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费用管理高新技术论文范文

2024-02-06

企业费用管理高新技术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文章针对商品流通企业的经营特点,对影响商品流通过程中各环节的成本因素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流通环节的主要方面从宏观角度提出缩减开支、节约成本的对策建议,以期达到控制商品流通成本,加大企业利润空间,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的。

[关键词]商品流通企业;成本控制;影响因素;对策分析

如何有效控制流通过程供应链各环节的成本是企业发展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流通过程中成本的耗费受多方因素的影响,但只要充分了解流通过程中成本耗费的项目和原因,综合运用有效的控制方法和手段,就能实现对成本的有效控制,促进商品流通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商品流通企业及流通成本概述

商品流通企业是指经济上自负营亏,经营上独立自主,为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取盈利,专门从事商品流通经营活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其主要经济活动是组织商品流通即商品的购进、调拨、储存和销售,将社会产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以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从而实现商品的价值并获得盈利。

商品流通企业自身的特点主要包括:第一,以商品的购、销、运、存为基本业务;第二,对经营的商品基本不进行加工或只进行浅度加工;第三,商品流通企业的商业利润主要来自生产企业的让渡;第四,经营周期短,资金周转快。这些特点决定了商品流通企业其经营过程主要包括供应过程与销售过程,没有生产过程。商品流通企业担负将商品由单纯的生产领域向大众消费领域转换的职能,以此来满足社会消费的需要。商品的流通过程主要包括产品购进、产品运输、产品储存、产品销售等四个基本环节。它们分别处于商品流通产业链的各个阶段且地位各不相同,共同决定着商品流通企业的日常运营,这也是商品流通企业区别于生产制造企业的主要方面。因此,对影响商品流通成本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是有效控制流通费用的基础。

二、商品流通企业成本控制的影响因素

(一)采购环节的影响因素

采购成本是企业成本管理中的主体和核心部分,是企业管理中最有价值的部分。采购环节上加强控制是加强流通企业成本控制的首要环节。据相关统计数据表明,如果在采购环节上节约 1%,那么企业的总体利润将会增加5% 至10%,由此可知,对采购环节成本的控制是商品流通企业重要的利润增长点。目前多数商品流通企业受到传统采购模式的限制,仍以分散采购为主,未能充分利用连锁采购、集中采购等规模化优势。对供应商缺乏统一的分层管理,落后的管理模式也给采购效率带来较大影响。相应地,对业务员的管理也十分不规范,违法、违反职业道德的事件时有发生。

(二)运输环节的影响因素

目前影响我国商品流通企业运输成本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缺乏对运输环节进行成本控制的观念,对运输环节成本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实际的商品流通中,企业往往更多地关注商品采购和库存两者成本控制,流通企业主管部门对运输成本控制的忽视,会造成企业总体成本的控制失衡;其次,不论第三方物流运输或者是企业自己运输,基础设施以及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的现象比较普遍。我国众多的商品流通企业并没有建立完整的信息化网络平台,目前多数企业依然运用传统的运输模式,这大大加大了企业的运输成本;再次;企业运输资源的浪费现象比较严重。由于专业运输人才的匮乏,倒流运输、迂回运输或者重复运输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明显地加大了了运输成本。

(三)库存环节的影响因素

库存量的过多或过少都不利于企业经营,库存环节的合理控制是企业物流领域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物流管理的核心内容,既是提高顾客服务水平的需要,也是企业规避风险的需要。我国商品流通企业的库存大都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企业资金被大量占用在库存上,一般情况下库存储备会占据企业总资产的20%一40%;第二,大库存量直接增加了企业的商品成本和管理成本,而相关库存设备、占地、管理人员的增多又会引发管理成本的增长;第三,大量库存增加了商品过期、霉变的机率,过季商品造成库存堆积,致使商品减值,资产受损;第四,库存控制发展的落后,影响整个流通环节,掩盖商品流通企业中众多潜在的管理问题,包括采购计划的不周详、采购人员采购不力、产品质量不稳定及市场销售不力等。

(四)销售环节的影响因素

在商品流通企业中主要的经营活动就是商品的销售,它的主要费用被分为两大类:商品的采购费用和将商品销售出去的销售费用,其中销售费用则包括整个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在销售管理中,如果要获得良好效益,就必须对人员和费用加以控制,使其与销售状况相互协调。但在实际经营中,这种不协调是经常发生的,其带来的挑战包括:费用和人员的增长超过销售的增长,费用和人员的减少慢于销售的减少,费用和人员的控制不如对手。而在判断销售费用与销售增长是否协调时通常使用的四个指标包括:人均销售收入、产品毛利率、费用效率、费用结构等。

