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安全范文

2023-09-21

农产品安全范文第1篇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增强食用农产品消费信心,现就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要求,全面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应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健全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加快构建统一权威、职责明确、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保障公众消费安全。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明确政府、生产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职责定位,调动各方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做好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先行开展试点,分步推广应用;坚持农业部门主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建立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保障追溯体系全程可控、运转高效。

(三)主要目标。建立全国统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选择苹果、茶叶、猪肉、生鲜乳、大菱鲆等几类农产品统一开展追溯试点,逐步扩大追溯范围,力争“十三五”末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率先实现可追溯,品牌影响力逐步扩大,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二、全面统筹规划,实现整体推进

(四)建立追溯管理运行制度。出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明确追溯要求,统一追溯标识,规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规则。加强农业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扫码入市或索取追溯凭证为市场准入条件,构建从产地到市场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鼓励各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追溯管理地方性法规,建立主体管理、包装标识、追溯赋码、信息采集、索证索票、市场准入等追溯管理基本制度,促进和规范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行为。

(五)搭建信息化追溯平台。建立“高度开放、覆盖全国、共享共用、通查通识”的国家平台,赋予监管机构、检测机构、执法机构和生产经营主体使用权限,采集主体管理、产品流向、监管检测和公众评价投诉等相关信息,逐步实现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各行业、各地区已建追溯平台的,要充分发挥已有的功能和作用,探索建立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实现与国家追溯平台的有效对接和融合,将追溯管理进一步延伸至企业内部和田间地头。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企业内部运行的追溯系统,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出入库管理等生产经营信息,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六)制定追溯管理技术标准。充分发挥技术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加快制定农产品分类、编码标识、平台运行、数据格式、接口规范等关键标准,统一构建形成覆盖基础数据、应用支撑、数据交换、网络安全、业务应用等类别的追溯标准体系,实现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统一追溯模式、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信息采集”。各地应制定追溯操作指南,编制印发追溯管理流程图和明白纸,加强宣传培训,指导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

(七)开展追溯管理试点应用。国家平台将于2017年上线,届时将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的省份开展区域试运行,根据试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家平台业务功能及操作流程。优先选择苹果、茶叶、猪肉、生鲜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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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大菱鲆等几类农产品统一开展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探索追溯推进模式,逐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实施范围。

三、推动多方参与,规范实施要求

(八)强化农业部门追溯管理职责。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将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逐步纳入国家平台管理,组织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组织辖区内监管、检测机构加快应用国家平台,规范开展监管、检测信息采集,及时将基地巡查、执法检查、检验检测、产品认证、评估预警等信息纳入国家平台管理。开展追溯示范点创建活动,组织辖区内统一规范开展追溯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九)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应按照国家平台实施要求,配备必要的追溯装备,积极采用移动互联等便捷化的技术手段,实施农产品扫码(或验卡)交易,如实采集追溯信息,实现信息流和实物流同步运转。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农产品包装上市,加施追溯标识,确保农产品可溯源。有条件的地区可由政府统一配备必要的追溯装备设施。

(十)发挥社会化服务作用。在国家统筹指导下,创新市场机制,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激发第三方机构活力,鼓励其为国家平台提供配套服务,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支撑,推动追溯服务业规范发展。

四、加强监督管理,拓展追溯功能

(十一)加强追溯监督检查。农业部门要加强追溯信息在线监控和实地核查,重点对主体管理、信息采集、标识使用、扫码交易等有关情况实施监督,推进落实各方责任。规范监管、检测机构信息采集管理,确保监管、检测信息及时准确上传。健全追溯管理激励、惩戒机制,建立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不履行追溯义务、填报信息不真实的生产经营主体,加大惩戒力度。

(十二)发挥追溯功能作用。加强国家平台功能应用,积极开展农产品全程追溯管理,强化线上监控和线下监管,快速追查责任主体、产品流向、监管检测等追溯信息,提升综合监管效能。用可追溯制度倒逼生产经营主体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落实好第一责任。畅通公众查询、投诉渠道,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透明度,解决农产品生产经营信息不对称问题,提振公众消费信心。

(十三)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平台决策分析功能,整合主体管理、产品流向、监管检测、共享数据等各类数据,挖掘大数据资源价值,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精准化和可视化。建立追溯管理与风险预警、应急召回的联动机制,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强化保障措施,夯实工作基础

