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 论文题目范文

2023-09-23

关于婚姻法 论文题目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喜宴》;中西方;爱情婚姻

电影可以记录美好,可以映射现实,同时也可以表现文化。通过观看和分析含有文化因子的电影,人们能够更直观地感受到不同国家的文化差异。本文以电影《喜宴》为载体,重点探讨其中所展现的中西方爱情婚姻文化的差异。本文将首先介绍电影《喜宴》的主要内容,其次分析电影中突出中西方爱情婚姻文化差异的情节,接着探究这些差异形成的原因,即中西方文化背景的不同。最后,大团圆式的电影结局揭示了中西方文化能够和谐共存。

1.电影《喜宴》的主要内容

影片的男主角高伟同是一名事业小有成就的年轻人,和他的同性恋人赛门住在美国纽约。他因为受到父母的不断催婚,又不想让父母知道自己是同性恋。伟同在赛门的建议下,与他的租户--非法移民的大陆女画家顾威威假结婚。为了给儿子操办婚事,高伟同的父母赶来美国。这个看似完美的策划却引来了一系列的麻烦。电影中对中式喜宴的刻画无疑是对中国传统文化最好的体现。

在这场喜宴之后,电影达到了高潮,故事开始发生转向。在婚宴当晚,半醉的威威与伟同假戏真做,怀了伟同的孩子。得知此事的赛门与伟同大吵一架,伟同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最后,伟同顶不住压力向母亲坦白自己是同性恋的事实。母亲知道后大吃一惊,但同时又告诉伟同要向父亲保密。但殊不知高父早在伟同与赛门的谈话中得知了自己儿子是同性恋这一事实。他忍着没有说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孙子。影片的最后,高父接受了賽门,威威决定生下孩子并请求赛门作为孩子的另一位爸爸,伟同,赛门,威威三人建立起一个特殊的家庭。在所有人的让步和妥协下,影片达到了一个相对圆满和谐的结局。高家父母接受了自己儿子是同性恋的事实,同时也实现了抱孙子的愿望,伟同也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使命。

2.电影中反映中西方爱情婚姻文化差异的情节

本文将从对同性恋的态度,生儿育女的观念,婚礼仪式这三个角度来分析中西方爱情婚姻文化的差异。

2.1对待同性恋态度的差异

在电影中,赛门对伟同说:“你已经见过我的父母了,要不我也见见你的父母”。可见赛门父母已经知道自己儿子是同性恋并接受了这一事实。而伟同却要想尽一切办法向父母隐瞒这一事实,甚至不惜与他人假结婚。最后,伟同顶不住压力向母亲坦白,母亲第一反应是这是暂时的,伟同还是会回归正常的生活。还问伟同“是不是赛门把你带坏的”。可见高母认为伟同是暂时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她从心底不愿接受自己的儿子是同性恋者。电影由此揭示了中西方在对待同性恋态度的差异。相较于中国,西方对待同性恋的态度较温和;而中国则略显保守。

其实,中国从古至今都不缺乏同性恋者。我国历史中有关于同性恋现象的记载, 对同性恋的称谓也非常丰富, 如龙阳、断袖、男风等(尹炳兰,2015)。人们对同性恋的看法,在古代持中立的反对态度, 到近代以来才变得严厉起来。可见中国对同性恋者一直是不支持的态度,迄今为止也不受法律的承认。同性恋者在中国的处境比较艰难,这除了与中国传宗接代的思想有关,还与周围人异样的眼光有关。

在西方,古希腊时期人们对待同性恋的态度较为宽松,中世纪则较为严苛,但到现代以来又比较宽容。目前,与中国相比,西方对待同性恋的态度更加宽容。最近几年,西方部分国家及地区已立法承认同性恋者的合法身份,在法律上承认和保护同性婚姻。可见,中西方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差别较大。

