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范文

2023-10-21

塔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范文第1篇

1、液压顶升前,对钢结构及液压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钢结构件有脱焊、裂缝等损伤或液压系统有泄漏,必须停机整修后方可再进行安装。

2、塔机顶升应严守操作规程。顶升前,将臂杆转到规定位置。顶升时,必须在已加上的标准节的连接预紧力达到要求后,方可再进行加节,顶升中禁止回转和变幅,齿轮泵在最大压力下持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min。

3、对高强螺栓进行连接时要注意安全,如因拧紧力拒较大需两人配合时,配合者应手掌平托工具以免受伤害。

4、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如有更好的办法和建议,必须得到现场施工及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作主和更改作业方案。

5、顶升完毕,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左右操作杆要退回中间零位,各分段螺栓紧固。有抗扭支撑的,必须按规定顶升后经过验收方可使用。

6、安装时务必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零件装齐。

7、禁止使用普通螺栓代替高强度螺栓,而且高强度螺栓 的等级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

8、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对塔吊作全面检查,对安装区域安全防护作全面检查,组织所有安装人员学习安装方案;塔吊司机对塔吊各部机械构件作全面检查;电工对电路、操作、控制、制动系统作全面检查;吊装指挥对已准备的机具、设备、绳索、卸扣、绳卡等作全面检查。

9、参与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10、统一指挥,统一联络信号,合理分工,责任到人。

11、及时收听气象预报,如突遇四级以上大风及大雨时应停止作业,并做好应急犯法措施。

12、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在2m以上高空必须正确使用经试验合格的安全带。一律穿胶底防滑鞋和工作服上岗。

13、严禁无防护上下立体交叉作业;严禁酒后上岗;高温天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4、高空作业工具必须放入工具包内,不得随意乱放或任意抛掷。

15、起重臂下禁止站人。

二、附着部位的要求

1、塔身附着框架的要求

a、附着框架在塔身节上的安装必须安全可靠,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

b、附着框架与塔身节的固定应牢固。 c、各连接件不应缺少或松动。

2、附着杆的检查

a、与附着框架的连接必须可靠。

b、附着杆有调整装置的应按要求调整后锁紧。 c、附着杆本身的连接不得松动。

3、附着杆与建筑物的连接情况。

a、与附着杆相连接的建筑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

b、在工作中附着杆与建筑物的锚固连接必须牢固,不应有错动。 c、各连接件应齐全,可靠。

塔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范文第2篇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施工单位: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汉口城市广场一期二标工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西侧毗邻统建同安花园五期,南侧靠近后湖大道,北侧接壤后湖红光村,本标段由7#、8#、9#、10#、11#楼及地下室组

2成,总建筑面积78519.25m,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7#、10#、11#楼33层,8#、9#楼32层,室内外高差150mm,±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23.850m。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本工程平面形状、建筑总高度及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本工程采用的4台QTZ63F自升式塔吊(7#楼塔吊、10#楼塔吊)安装在本工程西侧,其中7#楼塔吊工作高度约110m,10#楼作业高度为115m 起重臂回转半径45m,其首次安装高度7#楼约40米,10#楼初装高度35m.

二、现状分析

2台塔吊南北相邻,在塔机作业区内,距离塔吊西侧约42米处有一路高压线(南北走向),高压线杆高度约为32m.由于南北向的高压线均处于7#、10#塔吊的塔臂回转半径边,高压线路距离塔吊初次安装的垂直距离约45米。塔机安装能满足国标(GB5144-85)规范的规定,但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一部分高压线防护要求: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4~6m.第3.1.4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另外,在塔吊伸臂旋转范围内,如突遇停电,又刮起大风的特殊情况下,若塔吊正处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旋转机构因停电又不能立即采取制动措施;由于受风标效应的影响,伸臂继续随风向而旋转,极有可能造成吊索或吊物碰触高压线路的危险。为此,必须采取切实有效可行的防护措施。为了安全生产和塔吊的安全运行,确保正常供电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项目部特组织专项科研小组进行技术攻关,经反复研究讨论,制定了一套综合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以防接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方案措施确定与实施

1、严格控制塔吊在楼房与高压线路方向西半区施工范围内进行吊运作业。分别在塔吊大臂起动机齿轮上各焊接两处限位钢桩,使其旋转角度控制在安全作业区范围内。并且在旋转机构处用钢板和钢筋制成制动装置,严格控制7#塔机的工作区域范围在249度内回旋作业,严格控制10#塔机的工作区域范围在161度内回旋作业,,并采取监控报警装置24小时监控,司机在起重臂运转临近警戒区时,必须提前减速,一档微动,并有效制动和严禁吊运超过4m长的物料。