(十四)健全工作体系。依托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或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能的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队伍,落实各方职责,积极争取工作经费和保障条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基层追溯管理业务能力和水平。组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专家组,为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十五)完善法律制度。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步伐,充分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法治化,重点将主体管理、市场准入、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处罚措施等关键要素纳入法律范畴,为追溯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十六)加强政策扶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追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产经营主体、检测机构和基层监管机构追溯装备条件。积极争取和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扶持政策,加大对生产经营主体追溯装备设施配置、信息采集和标识使用补贴力度,建立追溯与项目扶持挂钩机制,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的积极性。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追溯技术研发与相关产业促进政策。

(十七)强化社会共治。深入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宣传贯彻活动,普及追溯知识,传播追溯理念,提升企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对可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建立违法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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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信息披露制度和有奖举报机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追溯、使用追溯、支持追溯的良好氛围。

农业部

2016年6月21日

来源: http:///fg/detail2022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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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安全范文第2篇

生产者:农产品种植者必须在市主管部门注册,在生产履历中心登记,并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并上报至生产履历中心;

包装场:包装场负责对产品进行洗净、包装,并且在包装上粘贴产品追溯条码上市,信息上报至生产履历中心;

农产品安全范文第3篇

2001年5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系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在区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了很大改善。

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结合春耕生产,2011年3月22日我局与市农业局执法大队、土肥、种子、植保等科室一行20多人对我区农资市场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组对亚华农资市场、康王乡、三荷 乡、西塘镇的所有农资经营户逐一进行了检查。检查种子生产经营户16户,抽查水稻品种8个,其中1户经营的2个水稻品种未建立经营档案,也未开据销售票据,这对维护经营者、消费者权益存在很大缺陷。所有经营门市部委托代销证书、证照、销售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等齐全,并能亮证照经营,符合规定要求,但是个别门市粘贴有未经审定品种的宣传资料。 检查农药批发、零售经营单位21户,初查1370多个农药品种,抽查12个品种,其中,1个品种标签不合格(10公斤),现场进行了处理,3个品种生产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不符,即威海韩孚生化农药有限公司的兰博80%,18包,山东汉克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早疫晚疫44包,山东松冈3%阿维菌素68包,100g/包。存在的问题是同一农药有很多商品名称,如有效成份为阿维菌素的农药,名称有害极灭、虫满光、阿维虫清等;在弥渡县寅街镇供销社景泉农资经营部有安徽省安庆农化工公司生产的10%草甘磷铵盐标识不清,农药的生产日期没有标注在药瓶上,药瓶的下面没有绿色环线的除草剂标志。检查中没有发现过期农药、甲胺磷等高剧毒农药。

二、继续推进“三品认证”工作,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

近几年,我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认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提出的“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全区农业工作重点,逐步健市、区、基地三级认证管理队伍,扩大认证范围,提高认证等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品牌打造发挥了巨大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0年底,全县已完成三品认证基地18个,认证品种27个,认证企业10家(其中省级2家,市级8家),呈现出认证总量迅速扩大、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综合效益明显增强的特点:

1、认证总量迅速扩大,认证档次不断提高。2008年我县三品认证农产品9个,2009年达到15个(包括杏坪的紫红薯和柴庄西瓜),10年又增加了刘申元公司的粮食认证和汇生源公司的肉猪认证。

2、认证产品结构优化,认证范围不断扩大。我县认证涵盖范围明显扩大,认证产品中地方名特优产品日益增多,由过去单一的蔬菜、杂粮产品逐步扩大到林果业、畜禽业和养殖业。

3、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综合效益明显增强。通过三品认证工作,助推了农业生产加工企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涌现出了汇生源公司、盘龙有限责任公司、兴源公司、亿升、欧珂公司、明月公司、农贸等一些龙头企业,打造了汇生源产业园、马台产业园、社川河产业园(杏坪)三个精品产业园区。

4、认证管理队伍不断壮大,产品质量稳定可靠。通过三品认证工作的开展,我县认证机构逐步健全,每家认证企业至少配备1名内检员,通过国家培训持证上岗,保证生产加工规程、质量控制措施的贯彻执行,使我县认证三品质量稳定可靠,在历次抽检、暗检中100%合格。

二、存在问题

在正视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重认证、轻管理现象客观存在。通过我们年检发现,个别企业基地管理松散、生产档案记录不完整、标志使用不规范,甚至存在超范围用标现象。重认证轻管理的现象客观存在。

