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及责任保险论文范文

2024-03-15

财产保险及责任保险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近年来学者对保险业这一内蒙古金融重要元素整体研究较少,了解内蒙古保险行业发展现状,预测内蒙古保险业未来状态,对内蒙古金融业乃至经济增长有其重要意义。利用内蒙古保监会和中国统计局官方网站搜集2007-2015年内蒙古保险业相关数据,运用统计描述方法分析内蒙古保险业整体现况、分类险种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状况以及与全国保险业数据进行对比,并且使用灰色预测模型2016-2019年内蒙古保险业数据并对模型方法进行对比,发现并得出:内蒙古保险业一直处于增长状态,但保险结构有待改善;经过预测内蒙古2018年原保险保费收入突破500亿大关、2019年原保险保费赔付支出突破200亿。

【关键词】内蒙古;保险业;灰色预测

1.引言

1.1 背景

保险业是内蒙古金融行业的支柱产业,自上世纪80年代保险业务恢复以来,内蒙古保险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从1980年原保费收入98万发展到2015年395.48亿元,年平均增长26%,保险公司数量也有大量的增加,而且保险险种也由原来简单的几种发展成为更加细分、更加明确事故、更加人性的多险种、多模式、多样式的业务方式。

2010年之前,国内还有很多学者在整体上研究内蒙古保险行业的状态,但是之后大多数的学者在具体分类方面研究内蒙古保险业,出现比较多的成果。为了更好地、整体的把控内蒙古保险行业的发展,本文在中国统计局官方网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网站下载2006-2015年全年相关数据,运用统计描述法掌握发展现状,利用灰色预测模型预测内蒙古保险行业未来的收入与支出。

1.2 模型与方法

1.2.1 灰色预测模型。

灰色预测模型是基于灰色模型理论建立的一种方法。1982年,中国学者邓聚龙教授创立的灰色系统理论,是一种研究少数据、贫信息不确定性问题的新方法。灰色系统理论以“部分信息已知,部分信息未知”的“小样本”、“贫信息”不确定性系统为研究对象,主要通过对“部分”已知信息的生成、开发,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实现对系统运行行为、演化规律的正确描述和有效监控。社会、经济、农业、工业、生态、生物等许多系统,是按照研究对象所属的领域和范围命名的,而灰色系统确是按颜色命名的。

GM(1,1) 预测模型是最常用的一种灰色动态预测模型,其建模原理是:设有一组所需要预测的指标的原始序列X(0)=(X(0)1、X(0)2、···、X(0)n), 对原始数列进行一次累加生成处理,得新数列X(1)=(X(1)1、X(1)2、···、X(1)n)。

设X(1)满足一阶微分方程

其中,a、u 为辨识参数,a为发展系数,u为灰色作用量。辨别参数通过最小二乘法拟合得到

其中,数据矩阵:

由此得到预测模型:

2.内蒙古保险业现状分析

2.1 内蒙古保险总收入与总支出

2007年采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统计,因此,本文描述与分析时不引用2006年数据。

通过保险业总收入与总支出状况折线图(图2.1),不难发现,原保费收入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由2007年97.75增加到2015年的395.48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6.8%,2011年保费收入出现增长的最低点(7%),这可能是由于80后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力,经濟形势出现严峻态势,而且房价在2010年前后迅速上涨,且青年需要置办房产等家庭固定投资,造成了保费收入2010年之后短期的低增长状态;原保险赔付支出在2007年到2015年期间逐年增加,从32.22增长到124.54亿元,但增长率由下降的趋势。经过计算发现,2007-2015年内蒙古保险赔付支出费用占总保费收入33%左右。

2.2 内蒙古保险业结构分析

2.2.1 内蒙古保险业总结构。

2015年内蒙古保险保费收入主要来源于人身保险,占保费总收入的62.25%,而保费赔付支出主要存在于财产保险,其占总保费赔付支出的60.67%。这种状况是由于所有人对人身保障存在较大的重视,而对财产保险的重视程度相对较轻,特别是普通民众的态度更加淡薄;人身伤害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概率相对较低,因此保费支出是较小的一部分,相对而言,财产损失是在现实生活常见的损失灾害,比如火灾、失窃、损害等等都造成财产的损失,因此财产赔付占比较高。由此可见,整体的内蒙古保险行业结构需要不断完善。

