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

2023-09-20

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镇集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卫生镇,优化生活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和《重庆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XX镇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办法。本办法由镇人民政府集镇办执行落实。

第三条集镇镇容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全面规划,政府领导,村委会主管,部门协作,全民动手的原则,形成共创、共建、共管的格局。

第四条镇辖各单位要加强对集镇镇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把创建卫生镇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第五条镇集镇办和所涉及村委会具体划分落实集镇卫生区域责任制。村委会负责集镇居民创卫意识的教育,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门内达标(卫生达标)责任制”;镇集镇办负责组织专人处理街道及周围垃圾并做好保洁。

第六条镇辖各单位(含企业)和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对镇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镇容和环境卫生意识,自觉遵守集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第二章集镇镇容

第七条集镇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城镇建设规划的集镇容貌标准,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临街各种建筑物和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整洁。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镇容的物品,未经批准不得破墙开店,搭设棚房,改建阳台。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集镇道路、街道两侧、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雨阳棚或其它设施。因特殊需要,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的,须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并确定期限,期满应无条件拆除并恢复原貌。

第十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护栏、档板等安全防护设施。材料、器具堆放整齐,废渣及时清除,废水沉淀后方能排入下水管道,不得影响原设施的畅通和阻碍交通。停工场地应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及时清理。施工垃圾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经批准规定设置的广告牌(栏)、招牌、标牌、橱窗等设施,应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用字规范,设置单位和个人应加强管理,定期维护。

第十二条禁止在过境街道和人行道上摆摊设点;禁止在临街道面垒炉烧灶,焚烧树叶、废塑料、废橡胶等。

第十三条禁止在临街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电线杆和行道树上乱写、乱画、乱刻、乱贴、乱挂,经批准悬挂的宣传标语、宣传画等,期满应及时自行清理。

第十四条进入集镇区域的机动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冲洗,归点停放;车辆行驶时,不得向车外抛撒废弃物;运载废土废渣及生活垃圾等散装物体和液体货物要封盖严密,不得沿街撒落、飞扬、渣漏。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侵占、覆盖河道,不准毁坏河道设施。禁止向河道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液和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在河道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它污染物。

第三章清扫与保洁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随地叶痰、便溺;

(二)不准乱丢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塑料)瓶等废弃物;

(三)不准乱倒垃圾、渣土、粪便和乱扔动物尸体;

(四)不准向街面和人行道倾倒污水、污物;

(五)不准在集镇街道、人行道等地乱停、乱放和冲洗、修理各种车辆;

(六)不准在集镇道路及公共地段堆晒物品;

(七)不准损坏集镇区域花草树木;

(八)不准敞放和沿街圈养家禽家畜。

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都应采取各种办法控制和消灭蚊子、苍蝇、老鼠、蟑螂。无主地段由镇政府组织专人定期消杀,把除“四害”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四害”密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第十八条集镇街道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处理,由镇政府对外承包,另行签订清洁卫生承包协议。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店铺、街坊、居民区等地段要自行清扫保洁,镇集镇办和村委会实地进行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责任制。

第四章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理

第十九条集镇生活垃圾必需按规定倒入垃圾桶或指定地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设置垃圾池,解决自产垃圾的容装。

第二十条各医疗、企业、屠场等单位主产的带有病毒、病菌的特种固体、动物尸体和有害物等,应按环保、卫生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统一收集、清运和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第二十一条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从事主产、经营活动所生产的废物、建筑和经营性垃圾等,应自行清运到指定的地点或委托清运。

第二十二条集镇区一切单位的职工住宅、居民住宅区的生活垃圾由房屋产权所有者负责自运到垃圾池。

第五章卫生费用分担

第二十三条居民住户:户缴纳每月5元,全年一次性缴纳的,优惠为50元。 第二十四条店面经营户:户缴纳每月10元,全年一次性缴纳的,优惠为100元。 第二十五条学校、卫生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每年缴纳500元。

第二十六条卫生费由所涉及村委会指定专人开据收据上门收缴,按季统一解缴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专用于集镇环境卫生清扫、清运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补贴。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服从管理,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由镇人民政府集镇办按本规定监督检查和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责令其纠正违章行为和采取补救措施外,可并处罚款。

(一)在明令禁止的主要街区和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品的,罚款10元。

(二)在集镇建筑物,市政设施以及花草树木上涂写、刻画或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罚款20元;

(三)不按规定的地点倾倒垃圾、粪便污水的,罚款20元;

(四)在规定街道临街建筑物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罚款20元;

(五)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和乱丢烟头的,罚款20元。

(六)运输货物液体、散装货物不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露、撒落、飞扬的,罚款50元;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拦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罚款100元;

