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培训材料范文

2023-09-17

农民工培训材料范文第1篇

一、填空题 :(每空2分,共60分)

1、本次电工培训,是属于万源市

2、触电是指和 伤害。可分为_________ 和 __________两种类型。常见的低压触电形式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________。

3、决定触电伤害程度的因素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人体精神状态和健康状况。

4、在三相四线制的供电方式中,火线与火线之间的电压叫相电压, 有_____伏,火线和零线之间的电压叫线电压,有_______伏。

5、常用电工工具有电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和扳手等。

6、单相电度表,共有4个接线柱,从左到右按

1、

2、

3、

4、编号,接线方法一般按_____,_____号码接电源进线,_______,_______接出线。

7、用电安全常识中,人体安全电压值是______伏,人体安全电流值是_______毫安。

8、电弧灼伤是由__________引起的。

9、保护接地就是将与接地装置联结的接地方式。

10、安全用电的原则是 ______________低压带电体, __________高压带电体。

二、判断题:(每空2分,共18分)

1、本次电工培训天数是10天。()

2、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法得当。()

3、绝缘材料在任何环境和时候都是绝缘的。()

4、变压器是用来改变交流电压大小的电气设备。()

5、家中用电器的接地,是属于保护接地。()

6、在任何天气下都可以进行低压带电作业。()

7、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8、防雷接地装置的作用是把雷电流散发到大地中去。()

9、避雷器在任何时候都具有很高的阻值。()

三、问答题:(共12分)触电就是有电流流过人体并对人体造成伤害,简述电流作用于人体的表现特征?

农民工培训材料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

一、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现状

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以80后、90后为主体的新生代农民工在成长环境、受教育程度、价值观念、维权意识等方面呈现出新的特点,他们对参加职业培训的意愿强烈,渴望融入到城市生活中,获取个人发展空间,但是这种意愿却未得到满足。当前,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体系尚不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程度不足

我国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各级政府缺乏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政策支持,没有充分发挥政府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职业学校的职业教育模式实用性不强,存在着学费高、专业设置固化、教学模式单板等问题,难以吸引农民工参加培训;用人单位只看重经济效益最大化,不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加之新生代农民工流动性较强,从而使得单位不愿意承担职业技术培训的责任。这种情况下,严重阻碍了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发展。

(二)职业培训机制不健全

教育部、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等职能部门在职业培训管理中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监管机制,并且也没有设立具备管理、培训、指导、服务等功能的专门机构,致使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形成了多头管理的局面,由此导致了培训工作的实效性不强,从而造成大量的教育资源被白白浪费。大部分农民工培训机构缺乏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难以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技能和素质要求。此外,随着远程教育工程的普及,对农民工的培训方式也亟待改进,若是仍以传统的方式进行培训,很难满足就业培训的需求。

(三)职业培训经费不足

受各级政府财政紧张、企业不重视职业培训以及农民工无力支付培训费用等因素的影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农民工职业培训经费来源机制。从政府层面上来看,大部分农民工的转出地均为经济欠发达地区,难以承担培训上的资金投入,而农民工转入地一般为经济水平较高的城镇,这些城镇主要针对本市下岗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导致培训机会未能均等化;从企业层面来看,企业普遍认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的投资大、收益小,不愿意投入过多资源,同时企业习惯于采用以师带徒的培训方式,使得培训内容局限在简单的岗位技能,缺乏农民工素质培养;从农民工自身来看,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水平较低,而他们对物质生活和精神享受有着新的追求,所以没有多余的开支用于参加职业培训。

(四)职业培训模式的灵活性差

从国内目前的总体情况上看,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主要依托于各类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由于职业院校在培训课程及培训内容的设置上与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相脱节,加之培训计划欠缺灵活性和针对性,培训模式过于形式化,难以满足农民工对职业培训的实际需求。同时,有些院校将开办农民工培训班作为创收的途径,对招生过于重视,轻视了农民工专业技能的培养,并且在课程时间的安排上也欠缺合理性。此外,一些政府部门组织的教育主要是为了政绩,这样的培训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因培训目标不明确,致使实际的培训效果不明显。

二、完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对策建议

(一)营造职业培训的良好社会氛围

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提高全社会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关注度,形成职业培训共识有着重要作用。为此,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宣传职业培训的相关内容,为新生代农民工及时传递国家政策、技工需求等信息,并报道农民工通过职业培训取得职业发展成功的典型实例,从而调动起农民工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同时,政府还要引导用人单位增强用工责任,提高对农民工职业培训的重视程度,鼓励用人单位构建起完善的员工职业培训体系。

(二)整合和利用职业培训资源

各级政府要对农民工职业培训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依托各大高校和职业院校的教育资源,建设职业培训基地,提高培训资源利用效率。首先,政府要加大对职业培训的财政投入力度,将培训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中,并出台优惠政策,给予农民工培训机构一定的政策支持。其次,认真调查研究新生代农民工对职业培训的需求,合理配置培训资源,促进各地区职业培训均衡发展。利用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资源建设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再次,制定农民工年度培训计划,选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并对培训机构的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培训内容、就业率、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及时淘汰不合格的培训机构。

(三)改进农民工职业培训模式

我国政府应重视农民工职业培训的制度建设,引导农民工职业培训模式的不断改进与完善。具体做法如下:要求企业必须开展农民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使培训涵盖农民工安全生产、劳动技能、卫生保健等内容;将农民工纳入到社区教育体系中,可成立农民工培训学校,搭建农民工学习平台;开放城市教育培训机构,大力推行联合式、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模式,使农民工职业培训面向市场和产业发展,满足各行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四)完善职业培训管理机制

我国各级政府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职业培训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农民工培训规模和重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对农民工培训机构进行统一规划和监管。

