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范文

2023-09-23

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范文第1篇

摘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并在共享的理念下作出有效机制,能够让全体人民在共享发展中拥有更多的成就感。文章基于作者基层工作经验,在贯彻党中央精神,推荐基础协商民主的实践中,首先阐述了基础协商民主与共享发展的意义分析,并对当前基层协商民主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一步探讨了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措施。

关键词:基层;协商民主;共享发展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提出了共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其最终是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要求在共享的理念下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能够让全体人民在共享发展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建议》中还强调,加强协商是使人民拥有更多获得感的必经之路。只有加强人民民主协商,依法保护人民各项权利,才能真正激发人民主人翁的意识,更好的参与到民主中来。基层作为民众生存土壤,其直接涉及到人民利益的事件多,工作量大。因此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有利于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实现共享发展。

一、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有利于促进共享发展

共享发展的实现,必须通过民主机制的优化、民生制度的改进,才能充分激发全体人民的建设热情和创造活力,在“共建”中各尽所能;全力保障全体人民各项权利的落实、切身利益的实现,让全体人民在“共享”中各得其所;在发展生产力基础上消除绝对贫困、减少相对贫困,使全体人民在“共富”过程中和谐共处。

(一)协商民主有利于激发创造活力

共建是共享的前提,没有共建就无所谓共享,共享也失去了发展的意义。我们坚持共享发展,不但要求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全面认识到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以及个人幸福奉献自己的力量,也要注重人人享有,人人幸福。协商民主可以最大限度包容和反映各方面意见建议,能满足各界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愿望,能最大程度凝聚各方力量,从而也能更好的激发人民的建设热情,使全体人民在“共建”中能各尽所能,为共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协商民主有利于落实各项权益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共享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前提,“公平正义”是促进共享的良方引子,是共享发展的“牛鼻子”。作为选举民主的补充,协商民主既维护权利,又促进参与,既尊重自由,又重视平等,从而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保障全体人民各项权利的落实、切身利益的增进,让全体人民在“共享”中各得其所。

(三)协商民主有利于培养良好的公民精神

共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享有共同富裕是共享的目的。共享的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可以说从共享走向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过程。在这样的过程中,保持全体人民和谐相处是至关重要的。在现实的运转中,协商民主能够培养出健康民主所必需的公民美德,如群体成员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妥协和节制个人需要以及集体责任感,促进社会和谐。因此,协商民主有利于在发展生产力基础上消除绝对贫困、减少相对贫困,使全体人民在“共富”进程中和谐相处。

二、基层协商民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基层协商民主存在的问题

1.协商主体地位不平等

在基层协商民主中,主体间的不平等是客观存在的。这种不平等既包括形式上的不平等,也包括实质上的不平等。前者主要指规定性的、理念方面的不平等,如机会不平等、交流不平等;后者主要指基于地位、资源、能力的不平等,从而造成协商过程中影响力的不平等。

2.协商议题产生随意

在基层治理中,一方面可以协商的议题是琐碎而具体的,另一方面因为相应的法律制度规定的缺失,使得民众参与决策或事务管理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中共中央2015年年初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对于基层协商民主的规定也只是指导性的意见,并非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因此客观上造成了说重大便重大、说协商便协商的随意局面。

3. 协商程序不规范

在实践中,基层协商民主的程序是不规范不完善的,比如前述协商议题产生随意、协商主体的确定不科学缺乏代表性,都源于缺乏一套严格的程序制度,导致整个协商操作过程的随意性。

4. 协商成果转化无保障

协商成果的转化运用情况是协商民主真正落到实处的关键。如果协商成果成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依据和参考,相应的协商参与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会得到激励,协商的质量和水平会得到进一步提高;如果协商完成,但协商成果最终只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发挥实际作用,就会严重挫伤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造成恶性循环,协商的质量将无从谈起,协商的意义也无从体现。但目前,对基层政府协商民主的成果转化还缺乏制度保障谈起,协商的意义也将无从体现。目前,基层政府协商民主的成果转化还缺乏制度保障。