(八)未自行保洁、清运垃圾,又未委托保洁、清运垃圾的单位,罚款200元;

(九)未按规定除“四害”的,除责令先期除“四害”外,罚款200元;

(十)在街道和人行道上摆摊设点、焚烧、弃土、抛撒纸物、堆晒物品、倾倒污水、乱停乱放和洗修车辆的,罚款200元;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停止违章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可并处以罚款。

(一)损坏花草树木的,罚款100元,损坏名贵花木的照价赔偿。

(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罚款200元。

(三)未经批准堆放物料、搭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镇容的,罚款200元。

(四)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罚款200元。

(五)在城区河道堆放污染物,向河道排放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罚200元。第三十一条凡不符合集镇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且未经批准的,由镇集镇办组织强制拆除,并处罚款200元。

第三十二条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可处20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所涉及的罚款按《重庆市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条例》执行。第三十四条侮辱、殴打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镇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对拒不缴纳卫生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人民政府集镇办进行批评教育,仍不缴纳的,由镇人民政府决定其垃圾自行处理,也不自行处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集镇镇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集镇镇容和环境卫生污染的,由集镇办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XX镇辖区内企业的镇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镇人民政府集镇办负责解释。

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赣州市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水平,预防与控制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构建和谐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赣州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学校要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卫生保健机构、总务(后勤)、教导处等有关部门参与。

第三条 学校要设立卫生保健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学校预防保健工作。按学生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专业人员,不足600人的学校要配备专(兼)卫生保健人员,也可聘请卫生部门专业人员兼职。班主任要积极参与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了解健康教育课内容。

1 第四条 加强校医和保健教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参加有关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的能力水平。

第五条 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学校要制订饮食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治、学生健康检查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学校每年初要制订卫生工作计划,年终要进行认真总结,并把卫生工作纳入评优评先内容。

第三章 学校健康教育

第六条 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落实学校健康教育课程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讲座、活动等各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健意识。根据不同年龄段开设不同内容的健康教育课程,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开展禁毒、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课程安排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评价。

第七条 学校要根据不同季节学校疾病预防的重点,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板报、广播、宣传图片、光盘及多媒体技术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 按照不同年龄开设相应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课程或讲座。初中以上学校应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及时发现并疏导学生的心理卫生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

2 展。

第四章 卫生基础设施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项目必须按规定通过有关卫生部门的评价和监督审核,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通过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 学校的教室面积、采光、照明、课桌椅配置和隔音效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

第十一条 学生宿舍人均面积应在3平方米以上,且采光、通风换气良好。生活洗涤水槽人均0.05米以上。

第十二条 学生食堂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并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 学校应建有数量足够、方便师生使用的水冲式厕所,平均每40名男生、25名女生各有一个厕所蹲位。其设计和用材应便于通风祛臭、防蝇防蛆、冲洗保洁,粪便处理应实行三格化粪池、净化沼气池或纳入市、镇污水处理系统。粪池要密封,做到不渗漏,不满溢。

第十四条 学校应使用城镇水厂供应的管网水。没有管网水需使用自备水源的学校,其自备水源周围50米内必须无污染源,并要建有消毒安全设施。

第十五条 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设卫生保健室。卫生保健室的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并有上下水设备。保健

3 室的各种图表要上墙。仪器设备最低要达到教育部《中小学卫生室器械设备配备目录》三类标准。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饮食卫生管理

学校食堂、副食品店、自备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副食品店一律不得开办。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患有痢疾、伤寒、肝炎、活动性肺炎、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人员必须调离岗位。

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索证、验收,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做到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要落实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学校必须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特别是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食堂、副食品商店,必须把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的管理,定期检测、定期消毒,以保证水质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学校应

4 为学生提供安全饮用水。向学生提供桶装饮用水的学校,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的合格证书。提供安全饮用水确有困难的学校,提倡走读学生自带开水。

第十七条 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馆)、文体、会议场馆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明亮,要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动。

学生宿舍应保持清洁整齐,并敦促学生经常通风换气、勤晒被褥。在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保持校园环境清洁整齐,垃圾箱、果壳箱应及时清理。厕所要每天进行清扫、消毒,做到无积水、无积粪、无异味、无蚊蝇。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第十八条 学校传染病预防与管理

认真落实晨检制度,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要在校医的指导下,及时了解掌握早晨到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做好晨检记录,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结合季节特点、传染病流行趋势,重点做好相关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春秋学校开学时,要重点做好学校的清洁卫生工作,对学校环境卫生和食堂饮用水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学校要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做好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当地卫生、教育部门,在

5 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消毒、隔离等工作,如有必要,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应急免疫接种工作。

