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有关论文范文

2023-10-04

形势与政策有关论文范文第1篇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高速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国际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崛起成为了一个世界性的大国,但与此同时也引起周边国家的担忧进而激发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一些矛盾。

一:我国作为世界上邻国最多的国家之一,相应的地缘矛盾也最多,我国与周边多个国家有领土和领海之争,除此之外,我国周边地区在社会制度,发展程度,宗教,民族文化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性和多样性。

(一):日本

中日钓鱼岛之争继续僵持,而中国与日本的争端主要是东海问题,而东海不但涉及到主权问题,其下更拥有巨大的经济利益,对我国更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来日本疯狂修改宪法而一度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而这更多的是针对中国,而美国的‘美日安保条约’适用钓鱼岛更令这个问题复杂化。

(二);南海

近年来中国与菲律宾与越南等国的海洋权益争锋不断加剧。近来菲律把南海问题提交国际仲裁法庭意图把南海问题国际化,且非法捉捕中国渔民,更使得中非关系陷入低谷,除此以外越南菲律宾还把当事国以外的国家引人,引入外国投资公司在南海开挖石油天然气,这一且都提醒我们南海问题的严峻性。

(三):印度

中印关于藏南问题一直纠缠着。尽管这些年来两国都没有发生过大的冲突,但印度在军事上的耿耿于怀,以及政治上的莫名失落中印之间矛盾重重,使印度持续向中印边境增兵,欲打破这种局面出现了中印边境帐篷对峙。

朝鲜半岛作为中国东北部安全的战略缓冲,半岛局势的紧张将破坏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中亚与中国西北地区密切相关,但中亚的宗教极端注意和恐怖主义势力呈扩张之势,国家领导人的更新换代以及政局的不稳定时刻威胁着我国东北的安全。

除此之外,最重要的要说美国,中国的崛起,相应的削弱了美国的影响力,为保护美国的主导地位和利益,美国处处围堵中国,防止中国替代或者削减美国的存在与影响力成为美国“重返亚洲”的新战略。

二:我国周边存在着这么多的安全威胁,时代不同,对于这些威胁,一味的忍让只会无济于事,以前的那一套已经不完全适用的了,需要作适当的调整。

总的来说中国应对周边国家的威胁方法有:

(一)搁置外交:在领土领海问题上,搁置外交仍然不可弃用,毕竟打仗也未必能解决问题,如英阿马岛之战,英国虽然取胜,马岛问题实际仍未解决,以后仍然需要双方通过谈判来寻找解决的方法。但“搁置外交”同时,必须强调“主权在我”,且凡是涉及民族和国家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是不能“搁置”的。还有一个就是当对方违反了这一约定是,我们必须作出反击或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

身。绝不能是当越南菲律宾在南海开采石油天然气而我们却在“搁置外交”只有抗议时的憋屈。

(二)强化周边,维持稳定。我们要重视周边,加大投入和开发,对突发情况及时做出反应、积极引导,要树立“和平发展、重在周边”与“和谐世界、始自周边”的战略意识。只有发展好周边,才能在维持周边局势稳定的同时有效维护我国的利益。对于争议领土领海,只有我们自己重视了,我们才有底气,才能有效维护权益。

(三)有效应对大国地缘角逐,夯实地缘战略依托,同时设定底线且严格坚守。与主要大国美国,俄罗斯等增加沟通、协调与战略互信,积极应来自各方的挑战,共同应对恐怖主义威胁,致力于促进有关国家与周边稳定。

形势与政策有关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 2018年国家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是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其在肯定专题式教学作为形势与政策课程主要授课方式的同时,就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课程专题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总体来说,规范化建设将成为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课程改革的基本方向,形势与政策课专题教学将在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师资队伍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出现新的调整与变化,从而更好地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形势及要求。

关键词:新时代;形势与政策;专题式教学;路径

2018年4月12日国家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意见》指出,“形势与政策”课是理论武装时效性、释疑解惑针对性、教育引导综合性都很强的一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新时代国内外形势的重要渠道[1]。如何使“形势与政策”课发挥《意见》中提出的功能定位和目标,是所有担任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师正积极探索但同时也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基于此,本文在分析形势与政策课专题式教学的优势与弊端的基础上,剖析和解读《意见》对新时代形势与政策专题式教学的要求,进而提出未来高校形势与政策专题式教学模式的改革方向和路径。

一、当前高校形势与政策专题式教学的优势与弊端

所谓专题式教学,就是以教学内容为基础,结合学生思想世界与社会现实问题,以学生为本,以问题为核心来组织课堂教学的一种教学方式[2]。大学形势与政策教学内容与专题式教学模式的使用要求高度契合,从而使其成为形势与政策课程的主要教学模式,但同时该教学模式在形势与政策课程运用中也凸显出一定的弊端。

就形势与政策课程专题式教学的优势而言,主要有三点:首先,专题式教学对当前热点问题的深入挖掘大大提升了形势与政策课程对大学生的吸引力。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8年上半年的形势与政策課为例,面对朝鲜半岛形势的迅速转变,课程专门设置了朝鲜半岛核问题专题,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朝鲜半岛局势的实质和未来走向。这不仅大大调动了学生课程学习的积极性,也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国际视野。其次,专题式教学运用所带来的灵活性和开放性弥补了形势与政策课程师资力量不足的缺陷,也有利于任课教师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形势与政策课程为例,开课时就将每个学时的课程内容分为国内部分和国际部分,这样擅长讲授国内形势的教师专门讲授国内形势与政策,而有着国际问题研究背景的教师则专门讲授国际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行统一备课制,这既保证了教学内容的统一性,同时又鼓励教师根据专业特长确定讲授重点,实现了统一性与灵活性的结合,也保障了授课内容的专业性。再次,专题式教学为增强大学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信心和社会责任感提供了新途径。专题式教学的最大特点是每一次课程都是一次小型讲座,都是对当前国内外正在发生的一个热点的生动阐释,其在宣传、阐释、贯彻十九大精神中的优势尤为明显。当其他课程正努力研讨实现十九大精神如何进教材、进课堂和进师生头脑(简称“三进”)时,形势与政策课程内容则以通过多个专题讲座将十九大精神第一时间送进了课堂,教师也在形势与政策的集体备课中,早早实现了十九大精神进教师的头脑,进而实现进学生的头脑。

就形势与政策专题式教学的弊端来说,教学效果和考核方式是需要解决的挑战。一是形势与政策课程专题式教学会因大学生相关背景知识的缺乏而导致授课效果大打折扣。形势与政策课程的主要讲授对象是大一和大二的学生,他们大都不是政治类专业,相关的背景知识有限,专题式教学集中围绕形势与政策“焦点问题”深入讲授的做法有时会让学生听不懂和听不明白。二是专题式教学使得课程的评价和考核面临挑战。就学生对教师的评价而言,由于任课教师的不断变换,导致很多时候学生都不清楚是对哪一位任课教师做出评价,评价结果可想而知。至于对学生的考核,鉴于专题教学是由多个教师轮流完成的,教师很难对学生有全面的了解,对学生的评价重心仍是落在期末的“卷”上,使得教师难以对学生进行一个完整、准确的考核评价[3]。

二、教育部对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顶层设计与基本要求

2018年4月12日,体现国家对形势与政策课程顶层设计的文件——《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作为2018年教育部社科司的一号文件印发,不仅显示了教育部对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期待和重视,而且就该课程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建设要求和指导原则。

首先,《意见》肯定了形势与政策课程专题教学,同时提出要加强专题教学模式的创新与改革。《意见》明确要求,形势与政策课程要定期组织任课教师开展集体备课,确定教学专题、明确教学重点、研制教学课件、规范教学要求, 这就意味着专题式教学是形势与政策课的主要授课方式,因而也就要求进一步强化专题式教学在形势与政策课程中的运用。对于专题式教学带来的问题,《意见》提出形势与政策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课堂教学,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优质课程的覆盖面,提升“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效果”[4]。由此,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将实现“专题教学+”的模式,即“课上专题讲授+课下自学”的混合教学模式。

其次,《意见》对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课程开展专题式授课的内容做非常明确的规定。《意见》指出,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课程重点讲授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重点讲授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从而实现引导大学生树立四个“正确认识”①。据此,今后形势与政策课程要开设的四个教学专题:一是全国从严治党形势与政策专题;二是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与政策专题;三是港澳台工作形势与政策专题;四是国际形势与政策专题,并为每个专题需要涵盖的内容做出了规定[5]。可以说,《意见》的上述规定使得专题式教学内容的选择更加明确,有利于课程的规范化建设。

再次,《意见》对新时代形势与政策专题式教学课时和教师队伍做出了的规划。《意见》要求形势与政策必须严格落实学分,保证本、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开课不断线。本科每学期不低于8学时,共计2学分;专科每学期不低于8学时[6]。不仅如此,《意见》则明确了形势与政策课教师队伍的组成和来源,即按照“优中选优”原则,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专业课教师、高校辅导员等择优遴选“形势与政策”课骨干教师。实行“形势与政策”课特聘教授制度,分层建立特聘教授专家库,选聘社科理论界专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行业先进模范等参与“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积极邀请党政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形势与政策”课[7]。这样的举措不仅能使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师队伍有了保障,而且也进一步提升了该课程的教学效果。

最后,《意见》也为形势与政策课程专题式教学的效果评价指明了方向。就考核主体而言,《意见》提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单位是形势与政策课程的考核主体,统一管理任课教师,而其他如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教学管理工作[8]。而对于如何评价课程效果和对学生进行课程考核,《意见》也要求评价要注重考核学习效果。具体来说,成绩考核以提交专题论文、调研报告为主,重点考核学生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了解情况。按照学期进行考核,各学期考核的平均成绩为该课程最终成绩,一次计入成绩册。