三、商品流通企业成本控制的对策分析

(一)采购环节的成本控制对策

第一,重视采购部门规章制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良好规范的采购程序。采购部门在挑选合作伙伴时应特别重视对方的市场资质和信誉,注重与诚信可靠、品质优良的供货上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确保企业商品进货成本的最优。第二,在公司内部建立采购监督机制,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相容岗位包括: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岗位监督与分离可以有效降低应付账款的风险,减少企业资源浪费。第三,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保证企业内部信息的对等。对于采购环节中突发的成本变动,要先由企业专业市场分析人员对市场信息作出诊断,然后采用灵活的方式应对,最低限度降低采购环节带来的成本控制损失。

(二)运输环节的成本控制对策

运输费用在商品流通费用中占很大比重,因此改进、控制商品运输工作,节约运输和其他与此有关的费用,就成为商业流通企业降低流通费用的重要方面。首先,企业应强化运输成本控制观念,改变以往对运输环节属于管理的状态。同时还必须紧跟形势发展的要求,建立高效科学的网络管理平台,善于运用电子商务的手段控制运输成本过高的问题,用现代的网络技术助力企业成本控制。其次,要积极引进和吸收运输方面的专业管理人才,通过专业化的方式对企业运输问题作出合理的规划和布局,以避免不必要的费用开支。再次,在运输队伍的使用、路线选择、交通工具的安排上作出合理考虑,尽量选择高效低廉的方式完成运输任务。如建立专车专用制度,防止部门之间借用,而导致费用责任归属不清。又如,正确选择运输路线以缩短运输距离,合理选用运输工具以减少运输费用。一般来说,能用火车运输的尽量不用汽车运输,能用海运的尽量不采用陆运。

(三)商品库存环节的成本控制对策

首先要保证合理的储备量。应根据企业历史数据对合理库存量进行科学评估,量少了不能充分利用仓库,量大了又会增加仓库的负荷;其次要改善仓库保管工作。一是改进商品的堆存方法,以节约仓储容量,节省保管费用。二是加强商品养护,减少损耗。改进保管方法,使商品不亏短、丢失、霉烂,不仅可以降低流通费用,而且也为社会节约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三是制订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仓库管理必须由专人专职负责,划清自然损耗与人为损耗的界限,对于超额的损耗,应查明原因,找到具体责任人;使用科学高效的管理方法,缩短商品出人库时间;改进包装方法减少商品在运输、保管、销售过程中的损耗等等。

(四)企业销售环节的成本控制对策

合理设置商业网点是降低销售环节费用的主要途径,流转环节过多,商品的物质损耗也愈多,而迂回往返运输,包装和保管的费用也必然相应的增加。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对企业销售费用的会计控制。一是实施销售费用预算管理,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如控制销售费用预算总额,制定销售费用控制标准,控制销售费用资金流动,销售费用审批与核销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等;二是定期对销售费用进行审计,确保销售费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如审查产品销售费用项目是否合法,其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审查销售费用确认的正确性及其发生额的公允性、合理性;审查销售费用单据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审查销售费用结转是否符合规定等。

商品流通企业的成本控制必须与商品流通过程所经历的环节相结合,在理清各环节成本控制的制约因素之后,方有可能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

参考文献

[1]徐叶明.企业销售费用的会计控制[J].现代商业,2009(6).

[2]毕明军.关于我国商品流通企业成本控制研究[J].现代商业,2009(8).

[3]徐敏. 尹江.浅议商品流通企业费用的影响因素及控制[J].商业会计,2009(5).

[4]李凡.关于我国商品流通企业成本控制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麦国芳,壮族,广西计算中心财务部。

企业费用管理高新技术论文范文第2篇

一、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重要性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比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节约了40%, 同时, 高新技术企业还可能获得政府扶持性资金, 享受人才激励, 获得贷款贴息, 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是科技企业的硬招牌。而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 研发费用是高新技术企业评定的重要指标, 同时, 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不能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 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财税[2017]34号文件又将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的加计扣除比例在原有高新技术企业的基础上提升了25%。

由此可见, 研发费用直接影响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评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因此, 准确、合理的归集研发费用能够降低企业的成本, 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对高新技术企业有着重大的意义。但目前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研发费用财务处理时存在着较多问题, 为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认定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带来极大风险。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财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 对研发费用的相关政策了解不清

有些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人员, 不及时了解国家新的财税政策, 不及时学习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财税知识, 不能区分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范围中的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所要求的研发费用, 从而导致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及财务处理不规范, 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享受及其他相关扶持政策的享受, 给企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损失。

(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查资料不齐全

许多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人员专业知识不够, 又没有认真学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 也不能及时与研发部门沟通, 忽视了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应该先进行研发项目立项, 或者有立项但立项文件不够详细, 没有明确研发项目的目标任务、研发周期、研发方案、研发人员等情况。在研发过程中, 不能及时了解项目研发进展情况, 更不能做好研发费用的分配依据, 结果税局在进行备查资料的检查时, 发现备查资料不全, 直接造成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 研发阶段与开发阶段划分不明确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七条规定,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与开发阶段支出, 第九条规定, 开发阶段支出同时满足5个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而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活动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过程, 开发阶段需满足的5个条件都是不可以量化的指标, 需要依靠企业的主观判断, 在很多情况下, 没有人能预先准确地判断出该项研发活动在技术上是否可行, 也没有人能判断出市场对这项非正式研究成果的接受情况。这对于会计人员来说, 要明确地判断两者的界限以及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是非常困难的。有的企业也正是利用这点, 人为的调控利润, 将研究阶段支出的研发费用资本化, 通过减少当期的费用化支出, 增加企业的利润, 提升企业的知名度;有的企业将开发阶段的研发费用费用化, 通过增加当期的费用化支出, 可以增加税收优惠的幅度。