幼儿园、小学新生入学时,做好学生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补证、补种。

第十九条 学生健康体检和常见病防治

学校要每年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进行学生健康体检的单位必须是具有预防性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体检结束后,学校要将体检结果通知学生家长,使家长及时了解子女的健康状况。学校要对学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疾病及时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转诊复查治疗。体检单位要对学生的体检结果进行全面分析,以便学校能够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要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积极做好学生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要加强对实验室、医务室危险化学品、药品和有毒菌株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发事故。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加强卫生档案建设。全面详尽地记录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生长发育、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健康教育以及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第六章 突发事件预防

6 第二十二条 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师生健康监测制度,对因病缺勤者进行登记汇总并分析,及时发现事件隐患。要加强与所属区域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的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提早做好预防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学校传染病爆发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向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程》等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第一责任人。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按照《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程》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1、 奖惩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我集团现有32个员工宿舍已办理登记手续并入住的员

工。

2、 奖惩形式:奖惩决定将由我集团行政后勤部根据每周卫生检查的结果进行评定,

对卫生状况差的宿舍将根据《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对卫生先进的宿

舍将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奖励,奖励所需费用由处罚所得进行充抵,余额用作宿

舍改进之用。

3、 具体奖惩办法:

(1)、所有惩罚将根据《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做出。

(2)、奖励办法:

①、经行政后勤部评定,获评卫生先进寝室获得洗衣粉(小袋)一袋或毛刷一支

②、经行政后勤部评定,连续两周获评卫生先进寝室,在第二次获评时将获得洗

衣粉(大袋)一袋或垃圾篓一个或桶一个。

如:某寝室连续两周获评卫生寝室,则第一周获评时奖洗衣粉(小袋)一袋或毛

刷一支,第二周时只奖励洗衣粉(大袋)一袋或垃圾桶一个或桶一个。若两次非连续性获评,则按办法①进行奖励。

③、经行政后勤部评定,连续三周获评卫生先进寝室,前两次获评分别参照办法

①、②,在连续第三周获评时,奖励鞋架一支,或洗衣粉(大袋)两袋,或垃圾篓两个或桶两个。若三次获评,只有两次具有连续性,则参照办法②。

④、对于五周之内三次非连续获评卫生先进的寝室,前两次奖励办法参照①,第

三次奖励办法参照②。

⑤、以五周为一个大的评定周期,若两次或三次获评间隔超过五周,则奖励依办

法①。

⑥、所有奖励次数累计以三次为限,超过三次则清零。

4、年终奖励:在内,多次获评卫生先进的宿舍有资格参评“卫生先进宿舍”。同时

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富力城项目部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创建文明工地,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标准。

一、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按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贯彻执行公司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检查、评比,积极创建文明工地。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贯彻公司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2、检查各班组、各工序、作业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处罚违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项目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的工作。

三、项目安全员职责

1、监督落实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

2、检查各班组、各工序、作业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纠正和处罚违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

3、负责项目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的工作。

四、施工员责任职责

1、严格贯彻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配合安全员做好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区域内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工。

3、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文明施工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五、办公区责任人职责

1、严格贯彻文明办公的有关规定,保持办公的正常工作秩序。

2、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做好值班记录。

3、制止在办公场所进行聚赌,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

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富力城项目部

六、生活区责任人职责

1、严格贯彻生活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创建文明活动。

2、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保持区内整洁、卫生、做好检查。

3、贯彻落实各项卫生防疫工作,定期投放鼠药、并做好标示,夏季每月2次喷洒灭蚊药。

4、贯彻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禁止未经许可留宿妇女、小孩,严禁超生现象。

七、施工员职责

1、认真学习、熟悉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的内容。

2、做好班组、上岗工人的班前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及交底工作。

3、加强现场施工的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机具洁净。

八、施工班组人员职责

1、熟悉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2、维护文明工地形象,自觉遵守工地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3、做文明工人,文明施工,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办公室卫生标准:

1、 地面:无痰迹、污迹、纸屑、瓜果皮,不放书籍和其他物品。

2、 桌椅:整洁整齐。桌面、桌脚、椅面、椅脚整洁,不在桌椅内外乱涂乱画乱刻,书籍及其他办公用品放置整齐有序。

3、 墙壁:整洁,无乱涂乱画乱刻,无不协调的张贴物,无脚印、手印、水印等污迹,无污渍、蜘蛛网;如挂钟表,应摆正并及 时擦拭。

4、 窗户、窗台:每天擦洗,无灰尘,窗台上不放置任何东西,玻璃窗无手指印迹等。

5、 门:每天擦洗,不乱挂东西,无脚印。

6、 电器:插座、开关、风扇、多媒体、纯净水器、空调器应保持清洁。做到人走电停。

7、 划分到本单位的公共卫生区域定期清扫,单位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有果皮箱、痰盂、纸篓等,垃圾废物定点堆放,日产日清,垃圾箱及周围保持整洁,无卫生死角,日常保洁好。