2.2生儿育女观念的差异

在电影中,有好几个镜头都提到了“抱孙子”,“传宗接代”的话题。伟同的相亲对象毛妹说,高父病危时,因为还没抱孙子,就是有一口气咽不下去;伟同对父亲说:“爸,你千万不要说这种话。你当然活得到抱孙子,我不会让你失望的”;高父第一次见威威时,对她的评价是能生能养;以及在伟同结婚时,高父对他说要延续高家的香火。这些都反映出了生儿育女,延续香火的观念在中国人心中已是根深蒂固了。中国的传统文化认为男女结婚生儿育女,繁衍后代是娶妻的根本目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中国,虽然很多年轻人是为了爱情而结婚,但在婚后他们依然会面对生孩子,传宗接代的问题。这不仅仅是受于双方父母的压力,更重要的是在大多数中国人心中结婚生子是理所当然的。除此之外,中国人信奉“养儿防老”,喜欢大家庭的感觉。虽然目前中国社会中也有丁克家庭的存在,但这毕竟是少数的。

然而在西方,丁克是一种常见的现象。西方人更注重双方个体的幸福感。他们认为男女双方结合是为了纯洁的爱情,不会把生儿育女看作婚姻中必不可少的事情,更不会将其视作维系婚姻的纽带。西方人认为,生孩子是为了提高婚姻和生活质量。父母很少给予年轻人生孩子的压力。西方人认为夫妻关系要先于家庭关系。

综上,对于生儿育女这一观念,中西方有着很大的差异。同时在电影中,这一差异也表现得淋漓尽致。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了,伟同的父母反复强调了传宗接代;而对比赛门,他并没有受到这一困扰。从以上两个角度,可以看出中西方在爱情婚姻观上差异较大。西方人认为爱情婚姻是个人的事情,不用在乎他人的看法;而在中国,爱情婚姻要牵扯到两个家庭。

2.3 婚礼仪式的差异

一场中式喜宴将电影推向了高潮,伟同与威威一开始的计划也逐渐偏离预定轨道。高家父母广泛邀请宾客,新人叩拜父母、敬茶、入洞房,宾客们劝酒、起哄,婚礼场合布置以象征着吉祥的红色为主,这些都是中式喜宴最鲜明的特征。同时也反映出中国人对婚礼的重视程度,认为婚宴办得越大越热闹,自己的家庭就越有面子。而西方婚礼则较为简单、安静,配色也多选用白色,象征着纯洁无瑕的爱情。大多数西方人的婚礼在教堂举行,这与他们的宗教信仰有关,信仰基督教的新人认为在神的祝福下,自己的婚姻才会有效,美满。此外,西方人婚礼一般只邀请自己最亲近的人,所以人数相对较少。整个婚礼比较安静温馨,少有中式婚礼的热闹。

3.中西方爱情婚姻文化差异产生的原因

爱情婚姻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深入剖析中西方爱情婚姻文化的差异,其实是由中西方处于完全不同文化背景所导致的。从社会发展来看,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小农经济社会,以农业生产为主,生产者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生活相对稳定。那么,在这种农业社会中所形成的婚姻观有着服从、稳定、重礼等特点。西方文化在海洋文明中所孕育而生的。人们依靠海洋发展工商业,进行航海运动,生活方式相对自由,流动。在此文化下所形成的爱情婚姻观必然是自由开放的。因此,中式婚礼更加注重繁琐的礼节,父母参与过多;西式婚礼则更表现新人的自我意愿,父母不给予干涉。

从家庭伦理来看,中国人认为家庭大于个人,这体现出中国人的集体主义。在集体主义思想中,个人作为家庭成员之一,需要承担部分的家庭责任。此外,中国讲究孝文化,子女应当孝顺父母;所以影片中的高伟同深知自己身上肩负着传宗接代的重任,迟迟不敢告诉父母自己是同性恋者这一事实。出于对父母的孝顺,他接受了父母为自己办的喜宴;而西方人的家庭倫理观受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一切以自己为主。在西方国家,成年后的孩子有着更大的自由,父母会尊重孩子的意愿,不干涉孩子的生活。可以看出,影片中的赛门并没有受到来自父母的压力,也不在乎他人的眼光,只是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追求自己的幸福。

