国家有关制度范围内, 税收筹划属于一种科学避税行为。要想认真安排这项工作, 必须全面降低产生筹划税收风险的概率。煤企必须认真分析政策方针, 科学解析税法全新发展趋势。我国主要通过政府编制并执行税法, 表现出强烈的无法坑距特点。可是, 针对煤企来讲, 依然严格根据有关规定, 持续改进违背经济发展政策的行为, 或是终止应用。此外, 煤企需要采取科学的优惠制度, 加之不断深入发展的营改增策略, 一些企业产生了上下波动税费的现象。为了最大程度降低这样的影响, 煤企相关部门应全方位掌握相关的优惠税收策略, 认真整理审批文件, 向本地部门递交优惠申请, 争取获得国家的帮助。

(四) 提高人员整体素质

在正式安排工作之前需要组织有关财务人员开展职位培训, 不断培育其专业素养、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等, 促使其全方面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整体分析, 从而准确理解和科学应用这项政策, 有利于企业不断提高改革效率。另外, 科学构建全方位的监督制度, 确保企业形成最佳的内部财务发展环境, 并且在财会工作中彻底执行这项政策。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水平。

三、结语

综上所述, 我国在目前的征收税务操作流程中, 在流转税中营业税和增值税可以作为十分关键的税种。由于持续深入发展的工业化建设, 直接出现了很多显著的缺陷, 加之逐步增加了的现代化特点的服务项目, 很难综合商品或劳务内容全方位管理纳税人, 一定程度影响了现代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基于此, 贯彻落实营业税是必定是未来的发展趋向。

摘要:我国的财税制度自从贯彻落实“营改增”政策, 一定程度加快了改革步伐, 有利于贯彻执行具有结构特点的减税策略。在实施政策之前, 我国针对各个行业采取的营业税制度分别是营业税与增值税, 开展对应的征收工作。而实施这项政策以后, 把从前的营业税项目成功转化为增值税项目, 有效防止发生纳税重复的现象, 帮助企业降低了税收压力, 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增加了国民整体收入。

关键词:“营改增”,煤矿企业,税收筹划

参考文献

[1] 靳艳霞.“营改增”后煤炭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J].财经界 (学术版) , 2017 (22) .

[2] 李素楠.论述“营改增”对煤炭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影响及对策[J].大陆桥视野, 2015 (20) .

[3] 郑侠.“营改增”对小微运输企业的影响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 , 2016 (13) .

酒店业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2篇

今年四月份是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我局根据省局和市局有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主题,坚持抓早、抓好、抓实的原则,精心组织谋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敲定活动项目。现将我局的实施方案、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为切实搞好我局税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增强税收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社会法制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根据省局和市局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区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2012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

二、税收宣传月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税收宣传月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以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黄蓝两区税收优惠政策为重点,创新宣传载体、宣传形式,全员参与,确保税收宣传工作实效。

三、活动项目

(一)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一系列活动。各科室积极报送市局办公室组织的“我身边的税官”、市局教育科组织的“身边的感动”等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动漫、摄影。

(二)深入到重点税源企业开展送税法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到重点税源企业,开展送税法上门活动,进行面对面的纳税辅导,走出去请进来,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关于税收政策及纳税人关心话题的座谈会。

(三)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加强依法诚信纳税宣传,开展纳税咨询服务,既要使纳税人进一步明确依法纳税是应尽的义务,又要使他们充分了解如何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四)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深入重点工程项目和重点税源单位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主动兑现相关税收优惠。

(五)加强内、外宣传和信息、音像资料的报送。依托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税收宣传月的各项活动,利用《国税》及时通报本局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在全局掀起税收宣传工作的高潮。

(六)营造宣传氛围。在办税大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税收宣传短片、税收宣传口号等有关内容。在办公场所张贴税收宣传口号和税收宣传图片。

(七)印发税法知识小册子、纳税指南。根据纳税人的需求,制作各种税收政策宣传册和宣传资料,在4月份送发广大纳税人进行宣传。

(八)利用报纸、短信平台、QQ群等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开展送税收政策法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送税收宣传短信等多种形式增强税收宣传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活动领导小组,由牵头,各科室密切配合,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合力。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的宣传合力,实现资源整合,增强宣传实效,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龙头,把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税收宣传长效机制,以宣传月带动全年的税收宣传工作。

(三)搞好信息,及时报道。向市局及时上报宣传月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报告重大活动事项,及时提供报道线索和有相关素材。

酒店业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3篇

按照省、市局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要求,为开展好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保证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税收〃发展〃民生”

二、活动内容

根据省、市局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群发税收短信。以普及税收知识、提高索要发票意识、共同参与依法纳税等内容,面向全区手机用户群众发税收短信。