三、对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课专题式教学改革方向的思考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和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演变,国家对形势与政策的日益提升的重视度对形势与政策课程的规范化要求也愈来愈高②。依据《意见》的顶层设计,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专题式教学可以从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师队伍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化改革以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要求。

就教学模式而言,探索专题教学新途径是未来形势与课程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意见》明确肯定了专题是形势与政策教学的主要途径,但必须对专题式教学模式进行优化和更新,从而更好地发挥其授课效果。为此,今后的形势与政策专题式教学模式可以采取以下改革努力:一是在教学形式上,可以采取将专题教研团队与教学实施团队结合起来,探索“按课题组进行备课、按专题实施教学”的新形式[9]。二是在教学途径上,采取传统的讲授方式和网络在线课程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从而将大大提升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效果。

就教学内容而言,改革和做好课程教学内容的遴选和设计是形势与政策课程未来改革的关键。形势与政策课程的目的是宣传党中央大政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這就要求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课程应该按照《意见》的要求涵盖全国从严治党形势与政策、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与政策专题、港澳台工作形势与政策以及国际形势与政策等四个方面的专题,同时结合形势与政策四年不断线的课程特性,做好四年形势与政策课程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安排,将讲授的系统性和时效性体现出来是未来形势与政策的基本取向。

就师资队伍而言,建立专职教师负责,兼职教师配合和参与,涵盖经济政治社会各领域优秀人才和管理者的全方位形势与政策教师构成体系成为必然的趋势。新时代形势与政策教师队伍建设需从以下方面做起:一是坚持专任教师的选拔依据“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专业课教师、高校辅导员等教师队伍遴选课程教学骨干。二是在兼任形势与政策教师的选择上,高校将建立涵盖社会各领域理论家、单位负责人、党政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并探索如何建立“形势与政策”课特聘教授制度。

最后,改革现有的教学管理模式也是新时代提升形势与课程专题教学效果的必然选择。《意见》为新时代的教学管理改革指明了方向,即“形势与政策”课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管理体系,并且要充分保证规范开课[10]。具体来说,在课程管理上,改革后的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课程管理模式只能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统一组织开课、统一管理任课教师,其他职能部门如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等积极配合。在学分落实上,挤压形势与政策课程学分的情况将改善。在课程考核上,改革后的形势与政策考核将更加注重内容和过程考核,并且以撰写专题论文和调研报告为主,实行每个学期都要考核的机制。所有这些改革都将使该课程更好地满足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课程的要求。

从目前来看,新时代的形势与政策课程将仍然以专题式教学为主要手段,但是与以往相比,新时代的形势与政策课程将在教学模式、教学内容、教师队伍以及教学管理出现新的调整和变化,从而更好地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新时代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要求。作为该课程的责任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按照《意见》的要求,同时结合自身校情进行形势与政策课程改革也成为必然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

注释:

①四个“正确认识”是《意见》为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课程设定的最终目标,也是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课程专题内容选择的基本原则,即新时代形势与政策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

②石珉将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形势与政策的发展划分为初创探索阶段(1949—1960年)、地位确立阶段(1961— 1986年)、改革发展阶段(1987—1999年)和全面创新阶段(2000年以来)等四个阶段。具体分析可参见石珉:《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设置的历史沿革》,《池州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第130—133页。

参考文献:

[1][4][5][8][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Z].教社科〔2018〕1号.

[2]蒋红艳.专题式教学在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中的运用[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

[3][7]教育部:高校学生每学期“形势与政策”课不低于8学时[EB/OL].(2018-04-27)[2018-07-05].http://www.xin    huanet.com/local/2018-04/27/c_1122752563.htm.

[6]邓辉.高校学生每学期“形势与政策”课不低于8学时[N].    光明日报,2018-04-28.

[7]祝颖丽.“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八大问 教育部印发《意见》给出答案[EB/OL].(2018-04-27)[2018-07-13].

http://edu.china.com.cn/2018-04/27/content_50975187.    htm.

[9]卢艳兰,张吉雄,龚春明.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改革与建设 新路径探究——基于对江西省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调研[J]. 新余学院学报,2015,(6).

形势与政策有关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字:贸易政策;产业政策;政策协调;聚氯乙烯

在自由贸易机制不断发展壮大的今天,世界各国都从中享受到了丰厚的回报。但部分国家肆无忌惮的倾销行为也给他国产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如中国在加入WTO以后,其不断扩大的贸易往来招致他国频繁的倾销行为。截止2018年年底,按照WTO涉案方“一国一起”的计算方法,累计对外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290起。本文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外商投资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共同实施的背景下,对聚氯乙烯行业面临的影响进行讨论,分析国内聚氯乙烯产业在弱势状态下缘何出现跨越式发展进而深陷产能过剩的泥潭。最后,本文对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协调的对策提出看法。

一、聚氯乙烯产品简介及产业发展历程

(一)聚氯乙烯产品简介

聚氯乙烯是一种重要的有机高分子材料,英文名为Polyvinyl chloride(简称PVC)。聚氯乙烯的主要生产流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称为电石法,一类称为乙烯法。聚氯乙烯的生产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50年代,而后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现如今已成为化工行业重要的组成部分。聚氯乙烯的需求主要来源于建筑行业,建筑行业对聚氯乙烯的需求量占比超过60%。除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之外,居民住宅需求的扩张以及持续的工业化进程也极大的消耗了聚氯乙烯产品。

(二)起始阶段:扩大生产时期与对外反倾销

随着改革开放的大幕拉开,国内经济建设进入了腾飞阶段,随着建设步伐急速加快,对塑料制品的需求也不断旺盛,尤其是国家开始提倡“以塑代木、以塑代钢”的绿色发展理念,更是拉动了塑料工业的迅猛式发展,之后便出现了聚氯乙烯行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国内厂商供给不足、对外依赖度的居高不下、市场依赖国外进口。1996年至2002年期间,国内聚氯乙烯产品的自给率低于70%。同时期的国外企业生产规模化效应显著,技术成熟度高,出口到中国的产品价格低廉,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而本土厂商工艺成熟度低,产量规模小,出厂价相比进口价格不具优势,产品价格长期维持低位,这对于尚处“幼稚”的行业来说,是一种致命的打击。进入21世纪后,中国正式加入WTO,大幅下调进口关税,对外贸易总量迅速攀升。受此影响,聚氯乙烯产品进口总量逐步扩大,国内生产厂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2003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聚氯乙烯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03年9月29日起5年,税率区间为6%-84%。从此,聚氯乙烯产业进入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双重保护阶段。

(三)转变阶段:产能过剩与贸易摩擦

受产品价格走高的影响,国内生产厂商开始大幅扩充产能,各地区加速上马各类生产项目。此外1998年版和2000年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将大型合成树脂以及乙烯氧氯化法制聚氯乙烯列入鼓励类项目。2005年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20吨/年及以上的氧氯化法制聚氯乙烯列入鼓励类。将20万吨/年一下的氧氯化法制聚氯乙烯和12万吨/年以下的电石法聚氯乙烯装置列入限制类。自2003年起到2007年,聚氯乙烯行业产能年均增长率超过20%,其中,2005年产能增长率高达46.4%。到2006年年底,国内聚氯乙烯产能已高达1158万吨之多,电石法所占比例上升到70%以上,而乙烯法所占比例下降到30%以下。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相应企业失去了对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对其他企业和总量信息了解不足,导致固定投资出现“潮涌”现象。各地区企业选择盲目扩张,出现了一批技术差、规模小、环保不达标的厂商,这便为后期的产能过剩埋下隐患。到2006年年底,国内聚氯乙烯市场风云突变,价格急转下调。当政策制定者意识到行业高速发展形成产能过剩之时,聚氯乙烯行业已经出现严重的产能过剩危机,并选择将过剩产能转移到国外。2004年以前,中国每年出口的聚氯乙烯产品总量低于3万吨,占比当年产量不到1%。2004年起,聚氯乙烯出口出现飞跃式增长,2005年,出口数量仅有11.86万吨,到2007年,便跃升至71.04万吨,增长幅度高达498.9%。然而,出口数量激增的背后,不是世界市场需求大幅增长,而是厂商为缓解企业的过剩产能,出口他国,便造成了贸易摩擦。从2006年起我国出口的聚氯乙烯产品遭受多国的反倾销调查。调查情况如表1。

二、聚氯乙烯行业发展过程中涌现出的问题

(一)行业周期换挡过快

1998年国家出台《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聚氯乙烯行业迎来高速发展的春天,在国内产量供不应求、急需进口的情况下,国内氯碱企业分分上马聚氯乙烯建设项目。2002年,我国企业对外提出反倾销诉讼,终裁认定来自日本、韩国、美国、中国台湾等地区的聚氯乙烯产品存在倾销。2003年起,聚氯乙烯产品大幅涨价,行业存在巨大利润空间,各地投资分分上马,新建、扩建大批项目。产能增长率长期维持20%以上高位,产量从2001年的308.8万吨跃升至2007年的971.7万吨,涨幅高达214.6%。在高亢的投资热潮背后,是逐年递减的产能利用率。数据显示,从2003年起,产能利用率逐渐下降,到2008年仅有56%,距2003年的82%利用率减少26%。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指引下,我国中西部地区将氯碱产业列入招商引资项目,以改善地方经济,创造稅收。单纯的产能扩张和简单的运营模式复制,使行业在高速发展之后,面临同质化产品竞争加剧、低端产品占比过大、产能结构性过剩等一系列问题。从国际上对产能过剩的判定标准来看,低于80%的产能利用率即可归类为产能过剩,而我国聚氯乙烯产业从2006年起,常年低于70%,2012年,行业平均开工率仅有56%,市场价格触及企业平均生产成本,部分企业选择完全停产。至此,产业面貌已经从21世纪初的弱势状态转入激化竞争的态势,而这种转变仅仅3年便完全实现。

