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部采购制度范文

2023-11-23

采购部采购制度范文第1篇

二、负责规范采购程序,认真审核物资申购报告。

三、做好市场价格价格调研工作,坚持货比三家,掌握价格动态规律。

四、负责大宗物资招投标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证、高效、快捷。

五、负责购物信息反馈工作,及时解决购物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六、当好领导参谋,定期向领导汇报市场价格的动态情况。

七、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坚持发票三人签字。

八、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协助销售经理完成各类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分析工作。

2、负责对销售订单的审核工作,同时开据出库单。

3、负责销售统计及分析工作,按进做好日报、月报、年报,报销售经理。

4、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收发工作及部门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本部人员的评估汇总工作。

采购部采购制度范文第2篇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采购部应该根据公司的采购请求、库存原材料的种类、数量,考虑物资材料供求形势、供应商的交货期和供货率、运输时间等因素,科学确定采购时间、采购批量、采购批次和报价,确保物资材料的及时供应,保证公司经营能够连续进行及采购的最佳经济效益。

二、 目的作用

1. 作为采购部开展工作的规范依据

2. 作为公司领导考核采购部工作业绩的衡量依据 3. 作为采购部人员工作中相互监督与写作配合的依据

三、 采购部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采购总监:

1、负责采购中心的全面性管理,采购体系建设,制作并更新采购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标准并推动执行;

2、负责拟制部门职能战略及采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领导采购中心团队,合理分配各部门各层级的业务。

4、负责采购成本控制,制定和实施采购降价目标和计划;

5、负责各店采购需求的满足,保障采购物品的数量、质量与供应的及时性;

6、负责供应商开发、评估,供应商稽核,供应商管理,主导做好供应商招标工作;

7、负责监督审查杭州及外地区域的市调定价管理工作;

8、负责与出品、验收共同制定食材验收标准,要求各品牌验收标准的一致性

9、负责物料设备的产品标准的制定

10、监督管理每年的供应商评估工作

11、负责监督公司年货、月饼、粽子的采购及配送管理工作

12、定期参加国内食材物料设备会展,开发新食材原料、物料产品与新供应商

(二)采购经理

1、负责食品及非食品的供应商寻找,资质评估,价格谈判,品项确定,供应商实地考察等,签署批量采购合同

2、根据需求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实施;

3、负责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市场行情信息并汇总价格比对数据,并汇报至上级以便及时调整采购品项

4、 负责处理各店的质量投诉;

5、 负责供应商的评估;

6、 负责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7、 支持新开门店之采购工作,开发当地新的供应商

8、 负责新品项的提报,安排出品试样后的执行

9、负责统冠物流的工作对接,保证库存供应

10、公司、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三)采购员

1、按采购制度及流程执行采购作业,严格遵守、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运作;

2、按时进行市场价格调查、供应商比价等工作

3、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商品、供应商的信息,提报采购中心总监;

4、通过原产地、市场、公司的实际参观、考察、走访,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筛选;

5、建立源头供应商及商品资料的信息库,使之成为潜在的、备选的供应商及商品

6、完成食材原料现金采购工作(农都、勾庄、近江、铜川路市场等),完成物料现金采购工作及网购工作

7、

8、 配合物流进行食材及物料的每日配送工作。 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四)物流驾驶员

1、负责在中心指导下拟制物流配送部的职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安排配送线路,合理安排人员,保障配送物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到点的及时性。具体工作:

1) 每月特价产品自行采购凌晨配送(农都,勾庄) 6:00-7:00 2) 东新冷库进出货,配送

川味观毛肚.二荆条.冷菜红油购买进总仓。

3) 上午配送:13家门店配送(9:30-11:30) 4) 萧山机场广货配送

5) 下午提货(各车站机场物流中心)进总仓,进统冠,进东新冷库,统冠进库(自购产品)

6) 每星期一晚农都海鲜采购(安排两人采购配送各门店) 7) 每月去上海铜川路水产市场海鲜采购 8) ① 海鲜牛肉酱川味观原料货物配送

②工程部材料,企划部资料及财务部资料配送

9) 端午节期间粽子配送、中秋节期间月饼配送、年末年货配送 10) 特价菜采购配送(晚、凌晨)

