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疫责任书范文

2023-10-01

卫生防疫责任书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为稳定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我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动物防疫员(以下简称村防疫员),是指经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签订工作协议,在规定区域内从事动物强制免疫、产地检疫和协同检疫等公益性工作,领取补贴的非编制内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村防疫员的管理。

第四条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我县村防疫员队伍建设工作。

第五条 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防疫员的管理。

第六条 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村防疫员工作协议及考核办法,并根据考核办法对村防疫员进行考核。

第七条 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负责本辖区内村防疫员日常事务管理。

第二章 村防疫员的设置及应具备的条件

第八条 村防疫员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由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畜禽养殖量变化每年核定一次。

第九条 原则上有畜禽养殖的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名村防疫员。

第十条 对于养殖量较小的村,可以统筹考虑,联村设立一名村防疫员。 第十一条 行政区域大、交通不便或畜禽散养量大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村防疫员。

第十二条

村防疫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热爱动物防疫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熟悉并掌握动物防疫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具有一定的动物防疫知识及防疫工作实际操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9至50周岁之间。对身体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男性村防疫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五)具有中专以上动物防疫专业学历或者取得农业部颁发的执业兽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有3年以上兽医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与其签订工作协议。

(六)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颁发的《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的村兽医,优先与其签订工作协议。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十三条 村防疫员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宣传工作。

(二)具体实施动物免疫工作。按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实施计划免疫或强制免疫注射,佩戴耳标,填写、发放免疫卡,填写、报送免疫档案。

(三)做好动物免疫标识及动物防疫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

(四)协助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协助实施产地检疫,查验免疫情况,出具畜禽健康证明等。

(五)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疫情普查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动物疫情,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及时上报,并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调查相关情况,实施全面监管和普查等工作。

(六)具体实施消毒工作。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对畜禽饲养场(户)、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等实施消毒;对相关畜禽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因病死亡畜禽及其污染场所等实施消毒,按要求填写、报送消毒记录等。

(七)病死畜禽收集和统计工作。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相关资料报送,对发现的死亡畜禽及时报告、收集,按规定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

(八)畜禽饲养统计工作。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掌握责任区内各类动物的养殖动态,定期实施本责任区内的畜禽饲养情况调查,按场(户)分类统计报送,并对责任区内动物卫生和畜牧行业其他有关信息进行调查、统计和报送。

(九)具体实施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畜禽饲养管理、良种推广、疫病防治咨询以及一般性动物疾病诊疗等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十)日常巡查工作。按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的要求定期对责任区进行日常性全面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等问题及时上报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并协助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监管和疫病监测采样工作。

(十一)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培训、考核及管理

第十四条 镇、街道办事处要与村防疫员签订工作协议,明确防疫责任区域、防疫职责、任务和奖惩措施等,并做好村防疫员日常工作的督查。

第十五条 工作协议的签订: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初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报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二)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组织上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由镇、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工作协议。

(三)工作协议每年签订一次。工作称职且没有超过规定年龄的可以续签;对工作不负责或不适应此项工作的,经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绩效考评结果进行核实后,解除工作协议。

第十六条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签订工作协议的村防疫员统一建档管理,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协议对村防疫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挂钩。

第十七条 村防疫员实行每月考评制度。每月由辖区镇(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对村防疫员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报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对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和责任事故的村防疫员,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应解除工作协议。

第十八条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村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负责对签订工作协议的村防疫员进行动物防疫、畜禽养殖技术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培训。在岗培训每年不得少于1次。

第五章 工作补贴及管理

第十九条 村防疫员承担动物强制免疫和协助动物产地检疫等公益性职责,县、镇两级财政应设立专项补贴。

第二十条

根据我县目前畜牧业现状和动物防疫任务的实际情况,村防疫员工作补贴暂按每人每年750元标准执行。今后,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人均收入的提高,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各镇、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提高部分由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承担。

第二十一条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将村防疫员工作补贴发放明细表上报县畜牧局、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

建立村防疫员的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三条

县财政部门要加强村防疫员专项工作补贴的管理,对未完成全年动物防疫任务的镇、街道办事处,视情节轻重扣减或取消工作补贴,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立专项补贴监管机制。县级审计、财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村防疫员专项工作补贴预算及其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专项工作补贴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镇、街道办事处依照本办法,制订具体的工作补贴实施细则,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六章 附 则

卫生防疫责任书范文第2篇

为打造黎平文明县城,营造我校干净和谐换了的校园,使学生、老师有个舒适、清洁的学习、工作环境,根据省、州、县、镇关于“整脏治乱”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整脏治乱”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特与各班签订“整脏治乱”工作责任状。

1、根据学校要求积极开展卫生防病工作,制订班级卫生制度。

2、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不喝生水,生吃瓜果要洗净、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避免误造成饮食物中毒;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不购买三无食品饮品(无产地、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确保安全。