(二)产业政策削弱贸易政策的保护力度

贸易政策中的反倾销行为,是进口国政府本着保护本国产业安全为宗旨,对他国实施的有损或威胁本国产业的行为的反制,其目的是救济本土产业免遭外部冲击。然而,在对外征收反倾销税的同时,作为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将聚氯乙烯生产加工纳入鼓励类项目,这无疑给原本已被限制的企业换了一种身份再次进入本国市场。2002年,被征收10%反倾销税的台湾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成立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2003 年,被征12%反倾销税的台湾华夏海湾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在我国宁波动工建设聚氯乙烯装置,年产超 30 万吨, 2005年,被征6%反倾销税的韩国 LG 化学公司在天津开展聚氯乙烯原料合资项目,总投资3亿美元。2006年底,日本东曹在广东建设年产22万吨的聚氯乙烯生产项目。三大涉案方中国台湾、日本、韩国等,凭借有利的技术和资金优势不断加大对国内涉案产业的投资力度,一方面将原本通过货物贸易形式出口到中国的聚氯乙烯产品直接在中国生产,绕开了高成本、程序繁琐的反倾销调查。另一方面利用我国廉价的劳动成本,给加工贸易带来了极大的利润空间。外资引进在提高聚氯乙烯产能、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形成技术和市场方面的垄断势力,迫使国内企业迎接价格和产品质量两个维度的竞争,从而削弱反倾销对聚氯乙烯的保护效果,再次导致生产技术和规模不具竞争优势的本国聚氯乙烯企业陷入被动局面。

(三)产业结构分散,低效产能占比过高

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山东、山西、内蒙古等26个省区共建有92家聚氯乙烯生产厂,其中10万至20万吨及20万吨以上产能占比分别为32%、35%。生产规模偏小,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严重,竞争力低下。国内总产能超过1000万吨,但是产能超过30万吨的企业屈指可数。该年度我国聚氯乙烯实际产量为864.1万吨,同比增幅高达29.3%。其中,采用乙烯法生产工艺的产量为239.76万吨,占总产量的27.7%;电石法原料路线的产量为624.3万吨,占比为72.3%。2006年新增的157万吨聚氯乙烯产量中,采用电石法工艺生产的产品占比高达95%,共计150万吨。反观全球,约90%以上的聚氯乙烯已采用乙烯法工艺。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不仅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巨大的能源消耗,还因电石法聚氯乙烯质量较低,不能用于生产高档型材原料,只能用于中低档型材和管材等制品原料,约束了行业扩展的空间。政策支持聚氯乙烯产业发展,却忽视产业发展方向的引导,使得产业结构处于低端锁定,电石法生产设备占比高达65%,而具有长远发展价值的乙烯法企业仅有不到35%的领地。因电石法的过度扩张,市场出现价格大幅走低的现象,此外国际油价不断高涨,不具备规模优势的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有能力投产乙烯法的企业仅剩下行业内的龙头企业。

三、建议与对策

(一)政策制定需要各部门共同协商

中国的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由商务部和发改委各自制定,制定标准与目标均存在异同,产业政策主要依据当下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针对的引导产业发展方向,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而贸易政策主要表现为对外贸活动制定管理的方针和原则。从聚氯乙烯产业发展路径来看,作为反倾销的贸易政策叠加了鼓励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之后,对行业形成了双重呵护,这直接诱发企业投资“潮涌”现象。从这一现象着手,本文认为,作为后继出现的政策措施应充分考虑已有的政策影响,要科学度量政策影响力度,避免片面决策引起不良后果。如在考虑他国倾销行为造成低价侵害之外,還应考虑本国企业一旦得到保护可能出现非理性投资行为。因此,在正式确立反倾销税率之前,应与产业政策的制定者共同商讨市场主体可能形成的投资预期,应设置一个既有效减少倾销损害,又不至于为国内厂商提供过高的利润空间的保护税率。

(二)政策实施阶段要动态考察产业发展路径

行业景气度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行业生命周期的转变有其演变的规律。以聚氯乙烯为例,在2003年对外征收反倾销税起,行业的扩张便如火如荼,每年的产能扩张率超过需求增长率。当一个行业产能有超过市场需求的倾向时,保护性政策便需要及时调整,避免企业不受限制的扩张行为。如果说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各自根本性目的是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话,那么,受扶持的产业在出现经营性竞争激化的局面后,便不能继续放任产业无序的扩张。国际上以产能利用率是否低于80%为界,判定产业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结合我国国情,本文认为当某行业在基于政策保护后出现供给层面的单方面扩张情形,在产能利用率接近或低于80%这一界限时,就需要留心今后可能的恶化趋势。实际情形显示,多数行业在出现产能利用率下降的趋势初期都未引起政策层面的足够关注,当出现行业危机时才出台各类准入规范,这种事后补救行为无益于中长期的稳定发展。因此,作为宏观管控的政府部门,需要及时留意行业投资热度,适当降温才是行业稳定发展的长远之策。

(三)企业决策需要更多理性

从企业角度看问题,就不难理解造成产能过剩的原因。企业决策者在嗅到行业存在利润空间的时候,会立马做出投资决策。当市场中的每一位决策者都感受到行业的春天到来之时,便会快马加鞭,加速行业演变的进度。这背后是因为作为企业决策者缺乏对行业整体投资情形的准确判断,对未来收益情况的过高预期导致每位企业主很难放弃触手可得市场利润。以聚氯乙烯为例,早在对外反倾销之前,国家便出台多项产业政策支持聚氯乙烯发展,就这一时期来看,行业的发展明显处于一种按部就班的节奏,因为此时市场受制于国外更低的价格竞争。市场中仅有部分有长远规划的企业在此时扩建生产,但当更大政策利好来临时,市场价格迅速走高,原本没有扩建计划的企业看到未来巨额的利润回报,大举投资办厂,有序的供给格局被打破,结局是数年之后,部分工厂几乎处于停工状态,高额的停工成本加剧企业的破产。因此作为企业的决策者,在做投资之前更应当保持充分的理性,要对市场需求能力做出准确的判断。及时观察市场格局的变化,留意产品价格波动背后的经济原因,充分调研产业内市场结构,避开错开密集投资的高发期。在选择投资项目时,应避开市场单一,同质化严重的品种,将视线转向差异化、有特定需求市场的细分领域。此外,对于以牺牲环境换取利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只有将心思放在主营业务的创新上,才能在市场的巨浪中波澜不惊。

(四)化解产能过剩问题亟待合理的对策

各行业出现产能过剩情形时往往会表现出一定的共性,如低效产能占比过量,落后产能得不到淘汰。以聚氯乙烯行业为例,2006年,产能超过20吨/年的企业的总生产能力占比行业总体生产能力仅为35%。而国际前五的生产企业年产能超过100万吨,相比之下,我国的聚氯乙烯企业生产规模过小,产能集中度过低,这正是聚氯乙烯行业所面临的棘手的问题。因此,如何淘汰落后产能,如何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成为解决产能过剩问题的突出重点。本文作者认为,若能够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将化解产能过剩问题的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或者是将各地区企业能耗、排污等情况纳入政府考核环节,那么地方政府会表现出极高的热情来化解低效落后的产能。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日本的产业发展经验,如在聚氯乙烯行业协会中设立“企业退出补偿基金”,由行业内部会员企业集体出资对退出企业进行补偿,以改善企业所面临的短期压力,从而有效增强企业主解决落后产能问题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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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有关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创新;思想政治教育

[文献标识码] A

形势与政策教育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有效地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对于培养大学生客观、科学地看待社会发展、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新世纪新阶段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地方,创新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是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不断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迫切需要。

一、充分认识形势与政策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中央16号文件指出:“形势政策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学校要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和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形势政策教育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04年底,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又明确指出:“形势与政策教育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些都表明,在新的形势下,党和国家把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但是,目前一些高校对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在一些高校负责同志对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认识还比较肤浅,对形势与政策教育在培养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作用方面的认识还停留在一个比较低的层面。因此导致一些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授课教师受到轻视、学生对“形势与政策”课消极对待等现象产生,有些高校没有做到在各层次和各科类普遍开设,本科层次形势与政策教育开设情况还比较规范,其他层次开设情况较差;文科类专业开设情况尚可,理工农医类开设情况较差。一些高校在教学计划中并没有将形势与政策教育作为公共必修课,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比较随意,“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投入、师资队伍建设、图书资料建设、课时安排等都得不到有效保证,有些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没有纳入考核或考核流于形式,一些高校没有将形势与政策教育纳入教学管理体系。

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的要求,解决当前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困境,推进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创新,这要求我们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就当前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情况而言,最需要的是高校的负责同志要从思想上与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来重视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关于形势与政策教育的规章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有章可循。对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所需资料、场地、设备及形势与政策教育的组织管理方案等,都要用文件落实下来,形成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强大合力。高校应该树立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全局观念,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分工。总之,要充分认识到,在新世纪新阶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培养造就千千万万具有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修养、掌握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丰富知识和扎实本领的优秀人才的迫切需要。

二、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创新形势与政策教育内容

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内容既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又要满足学生思想发展的实践需要,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形势与政策教育内容的特点,不断创新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内容,拓宽口径,增加内容,做到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形势与政策教育内容具有这样一些鲜明的特点:一是具有知识性。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内容是国际国内形势与政策,每一项形势与政策都是一个知识体系;二是具有思想性。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内容在于引导学生认识形势,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执行国家政策的自觉性,达到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目的;三是具有动态性。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一个动态的发展变化过程,形势与政策教育内容要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国家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四是具有实践性。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内容可以在社会实践中得到感性和理性的认识,学生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对教育内容进行检验。形势与政策教育内容的这些特点告诉我们,形势与政策教育不是简单地系统传授马克思主义理论,它的内容涉及到思想政治、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国际关系等各个方面,这要求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对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内容进行创新。

