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机制范文

2023-09-19

考核机制范文第1篇

选准用好干部,前提是正确考核评价干部。近年来,罗田县委高度重视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在民意调查中考德,在干事创业中考能,在工作落实中考勤,在比学赶超中考绩,在公众满意度中考廉”的干部考核机制,较好地发挥了组织工作服务和推动科学发展的作用。

一、考核工作从单一考察向综合评定转变,选人用人更加科学。考核工作由最初单一的上级组织考核、工作考察变为将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考核范畴,考核工作更加全面,为县委准确评价干部、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考核内容从简单化向立体化转变,评价依据更加合理。考核内容由最初简单的等次考核、百分制到综合考评,内容不断调整和充实,涵盖面由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为主,扩增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党的建设,再拓展到民生工程、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实绩和德、能、勤、绩、廉等立体式综合考核评定,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更加合理,更具有针对性。

三、考核方式由粗略化向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转变,结果评定更加准确。考核方式由最初的简单民主测评到以实绩考核为主导,涵盖单位内部民主测评、全县党政干部大会测评、领导评价等多类别考核评价方式,形成广覆盖考核体系,干部评价更符合实际、更准确。同时,本着群众公认原则,选择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参与测评,有效地扩大了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考核结果更加体现民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有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在实践中已显露出不足。一是实绩考核内容涵盖面广,但标准不高;二是考核的民主化程度高,但参与评定的对象不全面;三是干部监督管理力度较大,但缺乏有效问责手段。

考核机制范文第2篇

一、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推进考核内容科学化

绩效考核是为保障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性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中长期奋斗目标、工作目标任务和阶段性中心工作、重要工作任务所进行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和方法。为明确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市委研究制定了《洛阳市县(市)区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洛阳市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绩效考核主要包括目标、业绩、过错三方面内容。目标,是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职责性目标、任期目标、责任目标、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等四个方面。其中,职责性目标是指方案中所确定的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任期目标是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向组织承诺完成的责任目标;责任目标是指市委、市政府年初与各县(市)

区、市直各部门签订的责任目标和追加目标;阶段性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是指年内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实的,由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负责确定。各县(市)区责任目标包括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投资和消费拉动,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进步、人才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社会稳定等目标,市直各部门责任目标包括确保完成的责任目标,争取完成的工作目标,承诺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办的实事,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建设,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等。业绩,是在完成目标任务基础上通过自身努力所创造的优异工作成绩和突出贡献,分为重大业绩和重要业绩。重大业绩是指年内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业绩,取得重大荣誉的业绩;重要业绩是指年内工作成绩突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业绩。过错,是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失职失信失误,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机关形象,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其中重大过错实行一票否决,较大过错实行多项联合否决。目标、业绩、过错三方面内容各有具体的、细化的内容,以及核查认定部门。

二、创新绩效考核方式方法,推进考核办法民主化

一是整合考核力量。为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后备干部管理部门、市纪检监察部门,市委督察室、市政府督察室和市政府目标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部门组成,以合署办公的形

式,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直34个部门作为绩效核查认定部门,做好相关绩效考核工作的日常监管、情况反馈及年终考评认定工作。二是落实考核责任。为力求考核结果的准确性,明确界定了责任范围,由承担提供考核数据、考核认定任务的职能部门,加强对业务范围内相关数据的监控,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实行责任追究,对因主观原因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准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配套机制,不断加强对实绩考核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考核人员的素质和考核工作质量。三是完善考核程序。考核程序主要采取各责任单位自查申报,各专项核查认定部门进行核查认定、分析论证和综合评定,并确定档次,市委审核,公布考核结果等步骤进行。对申报先进单位的被考核单位,实行量化考核。每个单位的最终得分为目标得分、业绩加分、过错扣分的总和,按照量化考核的绩效分多少进行排序,确定为先进单位、达标单位、未达标单位和否决单位。