(五)仓库保管员

1、总仓验收,保证货物质量,杜绝质量不合格产品

2、每日按时发货,开具送货单,保证数量准确性

3、每月总仓盘点,统冠物流仓库盘点,保证货物数量账目相符

(六)采购文员助理

1、每日接收各门店的报单申请并汇总

2、将所接收的报单再分别报给相应的供应商

3、负责公司G9系统的商品录入、更新及维护

4、负责每月两次的商品价格录入及更新(杭州门店及Uncle5)

5、负责接收Uncle5门店统冠物流发货的订货单,并在统冠系统里下单。

6、统冠系统里每次进货、出货,在公司G9系统的物流中心里同步录入

7、确保统冠系统的商品规格价格同我司G9系统的商品规格价格保持一致。

四、 物品、原料管理制度:

(一)、物品、原料采购

1、物品库存量应根据酒店货源渠道的特点,以掌握在一个季度销售量的一倍库存量为宜。材料存量应以两月使用量为限,物料及备用品量不得超过三个月的用量。

2、坚持“凡国内能解决的不在国外进口,凡本地区能解决的不到外地采购”的规定。

3、各项物品、商品、原材料的采购,必须遵守市场管理及外贸管理的规定。

4、计划外采购或特殊、急用物品的采购,各部门知会财务部并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5、凡购进物料,尤其是定制品,采购部门应坚持先取样品,征得使用部门同意后,方进行定制或采购。

6、高额进货和长期定货,均应通过签订合同的办法进行。

7、从国外购进原材料、物品、商品等,凡动用外汇,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必须取得总经理的批准,方予采购,否则财务部拒绝付款。

8、凡不按上述规定采购,财务部以及业务部门的财会人员应一律拒绝支付,并上报总经理处理。

(二)物品原料损耗处理

1、物品及原材料、物料发生变质、霉坏、失去使用(食用)价值,需要作报损、报废处理;

五、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对价、比价

六、 能源采购管理制度:能源采购;能源提运

采购部采购制度范文第3篇

一、请购及其规定 1.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一下要素: (1)请购的部门; (2)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3)请购的用途; (4)请购的物品名; (5)请购的物品数量; (6)请购的物品规格; (7)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片或详细参数资料等; (8)请购的物品的需求时间; (9)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10)请购单填写人; (11)请购部门主管; (12)请购单审核人; (13)财务审核人; (14)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1)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 ,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采购 部门; (2)固定资产申购按照附表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的格式进行填写提 报; (3)其他材料设备及工程项目申购按照附表二(物资采购申请表.)的格式 填写提报; (4)日常零星采购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资采购审批单)的格式 填写提报; (5)请购部门在提报请购单是应要求采购部签字接收人请购部门备份; (6)涉及的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 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7)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 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8)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 出书面说明。 (9)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公司物资请购单的提报部门 (1)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 提报; (2)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 公室提报; (3)公司各部门专用的物资由各部门自行提报。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1)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 清晰,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2)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 图片或详细参数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3)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4)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1)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2)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3)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4)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3、采购周期的规定 (1)常规商品采购周期在 7 天,, (2)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紧急采购 商品周期在 3 天时间;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请应认真审阅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 术要求,遇到问题应及时的与请购部门沟通;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整理、归类集中打包采购; 3.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4.所有采购项目上必须向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直接询价,原则能不通过其代 理或各种中介机构询价; 5.对于请购部门需求的物资或设备如有成本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荐采购替 代品; 6.遇到重要的物资、项目或预估单次采购金额大于 10 万的采购情况,询 价前应先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拟邀请报价或投标单位的基本情况,按照附表四 (拟报价/招标单位名单)的格式提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询价或发放标书; 7.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进行询价; 8.除固定资产外单次采购金额在 1 万元以下项目可以自行采购;单次采购 金额预算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都应要求至少三家上的供应商参与比价 或招标采购,比价或招标项目应至少邀请四家以上单位参与;单次采购金额预 算价格在 20 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由采购部组织招标,公司相关领导参与监督;单 次采购金额预算价格在 100 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委托第三方机 构代理招标; 9.比价采购或招标采购所邀请的单位均应具备一定资质和实力,具有提供 或完成我公司所需物资和项目的能力; 10.比价采购或招标采购应按照附表五(材料或设备询价表)的格式或拟 定完整的招标文件格式进行询价; 11.在询价时遇到特殊情况应书面报请公司领导批示。