形势与政策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形势与政策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重大时事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社会热点问题剖析等。自1987年教育部决定在普通高校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中设置“形势与政策”必修课以来,全国高校普遍将形势与政策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开设了“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及其研究工作。教育部社政司每年定期印发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这实际上起到了与教学大纲类似的作用,对形势与政策学起到了重要的规范作用。但由于形势与政策教育内容时效性非常强,没有也不可能有较稳定的、具体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因此,如何把握教学内容,解决“教什么”的问题,就成为形势与政策教育创新的一大难题。根据我们多年的教育实践经验,创新形势与政策教育首先是尽量依照教育部社政司每年印发的“教学要点”要求安排教学内容,同时密切结合当前国内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力求做到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重点选择近期发生的、学生普遍关注和感兴趣的重大政治、经济问题,同时将马克思主义的形势发展观,即科学、具体分析认识形势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渗透到教学内容中去。其次,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决定教育教学内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学生思想实际会有很大的差别,但往往又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处于动态的发展过程之中;同时,国际国内形势风云变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也在不断推出和调整,这些都决定了形势与政策教育内容必须始终处于一个不断变化、不断更新的动态过程中,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状态。第三是要紧密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围绕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重点,做到教育教学有的放矢。力求通过与学生共同探讨,使学生学会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认识国内外形

势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和趋势,认清问题产生的背景、实质及其发展的方向、利弊等,从而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最后是形势与政策教育内容要与本校实际结合起来。在以教育部社政司下发的教学要点为主要依据的前提下,要结合地方和学校的实际组织力量收集、整理和编印符合本地实际的教学辅导材料。总之,创新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内容,关键是要抓住学生最关心、要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寻找到学生思想需求与教学内容的结合点,才能使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内容更加具有针对性。

三、创新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有效途径,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强调:“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新方式和新途径。要根据教学的需要和学生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要努力做到系统讲授与形势讲解、专题讲座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外讨论、交流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创新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增强教育实效性的必然要求。

1.要抓好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课堂”。“形势与政策”课堂教学是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课堂。每次授课的选题都要精心安排,要把那些近期对社会政治、经济有重大影响、学生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教学要点和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以增强教学的科学性;要深入了解当代青年学生的人生经历和思想实际,以增强教学的针对性;要全面了解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以及疑难问题,以增强教学的实效性。要把马克思主义的形势观和政策观渗透到教学内容之中。主课堂要着力于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要全力发挥学生介入课堂教学的积极性。

2.搞活形势与政策教育“第二课堂”。校园文化活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有效载体,它是弥补形势与政策教育课堂教学课时不足、手段单一,实现多模式教学的“第二课堂”。高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学生形势报告会制度。每年春、秋两季学期开学后或在国内外发生重大事件时,组织大型形势报告会,请各级党政领导或高校党委负责同志为学生作报告,使学生更直接地了解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新变化。要聘请一批理论水平高、形势与政策感敏锐的教师组成形势与政策教育巡回报告团,围绕学生关注的一个或几个热点难点问题在学生中进行巡回演讲。学校要抓住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事件发生的时机,挖掘教育资源,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进教育效果。要积极发挥校园新闻媒体的作用。校报、校园电视台和广播台等校园媒体要对近期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活动进行报道,让学生多方位了解国内外形势与政策的近况。

3.抓好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大课堂”。社会实践是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大课堂”。形势与政策教育本身具有现实性和实践性的特点,与社会发展实际有密切的关系。形势与政策教育只有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才有吸引力和生命力。要把形势与政策教育与加强教学实践、专业实习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教学结合起来,使大学生在参与实践教学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国际国内形势,把握国家的方针政策;要把形势与政策教育与学生开展的“三下乡”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大学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深入农村、企业、厂矿,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现象,了解形势与政策在现实生活中的实践状况,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增强社会责任感;要把形势与政策教育与开展“红色之旅”学习参观结合起来,经常组织学生到革命纪念地,特别是到改革开放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的地方学习参观,让他们了解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和成就,增强对形势与政策的现实认识,增强教育效果,激发他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感。

4.利用好形势与政策教育的“现代化课堂”。要改变“形势与政策”课教育传统形式单一、教学手段落后、教学方法改革滞后的局面,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网络的技术手段、影视音像资料等,在形势与政策教育中广泛利用电视教学、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等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增强教育教学的实效。要利用网络开设“形势与政策”专栏,设立专家网络信箱,定期邀请专家在网络上与学生开展交流,以更加开放和主动的形式占领现代化教育阵地。

[责任编辑:陈梅云]

形势与政策有关论文范文第5篇

自20世纪40年代末台湾与大陆隔绝以来,在两岸分离的政治现实下,双方对许多问题的看法都有各自的立场。但由于共同的民族认同、历史情感等因素,双方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政策大多是相似的,两岸实现南海合作有着坚实的基础。

一、大陆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政策

1、以外交抗议为主要形式的主权宣示

新中国成立伊始,美国对其推行政治孤立、军事包围和经济封锁的政策。1951年美国和日本签订的《旧金山和约》中对华部分的内容上没有写明哪个国家继承日本放弃的权利,也没有明确规定将南沙群岛归还给中国,这一结果就为南海岛礁主权埋下了隐患。这一时期南海问题还没有真正形成,但周边国家对南海侵占的欲望已经开始显现,通过说理、抗议等形式宣示对南海的主权是大陆在这个时期对南海的立场。

第一,抗议菲律宾等国对南海的主权要求。20世纪50年代菲律宾政府和南越政府对中国南海的南沙群岛提出不合法的主权要求,使中国的南海主权和海洋权益受到威胁,在大陆当时外交孤立、国力衰弱环境下,大陆在各种场合采取以主权宣示的方式不断重申对南海的主权。1956年5月29日,菲律宾外长加西亚称南海包括太平岛和南威岛在内的一群岛屿属于菲律宾,对此大陆严正声明:“南中国海上的太平岛和南威岛,以及它们附近的一些小岛……向来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这些岛屿具有无可争辩的合法主权。”

第二,抗议外国条约否认中国南海主权。美国和日本签订的《旧金山和约》中规定日本政府放弃对南威岛和西沙群岛的一切权利,但没有标明将南海中南威岛和西沙群岛的主权归还中国,大陆对此发表声明:“西沙群岛和南威岛正如整个南沙群岛及东沙群岛、中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威岛和西沙群岛之不可侵犯的主权,不论美英对日和约草案有无规定及如何规定,均不受任何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坚决主张若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对日和约的签订,无论条约内容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认为条约是无效的。

第三,抗议别国对南海的侵略行径。20世纪50年代,美国基于其对华封锁和打压的战略考虑肆意侵入中国南海,无视中国的南海主权并任意在南海自由航行,试图把南海海域变成事实上的国际公海。另外,美国政府规定在南海的美国军舰上的飞机如果受到中国大陆的攻击,美军战机可以采取反击,追踪中国大陆飞机进入中国大陆的领海、领空。1954年美国舰载机群侵犯中国海南岛上空及附近海域,并对驶往中国港口的两艘波兰商船和中国护航舰进行攻击,同时,美国宣称其第七舰队负有保卫南中国海安全的责任。中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严正抗议美国对中国南海主权的侵犯,重申中国对南海享有全部主权。

大陆在这一时期对南海采取外交抗议为主要形式的主权宣示主要是基于下列原因:一是新中国建立初始的20年,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并不乐观,外部面临资本主义国家的封锁与孤立,内部还经历着“大跃进”和“文革”,因而没有过多的精力关注南海。二是大陆当时的战略重心不在南海地区。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大陆由于陆上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在北方、东北方、西南、东南边境都面临着严峻的安全问题,因此,大陆重点关注的地区是台湾海峡、朝鲜半岛、印支半岛等,并没有优先考虑收复南海被占岛礁的事宜。三是这时期大陆海军力量薄弱,没有对南海所有群岛实施有效控制,由于大陆海军军力辐射面的局限性,其在整个南海地区只进驻了西沙群岛中的宣德群岛。

2、以科考、设行政区方式宣示主权并进行有限自卫

20世纪70年代起,随着海洋科技的发展和进步,在人们对海洋的认识不断加深的基础上,海洋的重要性被各个国家发现和重视。一方面,海洋富含的生物资源是人类的食品来源,海洋储藏的各类能源为人类提供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海洋给沿海国家提供了巨大的生存空间,是沿海国家进行国土防御的自然屏障,海岸和伸向大海的岛屿能够驻屯兵力从而扩大防御纵深,也是国际经济、贸易、军事活动的重要通道。海洋价值的发现使各国竞相争取其海洋权益,同时这一时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订立,使得各国间围绕海洋利益的斗争更加激烈。因而,争夺南海岛屿、开发南海资源成了南海周边国家斗争的焦点,南海问题在这一时期得以形成。

20世纪50年代后期,南越屡屡侵占西沙群岛的部分岛屿,对南海诸岛怀有强烈的领土野心。1973年9月,南越非法宣布将南沙群岛的南威岛、太平岛等岛屿划入其版图。1974年1月,中国大陆发表声明,谴责南越肆意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中国政府决不容许。然而,南越不顾中国政府的严正警告,竟然出兵挑衅当时中国从事捕鱼生产的渔轮,并炮击中国驻扎的岛屿。面对南越的侵略行径,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与陆军分队、民兵协同,对入侵西沙群岛的南越军队进行反击作战,战争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完胜告终,此后中国牢牢控制了西沙群岛。

以西沙保卫战为标志至冷战结束之前的时期里,大陆由单纯的主权宣示发展为主权宣示与有限自卫并存的政策立场,采取的相关措施主要有:第一,采取有限自卫。除了1974年的西沙保卫战,大陆在南海问题上的有限自卫还表现在1988年的“3·14”冲突事件中。1988年初,大陆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决议,在南沙群岛的永暑礁建立海平面观测站,同时进驻赤瓜礁等岛礁。然而,1988年3月14日,越南竞公然指责中国并擅自登礁攻击正在赤瓜礁作业的中国人员和船只,中方被迫自卫反击,中越双方发生短暂冲突。大陆在这次冲突中进行的是非常有限的自卫反击,没有收复被越南占领的岛礁,只是对几个岛礁维持了既有控制。