1.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劳动部门要加强技能鉴定发证、技能培训、就业登记等工作;财务部门要编制农民工职业培训经费预算,多途径筹措培训资金;教育部门要针对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设置培训科目,引导职业技能培训方向;司法部门要针对农民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2.强化监督检查。农民工培训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调研和农民工培训政策规划的起草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为了强化监督检查,应当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民工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并针对农民工培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意见,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确保农民工培训任务能够落实到位。此外,还应建立统一规范的结业考核程序,并进一步强化对农民工培训考核过程、考核结果以及证书发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3.加强社会监督。各级有关部门应当逐步提升工作的透明度,向社会公开与农民工培训相关的情况,如定点机构的运作、资金的使用等等。同时,有关部门应当设立公开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农民工培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借此来提升农民工的培训质量。结论:

总而言之,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生力军,所以各级政府必须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和素质。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体系中,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健全培训管理机制,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资源,促进职业培训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的稳步提升。同时,还要营造农民工职业培训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对职业培训的认可度,从而为职业培训事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李俊.职业培训与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J].中国青年研究,2014(12):82-83.

[2]趙宝柱,张佳,郑洁,李婷.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需求取向及其实现策略[J].职业技术教育,2012(11):71-72.

[3]孙金锋.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需求与对策探析[J].广东农业科学,2011(5):95-96.

作者简介:唐艳红 女 生于1965年7月7日

籍贯:云南保山 在保山市职业培训学校从事教育工作

现任职称:中教一级 研究方向:职业培训

农民工培训材料范文第3篇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编制人:张森森

审核人 : 杨盛乔

农民工夜校培训方案

1、背景和目标

1.1、根据该工程的概况、周边环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图纸规范要求和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为提高农民工素质和该工程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协调畅通,减少成本投入和追求阳光下最大利润,创建和谐工地,更好全面履行合同本着制度化和人性化管理的理念。在项目部现场建立农民工夜校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为操作者和实施者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管理责任制和计划。

1.2、由项目经理任校长并且是该培训计划的组织者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为讲师。

1.3、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分工程技术和安全教育两部分具体分图纸规范规程和现场常规教育两步走。

2、在工程开工及各工种工人到齐后,并且按工序施工先后顺序由工地农民工夜校领导小组组织举行一次大型入场技术、安全会议讲解安全、技术知识等各种操作规程、相关工程方面的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劳动保护在政治和经济上的重要意义,使每个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质量第

一、预防为主”的正确思想,并做到新工人教育及考核。

3、每周日晚8:00举行一次由工地农民工夜校领导小组各部门、各班组 组长及兼职安全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安全总结会议,汇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讨论排除方法并布置下一步的管理措施和目标。

4、实行各组安全、质量达标活动,并执行具体奖罚制度,上板报公布。

5、经常对工人进行一些有意的宣传活动,宣传新技术,新工艺及一些先进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先进个人表彰。

6、假期前后和每个工种开始,由工地农民工夜校领导小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教育会议。

7、施工现场悬挂安全警示牌、质量公示牌、挂图、标语牌等提醒施工作业人员注意规范生产,并悬挂安全纪律牌于出入口处。

8、具体安全、技术教育及培训计划如下:

8.1、思想教育要使每个职工都能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质量生产方针规范、标准、政策及各项法规制度,使他们正确了解,全面认识、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树立安全、质量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必须使每个工人做到从重视到自觉的严格遵守的过程,相互监督,这是安全、技术生产的可靠保证。

8.2、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技术员下书面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技术生产知识以及安全示范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施工工艺。

8.3、安全、技术教育方法 8.3.

1、安全技术教育

新工人或新调来得工人在没有分配到现场之前由公司领导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教育。同时项目经理可采取个别谈话,然后再对其进行现场安全技术教育,由安全员和技术负责人讲解现场安全制度和规定以及该工程的图纸技术标准、工程所属位置要求、现场各方相关要求。最后再进行岗位教育培训。由班组长进行讲解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具体目标等。用“以老带新”的方式进行教育。

8.3.2、特殊工种的专门教育

特殊工种和相关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8.3.3、班前、班后由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8.3.4、以板报形式进行教育。

8.4、技能教育每一分部分项开工前都要由技术负责人向工人们讲解有关的施工技术,并在技术交底上签字。

8.5、事故教育在教育过程中管理人员向工人们讲解一些因违反操作规程、思想麻痹、安全管理不妥、技术要求不严、要求未落实等造成的一些事故事例来提高工人们的安全质量意识。

8.6、按现场下一步施工工序及流程分步骤、分计划、分时间段、分班组进行全面教育。

8.7、具体时间安排为每月14日晚19:30点钟其余安排时间另行告知。

8.8、目前培训对象为混凝土、钢筋、木工、外架、安装、机电含塔吊、泵车班组。

8.9、培训方式可采用电视、录像、光碟、文字、图片、口授等。

8.10、培训时其他单位和班组可旁听参与。

8.

11、培训地点为工地会议室或夜校教室。

9、培训结束后组织工人进行考核。

10、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可进行继续教育或调换工种、岗位。多次教育考试达不到标准者劝其退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农民工培训材料范文第4篇

摘 要:加强对建筑行业的安全培训可以使企业员工的安全得到保障,本文主要讲述了现阶段建筑行业培训中安全培训存在的一些问题,安全培训的重点以及就如何开展安全培训提出了几点改进方法。

关键词:建筑企业 员工培训 安全培训 改进方法

随着建筑企业的不断发展,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建筑企业对员工进行有效的安全培训可以使企业员工的安全得到保障,对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现阶段建筑行业培训中安全培训存在的一些问题

1.安全意识较为缺。现阶段很多的建筑行业的领导以及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识缺乏相应的了解,并没有充分的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很多时候他们仅仅只能看到工程眼前的利益,而并没有可能考虑到一旦工程出现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巨大的损害,由于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缺乏长远的考虑没有预防安全事故的意识,导致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得不到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无法实施到位,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也相应比较缺乏。