(四) 多个项目同时研发导致项目成本归集困难

很多的企业想在高科技高度发展的社会竞争中抢占主要市场, 多个项目同时进行, 有时将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及生产费用混为一体, 无法将研发费用进行正确地归集。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按照不同的研发项目单独归集研发费用,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 大部分企业是通过临时东拼西凑的方式整理出项目研发费用, 从账本上硬性地拼凑出符合比例要求的所谓的“研发费用”, 不能实事求是的反映各研发项目的研发成本, 更不可能很好地控制研发成本, 也可能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带来风险。

(五) 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体系不健全

有些企业认为财务的职能就是记记账, 报报账, 所以有些企业的财务没有专业能力来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进行合理的归集, 没有专门设置“研发支出”会计科目, 也没有按研发项目进行核算, 有时不能分清生产经营费用和研发费用, 缺乏管理会计的经验, 这给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带来了严重的风险, 也可能使企业享受不到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其他政策扶持。

三、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财务处理的改善对策

(一) 认真学习研发费用的相关政策

作为高新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 需要不断地加强财务知识的储备, 紧跟国家形势, 关注国家税务局最新法律法规, 关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的最新通告, 及时了解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 使企业的收益得到提高。

要能正确区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评定所要求的研发费用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中的研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报送的企业研发费用范围比加计扣除中的研发费用范围更广泛, 他们在内容上有区别, 需要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人员正确、合理的归集研发费用。例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中的租赁费包括不动产租赁费,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中的租赁费不包括不动产的租赁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中的折旧费包括使用的建筑物的折旧、改建、改装、装修、修缮支出, 而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中的折旧费则不包括上述费用。

(二) 完善研发费用的备查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第23号文虽然取消了多数税收优惠事项事前备案的流程, 但其第六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 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 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 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因此, 企业应准备完善的研发费用备查资料以供税局核查企业是否能达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文规定了留存备案资料包括研发项目计划书、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研发人员名单、委托或合作研发项目的合同、研发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 (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研发费决算表、研发费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及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等。

(三) 合理划分研发阶段与开发阶段

企业对研发费用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对企业的资产和税收优惠产生不同的影响。研发费用资本化, 代表着项目研发成功的可能性提高, 无形资产价值增大, 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更强;研发费用费用化, 企业可以更快地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会计准则出台最终的目的是使更多的企业能够准确地反映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财务部门和研发部门应该建立日常性的协调沟通机制, 依靠专业人员根据经验和研发项目情况来做出判断, 合理划分研发阶段和开发阶段, 才能确保形成的无形资产入账价值和企业当期利润准确可靠, 从而向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 合理分摊多项目研发费用

财税[2015]119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 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故企业应当按合理方法将研发费分配至各研发项目, 编制相应的分配表, 提供足够的依据以证明各项目研发费用归集的合理性。例如, 研发费用直接消耗的材料, 应以实际领用并注明研发项目的材料出库单作为有效凭证;研发人员工资薪金, 企业应当记录研发人员在各项目间进行研发的实际占用工时, 按月根据各研发项目实际工时占总研发项目实际工时的比例在各研发项目间编制工资分配表作为有效凭证;燃料动力、折旧费等间接费用以合理的分配表 (如人工工时或机器工时等) 作为有效凭证;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凭相关有效凭证进行归集。

(五) 完善研发费用会计核算体系

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 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 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除额进行合理调整, 故企业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 以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企业的财务人员需利用财务软件设置专门的一级科目“研发支出”来归集研发经费用, 并按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0号文公告规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设置二级科目和三级科目, 且把研发项目所有的会计科目都按立项的研发项目名称进行辅助核算。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研发项目前须先对项目进行立项, 出具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并对研发项目进行研发费用预算以控制研发成本。企业的财务部门需加强与研发部门的沟通, 合理划分研究支出和开发支出。多项目研发的, 需记录好工作情况, 做好费用分配说明。项目研发结束后, 需要有研发项目费用决算表。最后, 企业的财务需要按税法要求分项目做好研发支出辅助台账以供税局备查。

四、结语

综上所述, 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主体, 国家给予了高新技术企业众多支持, 高新技术企业应该注重对研发费用的财务处理, 以充分享受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 让企业有更强劲的发展动力。

摘要:近年来, 国家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 出台了一系列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政策。研发费用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及审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的重要指标, 但目前有较多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研发费用财务处理时存在着较多问题, 未能按照相关政策对研发费用进行合理、规范的归集, 导致不能充分享受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政策。本文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重要性、财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对策等方面进行了简单探讨。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财务处理

参考文献

[1] 杨铠宁.浅析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J].财税研究, 2017 (4) .

