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文件批示范文

2023-09-23

湖南省政府文件批示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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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

(2006年6月1日)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我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为目标,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合理调整和配置城市卫生资源,促进优质资源进入社区,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以及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工作目标。2006年,地级城市基本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以办事处辖区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08年,地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有条件的县级市达到60%。到2010年,在地级城市和县级市城区建立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长沙、株洲、湘潭等地级城市要加快发展,力争提前实现上述目标。

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与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向医院模式发展。

(四)市州、区(县级市)政府要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室(所)、护理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按照一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较远的居民小区,可适当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含其他社区卫生服务网点)实行业务管理和指导。地级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由市州政府颁布并组织实施;县级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由县级市政府颁布并组织实施。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促进优质卫生资源进入社区。对符合机构设置规划的政府举办的一级医院、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具备条件的街道卫生院,要进行转型或改造改制,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没有基层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不具备转型改造条件的,指定就近的政府举办的

二、三级医院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市州、区(县级市)政府要补充和完善,也可以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六)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功能要求,由省有关部门制定房屋、设备等基础设施和人员配置基本标准。市州、区(县级市)政府要制定建设规划,分期组织实施。要加强社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备人员和设施,对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应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适宜技术为社区居民服务。

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素质

(七)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全员转型培训,掌握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需要。依托高等医学院校和省、市州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修培训基地,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到医院和卫生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实施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与管理骨干。

(八)调整高等医学教育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有计划地发展高等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科教育,为社区培养、输送全科医师、护士。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接受全科医学教育。

(九)组织大中型医院医务人员到社区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支持主治医师以上离退休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服务,其离退休待遇不变。建立适应社区卫生服务要求的全科医师、社区护理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制度。市州、区(县级市)政府要采取措施,稳定社区卫生队伍,妥善解决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工基本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问题。

四、改善社区卫生服务和管理

(十)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与健康管理职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监测和及时报告疫情,普及全民健康教育,搞好居民健康普查、建立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档案、开展经常性的健康咨询和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落实儿童免疫规划和妇女儿童系统保健。卫生行政部门要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机构的职能,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机构要加强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十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的密切协作,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区域管理的原则,组织大中型医院对口扶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下派技术人员、支持技术设备、接受人员进修和联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进入社区。城市大中型医院临床医师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前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可以合并计入下农村基层服务的时间。积极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服务。

(十二)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模式。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需求,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积极开展老年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及个性化的健康教育、健康咨询与指导、妇女和儿童保健,做好社区巡诊、预约转诊、家庭病床及护理等服务。推行家庭契约式服务,逐步建立家庭保健医师制度。在参加医疗保险的人群中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健康管理制度。

(十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于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原则,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服务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对工作绩效优异的人员予以奖励;对经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要改革收入分配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十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开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须符合设置规划,具备规定条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注册登记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退出;未经批准注册、擅自开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予以纠正。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监管,对不履行职能职责、社区居民不满意的,要督促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要注销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资格。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供应质优价廉的社区卫生服务常用药品,开展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药品和医药分开等试点。

五、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

(十五)市州、区(县级市)政府要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统一组织实施。规划、建设部门要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建设用地。城市市政建设和各类开发建设拆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的,地方政府要督促建设单位按不少于原有面积,采取新建或购房置换等方式予以补偿。新建、改建居民小区,地方政府或建设单位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4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60平方米的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纳入居民小区建设计划,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其费用列入开发建设成本,房屋产权依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规划、建设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市辖区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着力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十六)市州、区(县级市)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市州、区(县级市)财政要研究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本核算办法,并根据社区人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相关成本,科学、规范、合理地核定并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经财政、卫生部门考核完成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其补助经费按照辖区常住居民每人每年不低于4元的标准安排。市州、区(县级市)分担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前,由当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排。市州、区(县级市)政府还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省级财政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有关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等给予必要的支持。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公益性服务的补助。各地要加强对社区卫生财政补助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率。