2.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设备投入较少。现阶段建筑行业的施工工程一般都采用项目承包制,有些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会想尽方法的将施工成本降低,可能会采取不购置安全设备或者安全设备购置不全的方法来有效的降低成本,有的为了节省成本还可能直接不给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这样就会导致建筑企业员工施工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加大施工出现意外伤亡情况的频率。

3.没有充分意识到监督的重要性。现阶段很多的建筑企业的领导以及项目工程的负责人更多的注重生产,而轻视安全,因此在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时并没有认真的对待,导致安全检查不深入,没有起到真正防范危险的作用。另外,有些建筑企业仅仅只是在上级要来检查之前才临时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在日常的工作中并不进行安全检查的工作,无法及时的发现企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因此也就无法及时的避免。同时,由于企业轻视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对施工中的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不安全的防护用品并没有进行及时的更换,增加安全隐患。

4.建筑市场的秩序不够规范。现阶段的建筑市场在具体的运行中有些法律法规并不够完善,一些管理手段也不够健全,这样就会导致在建筑工程中会有很多的不规范的行为发生,甚至导致建筑市场缺乏秩序。另外,对建筑企业的安全审查制度也不够完善,导致一些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走向建筑市场,这样就会增加建筑企业的安全隐患。

二、建筑企业安全培训的重点

1.安全培训时注重全体性。建筑企业安全培训的对象应该是企业的全体成员,从企业的一线人员,到企业的管理人员再到企业的项目经理,每一个成员都应该受到严格的安全培训教育,使企业的每个员工都具有安全意识。对于企业的一线人员的安全培训,要让他们掌握一些基础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施工过程中的一些操作技能,有效避免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在安全生产中扮演着关键角色的特种作业人员,需要由专门的机构对他们进行有针对的安全技术培训。另外企业的每一个员工必须要经过安全培训并且考核通过后才能上岗,不得有例外情况发生。

2.安全培训注重长期性。建筑企业安全培训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应该贯穿于企业员工的整个工作过程中,从员工进入企业的第一天起,就应该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在员工正式上岗后,要对他们进行岗位的安全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的技能培训。同时还应该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统一的安全培训,通过不断的长期的安全培训使安全意识真正的渗入到每个员工的日常工作中。

3.注重安全培训的专业型性。建筑行业是一个专业型相对较强而且技术比较复杂的行业,在建筑工程中需要进行安全培训的知识会比较多。其中包括安全管理的知识,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的技术性知识,由于很多时候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是相互渗透的,所以就必须要求安全培训确保其专业型,从而使安全培训的知识能够更好的应用到企业,真正保证企业员工的安全。因此,这就需要培训师不仅有专业的安全理论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从而确保安全培训能够取得很好的效果。

三、建筑企业开展安全培训的改进方法

1.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建筑企业在进行安全培训工作之前,需要先明确安全培训的目的,在明确安全培训目的的前提下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农民工和技术人员要分开培训。但是如果安全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升一线操作工人和管理层以及普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则需要将这三者进行共同培训。安全培训一定要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的培训,真正提升建筑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及安全操作的技能。

2.安全培训的内容要提前确立,做好准备工作。建筑企业在进行安全培训时首先需要清楚的知道安全培训的内容,例如,在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时,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理念以及针对该项目的安全管理规范。而如果对建筑工程一线员工进行培训时,培训的重点则是特定岗位的具体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及一些紧急救援或者自救的知识。确定培训内容后,开始具体的安全培训,其一,可以让培训师深入到企业生产的最前线,让培训师明确的了解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具体在哪,可以根据职业的真实需要进行合理科学的安全培训。其二,安全培训师需要提前将培训提纲列出,确保培训内容有理有据并且结构清晰,方便受培训人员更好的接收培训师所讲的内容。其三,安全培训师在进行具体的培训之前一定要有模拟培训的过程,充分的了解自己所要授课的内容,确保在真实的安全培训过程中可以一气呵成,避免出现意外。

3.培训师教学应该生动有趣,确保培训的效率。安全培训的过程不应该是枯燥无趣的上课,而是可以采用现场模拟教学,开办工程项目谈论会等形式来进行安全培训。另外在具体的培训培训中,还可以带领受培训人员进行现场参观,或者通过给员工播放视频动画的方式来进行安全培训。可以选择的培训方式有很多,培训师需要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安全培訓技能,避免授课形式的单一,让安全培训过程变得有趣,从而确保安全培训高效的进行。

4.安全培训的及时重复。很多安全培训知识员工在刚开始记住了,很有可能过段时间就忘记了,因此在安全培训的过程中,一轮安全培训过程结束后,培训师应该对所教的安全知识进行总结,针对员工已经忘记的内容要及时重复培训,另外,要积极引导员工将所学习到的安全知识带到具体的生产实践中。

5.注重对员工的安全知识与安全能力考核。培训学习完成后,一种是对员工进行理论知识的考核,可以出试卷让员工答题的形式,通过员工的答题情况判断员工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另一种是对员工操作能力的考核,考核方式就是在实际的安全生产操作上对员工进行考核,即将员工带到施工现场。对于其中只要有一项安全考试不通过的员工都要对其进行二次培训,直到他们理论安全知识和实际的安全操作都合格后才能上岗,真正确保员工的安全。

四、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行业员工培训中的安全培训对保障员工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做好员工的安全工作可以有效的减低建筑工程生产的危险系数,因此各建筑企业应该充分重视到安全培训的重要性,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改进安全培训的水平,从而在保障员工安全的同时促进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史新瑜.施工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J].管理观察,2016,3(13):87-88,91.

[2]柴越.浅谈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J].城市建筑,2014,8(30):255-255.

[3]翟晓佳.浅谈建筑工人的安全培训[J].房地产导刊,2014,8(18):319-319.

[4]谷斐.如何做好建筑企业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J].建筑工人,2016,7(5):22-23.

[5]史加效.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培训的必要性[J].建材发展导向(下),2015,4(3):234-234.