[2] 徐元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务风险[J].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7 (2) .

[3] 邵毅平, 孙楹琦.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情况分析[J].财会月刊, 2014 (10) .

企业费用管理高新技术论文范文第3篇

一、费用预算制度

1.董事长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提出公司一定时期的总目标,并下达各机构指标;

2.各机构自行根据下达的指标编制本机构预算(含资金预算、成本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编制的预算应在以收定支的前提下做到可控、符合实际、全面完整;

3.预算指标报财务总监、董事长,董事长召集有关人员讨论通过或驳回修改;

4.批准后的预算下达给各机构执行;

5.各机构应于次月5日之前将上月预算的执行情况报财务总监、董事长;

6.根据公司资金的实际情况,适时修改预算,以便更好的控制资金,避免公司陷入窘困;

7.财务部门核算、监督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避免不必要的超支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二、费用报销的基本程序

1.每项经济活动发生后的三天内,由经办人将发票与单据分类进行粘贴,填制报销单;

2.单据交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对费用的发生给予证明后交各机构负责人审批;

3.交财务部主管审核(审核重点:①预付及应付款项应与合同相核对,看是否与合同相一致。②该项费用是否在预算范围之内,是否超支。③有关金额是否计算正确。),如经审核费用在预算范围之内且无超支,可以批准报销付款。(各机构负责人发生的费用必须报财务总监审查签字);

4.单次金额超过限额(BBB超过150000元、CCC公司超过1000000元、DDD超过60000元、采购单次金额超过1500000元)交财务总监审查签字后方可报销;

5.单次金额超过限额(BBB超过300000元、CCC公司超过2000000元、DDD超过100000元、采购单次金额超过2000000元)经财务总监审核后交董事长审查签字后方可报销;

6.凡现金支付超过100000元、转账支付超过1500000元的事项,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核后交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7.预算外的开支经财务总监审核后交董事长审查签字后方可报销;

8.有规律性报销如税金、养路费、车辆保险费等国家明文规定的开支,经各机构负责人审批后,财务部门可受理。有明确制度规定的报销如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通讯费参照附件执行;工资性支出应报财务总监审批后,财务可受理;

9.费用报销必须是谁发生谁报销,严禁代报,对发生的代报费用财务部门应拒绝办理;

10.费用报销中报销人、审批人应坚持分权原则,对报销人、审批人为同一人签字的费用财务部门应拒绝报销。

三、财务部门的职责和权利

1.财务有权拒绝报销任何不真实的原始单据;

2.财务人员应根据国家的制度和公司的规定,以及合同、协议、董事长批示的报告进行审核,对手续不完整的要求给予补充完整,对不合规的报销凭证予以拒绝并退还报销人;

3.财务每月应汇总各机构费用明细、费用开支实际情况明细表报董事长、财务总监、各机构负责人审阅;

4.对各项报销凭证,财务总监可再次审查,对可疑经济业务提出质询,拒绝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报销凭证;

5.出纳应对已按规定程序审批的报销凭证,进行最后一次全面的把关和审核,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凭证应予以拒绝;

6.对各机构的正常性开支实行财务主管负责制,财务人员必须做到一周内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各机构的票据报销,否则给予公开批评和罚款;

7.财务部将定期对各公司费用情况进行审查,对错报费用进行纠正,并分别向董事长、总公司总经理、各机构负责人提交相关报告。

四、单笔支付金额在150000元以上(含150000元),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门,以便提前做好资金的筹集和准备。

五、本制度附件与本制度具同等效力。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由财务部执行,修改权由财务部修订后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附件一:关于业务招待费的规定

一、业务招待费:包括因生产经营和业务的需要,用于招待相关人员而发生的接待费、餐费等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各机构内部应实行限额使用、不得超支的的原则;机构内部有关部门实行“先申请,后执行”的原则,申请时应说明招待客人的级别、人数、预算标准等;

三、各机构业务招待费的预算限额:各机构应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按经营经营指标收入(不含折扣、折让)的1%为限额预算业务招待费并将其分解到各月(鉴于CCC公司于本年刚设立,其本年业务招待费的限额定于按经营指标收入的5%为限额;2xxx年1—6月按经营指收入的2.5%为限额;2xxx年7月起按公司业务招待费的预算限额执行);各机构业务招待费限额中的20%由董事长使用;

四、业务招待费按董事长批准的预算规定的数额开支,由各机构负责人决定执行。各部门发生的招待费,由各机构负责人签字,财务部审查后报销。

各机构业务招待费不可突破预算指标。预算外支出部分一律由各机构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财务总监、董事长汇报后,按董事长批示执行;