三、完善绩效考核日常制度,推进考核工作制度化

健全考核工作程序和日常考核制度。在干部任职考核时,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标准、范围、程序进行考核,不偷工减料,或任意减少中间环节。同时根据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干部日常考核工作制度,保证考察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建立干部考核责任制。组织部门在明确干部绩效考核责、权、利的同时,拟订绩效考核程序、要求、纪律,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干部绩效考核登

记表》,对考核对象、考核方式、考核日期和考核组组成人员及考核组的结论性意见等情况进行填表登记,在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谁考核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凡在干部考核中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泄露考核情况,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的,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坚持绩效考核沟通联系及公示制度。考核过程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考核前进行考核公示,公布考核人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考核中尽量扩大座谈范围,扩大考核内容,不仅考核八小时以内,也要考核生活圈和社交圈,力求全面掌握情况;考核后,公示考核结果,接受群众检验。坚持组织考核与业务主管部门考核相结合,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评价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把领导干部届中审计、离任审计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并注意听取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的意见。同时注意考察结果的资源共享,可把考察结果通报给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人大等相关部门,提高考核结果的运用效益。建立考核监督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聘请绩效考核工作监督员,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多方位的监督,促使考核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遵守纪律,坚持考核程序,自觉做到公道正派,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四、科学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加强领导干部的管理

与干部奖惩挂钩。被确定为先进单位的,考核优秀比例可确定为18%,工作性津贴按标准足额发放,按规定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考核机制范文第3篇

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机制

为全面评价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按照《2011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要求,建立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机制。

一、考核时间:每年12月中旬开始。工委对直属党组织的考核时间为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范围:市直机关工委对工委管理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进行考核;各党委、机关党委要对所属各基层党组织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及方法可参考工委考核要求。

三、考核内容:的机关党建考核以党建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同时突出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民主评议党员、星级管理和领导点评等四个重点。

一是突出基层支部规范化建设。考核基层党组织(支部)领导班子建设、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理论学习、党费缴纳管理等八个方面规范化建设内容。

二是突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考核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多少名党员参加了评议,评议情况如何等?

三是突出星级管理工作。考核创先争优活动中星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四评两公示(两公开)”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星级管理,星级管理成效如何?

四是突出领导点评。考核是否按规定落实党委(机关党委)对基层党支部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对党员进行点评的领导点评工作,点评机制是否建立和健全?

四、考核方法:考核按党组织书记述职、小组互评、领导点评、日常考评、综合审定等步骤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小组互评占40分,日常考评占40分,领导考评占20分。如按规定有加分因素,请自行上报奖励证书复印件、表彰通报文件等材料,由工委组织部进行核实,加分因素作为综合审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机关党建是市委年终考核各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机关党建考核结果作为市委评价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工作要求

1、机关党建考核工作是充分反映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

党建工作成果的重要契机,也是市直机关工委对各单位党建工作的一次全面督导考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 2 -

总结经验、认识不足,切实把成果和亮点提炼出来,把问题和缺点反映出来,在述职交流中取长补短,相互提高,为2012年党建工作奠定基础。

2、在具体操作中,各基层支部要把考核工作与星级党

员评定、民主评议党员、领导点评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党员自己讲明白、其他党员听清楚、支部书记点准确,以激励先进,带动后进。各党委、机关党委要把考核工作与规范化支部建设、星级党组织评定、领导点评工作等三项工作结合起来,以基层支部建设成果看规范化建设水平,以成果衡量星级;对基层支部的点评要点出亮点,点出不足,点明改进思路。

3、要做好先进典型的推荐上报工作。各级党组织在党

员评议和基层党支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及时上报。特别是党员群众公认,确实达到十星级标准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要全部上报工委组织部。工委将按照星级管理规定对“十星级基层党组织“和“十星级共产党员”进行认真的审核。符合十星级标准的,予以通报表彰,列为“一先双优”表彰的重点;荣获“十星级基层党组织”称号的,颁发牌匾;创建工作突出的直属基层党组织,授予“红旗基层党组织”称号。

