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范文

2023-09-21

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村级管理常识

1、什么是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村民自治要遵循哪些原则?

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是基层直接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实行村民自治,坚持两条重要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必须坚持依法办事。

3、村民自治的主要成效有哪些?

一是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二是促进了农村的社会稳定;三是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四是推动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4、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具有自治性、群众性、基层性的特点,由此决定了它不是政权机关,也不是政权机关的“腿脚”

5、怎样才能设立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消、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6、村民委员会如何组成?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成。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7、村民委员会选举要遵循的基本持续是什么?

一是分级成立选举工作机构;二是依法进行选民登记;三是提名确定候选人。

8、村民委员会的任务是什么?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办理本村的公共事物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同时,村民委员会还要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和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9、什么是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是由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10、村级民主选举指什么?

村级民主选举,干部的选任权交给了村民。就是按照宪法、村委会组织法、实施村委会组织办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由村民直接选举或罢免村委会干部。

11、村级民主管理指什么?

村级民主管理,就是把日常村务的参与权交给村民。

12、村级民主监督有哪些内容?

村级民主监督,就是把对干部的评议权和村务的知情权交给村民,通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和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由村民监督村中重大事物,监督村委会工作和村干部行为。民主监督的重点是村务公开,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

13、村务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晰帐目,让群众了解、监督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

14、村务公开的形式有哪些?

村务公开应该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形式和手段。

15、村务公开的时间有何要求?

一般的村务公开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月公开一次。要推进财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公开延伸。

16、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17、农村土地家庭经营承包中承包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承包方的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承包方的义务:

(一)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8、农村土地承包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19、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一)具有农村户口的村民无宅基地的;

(二)具有农村户口的村民确已分户,现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集体经济组织招聘技术人员在本村落户的;

(四)回原籍经批准落户需要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

(五)因公共利益需要,原宅基地收回后无宅基地的。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由各级政府组织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至贫、返贫问题。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坚持自愿原则,反对压迫命令,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

21、什么是农业生产管理现代化?

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管理手段、管理形式来管理农业的过程。基本要求是:①有计划的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水平,科学地合理地组织农业生产力;②大力发展对农业技术措施的经济评价工作,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③根据现代化农业生产的特点,改进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④逐步利用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以及现代经济教学方式,来加强管理;⑤逐步建立一支有高度政治觉悟、具有农业现代化管理技能的队伍。

22、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绿色食品应具备的条件:①绿色食品必须出自优良生态环境,即产地经监测,其土壤、大气、水质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要求;②绿色食品的生产

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即生产过程中投入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食品添加剂等)符合绿色食品相关生产资料使用准则规定,生产操作符合绿色食品技术规程要求;③绿色食品产品必须经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检验,其感官、理化(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和微生物学指标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④绿色食品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要求,并按相关规定在包装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23、什么是“一村一品”?

即一个村子创一个品牌,是日本平松守彦1979年提出并倡导的一项发展农村经济的活动,在日本成功实施。该活动秉承“立足本地,放眼全球,自立自主,锐意创新,培养人才,面向未来”的原则,旨在扶持欠发达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地区经济,加快脱贫致富。“一村一品”模式目前已推广到中国、泰国、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收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电商平台(XX)(以下简称电商平台)日常业务对接,保障平台商品或服务采集、上架、订单发货、配送跟踪、服务跟踪等各环节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服务质量,结合现阶段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

管理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电商平台(含微信端及APP端)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运营推广部,负责日常管理、商品服务采集上架、订单跟踪、售后跟踪以及平台客户留言的受理、答复。其他部门通力配合运营推广部开展电商平台日常经营推广运营工作。

第五条

运营推广部应指定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专人负责电商平台日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并对各个环节的相关内容及信息进行审核。

第六条

为加强电商平台信息安全意识,应严格控制微电商平台管理帐号密码的知悉范围(一般在4至5人),出现管理人员流动时,应及时修改密码。

第七条

未经批准,除管理员以外人员不得私自管理平台及发布相关信息。

第三章

业务操作流程

第八条

平台操作培训。

运营推广部应安排相应人员对各合作机构方及本公司其他部门人员进行必要的关于电商平台实际操作培训,以确保相关人员熟练运用平台

第九条

商品或服务采集、审核、上架。

1、商品采集原则上由公司合作机构自行进行采集(公司自营商品除外),同时对需要公司协助进行采集的合作机构运营推广部应指定专人现场指导辅助商品或服务采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拍摄、处理、详情页制作、商品上架等,确保合作机构商品或服务及时上架

2、对于公司自营的商品或服务由运营推广部负责进行商品或服务采集、上架

3、运营推广部须安排人员对合作机构上传商品或服务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在电商平台对外展示。