[6]汪金满,马瑞君.浅谈建筑行业安全技术培训与员工整体素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4(33).

农民工培训材料范文第5篇

(一)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审核把关。各级发改、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在工程立项、审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时,要核实工程项目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和资金落实情况。对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有拖欠工程款记录的建设单位,要从严审查。对建设单位提供虚假资金证明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已经批准的项目,已经开工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并不再审批其申请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完善加强建设工程带资承包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垫资的,必须在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垫资数额、计息方式和偿还期限。带资承包的施工企业,不得再要求分包单位带资施工。对违规带资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承接资格。

(三)严格禁止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新上建设项目。对已竣工或在建工程仍然存在拖欠工程款而又申请新上建设项目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实施联动制约。在原项目拖欠款未彻底偿清以前,不得办理其新建项目的立项及审批手续。金融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降低其信用等级、授信额度或提高其贷款风险警示度,直至暂停对其贷款、担保等业务,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其列入重点检查对象,不得授予其“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各级清欠机构要将发生拖欠而未彻底偿清的单位名单及时抄告有关部门,并通过当地媒体予以公示。

二、严格建设过程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工程款拨付情况监控

(一)规范建设项目发包承包管理。加强工程承发包合同管理。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预付工程款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数额、时限、支付方式以及工程变更价款调整方式等内容。各级建设等部门要严厉打击建筑业企业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资质出借、以包代管等行为。实行分包的项目,总承包企业必须使用自有或直接招用的劳务人员完成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作业,只能将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分包企业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内容或劳务作业项目再分包给任何单位或包工头。总承包、分包企业必须与所招用的全部务工人员逐个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由分包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经总承包企业核验留存。总承包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对分包企业和分包工程的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全部由总承包企业派出,并切实履行相应管理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总承包企业不得变更原投标文件承诺的现场管理人员。

(二)加强工程款支付监管。各级发改、财政、建设、教育、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审批项目以及本行业、本系统专业项目工程款拨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在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内予以制约。建设单位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对因工程进度款拨付不到位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而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三)严格房屋预售和产权登记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批准实行预售的,开发企业必须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预售资金必须全额进入专用账户并优先支付工程款。各银行和房屋预售审批部门对预售资金流向及使用情况负有监管责任。房屋确权登记部门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必须核验由开发企业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共同签署的工程款结算完结报告,否则一律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三、严格工程结算和竣工备案管理,将工程结算纳入竣工验收备案审查

(一)进一步严格工程竣工结算时限。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查。单项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从接到承包单位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最长60天内必须完成审查。发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提出书面意见的,则视同认可。对工程质量等存在异议的,应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技术鉴定,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办理竣工结算。任何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工程结算审核为由,拒绝或拖延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否则视为故意拖欠工程款。

(二)进一步严格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施工企业人员工资结清证明,凡是未提供人员工资结清证明的,一律不予备案,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工程项目不得投入使用。对不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单位,责令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暂停其新上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审批。

(三)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质量保证金预留及返还的比例、期限和方式,并在承包合同中与施工企业约定。双方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到期后,建设单位应将质量保证金扣除因施工企业责任造成缺陷的鉴定及维修费用后全部返还施工企业。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任何建设单位不得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单方面扣押应按合同约定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款,工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按索赔程序办理。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逐步取消预留保证金的做法,解决因质量纠纷导致的变相拖欠问题。

四、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完善工资支付监督监控

(一)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建筑业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全面建立工资支付内部监控制度。企业必须制定专门的务工人员工资管理规定,加强对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日常检查,负责协调处理劳资纠纷,确保制度得到落实。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情况纳入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落实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要按照工程合同造价的2%缴纳工资保证金,按要求存入工程所在地财政专户,专款用于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拖欠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时,剩余的工资保证金全部退还建设单位用于支付工程款。外地进邹建筑业企业要在本市指定银行专用账户存入规定数额的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由储蓄银行出具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作为外地进邹建筑业企业进邹备案申请条件之一。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制定外地进邹建筑业企业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标准,拟执行: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150万元,总承包

二、三级企业100万元;专业承包一级企业100万元,专业承包

二、三级企业50万元;具有七项以上(含七项)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20万元,七项以下的10万元。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投诉上访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下一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比上一年增加一倍;凡因支付农民工工资需支取保证金的,缺额必须在1个月内补足至规定数额。

(三)建立健全建筑业企业用工管理制度。我们局、建管处制定的农民工管理三册两公开很好。建筑业企业使用务工人员,必须依法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健全完善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做好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等各项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积极实行信息化管理。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制定完善适合建筑业企业用工特点的劳动合同范本,合同中须明确务工人员工作种类、工作量、工资的结算及支付方式,明确工资支付期限,明确纠纷解决方式和途径,并推广使用。

(四)总承包企业全面负责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务工人员的工资支付负全面责任,用工企业对所使用务工人员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总承包企业负责对所使用的分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确保务工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凡是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首先由总承包企业垫付,其中已经拨付给分包企业的款项,由总包企业在工程进度款中抵扣或自行追回。 (五)严格务工人员工资发放管理。一要严格工资发放时效。建筑业企业要按月结清每个务工人员当月完成的工作量,按照与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结算时限和工资支付方式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提倡实行务工人员工资“日清月结”制度,提倡实行按月发放。二要实行务工人员登记卡制度。由用工单位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每一名务工人员办理务工人员登记卡,由其随身携带。务工人员登记卡正面记录务工人员姓名、籍贯、年龄、工种、身份证号、工资卡号、用工单位等信息,背面印制务工人员维权须知。监管部门检查时核查务工人员是否持有登记卡、登记卡单位与施工现场用工单位是否一致,以此作为用工单位是否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的依据。三要实行工资发放公示制度。用工单位负责在每月发放工资前,把工资发放公示表张贴在施工现场,便于务工人员及时核对工资数额。四要实行工资直发制度。务工人员工资由总承包单位或用工单位按照用工合同约定直接发放到务工人员工资卡中,严禁直接发给包工头,未经本人委托 他人不得代领。五要实行用工企业信用通报制度。对于拖欠事实清楚,未能及时解决又无正当理由的施工企业,或引起投诉上访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计入信用“黑名单”,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并视情限制其参加招投标资格。