考核机制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医院护理质量,促进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卫医发〔2005〕294号)的精神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及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 各级各类医院必须将护理质量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医院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护理组织机构与制度管理

第四条 医院有健全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责任明确。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负责制。有一名副院长分管护理工作。

第五条 护理管理组织健全。三级医院应实行由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三级护理管理,二级医院应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实行三级或由总护士长→护士长二级护理管理。 第六条 护理部主任及护士长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一、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护士长: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七条 护理管理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做好执行计划的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价。目标达标率≥95%。 第八条 护理管理部门必须制定护理工作制度、护士岗位职责 和工作标准、各科疾病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和保证实施。

第三章 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第九条 医院必须依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规范护士执业行为,完善护士准入制度,合理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做好护士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 第十条 按照《护士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护理人员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建立《护士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一条 制定各级各类护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及职责范围,对各类护士的岗位技术能力有明确要求。健全各级各类护理人员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及考核评价标准,三级或二级考核总评价一年不少于一次,并建立考核评价档案。(各类护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及职责范围参照附件表1) 第十二条 各护理单元护士人力的配置有明确的原则与标准,确保满足实施等级护理的质量与患者安全的需要。

一、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

二、病房护士与床位比至少达到0.4:1。

三、重症监护室护士与床位比达到2.5~3:1。

四、人员结构、梯队形成、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情况合理,与实施等级护理及专科护理相适应。逐步实现三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不低于50%;二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不低于30%。

第十三条 制定各类护士的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培训、急救知识及技能培训计划。根据临床专科护理领域的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培养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建立和发展临床专业护士。培训应有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并做好培训记录。

一、有各类护士“三基三严”培训计划。包括:规范化培训、在职继续教育培训、急救知识及技能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并落实。

二、分步骤在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包括:重症监护、急诊急

救、器官移植、手术室护理、肿瘤病人护理等专科护理领域开展专科护士培训。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护理部及各护理单元紧急状态下对护理 人力资源调配的方案。

第四章 护理业务技术及护理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护士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病人提供基础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保障病人安全和护理工作质量。

第十六条 基础护理技术是护理工作中最常用的、带有普遍性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是发展专科护理的基础和提高护理质量的重要保证,对护理人员必须强化“三基”训练,培养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三严”作风。

第十七条 制定护理人员“三基”培训计划,每二年注册护士的“三基”培训累计>30学时。“三基”理论考试合格率100%(合格标准80分);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100%(合格标准90分)。

第十八条 成立护理学术组,积极开展与医疗新业务、新技术相配套的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同时鼓励开展护理领域自身发展需要的护理新业务、新技术。对所开展的护理新项目必须有目标、有计划、有具体实施方案,有检查记录。

第十九条 开展应急救护能力培训,要求全员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护理人员熟练掌握应急救护技能。

第二十条 护理文件书写是反映护理人员的工作素质及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护理文件书写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手册》中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要求执行,并定期开展质量评价。 第二十一条 建立人文关怀服务的制度与规范,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适宜地与病人交流 第二十二条 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护士对住院患者的用药、治疗提供告知服务。 第二十三条 加强重点护理环节的管理,护理部及各护理单元有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

一、落实《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各项防范措施,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制定病人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措施、制定职业防护教育制度、措施和实施方案,做好护理安全管理。

二、门急诊、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各护理单元有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理程序,护士知晓。

三、制定护理差错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程序,有记录,护士知晓。

四、制定风险管理(压疮、跌倒、坠床、管道脱落、突发事件等)防范措施及处理程序,有记录,护士知晓。

五、严格掌握分级护理标准,对危重病人护理措施到位,交接到位。(参照附件表

2、3)

六、监护、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急救物品做到两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五固定:定物、定量、定位、定专人保管、定时检查,完好率100%。

七、完善危重病人护理查房、护理会诊、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第五章 护理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第二十四条 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并落实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考核办法和持续改进方案。