第二,以多种方式进行主权宣示。主要是采取设立行政区和科学考察等方式宣示大陆对南海的主权。1984年大陆决定设立海南行政区统一管辖海南岛及南海岛礁和周边海域,1988年4月正式建立的海南省成为唯一授权管辖海域的省份。建立海南行政区并立即建省是大陆加强管辖南海的有力措施。此外,1977年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成功考察了中沙群岛、西沙群岛以南和南沙群岛以北的海域,这次考察不仅为大陆海洋科学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而且向南海周边国家宣示了南海是中国的领土,别国不得侵犯。值得注意的是,大陆将综合考察南海列入第七个五年计划的重大科技项目,这显示出大陆对南海的重视已经提升到战略层面。

3、加强立法管辖使中国对南海的主权权力法律化

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使得整个国际形势包括南海形势发生很大变化。随着冷战的结束,南海地区作为美苏对抗前哨的地位下降,美苏军力的撤出给这一地区留下很大的权力真空,南海周边各国竞相在南海占得一席之地。因此,冷战后南海周边各国侵占南海岛礁的行为更加活跃,南海争端也呈现出白热化发展趋势,大陆原先单纯的主权宣示与科学考察并不能有效应对这一情势,大陆必须改变处理南海问题的策略以应对新形势下的南海争端。

20世纪90年代大陆的南海政策主要是通过海洋立法以使大陆对南海主权的权力法律化,并在这个阶段确定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正式确立“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政策。随着和平逐渐成为世界潮流,大陆由于改革开放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国策使其必须拥有一个和平的外部环境,同时,大陆奉行和平外交政策,这与南海问题的多极发展以及区外国家介入制衡南海的格局一起降低了大陆使用武力的可能性。因此,“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成为既能维护主权又能和平解决争端的好办法。对于南海争端,邓小平在1984年说:“南沙群岛……将来怎么办?一个办法是我们使用武力统统把这些岛收回来;一个办法是把主权问题搁置起来,共同开发,这就可以消除多年积累下来的问题。”“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立场在大陆领导人于国际场合发表的谈话中大体成型。20世纪90年代初,时任总理李鹏在访问马来西亚等场合多次提出有关国家可以就存在的分歧进行协商。1992年时任外交部长钱其琛在东盟外长会议上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愿意在条件成熟时同有关国家谈判寻求解决的途径,条件不成熟时可以暂时搁置,不影响两国关系。”

第二,加速海洋立法。1958年9月中国大陆发布了关于领海的声明规定中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及领海基线的划定方法,指出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南海的几个群岛。但随着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通过,该公约的部分条款给相互之间不到400海里的沿海国家带来了矛盾,也给一些国家为其侵占他国海域进行辩解提供了法理支撑。因此,大陆有必要加速海洋立法应对南海争端的新变化,1992年大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中国海域毗连区的宽度为12海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领海的主权及于领海上空、领海的海床及底土,有权在毗连区内行使管制权。1995年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宣布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力,紧接着1996年,宣布了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等领海基线,将中国大陆实际控制的西沙群岛的主权权力法律化。之后,于1998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从而完成了对专属经济区的立法。进入21世纪,面对中国海洋环境恶化、岛屿数量减少以及被违法占有的情况,2003年国家海洋局、民政部和总参谋部联合发布《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开始了海岛管理制度建设。在这个基础上,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以保护海岛生态为目的,规定了对中国海岛的保护、开发、建设及有关管理活动所要遵循的原则等方面内容,解决了无居民海岛的权属性质不清的问题,“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大陆开始从法律上明确对无居民海岛的主权,这也是对南海海域诸多无居民岛屿的主权声明,为大陆在南海争端中维护自身海洋利益提供了有效的法理支撑。

二、台湾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政策

1、宣示对南海的“主权”并极力避免军事冲突

1949年后,台湾南海政策历经了复杂多变的过程。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台湾坚守“一个中国”原则,对南海问题的立场比较强硬,主张“中华民国”对南海的领土“主权”。台湾海军自1956年起驻守南沙群岛中的太平岛,这一行动成为台湾维护其对南海“主权”的象征。1956年,台湾“内政部”严正声明“南沙群岛向为我‘中华民国固有领土’之一部,无论就历史、地理、法理及事实上,均是不容争议者。”1957年6月,针对菲律宾非法侵入南沙群岛,台湾当局表示强烈抗议,抗议菲律宾企图移居南沙群岛的南子礁。

20世纪70年代,由于台湾当局被逐出联合国代表大会,其代表中国“主权”身份的消失,使得台湾在这一阶段在南海问题上的行动趋于保守。台湾当局虽然多次声明南沙、西沙为中国领土,比如1974年2月,越南政府发表了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声明,台湾当局向越南政府提出严重抗议,并重申对南沙群岛的“主权”。此后,台湾“外交部”就苏俄与越南将在南沙群岛联合探勘石油一事也表示了类似立场。但是,对于1974年越南在南沙群岛中无人居住的岛屿登陆一事,台湾当局仅是提出口头抗议,当时台湾对越南实行“非战”政策,所以台湾当局指令当地报纸等媒体封锁越南登陆南沙群岛的消息,避免由于民众的抗议而导致“台越”关系破坏的事情发生。因此,此阶段的台湾在南海问题上,强调“主权”但行动呈现出消极保守的,予点。

台湾在20世纪80年代一方面加强对南海的管理,把东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列入高雄市行政区,逐步强化对这两个群岛的行政管辖。同时,为确保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及开发渔业资源,派员长驻南沙群岛进行海域渔业资源开发试验,并派试验船分区探测南中国海渔场。另一方面,在军事上,台湾坚守不介入冲突的立场。1988年大陆和越南在南海发生武装冲突之后,台湾当局发表了一个声明,主张南沙群岛是其固有“疆域”,任何方面意图侵犯,“国军”都将誓死保卫,至于大陆和越南的冲突,台湾绝不介入。台湾避免介入大陆与其他南海声索国之间的冲突,以防御来自外界的攻击。台湾这一立场严格来说是对中越南沙冲突所作的反应,还没有形成整体的南海政策。

2、加速海洋“立法”,反对南海问题国际化

20世纪90年代,台湾的海洋视野开始展现,通过组建具体的南海管理小组和海洋“立法”,台湾南海政策体系逐渐清晰。1992年8月5日,台湾“行政院”计划设置“南海小组”,目的在于“维护我国南海诸岛、南海水域之权益及和平开发、管理”。次年,台湾“行政院”公布“南海政策纲领”,该纲领前言明确指出,“南海历史性水域界线内之海域为‘我国’管辖之海域,‘我国’拥有一切权益。‘我国政府’,愿在和平理性的基础上,及维护‘我国主权’原则下,开发此一海域,并愿依国际法及联合国宪章和平解决争端。”在此原则指导下,这一时期台湾当局的南海政策有五大目标:坚定维护南海“主权”;加强南海开发管理;积极促进南海合作;和平处理南海争端;维护南海生态环境。同年5月,台湾“行政院”制定了“南海政策纲领实施纲要分办表”,交由各相关单位实施办理该“纲要”,这一措施体现了台湾当局对维护南海“主权”的积极态度。

与此同时,台湾的一些政要在不同场合积极表述台湾的南海政策,台湾当局针对别国发表的关于南海的言论,也多次发布南海政策声明。比如,1995年5月,针对美国国务院发表的南海政策声明,台湾“外交部”及时发布了声明,声明强调:“对于南沙群岛问题,在牵涉‘我国’历史性水域‘主权’方面,‘我国’坚持‘主权’之立场绝不改变;对区域内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之作法表示支持;对任何足以引发新争端之挑衅行为表示反对;目前‘搁置主权争议、共同开发资源’之观点,已在各南海周边国家渐获共识,‘我政府’对此表示支持;我将继续积极参加‘南海潜在冲突管理研讨会’之相关国际会议,并与南海周边国家充分合作,避免引发潜在冲突。”此外,1995年2月,因南沙群岛美济礁主权问题冲突,南海紧张情势大为升高,台湾“外交部”除了对外宣示南沙群岛“主权属我”的立场外,“内政部”还于3月派遣巡护船前往南沙群岛宣示“主权”。1995年6月,台湾当局批准成立“内政部南海突发事件紧急处理小组”;1997年12月通过了“专属经济海域与大陆礁层法”;1998年1月通过了“领海及邻接区法”;2001年3月,为应对激烈的南海争端,制定了第一部“海洋政策白皮书”,建议“应以海军的力量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但为了促进区域整体经济的发展,在不涉及主权的争议下,积极与周边各国就共同开发的议题,协商合作与控制冲突的机制,以创造西太平洋地区和平、安全与繁荣的环境。”这些都明确显示了台湾当局对南海问题的立场。

最重要的是,这一时期台湾当局明确反对南海问题国际化。在1991年“南海会议”中,印尼代表反复提议邀请日本、美国等使用南海水道的国家参加类似南海会议,新加坡代表也认为应可引进日本资金成立南海共同开发机构,对此,“台湾代表”郑文华则表示不同看法:“有资格谈南海问题的应是与此区域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国家,……区域的问题本就应该缩小纠纷范围,尤其是领土主权有争执的区域,最好由双边国家商谈解决,国际合作固然可以寻求合作伙伴,但并不等于一定要邀区域外国家来参加南海会议。”在1993年参与第4届“南海会议”时,印尼外交部长又多次主张南海问题的国际化发展,“台湾代表”对此予以反驳,台湾“反对南海问题‘国际化’的立场不变,对于现阶段任何有关南海问题的解决模式,‘我国’的态度都是,先搁置主权问题,只讨论共同开发的可能性。”