(十七)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省、市州、区(县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合理确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费用报销比例,引导参保人员首诊、小病、康复在社区。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十八)社区卫生服务收费应严格遵守《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增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其价格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厅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免征地方政府性基金;禁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征收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税费。

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

(十九)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保护和增进居民健康,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将其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和考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各项目标的实现。要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此件发至县)

主题词:卫生工作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决定

中 共 湖 南 省 委 办 公 厅 2006年6月2日印发

湖南省政府文件批示范文第2篇

一、湖南省14市州政府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概况

所谓的政府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 就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需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 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环境信息。为了真实地展现和说明湖南省14市州政府在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查询湖南省14市州市环保局网站所公布的2014年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以及通过网络申请途径, 要求湖南省14市州各政府依申请公开“2014年第三季度市环保局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2014年第三季度全市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根据结果制作表格 (见表1、表2) , 且截取了网络在线申请信息公开表 (见图1) , 以期更加直观地展示湖南省14市州在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本想与2015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更直观地做出与新《环保法》颁布后的对比, 但是由于2015年《环境信息年度报告》很多环保局网站还未上传, 故只能对2014年的数据进行分析。

二、湖南省14市州政府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存在的问题

根据表格和截图可以看出, 湖南省14市州在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基本较为完善, 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一)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公布不全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环保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部门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且应当包括环保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的情况。从表1可以看出, 湖南14个市州中有6个在其环保局网站上不能查询到2014年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因此无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的情况。也就是说将近一半的市环保局网站不能查询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不全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15条第一款规定:“环保部门应当编制、公布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 并及时更新。”从表2我们可以看到湖南省14个市州中有4个是没有在环保局网站上公布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的, 其比例超过25%。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方法主要是由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所提供。

(三) 申请程序复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这三项内容即可 (2) 。但由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想通过在线申请的方式要求公开相关信息, 则需要填写大量的申请人个人信息, 其中不仅包括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 还包括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 如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等等, 网站设定的申请人必填的选项未免过于繁多。在申请的过程中, 笔者还注意到, 很多环保局网站的在线申请公开链接点开后出现的是市政府的在线申请信息公开平台, 然后在政府在线申请信息公开平台填好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后, 再选择所需信息的机关单位。申请人的申请须通过政府政务中心再转交由环保局处理, 这样不但拖延了信息公开的时间, 同时也降低了政府的工作效率。

(四)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回复所需内容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第2款都有规定, 相关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 经机构负责人同意, 可以适当延长答复期限, 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由表2可以看出, 超过25%的市环保局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并未说明理由进行延期答复, 且50%的市环保局对所申请公开的内容只进行了部分回复。

除了以上四点不足以外, 还有一点不足是表1、表2和图1没能够直接反映出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想要通过网络途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通过在线网上提交申请, 另一种是通过市环保局所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的邮箱地址发邮件申请公开, 而在一些市环保局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中, 有的没有公布邮箱地址, 有的所公布的邮箱地址为无效地址, 有的公布的邮箱并没有专人管理。这些情况都大大阻碍了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顺利进行。

三、湖南省14市州政府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存在问题的原因

经过深入分析, 笔者认为, 之所以14市州会在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存在以上的不足之处, 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一) 环保局对于依申请公开缺乏责任感

虽然近两年一直在提倡政府部门加强信息公开, 但是一些公务人员只顾完成传统的工作任务, 对于依申请公开这样的新型工作任务没有足够的责任感, 甚至会产生抵触心理。因此对于依申请公开, 有的公务人员会推脱责任、敷衍了事。而环保局的在人员的分配上也极少安排专门人员处理依申请公开这方面的工作, 也显示出对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不够重视。