五、一般情况下,只有各机构负责人、招待事项所涉相关人员有权出面接待客户。如遇特殊情况:如各机构负责人、部门领导均不在的情况下,需经办人员接待的,应先向各机构负责人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接待;

六、业务招待费发生后,必须及时报账,并在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此单仅作内部核算使用,不对外)上注明接待理由、明确接待对象、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接待规格,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七、财务部门应在每月底汇总各机构业务招待费发生明细表,报财务总监、董事长审阅;

八、各机构负责人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理性、真实性承担责任。财务人员对费用标准的执行及票据的真实性承担连带责任。

附件二:个人借款的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时还款,使公司会计报表反映的费用和利润精确,避免公司的资金损失和沉淀,特对借款作以下规定:

(一)借款条件公司员工为处理业务及采购时,经部门主管→各机构负责人→财务主管(证明其前借款已归还,借款事由及金额是否在预算范围内)签批后,可暂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则1、借款实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特殊情况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借款。2、超预算借款、单次借款现金额超过50000元以上借款,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借款;

(三)还款期限员工处理完业务后三天内(休息日顺延)必须到财务部门报销,冲抵借款,若超过三天还款报销,则每天按借款金额的1%计算罚息,从工资中扣缴;

(四)财务监督公司财务部门每月底根据员工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董事长、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各机构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速到财务结算。逾期还款,按还款期限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三:车辆费用报销的规定

为有效使用各种车辆,并使车辆费用报销统一合理化,特制定本规定。

1、对公司各机构管理人员的行政配车,在其工作期间的养路费、保险费由公司统一购买。

2、对公司各机构管理人员的行政配车,在其工作期间的燃油费采用按月据票限额报销、超额自理政策,除依照行政级别划分限额分别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000.00元/月公司副总经理: 600.00元/月公司下属各机构总经理: 600.00元/月公司下属各机构主管级别人员: 350.00元/月

3、对公司各机构管理人员的行政配车,在成都市七区十二县内不报销过路费、停车洗车费。因公到成都市七区十二县以外的地、市、州出差,过路费、燃油费在出差后三日内到财务据实报销,如有罚款、超额报支,财务一律不予办理。在车辆使用期间,日常的维修及养护费用由使用者承担。公司不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因使用者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其所有责任全部由使用者个人承担,公司只派遣相关人员协助办理相关保险索赔事宜,除此以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四:通讯费用报销的规定

公司对各级负责人移动电话话费采用按月补给政策,依照行政级别分别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1000.00元/月公司副总经理: 600.00元/月;公司下属各机构负责人: 600.00元/月;公司下属各营销部门主管级别人员: 450.00元/月;各级负责人每月按发票在额度内据实报销,超额自理。

附件五:差旅报销制度

一、公司领导、机构负责人、营销部门主管因公出差可以享受收音机普通舱位、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位,凡超过此标准乘坐者,超过部门自理;

二、其他人员因公出差可享受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位,特殊情况越级乘坐者,须报相关负责人批准(各机构内部工作人员须报机构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须报董事长),方可乘坐。未经批准越级乘坐者,越标费用自理,未达到标准的,节约归己;

三、因公出差人员在目的地费用(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生活补贴费)均实行包干,其标准附后;

四、凡带车到外地出差,其包干费用减50元/天。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算头不算尾,扣减按一天计算;凡出差人员在外地发生业务招待费时,扣减发生当天的包干费用20元/天;

五、凡出差人员均须到办公室填写出差申请表,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归来后,凭经过办公室核实出差天数的出差申请单据报销有关费用;

六、报销时,可享受包干标准费:包干费用(未扣除)中60%用于住宿,报销时须提供住宿发票(注明住宿人与住宿时间),如发票金额达到包干费60%按包干费报销。未达到包干费的60%按包干标准给予结余部分80%补贴;

七、到外地学习、参加会议、凭会议通知报销,组织单位已收取含食宿的会议费或组织单位提供免费食宿的,不再报销生活补助费。费用中末包含食宿费用或组织单位未提供食宿的按规定包干标准报销;

八、因公出差人员,顺道(或绕道)控亲者,应事先提出申请。控亲期间不再给予补助,且发生的车船费、住宿费等自理;

九、到外国学习、谈判、考察的经董事长批准后按实予以报销;

十、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必须同交通费、食宿费用统一报销,凡单独报销者一律不报;

十一、各机构负责人副职按中层干部标准报销。差旅费包干标准表级别一般员工中层干部机构负责人副总以上领导备注一类地区 200 350 400 450 含:京、津、沪、藏、经济特区、直辖市(不含重庆)二类地区 180 310 350 400 含:淅江、江苏、山东、福建、广西、新疆、内蒙、广东

三类地区 150 270 310 350 省内地市 110 200 230 250 省内各县 80 160 200 220附件六:费用开支中的处罚规定

一、凡在费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虚报费用、以虚构业务报销费用等行为者,一经核实,除收缴所报费用金额外,按虚报金额的2倍给予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审批签字同意报销的各机构负责人、部门领导给予同等处罚;