2、塔吊作业中当遇到停电又刮4级以上风,或如遇风力继续加大时,塔吊司机应立即迅速将吊物落下,将吊钩起升到大臂根部相距2m处,停止一切吊装作业,并立即松开旋转机构的制动器,使其在风标效应情况下,伸臂半弧旋转,避免吊索或吊物碰触或接近高压线路。其大臂及吊钩上升高度只要脱离了高压线路感应电场的范围,就不会发生触电事故,也不会造成塔吊在刮大风时,因强行制动旋转机构而以 致损伤设备或造成倒踏事故。

3、安全作业区作业区时,回转只许二档微动,严禁在快档下旋转,否则视为严重违章作业,由塔吊指挥及项目部安全员随时监督。

4、及时提前做好塔吊附墙,施工至地上结构4层时,进行塔吊的附墙,并将塔吊一次性升高至22 米,保证足够 的距离,避免脱离高压线路感应电场的范围。

5、设置高压静电释放装置和防护设施。

A、沿起重臂、平衡臂及塔冒敷设一根4米㎡的铜芯呈环行联结并可靠接地(可连接避雷装置);每台塔吊接地点不得少于2处(亦可与基础主筋焊接),接地电阻要求不大于4Ω。

B、电工跟踪监测塔吊静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如出现静电,在吊钩上做一绝缘套,并定期更换。

6、在塔吊驾驶室的台面配备高压绝缘垫,所有电器 装置保持绝缘良好。塔机停用期间,吊钩落地与与固定桩点抛锚,避免起风塔机旋转。

7、对塔吊的设备电气装置进行检查,使用五芯电线,做到电源线路和电气装置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设,动力与单相(照明)控制开关分设;并安装了漏电保护器,使其 能起应有的作用。

8、严格对塔机进行日常的检查验收,并对塔吊司机、指挥人员、挂钩工、电工及涉及到塔吊使用的操作工人就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塔吊作业信号、手势、旗语,多塔作业和预防高压线等进行专门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使其达到密切配合、熟练操作,与此同时,严格岗位责任制,落实 到操作责任人,做到万无一失。

9、群塔运行控制。

a、四相邻塔吊塔机机身的高度必须有高度差,且回转不得碰及相邻塔机吊运(四塔吊布置有足够机身间隙距离避 两机身相碰)。

b、低塔让高塔:低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机的运行 情况后再运行。

c、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 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机。

d、轻车让重车: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 荷载塔机。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各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2、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 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3、为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确保24h有塔机司机值班,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应急整改,杜绝安全事故 发生。

4、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做到专机专 用,不得转借。

5、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现场安全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五、7#、10#楼塔机与高压线防碰撞措施图(详细见附图)

江苏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塔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范文第3篇

目 录

一、 编制依据 .................................

二、 工程概况 .................................

三、 施工方法 .................................

四、 安全技术措施 .............................

五、 安全操作规程 .............................

塔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范文第4篇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咸阳市实验中小学改扩建工程(一标段) 建筑用途:教学楼 建筑特点: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10335㎡

建筑层数:地上5层(局部4层).地下1层 建筑高度:18.75m 2.塔吊的选型及布置

本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工程采用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为4台(其中二标段2台),主要分担北教学楼和辅助用房的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塔机在施工现场布置中,为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止作业中大臂相互碰撞,特制定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

二 .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编制依据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2.《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1985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 6.建设部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7.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8.施工组织总设计

三、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第 1 页 共 9 页 1.多塔同时作业的运行原则:

1.1低塔让高塔:塔身高度较低的塔机,在转臂前应观察塔身高度较高的塔机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1.2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1.3动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遇有运行时,在一塔机无回转、变幅等动作时,另一进行回转或变幅的塔机应对其进行避让。

1.4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避让有载荷塔机。 1.5在前者优先:执行上列原则,当出现多项时,按排列顺序在前者优先。 2.塔吊同时作业防碰撞措施 : 2.1塔式起重机操作过程的预防措施:

2.1.1将塔式起重机的回转进行限位。必要时用木契设置固定的挡块,强制性限制回转在禁区内作业。

2.1.2塔式起重机司机定人定岗,塔式起重机指挥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中途脱岗,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排除。