(二) 公众缺乏依申请公开的参与意识

由表1我们可以看出14市州的所受理的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总数较少, 并非公众对于环境信息的需求度低, 而是他们并不知道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及方式, 甚至不知道还可以通过依申请公开这样的方法得到自己所需要的环境信息。而由于公众的参与程度较低也进一步导致了环保部门对于依申请公开的重视程度不高。

(三) 网站系统性差, 环境信息杂乱

14个城市的环保局网站的布局、内容划分各不一样, 甚至在同一个局网站里, 同一项工作内容也分布在不同的模块里。这不仅不便于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管理, 也给公众去寻找相应的内容带来了阻碍。且多数网站或相应模块缺少搜索功能, 导致公众无法检索相应的环境信息;有些网站频繁改版, 导致历史数据大量丢失无从查找;还有一些信息虽全文公开, 却无法下载等等。这些情况都使公众难以自主查询到自己所需要的环境信息。

(四) 对于没按照规定完成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缺乏监管

环保局对于是否公开信息时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且可以自行延长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不能答复的申请的时间, 而对于这些权利并没有完善的监管制度, 使得环保部门容易对信息依申请公开敷衍了事。

四、湖南省14市州政府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完善

(一) 转变环保局依申请公开的服务理念

环境信息公开是此次新《环保法》修订过程中改动较大且各方意见较为一致的内容, 同时也对环保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要想从根本上改善湖南省14市州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所存在的不足, 首先得转变环保局的服务理念, 提高公务人员的服务意识。环保局应积极转变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相关理念, 首先要积极主动地公开环境信息, 完善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公开的环境信息内容。其次应提高对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视, 对于公众提起的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回复。应当把让公众知晓环境信息作为自己的责任, 而不是一种负担, 应该积极面对, 而不是消极拖延。

(二) 提高公众依申请公开的参与意识

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是公众主动获取所需环境信息的一种有效方式, 同时也是公民行使知情权、监督权的一种表现, 而依申请公开的发展又离不开公众的积极参与。只有相关部门与公众两者相互配合, 才能使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能够顺利进行。而从湖南省14市州的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来看, 公众的参与意识还有待提高。应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信息依申请公开, 营造良好的氛围, 特别是从小对于中小学生的公众参与意识的培养。使公众知悉依申请公开这一获取政府信息的有效途径, 唤醒公众的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 积极通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来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

(三) 缩减网站设定的申请人必填选项, 加强网站系统性建设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5条第1款中规定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 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也就是说, 只有在申请人申请行政机关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时, 出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才是必须的。 (4) 而在申请公开环境信息时, 我认为是不需要提供的。必填选项中还要求申请人填写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我认为是不必要的, 只需要提供其中一种联系方式确保申请人能够收到所申请的环境信息就足够了。对于通过政府政转交的应该简化申请审核环节, 全面、及时、准确、快速地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效率。最好每个环保局都有自己的邮箱并由专人管理, 更好地保障公民相关权利。各环保局最好制定统一的信息公开规范或者模板, 提高信息公开的系统性。

(四) 完善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法律监督与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新《环保法》第六十八条都对行政机关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但是对于环境信息公开负有监督责任的一般是监察机关和上一级环保部门, 而并不包括与环境信息公开切身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不但容易使监管流于形式, 也更加大了监察机关的监督压力。环境信息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 需要充分发动公众的力量参与其中。在当前情况下, 突破监管障碍更需要社会监督, 利用公众监督形成社会压力, 分担监管压力。

五、结语

在签署《信息自由法》时, 约翰逊 (Lyndon B.Johnson) 总统表达了信息自由的基本哲学:“本法来自我们最基本的原则。当人民具有国家安全所能允许的全部信息时, 民主才运行得最好。只要披露对公共利益没有伤害, 就不能对决定蒙上秘密的面纱。” (5) 政府信息公开对扩大公民参与, 提升政府形象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政府做到全面公开环境信息,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公民才能充分行使自身权利, 拥有更多正确了解环境信息的渠道。

摘要:湖南省14市州的环境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现存一些问题, 如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公布不全、申请程序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回复所需内容等, 应该从转变政府依申请公开服务理念、提高公众依申请公开参与意识、加强网站系统性建设等方面予以加强。

关键词:湖南,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实证研究

注释

1顾继光.地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实证分析[J].兰台世界, 2015.03.