三、比价、议价 1.对厂商的供应能力,交货时间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确认; 2.对于合格供应商的价格水平进行市场分析,是否其他厂商的价格最低, 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更加突出; 3.收到供应单位第一次报价或进行开标后应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设定议 价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 4. 重要项目应通过一定的方法对于目标单位的实力, 资质进行验证和审查, 如通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供应商的各方面的实力等; 5.参考目标或理想中标价格与拟合作单位或拟中标单位进行价格及条件的 进一步谈判。

四、比价、议价结果汇总 1.比价比价、议价汇总前应汇报公司相关领导,征得同意后方可汇总; 2.比价、议价结果汇总应按照附表六(比价/招标汇总表)的格式完整列 出报价、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价格条件、列出拟选用单位及选用理由,按照 一定顺序逐一审核; 3.如比价、议价结果未通过公司领导审核应进行修改或重新处理。

五、合同的签订及其规定。 1.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 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目前我们的采购工作主要涉及工矿产品买卖合同。 (1)合同正文应包含的要素 1) 2) 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采购物品/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工程量、单价、总价及合同总 额,清单、技术文件与确认图纸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包装要求; 合同总额应含税,含运达公司的总价,特殊情况应注明; 付款方式; 工期; 质量保证期; 质量要求及规范; 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办法; 3) 4) 5) 6) 7) 8) 9) 10) 双方的公司信息; 11) 其他约定。 (2)合同签订及其规定 1)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注意保密责任; 2)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要将各种风险降低到最低; 3)为防止合同工程量追加或追加无依据,打包采购时要求供货方提供分项 报价清单; 4)遇货物订购数量较多且价值较大或难清点的情况时务必请厂商派代表来 场协助清点; 5)质保期一定要明确从什么时候开始并应尽量要求厂商延长产品质保期; 6)详细约定发票的提供时间及要求; 7)针对不同的合同约定不同的付款方式,如设备类的合同一般应分按照预 付款、验收款,调试服务款、质量保证金的顺序明确付款额度、付款时间和付 款条件等 8)与初次合作的单位合作时,应少付预付款或不付预付款; 9)违约责任一定要详细、具体; 10)比价/招标汇总表巡签完毕后方可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 11)合同签定签应按照附表七( 合同审查批准单)的格式对合同初稿进行巡签 审查; 12)合同巡签审查通过后应由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司合同章方可生效; 13)签订的所有合同应及时报送财务部门。

六、付款及合同执行 1.付款规定 (1)所有已签订合同付款时应参照公司《修造船公司材料采购付款及报销 流程 V1.修改版》及《修造船公司资金支出审批及报销签字权限及管理制》中的 相关规定执行; (2)按照进度付款的采购项目必须确保质检合格方可付款; (3)按照贵司规定和合同约定达到付款条件的合同在付款时应填写附表八 (资金支出审批单)或附表九(付款审批单),该审批单巡签完毕后提交财务 部付款; (4)财务部门在接到付款审批单后应在 3 天内付款,以免影响合同的执行 和供货周期,遇特殊情况限延期付款的应及时的通知采购部并汇报公司领导。 2.合同执行 (1) 已签订合同由采购部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进,由采购部负责人进行监 督,如出现问题,采购部应及时提出建议或补救措施,并及时通知请购部门及 公司领导; (2)已签订的合同在执行期间,应及时掌握合作单位对于合同义务和责任 的履行情况,跟踪并督促其保质保量,按时履约; (3)合同在履行期间应按照上方约定严格执行合同,遇未尽事宜应及时协 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采购部采购制度范文第4篇

1、制定采购计划

(1)由客房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和对第二年的预测,在每年年底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部审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并制定计划或报告财务部审核;

2、审批采购计划:

(1)财务部将客房部的采购计划和报告汇总,并进行审核; (2)财务部根据仙鹤宾馆本年的营业实绩、物资的消耗和损耗率、第二年的营业指标及营业预测做采购物资的预算; (3)将汇总的采购计划和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4)经批准的采购计划交财务总监监督实施,对计划外未经批准的采购要求,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3、物资采购:

(1)采购员根据核准的采购计划,按照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适时进行采购,至少联系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品质和价格的论证,做到价廉物美,并且能保证及时供应。

(2)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厂、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3)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有关部门经理批准后可进行采购,以保证需用。

4、物资验收入库:

(1)无论是直拨还是入库的采购物资都必须经仓管员验收; (2)仓管员验收是根据订货的样板,按质按量对发票验收。验收完后要在发票上签名或发给验收单,然后需直拨的按手续直拨,需入库的按规定入库。

5、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6、报销及付款 (1)付款:

①采购员采购的大宗物资的付款要经财务审核,经确认批准后方可付款;

②支票结帐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员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支票,若由采购员领空白支票与对方结帐,金额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2)报销:

①采购员报销必须凭验收员签字的发票连同验收单,经出纳审核是否经批准或在计划预算内,核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②采购员若向个体户购买商品,可通过税务部门开票,因急需而卖方又无发票者,应由卖方写出售货证明并签名盖章,有采购员两人以上的证明,及验收员的验收证明,经部门经理及财务批准后方可给予报销。

7、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报告: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规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门准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每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准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部门自留一份;仓管员一份,会计一份;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注意物品先进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8、盘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盘点,月底大盘点,半年和年终彻底盘点;

3 (2)将盘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3)盘点期间停止发货。

注意事项

(一)所有盘点人员,必须探入了解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准备事项。

(二)盘点当日盘点人员停止休假,并须依规定时间提早到工作地点,向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移动。

(四)盘点所使用的票据,报表内所有栏处如遇修改,须由盘点人签认生效,否则查明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实际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伪造据登记。

(六)盘点开始至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须受复盘人监督指挥。

(七)盘点工作人员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

采购部采购制度范文第5篇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工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日常办公器材等用品。

三、基本原则

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本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四、工作程序

(一) 采购基本事项

1.采购一般遵循现需现采购的原则,一般由后勤人员负责采购,也可由需方直接采购。

2.日常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谈,非日常用品采购应货比三家,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方。

3.采购原则上采取内部员工相互监督的原则,采购前不需要经过审核。但是对价值超过3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人将采购单提前报告经分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实施。

4.金额特备巨大的(2000元以上),采购人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人员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后勤互监督人员对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5.采购应索要发票,金额小的索要收据,网络采购应保留聊天记录及付款证明。

(二)采购申请

1.采购时,采购经办人依照所购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填写“采购单”。

2.交由后勤部进行采购时,若有紧急采购需要,需方应在在“采购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以便及时处理。

3.交由后勤部进行采购时,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采购流程

1. 需方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通知后勤部门进行采购,均需要填写“采购单”, 2. 报销时,需方或者后勤人员应将报销凭证及采购单同时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货到后,部门负责人验收无误后,需方或者后勤人员再将报销凭证交由总经理签字,财务根据经理签字后的凭证放款。 (四)采购经办人职责

1. 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 做好采内参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3. 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 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 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帐工作。

(五)采购方式

1. 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尽量集中计划购买。 2. 长期报价采购:凡生产用物料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

3. 每年第一个月重新审定上供应商,与供应商洽谈需两人以上进行,并对供应商评审,且作出相关评审记录。

(六)采购经办人行为规范

1. 采购人员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定“采购单”。

2. 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 附则 1.各部门需要采购时,凡是没有按上述审批手续审批和流程采购的,财务部将拒绝付款。

六、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采购部采购制度范文第6篇

关键词:交通运输系统 部门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

我国政府采购肇始于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深化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为了提高管理效率从而带来财政资金的节省,与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政府采购采取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制度。考虑到有些部门或系统有专业项目的采购需求,部门集中采购作为集中采购的一种,已经在很多中央及地方部门不断被实践,交通运输系统作为中央单位之一早在十年前就开始积极探索。笔者基于对交通运输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实践情况的分析,结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背景以及其他中央单位的经验借鉴,提出了下阶段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若干思考。

一、部门集中采购概念辨析

集中采购是相对于分散采购而言的,是指为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各部门把需要采购的对象集中在一起由专门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的一种采购组织形式。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集中采购的范围包含在集中采购目录中,一种目录是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另一种目录是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前者称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后者称为部门集中采购。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法尚未对“部门集中采购”作明确界定与定位。2012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首次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作了定义,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属于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已经设立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应当由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未设立的,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因此,部门集中采购是可以由本部门或系统自行决定采购活动的一种组织模式,既可设立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是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