发生务工人员投诉拖欠工资案件,总承包、分包企业应当举证已结清投诉人务工工资的详细资料,无法举证的,以投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或相关要求为准。对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施工企业要优先用于支付务工人员工资。

五、健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完善信用管理制度

(一)完善加强建筑领域信用管理。发改、财政、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对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及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管对象,建立完善相关信用档案,及时汇总有关建筑业企业和相关单位的信用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共享监管信息,确保拖欠方“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要逐步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实行差别化管理,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标投标、银行贷款、评奖树优等各个环节,研究出台具体的鼓励、限制及惩戒的办法和措施。

(二)加强中介咨询服务行为管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依法据实出具有关资信证明和咨询报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机构要为工程项目双方提供公平合理的咨询服务,严格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工程项目的结算审查或鉴定检测,并保证工作成果的科学、公正。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机构的监督监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机构,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追究其责任,并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

(三)发挥建设领域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设领域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会员单位行为规范,引导建设类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增强风险意识,自觉规范市场行为,抵制不正当竞争,有效防范拖欠问题的发生。对存在拖欠问题的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要在行业内部予以约束和制裁。

六、严格落实责任,依法按规保障民工工资问题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民工工资管理工作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设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充实施工现场管理力量,将每个施工项目务工人员工资发放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确保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拖欠问题或隐患。要制定务工人员工资检查考核办法,坚持定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检查工作必须覆盖到辖区内的每一个工地,发现拖欠问题及隐患要及时上报、限期处理。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发展改革、财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建设、监察、工商、国土资源、人行、银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各项关口,共同防止发生新的拖欠;教育、建设、交通、经信、水利、国有资产监管以及电力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对本行业主管项目和企业的监管职责,确保各项防止新拖欠的措施得到落实,并对所主管项目和企业中发生的新拖欠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二)设立基层拖欠工资问题协调机构。要在每一个施工现场项目部设立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基层拖欠工资问题协调机构,负责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工程量、质量安全行为及务工人员工资纠纷案件协调处理,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萌芽状态。

(三)充分发挥劳动仲裁和司法手段作用。对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凡是存在争议的,要引导双方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要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对务工人员工资争议事件随时受理、快速解决。对符合有关条件的,依法减免劳动争议仲裁费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务工人员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要简化程序,加速办理。要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涉及务工人员的诉讼及协商、调解等活动,切实保障务工人员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

对以非法手段讨薪,甚至以讨要工资或工程款为由扰乱社会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合作,依法查处,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要严厉打击!!

(四)加强舆论宣传,提倡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导合理防范和依法解决拖欠问题的成功案例,揭批以讨要欠款为由违法制造各类不良事件行为,引导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形成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行业风尚,支持企业和务工人员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务企业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实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和

工程质量保修金(回访金)制度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下列规定执行:

1、从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劳务企业按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工程总额的5%做为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待工程完工年终未出现工程质量及安全问题,并且所使用的劳务工未出现集体上访等恶性事件发生的将给以返还。

二、工程质量保修金(回访金)按以下规定执行:

1、屋面防水工程(包工包料)质量保修期暂定5年,保修金(回访费)按屋面工程总价的20%予扣。

2、水、电气安装工程(包工包料)质量保修期暂定2年,保修金(回访费)按水、电器安装工程总价的10%予扣。

3、采暖安装工程(包工包料)质量保修期暂定2个采暖期,保修金(回访费)按采暖安装工程总价的10%予扣。

4、外墙保温工程(包工包料)质量保修期暂定5年,保修金(回访费)按外墙保温工程总价的5%予扣。

5、装修、装饰、装璜工程质量保修期暂定2年,保修金(回访费)按装修、装饰、装璜工程总价的5%予扣。

6、其他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保修期暂定2年,保修金(回访费) 均按其工程总价的5%予扣。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拖欠工程款问题,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职责分工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款拨付管理

为有效预防工程款拖欠问题发生,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大对工程款拨付的监督、检查与控制,按投资来源明确责任分工如下:

1、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工程款拨付、检查与控制,由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除此以外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款拨付、检查与控制,由项目法人(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

2、社会投资项目的工程款拨付、检查与控制,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

(二)拖欠工程款问题监管与调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拖欠工程款问题进行监管和调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如下:

1、各县、区(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社会投资项目和本级财政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监管与调处工作。

2、中、省直单位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投资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监管与调处工作。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监管与调处工作,并对各县、区(高新区)和中、省直单位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具体分工如下:

(1)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作为市城乡建设局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的牵头部门,协调全局各相关科室对拖欠工程款案件进行查处,负责拖欠工程款案件举报与投诉的受理、转办和调解;及时发布和动态更新拖欠工程款“黑名单”;按照程序向有关单位出具《不拖欠工程款证明》;对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的责任单位不予受理其资质增项、升级申请等。

(2)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将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的责任单位,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不予办理建筑市场准入手续。

(3)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招投标前审查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招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文件中有关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要求以及投标人(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相应的投标承诺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的责任单位禁止参加新建工程项目招投标。

(4)建筑经济管理站:依据招投标文件,负责对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中有关预付工程款、拨付工程进度款等工程款支付的条款进行审查和备案;负责竣工结算书备案;对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中工程量、工程结算争议事项进行调解;对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的责任单位不予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5)建设施工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许可管理以及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审查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前,是否按要求落实建设资金(需提供预付工程款到位证明和施工单位的财务收据),是否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对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中可能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进行认定,提出处理意见,并移送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

(6)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未办理竣工结算书备案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中存在的工程质量争议事项进行调解。

(7)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对不能提供《不拖欠工程款证明》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8)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负责对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中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责任单位,依法立案、处罚。