2

3顾继光.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情报科学, 2010.06.

4费丽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证分析---以浙江省11个市政府为例[J].浙江社会科学, 2010.10.

湖南省政府文件批示范文第3篇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是在省政府领导同志的关心、指导下,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协作建设而成的。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河南省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面向社会的窗口,是公众与政府交流互动的渠道,对于促进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是省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以及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现开通“今日河南、河南概况、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专题专栏、互动交流”等栏目,面向社会提供政务信息和与政府业务相关的服务,逐步实现政府与企业、公民的互动交流。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于2006年12月31日正式开通。这对于河南近1亿的亲爱的广大公众来说无疑是了解本土民情、政治、文化等最好最直接的方法。

网站大事记

2010年7月21日,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到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考察调研,对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提出了新的、具体工作要求。

2009年9月4日,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郭庚茂在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孔玉芳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调研,专门视察了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2009年4月29日,史济春副省长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视频直播间,谈我省“企业服务年”开展情况。

2009年3月26日,省政府门户网站就“己丑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的主题、亮点对省政协主席王全书进行了专访。

2008年12月31日,河南省政府代省长郭庚茂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发表新年贺词,向全省人民、海内外朋友和广大网友致以新年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网友反响热烈。

2008年11月,省政府门户网站参与2008年度河南省政府系统网站绩效评估工作。2008年11月3日,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做客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直播间,谈从严治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访谈结束后,副省长秦玉海等领导来到省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视察工作,与编辑部员工亲切握手,并与大家合影留念。

2008年8月,省政府门户网站加强网站安全保障工作,对网络设备及系统进行多次安全排查,保证了奥运期间省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2008年6月27日,省政府门户网站邀请部分内容保障单位就政务动态信息报送、领导访谈、网上咨询及日常内容更新等内容保障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推进内容保障工作。

2008年5月21日,河南省政府副省长宋璇涛接受省政府门户网站专访,介绍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援四川汶川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我省援川救灾工作情况。

2008年4月,省政府门户网站按照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对网站栏目进行了调整,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发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申请系统等。

2008年3月18日,省政府门户网站邀请郑州市副市长穆为民就“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了视频直播访谈,访谈当日,省政府门户网站论坛主题帖子被浏览近2万次,网友跟帖提问近500条,近3000名网友在线观看访谈视频并参与讨论;访谈受到省内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商报、大河网、河南手机报等媒体对访谈发布预告并予以报道,其中大河报、河南商报均以两个整版篇幅对访谈内容进行报道,中国政府网还对

访谈进行了转载链接,访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2007年12月31日,省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一周年。省政府各部门、各省辖市政府领导为省政府门户网站题写寄语。

2007年5月18-20日,省政府办公厅对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内容保障相关人员进行了省政府门户网站应用技术培训。

2007年1月11日发布的《2006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显示,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在全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位居省级政府网站第12名,较2005年提升15个名次,成为绩效排名提升最快的省级政府网站。

2006年12月31日,省政府举行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仪式,省委常委、副省长孔玉芳点击开通省政府门户网站。

2006年11月9日至10日,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会议暨首届河南省电子政务论坛在郑州召开。省政府秘书长卢大伟、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总编辑朱夏炎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赵建青处长到会指导工作。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网站建设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政府秘书长卢大伟对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内容保障是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关键和重中之重,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同时,要完善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绩效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内容保障工作水平,切实做好对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