二、部门集中采购优劣势探讨

(一)优势分析

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发挥规模优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组织开展部门集中采购,可以把原本分散在各单位的采购需求整合在一起,发挥规模优势,享受较高商业折扣;可以减少采购次数,节约采购行政开支;有利于集中监督管理,减少监督和管理成本。二是有利于更好地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目标。通过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凭借着部门或系统内部采购活动的集约化、规模化特点,更加高效地落实政府采购扶持本国产品、民族幼稚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等政策目标。三是有利于贯彻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本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通常具有专业性较强、资产价值较高特点。针对这些采购项目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有利于统一控制配置标准,规范财政资金的物化过程;有利于促进财政精细化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

(二)劣势分析

部门集中采购也有它的局限性:一是采購流程过长,采购时效性降低,零星、地域性及紧急采购状况难以适应。对于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部门或系统,其各级预算单位需将具体采购需求逐级上报,这势必对预算层级多的部门或系统造成采购流程过长进而降低采购效率。二是由于信息传递不畅等问题,或将出现实际配置项目与使用单位的实际需求不符情况。三是部门或系统内部实施部门集中采购模式,需要对各预算单位原有的采购事权和财权进行调整,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调动各预算单位的积极性。

当然,上述部门集中采购的优劣势并不是绝对的,如何趋利避害、扬长避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采购人员的采购水平。

三、交通运输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实践、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

(一)部门集中采购实践

交通运输部下属有三大系统——海事、救捞和长航。自交通运输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这三大系统根据各系统特点积极探索对专业资产和服务的集中采购模式,组织开展集中采购活动。截至目前,这三大系统均已构建了各自专业资产和服务集中采购框架体系,但在交通运输部层级尚未开展部门集中采购活动。下面,对这三大系统集中采购实践作介绍。

1.海事系统。按照中央、地方事权划分,海事管理机构分为两类,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简称“部局”)垂直管理的直属海事机构和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的地方海事机构。此处所指海事系统为部局及其垂直管理的十四个直属海事机构(简称“直属局”),负责监管全国所有海域以及主要跨省内河(长江干线、珠江、黑龙江)以及黑龙江、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区)其他水域,具体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等职能。截至目前,海事系统初步形成了“适度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专业资产和服务采购管理模式,即根据专业资产和服务在各使用单位的通用性、资产规模大小等情况,逐步建立了部局适度集中捆绑采购、直属局适度统一采购、直属局所属单位分散采购三级采购管理模式。

2.救捞系统。救捞系统由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简称“部局”)及其救助、飞行、打捞三支队伍(即三个救助局、四个救助飞行队、三个打捞局,简称“直属局”)构成。救捞系统是中国唯一一支国家海上专业救助打捞力量,承担着对中国水域发生的海上事故的应急反应、人命救助、船舶和财产救助、沉船沉物打捞、海上消防、清除溢油污染及其他对海上运输和海上资源开发提供安全保障等多项使命。自2003年救捞系统体制改革以来,该系统一直在探索适合本系统特点的采购组织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已建立了部局集中采购和直属局分散采购两级采购管理模式。

3.长航系统。长航系统由交通运输部派出机构长江航务管理局及其六个直属单位(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长江航运公安局等)构成,负责对长江干线(云南水富—上海长江口,干线航道里程2838公里)行使航运管理职责。与海事、救捞系统不同,由于长航系统各直属局的工作职责不同,需要使用的项目也有各自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因此该系统建立了以各直属局为主的集中采购模式。

这三大系统各自集中采购的具体组织方式及采购项目范围见表1。

(二)部门集中采购取得的成绩

经过多年实践,以海事、救捞、长航三大系统集中采购为表现形式的交通运输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取得了显著成绩,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集中采购工作逐渐规范。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各自采购项目的专业性、特殊性等特点,三大系统分别积极探索并构建了符合现阶段发展特点的集中采购管理模式,这为下阶段交通运输部层级开展部门集中采购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支持。