2.1.3塔式起重机司机要服从分配,听从指挥,严禁开英雄车、赌气车。 2.1.4加强沟通,特殊要求要事先申明和报告。塔式起重机加节前要事先向项目监理报告,待协商一致后方可作业。

2.1.5设置警示灯和警示标志。提醒塔式起重机工作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观念。

2.1.6多种类材料和物品不准放置在输电线方向和附近,以免发生事故。 2.1.7严禁带病运转,塔机在运行中如遇到机械故障。切记要严格按塔吊维修操作规程停机检修。塔机修好后,一定要试运行。在确认修好后方可使用,以防后患。

第 2 页 共 9 页 2.1.8施工现场加强对大风天气监察及日常施工的安全监督工作。 2.2特殊情况下预防措施:

2.2.1塔式起重机作业中断电后,塔式起重机司机要用木契等物品将回转机构锁住,防止大臂和吊钩相撞。

2.2.2风力较大时要停止吊装作业,注意到防止大臂突然吹向电线侧和其 它构筑物,造成安全事故。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吊钩与可靠物体锚定。 3.塔吊在水平面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3.1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

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可通过严格控制两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由塔吊现场平面布置可知,四台塔吊中,相邻塔吊的距离均大于各自起重臂长度,即满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了处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与高位的塔吊塔身之间的碰撞。

4.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4.1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位于低位塔吊起重臂工作区间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另外,机租分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

第 3 页 共 9 页 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4.2 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为此,塔吊安装时高塔起重臂比低塔起重臂高差不小于3米,高塔起重臂下端距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高差不小于2.5米。如此,能保证低塔起重臂拉杆上端距高塔大臂下端的距离控制在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4.3 多台塔吊同时作业,应周密考虑锚固前后塔吊的高度差和锚固的时间差,保证主体结构施工全过程保持各塔吊间的高度差。如遇特殊情况或与方案有冲突,应适时调整。

5.防碰撞高压线和临街建筑通用措施:

5.1塔吊再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直接发生碰撞。

5.2塔吊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机械出现故障或者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5.3塔臂前端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格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

5.4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使用发生碰撞。

5.5塔吊在起吊过程中尽量使小车回位,当塔吊运转到施工需要地点时,在将材料运到施工地点。

第 4 页 共 9 页 5.6塔吊同时作业必须照顾相邻塔吊作业情况。其吊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互为交叉作业,并由专业信号已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同时控制器具的水平吊运。

5.7禁止相邻塔吊同时向同一方向吊运作业,严防吊运物体及吊绳相撞,确保交叉安全。

四.多塔同时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

1.1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并卸去吊钩上的吊索,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1.2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动频率,且要做到专机专用。

1.3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和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1.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的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1.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周围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1.6凡参加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吊索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7起吊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立即停止使用,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第 5 页 共 9 页 1.8垂直运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严禁超重,多塔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1.9吊运物件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吊大型物件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多种物件吊运前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散装物件必须采用专制的钢性吊桶。

1.10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使用千斤顶必须上下垫牢,随起随垫,随落随抽垫木。

1.11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物件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1.12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低,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1.13严格执行塔吊“十不吊”规定。

①在起重臂和吊运的重物下方,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②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③细长的多根物件及构件,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不吊。 ④锐口、棱角未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吊。

⑤零散物品不使用夹具、箱、笼、桶盛器的不准吊。 ⑥埋入地下物件不准吊。 ⑦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⑧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⑨露天作业,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⑩超载、歪拉斜吊不准吊。

1.14起吊前应讲清起吊点和落吊点及运行线路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

第 6 页 共 9 页 1.15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16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17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

1.18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1.19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有二人操作,并有一人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 1.20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力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21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桶、吊斗等工夹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不使相互碰撞严禁超吊。

1.22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23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工具擦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1.24塔吊、升降机安装顶升加节,详见《塔吊安装及使用专项方案》和《升降机安装拆卸专向方案》,安装前,将租赁、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等等文件资料上缴项目安全科。安装完毕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并报上级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

1.25 大型机械安装、顶升、加节、拆卸现场必须设置警戒区域,作业前现场安装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遇