台湾在南海问题上开始主张“共同开发”,即在暂时搁置“主权”争议的情况下,采取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端,共同开发南海,邀请有关国家共同集资,成立国际开发公司。1995年4月,在南海主权争议日益尖锐之际,台湾地区领导人首次对此一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主张台湾“支持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在此基础上,可以邀集有关国家共同集资,筹设国际开发公司开发此一区域内的资源,而盈余所得则可提供各国作为基础建设基金之用。”1999年6月,台湾“行政院南海小组”决定开放奖励民间企业兴建东沙岛及南沙太平岛码头,发展观光旅游等事业。但台湾当局在主张共同开发的过程中并没有放弃对南海的“主权”要求,不断重申“中华民国”拥有南海“主权”。

3、注重南海资源分配方面的参与权,“主权”立场消极

民进党在其“2000年政策纲领”中提出民进党关于“国家安全”的主张,强调多边多元的区域安全合作。民进党认为,台湾是维系亚太地区安全、西太平洋航道畅通不可或缺的力量;同时宣扬“共同安全”的理念,认为“亚太国家对于避免战争都有共同的责任,每个国家的安全都是相互依赖的,我们应以合作取代对抗,限制军备替代无止境的军备竞赛。”民进党妄图说服亚太国家以尽快争取台湾加人各种区域组织,并推动加入联合国及其外围组织。因此,民进党在南海问题上主张“台湾应该呼吁南海周边国家摒弃本位主义,寻求多边合作模式,整合相关国家的人才、资金、技术寻求效益”。

民进党按照这一政策纲领,在其上台执政以后,在南海“主权”抗争上始终持消极态度。民进党并没有主张“‘中华民国’对南海的‘主权”’,而是一切以“台独”为中心进行活动,试图以“台湾”名义来主张对南海的“主权”,南海争端只是促成“台独”的一个平台,民进党参与南海多边国际协商的要求,也是寻求提升台湾的国际地位。2004年4月越南声称台湾在南沙群岛构筑工程侵犯了越南的“主权”,对此,台湾当局解释道,“此行动是运送施工材料赴中洲礁建构和平用途的简易工程,……全无军事目的,……并盼与其他南海诸岛主权声索国暂时搁置争议,以和平谈判方式解决区域内争端,包括透过对话或协商解决纷争、以联合集资方式合力开发南海资源,以便达成以共同经济利益取代军事竞争,有效化解南海紧张情势的最终目标。”~2008年2月2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登上太平岛,提出“以环境保护取代主权争议,以生态存续代替资源掠夺”@等四点内容的“南沙倡议”,号召南海周边各国共同参与制订以早日实现南海的安全与稳定,定期开放并邀请国际生态学者及环保团体至东沙环礁、太平岛及中洲礁进行研究与考察,陈水扁此行完全没有提到“中华民国”,在“主权”问题上,特别指出台湾是南沙“主权争议国”之一,企图将“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的论述,推上南海问题的国际舞台。陈水扁当局对于南海周边国家侵占南海诸岛的行为很少表态反对,强调南海资源的保护多于维护“主权”。

4、强调“中华民国”对南海的“主权”,主张共同开发

马英九2008年在台湾执政以来,台湾南海政策的总体态度变得积极起来,一方面,马英九当局不断重申“中华民国”对南海的“主权”与共同开发的立场,对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侵犯南海的具体事件也都提出严重抗议。在2008年2月19日“大选”之前,马英九提出跳脱大陆思维、改以“海洋国家”为中心的“蓝色革命、海洋兴国”的海洋政策,并进一步成立“海洋部”,统筹相关海洋事务,同时重申台湾对南海的传统渔场的“主权”和权益。马英九以“海洋兴国”为目标具体包括“蓝海战略”、“设置专责机构”、“海洋产业”等8项,其中“蓝海战略”是指“发展海洋战略,走出冷战锁国思维,迈向海洋”、“开放南海、共同开发、促进亚太区域安定。”82008年8月,马来西亚副首相纳吉赴南沙群岛拉央拉央岛,宣示马来西亚对该岛拥有“主权”,台湾“外交部”对此表示,拉央拉央岛“不论就历史、地理或国际法而言,属于‘中华民国’水域,呼吁相邻南海各岛礁之国家,依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之原则与精神,搁置主权争议,共同开发资源。”

另外,他还重申了对南海“固有领域”和传统渔场的“主权”和权益,认为没有“主权”就没有渔权,但是愿意透过谈判协商共同开发分享南海资源。2010年7月,台湾“内政部长”江宜桦于东沙岛设立门牌以宣示“主权”,“不论南海周遭其他国家或地区如何宣称或占领相关海域及群岛,我们一概不承认。”2008年12月,台湾“中油公司”与大陆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订全面合作意愿书,为两岸石化产业合作揭开新局。马英九上台后推行“活路外交”政策,因而对于南海问题的看法和处理更加务实,在主张“主权”前提下,与南海周边国家或地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南海以分享资源。

三、海峡两岸南海政策的相似之处

海峡两岸由于各自发展历史的不同,各自所处的地理位置的差异,致使它们的南海政策体现各自的阶段性特点,但两岸南海政策在内容上有着诸多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

1、海峡两岸都主张中国拥有对南海的主权

海峡两岸共同主张中国对南海传统疆线内所围绕的水域拥有主权,双方均认为无论从法理上还是历史上,南海的主权都归属于中国。目前,南海岛屿中大陆拥有西沙群岛,而台湾占有东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中的太平岛,两岸都主张对南海的领土主权。历史上,台湾两蒋时期在南海问题上就已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制造“两个中国”,对其他国家侵犯南海主权的行为多次表达了抗议。海峡两岸共同的主权认知为两岸在南海问题上的合作奠定了基础,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两岸应共同强化对南海的主权主张,并暂时放下中国内部的主权之争,而在对外的主权主张上亦应立场一致,并以充分的默契替代主权的对抗。

2、海峡两岸对于“共同开发”具有共识

大陆方面一直坚持中国对南海拥有主权,在强调主权在我的基础上推动南海的共同开发,大陆在20世纪90年代初明确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政策并一直予以坚持,2011年4月25日,温家宝总理在接受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记者访问时依然强调“在南海有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的国家应该也完全能够实行共同开发,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南海局势的和平稳定,而且有利于当事国及各方的利益。”而台湾方面也坚持这一政策,1991年6月,时任台湾“内政部长”的吴伯雄在印尼举行南海研讨会之前指出,“在不影响国家主权的前提下,透过国际合作方式,开发资源。”海峡两岸都主张在搁置南海主权争议基础之上,可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一起在海底电视、电信航海等具体领域进行合作实行共同开发,而两岸同为一个中国的组成部分,更应积极推动两岸南海的合作与开发,使两岸在南海共同开发中实现互惠双赢。

3、海峡两岸都反对南海问题国际化

南海周边国家和区位大国企图蚕食中国南海之野心越来越大,面对这一情形,大陆和台湾都反对将南海问题国际化。大陆反对南海问题国际化的立场始终未变,2010年4月,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在会见越南代表团时阐述了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我们反对南海问题国际化,也反对外部势力的介入。”2010年7月,希拉里公开声称中国南海是美国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大陆政界对此明确反对将南海问题国际化。台湾当局一向反对南海问题国际化,认为南海问题一旦国际化,对其控制下的南海利益将有不利的影响,其多次在“南海会议”上申明这一立场。台湾在1993年第四届南海会议上,针对印尼外交部长屡次提及南海问题国际化的建议,台湾代表给予明确反对。

大陆和台湾在南海问题上具有多处相似的立场,“两岸在台湾海峡有紧张对峙,却未曾在南海有过剑拔弩张。台海两岸关系稳定、交流频繁、对话不断,在南海问题较容易合作。”当今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时期,相似的立场和新的两岸环境为两岸南海合作打下基础。南海问题的加剧需要海峡两岸在这一问题上携手合作,只有大陆和台湾在南海海域内形成“合力”,才能捍卫两岸中国人共同的民族资产和民族利益。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责任编辑:潘林峰)

形势与政策有关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对外经济政策选择的研究在国际政治经济学框架内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已经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学和国际关系研究最重要的领域之一。本文分析了对外经济政策选择作为一个研究领域产生和发展的理论背景以及近30年来的理论进展,比较了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次研究对外经济政策的不同视角,概括了两种视角下的主要研究问题和关注焦点,认为目前对外经济政策选择的研究已经在打通国际和国内界限,结合经济和政治要素的学术方向上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们可以借鉴这些研究成果来分析和认识国际政治经济问题。

对外经济政策研究已经成了国际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领域,过去30年国际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进展之一就是在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领域做出的。[1]对外经济政策的研究任务就是“说明为什么各国政府会采取它们已经采取的对外经济政策以及为什么国家的经济关系会表现出它已经表现出来的冲突与合作形式。”[2](P8)学者们在对国家贸易政策、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汇率和货币政策以及援助政策等的分析中,建立了不同政治要素和经济政策输出的因果关系。对外经济政策研究不仅扩展了我们对一国政策选择的理解,同时也深化了我们对国家间经济冲突与合作的认识。

本文主要分析对外经济政策研究兴起的理论背景,比较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次研究对外经济政策的不同视角,概括这两种视角下的主要研究问题和关注焦点,最后讨论对外经济政策分析对国际关系研究的意义。