2.三大系统集中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规模不断上升。以救捞系统为例,近年来在积极探索专用项目集中采购新模式和新措施,集中采购范围不断扩大,由最早的救助船舶集中采购逐步扩展到飞机、信息化系统、溢油清污设备和应急救助物资等专用资产,以及船舶和飞机保险、船舶燃油供应等。集中采购规模也是逐年上升,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十一五”期救捞系统专用项目集中采购规模年均7~8亿元,“十二五”时期年均达8~9亿元,约占整个救捞系统专用项目总采购规模的50%左右。

3.集中采购组织形式相对稳定。截至目前,三大系统均建立起了相对稳定的集中采购组织构架。例如,救捞系统为了开展好救助船舶和飞机等大型专用资产集中采购活动,交通运输部或部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监造小组等。各机构职责分工明确,各项工作开展有序。

(三)部门集中采购仍存在的不足

1.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缺乏总体规划。交通运输部作为本部门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主体,应针对此项工作统一制定规划。由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发展才经历短短十几年时间,很多领域仍在逐步推进甚至摸索过程中,尤其是部门集中采购,财政部作为全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仅在《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文件中提及,尚未对“部门集中采购”作明确界定与定位。由于部门集中采购法律基础不完善,交通运输部将侧重点放于贯彻落实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加强交通运输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在部門集中采购领域未加以深入研究,仅在国务院办公厅2007-2012年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将救助船舶、直升机等纳入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货物类目录中。但随着三大系统集中采购活动的积极探索和开展,交通运输部层面不统一制定规划,已逐渐阻碍交通运输整个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规范操作,不利于此项工作的长远发展。

2.部门集中采购架构不够稳定。部门集中采购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和专业性强,需要一批稳定的团队各司其职分别负责监督管理、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目前交通运输部层面尚未制定统一规划,同时也未建立一个稳定的部门集中采购组织体系专门负责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虽然海事、救捞、长航三大系统也根据各系统特点初步建立起了集中采购组织体系,但也基本上是在原有本系统组织结构下,根据各专业任务的划分,集中采购活动分散在各专业部门,而未设立一个专门负责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部门。现有情况的存在,使得交通运输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呈现较为分散、凌乱状态,不利于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开展,不利于部门集中采购活动极大地发挥规模效应,也不利于交通运输部对部门集中采购加以集中监督管理。

3.一部分专业资产采购没有实现全过程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属于政府采购行为,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因此,政府采购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不仅包括当事人管理、采购方式管理和采购合同管理,还包括采购预算管理、采购计划管理、采购实施管理、支付和验收管理以及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等。但由于目前不少专业资产采购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这就导致部分采购行为还没有完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各级财务部门不能全面掌握项目的全过程信息,从而造成一部分采购行为不符合政府采购的要求,影响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推进。

总体上看,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交通运输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没有实现预期目标,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四、其他中央单位实施部门集中采购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一)部门集中采购经验做法

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卫生部、水利部等多个中央部委先后组建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或者委托其他单位组织开展了部门集中采购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例如,中国人民银行自2004年9月就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又如,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成立了集中采购中心,主管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国税系统的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负责国税系统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再如,公安部早在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公安部政府采购办公室警用装备采购中心,随后该机构经历多次更名。2012年6月7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机构最新更名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主要职责是受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的委托,承担警用车辆、装备物资的集中采购等工作。

(二)经验借鉴与启示

通过对其他中央单位部门集中采购发展历程、集中采购中心设定、集中采购目录及开展情况的分析,得出如下几方面借鉴和启示。

1.根据本部门或系统资产的特点确定部门集中采购的内涵。例如,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中,“金融系统专用设备及有价单证和凭证”是针对中国人民银行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在实际操作中,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这一项目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拓展。货物类包括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监控报警系统及配套设备、通讯设备;运钞车、护卫车、公务用车和其他交通工具;机械动力、电器、发行机具、医疗、炊具设备;帐表、凭证和其他印刷品;办公家具;其他货物。工程类包括营业办公用房、发行库、附属用房和其他建筑物以及安全管理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修缮和装饰工程。服务类包括计算机软件购买、开发及维护;各类设备维护;中介服务;各项财产保险。以上项目几乎包括了所有中国人民银行采购的专业资产及服务,并利用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