(二)原因分析

1. 观念不对

在我国两千多年的专制统治中,民主只是在基层微弱地发育和传承,专制主义文化传统根深蒂固。一方面政府及其官员将自己的理想角色定位为为民做主;而广大民众也将地方政府官员称为“父母官”,期望他们能够公正执法、爱民如子、为一方百姓谋福利。在这样一种惯性思维的影响下,政府对协商缺乏自觉,民众缺乏主人翁意识,必然影响参与协商的热情,也违背了协商民主中参与各方地位平等的平等原则。另一方面,虽然如今民众的权利意识、自主意识不断被唤醒,但文化的传承性在人们的心理积淀下的臣民意识仍然浓厚,导致了协商民主中一方面民众的参与热情不高,另一方面也客观上助推了民众与政府地位上的不平等。

2. 制度缺失

党际协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以及人大立法协商和政府决策协商,都有一整套完备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作为制度保证。而作为新生事物,对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规定尚不健全,目前主要体现在前述的中共中央2015年年初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而上述意见也仅仅是粗略的勾画了基层协商民主事项范围。制度的缺失是基层协商民主面临的最大困境,首先是关于协商民主具体制度的缺失,如对于协商的主体确定、程序步骤、成果转化等制度缺失导致民众参与决策或事务管理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其次,是关于协商式治理制度的定位问题,在基层治理过程中 ,由于大多数协商式治理制度都缺乏法定地位 ,导致它们与其它制度关系的混乱,从而致使协商民主只是流于形式而无实质性的效果。最后,关于协商的监督机制缺乏问题,在我国目前情况看,基层协商民主还主要依靠政府的主导,因此对于协商的监督机制缺乏,也导致协商民主产生随意、结果不尽如人意。

三、推进基层协商民主促进共享发展

(一)强化协商意识

1. 政府统一认识,减少阻力

鉴于为民做主的惯性思维以及既得利益影响,在基层治理中引入协商在实践阶段政府内部阻力还是比较大的,因此推进协商民主首先要做的就是在政府机关中统一认识,减少阻力。领导干部要有贯彻“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工作原则,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在协商的过程中,要尊重各方,注意少数,要从善如流、兼听各方,凡是能够采纳的意见都要采纳,不能采纳的要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倡宽宏大度、体谅包容、和谐共存、协调并进,提倡平等待人、诚恳待人、宽厚待人、以理服人。

2. 民众提高认识,增强推力

协商民主不仅仅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民众来讲也是一种挑战。民众要有协商能力,认识问题是能力提高的先决条件。首先要认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在基层治理中,民众与任何协商主体一样具有平等的地位,有协商的权利,基层治理也不仅仅是政府一家的事,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权利参与。其次要认识到协商民主的意义。协商民主强调公益、包容和共识,这也就意味着协商民主是基于公共利益的一门妥协的艺术,协商过程中要善于理性的包容别人不同的意见,要善于作出一定程度的妥协,不让协商民主容易陷入无休止的争论而达不成共识。因此,民众要提高对自身地位以及对协商民主实质的认识,为协商民主增加推力。

(二)完善协商制度

1. 制度明晰化

制度的可操作性程度取决于其规范精细化程度,制度设计的细节决定了协商民主的质量。具体来讲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设计:一是科学规范协商议题,关键是要分类量化,尽可能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二是合理界定协商主体,关键是不能有所遗漏特别是弱势群体以及少数利益者;三是精心设计协商程序,关键是保证协商主体平等对话、达成共识;四是着重转化协商成果,协商成果的采纳与否都应该公开透明。

2. 制度法律化

制度法律化是确保制度权威性的重要渠道。从宏观层面,可以在宪法和有关基本法律中明确协商民主的地位。一是将中共中央正式颁发的一些文件中有关协商民主的要求通过人大立法的形式上升为法律法规,让协商民主具有宪法保障和安排。二是在基本法律方面也就是在选举法中规定特殊的协商程序,在一些重要基本法律如地方组织法、立法法中增加协商民主的地位规定。