4、班级教室、卫生区做到一日两小扫(早晨、放晚学后),一周一大扫,节日突击扫,并保持干净。

5、食品卫生:教育学生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食品的出厂期、保质期,禁止购买不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杜绝过期、变质、不卫生的食物(食品)进入校园。严防学生食物中毒。

5、要求每个学生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做到扫好地、管好墙、摆好物、堵好嘴。

6、人人做到“四见”和“四不”即:见纸就拾,见灰就掸,见脏就扫,见污就抹,“四不”即: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不说脏话。

7、对待伤病学生热情主动,及时做好学生小伤小病的简单处理和转诊工作,并及时做好病假学生的统计,

责任人(班主任)签名;城关三小2009年9月1日

学校安全卫生目标责任书

儿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会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做好儿童少年的安全工作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班主任与学校签定本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教育学生爱护清洁,讲究卫生,不私自下河洗澡,不爬车、不到危险场所玩耍等。

二、教育学生在校期间,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入校或在校内玩耍;严禁在校内做剧烈运动及不安全游戏;严禁触摸校内、班内电器;严禁攀爬楼梯扶手、上窗台玩耍。做到有事、有病请假。不准随意旷课、不随意出校门,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准擅自留校。

三、节假日期间,教育学生在家中不随意使用电器、煤气灶等,注意用电、用气安全;不独自外出游玩;不到建筑工地玩耍;注意作息时间、饮食卫生;不进电脑游戏室;不看不健康的刊物及录相,不参与迷信活动。

四、培养学生具有健康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

五、预防食物中毒,教育学生不购买“三无”、超过保质食品,如发生安全事故,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积极与学校和家长取得联系。

“安全无小事”、“警钟长鸣”,希望班主任老师按照以上规定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公章):黎平县城关三小班主任(签字) :

二00九 年九月一日

黎平县城关三小与家长安全责任书

为更好地调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使家长与学校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根据《中小学安全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家长、学生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和家长要对学生进行法纪、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学生家长应经常与学校和老师保持联系,密切配合。

2、家长对学生节假日、双休日、非在校时间(中午放学时间至下午上课时间,下午放学时间到次日上午上课时间)及来校与回家途中的卫生安全负全部责任。家长应监督学生按时上学和离校(上午8:00—11:10下午2:20—5:00),不早到、不迟到、不早退,更不能在学校周围逗留。家长必须监管好孩子,消除在无人监管时间段的安全隐患。如学生无视学校纪律,一切安全由学生与家长自负。

3、共同教育学生认真学习安全自救常识。当遇险时能迅速做出判断,采取恰当的自救措施。不准到河、沟、水库等处洗浴,同时注意防雷击。

4、共同教育学生重视火灾预防工作,不玩火,不吸烟,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得使用带电物品。

5、共同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骑车,不爬车,不追车。打扫卫

生或参加劳动时,要正确使用劳动工具,注意人身安全。

6、共同教育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时,要在体育教师的指导监护下正确使用体育器械。不玩剧烈、危险游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自负。

7、共同教育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师长教导,不追逐打闹,上下楼梯靠右行;出入教室、校门时不拥挤;不向窗外探头探脑、乱扔杂物,不私自攀爬体育设施。不和陌生人打交道。如有违犯,后果自负。

8、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

以上望各家长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好其孩子自觉遵守,让我们为共建平安校园,使每一位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班主任签名:

黎平县城关三小

卫生防疫责任书范文第3篇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

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县教育局、地方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及有关精神,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活动,给师生营造一个环境优美、卫生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中心校特与你校签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100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10分)

1.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2分)

2.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2分) 3.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经费;(2分)

4.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工作、建立了工作长效机制;(2分) 5.开展督查和问效问责工作,有严格的督查问责制度。(2分)

(二)发挥宣传教育引领作用(20分) 1.制定有宣传教育方案;(2分)

2.有活动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2分)

3.开展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主题演讲等宣传教育活动;(2分) 4.利用课堂教学、班团队活动等形式对师生进行了宣传教育;(2分) 5.师生知晓率达100%;(2分)

6.师生参与率达100%;(2分)

7.组织学生参与 “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2分)

8.组织学生参与“百万学生文明志愿服务和环境大调查”社会实践活动;(2分) 9.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开展义务劳动、上街宣传,深入社区开展卫生大扫除等活动。(4分)

(三)切实搞好校园环境治理(60分)

1.有完善的校园绿化规划和节约、环保、清洁卫生、安全管理等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等;(4分)

2.公共场所无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牛皮癣”及其它垃圾。水池、溪流等水体保持清洁,无漂浮垃圾;(6分)

3.商业店铺门前整洁,实行“三包”,无占道存放货物、箱筐和占道经营现象;(5分)

4.食堂、公寓、超市、小卖部等生活服务区无蝇、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5分)