2.2.2 内蒙古财产保险结构。

由于相关网站和数据年鉴中都没公布细分险种后的保险水平,因此本文研究财产险和人身险时使用2015年内蒙古统计年鉴数据进行分析。在2014年内蒙古财产保险金额占比最大两个险种分别是机动车辆险(占37.17%)和企业财产险(35.19%),两个险种之和占财产保险的70%以上;保证保险和家庭财产险是2014年财产保险中占比最小的两个险种,由于家庭数量庞大、信用等保证需求随着时间增加越来越多,这表明该两种险种在内蒙古地区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财产保险结构需要不断完善。

2.2.3 内蒙古人身保险结构。

人寿保险依然是2014年内蒙古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主要来源,其占比为85.27%,健康保险占比排名第二(12.35%),意外伤害保险占比最低(2.38%)。表明大众依然对人寿保险认可度非常强,但是对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认可度或者关注度非常小,这是内蒙古人身保险之后发展中增长最重要的两个环节。

3.内蒙古保险业实证分析

3.1 内蒙古保险灰色预测

本文利用灰色模型预测软件GM,用2007-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和原保险保费赔付支出数据对内蒙古保险业总体预测。

将原始数据进行GM(1,1)建模,获得保费收入和保费支出赔付的预测时间响应序列分别为:

其中, 表示保费收入的预测值, 表示保费赔付支出的预测值。

利用时间响应序列公式,获得2007-2015年内蒙古保险业灰色预测模拟值结果如表2和表3。

原保险保费收入、原保险保费赔付支出的相对平均误差分别是4.573%和3.258%,模拟值与实际值误差相对较小。保费收入和保费支出赔付预测模型精度:

该模型的精度较高,可进行预报和预测。又根据灰色预测模型原理可知:a被称为发展系数,反映了灰色系统发展态势的大小。当-a<0.3时,所建立的灰色模型可以用于长期预测;当0.3<-a<0.5时,所建立的模型适于中短期预测;当0.5<-a<1时,模型不能进行直接预测,需要改进模型后在进行预测,比如DGM模型;当-a>1时,模型不能进行任何预测。本文在建立灰色预测模型后获得保费收入模型发展系数-a=0.13,保费赔付支出发展系数-a=0.14,都小于0.3,因此模型可以进行长期预测,由于本文涉及灰色预测与指数平滑法对比,且指数平滑法适于短期预测,因此本文预测2016-2019年保险情况,结果如表4(2016-2019年内蒙古保险业预测值)。

4 .结论

4.1 内蒙古保险业未来趋势

经上述论述,内蒙古保险业一直处于持续增长趋势下,但保费收入增长率较高的年份,保费赔付支出增长率相对较低,保费赔付支出较高的年份保费收入增长相对较低,保费收入基本上是保费赔付支出的3倍,并且可以发现2018年内蒙古保费收入将突破500亿大关,保费赔付支出也将在2019年突破200亿大关。

4.2 内蒙古保险业建议

促使保险市场更加规范,险种随需求增加日益增多。

第一,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内蒙古各保险公司都在不断吸收和学习国外先进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而且内蒙古保监会需要不斷加强保险市场监管力度,保证群众和企业保险权益。

第二,保险公司非常重视产品结构优化和经营渠道结构的完善。在产品结构方面,保险公司致力于开发价值含量高,适应市场不同类型需求的保险产品,使险种多元化,满足客户需求。在经营渠道结构方面,保险公司大力发展保险兼业代理,充分利用相关行业促进保险产品的销售。

第三,保险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所提高,更加体现保险作为一种服务业的“人文关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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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及责任保险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县域人身保险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是支持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保障,文章通过分析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市场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对促进我国县域人身保险快速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县域;人身保险;发展

[DOI] 10.13939/j.cnki.zgsc.2020.11.

县域保险是指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近年来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壮大,县域保险作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发展县域保险,完善县域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对帮助政府解决三农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等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  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市场的特点

巴彦淖尔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总面积6.5万平方公里,全市人口近170万人,201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13.1亿元,在内蒙古自治区GDP排名第8位。巴彦淖尔市辖四旗、二县、一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对县域经济统计范围和口径的有四旗(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和杭锦后旗)、两县(五原县和磴口县),县域总人口近115万,约占巴彦淖尔市总人口的67.6%,2018年巴彦淖尔市县域经济地区生产总值为557.1亿元,约占巴彦淖尔市地区生产总值的68.5%,无论从人口规模还是从地区生产总值来看,县域经济都是巴彦淖尔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巴彦淖尔市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地位。而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作为巴彦淖尔市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通过调查分析,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1.1  区域文化观念