(二)深入社区开展税收宣传。组织干部深入街道社区以就业、失业证,自主创业,社保费交等内容,面对社区群众、社区干部开展纳税辅导。

(三)深入企业开展纳税辅导。组织管理三科、稽查科业务骨干深入到企业中去,开展个性化税收辅导,宣传、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四)举办饮食业主专题培训班。召集区域内饮食业业主,以此次调税、规范发票使用等为重点开展培训辅导,提高纳税遵从度。

(五)与国税局联合开展税收宣传。(内容待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人负责,注重实效开展宣传。

(二)及时反馈,完成各项活动后,将我局工作情况总结上

报市局,并力争在《_日报》发表稿件。

酒店业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4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我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二)明确督察内容。细化2010的税收执法督察重点项目和常规督察项目的督察内容,逐项确定督察重点、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保证督察工作落实到位。

(三)合理安排进度。按照全面自查、抽查复查、重点督察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开展此次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及时对执法督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和考核,并督促被督察对象落实整改。

二、采取四项措施,保证督察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工作的监管,不断规范税收工作,我局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保证检查卓有成效。

(一)明确重点。根据市局的要求,结合国税总局督查工作要求,深入检查税收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税收督察工作方案,对涉税文件、行政审批、税收政策执行及征收管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逐项的检查和清理,将出口退税、福利企业税收管理、税款核定、税务行政审批及许可、涉税文书使用、发票管理等易出问题的执法行为列为工作重点;

(二)严格程序。按照科室自查、分局复查的程序进行,各职能科室对实体和程序法、行政许可法、税收优惠政策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日常执法行为进行自查,分局对执法检查质量进行抽查和考评,务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检查质量;

(三)分类处理。对于税收执法程序不合法、政策适用错误、文书不规范等过错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实行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方式处理;

(四)做到三个结合。即与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相结合、与岗位练兵提高业务技能相结合、与税收征管资料的整理归档相结合。

三、详化督察内容,深入开展自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国税发〔2004〕126号)、《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党字〔2006〕33号)的要求,充分运用税收征收管理软件及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中

相关数据资料,认真开展关于2010税收执法督察工作。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对本局制定的文件以及收到的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没有发现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二)普通发票及税收票证的管理、税收收入的征缴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了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以及票证库房管理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税收票证现金汇缴做到了“日清月结”,建立健全了各类税收票证登记台帐和结报手册,对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情况按时记录;同时每月对税收票证填开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通报。二是重点检查了普通发票的管理、纳税申报征收情况以及税款的预算级次及入库情况。通过检查,都能够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发票;对税收征管范围能依率计征、依法征缴,对税款入库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算级次,及时、足额入库,没有发现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现象。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税收优惠执行和管理上,能够严格实行报批和备案制度,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事项

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房地产行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

(五)对税务稽查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本局稽查科在此次改革之前属局内设科室,暂时没有稽查案件。

四、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局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税收法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上级要求依旧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少数干部学习主动性不够,不能熟练掌握各项税收政策、财务知识,在税务检查中难以做到进退自如;二是部分干部政治素质不高,缺乏作为税务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知难而退;三是部份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存在着随意减税、减免税的现象。在纳税人中造成了不好影响,给依法治税设置了人为障碍。

(二)执法监督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执法监督存在随意性。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揭露、不查处,在查处问题上讲情面、走过场,充当“老好人”;二是执法

监督存在短暂性。表现在就文件抓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及时跟进,作深层次分析,形成长效的、持续的监督机制;三是执法监督存在局限性。忽略了征管一线执法情况的交叉检查,没有发挥一线人员情况熟、便控管的优势,使得一些表面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酒店业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宣传重点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局、肇庆市局的统一部署,以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依法治税、纳税服务和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做好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

(二)宣传重点。今年的税收宣传月要继续紧密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积极引导舆论唱响主旋律,重点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税收工作重要指示的宣传、抓好对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的宣传、抓好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重要税收政策的宣传、抓好依法治税工作的宣传、抓好优化纳税服务的宣传、抓好国税干部队伍建设和良好精神风貌的宣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努力做到求新、求深、求实,促进税宣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严密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税收宣传月期间,要结合高要经济社会和税收发展的实际,牢牢把握税收舆论导向,精心设计税收宣传月项目,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确保取得宣传实效。

(一)积极配合上级局组织开展的税收宣传活动。

1、配合总局开展“全国税收动漫FLASA创意大赛”。

2、配合总局开展“第三届税收公益广告大赛”。

3、配合总局开展“第三届全国税收短信征集大赛”。

4、配合总局开展税收征、税收漫画征集活动。

5、配合总局开展2008年税收好新闻评选活动。

6、配合省局开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及建国60周年税收成就征比赛。

7、配合省局开展“2008年度广东纳税百强评选活动”。

8、配合省局开展全省中学生税法知识竞赛活动。

9、在高要电视台播出省国、地税局联合制作的税收公益广告。

(二)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局税收宣传活动。

1、开展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

一是邀请高要市市长在《高要报》上发表署名章,营造宣传月启动声势。

二是由市政府公布2008年税收收入用于社会发展和关心支持民生的相关数据,体现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