5.公共厕所地面、坑位、门窗、四壁整洁卫生,沟槽、管眼畅通,无蝇蛆、尿碱、剧臭等现象;(5分)

6.无车辆乱停、物品乱放、摊点乱摆、广告乱贴、房屋乱建、墙壁乱涂、线网乱拉等现象;(5分)

卫生防疫责任书范文第4篇

一、健全机构,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

二、严格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凡食品生产过程中所需原料、辅料都必须定点采购和存放,不得购买劣质食油、蔬菜,采购时必须索要票据。

三、食堂所属卫生区每天必须定时打扫,保持卫生清洁,食堂每周至少一次大扫除,不留死角。

四、炊事员每天必须穿戴工作服上岗,拥有健康证,必须定时进行身体检查,不带病工作,做到执证上岗。炊事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五、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采购人员不买腐烂过期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过期变质的原料;销售人员不卖腐烂过期变质的食品;食品销售时不用手拿、不用废纸污物包装。

六、食物存放必须严格执行“三隔离”制度: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药物、杂物隔离。

七、严格生产程序,注意食品卫生,保证饮食质量,做到饭菜里无蝇、蚊子、老鼠屎,无头发,无杂物。

八、 饭菜要合理存放,外加罩盖,以防污染。

九、发现食品腐烂、变质、有异味,要及时请示处理,不得出售。

十、加强安全管理,食堂内严禁存放危险物品;食堂管理人员搞好学生进餐秩序,杜绝拥挤插队的发生;下班前要关闭电源水源,门窗;坚持值班制度,非校内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杜绝人为安全事件发生。

十一、如果炊事员违规操作,造成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卫生防疫责任书范文第5篇

高塘乡人民政府

重大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为加强对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管理,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乡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重大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对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实行目标管理,对重大动物疫情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减少损失。并按照县政府“五统一”(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统一免疫档案)和“五不漏(县区不漏乡镇、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禽、畜禽不漏针)、“五包”(县区包乡镇、乡镇包村、组包户、户包畜禽)及“五到位”(物资到位、宣传到位、防疫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的工作要求,以监督各村委会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

一、各村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的主要责任:

1、实行村委负责制,村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重大动物疫控指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

2、组织起草和制定本村的动物防疫、畜产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3、保证上级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经费专款专用,并根据工作需要,落实足额的防疫经费;

4、负责制定本村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 5、强化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6、认真组织重大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强化免疫效果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负责实施封锁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扑灭疫情;

7、落实国家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和辖区内动物疫情报告管理; 8、加强对养殖户宣传教育,对病死畜禽坚决按“四不一处理”的原则(即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要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

1、动物发病死亡率猪、牛、羊、家禽分别控制在5%、3%、1%、13%以下;兽药、饲料添加剂质量合格率分别达到80%、90%、85%以上。

2、有效控制和及时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不使疫情扩散。

3、重大动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四种强制免疫密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100%,规模场和散养户免疫率均为100%,家畜二维码耳标佩带率100%。

4、动物及动物产品地检疫率达到90%以上;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5、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扑杀率要达到100%,无害化处理达100%。

6、无使用违禁药品的案件发生;

7、建立健全村防疫日制度,对重大动物疫病由村防疫员实行月月补免、日日补防,建好免疫档案。

8、加强村级防疫员技术培训做好畜禽生产和疫情数据统计上报。 以上目标管理责任由乡政府组织考核。凡因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不到位,或因玩忽职守、官僚主义致使工作目标和要求未得到落实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所在村及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高塘乡人民政府(签章):

村(签章):

卫生防疫责任书范文第6篇

办公室卫生管理责任区域划分

为创造一个整洁、舒适、优美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综合行政办公楼各部门、卫生间、阳台、门窗、楼梯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

网络部:办公室男女厕所

咨询室负责:办公室大厅及阳台

企划部负责:会议室

财务室负责:楼梯/楼梯扶手

综合办及人力资源部负责:院长办公室

三、部门责任区卫生每周四集中进行清理一次。

四、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形象。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定本准则。

2.凡综合行政办公楼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均悉依本准则执行。 3.综合行政办公楼卫生事宜,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公司人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卫生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

5.综合行政办公室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综合行政办公室各工作场所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 7.如当天值日员工轮休或临时外出,自行安排部门其他员工替代,保证正常执行值日制度。未值日人员或未达到清洁标准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月底交予财务科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8.每日各部门责任区卫生清洁由各部门主任帮助督促指导,每日公共、个人区域整洁卫生由综合办及人力资源部检查考核,办公区所有人员无条件接受考核。

9.以上规定自2015年9月5日起执行望遵照执行,有违反规定者,处20元/次罚款,如当月值日部门或者个人被处罚三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

10.每次扣除的罚金,列入单独计项,奖励给最佳清洁部门。

安徽XXX投资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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