2、认证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部分企业没有把认证作为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契机,不注重认证标识的使用和品牌的打造,有认证无产品、有产品无市场,攀比认证、加分认证的现象存在。

3、生产基地规模小、档次低,示范作用不明显。该问题有企业思想认识、综合实力等方面的原因,也有政策引导、经济背景等社会原因,近两年在一系列惠农项目的助推下有所改观,但较我市其他兄弟县还有一定的差距。

4、矿区污染、交通便利带来新问题。西柞高速贯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同时也给我们三品认证工作带来新的考验。

造成我县农产品三品认证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1)安全意识不强,市场监管难度大;(2)认证检测能力不强:(3)认证经费没保障。

三、建议和对策

为促进我市的“三品”认证工作由数量型向质效型转变,借鉴其它县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们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我县三品认证工作方案,发展认证与提高质效并重。

1、加强监督管理。严格程序,落实责任,明确扶持资金用途,建立跟踪制度,专款专用,奖惩分明。

2、扩大奖励范围。把新认证产品、保持认证有机食品、续展认证绿色食品、复查换证无公害农产品都纳入奖励范围,从而在发展新认证的同时,鼓励现有认证保持连续性,更利于认证企业生产加工水平的提升、产品品牌的打造。

2、严格奖励条件。细化奖励申报条件,把评定重点放在企业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能力、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产业发展潜力等方面,由“认证就奖”向优中选优、注重质效转变,集中有限资金扶持优势品牌,做大做强我县“三品”认证企业,力争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出现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叫的响、做的强的“三品”认证企业,促进我县“三品”认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4、调整与当前认证政策不相适应内容。自09年开始,我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开始推行产品、产地一体化认证,绿色食品续展认证需进行环境监测,有机食品需逐年进行保持认证,所以把保持认证有机食品、续展认证绿色食品、复查换证无公害农产品纳入每年的奖励范围,既节约了资金,又使奖励办法更易于操作、更科学。

(二)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工作重心,推动三品认证工作快速发展。

一是三品基地建设与特色品牌基地、现代农业园区相结合,力争用1-2年时间每个镇都建成1个有规模、上档次、品牌响、特色靓的三品基地。

二是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使三品认证成为引导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一项有效措施。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组织三品规模开发,抓好大型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快产品认证步伐,扩大总量规模。 三是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成为龙头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一条重要途径。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认证农产品品牌有机结合,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将带动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

四是与农民增收相结合,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成为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增长点”。利用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调动农户发展三品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

(三)切实加强监管,保障三品健康发展。 为了保障三品健康发展,需要把加强监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质量,提高水平。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认证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和规范性。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全面落实企业年检、质量抽检等监管措施,加强对获证产品的质量和标志管理,确保认证农产品生产和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三是切实加强农产品认证工作体系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实践证明,开展三品认证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三品概念深入人心,三品认证数量甚至成为评价一个地方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发展以三品认证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对于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生产者素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需要生产者有较好的素质,我们要加大对生产者的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宣传,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要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的培训,传播标准意识、科技意识、信息意识、产品包装意识、品牌效应意识等先进理念,更新生产者的观念。传播先进的科学技术,知道甄别兽药、农药和饲料的真伪优劣,引导生产者从事无公害生产。

二要加强基地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要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的认证步伐,打响农产品的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要依靠科技,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新的优良品种,先进技术,提高科技的项献率,依靠科技的进步和生产方式的改变来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确保农产品安全。如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可以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开展统防统治工作,可以减少农药的使用量。

四要建立健全检测体系,实行全程监控。要实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生产、加工、流通过程的监控,必须依靠精、准、快的检测手段来完成。政府部门要在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资源,发挥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现有检测机构作用的同时,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建立一个高效、经济、面向社会的检测机构,实现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避免无人管或重复检测和重复建设。

农产品安全范文第4篇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二、什么是农药安全间隔期?什么是兽药休药期?

农药安全间隔期是指农产品在最后一次施用农药到收获上市之间的最短时间;兽药休药期是指食用动物在最后一次使用兽药到屠宰上市或其产品(蛋、奶等)上市销售的最短期间。

三、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会带来哪些危害?