2.结合本部门或系统自身特点,构建部门集中采购的组织形式。上述中央单位均根据实际需求和特点,设定符合系统的部门集中采购模式。具体为: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经中编办批准专门成立了集中采购机构,设立相关处室,负责本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公安部集中采购机构是从计划经济时期就延续下来,经过几十年运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卫生部没有成立集中采购机构,而是将其负责的高值医用耗材和甲类大型设备招标工作委托给其下属单位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而水利部委托预算执行中心实施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并执行部分部门集中采购工作。

3.按照专业资产的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首先,对具有标准、型号、规格统一的资产进行集中统一采购。例如,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各单位使用的监控警报系统、通讯设备、运钞车、护卫车、凭证、计算机软件购买开发及维护等;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各单位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登记证等税务票证印制,税收业务软件,税务制服等;卫生部下属各医院使用的各种医疗器械等,这些中央单位集中采购的项目都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各使用单位没有差异化需求,从而可以高效地实现集中批量采购,实现较好的规模效应。其次,对其它专业资产或通用资产和服务的采购项目进行集中管理。如国家税务总局的集中采购机构不仅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工作,还负责编报和汇总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工作;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受水利部委托承担水利部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

4.建章立制,规范部门集中采购活动。一项工作规范开展的前提要件是建章立制。为了规范有序开展部门集中采购活动,有关中央部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工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电子化采购业务规定(试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小额项目采购操作规程(试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廉洁自律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水利部先后制定了《水利部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办法》、《水利部部门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央防汛物资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五、加强交通运输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对部门集中采购的管理方式及目标进行明确

结合交通运输部三大系统集中采购活动开展特点,首先应明确交通运输部部门集中采购的管理方式及目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条“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等规定,交通运输部部门集中采购应当采取采购范围加采购要求的规范管理方式,具体管理目标是对专业资产及服务采购进行“全面管理”和“全过程管理”,在此基础上,合理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考虑到部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大小对交通运输部政府采购推进的力度和效果具有重要影响,因此目录的制定需要有一定包容性和弹性,既体现专业特点,又有相对灵活操作空间,具体可考虑三个原则:一是目录范围要与管理和执行能力相匹配原则;二是目录要与建立集中采购机制相结合原则;三是目录要有利于操作执行原则。

(二)完善部门集中采购组织架构

稳定的组织体系是一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借鉴现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单位的做法,根据交通运输部所属单位的特点,在交通运输部层级专门设立部门集中采购中心,较全面地承担交通运输部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执行职责,在采购时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为直属单位服务,应当是未来发展的目标。但考虑到当前交通运输部部门集中采购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构建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并实现部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愿景目标还存在一定困难,包括专业资产采购有相当一部分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在管理主体与管理制度方面与政府采购有进一步的衔接需求,以及在目前事业单位改革背景下,构建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也不具备条件。因此,建议先从制度建设入手,搭建交通运输部部门集中采购制度平台,逐步地规范部属单位专业资产和服务的采购行为,进而在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到愿景目标。

(三)制定规章实行专业资产政府采购的全面管理和全过程管理

制定《交通运输部部门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从组织方式、集中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信息统计和报告、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规定。为了统一、规范部属单位部门集中采购活动开展流程和工作程序,进一步制定《交通运输部部门集中采购工作规程》,规定职责分工、采购项目管理、采购计划和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项目实施、采购合同管理、资金管理、验收付款、信息统计等内容,从而实现对专业资产政府采购的全面管理和全过程管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0年度交通运输部软科学研究项目“交通运输部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实施政府采购问题研究”的部分成果,项目编号:2010-392-221-510]

参考文献:

[1] 赵兴玉,王庆成,张峰.发挥部门集中采购职能推动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国税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回顾[J].中国政府采购,2010(9)

[2] 欧阳希玲,黄崇望,刘源.设立省级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理论辨析——基于法律视角[J].地方财政研究[J],2011(2)

[3] 宋军,叶军.对“部门集中采购”的界定迫在眉睫[EB/OL].http://www.ccgp.gov.cn/llsj/llts/201012/t20101210_1443608.shtml,2010.12.10.

[4] 于海滨.加強央行集中采购工作之我见[J].金融与经济,2005(6)

[5] 胡兰玲.我国政府采购法中集中采购的若干问题探讨[J].商业经济,2013(2)

(作者单位:第一和第三作者为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第二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 100000)

(责编:吕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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