3. 完善监督机制

如果设计良好的协商民主程序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是以文件应付检查,以会议落实会议,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实效,那就只不过是纸上谈兵而已。因此要增强程序的刚性,完善以考核、问责为重点建设协商民主的监督机制,克服政府进行协商的不自觉。一是完善协商民主的考核机制,使协商民主实绩与政府及其领导的切身利益挂钩;二是完善协商民主的问责机制。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不履行民主协商的领导职责进行问责,避免协商的选择性。

总之,要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任务,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协商民主制度有利于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而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使其更加切实管用。要通过基层协商民主建设,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化解矛盾冲突,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努力实现共建共享。

(作者单位:中共湖南衡阳市委党校)

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范文第2篇

机械

1213班 张迪

20123214 这个暑期,我对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状况调研”做了社会实践调查,这里我以我周围的辽宁省满族自治县沙尖子镇为调研对象。以下是我做的一些调查资料:沙尖子镇位于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东部。沙尖子镇总面积289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05个居民组,总户数4680户,人口18124人,其中:农业人口16882人,非农业人口1242人。沙尖子镇劳动力总数6976人,其中:从事一产业3300人;二产业1193人;三产业2483人。

以村委会为中心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主要体现为村民自治。这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

一、在民主政治方面的建设: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为上层建筑,涵盖了除农村经济建设之外的全部内容。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

民主选举:村委会选举实现了由“指定”到“海选”的跨越。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制度的核心。建立选举制度,决定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走向。最近一次的选举就因为某些候选人的原因而导致选举现在被搁置,希望上级部门强化职能监管,坚决要把这些在选举中作乱的人剔除,还选民一个良好的选举环境,更好的造福于广大人民。

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了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体的议事决策制度。村里小组的事情一般有小组开会决定,如果有涉及到整个村的大事则要开村民代表大会来决定,日常办公事务直接村委会内部开会决定,符合群众意愿、符合本村实际、符合政策法规、符合长远规划。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状况调研

民主管理:建立健全了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为主体的民主管理制度。在推进村级民主管理过程中,致力于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学法、知法、守法,把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置于法律的保护和规范之中。

从各地情况看,现行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的内容十分广泛,基本上囊括了村民自治和村务管理的各个方面。有些村民自治理章程还增加了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二、在经济发展方面来看:农村极力倡导大力发展经济,让一部分带头人先富起来,再带动另一批人致富,符合国家的发展政策。产业现状:受传统农业的影响,目前,我镇主导产业是以种植粮食为主的种植业,农户从事粮食种植是以家庭为单位自主经营,种植什么粮食品种全凭农户的经验来决定。另外,大部分农户养有少量的鸡,一般农户养有1-2头猪产业

发展存在的问题:第一,农业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农业生产条件较差,抗旱、排涝能力及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第二,农业产业规模不大,处于分散的、小而全的经营状况,缺乏规模经营;传统产业模式仍占很大比重,而优势特色产业很少,缺乏对优势特色产业的精加工和深加工。第三,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优势农产品的种植和畜禽养殖都只停留在农户自产自销的基础上。第四,缺乏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缺乏对产业的资金扶持、技术指导、信息服务、销售服务等方面的服务措施。

我村帮扶的对象为秋皮沟养鸡场,实时组织一批村民了解先进的技术,增长见识,饲养总厂也会派出重要骨干下村进行考察,在经济上也给予一定的帮助。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建成存笼6万只鸡的蛋鸡养殖基地,引导带动我村20%以上的农户从事蛋鸡养殖这一主导产业,为我村农民提供一个比较明晰的致富门道,保证我村农民有一个稳定的增收渠道。

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状况调研

三、推进中国特色民主道路有了诸多启示:

1) 基层民主建设在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2) 坚持党的领导,是扎实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

3) 植根基层实际,是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

4) 提高政治制度化水平,是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

通过调查学习,我明白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基层民主的不断扩大,将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时给物质文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我们当代大学生更应积极响应党、国家的号召配合促成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对自己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信心。可以肯定,随着基层民主的不断扩大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我们的国家将更加繁荣富强,人民的生活将更加幸福美好!