盲目地过量使用化肥以及施用不合理,会带来化肥养分污染环境的问题。过量和不合理使用农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同时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于土壤、水体和空气中,造成严重的产地环境污染。滥用抗菌药物和药物添加剂,不遵守休药期的规定等造成兽药残留超标,不仅可以直接对人体产生急慢性毒性作用,引起细菌耐药性增强,也可直接或间接污染环境。

四、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49条的规定,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使用的保 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五、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如何施用化肥?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要严格控制化肥的投入,特别是氮肥数量。氮、磷、钾的施用比例应调整至1:0.4-0.5:0.3-0.4。化肥施用要重底早追,控制氮肥的追施时间。蔬菜在收获前8天、果树类作物在收获前20天,粮食作物在收获前l5天不得追施氮肥及其他叶面肥,防止农产品中硝酸盐及重盒属含量超标。

六、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54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本法第三十三条所列农产

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消费者可以向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销售者责任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权迫偿。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向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要求赔偿。

七、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 使用的农药有哪些?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有: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八、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上限制使用的农药有哪些?

农产品安全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区食品办关于印发《门头沟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门食办发„2012‟11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着力为本的基本原则,围绕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夏季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我市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完善监管、溯源、预警、应急、处罚工作机制,使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以农产品(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农药、兽药、渔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品种,全面、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对农资市场及经营门店认真开展排查,扎实开展农药、

兽药、渔药、种子(种苗)、肥料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禁用、限用农药和渔药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宣传推介优质放心农资企业及其产品,推广农资连锁经营。

(二)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

狠抓产地准入和市场准入制度,重点对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农产品抽检范围和频次,做好以蔬菜、水产品和畜产品药物残留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三)深化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休闲渔业场所要重点检查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红霉素、环丙沙星、磺胺类等禁限用渔药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苗种生产,严厉打击在水产品繁育和养殖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四)规范生产者行为

蔬菜、水产品和畜产品生产基地要实施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完整、详细的生产经营档案,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推广抗病虫品种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兽药和渔药。

五、时间安排

(一)部署摸查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

区农业局执法部门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切实了解本辖区内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至8月20日)

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区农业局执法部门要认真按照整治方案开展夏季专项整治,定期赴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地现场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上报,尤其对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治理并限期整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巩固成果,总结提高。认真总结和梳理整治工作中形成的积极有益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难点问题专项治理,最大程度地消除食品安全各类隐患,密切防范,巩固成果,认真总结,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品,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执法部门要明确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分工,定期组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在稳步推进机构改革过程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减,运转有效,过渡平稳,防止出现监管脱节。

(二)标本兼治,抓好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各工作部门在突出抓好整治重点的同时,要在自己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各监管部门要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要义,加强行业自律,对社会负责,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三)大造声势,营造专项整治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报刊、网络等的优势,大造声势,大力宣传《食

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安全意识家喻户晓,并正确引导消费。加大对龙头企业、名牌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的宣传力度,做好对外宣传推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销售、消费安全农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防范为主,完善突发安全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各部门要按照方案具体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警应急工作,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按照要求立即上报,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并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五)加强督查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为确保整顿工作的实效,整治期间,管理科将适时组织各部门听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的阶段性汇报,并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部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信息报送制度,在每一阶段结束之前(即:6月19日、8月19日前)分别对该阶段整顿工作进行小结,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农业局管理科。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重大成果、工作亮点、执法图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等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2012年9月12日前报送夏季整治工作总结。

门头沟区农业局

农产品安全范文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加强宣传,我们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做好“三农”工作、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了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林、卫生、公安、监察、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环节、落实到个人,特别是为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并下发了专门文件,并成立上海世博会期间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对相关的监管人员、规模种植与养殖基地管理人员、各企业等有关人员开展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并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报道4次,在3月10日-12日开展为期三天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4000份。同时邀请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常向阳教授开展《农产品安全供应链》的专题培训、邀请市农委专家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进行培训,宿豫区农林局相关人员到乡镇开展技术指导,迄今培训2000人次。

二、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通过建立完善农产品“从田头到市场”的全过程监管链条,推行质量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质量安全追溯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等,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区、乡二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配置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32名,并逐步落实村级协管员制度,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将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由挂牌机构改为独立设置机构,2009年10月,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关于成立宿豫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批复》(宿豫编发„2009‟16号),明确了单位性质、级别及人员编制与经费保障等,同时加强检测室建设,购置常规检测、快速检测仪器等,形成以区级检测中心为基础、生产基地和农贸市场速测站点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三、 以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建设与农业品牌化发展