一、对外经济政策研究兴起的背景

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外经济政策研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该研究得到学术关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对外经济政策研究天然的是政治经济学议题。无论是将政治经济学理解为经济活动的政治基础,研究政府政策是如何影响经济运行的;还是将政治经济学理解为政治活动的经济基础,强调经济力量对政府政策的约束,[3](P1)都可以在对外经济政策研究中提出命题并进行经验验证。对外经济政策就其研究内容而言,是处理经济问题的;而就政策过程而言,则毫无疑问是政治协调的结果;就其后果而言,则是关系到国际经济的合作与稳定。对外经济政策明显的体现了政治和经济、权力与财富的互动。当强调对外经济政策制定主体时,就是研究经济活动的政治基础;反过来当强调对外经济政策的经济内容的时候,就可以研究政治活动的经济基础早期对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研究就是集中于考查经济活动的政治基础,可参考Robert Gilpin,US.Power and the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New York: Basic Books,1975;Stephan Krasner,Defending the National Interest: Raw Materials Investments and US. Foreign Polic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8. 库珀第一个系统地分析了相互依赖对国内的影响,强调国际市场一体化对国家经济政策自主性的制约,可参考Richard Cooper, The Economics of Interdependence: Economic Policy in the Atlantic Community, New York: McGraw Hill, 1968; Raymond Vernon, Sovereignty at Bay, New York: Basic Books, 1971.。

第二,在全球化和相互依赖不断加深的时代,国家间政策的相互影响变得越来越明显。戴斯勒(Destler)认为“在一个相互依赖的时代,我们很难发现没有不超过美国边界某些影响的政策行动,更难发现没有明显经济内容的政策”。[4](P7)随着国家间经济联系的紧密,国家经济政策的跨界影响也相应增强,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国家间冲突的可能性,同时也产生了经济政策相互协调的必要性。可能一国降低国内通货膨胀的政策努力,会导致别国的失业上升;而石油消费大国国内对石油税率的提高,可能导致全球石油价格的下降。政策的外部性要求我们关注对外经济政策的制定过程和政策的国际传导机制,在对对外经济政策制定和国际传导机制认识的基础上,我们更容易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实现国际合作。

第三,对外经济政策还是政府对别国施加影响,实现特定政治目标的工具。国家可以通过改变同特定国家的经济联系条件来影响该国政策。针对特定国家[JP+2]的歧视性政策,往往是一国试图利用对外经济政策对其施加影响的一种方式。对外经济政策也可以巩固安全,通过对外经济政策,比如马歇尔计划,可以强化联盟关系,防止第三方的攻击。[5]就对外经济政策而言,歧视政策显然是一种有效的战略工具。美国的最惠国待遇、对外援助以及经济制裁政策等都是美国对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研究这些政策的目标、绩效以及政治结果对我们理解国际关系是十分必要的。

第四,对外经济政策也是国家应对全球挑战的工具,是国家维护国内稳定的重要手段。冷战结束后,国内政治在国家对外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越来越重要,为了制定某项对外政策,常常要经过艰苦的国内政治辩论。全球化对国家政治经济的影响,不仅会影响国家的整体福利水平,更重要的是会对一国社会内部分配产生影响。一国内部可能只有某些部门、某些企业或者某些要素所有者才能从全球化中获益,因此关注对外经济政策已经不仅是政治家或者政党的事情了,也成了普通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动力之一。对国家而言,平衡国内不同利益要求,补偿全球市场的失败者,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政权是非常重要的。国家的对外经济政策往往是一种选择性的控制政策,[6](P51)比如国家会允许某些行业部门更开放,因而降低其关税水平,允许更多外资的进入;也可能会为了保护特定群体的利益,而限制不同类型劳动力的进入或者对特定行业实施保护。这种选择性政策会深刻地影响普通民众的福利水平,因此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切,国内具有不同政策偏好的行为体在对外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越来越活跃,这也是对外经济政策研究兴起的重要背景之一。

国际政治经济学框架内的对外经济政策研究经过30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进展。在对外经济政策研究中,权力与财富、国家与市场的互动很好地体现了出来。学者们或是强调政治对经济关系的作用,或是分析经济对政治权力的影响, [3](P4)针对对外经济政策制定提出了不同的解释机制。根据解释变量的设定,学者们将对外经济政策分成了不同的类别。弗里登和莱克根据研究层次和单元,将对外经济政策研究区分成四种解释模式:国际政治、国际经济、国内政治和国内社会。[3](P4-9)国际政治角度的研究用国际权力分配来解释对外经济政策,尤其是霸权国的对外经济政策;国际经济模式则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的传统,强调市场的力量,强调经济力量对国家政策的制约;[JP+1]国内政治模式是把对外经济政策的制定看成是国内政治相互作用的结果,关注的分析单元是政治家或政治制度;而国内社会模式则强调社会利益集团对对外经济政策制定的影响。本文就以此为分类依据,分别讨论从国际层次和国内层次研究对外经济政策的方法及其主要问题。

二、国际政治经济与对外经济政策

国际政治解释模式强调国际体系的特征与国家行为和对外经济政策之间的关系,核心观点就是“国际力量分布的变化和敌对国家在争夺影响力的斗争中的行为,是造成对外经济政策大幅度变化的决定性力量”。[2](P20)这种观点主要来自结构现实主义,强调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及其决定的国家行动的基本原则,认为体系层次是解释国家行为的最重要的要素。[7]国际政治解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强调均势稳定,一种强调霸权稳定。前者认为,只有各国军事能力的相互稳定,才能有稳定的国际经济秩序和避免恶性竞争的经济政策,相信“军事力量结构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国家政策的变化,有时导致力量的重新组合,建立新的平衡,以遏制新增强了力量的国家或联盟。这种重新组合可能涉及对外经济政策和其他政策”。[2](P22)

从国际政治角度来观察对外经济政策的另一种代表性理论就是霸权稳定论。霸权稳定论强调霸权与开放和稳定的国际经济的关系。金德尔伯格认为一个主导性大国对开放稳定的国际经济是重要的,他在分析1929-1939年世界经济危机的时候,提出了国际经济中霸权和领导者是世界经济保持稳定的基础,30年代经济危机的出现就是因为英国霸权的衰落和美国没能及时地承担霸权的责任。[8]吉尔平对跨国公司的研究、克莱斯纳对国际贸易结构的研究进一步考察了权力结构变化如何影响世界经济,他们都主张霸权国家能够保证经济的开放和避免与邻为壑的政策。

吉尔平运用权力分析方法,讨论了霸权与跨国公司的关系,认为“美国霸权提供了特定的政治和安全结构,这一结构推动了美国公司在海外的快速扩展”。[9](P113)克莱斯纳则分析了贸易开放度与国家权力结构的关系,认为国际贸易结构是由国家利益和权力决定的,也就是国际经济的霸权结构更容易产生开放的贸易结构。[10]对外经济政策的国际政治视角将国际体系权力结构作为解释变量,强调国家对外经济政策选择是国家扩展在国际体系中权力、实现安全的重要方式。当国际体系是势力均衡体系时,国家的对外经济政策就是以维护体系均衡为目的,并根据这个政治目标来展开经济交往或进行经济援助。在势力均衡体系下,对外经济政策是维持体系的重要手段。当霸权是国际体系特征时,这种方法着重分析的是霸权国的对外经济政策选择,认为霸权国的政策目标是为了维护自身在全球经济中的利益,其副产品就是国际经济体系的开放与稳定。其他国家的对外经济政策选择也是受制于霸权国的政策偏好的。这种视角在解释冷战时期,国家的对外经济政策选择时,具有解释力,但是在冷战结束后,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这种研究路径受到了很大挑战。

从国际经济视角出发的研究强调国际市场变化是国家政策变化的首要或主要原因。这种分析将国际经济的特征作为解释变量,将国家对外经济政策选择作为被解释变量,认为国际市场的不均衡特征是政策发生变化的原因。

基欧汉和约瑟夫•奈是这方面的先行者,在1972年《跨国关系和世界政治》一书中就指出了跨国关系和跨国行为体对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性。跨国关系或者后来发展的相互依赖都是强调世界经济的联系状况,两位作者强调经济联系的密切程度的增加部分地改变了国际关系现实。这个思想已经被广泛地应用到了世界政治的研究中,[11]从国际经济角度研究对外经济政策的学者,都或多或少受到这种思想的影响。

这种视角下也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试图全面理解全球市场一体化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力量对国家政治的影响。格瑞特(Garrett)将国际市场一体化定义为三个方面“商品和服务贸易、生产的多国化以及金融资本流动”,[12](P788)认为这三个方面确实限制了国家政策的自主性,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给了国家更多的权威来源。学者们普遍认识到全球化对国家的制约性,比如资本的流动性增加了私人部门退出某个国家的能力,金融的全球化限制了政府采取某些宏观经济政策的能力。但是,全球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政府权威,当一国经济的开放程度增加的时候,社会中某些部门的社会经济不安全感也会增加,就会要求政府提供保护。所以衡量全球化与政府自主性的关系,关键就是看全球化的两种不同的动力机制是如何起作用的:资本的退出威胁与重新分配的大众要求;政府干预市场的经济成本与收益。[12](P789)

在这种视角下,第二种研究思路关注国际经济对国内政治的制约作用,研究国际经济是如何作用于国内政治。米尔纳和基欧汉认为世界经济通过三种途径改变了国内政治:“创立新的政策偏好和同盟、引发国内经济和政治危机、削弱政府对宏观经济政策的控制”,[13](P255)强调“国际化影响社会行为体和经济行为体面对的机会和约束,进而影响其政策偏好,即影响它们对何种政策最能实现其根本目标的选择……国际化也影响了国家财富的聚集、国家对外部变化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以及政府所面对的机会和约束。”[13](P4)也就是,通过理解国际经济影响国内政治行为体和社会经济行为体的政策偏好和行动能力,来认识对外经济政策的制定。