2013年8月15日

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范文第3篇

1 党内民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与推进工作之间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

一是存在畏难的情绪。有的认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敏感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 主观上存在畏难情绪, 缺乏主动性。二是存在墨守成规的思想。有的对党内基层民主在思想认识上不清楚, 习惯于用旧的工作方式方法, 缺乏改革创新意识, 导致该公开的不公开、该改革的不改革、该参与的不参与。三是存在避重就轻的行为。有的不愿在党务公开、改革选举制度、健全民主参与机制上下功夫, 而只是做样子, 专搞些无足轻重的花架子, 党员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四是存在家长制作风。有的地方高校“一把手”, 对发展党内民主态度暧昧, 心口不一, 搞形式主义。

1.2 党员民主素质和正确行使权利之间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

一是不愿表达。一些党员觉得自己无职无位, 担心说出来不被重视, 或因为提过建议但未被采纳而挫伤了积极性, 态度消极, 甚至主动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二是不敢表达。一些党员即使有不同意见, 也不说真话。三是不会表达。一些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深, 对党内事务关心不够, 提不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有的在表达诉求时不讲究方式方法, 影响了民主效果。四是不爱表达。一些党员不看重自己的民主权利, 丧失自主意识, 缺乏行使民主权利的主动性。

1.3 已经建立的党内民主制度没有形成良性运行机制, 缺乏制度转化为机制的自适应力

现在有些制度是挂在墙上, 印在纸上的一纸空文。有些制度没有形成机制, 实体性制度缺乏程序性制度的衔接配套。有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 自由裁量度过大, 让人无法操作和把握。导致一些高校书记办公会取代党委会, 党务会代替全委会, 全委会形同虚设。

1.4 党章赋予党员民主权利和主体地位没有得到落实

长期以来, 我国高校党内选举往往是在选拔人基本内定之后再进行, 难以真正起到民主、监督的作用, 这种选举结果使教职工难以信服。

2 扎实推进高校党内民主建设的途径

2.1 始终牢牢抓好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原则

在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是坚持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要求, 适合我国国情, 是保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需要。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是党委领导与校长负责的和谐统一, 最关键的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不仅是提高领导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根本保证, 更是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制度保证。对学校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委议事与决策制度。但是民主集中制不是简单的在会上由少数服从多数, 而是采取多种形式, 听取不同意见。党委讨论决策时, 要发扬民主, 让每位领导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包括反对意见, 开展争论。

2.2 始终牢牢把握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力这一主题

高校党内民主的发展必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 建立和健全广大师生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机制。主要表现为:不断拓宽党员了解党内事务的渠道, 发扬民主, 畅通言路, 听取民意, 汇聚民智;保障广大教职工党员的话语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引导广大党员树立主体意识, 增强发挥主体作用的能力。只有尊重党员主体地位, 把党员作为党的建设的能动主体, 才可以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党的建设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把高校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到新水平, 并通过发挥党员的主人翁作用, 激活每个细胞, 使高校党的组织充满活力。

2.3 始终牢牢把握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这一基础

基层民主包括基层人民民主和基层党内民主两大部分, 其中基层党内民主尤其重要, 因为作为执政党的党内民主, 对人民民主起着带动、示范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要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来推动并实现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来推动并实现保障人民民主权利。胡锦涛同志强调, “要丰富党内基层民主实现形式, 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决策。”显然, 在基层党组织尽快落实已经建立起来的党内民主制度, 也就必然构成今后党内民主发展的重点。实践证明, 只有从党内基层做起, 使每个党员真正树立起党员意识, 牢记宗旨、心系群众, 提高自身的民主素质和能力, 在党内事务中积极发挥参与、管理和监督作用, 才能不断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 推进党内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才能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积极推进党内民主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 才能更好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2.4 始终牢牢把握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这一重点