二、工程款支付过程监管

(一)各县、区(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采取有效方式,加强对本辖区内社会投资项目和本级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日常监管工作;中、省直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应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单位投资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日常监管工作。

(二)市城乡建设局(各执法科室)要把工程款拨付作为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检查和抽查的力度,如果发现工程所在地县、区(高新区)、中省直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款拨付环节监管不到位的、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的、隐瞒不报的,将严肃问责,并通报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

(三)各现场检查部门对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重点查验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分包工程款。检查发现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分包工程款)的,要当场对责任单位下达《拖欠工程款限期解欠通知单》(见附件),责令拖欠单位在20日内解欠。

(四)各现场检查部门下达《拖欠工程款限期解欠通知单》后,最迟于2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报送后,要加强跟踪复查;经现场检查部门复查仍未如期解欠的责任单位,将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

(五)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接到有关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来信、来访、举报等投诉案件后,及时审核、确认;对确实存在拖欠工程款行为的责任单位,下达《拖欠工程款限期解欠通知单》,直接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

(六)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将拖欠工程款“黑名单”发布在大庆建设网(http://jsj.daqing.gov.cn/)上,并根据现场检查、案件受理及解除拖欠等情况实时、动态更新名单;拖欠工程款“黑名单”面向全市公示,可公开查询。

(七)市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受理有关单位办理建设手续申请事项时,应首先查询申请单位是否被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对列入拖欠工程款“黑名单”的责任单位,不受理其申请事项,并告知其不予受理原因。

(八)被下达《拖欠工程款限期解欠通知单》的责任单位,解除拖欠后可携带相关付款凭据,提交到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复核,经确认已经解欠的,由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将其从拖欠工程款“黑名单”上撤除,准予办理市城乡建设局有关建设手续。

(九)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分包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负总责。

(十)建设单位不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拖欠分包工程款,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的认定、受理与调处

(一)拖欠工程款行为的认定

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向施工总承包单位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也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照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分包合同(包括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向分包单位(包括劳务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足额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二)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的受理

1、市城乡建设局受理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时,应首先对案件是否属于拖欠工程款进行认定,重点审查投诉人提供的以下两方面要件:一是当事人提供的有关工程合同原件。重点审查合同签订双方主体是否合法,签订的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是否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是否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根据需要,可以追溯到该工程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二是当事人提供的有关工程款或分包工程款的有效支付凭据原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立案。

2、对未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或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不予受理,同时告知当事人可通过仲裁、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

3、对实际分包单位与招投标、合同约定不符的,或分包单位发生变更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的,一律视为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并移交市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依法立案、查处。

(三)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的调处

市城乡建设局调处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应遵循以下程序:

1、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受理拖欠工程款投诉案件后,首先审查案件是否存在工程量、工程结算和工程质量争议;不存在争议的,按照清理拖欠工程款调处程序处理。

2、案件中存在工程量和工程结算争议的,先由建筑经济管理站调解,然后将调解结果移交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处理。

3、案件存在工程质量争议的,先由工程质量监督站调解,然后将调解结果移交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处理。

4、案件可能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先由建设施工管理办公室组织认定,经认定确实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移送建筑市场执法监察支队立案、处罚,责任单位对因拖欠工程款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经认定,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由建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清理拖欠工程款调处程序处理。

农民工培训材料范文第6篇

【摘 要】随着宽带网络逐渐普及和完善,互联网已融入大众日常生活中,利用“互联网+”开展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能获取比传统教育更好的效益,这是未来农民培训的主要模式。文章以“互联网+”对农民工培训的影响为研究视角,深入分析农民工教育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介绍基于“互联网+”构建农民工培训模式的对策,以满足新时期农民工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关键词】“互联网+”;农民工;培训模式

【收稿日期】2017-03-16

【作者简介】张瑞(1983—),男,安徽亳州人,博士在读,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 “互联网+”是指将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服务等行业相互融合、创新促进其转型和增值。[1]在“互联网+”发展的过程中,每个领域会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及市场数据充分掌握该领域及相关领域发展状态,找寻适合自身发展的”互联网+”路径。事实上,国内越来越多的行业与互联网存在密切联系,产品功能呈现智能化、网络化的特点,整个国家的产业格局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是世界上的人口和农业大国,其中,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0%。党中央和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农民工的培训工作,要求将农民工培训当做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实事来办。

隨着互联网在农村的普及应用,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对信息技术有强烈的渴求,他们憧憬可以享受“互联网+”带来的福利,帮助他们及早走上科技和教育致富的道路。据我国互联网络中心统计的数据可知,截止2015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6.49亿人、47.9%,其中,农村网民数量为1.78亿人,全国100%的乡镇已经开通宽带。[2]基于“互联网+”的教育培训已由封闭模式走向开放,让农民工更加方便、高效地获取知识,并为农民工构建终身学习平台。如果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搭乘“互联网+”这辆高速列车,不仅能有效提高提升农民工信息化能力,能满足教育培养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也有利于尽早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互联网+”对农民工教育培训产生的影响 1.“互联网+”能实现各方资源共建共享

互联网思维具有透明、开放等特点,引入互联网能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互联网+”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融合于农民工教育培训领域,形成以互联网为依托的新的培训模式,这对改变我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全面提高农业科技文化素养,尤其是新型职业农民意义深远。新时期,一个移动终端和网络,几百万学习者,学校、教师随意挑选,这就是“互联网+”教育模式的优势,农民工教育培训也受到“互联网+”模式的深刻影响。据我国权威机构统计数据可知,全国已有100%乡镇、87.9%的行政村建设宽带网络,农村网络规模高达1.78%。[3]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农民工培训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搭建基于“互联网+”的教育培训平台,指导农民工主动运用互联网,开展相应的教与学,对培养智慧农民工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互联网+”有利于为农民工建立一个终身学习体系,能充分借助教育各方和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资源实现自身成长。