三是联合高要市地税局发布2008年度高要市纳税百强企业排行榜。

四是我局干部职工与纳税服务志愿者联合开展“实践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户外税法宣传活动,派发宣传资料,集中接受群众纳税咨询。

五是举办“高要国税建设成果展”活动,在高要市碧桂园凤凰酒店展览中心集中展示高要国税近年来的税收发展成果。

2、开展税收宣传进农村、进社区活动。

一是在局大楼、办税服务厅、小湘税务分局悬挂税收宣传横幅,营造氛围。

二是在小湘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高要城区、各乡镇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总局印制的税收宣传画。

三是在高要市雕塑处、白土高速公路出口处树立户外税收宣传公益广告牌。

3、开展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

一是利用高要二中税收宣传教育基地成立二周年的契机,发动学生积极参加“税收•发展•民生”主题及建国60周年税收成就征比赛。

二是充分发挥税收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在高要二中开办税收宣传专栏,积极推进税法知识进校园。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课外主题活动,加强税收宣传教育基地的后续管理,努力形成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4、以办公区域为基点,采用各种手段全方位的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在办税服务厅、小湘税务分局摆放及通过税收管理员发放各类税收宣传资料。 二是编印税收宣传资料。根据国制定的振兴经济的各项税收政策,结合高要实际,重点在增值税转型改革、出口退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等重要税收政策调整方面,印制相关宣传手册放置办税场所、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银行等窗口部门,方便纳税人及市民免费取阅。

三是在高要电视台和《高要报》等相关媒体宣传最新税法,以及肇庆国税、高要国税依法组织收入、落实国和地方“保增长、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工作措施,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税收工作成就等。

四是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发送税收宣传标语口号、网上办税、财税库银联网业务宣传资料等。

五是在高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要国税网站,各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开设税收宣传专栏,将税收宣传资料在专栏登载。

5、开展征纳互动活动。

一是召开全市税收分析会议,邀请各镇镇委书记、镇长参加,让高要各镇摸清税源底,重点宣传招商引资的税收目的,沟通如何进一步做好协税护税工作。

二是举办“保增长、促发展”税收经济论坛,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邀请党政领导、重点企业代表等参加,通过深入剖析当前税收经济形势,围绕高要税收与保增长、促发展主题进行发言。

三是开展“税收宣传企业行”活动。由局领导带队组织业务部门、税源管理部门人员到重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

四是召开纳税人参加的“税收•发展•民生”座谈会,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五是邀请纳税人代表走进高要国税,征纳互动,增进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了解,增强征纳双方的沟通。

六是利用国税网站举办一期以解读税收新政为主题的“国税局长与面对面”在线谈活动,通过互联网络,局长在线回答纳税人提出的题,并与社会各界交流,广泛地争取对纳税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七是开展“四个一”个性化服务活动。在全市纳税人中间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主动上门开展一次涉税政策辅导;协助企业制定一套税收与财务计划;竭诚为企业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努力帮助企业解决一个生产经营难题。

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一)统一领导,提高认识。要加强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成立宣传活动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其它股室要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活动主题,认真开展工作。在税收宣传活动中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以新企业所得税法为宣传重点,加强税务咨询和纳税辅导,提高税收宣传效果,营造税企和谐共进的良好氛围。

酒店业税收筹划方案范文第6篇

摘 要:在金融危机下,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之一,建筑行业对于国家的宏观调控有着重大的意义。本文针对建筑企业主要业务中所涉及的税种进行税务筹划方案设计及操作分析,从各种税种方面提出了相应的税务筹划策略。

关键词:建筑企业 税务筹划 国民经济

众所周知,建筑企业具有投资大、风险高、周转时间长、合同数量多、资格要求严格的特点,所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所得税等多个税种。税收负担较重,行业特点明显。如何利用税收政策对企业进行调控,使国民经济朝着良好的态势发展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对建筑企业的税务筹划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1.建筑企业的税收特点

1.1 建筑业营业税刚性大

当前我国税务法律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有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在内。这就是说,建筑企业有多少收款,就应该核定有多少营业额,必须按核定营业额的3%缴纳营业税,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也无法抵扣。

1.2 征收面较广

目前除了国有大型的建筑企业外,更多的是中小型的建筑承包施工队伍,会计核算水平良萎不齐。《税收征收管理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由于部分建筑企业在财务核算上能力确有欠缺,且“混乱”的评定标准难以掌握,造成基层税务机关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为保证税源,更倾向于对大部分建筑企业实行核定征收办法。同时建筑企业跨地区施工较为普遍,部分企业在跨地区施工时候,未能及时和税务部门沟通,导致重复纳税现象。