当前高校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笔者认为应从四个方面入手。1、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全委会制度以及实施党代表任期制度, 建立健全党员代表议事机制。一是高校应定期召开党员代表大会, 制定和完善党代会议事规则, 保证党代会充分发扬民主、防止和克服党代会搞形式、走过场。二是应适当增加全委会的次数, 切实落实全委会的职责, 重大问题要由全委会讨论、决定, 并应加强全委会对党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三是实施党代表任期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 一届任期为五年, 在党代表任期期间应发挥党代表的作用, 借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经验做法, 构建高校党代表提案及处理制度。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高校党委可以成立党代表提案提议审查委员会, 审查提案议案, 提出处理意见。2、加强高校党内选举制度, 充分保障选举人的意志。高校应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 大胆地进行选举改革, 增加选举的透明度, 使高校党的领导干部的选举制度更具公正性和民主性。要制定灵活的选拔方式和具体程序, 吸引高校广大党员、师生的积极参与, 从制度上保证将一些德才兼备的有识之士选拔到高校党的领导岗位上。3、改革和完善高校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强化对党组织负责人权力的制约。这主要包括:其一, 加强完善高校党内批评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使每一个党员都能充分行使党章规定的批评权。其二, 健全高校党内举报、申诉制度, 为党员行使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提供顺畅的渠道和严密的保护, 并不断改进对党员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处理机制, 切实尊重和维护党员的权利。其三, 完善高校党内罢免制度, 使党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要求罢免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其四, 注重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 专职监督与兼职监督相结合, 自下而上的监督与自上而下的监督相结合。4、扩大干部工作民主,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健全和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相统一, 组织意图、群众意见、干部意愿相结合, 干部品行、才能、资历和任职岗位相匹配的选人用人机制。

2.5 始终牢牢抓住培养良好的党内民主意识保障党内民主建设

1、强化高校党内民主意识, 开展民主意识教育。加强高校党内民主意识教育是提高高校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途径, 是新时期增强高校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必需。因此, 必须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增强广大党员、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民主意识, 提高党员发扬党内民主的素质和水平, 教育党员干部要顺应党内民主发展新趋势, 实现党建工作理念从“组织本位”为主向“组织本位”与“党员主体”互动共进为主理念的转变。要使广大师生党员明确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明确师生党员的民主权利以及如何正确行使这些权利, 积极参与党内事务, 并培养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管理中的民主作风。2、培养党内民主作风。培养党内民主作风是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实现党员民主权利的必要保障。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良好的民主作风, 克服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和独断集权的家长制作风, 切实做到在党内一切事务中, 尊重并落实普通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还要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党员, 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充分发扬民主, 让师生的意愿能够得到充分表达并得到充分尊重, 这样, 才能为党和国家执好政、掌好权。3、营造党内民主氛围。在高校, 要营造党内讲真话、讲心里话的良好氛围, 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 鼓励和保护广大师生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要通过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 使广大师生党员能讲话、会讲真话、敢讲真话;要进一步丰富高校党内民主建设的内容和形式, 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调动和发挥师生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从而形成和谐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人际关系, 进一步营造民主公开、心齐气顺、风正劲足、团结和谐的校园环境, 推进高校教育事业的稳定健康科学发展。

摘要: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笔者指出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提出了推进高校党内民主建设的途径。

关键词:高校,党内民主,建设途径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15

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范文第4篇

当前,广大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税费改革稳步推进,基层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治安局势比较平稳,总的形势是好的。这为我们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农村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在经济方面,农民收入增长减缓,有的地方农民负担还比较重,有些地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压力还比较大;一些地方的盗窃、抢劫、杀人、放火、伤害等刑事案件比较突出,不安定的因素仍然存在,由土地延包、园林承包、农民负担、基金会、村委会直选,以及婚恋、家庭、债务、宅基地纠纷等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时有发生,邪教、非法宗教活动也不容忽视。这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挑战,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迫切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归根到底就是要实现、维护、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目前,农民群众有“四盼”,即盼富裕、盼稳定、盼公正、盼尊重。这“四盼”就是群众根本利益的一种反映。每一“盼”都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密切相关。今后,全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抓住“村”这个环节,全面落实民主法制建设的各项措施,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现就如何强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农村社会稳定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首要任务和重要目标