二、对于在费用报销中由于财务人员未坚持制度造成公司损失时按公司费用报销制度中财务人员的责任有关规定执行;

三、以上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虚报费用、违反制度的情况,给予以下处理:

1、给予当事人严重行政处理,收缴多余款项;

2、处以当事人应报销总额的60%以上的罚款;

企业费用管理高新技术论文范文第4篇

鼓励企业从事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活动, 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的重点内容之一。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规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 真正使企业实现减负增效,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了一系列鼓励措施, 如《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目前建筑行业中不少企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可以享受国家相应的优惠政策。新的政策放宽了研发费用的使用范围, 提高了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 对企业无疑是利好消息。但不少建筑企业对政策理解不透彻, 对研发费用管理不到位等, 影响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落实, 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研发费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研发费用预算不合理

研发费用预算管理是企业围绕立项的研发项目, 有效规划和合理运用项目资源, 保障研发项目顺利有效实施。正确编制研发费用预算是保障企业研发资金合理配置的前提。立项是研发项目管理重要而关键的环节, 不少建筑企业忽略了财务部门在研发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 没有让财务部门参与立项活动及研发费用预算的编制, 导致出现研发费用发生归集不及时或者实际发生数和预算数相差较大的情况;部分建筑企业在研发费用预算编制依据上选用较为随意, 或者对研发费用核算的范围不甚了解, 或者对相关的政策研究不透彻, 造成预算编制较为随意或者不合理。

2.2 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

建筑企业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仅运用简单的台账或者表格对研发费用进行登记, 未对研发项目进行专门管理和单独核算; (2) 研发费用核算范围不规范, 如将业务招待费列入研发费用核算; (3) 材料领用制度不完善, 员工所属部门划分不清, 研发费用和工程施工成本无法区分; (4) 做账依据不够充分, 费用结构不合理;不注重研发费用的日常财务核算, 有的在进行年终审计时才进行数据统计, 或者临时调整核算不规范的账目, 这些都无形增加了企业研发费用核算风险。

2.3 缺乏完善的研发费用管理体系和制度

构建完善的研发费用管理体系和制度, 对提升建筑企业研发费用核算的规范性和合理性至关重要。但目前大部分建筑企业都没有建立专门的研发费用管理体系、制度和管理办法, 没有设置专门的研发部门, 或者制定后也形同虚设, 执行力不够, 不能有效管理、使用、归集和核算研发费用, 导致研发费用管理水平偏低, 不利于企业防范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

3 完善研发费用管理的措施

3.1 完善研发费用预算管理

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的政策制度, 完善研发项目立项流程, 同时做好研发项目相关的备案工作, 以便后期研发费用的规范管理。加强财务部门对立项活动的参与, 确保研发费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制定完善的预算报表, 对项目研发期间的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进行明确规定, 对大额费用支出进行专门的论证和审批, 做到研发费用预算有理有据。将研发费用预算管理纳入到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中来, 并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做分析和考核, 避免出现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和前期预算偏差较大或者结构不合理情况。

3.2 规范研发费用核算

建筑企业对研发项目应设置单独的账套或者辅助核算, 对研发项目进行专门管理和单独核算。对专门用于研发项目的原材料等, 应单独归集和核算;对于不能明确区分用于研发项目或者生产经营的成本和费用, 应按照相应的使用标准, 做好合理分摊并分别入账。完善研发项目立项资料, 包括研发项目负责人和参研人员信息等;及时统计登记研发人员出勤情况, 正确归集相应的薪酬及其他费用, 确保研发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3.3 建立健全研发费用管理体系和制度

建筑企业应加大内部控制和研发费用管理力度, 建立有效的评估及监管机制, 对研发费用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制定专门的研发费用管理制度或者办法, 对研发费用核算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内外部审计力度, 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 对研发费用核算工作进行适当修整和及时纠偏, 提高研发费用管理水平。

总之, 建筑企业必须充分认识到研发费用管理的重要性, 做好科研创新活动, 并有效运用相关的优惠政策, 减少企业税务风险, 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摘要: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科技创新, 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但普遍存在着研发费用预算不合理、核算不规范以及缺乏完善的研发费用管理体系和制度等问题, 本文针对建筑企业研发费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研发费用,财务核算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J].当代会计, 2015 (11) .

[2] 金献坤, 宋成俭.浅议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J].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6 (11) .