2.建筑企业税务筹划的发展空间

在我国相关税法中,税收负担在不同纳税人、不同纳税期限、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和不同企业之间的差别普遍存在。这些差别一方面体现了国家对某些行业的,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另一方面可能源自于税法的不完善,导致部分纳税人借助法律当中的疏漏之处为自身谋取利益。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为了发展先进技术、促进国民经济平衡发展,实行了一定区域性、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在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纳税人有可能面对着一个以上的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方案,税负的轻重程度往往不同,甚至税负相差很大。其次,会计处理的多样性为税务筹划提供了选择空间。目前我国的会计政策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强制性的会计政策,如会计期间的划分,记账本位币等;另一类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企业根据有关制度的要求在制度范围内可以进行具体会计政策的选择,如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方法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收的相关法规,在这些差异中进行选择,采用最适合企业发展的税务筹划方案。

3.建筑企业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

3.1 营业税税率的税务筹划

工程承包公司对工程的承包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由工程承包公司同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然后将设计、采购等项工作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负责各个环节的协调与组织。工程承包公司有的自身没有施工力量,或者自身虽有施工力量,但不参与该项目的施工,将所有设计、采购、施工等项业务全部转包给其他单位,自身只从事协调或组织工作;有的自身有一定的施工力量且参与了该项目的施工,但仍将其中大部分施工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的收入主要是总承包金额与分包金额之间的差额。对于第一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无论其是否具备施工力量,是否参与工程施工业务,对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不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以上两种形式之间,适用的营业税税目和税率不一样,营业税税负也不一样。获取中介费收入的营业税税负重于获取承包收入的总承包单位的税负。然而,这两者之间是可以转换的。应该说,施工企业以其资质和实力获取工程承包资格,在部分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具有中介性质,如果中介方也具有施工能力和施工资格,就应该尽力避免中介收入,或者将中介收入转化为承包收入。相类似的,当工程施工需要租用大型机械的时候,也可以考虑将利用合同的签订将租赁性质的营业税率转变为建筑业的营业税率。

3.2 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在原有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坏账损失的处理。一方面遵循税法的原则,要求在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才可以税前抵扣;另一方面,又允许企业计提少量坏账准备,予以税前抵扣。而在新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未经税务主管部门核定,除金融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不允许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建筑企业本身利用提取坏账准备金进行筹划的空间己经缩小,企业只能在坏账实际发生时与税务机关沟通,经过税务机关认定之后将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减少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3.3 印花税的税务筹划

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是对经济当事人的书立、领受及使用应税凭证的行为课征的税收。根据税法,无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而且对己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因而在合同设计时,双方当事人应充分考虑到以后经济交往中可能会遇到的种种情况,根据这些可能情况,确定比较合理、比较保守的金额。如果这些合同属于金额难以确定的,也可以暂不确定金额,等到合同最终实现后,根据实际结算情况再补贴印花,这样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比如某生产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由于租赁设备较多,而且设备本身比较昂贵,因而租金每年400万元,则两企业均应缴印花税,其计算如下:各自应纳税额=4000000元×0.1%=4000元。这时,如果两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仅规定每天的租金数,而不具体确定租赁合同的执行时限,则根据上述规定,两企业只需各自先缴纳5元钱的印花税,余下部分等到最终结算时才缴纳,从而达到了节省税款的目的。

3.4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

200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新税法不再强调施工安装资质和单独注明劳务价款的规定,而是根据实际发生的货物销售和安装劳务分别征税。这样一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选择权不在企业手中,自产设备企业利用混合销售的筹划空间己然丧失。而由企业外购设备的情况则是按照混合销售行为的基本原则来判断。如果该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则该企业应被认为是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此时设备价款和安装价款一并征收增值税。如果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超过50%,而年货物销售额不到50%的,则应就设备和安装劳务价款一并征收营业税。此时,企业可以通过调整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比例来进行税种的选择。在新法下,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筹划并非直接考虑其本身的税收利益,而是需要从客户的角度来考虑。新法中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即企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允许从销项扣除。这就有可能导致建筑企业的客户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扣除设备、材料部分的增值税。但倘若建筑企业为营业税纳税人,那就无法提供给客户发票,这就有可能伤害到客户的利益,造成客户流失。但是由于本次增值税转型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消费型,并非所有企业都可以利用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非增值税纳税人就没有获得发票的必要。此外,倘若建筑企业提供的产品为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也不列入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的范围。

总之,税务筹划不是简单的考虑税收,而是一项关系企业整体、全局利益的复杂思考。建筑企业应在获取真实、可靠、完整的筹划材料的基础上,选准筹划切入点,制定正确的筹划步骤,才能做出最符合企业要求的有效的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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