8、坚持宿舍卫生每日轮流打扫制度,宿舍设施完好无损,门窗、玻璃

干净,室内无杂物、卧具叠放整齐,勤洗衣服,室内不堆放脏衣服

及鞋袜。牙具、脸盆等物品干净卫生,陈放整齐。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害虫。尊重清洁工的劳动。

二、扣分标准

1、 办公室卫生每处扣0.5分

2、 卫生区每处扣0.5分

三、卫生评比制度

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并将情况记录,每周周一早上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每周周五统计一次成绩,扣分最少的科室,为卫生合格科室,未扣分的可是为卫生优秀科室。

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医疗卫生需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考核目的

健全乡村一体化管理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指导和督促全乡一体化卫生所,认真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职能,规范村一体化化卫生所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农村居民享受优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 考核原则

(一)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考核具体内容、标准和措施,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二) 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抽调专业人员,采取回避制措施,对被考核卫生所进行公开考核,考核办法和结果要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 坚持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一并进行。

(四) 坚持考核结果与目标责任和经费补助挂钩,对乡村一体化卫生所分别量化,各实行100分制;低于70分为不合格,71-79分为基本合格,80-89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其中任何一项一 1

票否决的内容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对村卫生所考核不合格者给予50%的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及相应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经费,基本合格的给予70%的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及相应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经费,合格者以上者给予100%的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及相应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经费,优秀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 考核对象

辖区内一体化卫生所

四、 考核办法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进行综合考核。

五、 一体化卫生所考核内容和分值

(一) 统一业务管理 (50分)

1、 基本医疗工作 (10分)

(1)基本诊断常规工作。实行24小时应诊制度,完善病案及医疗文书管理。(2)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3)门诊等级、消毒记录齐全。(4)落实双向转诊制度。(5)治疗工作。依照诊疗规范,规范诊疗行为。

2、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15分)

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医疗废物实行专人管理,储存、转运、销毁有记录。若出现一项不符合要求者扣5分。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0分)

依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后总分换算后计分。

4、信息化建设工作 (5分)

(1) 信息化工作有专人负责。(2)参加信息化知识培训。(3)门诊处方电子化。(4)建立电子药品库。(5)居民健康电子档案达标。 若出现一项不符合要求者扣1分。

5、新农合工作 (此项为一票否决)

(1) 遵守新农合各项制度、协议。(2)协助政府开展新农合筹资。

(3)做好参合者服务,开展新农合政策宣传,报销情况公示。

(二) 统一药械管理 (16分)

1、药械实行乡镇卫生院管理,统一网上采购。

2、宣传、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

3、公示药械及收费价格。

4、因病施治,合理用药。 若出现一项不合格者扣4分。

(三)统一财务管理及绩效考核 (12分)

村卫生所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债权债务独立承担,根据各村实际制定分配方案。

1、业务收支管理:一是村卫生所的收入每月10号、20号、月底汇总上报我院,月底汇总确保村卫生所财务有关数据真实、合法。二是村卫生所收支管理公开透明,自收自支,实行日清月结,村卫生所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实行绩效考核,以收以劳定酬。

2、收支结余使用:村卫生所的业务收入,在扣除实际消耗成本后的纯收益,应首先保证上缴金和医疗保险金。

3、资产管理:属村委会资产的另建账报村委会,扣除正常折损,村卫生所同村委会检查审核,作为村集体投入,保本报值。属私人物品,而村卫生所又必需的,以质论价作为个人资金投入。

若出现一项不符合要求者扣4分。

(四) 其他 (22分)

1、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4分)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力,维护病人隐私。(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依规执业。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2、保持所容所貌合理整洁 (4分)

(1)统一规范悬挂村卫生所标牌,不摆放与医疗内容无关的或非法医疗广告标识。(2)科室布局合理,物品整洁,摆放合理,科标醒目,医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3)庭院、科室整洁卫生。(4)新农合公示、健康教育等卫生宣传栏或板报内容常新。

若出现一项不符合要求者扣1分,其中处置室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4、社会效果 (14分)

随机抽取20名 以上居民调查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任务满意度,若有10 — 19%调查对象不满意者,扣7分,若20%以上不满意的此项不得分。

六、保障制度

(一)XXX乡卫生院要积极探索创新,切实加强对有关政策落实及改革进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

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交流会,查找不足,总结经验,确保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行。

(二)我院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有关要求,成立考核小组,由院长XXX任组长,每季度考核一次,年底进行总结。对乡村一体化卫生所考核不合格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责令将其退出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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