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法制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平稳运行,为百姓谋利益。总结实践经验,我们发现,一个区域的民主法制建设工作往往与其经济发展水平是成正比的。因此,对于发展相对滞后的后进村,要采取重心下移,工作前移的办法,以机关干部下村挂职为契机,对后进村进行集中整顿转化升级,工作中要坚持把民主法制建设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农村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现实动力,使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发展。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农村出现的新问题;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理农村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农村稳定的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要深入贯彻“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村治安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特别是各类霸头和黑恶势力团伙,要坚决打掉。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推行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和定办结时限的“五定”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负总责、综治委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基层狠抓落实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排查调处工作要始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着重解决好改革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防止和化解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种因素。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和省综治委《关于县乡两级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意见》,积极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基层接访,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按正常的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努力做到一般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对于治安混乱的村庄,党委、政府要坚持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对“乱、瘫、穷、愚”综合整治。

二、农村事务民主管理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核心内容

要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农村财务、土地承包、村办企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宅基地划分等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全部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要注意双向制约,不仅要“约民”,更要“约官”。各级各部门都要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建立健全村民和村民代表议事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程序,凡是与村民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要进入民主决策程序,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保障群众当家做主。

(一)要抓好“两个规范”。即规范干部行为:针对少数村干部讲“人治”不讲“法治”,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搞服务,重政策、轻法律,说话办事随意性大等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干部行为。通过各种学习培训,加强教育引导,使村干部工作理念上由“人治”向“法治”和“德治”转变,工作方法上由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变,自身素质上由“经验型”向“市场型”转变。同时要加强制度约束,制定完善《村民委员会工作规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对规范干部行为的作用,把各项工作真正纳入“公开、民主、规范”的轨道。规范群众行为:针对少数村民只要权利,不尽义务,重物质利益,轻精神文明,只顾个人利益,不顾集体利益等问题,着力规范村民行为。按照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和互约性原则,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对原有的《村规民约》进行重新修订,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并发送到每家每户。组成由村干部、村民代表参加的遵规守章监督委员会,对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与村级系列文明创建评比活动相结合,与上级执法执纪部门检查相衔接,实施激励奖惩机制,通过精神和物质利益的双重引导,促使村民能够识大体、顾大局,依法支持村两委的合法决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二)要抓好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针对少数村做决策由少数人“拍脑袋”,科学性、民主性差,盲目性、随意性大的问题,要按照“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要求,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对关系村集体利益和村民利益的事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如本村各类经济合同完善、变更和解除,集体财产发包、处理,土地承包、税费征收、财务收支等重大村务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制度。

(三)要抓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落实。针对少数干部自由散漫、工作不出力、年底争待遇等问题,要加大对村干部的管理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和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年初,对每名村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责任目标进行全村公示,请村民监督;年底由乡镇党委派人主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对村党支部成员、村委成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德能勤绩情况打分,评议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以达到干部有压力,群众有动力,干部服务群众、群众监督干部的目的。针对村民普遍关心的村务、财务公开问题,将“两公开”作为落实“四民主”的重要内容列入各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注意从各村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到群众需要什么、就公开什么,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对村务公开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随时发现、随时解决。对财务公开这个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公开模式、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内容”,以提高财务公开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强化对农村干部的监督约束,这样,可以有效密切干群关系,进一步激发农民当家作主的热情。