巴彦淖尔市各县域普遍区域规模小,以当地居民为主,流动人口较少。居民之间的关系或联系较紧密,普遍存在乡土观念重、注重亲情、注重家族的特点,接受外部信息量相对较少,市场相对封闭,传统思想较重。在抵御风险方面,县域居民习惯依靠家族、依靠亲情、依靠人际关系来分担风险,对商业人身保险这种通过商业方式来互济互助、共担风险的模式接受度较差,在文化背景和保险观念上与城市居民有一定的差别,经济文化形态上与城市差别较大。

1.2  县域经济特点

县域经济普遍不及城市发达,大多数县域拥有一些地方性的支柱性产业,但多以工農业为主,县域中小企业普遍赢利水平较低,第三产业尤其是金融业的发展程度较城市差。县域职业发展机会较匮乏,年轻人纷纷离开家乡去大城市寻找事业发展机会,使得县域劳动力平均素质相对较低,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

1.3  县域居民消费行为特点

县域居民普遍对外部信息量接受较少,市场相对封闭,但居民之间的关系或联系较紧密,因而居民间通过人际关系形成的信息交流渠道效率较高而且深受居民信任,当地有什么新鲜事件发生,很容易成为人人皆知的热门事件。所以新产品进入这样的市场,因观念的保守性并不会马上激发人们的消费欲望,反而观望者众,但是一旦有人开始购买,并且产品得到购买者的认可,又会引起从众效应,较易激发一定的消费风潮。

2  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2.1  保险观念淡薄是制约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关键

由于县域居民的文化素质、区域文化,使得他们相对城市居民思想观念较为保守,虽然也渴望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但对人身保险这种以商业模式来分担人身风险的方式并不容易接受,习惯于养儿防老、攒钱防病,对用自己的血汗钱去购买保险公司对未来的一个承诺这种虚拟产品更是心存疑虑,所以制约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县域居民的保险观念淡薄。因而解决县域居民观念问题,使他们能真正认识保险、接受保险,是推动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重中之重。

2.2  居民收入相对有限是制约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居民收入水平也是直接影响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人身保险是商业保险,必须缴纳一定的保险费,才能得到人身保险的保障,但县域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相对有限,这无疑制约了县域人身保险市场的发展。

但可喜的是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在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收入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精神,尤其是实施意见中提出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提出“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同时,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加快职业化进程,带动广大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巴彦淖尔市近年来在提高居民收入方面也取得一定成效,2018年巴彦淖尔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42元,同比增长8.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97元,同比增长7.7%,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21元,同比增长9.7%。

2.3  缺乏真正适合的险种和适宜的营销手段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各大保险公司在制定经营战略时,通常把主要目标区域放在城市,推出的产品也是主要满足城市人群需求的,而县域地区的经济特点和居民消费行为特点决定了他们的需求与城市居民的需求并不一致,各保险公司现有产品并不适合他们的需求,针对县域居民开发的险种少,既使县域居民有意愿购买人身保险,也很难找到适合他们的险种,这也是制约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同理,由于县域的文化特点和居民的消费心理与城市居民差异较大,那么针对县域居民的营销模式也必然要求与城市不同。针对各县域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营销模式是推动县域人身保险市场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3  我国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策略

3.1  争取政府支持,推动县域商业人身保险的发展

由于县域居民受限于文化素质和区域文化,思想观念相对保守,对商业保险理念难以很快接受,但他们对政府予以充分的信任。多年来,国家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上投入颇大,在保障城镇居民和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城镇居民和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城镇居民和农民心中值得信赖的依靠。县域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县域人身保险的重要性,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保合一”中,支持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充分发挥商业人寿保险公司的作用,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商业人身保险中健康保险、重疾险有效衔接,为县域居民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保障体系。使城镇居民和农民在使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过程中接触、认识、理解商业人身保险,改变保险观念,为县域商业人身保险的发展打好基础。

使县域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充分认识到发展县域人身保险对县域经济的重要性,在财政税收方面对县域人身保险予以一定的优惠,例如给予县域人身保险进行适当财政补贴,提高保險代理人的个税起征点等。同时把县域人身保险的发展纳入到当地县域经济的总体发展规划中,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同时,使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得到和谐、健康、充分的发展。

3.2  开发真正适合县域居民需求的保险产品

各保险公司应该根据县域地区的经济特点和居民消费行为特点,在充分调研县域居民在养老、医疗、意外保障等方面的需求的基础上,认真对市场和产品进行细分,并在充分考虑居县域民缴费能力和缴费习惯的基础上,把握薄利多销的原则,合理制订县域人身保险产品的价格,推出系列保费较低、保障适度的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县域居民的保险保障需求,让广大的县域居民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完善县域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但也应看到,因为各个县域市场经济发展、历史文化、居民收入、人口分布等多方面差异都很大,同时针对各个县域市场开发出针对性、个性化的险种对各保险公司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3.3   健全客户服务体系,员工本地化,开展多元化服务