4.结语

本文以电影《喜宴》为载体,分析了中西方爱情婚姻观念的差异。一方面是对同性恋态度的差异,中国人的态度较为保守,而西方人则比较温和;另一方面是中西方在生儿育女观念上的差异,中国人认为结婚生子,传宗接代是理所当然的,并且在中国家庭中,孩子是家庭的重心,但西方人认为夫妻关系在家庭关系中居于首位,孩子是婚姻幸福美满的表现;最后是婚礼仪式的差异,中国人讲究排面,认为婚礼要大操大办,要热闹,而西方人的婚礼则较为简单、安静。本文还了探析中西方爱情婚姻观念差异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中西方社会发展的不同,中国自古以来的小农经济造就了中华民族顺其自然、集中统一的特点,从中建立的婚姻观有着服从、稳定、重礼等特点;而西方社会主要依靠海洋发展,因此西方民族具有自由、流动的特点,在这种社会中所孕育出来的爱情观是开放、自由的。二是中西方家庭伦理观念的不同,中国人强调以家庭为主,个人作为家庭成员之一,需要为家庭尽一份力;而西方的个人主义观念使得人们产生了以自己为主的生活方式和家庭理念。最后电影各方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也暗示了中西方文化的融合。

参考文献:

[1] 陈京丽. 中西方文化差异在电影《喜宴》中的反映[J].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 2008(2):65~68.

[2] 李悠然. 李安电影《喜宴》的文化解读[J]. 电影文学, 2013(14):91~92.

[3] 尹炳兰. 从《喜宴》看中西同性恋亚文化的异同[J]. 艺术科技, 2015(2):75~76.

[4] 杨锐. 从电影《喜宴》中看中西方文化差异[J].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7(2):173~174.

[5] 朱永涛. 美国价值观:一个中国学者的探讨[M]. 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2.

名字:宋冬怡 出生年月:1997年10月24日 性别:女 民族:汉 籍贯(省市):河南洛阳 学历:研究生在读 职称和研究方向:英语教学 单位及单位所属省市、邮编(学校具体到专业院系):广西桂林桂林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541006

关于婚姻法 论文题目范文第2篇

2、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认定

3、离婚冷静期下对完善诉讼离婚标准的再思考

4、婚姻家庭法定位及其伦理内涵

5、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4年2014年会综述

6、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价值阐释与制度修为

7、浅析西周婚姻制度中的法文化

8、关于婚姻法修订的若干问题

9、罗马法姘合制与近现代欧洲非婚同居法律规制比较研究

10、论项目教学法在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婚姻家庭法课程中的应用

11、试论生育制度改革与婚姻家庭法的完善

12、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13、婚姻私人化的经济分析

14、论现今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15、浅论性别地位演变对汉族婚姻家庭的影响

16、共和国《婚姻法》前世今生

17、轻度重型精神病作为可撤销婚姻法定事由的合理性

18、为什么越来越多职业女性却步于婚姻

19、变性者之婚姻关系浅析

20、冲突与调试:新疆哈萨克族婚姻家庭习惯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变迁

21、法律近代化视野下的南京国民政府1930年婚姻法

22、关于我国协议离婚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23、我国婚姻家庭法的传统与现代化探析

24、法院判决离婚标准的探索

25、浅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妇女权利的利弊

26、离婚苛刻条款的利弊分析

27、促进婚姻有效的法律思考

28、试论我国法定离婚标准的缺陷及完善

29、我国无效婚姻法律效力的相关问题与完善

30、基于民法典如何完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初析

31、东南亚国家婚姻家庭法律之夫妻人身制度比较

32、老年人再婚的法律规制

33、利益平衡下的彩礼返还制度研究

34、试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35、关于“婚姻即契约”的法律思考

36、浅析拜占廷中期“婚姻法”的特点

37、民商合一前见与私法理论悬疑

38、中国民法典之监护制度立法体系构建研究

39、涉外婚姻缔结之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40、“师徒式”教学在婚姻家庭法中的探索

41、事实婚姻若干问题的探讨

42、夫妻人身关系比较研究

43、夫妻债务中的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的认定

44、婚姻家庭法中的强制性法律规范

45、探望权的理论反思与规则重构

46、伊斯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特点

47、冲突与融合:南丹白裤瑶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之互动(上)

48、论我国的婚姻法律环境

49、论特殊疾病人群在婚姻法中的规定

关于婚姻法 论文题目范文第3篇

(二)wad();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第五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六条 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第七条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第十八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关于婚姻法 论文题目范文第4篇