2.“互联网+”促使农民工更加便捷地接受培训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自他们踏入企业的第一天开始,就用自己辛勤的劳动为中国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当人们满足于众多行业或商品取得全世界第一时,对于创造这个奇迹的农民工却缺少充足的关怀和支持,除了微薄的工资以外,他们在城市的户口、社保、培训等方面均面临各种困难。用互联网将农民工变为工匠,是缩短我国职业技工队伍与西方发达国家差距的重要举措,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从农民工角度分析,他们对用互联网提升自己的技能有强烈的愿望,但由于文化知识不足,心有余而力不足。尤其当培训与经济收益对立时,他们多数会选择眼前利益而放弃长久的打算。众所周知,农民工教育培训需求具有分散性、复杂性强等特点,借助农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人才和智力支持,采用“互联网+”打造社会化农民工培训平台,由政府购买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建立起政府、学校、社会为一体的新型农民工教育培训平台。该平台的应用,使农民工可以采用互联网、电视、智能手机等手段,低成本、快捷地获取优质培训资源,为农民工提供农业经营、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培训服务。农民工基于“互联网+”平台接受教育培训,能够彻底打破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学习者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学习。

3.“互联网+”为农民工培训搭建广阔的平台

“互联网+”条件下开展教育培训,就是把一切教与学活动均围绕互联网进行,教师在互联网平台上教学,学生基于互联网学习,教育信息在互联网上流动。“互联网+”促使传统封闭的培训 走向开放,大量高质量教育资源通过互联网连接起来,获得培训知识的效率不断提升,农民工能够随时随地获取想要的学习资源。“互联网+”培训不仅能提升农民工的素质水平和专业技能,也为其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对农民工的发展和就业产生重要的影响。

二、我国农民工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从事最基层的技术工作,由于缺少必要的培训和管理,导致他们的素质和技能并不高。如何快速提升农民工的素质成为燃眉之急,国家和相关机构迫切需要研究提升农民工综合素质的对策与方法。

1.培训模式脱离市场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对农民工培训的侧重点有显著差异,例如:东部沿海地区开展农民工培训旨在提升本地区的农业竞争力;西部少数民族培训的重点在于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和生态农业。[4]传统职业院校开展的培训服务并非针对市场需求,而是培训机构开展什么样的培训,农民工就被动接受和学习相应的知识。只有少数为订单培训模式,所以,农民工接受培训以后,对其应聘岗位和提升待遇并没有太大的影响,这会大大降低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热情。

2.培训模式不合理

中国已有农民工培训模式中,政府、企业和高校之间要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完成培训工作。但目前存在不同政府部门各自为政、多方管理的情况;加之,政府与企业、学校之间并未进行完善的沟通,导致农民工培训管理效率较低。现阶段,部分培训机构和技工学校开展教育培训并非是为提高农民工的技能,而是想要达到“创收”的目的,设置的课程过于呆板且缺少针对性,培训效果自然不理想。[5]有些培训机构由于缺少专职老师、兼职教师业务水平偏低等情况,开展的培训工作无法满足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同时,各级农民工培训之间衔接度不佳,甚至发生重复培训的情况,这会严重浪费培训资源。

3.培训理念落后

通过互联网对农民工精细培训旨在让农民更能适应现代化发展要求,让农民成为懂科学、会技术的群体,促使农民能把所学知识和技术应用至现实生活中,帮助其解决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升农民工日常作业的效率,增强农民工的收入。由于我国对农民工培训资金投入有限;加之,教育培训信息获取渠道并不通畅,农民工很难获取由政府主导的教育培训。同时,这些培训相应费用需要农民工自己承担,这对于收入本来就低的农民工来说,培训费用无疑偏高,这会导致很多农民工并未参与培训。

种种因素导致接受过教育培训的农民工数量较少。

三、基于“互联网+”农民工培训模式的构建策略

“互联网+”培训模式具有成本低、覆盖面广、教学互动性强等特点,非常适合我国适量多、基础知识薄弱、分布广的农民工教育培训现状,在各种培训形式中占据无法替代的优势。同时,“互联网+”业务为创新农民工教育培训提供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1.营造重视农民工信息化氛围

农业依然是四化建设的短板,农民则是信息化建设的短腿。农村信息化建设滞后,由于互联网普及率不高,多数农民工用不上、不会用或用不起互联网技术的现象普遍存在。农民工培训工作需要搭上“互联网+”这辆列车,方能有效提升农民工信息化能力。因此,各地政府部门和农业主管机构要加大农民互联网应用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

2.转变传统的观念

农民工培训是近些年出现的新生事物,只有给予积极地引导,从各级政府到广大群众达成共识,才能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社会各界必须转变对农民工的认识,我们应怀着对农民工的尊重和热爱研究并处理相关培训问题。如果并未意识到农民工培训的重要性,就无法真正解决农民工职业培训问题。现实中农民工遭受社会各方的歧视并遭受不公平待遇,基于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没有一套完善的制度给予保障,农民工培训就无法顺利实施,更谈不上培养农民工的素养和技能。在教育经费快速增长、就业低潮双重压力下,大学毕业生自谋职业,使得多数贫困群体负债读书,初中生辍学现象越来越多。[6]大学扩招以后,大学毕业生数量不断增多,社会上可以提供的职位始终无法跟上毕业生的增长,导致“毕业即失业”的现象更为普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成为待业青年。虽然部分人已找到工作,但工资水平也存在大幅度滑落,部分地方大学生的底薪甚至不如农民工。基于这种背景下,农民工会以消极的态度看待培训,农民工自我封闭、狭隘的思想使自身充电意识薄弱,各级政府部门要想方设法转变社会对农民工职业培训的认识,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加大教育宣传,让多数农民充分了解到农民工培训的各类信息,从而形成接受培训的良好氛围,方可彻底改变农民文化素养和技能水平低的局面。[7]