我们切实加强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和基地农民按照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以标准化提升农产品质量。一是在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规模种养基地推行农产品生产档案制度、休药期制度。二是建立市场准入制度与产地准出制度。加强蔬菜产地、农贸市场、与企业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督促指导江苏益客、罐头食品等企业农产品经销企业建立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培训检测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对新建的规模蔬菜基地,要求必须建设有检测室、有农药残留速测仪、配备专门的检测人员。目前正在筹建的华东农业批发市场建立蔬菜质量检测中心,配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检测人员以及蔬菜农药残留速测仪,出具检测报告,市场建成后可以达到每批进入市场的蔬菜都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三是强化监督抽检,准确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积极配合市级做好例行监测工作,对全区蔬菜基地、食用菌基地、城区市场、超市开展每月四次定期抽样快速检测,并及时报告和通报检测结果,以便及时处理和整改。我区检测合格率98.9% ,其中生产基地样品检测合格率100%,农贸市场取样检测合格率98.4%,实行月检月报制度,并及时对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发布通报。四是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产品产地安全、生产记录、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目前,全区已创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1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区5个。围绕标准化建设,加大了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目前全区共认证了无公害农产品56个、绿色食品25个、有机农产品6个,省著名商标2件、市知名商标5件,在提升宿豫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也提升了宿豫农产品市场影响力与竞争力。

四、加大监管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加大宣传与引导,开展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在全区范围内加强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不断加大农产品执法力度,狠抓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管理,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批发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销售的蔬菜、果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突出重点时节、重点环节、重点产品,抽查监管,对益客食品、肉联厂派员驻厂监管。特别是在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基础上,还采取了下面两方面措施,确保世博期间入沪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拉网式”排查,准确掌握供沪单位情况。共完成全区39家“三品”生产单位、10家蔬菜生产基地的单位名称、种植面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乡镇监管员及联系电话及“三品”认证情况核实,建立了详细的监管档案。二是实现全区生产基地“一对一”监管。区农林执法大队、农检中心、动物监督所、蔬菜办联合行动,加强对全区49家种植基地监管,按照供沪企业“四有” 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设立区级、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实行“一对一”监管,并逐家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建立了田间跟踪档案,详细掌握其使用的投入品品种及其用量等信息资料。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生产基地,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五、创新机制,有效实现全程质量监管与控制 2009以来年,全区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高标准肉禽规模养殖场107个,目前已建120个,肉禽养殖能力近5000万羽。我区肉鸡产品畅销全国。在肉鸡生产加工上,我们切实履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禽类产品质量水平。

首先是从源头抓起,实行养殖准入制度,符合动物防疫、生态健康养殖生产及技术标准的才能从事生产。

二是建设监控中心,实现实时视频全程监控。为加强全区肉禽产业监管,按照“政府投入、全面覆盖、集中监控”的原则,宿豫区建设了全区肉鸡养殖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全区120个规模场全部编号存档,予以GPS定位,第一批80个规模场全部安装了视频监控,通过整个系统的应用,可全面、直观、及时、有效地对养殖场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是生产、管理相结合,质量控制由被动变主动、由节点变全程。在饲养、饲料、加工环节严格按照标准程序控制疫病及药残,而重点是控制商品鸡饲养环节。支持、配合企业以合同形式约定投入品使用种类和程序、数量,对各规模肉禽养殖场,由农林局组织,配合相关部门与龙头企业建立统一生产流程,规范饲养技术,全面推广 HACCP 现场管理体系,农林局等部门在对农户、企业进行集中和分散的宣传、培训,帮助他们在掌握肉鸡标准化饲养技术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肉鸡生产操作规范,肉鸡饲养坚持“全进全出”原则,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供鸡苗,统一供饲料,统一供药品,统一防疫程序,统一回收屠宰”,对肉鸡生产过程中各关键环节预先分析,从雏鸡入舍到毛鸡进厂,主要确定控制点实行现场视频和专人监控,检测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场屠宰,从根本上保证了禽类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屠宰过程批次管理,建立追溯体系。加工企业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及时做好批次间隔、单独分割、单独存放的加工厂合格原料可追溯管理体系,并投巨资建立起了苏北唯一的现代化的化验检测中心,化验中心在企业内有独立的运作机制,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扰。而且我区已建或正在引进饲料、药品加工企业,并准备联合这些投入品企业与加工、流通企业共同建立起肉鸡产业质量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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