一、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司法解释的内容

我国《婚姻法》中将夫妻财产制分为法定夫妻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两种, 同时指出夫妻财产制中约定财产制的效力高于法定夫妻财产制。2001 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婚姻法司法解释 ( 一) 》, 该解释中有三条内容涉及到夫妻财产制, 第一条阐述了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置权;第二条内容规定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具有的举证责任; 第三条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变化转变成夫妻共有财产[1]。2003 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释 ( 二) 》中进一步确定了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2011 年7 月4 日,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释 ( 三) 》中规定了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后的具体归属、父母资助财产的归属、养老保险金的具体分割、夫妻继承财产的归属和婚姻期间的债务承担等内容[2]。

二、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司法解释的漏洞

( 一) 司法解释的冲突

实际法律案件审判结果显示,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 年之后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存在相互矛盾的现象。矛盾现象同样发生在《婚姻法司法解释 ( 三) 》中第五条对于孳息和自然增值归属问题的规定中, 该项规定中指出婚姻当事人通过个人财产在婚后投资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 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 ( 二) 》中规定婚姻当事人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婚姻继续的过程中取得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我国当前的《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婚姻当事人通过个人财产在婚后投资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可见我国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存在冲突。

( 二) 司法解释和我国传统家庭共有制的冲突

基于此我国在《婚姻法司法解释 ( 三) 》中对该问题进行规定: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此时房屋可根据婚姻法中规定看作子女一方的赠与财产, 且将其认定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此可见, 我国《婚姻法解释法解释》中关于房屋的归属问题与《物权法》中的“登记主义”原则一致, 但采取登记主义原则处理夫妻财产纠纷问题不符合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3]。

长久以来, 我国家庭的延续靠两代人共同完成, 上一代人和本代人主要完成婚姻和育幼的任务, 本代人和下代人完成养老任务, 基于此, 才有了家庭的延续。在该种风俗的影响下, 父母甘愿在经济投资上帮助子女。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 ( 三) 》中明确指出, 家庭成员之间需采用“亲兄弟明算账”的方式进行交往, 可见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于违背了传统的家庭观念, 不利于家庭和谐的维护。

( 三) 司法解释的准立法化倾向

我国针对婚内财产问题在《婚姻法司法解释 ( 三) 》出台之前缺少明确规定, 因此司法实践的处理方式不同, 主要处理方式包含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调解方式结案等。但具体司法审理案件表明, 我国司法实践在处理婚姻财产问题方面出现混乱。我国的司法解释不可创设法律, 但在《婚姻法司法解释 ( 三) 》中对婚内资产的规定来看, 该项规定已经超出了司法解释的功能范围, 存在准立法的嫌疑。

三、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司法解释漏洞产生的原因

( 一) 缺少夫妻财产制的主导原则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主要对审判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解释, 但会造成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内在思想和逻辑不统一的状况。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 ( 三) 》中过于注重对个人权利的保护, 注重财产来源和资本收益, 导致夫妻个人财产扩大的现象。同时在房屋归属问题上过于强调公平, 不利于家庭的和谐。可见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缺乏夫妻财产制的主导原则指引, 导致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出现矛盾。

( 二) 忽略中国传统家庭的共有制

家庭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同时家庭的稳定离不开家庭共有财产的支撑。改革开放之后, 由于受到西方思想和个人主义观念的影响, 我国部分民众过于追求个人权利, 尤其体现在夫妻财产权利方面。随着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 ( 三) 》出台, 登记主义原则的应用摧毁了我国传统的家庭共有财产制, 导致法律天平倾向家中经济强大的一方。在该种法律的引导下, 家庭的存在毫无意义。可见同居共财已经成为中国的习惯和传统, 因此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应遵循中国传统的家庭共有财产制观念。

( 三) 缺少《婚姻法》的立法支持

当前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仍存在漏洞, 虽然《婚姻法司法解释 ( 三) 》出台之后, 婚内侵权纠纷问题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 但该解释存在准立法的嫌疑。总结我国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存在的问题, 主要包含: 法定夫妻财产制的不足。体现在财产范围模糊、财产管理制度简单、法定财产制度缺失。夫妻约定财产制不健全[4]。体现在缺少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和公示制度、夫妻约定财产制内容过于简单。