4、及时对接各合作机构,确保各合作机构上架的商品或服务的库存量准确性。

第十条

售前服务

1、运营推广部应安排客服人员做好电商平台商品及服务售前客户相关咨询等服务工作,热情解答客户提出的相关问题,记录客户提出的相关建议并积极引导客户下单。

2、客户提交订单后,客服人员应及时对接部门相关对接合作结构人员(外勤人员),由外勤人员及时对接相应合作机构开展订单下一步工作

第十一条

订单对接、发货、服务跟踪

1、电商平台产生商品或服务订单时,运营推广部应及时对接相关合作机构,跟进其及时开展下一步发货或服务工作,对于需快递的商品原则上客户提交订单并付款后三日内须发货。

2、运营推广部应及时跟踪每一件商品订单或每一项服务订单进度,必要时积极对接快递公司或合作机构督促其及时完成相应服务,提升平台的服务水平。

3、对于每一项已完成的订单,运营推广部应安排客服人员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客户感受,倾听客户建议,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

售后服务

1、对于客户提交的退货退款单,应及时与客户进行对接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对接相应合作机构做好后续退换货服务

2、接到客户相关投诉时,客服人员应按照相关客服人员礼仪标准认真记录客户诉求,及时给与客户反馈,若无法及时给与反馈的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由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确定意见后及时给与客户反馈。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同时进行相应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运营推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并已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对物业管理作出了新的规定。为了与《物权法》保持一致,为了满足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并施行。

为了及时宣传最新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更好地满足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决策和进行物业管理的现实需要,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了增强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守法的观念和为业主服务的意识;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业主权利的保障,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组织编写了《物业管理条例释义(最新修订版)》。

本书释义部分对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逐步进行了权威性解释,且通俗易懂,便于领会。附录部分在原版基础上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增加了2003年以来截止2007年底最新颁布的相关法律、相关建设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删除了已废止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权威性,不权是各级物业管理行政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必不可少的工具书,而且对广大业主维护自身权利也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目 录

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附录一 物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公布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附录二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学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0号发布,2001年8月15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1996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安部令第49号发布)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发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02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发布)

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4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5号发布,2007年11月26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节录)(1998年7月3日 国发[1998]23号)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1998年3月12日 财基字[1998]7号)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1998年5月12日 建房[1998]102号)

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2000年3月1日 公通字[2000]13号)关于加强居民住宅区安全防范工作的协作配合切实保障居民居住安全的通知(2001年6月5日 建住房[2001]115号)

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签发人:李燕川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检查考核评估办法

为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实施检查评估考核的责任主体,实施对各部门、连锁店的检查评估考核工作(以下简称:检查评估),包括:风险防范的检查、评议考核、纠错修正、责任追究四个环节。

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检查评估的原则

自我检查评估与逐级检查结合的原则、民主评议与领导小组评价结合的原则、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的原则、纠错修正与责任追究结合的原则。做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与企业正常的经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并评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

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内容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要纳入日常管理,每年通过检查评估,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各部门、连锁店领导重视、认识程度及组织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领导是否重视,定期研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党员干部对风险防范认识是否明确;是否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效果,不断推进本部门、连锁店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围绕业务流程检查廉政风险点情况 主要包括:廉政风险点找的准、找的全,不丢;廉政风险类别清晰,岗位层次分明,不混;对本岗位廉政风险点清楚,对本部门、连锁店风险点了解,不忘;根据本部门、连锁店具体情况的变化,及时查找风险点,确定风险内容。

(三)围绕廉政风险,制定防范措施取得成效的情况

主要包括:是否将风险点纳入制度建设,采取调整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思想教育等措施,并在岗位行为规范或监控职责中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是否能够针对新的风险点,及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方法和程序

(一)检查评估采取百分制的形式

根据以上三方面内容的检查评估考核内容确定分数,其中: 领导重视情况:30分; 查找风险点情况:30分;

制定防范措施取得实效情况:40分;

再将三个方面的内容细化为若干小项和相应分数。

(二)自我检查评估

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连锁店每年自我检查评估一次,并填写《廉政风险自我检查评估表》。

(三)民主评议

公司党委、纪委结合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进行民主评议,组织职工代表填写《评议表》。

(四)领导小组检查评估

在自我检查评估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现场实看等形式,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检查评估表》。

(五)考核评价

将各部门、连锁店自查、民主评议、领导小组检查结果分别按权重20%、40%、40%,计算各部门、连锁店的综合评价分。根据综合评价分,按照:90分以上为A、80—89分为B、60—79分为C、59分以下为D四个档次,确定各部门、连锁店考核评价的结果。

(六)组织修正

各部门、连锁店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总结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经验,纠正存在的问题,修正风险防范内容。针对新的风险和多次发生的问题,重新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修正情况逐级进行反馈。