第二十五条 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健全。三级医院有院、科、病区三级护理质量管理组织。二级医院至少有院、病区二级护理质量管理组织。

第二十六条 制定各项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包括: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标准;护理技术操作标准;护理管理与质量控制标准;护理文件书写质量标准;临床护理管理标准;临床护理教学管理标准及护理科研管理标准。

第二十七条 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标准必须能反映护理工作的规律和要求,紧密围绕病人的疾病诊疗需求,利于在具体工作中实施和持续改进,通过实施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

第二十八条 各项质量标准要保持相对稳定,但要随着学科诊疗技术和护理技术的发展而变化,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补充修改。

第二十九条 护理部及各护理单元应制定护理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计划,制定落实计划的措施,做好质量监控记录。制订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定期和不定期对护理工作质量进行评价,护理质量监控与评价。要有数据分析和信息反馈流程,体现持续质量改进。

第三十条 三级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及评价要求:病区质量控制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护理质控及评价工作;大科质控小组每月进行一次护理质控及评价工作;护理部每季行一次质量控制信息的分析、评价并及时反馈。对护理质控存在的问题,做到院、科、病区三级有分析、有结论、有处理意见及改正措施。 第三十一条 护理质量评价指标

一、 基础护理质量合格率100%(合格标准90分)

二、 特别、一级护理合格率≥90%(合格标准80分)

三、“三基”理论考试合格率100%(合格标准80分)

四、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100%(合格标准90分)

五、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95%(合格标准80分)

六、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七、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八、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菌执行率100%

第六章 护理特殊区域管理

第三十二条 护理管理部门对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血液净化室等部门进行重点管理,定期检查、改进。

一、布局合理,分区明确,环境整洁、安静、安全。

二、建立完整的工作制度。如:护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抢救工作制度,仪器管理制度,探视制度,查对制度,各种监护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并保证实施。

三、护理人员应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好急救药品、器械,掌握急救的基本操作技术,灵活机动地配合医生熟练地抢救患者。

四、保持呼吸机、监护仪、除颤器、起搏器、输液泵、心电图机、洗胃机等性能良好。

五、手术室护理人员主动配合临床开展术前、术后访视评估工作,体现人文关怀。择期手术访视率≥70%。

六、消毒供应室建立灭菌物品环节质量监控规范及流程,有实施记录。

七、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到位。消毒供应室下收下送符合无菌配送与回收原则。

八、消毒供应室有验收合格证,护士必须持有护士注册执业证,消毒员必须持有培训上岗证。

第七章 临床护理教学与科研管理

第三十三条 建立健全护理临床教学管理体系,领导、组织和实施护理临床教学全过程的工作。

一、组织体系建全。建立院、科、病区三级或院、病区二级教学管理组织。护理部有1名副主任分管教学。科室、病区各设1名教学管理人员(总带教老师)。

二、制定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制度,各级(本科、大专、中专)教学人员职责。

三、临床教学老师资质符合规定。 带教中专实习生应具有中专学历、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带教大专及以上实习生,有条件的医院应由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带教;条件未成熟的医院应由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0年及以上、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带教。

四、按学院(校)的实习大纲制定实习教学计划,检查方案和总结。开展教学查房、护理小讲课病区每月各1次,有教学记录及教案。

五、制定临床护理教学质量标准。护理部组织教学质量检查每季度1次;科护士长组织检查每月1次;病区护士长组织检查每半月1次。 第三十四条 积极开展以提高临床护理水平为主的护理科研工作,撰写护理论文,促进护理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一、建立健全护理护理科研管理组织,制定护理科研管理计划,组织护理科研课题立项、实施、结题及成果申报,促进学科发展。

二、三级医院每年至少有1项厅级护理科研立项,二级医院每年至少有1项市级护理科研立项,并争取结题。

三、鼓励总结工作经验,撰写护理论文。按编制床的1:0.4床人比的10%人次计算每年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000张床以下的三级医院每年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护理医学类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论文1篇。超过1000张床位的三级医院每年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护理医学类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论文2篇。二级医院至少在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护理论文1篇。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纳入医疗机构校验审查内容,医院领导必须重视并加强管理。按照本规范的要求构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与护理质量评价体系,落实相关的专、兼职护理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