四、完善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司法解释的措施

( 一) 确定夫妻财产制的主导原则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关系调整过程中需尊重婚姻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同时需给予适当限制, 由此来保证家庭成员的和谐相处。《婚姻法》司法解释在夫妻财产制规定中需遵循保护弱者合法权益、肯定妇女家务劳动和尊重婚姻当事人意愿三个原则, 由此来实现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统一。

( 二) 重视传统家庭共有制的价值

中国传统家庭共有制虽存在很多弊端, 但在该制度的影响下, 家庭和睦稳定, 即使有成员死亡家庭仍然存在。可见家庭共有制能够发挥赡养老人和抚育儿女的功能, 因此我国《婚姻法》应当给予家庭一个合理的法律地位, 将其列入民事主体的范围, 设置以家为主体的财产制度[5]。

( 三) 健全《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

健全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须首先从完善法定夫妻财产制着手, 首先, 我国《婚姻法》需明确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范围, 详细规定法定夫妻财产的管理制度, 增设非常法定财产制。其次, 需完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 增加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一般规定, 明确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内容, 增加夫妻约定财产制下的公示制度。

五、结语

夫妻财产制作为我国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 关系到每个家庭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我国今后的《婚姻法》在制定夫妻财产制过程中, 需遵循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尊重婚姻当事人意愿和肯定妇女家务劳动等三项原则, 尊重中国传天传统家庭共有制, 不断完善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 由此来保证家庭和谐, 社会稳定。

摘要: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司法解释的内容, 第二部分分析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司法解释的漏洞, 第三部分针对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司法解释产生漏洞的原因进行分析, 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司法解释的有关措施。

关键词:《婚姻法》,夫妻财产,司法解释

关于婚姻法 论文题目范文第5篇

婚姻中男女不同处:男人的拿手好戏是撒谎,女人的拿手好戏是撒娇;男人逛商店越逛越萎靡不振,女人逛商店越逛越兴奋。

维系婚姻的不是爱情而是兼容性。两个看似一样的齿轮,也许会彼此倾慕,真放到一台机器上,也难免你碰了我,我撞了你,这就需要重新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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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传:重庆市260万对情侶结婚,其中50万对夫妻婚后不久便离婚了。更加值的关注的是“80后”成离婚主力军,婚外情成婚姻杀手!

甲:房子和婚姻比谁重要,没有房子真不能结婚吗?乙:因为在中国,房子的产权是七十年,现在的婚姻有多少能比这个时间长?

婚姻中男女四力对婚姻的重要性: 男女婚姻的四力。男女双方能否结婚,要靠魅力;婚后能否相处和谐,要靠毅力;婚后能否生活美好,要靠实力;婚姻能否持续下去,要靠定力。

我的爱人,如果婚姻没能让你幸福;如果你感到的只是牢笼和锁链;那么,让我为你解开道德的枷锁,让我为你放行。如果道德的律条已经让生命了无生趣,那么,它于生命还有什么意义。爱情短信

不是不爱你,是因为老辈没积蓄;不是不爱你,是因为父母没权力;不是不爱你,是因为个人没房子;不是不爱你,是因为心中没底气,今生不能结姻缘,就让我默默永远爱着你!

爱情是寂寞的产物,婚姻是平淡的后延。

婚姻就像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双方势均力敌。相持不下的结果往往是精疲力尽,两败俱伤。只有一方迂回或退让,“战局”方能豁然开朗。

婚姻建言:婚姻就像下赌注,青年男女似赌徒。赌对了一辈子幸福,赌错了一辈子痛苦。出生家庭不能选择,找个配偶自己掌握。没进围城的同胞们,请做好选择!爱情短信

关于婚姻法 论文题目范文第6篇

上世纪80年代,Ronald Kaufman在洛杉矶一家电影制片公司担任副总裁。他几乎拥有他希望能从一份工作中所获得的一切──丰厚的报酬、友善的同事以及协调影片中植入式广告的有趣工作。可惜的是,他却讨厌这份工作。

现在已经是一名高管教练的考夫曼说,那家公司的老板极其擅长威逼他人,会向每个人大声咆哮,但在一小时之后,他又会变成一个很和气的人,这让在那儿工作的每个人都觉得不愉快。