2006年10月1日省政府门户网站开通试运行。

2006年9月27日,省政府秘书长卢大伟听取网站建设的专题汇报并指出: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是我省政府对外宣传、外界了解河南的权威渠道,也是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政府为民服务和与群众交流的权威渠道。要求一定要把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好,建成国内一流政府网站。

2006年5月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设备购置及工程监理招标工作。

2006年3月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2005年7月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专家论证评审。

2005年初,省政府决定改版建设省政府门户网站,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实施网站建设工程,确定河南日报报业集团为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协作单位,承担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工作。

1999年,省政府网站开通。网址

湖南省政府文件批示范文第4篇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是在省政府领导同志的关心、指导下,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协作建设而成的。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河南省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面向社会的窗口,是公众与政府交流互动的渠道,对于促进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是省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以及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现开通“今日河南、河南概况、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专题专栏、互动交流”等栏目,面向社会提供政务信息和与政府业务相关的服务,逐步实现政府与企业、公民的互动交流。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于2006年12月31日正式开通。这对于河南近1亿的亲爱的广大公众来说无疑是了解本土民情、政治、文化等最好最直接的方法。

网站大事记

2010年7月21日,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到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考察调研,对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提出了新的、具体工作要求。

2009年9月4日,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郭庚茂在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孔玉芳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调研,专门视察了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2009年4月29日,史济春副省长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视频直播间,谈我省“企业服务年”开展情况。

2009年3月26日,省政府门户网站就“己丑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的主题、亮点对省政协主席王全书进行了专访。

2008年12月31日,河南省政府代省长郭庚茂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发表新年贺词,向全省人民、海内外朋友和广大网友致以新年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网友反响热烈。

2008年11月,省政府门户网站参与2008年度河南省政府系统网站绩效评估工作。2008年11月3日,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做客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直播间,谈从严治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访谈结束后,副省长秦玉海等领导来到省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视察工作,与编辑部员工亲切握手,并与大家合影留念。

2008年8月,省政府门户网站加强网站安全保障工作,对网络设备及系统进行多次安全排查,保证了奥运期间省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2008年6月27日,省政府门户网站邀请部分内容保障单位就政务动态信息报送、领导访谈、网上咨询及日常内容更新等内容保障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推进内容保障工作。

2008年5月21日,河南省政府副省长宋璇涛接受省政府门户网站专访,介绍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援四川汶川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我省援川救灾工作情况。

2008年4月,省政府门户网站按照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对网站栏目进行了调整,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发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申请系统等。

2008年3月18日,省政府门户网站邀请郑州市副市长穆为民就“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了视频直播访谈,访谈当日,省政府门户网站论坛主题帖子被浏览近2万次,网友跟帖提问近500条,近3000名网友在线观看访谈视频并参与讨论;访谈受到省内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河南日报、大河报、河南商报、大河网、河南手机报等媒体对访谈发布预告并予以报道,其中大河报、河南商报均以两个整版篇幅对访谈内容进行报道,中国政府网还对

访谈进行了转载链接,访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2007年12月31日,省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一周年。省政府各部门、各省辖市政府领导为省政府门户网站题写寄语。

2007年5月18-20日,省政府办公厅对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内容保障相关人员进行了省政府门户网站应用技术培训。

2007年1月11日发布的《2006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报告》显示,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在全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位居省级政府网站第12名,较2005年提升15个名次,成为绩效排名提升最快的省级政府网站。

2006年12月31日,省政府举行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仪式,省委常委、副省长孔玉芳点击开通省政府门户网站。

2006年11月9日至10日,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会议暨首届河南省电子政务论坛在郑州召开。省政府秘书长卢大伟、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总编辑朱夏炎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赵建青处长到会指导工作。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网站建设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政府秘书长卢大伟对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内容保障是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关键和重中之重,各省辖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同时,要完善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绩效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内容保障工作水平,切实做好对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