第三十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规范负责组织专家定期对医院的护理质量进行指导、评价、检查和监督。

一、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定期对所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护理质量进行指导、评价、检查和监督。

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负责组织专家不定期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护理质量进行指导、评价、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七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理质量检查结果实行公示,接受患者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对不重视护理质量管理,经检查护理质量不合格的医院,由同级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黄牌警告并限期改正。 第三十九条 对限期整改后护理质量仍不达标的医院,由同级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延期校验并通报批评。

考核机制范文第5篇

近年来,果洛州在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工作,进行了积极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主要做法

1、考核评价的内容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州积极探索和实践多层面、多渠道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和内容,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指标和内容更加趋于全面和准确。对领导班子注重从政治方向、精神面貌和围绕中心、维护大局、分工协作抓落实、处理利益关系、务实创新、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干部注重从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工作思路、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工作作风,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各县领导班子和领导领导干部突出考核其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稳定、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成效,对州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考核其发挥职能作用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情况,使考核评价更具体、更详实。

2、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更新。指标设置周严精密,体现个性特点。主要经济指标、生态保护、民生改善指标力争与省上下达的指标相衔接,与上级部门之间的数据相吻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不同的考核要求,考核评价工作逐步形成了一套规范的具有针对性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内容和实绩分析指标,充分考虑不同层次部门和不同岗位的差异性,尽量平衡衡量尺度,避免导致评价结构不合理,多从定性定量的指标体系来把握,以准确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个性化特征,把握住深层次的潜能、潜绩与显能、显绩的关系。

3、考核评价的方法不断创新。把自上而下的组织考察同自下而上的民主测评相结合,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中,抓好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分析等关键环节,做到环节不少,程序不漏,确保了考察考核的质量,同时增加了实绩公示、群众满意度调查、征求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意见等程序,为州委准确使用干部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4、民主参与的程度不断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高不高、作风好不好、政绩突出不突出,群众自有定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中,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认真落实群众在考核评价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了保证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在拓展考核层面上狠下功夫,努力实现考核的准确性,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积极参与考核评价工作,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成绩、服务质量、社会影响全方位进行评价,扩大了参与考核评价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个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态度,提高了干部考核的公信度。

5、考核结果的运用不断加强。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科学配备领导班子,努力打造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以知识水平、专业、资历、个性特征与岗位、职位特点相匹配为标准来整合领导班子,努力建设年龄结构梯次合理、专业结构互补、性别比例协调的党政领导班子,使班子每个成员都能发挥现有能力,增强了领导班子整体合力。

二、我州当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1、缺乏对考核工作的调查和理论研究。干部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如何使其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如何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如何做到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很多。实际当中,缺乏对考核工作的做法和经验总结,以及对一些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分析。

2、考核内容不够全面,存在以偏概全现象。虽然近年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不断得到完善,但在具体的考核操作中仍然存在一种倾向,就是“绩”的考核,侧重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考核,平时注重收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党政建设考核指标设置定性的多、定量的少,共性的多、个性的少,缺乏对不易量化考核目标的综合评价分析。

3、信息获取不够对称,不同程度影响考核结果。重集中轻平时,多是注重年终考核,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组织不定期的日常考核制度尚未形成,重静态轻动态,平时考核的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从考核自身来说,平时不算账,年底总算账,难免会出现以领导干部短期工作成绩或年底考核依据的“近因效应”,致使考核工作缺乏规范化和科学化。

4、缺乏专业的考核评价队伍。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多集中在年末一个月内,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所以每年都要临时抽调部分人员参与考核工作,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缺乏系统、详细的业务培训,往往对考核工作把握不是很准确。考核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知识结构不全面,对考核对象所在岗位职责了解不够,不能科学准确地评价干部的德才和实绩。考核人员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考核评价的质量。