Dennis Nishi当时,他知道自己在别的公司挣不到同样水平的薪水,于是便努力让自己适应现状。他说,别人的天性确实改变不了,那我就改变自己应对他的方式。我学会配合他的需求,而不是质疑它们,这让我在那家公司的工作轻松了许多,我在那里呆了八年半的时间。

职场人士会因为很多原因而迫不得已地辞去工作,比如,办公室人际关系糟糕、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晋升机会有限,等等。但职场专家指出,通过采取一些行动或者态度上的改变,你原本认为无法调解的许多职场问题都能得到改进甚至是解决。

首先,确认是否只有你自己遇见了这些问题。你可以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过行业协会认识的同行联系,甚至还可以打电话给其他公司的同行来比较大家的意见。

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研究职场压力的教育心理学教授Christopher McCarthy说,正是那种非常个人化的感觉导致人们认为其他人比自己得到了更好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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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在没那么正式、更为注重目标的工作场合向老板表现自己,交出更优异的业绩来换得更多自主权。麦卡锡说,一般而言,大多数人在获得更多工作上的自由时都会工作得更开心。

此外,如果是你工作中的操作过程导致问题出现,那么就尽量尝试改变你的工作方法。Spencer Belkofer是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一家电信公司的客户代表,他不喜欢公司培训的销售通信服务的方式。经常会有不满的客户提出这样那样的投诉,于是贝寇弗决定不按既定规章行事,而是自己研究公司所提供服务的每一个细节,并时常站在客户一边去解决问题。

这些额外的努力并没有帮助贝寇弗提高销售额,但他在工作时更加开心了,而且他的坦率也获得了客户的感激。

面对糟糕的事情,不同人会有不同反应。我们不能改变事情本身,却可以改变它对我的影响。NLP强调“在因”与“在果”。面对不愉快的工作,不喜欢的老板,你是埋怨外界的环境(在果),还是由我主导,为

二、学会喜欢自己的工作

上世纪80年代,罗纳德.考夫曼(Ronald Kaufman)在洛杉矶一家电影制片公司担任副总裁。他几乎拥有他希望能从一份工作中所获得的一切──丰厚的报酬、友善的同事以及协调影片中植入式广告的有趣工作。可惜的是,他却讨厌这份工作。

现在已经是一名高管教练的考夫曼说,那家公司的老板极其擅长威逼他人,会向每个人大声咆哮,但在一小时之后,他又会变成一个很和气的人,这让在那儿工作的每个人都觉得不愉快。

当时,他知道自己在别的公司挣不到同样水平的薪水,于是便努力让自己适应现状。他说,别人的天性确实改变不了,那我就改变自己应对他的方式。我学会配合他的需求,而不是质疑它们,这让我在那家公司的工作轻松了许多,我在那里呆了八年半的时间。

职场人士会因为很多原因而迫不得已地辞去工作,比如,办公室人际关系糟糕、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晋升机会有限,等等。但职场专家指出,通过采取一些行动或者态度上的改变,你原本认为无法调解的许多职场问题都能得到改进甚至是解决。

首先,确认是否只有你自己遇见了这些问题。你可以与其他部门的同事、通过行业协会认识的同行联系,甚至还可以打电话给其他公司的同行来比较大家的意见。

得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研究职场压力的教育心理学教授克里斯托弗(Christopher McCarthy)说,正是那种非常个人化的感觉导致人们认为其他人比自己得到了更好的对待。

其次,将工作的要求与你对自己的期望区分开来。如果你对自己没有实现个人职业目标感到失落,那就尝试将你的那些宏大目标分解为一个个在现实中更易于实现的小目标。这样可以通过每一次微小的成就来提高你的斗志。

再次,在没那么正式、更为注重目标的工作场合向老板表现自己,交出更优异的业绩来换得更多自主权。麦卡锡说,一般而言,大多数人在获得更多工作上的自由时都会工作得更开心。

此外,如果是你工作中的操作过程导致问题出现,那么就尽量尝试改变你的工作方法。斯宾塞(Spencer Belkofer)是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Montgomery)一家电信公司的客户代表,他不喜欢公司培训的销售通信服务的方式。经常会有不满的客户提出这样那样的投诉,于是贝寇弗决定不按既定规章行事,而是自己研究公司所提供服务的每一个细节,并时常站在客户一边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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