五、结果的运用

(一)重要环节

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是落实责任,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坚持“四个挂钩”,即:与考核紧密挂钩,与先进表彰紧密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挂钩,与落实责任追究紧密挂钩。

(二)重要依据

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部门、连锁店和个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各部门、连锁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评价结果通报

对考核评价结果为A的,给予表扬,并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条件。考核评价结果为D的,提出批评和限期整改的通知,并报人力资源部给予考核,同时取消各种评先的资格。考核评价结果为B、C的,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责任追究

对不落实或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不力,导致本部门、连锁店发生违法违纪事件,除严肃惩处违法违纪人员外,对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考评原则和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序竞争、奖罚分明的原则。

2、考评以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指标为标准,以督查为主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评实行百分制考核。

3、坚持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造成重大损失的一票否决的原则。

二、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100分)

1、党建村建工作(20分)

(1)“两委一会”工作制度健全,学习开会正常,并有会议记录的计2分。

(2)村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班子团结协作,有战斗力并能认真执行党委、政府决定,确保政令畅通的计5分,该项分值由书记、镇长给分。

(3)按时参加党委、政府召开及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和中心工作的计3分,每缺一次扣1分,每请假一次扣0.5分,累计缺三次以上不给分。(以党政办考勤为依据)

(4)党建工作(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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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和管理、党费收缴1分;党报党刊征订1分,完成宣传报道任务计1分;民青妇群团组织制度健全,完成征兵工作任务1分。远程教育活动2分,党风廉政建设2分

(5)村级管理和建设(3分)

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村务公开及时、真实2分;全年党员大会、村民大会不少于3次计1分。

荣获省、成都市、XXX先进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单项奖金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值,不同奖项可累计加分。(由党群线考评)

2、安全与稳定(20分)

(1)安全生产(10分)

全年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且无非法作坊存在的计全分,每出现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扣2分;出现一起死亡1人的事故扣5分,每发现一处村级隐瞒非法作坊扣1分,出现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由安全办考评)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0分)

① 领导重视,齐抓共管(3分)。支部书记、村主任重视、参与、指导综治工作,有专人负责综治工作计1分。综治室符合上级标准,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的计2分。

② 组织制度健全(2分)。综治、调解组织等队伍健全计1分,各项综治制度落实计1分。

③ 信访及社会秩序(5分)。

社会秩序稳定,认真接待来信、来访,解决民事纠纷的计满分;每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或上报一起纠纷扣1分。因工作不及时或未到位,每发生

一起至中央、省、成都市、XXX群体越级上访事件分别扣5分、4分、3分、2分,发生群体性事件一次扣5分,直到扣完为止。

④ 出现社会治安重大事件的村,实行一票否决。(由综治办考评)

3、新农村建设(20分)

(1)乡村公路建设(2分)

能积极完成镇下达任务,并保持村组公路畅通的计全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每超额完成1公里水泥路面硬化的加2分,最后加分不超过1分。(由建设办考评)

(2)土地利用与管理工作(5分)

所有建设用地必须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1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土地审批程序计2分,发生一起未批先建的扣1分;积极配合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查处非法用地,发现非法用地及时上报计2分,查处一例此项不计分(由村镇建设办考评)。

(3)水利建设(3分)

能积极完成政府下达任务的计全分,未完成任务酌情扣分。获得省、成都市、XXX先进的分别按3分、2分、1分予以加分。加分取最高值,不重复计分。(由经发办考评)

(4)林业工作(3分)

按照计划完成植树造林任务的计0.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森林防火计2分,每发生一起山火扣0.5分,村上未组织扑火的扣全分,扣完本项分值不够的在总分中扣除,查明起火原因和失火责任人的加0.3分;平时防火宣传0.5分,每村书写固定防火标语4条,少一条扣0.

1分;造成重大损失,过火面积达3亩以上的不计分;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由经发办考评)

(5)文卫教育(1分)

各村支持教育事业和卫生事业发展的计1分。(由成教办考评)

(6)城乡环境综合整治(6分)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对组织不力,执行不好,整治不佳,效果不好的村予以扣分(由经发办考评)。

4、人口与计划生育(15分)

(1)领导重视(共计5分)

① 在三查和重大计划生育问题的解决中,全体村干部积极参加的,记1分。三查对象每少1人次扣0.01分。

② 计划生育实行了村干部分片包干的,记0.5分。未实行的扣0.3

分。

③ 计划生育宣传到位的,记0.5分。没有固定标语扣0.2分,没有宣传资料扣0.2分。

④ 计划生育突击活动中,村主要领导积极配合,记3分,未及时配合、配合不到位、措施力度不大,视情节予以扣分。

(2)要求全年计划生育率95%以上,记2分。出现一个多孩扣2分,出现一个计外出生的扣1分。

(3)要求三查到位率达95%的,记1.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4)要求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100%的,记1.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5)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75%的,记1.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1分。