2006年10月1日省政府门户网站开通试运行。

2006年9月27日,省政府秘书长卢大伟听取网站建设的专题汇报并指出: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是我省政府对外宣传、外界了解河南的权威渠道,也是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政府为民服务和与群众交流的权威渠道。要求一定要把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好,建成国内一流政府网站。

2006年5月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设备购置及工程监理招标工作。

2006年3月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2005年7月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专家论证评审。

2005年初,省政府决定改版建设省政府门户网站,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实施网站建设工程,确定河南日报报业集团为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协作单位,承担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工作。

1999年,省政府网站开通。网址

湖南省政府文件批示范文第5篇

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耕地

占补平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掌握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情况,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2008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凡是在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补充耕地的所有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列入本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范围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的要求,主要考核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项目挂钩情况和补充耕地数量与

-1- 质量情况。为使考核更客观、合理和易操作,全面掌握建设用地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情况,2008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为八个方面,即考核补充耕地资金落实、项目挂钩、补充耕地项目管理、项目验收、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土地变更调查或登记以及补充耕地方案执行情况等,分项考核,按权重评分,进行分数汇总(《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

三、考核方法 采取省级检查评分和市级自查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省厅对省辖市已批准的单独选址和分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各按10%的比例进行抽查及评分,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对本行政区内纳入年度考核的占补平衡项目逐一进行自查评分,项目自查资料作为抽查备查资料。

四、考核步骤

(一)清理考核项目。省辖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清理纳入本年度考核范围的建设用地项目(跨省辖市行政区域的项目列入各所在市考核范围),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建设项目用地占补平衡挂钩统计制度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346)要求,规范整理2008年建设用地项目占补平衡挂钩台帐,收集整理考核项目资料,及时部署考核工作。

(二)组织自查。省辖市国土资源局应按照占补平衡项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考核项目进行全面自查,逐个项目考核评分;如实填写《年度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考核表》(占补项目不在同一省辖市行政区域内的,无法填写相关内容的,在考核表备注栏中说明,-2- 见附件2)、《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认真核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面积及补充耕地面积应与土地变更调查相关数据;整理完善上述自查资料,并作为考核备查资料。

(三)省级检查。省厅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的要求组织检查,检查项目按10%的比例由省厅随机抽取,提前3天在省厅网上公布。计划从2009年3月上旬起利用10天左右时间、组成4个检查组开展检查。所有被抽查的项目,均由检查组按《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填写抽查项目《年度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考核表》和《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以抽查项目的平均得分作为该市本年度占补平衡工作考核得分,并予以通报。

四、考核成果 各市国土资源局应于2008年2月28日前将占补平衡考核工作成果报省厅(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各1份),其中包括:

(一)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度占补平衡考核工作报告。所提交的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报告,应包括考核工作的组织、耕地占补平衡有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等情况,以及今后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对策措施等;

(二)所有考核项目的《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和《年度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考核表》(见附件2,作为表3的附件);

(三)其他有关说明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考核工作。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是耕地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重要举措。

-3-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领导,积极为考核工作提供条件;安排必要的业务骨干和工作经费,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坚持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如实填报考核情况,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信。

(二)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各地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组织考核,无论是自查评分还是抽查考评,都要认真执行细化后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充分利用土地变更调查的基础图件和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客观评价建设用地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情况。省厅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把关,确保考核质量。一旦发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要限期整改或重新考核。

(三)确保考核工作进度。在当前土地管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各地要妥善安排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工作,注意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工作的结合和衔接,拟定好工作计划,把握好工作进度,确保按规定时间向省厅提交考核成果。

附件:1. 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2. 年度建设用地项目补充耕地考核表

3. 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二月九日

-4-

附件: 1.附件一 2.附件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录入主题词

抄送: 录入抄送单位。 录入印发单位

2000年12月28日印发

湖南省政府文件批示范文第6篇

今天,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一行来我#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这是对我#工作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打算作一简要汇报:

一、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工作

情况我#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尤其是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1][2][3][4][5][6][7][8][9]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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