企业费用管理高新技术论文范文第5篇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不断完善,趋严的加计扣除税收政策正在逐步走向宽松环境。实实在在利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就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完善措施,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问题提出具体意见,明确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简化研发费用核算与管理。标志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不断完善,趋严的加计扣除税收政策正在逐步走向宽松环境。实实在在利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经意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悄然生变,笔者盘点了多种变化或优化,供企业财务、税务人员参考。

受益范围扩大: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从2016年1月1日起,除规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此次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确定研发活动范围——即除了规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这将扩大可享受研发加计扣除税收政策的受益企业,这一次政策调整放宽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活动范围,一些新兴业态只要不在排除范围之内,都可以实行加计扣除。而此前,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不宜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活动,是指社会科学类的研究开发活动则不属于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则不属于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等。不宜适加计扣除的行业,是指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财务核算健全但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

解除限制:扩大享受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

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原有基础上,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及合作或委托研发发生的费用等可按规定纳入加计扣除,这将扩大可享受研发加计扣除税收政策的费用支出。扩大了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费用范围。原来享受优惠的研发费用只是限于专职研发人员的费用,以及专门用于研发的材料费用、仪器设备折旧费、无形资产的摊销等等,不包括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等等。这导致了一些研发活动包括企业共同承担的一些研发活动,不能完整的计入到研发费用的范围之内。这次政策调整,在原来允许扣除费用的范围基础上,又将外聘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以及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也纳入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

追溯加计扣除:允许过去3年应扣未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可能有一些企业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原来符合条件但是没有申报,今年在进行核算的时候,发现这些活动是可以列入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只要符合当时的加计扣除税收政策规定,可以向前追溯三年。这表明原来因各种原因应扣未扣的研发费用,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予以加计扣除。开创了逾期应扣未扣研发费用予以加计扣除的先例。此前,企业不论当期是否亏损,都应当按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依法加计扣除。而对逾期应扣未扣研发费用只能结转扣除,不得加计扣除。

简化审核: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事后备案管理

这意味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将由事先备案方式改为事后备案管理,这将降低企业在享受加计扣除时程序上和时限上的障碍。本次通过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新政策采取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除规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同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年度申报制度”,也被简化为“事后备案管理”,进一步方便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不同公司和不同行业的加计扣除标准各异,但研发经费要按照项目归集备案。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未按规定报备的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的减免属于备案式减免,纳税人未按规定报备不得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归并核算:简化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管理

财税[2015]119号第三条第一款,明确了会计核算与管理要求,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此前,规定实行专账核算。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要求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会计核算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专账管理。这次政策调整,只是要求是在现有的会计科目基础上,按照研发科目设置辅助帐,辅助帐比专用帐简化得多,这样可以简化研发费用核算方法,降低加计扣除计算难度,减轻申报纳税工作难度。

首推负面清单:加计扣除操作层面更加清晰

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问题,税收政策都采用的是正面列举。与此前相关政策不同的是,此次《通知》对享受研发活动加计扣除采用“负面清单”,规定了若干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和行业。可享受优惠的研发活动领域不再是采取正列举,而是“负面清单”的方式,扩大了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受益企业的范围,更便于研发费投入较多的行业进行加计扣除。这一次政策调整放宽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活动范围。原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要求享受优惠的研发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两个目录。这次政策调整,不是采取正列举,而是反列举,参照其他一些国家的做法,除了规定那些不宜计入的研发活动之外,其他的都可以作为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纳入到优惠范围里来,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活动范围易于把握。这就是说,从操作上包括政策的清晰度方面,由原来的正列举变成了反列举,一些新兴业态只要不在排除范围之内,都可以实行加计扣除。

研发项目异议:企业无需举证由税务机关直接跟科技部门协商

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减少审核的程序,原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必须在年度申报的时候向税务机关提供全部的有效证明,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时候,由企业提供科技部门的鉴定书,增加了企业的工作量,享受的难度也增加了,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够很完整的提供这些证据的,不能完整提供就不能够享受。现在对这些措施也做了改进,调整后的程序是,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简化为事后备案管理,有关的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不需要都拿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说要查证的时候再提供。如果税务机关对研发项目有一些异议的话,也不是说再由企业找科技部门来鉴定,而是税务机关直接跟科技部门协商,由科技部门提供鉴定。在享受政策的通道方面更便捷、更直接、效率更高。

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活动不得加计扣除

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定向结构性减税拉动有效投资、推动“双创”、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简言之,国家是为了鼓励企业多购买境内的研发服务。境内的外部研发投入额,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因此,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七类特殊行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行业不实行加计扣除政策

行业负面清单列举了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凡是上述负面清单之外的研发活动均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反避税条款: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这意味着,在加计扣除新政下,无论交易双方是否具有关联关系,但其业务往来如果不遵循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也无法享受加计扣除。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非关联关系:委托研发不再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

此前,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之所规定必须取得受托方的清单,是因为在委托研发的情况下,费用的归集方是受托方,但加计扣除方是委托方,如果没有支出清单,税务机关对于研发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断。同时由于受托方费用支出明细可能涉及到受托方的一些保密信息,其主观上并不愿意提供。因此财税〔2015〕119号文规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便于实务操作。

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可税前加计扣除

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属于新增可税前加计扣除项目。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本文作者为深圳税桥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

企业费用管理高新技术论文范文第6篇

随着我国医改政策的提出, 给制药企业到来了严重的影响。制药业要想提高自己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就需要对费用进行全面预算的管理, 这样的费用预算管理模式可以在解决生产成本的过程中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制药企业的全面预算费用管理可以将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 有效减少资源浪费的现象。