对外经济政策研究的国际经济视角通过国际经济的特征来理解国家对外经济政策选择的逻辑。对国际经济特征的判定和国际经济如何影响政治的因果机制的确立是这种研究方法的两个重要问题。第一种研究思路从定义全球经济的双重矛盾特性来理解对外经济政策,全球经济一方面限制了政府能力,但同时又增加了政府干预经济的要求。第二种研究思路则通过国际经济对国内政治的影响来分析国家对外经济政策选择。两种思路各有侧重,并且都被从国内政治经济角度的研究所继承。

三、国内政治经济与对外经济政策

从国内政治经济研究对外经济政策主要有两种路径:强调国内社会利益分化与政策竞争的国内社会路径和强调政治家与政治制度作用的国内政治路径。

国内社会模式是重视民主制度的代议本质和利益集团对国家政治的参与本质,或是用民意或是用利益集团的活动来解释国家对外经济政策选择。[2](P26-29)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和问题领域,学者们设定不同的国内社会行为体作为研究的考察对象。概括而言,这种研究关注的行为主体是特定的利益集团、公众或者中位选举人。

斯奈特施内德(Schattschneider)对斯穆特—霍利(Smoot Hawley)法案的研究就是最早强调国内利益集团相互作用与贸易政策关系的,他强调因为主张保护主义的进口商的利益更集中、更有组织,因此政治上更有力;而自由贸易的主张者主要是消费者,则很难组织起来,难以发挥政治影响。[14]但是,因为他的研究过于简化了贸易之间的集团分歧,而受到了严重挑战。后来的学者在斯奈特施内德的研究基础上,发展了对外经济政策的利益集团模式。一般讨论不同的对外经济政策对社会不同群体的收益和成本影响,然后确定它们的政策偏好,再通过这种不同的社会经济行为体的偏好结构分析对外经济政策的制定。这种利益集团基础的模型在贸易领域得到了显著发展,学者们就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政策的不同的国内社会经济基础作了深入地研究。

另一种研究是基于选举的研究,以民主的多数决为对外经济政策制定框架。对于政治家而言,其目的就是维持自己的位置,赢得选举,所以政治家为了赢得选举就必须分析选民的政策偏好,迎合选民。霍特林(Hotelling)和布莱克(Duncan Black)发展的中位选举人定理(the median voter theorem)成了重要的分析工具。按照布莱克的中位选举人定理,投票者的偏好均为单峰偏好,则中位投票人就是政策的决定者,所以对外经济政策体现了中位投票人的偏好。

莫罗维斯克(Moravcsik)总结了这种国内社会解释模式。莫罗维斯克强调国家与社会关系对世界政治中的国家行为有重要的影响,[15](P513)从这个基本前提出发,他提出了关于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三个核心假设:社会行为体优先性;代议制和国家偏好;相互依赖与国际体系。社会行为体优先性指的是“国际政治中的基本行为体是个人和私人集团,他们一般而言是理性的和规避风险的,他们在物质稀缺、价值观冲突和不同的社会影响所设定的条件下,组织交换和集体行动以提高自身的利益。”[15](P516)代议制和国家偏好则是指国家是国内社会的代表,正是在国内社会利益集团的基础上,国家来界定自身的利益和偏好。莫罗维斯克的主张是比较彻底的国内社会主张,强调从下到上的利益汇聚过程,从而对外经济政策也就是各种约束条件下,国内社会利益的加总与实现过程。

从国内社会角度研究对外经济政策强调了政策制定的社会基础,以国内社会行为体的政策偏好来解释政策选择的结果。无论是选择利益集团还是选举人作为研究单元,都为我们更好的理解对外经济政策的国内后果提供了有益的思考。但是这种研究也存在一定缺陷。首先,这种方法忽视了政治行为体自身的政策偏好,当然政治行为体要反映社会行为体的利益和偏好,但是两者并不总是一致的;其次,这种研究方法忽视了社会行为体参与政治活动的成本问题,社会行为体的行动面临着集体行动的困境,并不是总能根据自身的政策要求组织参与政治活动。

国内政治解释模式强调社会经济利益行为体的作用,但是也有学者强调最终的对外经济政策的制定是由政治家和政党做出的,他们并不是中立的和没有自身利益考虑的,因此要考虑政治家和政党的政策偏好与对外经济政策制定的关系。

从国内政治的角度出发,一般强调政治行为体的重要性,政治家、行政机构、执政党、官僚或者立法机构成了研究关注的行为体。这些政治行为体都被假定是理性的和单一的。政治行为体的基本目标就是维持自己的职位,基本的效用函数就是选票最大化。政治行为体面临的制度约束就是选举,根据这个基本前提,决定选举的要素我们假设为整体的经济状况,比如经济增长速度、失业率、通货膨胀以及社会保障程度等。国内政治视角就是在这个框架内来解释不同的政策过程和结果。

对外经济政策的制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决定政治行为体的政策偏好:对外经济政策对国内的分配性后果以及对政府干预经济手段有效性的影响。[16](P46)政府制定特定的对外经济政策,总是会造成国内特定部门、要素所有者、企业或者特定的地区间损益的不同,如果受损的部门或者阶级、企业、地区能够有效的组织起来,并进入政治过程,就会对国家政治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政府或执政党必须考虑政策的分配性后果与统治的支持程度,这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最重要的关切。同时,对外经济政策也会影响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的有效性,如果国家采取了更加开放的经济政策,国际经济状况和国家的国际承诺都会降低国家的政策制定的自主性。比如,如果采取了固定汇率制度,那么国家就不能有效地用货币政策来干预经济,丧失了货币政策的自主性。

也有学者强调国内制度的重要性,认为国内制度是政治家行动和实现自己目标的政治框架,政治制度会决定政治家的政策偏好。这些学者借鉴比较政治学的研究,强调不同的政治制度对国家对外经济政策选择的影响。总统制或者议会制、比例代表制还是多数选举制、两党制还是多党制、议会的结构以及委员会等政治学和比较政治学的概念和思考方法都被引入了对外经济政策研究中。伯恩哈德(Bernhard)与莱博朗(Leblang)对汇率制度安排的研究就是这种思路的典型。[17]他们研究了选举制度和议会结构对汇率制度安排的影响。因为选择固定汇率制就是放弃货币政策的自主性,而不同的选举制度和议会结构决定了政治家或执政党是愿意选择固定汇率制还是货币政策的自主性。首先,多数选举制的结果更容易产生一党政府,所以决定选举结果的往往是很少的票差,而独立的货币政策对经济的干预可以在选前改变部分选民的福利水平从而赢得选举,因此执政党一般不愿意放弃货币政策自主性,而倾向于采用浮动汇率制。在比例代表选举制下,一般不能形成一党政府,往往是联合政府,所以不会拒绝固定汇率制。[17](P76)第二,反对党对政策过程的影响也决定了执政党是否会采用固定汇率制。如果反对党被排除在政策立法过程之外,反对党缺少足够的资源和程序来影响政策过程的话,执政党是不愿意放弃政策自主性而采用固定汇率制的。[17] (P76)

总之,国内政治解释模式强调政治行为体偏好对理解政策选择的重要性,通过分析制度性限制来理解政治行为体偏好的形成;就行为体而言,无论选择的是政党、政治家还是议会、行政机构作为研究对象,都是理性的和统一的行为体,有着稳定的偏好;强调政策形成的政治过程特征,认为国家政治是一种分治政府(divided government),因此理解对外经济政策的选择就必须理解这种开放和分享的决策过程。

四、结论

对外经济政策研究的迅速进展反映了国际政治经济发展的现实。20世纪70年代以来,尤其是冷战之后,国际关系中三个现象变得越来越重要。首先就是国际事务中经济要素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冷战结束后,相互依赖和全球化对国家政治的制约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第二,问题领域变得更加重要,不同领域之间权力的转移并不是自然发生的。“所有问题都附属于安全的时代不复存在”,[18](P27)石油、国际贸易以及国际货币金融等不同问题领域变得重要起来。第三,冷战的结束使得国内层次变得更加重要,原来两极对抗下军事优势的重要性降低,国内不同行为体的偏好结构与国际合作、国际制度的关系越来越引人注目。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和国内政治过程的妥协性是我们关注对外经济政策的两个基本前提。应该说,从70年代以来这些趋势变得越来越强了。

与20世纪70、80年代占主流的国际关系理论强调理论的简洁性不同,对外经济政策研究更关注的是国际政治经济的复杂性,这可能既是国际关系现实变化的原因,也是理论趋向变化的结果。在冷战时期,安全是最核心的问题,军事力量是最有效的施加影响的手段。但是,自从70年代以来,尤其冷战之后,经济要素和国内要素在解释国家行为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从理论发展来看,两次世界大战和冷战促成了学者们对政治冲突和权力争夺的关注,学者们关心如何能够发展出避免战争、谋求和平的理论,研究的重点是什么条件下能够保证国际体系的稳定。但是随着国际关系本身复杂性和多样的变化,国际关系研究更强调把握具体的因果链条,“当学者们能带有信心的确证那些影响外交政策和国家间互动关系的因果力量时,国际关系研究才是有用的;而不是在于学者们用自己具体的经验知识来提出意见,尽管可能是睿智的和具有完备信息的。”[19](P136)对外经济政策研究已经做到了这一点,比如,贸易政策的政治学能够帮助政府找到更好的方法进行国际贸易谈判,也就是给对方最大限度的压力,而自己承担最小的成本。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同欧盟的争端中,美国准备就香水和几种特别的奶酪实施制裁,从而影响了法国政府的态度。[20]国际关系研究中,各种“主义”之间的界限正在模糊,用传统的现实主义、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等来分类现在的新一代学者越来越困难,学者们更多的强调具体问题领域的原因和结果,通过掌握国际关系的作用方式来理解国际政治经济现象,而对外经济政策研究无疑就是这样一个可以综合各种研究视角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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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tional Forces, Domestic Politics,and the Choice of Foreign Economic Policy

Qu Bo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Peking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1, China)

[Key words]international forces, domestic politics, choice of foreign economic policy

[责任编辑刘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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