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教育

首先要抓好村级干部的法制教育。通过举办村两委干部轮训班等各种形式,有组织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以有效增强村级干部队伍的法制意识,提高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其次,要着力营造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按照与阶段性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专项工作相结合、与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村民夜校、集市咨询、征订普法教材、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联户组织送法上门、电视广播专栏以案说法等灵活形式,有计划、有重点、有目标地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在学法中守法用法护法。第三,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抓手,加强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文明行业等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抓好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以推动全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要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大农村普法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现代传媒、农村法制夜校、“148”法律服务专线、法制文艺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使广大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还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强对农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要重点抓好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动态管理,落实监管、帮教和安置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要把辍学生、失学生、学校中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社会闲散青少年等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学校、社区和家庭的综合教育作用;继续总结推广“青少年维权岗”、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的经验和做法,结合“严打”整治斗争,继续抓好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障

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能不能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至关重要。要认真按照省、市关于社区建设和乡镇工作的两个《纲要》、《实施意见》的要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乡镇工作发展的整体规划,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加强乡(镇)综治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抓综治工作的副职和综治办工作人员,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在基层有人抓,能落实;要大力加强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办等基层政法组织的建设,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治保会、调解会等配套组织建设。切实做到组织、人员、工作、报酬“四落实”,使其真正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要重点把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这“两委”班子建好,“两委”班子的关键在两个“一把手”,同时要选准、配好治保会和调委会主任———只要他们“两个人”真正负起责任来,许多治安问题不出村就能解决。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干部要尽职尽责,扎实工作,让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结出更加丰硕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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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范文第5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这是党的十九大向全国45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发出的动员令。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组织部门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高高飘扬。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党的组织路线是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的,基层党组织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力量,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是管理、教育和培训党员的基本单位,我们从认识、作风和工作上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的建设。

加强党组织建设,有利于凝聚人心。党组织的建设,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这样就确保每一个党员都能够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劲往一处使,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严肃的作风建设,使党组织人员时刻保持清醒,不犯错误,经得起诱惑,坚定理想信念。党组织建设中开展发腐败斗争,使党员更廉洁奉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坚持全面从严,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着眼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党员队伍能力素质。严格党内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

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发展党员力度,推进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有序推进党员队伍分类管理试点,探索加强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等不同群体党员管理的有效办法。做好关心关爱党员工作,及时表彰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激励广大党员勇担当善作为。

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范文第6篇

【摘要】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前,要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理论研究,提高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民主素质,完善党内基层民主运行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关键词】党内基层民主 运行机制 基本经验

党内基层民主是指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开展的民主,是党的广大基层组织及普通党员群众的民主实践活动。党内基层民主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是推进党内民主这一系统工程的起点。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高度重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总结这些经验有益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经验

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的改革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进入了全面探索、开拓创新的新阶段,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丰硕成果。

坚持从党情国情出发,渐进式地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民主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民主发展的程度受制于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经济社会条件下,民主会具有不同的发展程度和发展水平。民主又是具有阶级性的,不同性质的社会制度和政党,会具有不同性质的民主。中国共产党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也是如此,它既是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任务服务的,同时又受到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水平以及党自身组织和党员状况的影响和制约。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必须立足于我们的国情、党情,走一条具有中国共产党特色的党内基层民主发展之路,决不能照抄照搬国外政党党内民主的发展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大力发展党内基层民主过程中,走的是基层试点与上级规范指导相结合的渐进推广路径。首先从改革和完善基层党内选举制度入手。因为落实党员对党的组织负责人的选举权,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一个核心问题。选举权是一个综合的民主权利,既体现对重要事务发表意见的权利,又体现了充分参与决策的权利,同时还体现了有效监督和制约党的领导干部的权利。而且党内选举的改革也易于操作,易出成效。

坚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实现充分发扬民主与保持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的有机统一。民主集中制是我党根本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它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党内民主是党的生机和活力的源泉,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基本条件,也是党内民主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改革开放以来,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得益于党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始至终坚持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坚持了党对民主建设的每一环节的正确领导。这样做,既维护了党内的团结和统一,又实现了广大基层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保持了基层组织的活力,营造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政治局面,实现了基层社会的稳定。