(6)持证生育率达到100%的,记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7)流动人口持证、孕检率达到100%的,计1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 分。

(8)搞好村级计划生育阵地建设,资料台帐健全,记1.5分。每少一项扣0.2分。(由计生办考评)

5、民生工作(10分)

(1)农村医疗工作(3分)。宣传发动工作计1分,每村要有明显的永久性农村医保宣传标语,要及时公示该村辖区内农民报销医药费情况;筹资工作计2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合农民筹资工作,参合率不底于95%,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由事业服务中心考评)

(2)民政工作(4分)。农村低保符合低保政策要求,以户为单位,本村内农村低保户无照顾户、关系户计2分;农村五保户入院率85%以上,计1分;平时救济1分(根据情况酌情给分)。(由民政办考评)

(3)劳动保障工作(3分)。各村成立劳动保障事务站,配合乡劳保所搞好就业人员培训工作计1分;城镇医保参合率达100%计1分;开展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宣传活动计1分(由劳动保障所考评)。

6、经济工作(共计5分)

各村社区完成政府各项费用收缴任务的,此项计满分5分。未完成的倒扣分,每欠0.5万元,倒扣1分。扣完此项得分为止。(由财政线考评)

7、党政班子对村级工作综合考评(10分)

三、考评办法

1、乡成立村级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

副镇长、武装部长、纪委副书记、党政办负责人组成,由党委副书记书记任考评组长。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2、年终各办、所以本方案为标准,以年初确定的统计数字为依据,逐项计分交考评领导小组汇总。

3、考评小组在综合考评整体情况后交党政班子集体评审。

四、奖惩办法

1、目标奖按考评得分按分算奖,奖给村两委。

2、目标管理综合考评设一等奖一名,奖励村500元;二等奖二名,奖励村300 元;三等奖三名,奖励村200 元;达标奖奖励村 100元。

3、工作中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单项考评被一票否决的和考评分低于30分的村,取消年终考评奖。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年终目标考核作为村干部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2、年终目标考核轮船为村干部晋升职务的主要依据。

3考核中,列最后一名的村,本两委负责人向镇党委、政府书面检讨,提出整改措施;对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一名的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

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

第五条 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

(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

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

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

(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

(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第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

第九条 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我国境内兴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和报建施工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办(牵头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

(二)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提交相关审批材料。

(三)到规划办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相关材料。

二、到发改局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一)备案类项目

1.提交有资质咨询公司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提交相关审批资料。

3.到发改局办理立项文件。

(二)核准类项目

办理该类项目需以下程序及支持性文件:

程序A:

1、编制乙级资质以上可研报告,按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到相应发改委,由该发改委出具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B:(第二步)据前期工作函办理如下文件:

1、土地预审

2、环评批复

3、选地意见

4、水土保持方案

5、资质部门编制的水资源论证,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C:(第三步)编制节能减排分册,报自治区经委审批。

ABC三项工作完成后,再逐级申报到相应发改委进行项目核准。(如是矿产资源开发类项目需提交采矿许可证、地质勘查机构编制的储量核实报告等)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办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

(二)到规划办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三)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阶段

一、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一)到规划办窗口提交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所需材料。

(二)到规划办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

二、到规划办(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初步设计审批:

(一)提交办理初步设计审批的所需材料。

(二)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气象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

(三)到规划办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三、到规划办(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

(二)分别到气象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

(三)到规划办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第四阶段:报建、施工阶段

到建设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工程报建、施工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的所需材料。

(二)分别到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三)到建设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一、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一)到规划局窗口提交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所需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二、办理设计方案招标

(一)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设计方案招标审批: 1.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招标核准意见。 2.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3.凭《监督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委托招标手续,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受理委托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网公告)。

4.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

1.提交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4.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初步设计审批:

(一)提交办理初步设计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气象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气象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气象局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凭《监督卡》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

(三)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监理、施工招标阶段

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监理、施工招标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监理、施工招标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向财政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的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已经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

(四)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及领取《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五)凭《监督卡》到审图中心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六)凭《监督卡》到财政局窗口签收办理结果,办理承诺时限为8个工作日。

(七)凭《监督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委托招标手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受理委托 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网公告)。

(八)将《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

(九)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五阶段:报建、施工阶段

到建设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工程报建、施工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并在《 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已经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建设局窗口。

(四)到建设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一、以上文字说明提及的大部分部门都在行政服务中心内设有受理窗口,申办者只须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交到中心内各窗口即可办理。

二、各审批部门窗口受理时须将审批过程中应提交的材料、应注意的事项和具体的办理程序一次性明确告知申办者。

三、各阶段的审批时限从最后一个收到申办者交送材料的审批部门窗口签收次日开始计算。如申办者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交的,则审批时限从申办者修改或补交材料的次日开始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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