2 我国制药企业管理费用的预算管控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费用预算管控的意识较差

我国的医药制造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模式虽然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但是不乏某些企业对全面预算管控的认识不足, 将其片面的理解为医药制造企业管理费用预算管控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 在其他部门不参与的情况下很难将管理费用预算管控的任务落实下去。全面预算管理需要涉及的部门有很多, 需要各部门的全面参与, 孤立状态下的医药制造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是很难推进的。此外, 某些领导人员片面地认为企业实行管理费用预算管控模式将会影响到个人权利发热发挥, 这样的理念严重阻碍了全面预算管理的发展。

2.2 管理费用预算管控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系统

医药制造企业管理费用预算管控落实的效果需要采取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来评价。我国现在的医药制造企业虽然确立了管理费用预算指标, 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执行力度是较差的。并且存在着考核制度不完善, 考核内容不到位等的情况。同时管理费用预算管控缺少有效的奖励机制, 因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较差。管理费用预算管控的监督考核机制在不健全的情况下, 严重阻碍了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效落实。

2.3 管理费用预算管控与企业的战略目标不一致

医药制造企业都有自己的发展战略目标, 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将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想战略目标看齐。但是我国许多的医药制造企业的管理费用预算管控与企业的战略目标有较大的偏差, 这就使得医药制造企业的管理费用预算管控缺乏战略性目标的指导, 出现费用预算管理与企业的战略目标脱节的问题。使得某些医药制造企业过分的准求眼前的利益, 而忽视了长远的利益, 从而影响了医药制造企业的正常发展。

3 加强医药制造企业费用预算管控问题的有效措施

3.1 强化企业费用预算管控的意识

(1) 积极转变企业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医药制造企业强化员工的费用预算管控意识可以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强化企业费用管控意识的过程中, 需要采取合适的方法。企业的管理人员要认识到费用预算管控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改变以往认为费用预算管控就是限制管理人员权利的思想, 明确费用预算管理的目的是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在企业管理者的带领下强化其他人员的费用预算管控意识。

(2) 进行费用预算管控的相关培训。医药制造企业的费用预算管控需要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的知识结构, 因此, 医药制造企业的相关部门需要开展费用预算管控的培训工作, 提升企业员工管理费用预算的专业能力。对于医药制造企业的预算管理部门以及财务部门需要进行针对性的学习, 以提升相关部门预算管理的工作水平。

(3) 提高员工的参与意识。医药制造企业的费用预算管控所涉及的部门有许多, 因此, 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都需要参与到费用预算管控的工作中来。比如, 企业的采购部门、生产部门以及销售部门等的员工都需要积极地参与进来。努力让人们树立费用预算管控需要人人参与的意识。这样企业员工全员参与的意识可以使费用预算的全面管理工作有效地进行, 这对于维持公司的长远利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3.2 建立完善的费用预算管控监督考核机制

医药制造企业的费用预算管控工作的运行情况, 需要通过费用预算管控监督考核机制进行相应的监督, 企业可以定期的召开费用预算管控效果的总结会议, 将费用预算管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会议上提出, 以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样的会议形式还可以对费用预算管控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 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 对企业内部的员工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 以带动工作人员参与费用预算管控的积极性。此外, 医药制造企业可以借助于现代化的信息平台, 建立费用预算管控的相关数据, 促进企业各部门信息共享的实现。这样的信息平台可以将费用预算管控工作做到透明化, 对加强医药制造企业费用预算管控具有良好的监督作用。

3.3 费用预算管控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结合

医药制造企业的费用预算管控要与企业的战略目标进行有机的结合, 在对费用预算进行管控的过程重要时刻围绕着企业总体的战略目标进行。并且要充分地调动企业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性, 制定好详细的费用预算管控的计划, 并将计划具体的落实到个人, 以提高员工的执行力。此外, 在对企业费用预算管控的过程中, 需要结合医药制造企业的生命周期, 并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的特点制定合理的费用预算管控方案。

4 结语

综上所述, 医药制造企业在医改政策的新形势下, 要想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对企业的费用预算进行合理的管控, 努力将医药制造企业的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 在有效的节约成本的前提下, 为医药制造企业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这样的费用预算管控机制可以实现医药制造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 企业应该加强费用预算的管控, 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摘要:随着新医改的提出, 医药制造企业医药制造企业的管理费用预算管控制度有了新的要求。医药制造企业的管理费用问题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利润。但是, 我国的医药制造业的管理费用全面预算管理的模式还存在许多的问题。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研究一下医药制造企业管理费用的预算管控思路。

关键词:医药制造企业,管理费用预算管控,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 刘再昌.论医药制造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学习, 2017 (13) .

[2] 孙慧.我国民营医药制造企业预算控制研究——以A公司为例[D].西南财经大学, 2015.

[3] 刘长玉.基于ERP的制药企业应收款风险管理及案例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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