3.建立多渠道培训投资机制

近些年,我国在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多项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民工增收致富的培训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借助相关资金和培训补贴给予大力支持,促使农民工培训快速发展。同时,在“互联网+”平台建设中,中央和国务院不断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资力度,保障农民工培训专项资金不断增长。除此以外,地方各级政府也加大对本地区农民培训的资金投入,确保农民工培训工作健康、稳定地发展。随着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农民工培训类型和模式不断丰富,农民工培训所需经费投入日益增加,单一由政府出资开展农民工培训已无法适应其对资金日益增长的需求。基于上述情况下,要大力发展各种非政府性质的农民工培训机构,通过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支持,相关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能投入充足的资金,创建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工培训活动。这种非政府性质的机构可紧紧围绕市场需求,确保农民工培训资金转运效率更高,也能为相关企业带来更大收益。

4.设计多样化的培训内容

新时期农民工教育培训涉及农业生产技术、政策法规、创业能力等多方面的内容,依据农民工自身特点和需求,各培训结构要开发适合农民工学习的网络资源。基于“互联网+”平台农民工可以自主挑选培训内容,根据自己的时间完成学习。同时,在该平台下学习者所选培训内容及完成任务均有记录,农民工可根据培训计划循序渐进地完成学习任务。一方面,在充分了解农民工培训需求的基础上,把相近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设计为针对性模式,例如:创业基本技能、种植技术等,每个模块又划分成初、中、高三个级别。每个模块均以农民工现场操作视频为主,理论教学操作为辅导,便于农民工跟着做。另一方面,农民工能够在线查询日常工作和生产中遇到的问题,也可通过在线咨询相关领域专家或同行,实现在线学习、在线咨询、共享教学资源。除此以外,培训机构可通过手机二维码、微信公众号等方法发布相关的培训信息,调动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提升农民工参与培训的数量并改善其最终效果。

5.建立不同类型网络培训模式

传统培训主要采用面对面的模式,这种模式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也不利于农民工利用个人业余时间开展学习。借助互联网学习资源能够广泛传播和重复利用,并结合传统培训的不足之处,使用多种培训模式相互结合对农民工进行培训。农民工教育培训具有人员分散,地域、时间跨度大,需求层次杂等问题,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在教学和管理方法突破常规模式,保障农民工培训的质量。[8]同时,培训机构要进入企业一线,深入外来人员聚集地,贴近日常生产和生活,在实践过程中研究企业与外来工的需求,并依据外来工自身情况和学习需求,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提升外来工的素养和技能水平。具体做法如下:(1)通过构建多类型网络培训模式,满足“互联网+”时代农民工参与教育培训多元化需求。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农村基层的快速延伸,农村社区及成人教育中心应借助互联网对农民工开展教育培训,及时向农民工推广新技术和知识,教授各项职业技能。农民工培训网站是中央与地方、专家与农业技术员、农民工与产业之间高效、便捷的信息化桥梁,它能整合各种农业科教信息资源,进一步推广农民工继续教育工作,加快我国新型农民工的培训力度。(2)现阶段,智能手机已在广大农村地区普及使用,新型農民工培训工作要充分运用智能手机或操作简单、便于携带的数字终端设备,通过文字、视频、资料查阅等方法,随时随地开展农民工教育培训活动。学习者不仅可以利用手机短信交流沟通,也可通过微信、QQ群分享与传播信息。除此以外,农民工可依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和需求挑选相对应的培训,这种做法不仅能解决他们由于时间、地点或金钱限制无法参与培训的问题,也能更好地调动农民工产业培训的积极性,进而增强农民工培训效果。(3)高职院校要运用微型网络课程满足个性化教育需求。考虑到新时期农民工特点和多样化需求,高职院校可开发适合新时期农民工学习网络资源,通过设计微型网络课程的方法对农民工实施教育培训。新时期农民工培训的微型网络课程不仅具有政策解读,也应包含专业技能和创业知识培训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这种新的培训模式目标明确,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便于农民工在任何时间和地点依据自身水平和需求挑选适合自己的课程,满足不同层次农民工的需求。

6.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互联网+”农民工培训是新型培训模式,在各类培训模式中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想要使上述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必须构建完善的支持服务和质量评价机制,才能保障“互聯网+”条件下新型农民工培训的质量和效果。(1)农民工培训是一项相对复杂的工作,需要借助“互联网+”构建公共平台。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创建支持服务库,提供学习者支持服务、教育者支持服务、教学管理及跟踪服务支持。[9]同时,需要配备一支由中央至市县的高素质团队给予支持服务,确保公共平台的顺利运行。加之,必须明确农民工教育培训机构的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落实合理的发展规划和设计,确保全国形成一盘棋的工作格局。除此以外,由“互联网+”的发展规律入手,借助市场和政策创建资源共享机制,收集各种优质培训资源,实现全社会共享优质资源的效果。(2)新时期农民工教育培训的终极目标是培养人才,发展产业,构建美丽乡村。因此,要创建“互联网+”条件下农民工培训的高质量标准,积极引导开发团队和教育者,遵循培训目标开发和完善教学课程。利用互联网创建用户评价机制,对农民工培训的一切活动展开监督与评价,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同时,遵循绩效考察的原则,建立考察体系,提供线上和线下综合考核,确保农民工教育培训获得理想的效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条件下开展的农民工教育培训具有教学互动性强、成本低、覆盖面广等优点,非常适合我国农民工数量多、分布广、学习需求存在显著差异的情况。本文以“互联网+”为研究视角,进一步阐述“互联网+”对农民工教育培训产生的影响,在深入分析我国农民工培训模式不足之处的基础上,提出依托“互联网+”构建农民工培训模式的策略,以期为提升我国农民工知识和技能水平提供一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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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raining Mode of Migrant Workers Under the “Internet+” Conditions

ZHANG Rui

(Institute of Modern Distance Education, 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Chengdu 610072, China)

【Key words】“Internet+”; migrant workers; training m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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