三、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的几点思考

(一) 紧扣工作中心,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机制

1、牢固确立围绕中心的指导思想。健全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确立的总体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加强综合分析,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不断提高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促进果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始终坚持六个方面的基本原则。坚持突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绩。引导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充分落实人民群众对干部考核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注重把握不同部门、不同类型干部的特点,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分析。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力求简明实用、可操作性强。

3、充分突出科学发展的根本导向。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根本导向,把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作为根本任务,把扩大考核民主作为基本途径,把综合考核评价作为基本方法,着力探索和完善组织评价、群众评价、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四位一体、有机联系、互为印证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实绩考核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构建适应科学发展要求、体现各地各部门和岗位不同特点的干部考核评价新机制,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二)合理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标准体系。

1、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是考核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对不同地区和部门班子的考核,要按不同基础、不同条件、不同工作难易程度和不同综合实力分类,对基础条件较好,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容易的地区,考核权重可以适当调低;对于基础条件差,完成工作任务难度大的地区,考核权重可以适当调高,对同一类型的进行横向比较考核。

2、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全面正确地评价工作实绩。坚持“软指标”与“硬指标”并重,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既重视有形的硬任务,也不忽视无形的“软指标”,进一步加大“软指标”的考核权重,不搞“单出头”。具体到地区和部门领导班子,考核以主要工作目标(目标责任绩效)为主、共性工作目标(社会稳定、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兼顾;坚持结果与过程并重的办法,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对即定实绩考核的同时,注意对实绩取得过程的考核,尤其是对主观努力程度、发挥作用等方面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坚持全局与局部并重,不仅要看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成绩,更要看其能否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维护大局。坚持实绩与成本并重,对政绩的评价引入成本分析,正确评价政绩带来的现实成效与长远影响,避免不计成本和代价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

3、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评价主体,建立全方位的考核评价体系。要坚持组织认可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多元设置考核评价主体,将上级、同级和下级,特别是群众纳入到考核评价的主体体系中来。一是上级考核评价。上级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考核评价对象负有领导、管理、监督的重要职责,是必不可少的考核评价主体。二是同级考核评价。同级领导与考核评价对象工作职责比较接近、工作关系比较密切,对考核对象政绩取得有一定鉴别权。三是下级考核评价。下级是考核对象实绩的主要施行者和落实者,情况最清楚,感受也最深。四是群众评价。群众是被考核对象的服务主体,最能发现问题,评价最为客观真实。

考核机制范文第6篇

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标准

(试行)

为切实加强学校班子队伍建设,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健全学校工作机制,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学校全体领导班子成员

二、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教育管理年活动方案,以提高领导班子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为核心你,着力构建符合领导班子成员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价制度,激励领导班子成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实施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充分体现领导班子成员职业化的特点。

2、强化责任,注重实绩。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考核要把敬业精神、责任感放在重要地位,注重考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任职期间学校各

项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领导班子成员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引导领导班子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科学管理学校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值班20分、卫生20分、工作成效30分、民主评议1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出勤情况。

(1)、请假一晌扣1分,各种会议请假一次扣1分;

(2)、旷课一节、旷会一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4分;

(3)、查岗时不在岗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备注:事假、病假规定按《七实小教职工考勤细则》执行。

2、值班(20分)

按时上岗,正常履行职责;否则,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缺岗一次2分;因事找人顶替,若顶岗人员迟到、早退一次扣当事人1分,缺岗一次扣当事人2分。

3、责任区卫生(20分)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检查得分按比例折合计算该项得

分。

4、分管工作成效(30分)

(1)、教体局教育管理年过程督导。(10分)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督导及综合考核(10分)

(3)、教体局年终工作考核(10分)

5、民主评议(10分)

根据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评议方案进行实施。

四、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使用。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1)分管工作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各类责任事故。

(2)值班期间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分包班级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3)分管工作管理混乱,学校内部意见较大。

(4)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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