坚持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内民主的本质是党内事务由党员当家作主。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党员的民主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全面恢复并不断完善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系,注重对党员干部进行党内民主意识教育,各地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了有关党员民主权利的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创造出了“党员之家”、离退休党员活动站、党员论坛、党员议事会等活动载体以及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平台,增强了广大基层党员的主体意识和民主权利意识,拓宽了党员发挥主体作用的渠道和途径。

坚持提高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制度化水平,在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基础上形成科学的党内基层民主运行机制。民主的发展必须要有严格的科学的制度来加以规范和保障,这是发展民主政治的普遍规律,也是建国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党内民主建设的教训总结。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时曾深刻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率先提出了发展党内民主的清晰思路:“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遵循民主制度化的思路,党的各级组织对经过实践检验并证明是成功的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和提炼,上升为党内民主的条例、准则和规章等各种规范,使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实践创新过程中的每一步都有制度可循。

坚持党内基层民主与人民民主互促共进,以党内基层民主带动和促进基层人民民主。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键也在党,在于党内民主的发展。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探索得出的科学结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见成效的途径。党的基层组织遍布我国社会各个基层,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从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入手,推动自下而上的党内民主建设和人民民主建设,会大大增强党的凝聚力,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基层民主建设相对来说属于局部问题,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直接震动较小,民主发展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也比较容易控制和处理,从而降低民主建设探索改革中的风险,避免党、国家和社会的失控以至动荡。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实现与基层人民民主的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是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发展方向。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

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政治方向。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党内民主建设道路为前进方向,以实现党员主体地位和党员民主权利为核心和基础,以民主的制度化建设为根本保证,以改革创新精神为推进动力,在党的各级组织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下,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开拓创新,谨慎稳妥,走中国特色的渐进式的党内民主发展道路。

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理论研究。理论是行动的指南。认真总结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经验和教训,深入研究和创新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理论,可以解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实际运作中遇到的难题,是防止党内基层民主步入误区和风险的理论条件,也是统一党员干部思想、形成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强大动力的必要前提。因此,必须立足于当前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生动实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系统研究党内基层民主理论问题,重点是研究和完善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基本理论、党内基层民主与社会基层民主关系特别是村党组织与村委会之间关系理论、党内基层民主困难化解和风险控制理论,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理论体系、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

提高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民主素质。党员干部的民主素质是党内基层民主健康顺利发展的基础条件。必须大力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注重民主素质提高,包括民主权利意识、民主困难意识,增强他们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党员队伍的素质教育,激活党员的主体意识,提高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二是改善基层党员队伍的结构,从源头上提高基层党员的整体素质。三是提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素质,这是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关键环节。

完善党内基层民主运行机制,坚定不移地走依靠制度发展民主之路。健全的运行机制是促进党内基层民主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探索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的要求,重点完善五个方面的机制:

一是完善党内基层民主选举的运行机制。主要是进一步完善选举程序,把直接选举逐步扩大到乡镇街党委,严格限制领导干部届中调整的数量。据对村党组织书记的调查统计,在当前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应当首先从何处着手问题上,排在第一位的看法是应从“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入手。二是完善党内基层民主决策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实施细则,严格实行票决制,重点要畅通党员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据对村党组织书记和县处级干部调查统计,党员了解党组织事务的渠道还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党的会议这个渠道;党组织决定重大事项也只是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充分征求党员群众意见不够,事先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更不够。三是完善党内基层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主要是明确界定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职能、权责,切实将“一把手”权力体制转变为名副其实的集体领导的委员会制;完善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调查显示,尽管各地党组织都普遍实行了党务公开制度,但其效果还不尽如人意。四是完善党内基层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主要是制定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监督实施细则,特别是要探索落实党员群众监督权的具体措施。五是完善实现党员权利的运行机制,主要是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党员的民主权利及其落实和保护办法。(作者为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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