2.塔吊安全交底制度

第 7 页 共 9 页 2.1为确保塔吊的正常运行,要求各楼号对塔吊司机实行班前交底制度。每天上班前由项目部组织,栋号长和安全员对塔吊司机进行交底,主要针

对钢丝绳缠绕、防止碰撞和防止对楼发生碰撞。

2.2每周由项目部组织、各塔吊司机,总包单位参加的安全讲座活动。对本周塔吊司机相互之间操作到位予以表扬,继续发扬,对操作不到位的塔

吊司机重新学习相关操作规程。

2.3各塔吊司机室中应悬挂可能发生碰撞时应急措施和方法,提醒塔吊司机应安全操作。树立全局观念,不耍个人英雄主义。

2.4项目部将不定时对各塔吊的运行及不定时对各塔吊的运行及操作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五.加强现场使用安全管理

1.要求塔吊司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2.吊物时严禁起重臂从周边道路及高压线上空经过,对经过高压线位置时采用机械固定,禁止从高压线上空穿过。

3.运行中,如遇到起升机构制动器突然失灵事故时,应立即将吊臂转至无人安全部位,同时改用低速下降使重物落地。如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开关,把控制器回到零位,警告现场人员勿在吊臂和重物下逗留。通过人工盘动回转电动机使吊臂转至无人的安全部位,然后松开机构制动器,使重物慢慢落地,待安排就绪后立即作出处理措施。

4.如遇台风等恶劣天气,塔吊严禁使用,必要时应进行加固。 5.塔吊交叉作业,服从统一指挥,防止忙中出乱。 6.严格按照方案预定的标高进行预埋、锚固、顶升。

7.做好防雷接地,塔顶和两臂安装红色障碍灯,保证夜间作业有足够的照明。 8.每台塔吊定时进行沉降观测和垂直度测量。

第 8 页 共 9 页 9.塔吊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机械出现第故障或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10.塔臂前端设置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格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

六.塔吊维护与保养

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以保证制动的灵活可靠(其间隙在0.5-1mm之间),在摩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异物即用汽油洗净。

2.减速箱、变速箱、外啮等部分的润滑按照润滑标准进行添加或更换。 3.要注意检查各部位钢丝绳有无断股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换。

4.经常检查各部位的联结情况,如有松动,应予拧紧。塔身联接螺栓塑料布在压时检查松紧度,所有联结销轴必须带有开口销,并需张开。

5.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构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构与减速器的中心线与回转大齿轮的中心线平行,回转小齿轮的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6.在运输中尽量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必须定期检查和保养,经 常检查结构联接螺栓,焊缝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和松动。 七.塔吊注意事项

1.要求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塔机作业时,做到“安全十不吊”。 3.将塔吊的旋转限位限定在规定的范围内。

塔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范文第5篇

塔吊塔身部位处理方案

编制单位:编 制 人:审 核 人:审 批 人:编制时间: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运通博远5#办公楼等7项,7#楼61~62轴/B~C轴间放置7#(TC5512型号)塔吊,臂长50米,基础(5米×4.5米×1.6米)采用C35混凝土,基础顶标高低于基础板底0.5米,标高为-11.000米;6#楼54~55轴/N~Q轴放置6#(C5513型号)塔吊,臂长50米,基础(5米×4.5米×1.6米)采用C35混凝土,基础顶标高低于基础板底0.75米,标高为-11.250米。

二、 整改原由

为了防止基础底板受到塔吊运转时的扰动,対底板产生破坏,将6#、7#塔吊基础范围内的基础底板混凝土采用二次浇筑,待主体结构完成塔吊拆除后,对预留范围进行浇筑。据体措施如下。

三、 施工措施

1、 基础底板浇筑时,留置二次浇筑范围,施工缝做法:在基础底板高度中部1/3处留置50X100凹槽,具体做法同后浇带。

2、 钢筋留置:基础梁钢筋通长布置,基础底板筋遇塔吊配重和塔身时,伸至配重及塔身边缘,满足搭接长度,(由于塔吊配重及塔身需要拆除,本工程钢筋为HRB400,不能反复弯折和焊接)塔吊配重及塔身部位钢筋采用搭接;接头率为100%,其搭接长度为:34d(d为钢筋直径1.4)×1.6(钢筋搭接系数)×14(基础底板钢筋直径)=770mm。

3、 塔吊锚栓的处理:待结构完工塔吊拆除后,塔吊锚栓切除前将附近混凝土剔除50mm深坑,切除锚栓,剔除部位采用1:25水泥砂浆抹平。

4、 塔吊防水处理:将以前锚栓周围的防水保护层剔除,分层与基础底板搭接,其搭接宽度为160mm,搭接接头相互错开300mm,浇筑50mm厚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具体做法见附图:

5、 级配沙石施工:待防水保护层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将与底板高差范围采用级配砂石回填;分层回填,采用平面振动器分层夯实,填至低于基础底板100mm范围,其100mm范围内浇筑C15细石混凝土,充当基础底板垫层。

6、 地下三层及地下二层顶板塔吊部位钢筋留置,采用04G101-4第31页后浇带HJD100%搭接预留钢筋构造:钢筋搭接长度为41d(d为钢筋直径14)X1.6(钢筋搭接系数)X1.4(顶板钢筋直径)=920mm,模板施工同顶板后浇带做法。

7、 施工缝的处理:模板拆除后,将混凝土表面剔毛,剔至混凝土密实处,四周凹槽中设置通长止水条,采用钢钉控制止水条的位置。

塔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范文第6篇

一. 工程概况...................................... 2 二. 专项工程特点.........................................3 三. 监理依据..............................................3 四.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3 五. 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4 六. 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点.............

41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新发展科技楼工程

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外高桥保税区GFC1-7地块,基地北起州海路,南接英伦路,西临杨高路,东靠加枫路

3、工程项目类型及规模:

“新发展科技楼”位于外高桥保税区GFC1-7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 5506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1幢地上7层(局部8层)、地下1层的建筑,上部8层办公楼组成,地下一层平时为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5744.8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827.88平方米,地上12917平方米,建筑高度37.45米,基础采用柱下多桩承台加防水板,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4、工程造价:工程造价4570万元

5、工程质量目标:100%合格

6、工程项目计划工期:275天

7、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承包单位:通州建总集团公司 上海浦高桩基础公司

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2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二 专项工程特点:

1.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塔吊基础采取独立基础,埋深于建筑结构底板下,底面尺寸4.5m*4.5m;高度1.3m,塔吊基础底标高-5.500(±0.000相当于绝对高度4.65m)。

2. 基础配筋Φ20@130双层双向“S”型钢筋Φ14@500,梅花形布置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35。

3. 塔吊型号QTZ40,出场日期:2006年4月,制造许可证:TS2410570-2008,生产厂家:上海吴淞建筑机械厂。

4. 塔吊自重(包括压重),F1=240.69KN,最大起重载荷F2=4000KN,塔吊倾覆力距M=702.00KN,塔吊起重高度H=40.00m,塔身宽度B=1.60m,混凝土强度等级:C35,基础埋深D=-5.500m,基础最小厚度h=1.30m,基础最小宽度Bc=4.50m。 三 监理依据:

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 塔吊施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 5.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6. 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条文、法规等。 四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

1. 审核装拆单位资质,安全管理体系; 2. 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 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合同等各项文件资料;

3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4. 督促总包对塔吊装拆的全过程监控,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案; 5. 审核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是否相符; 6. 明确本专项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序及内容;

7.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的落实实施;

8. 发现隐患及时间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指令及时整改,回复销项; 9.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加节)后的三级验收工作,在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使用;

10.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做好保养记录,使整工程的顺利完成不留安全隐患。

五 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

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是消除隐患的最佳途径,最终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六 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点:

(一) 力距限制器

1. 分析许多倒塔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生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 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屏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由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

4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合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3. 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荷载进行调整。

5.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6.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二) 限位器

1. 超过限位器。也称上升级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重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 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1) 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5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2) 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读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作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三) 保险装置

1. 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

2. 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事故。 3. 爬梯护圈

1) 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2) 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四) 附墙装置

1. 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2. 附墙装置

(1) 附着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2) 附着时应用经纬异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3) 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

6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4)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 (5)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6)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7)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8)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拆锚固装置;

(9)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10)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五) 安装与拆卸

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有危险的工作,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的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2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7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3 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查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4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是应适时收紧电缆;

(5)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除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机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六) 塔吊指挥

1 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

8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2 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 当结构上升后的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七) 塔吊基础

1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 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 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场说明书要求。 2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八) 电气安全

1 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2 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不大于4Ω;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作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大于10Ω。

3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9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6 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7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 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

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九) 安装验收

1 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重复使用安装后及加节时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1) 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坚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2) 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3) 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10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

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地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4)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无破损。

(5)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6)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7)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8)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9) 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

11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1)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 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 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机构锁紧在一起。

(16) 动臂时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吊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新发展科技楼监理项目部

上一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展范文下一篇:推动党建与团建两促进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