由于县域居民的消费行为特点,设置县域人身保险销售渠道时,要注重利用本地人的人际关系网络。招聘一些文化素质较高、在当地信誉较好的本地人进行培训后上岗,这部分人员一直生活在本地,对当地文化更认同理解,也更易了解本地居民的人身保险消费需求,并容易发挥人际关系优势,方便为广大当地居民提供人身保险服务。同时可选择一些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人员担任协保员,比如乡干部、治保主任、妇女主任等,利用他们自身在县域居民中的影响力,宣传保险理念和保险产品。尤其发生理赔案例后,要充分利用县域居民间的人际沟通渠道,使居民能真正理解保险理念,认识到投保的益处,推动人身保险业务在县域快速发展。

县域居民社会资源往往限于当地,而当面临外地就医、入学或互联网时代的商业往来时,就需要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如果保险公司能利用自身资源,提供在客户外地就医、入学时予以协助或帮助他们进行互联网商业往来等多方面个性化的客户服务,既提高保险公司的口碑,提升行业形象,满足客户需求,又容易让县域居民接受保险、信赖保险,有效开拓县域商业保险市场。

综上所述,县域人身保险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是支持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保障,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本文通过分析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市场的特点及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争取政府支持、开发真正适合县域居民需求的保险产品、健全客户服务体系、员工本地化、开展多元化服务等对策建议,以推动我国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董迎秋,段影.构建与我国县域经济相匹配的县域保险发展模式[J].保险研究,2011(4):81-87.

[2]唐长勇.浅谈县域保险的发展之路[J].现代经济信息,2017(5):324-325.

[3]鄢海云.江西省县域人寿保险发展研究[D].南昌:江西农业大学,2013.

[基金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发展对策研究”(项目编号:NJSY17399)相关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晓华(1969-),女,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硕士研究生,河套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管理方面的教学与研究。

财产保险及责任保险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财产保险;保险赔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对财产的保险意识也逐渐提升,通过财产保险的投保进一步保全自身财产已经成为了当前社会发展的共识,财产保险由公司保险行为,主要是厂房、设备等工业需求逐渐发展为家庭财产保险、农业财产保险,同时拓展为各类的责任保险,包括产品责任、雇主责任等内容。

一、财产保险发展和保险赔偿

保监会日前公布的2017年保险行业统计数据显示,财险公司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0541.4亿元,同比增长了13.76%,这足以说明当前我国财产保险发展的速度。我国国内的财产保险发展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保险的营业收入大幅提升,这足以说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对财产保险的重要性认知日益提升。

我国财产保险的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保险营业收入逐年增加,保险公司的数量和规模逐年扩大但保险的保险赔偿服务不到位,这也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存在纠纷的主要问题,此外虚假退保、虚挂应收保费、虚假赔案等问题时有发生。从目前来看,我国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兴的保险公司规模日益扩大,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一些新的财产保险项目不断涌现出来。市场竞争机制下,经营不善和规模较小的保险企业必然存在的破产风险,同时如果小的保险企业可以抓住市场机遇,做好财产保险市场也可以逐渐扩大规模和影响力。因此,保险企业应积极面对保险服务存在的痛点和问题,着力解决保险赔偿服务不到位、虚假退保、虚挂应收保费、虚假赔案等问题。目前财产保险的种类比较多,简单可以分为财产险、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工程保险和责任保险等方面内容,重点是家庭财产保险和企业财产的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可以分为基本保障和附加保障等两方面,分为两个类型到期还本和利率联动型。企业的财产保险比较复杂一般是分为可保财产、特约可保财产和不保财产三类。

财产保险的赔付主要有三种方式:比例赔偿、第一危险赔偿和限额责任赔偿。无论哪种方式,财产赔偿主要是保险方对被保险对象由于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的经济赔偿,这也是产生纠纷的主要地方。保险公司与当事人就保险的具体额度、赔偿的具体费用等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认定时就容易出现纠纷,特别是赔偿金额划定没有达到当事人的心理价位时容易出现赔偿的纠纷问题,如一辆价值14万的车,在足额保险合同下,车子完全报废最高赔付只能是14万(不考虑折旧),但当事人认为买车所付出的包含车辆增值税也应由保险赔付,这就说明当事人对划定金额的方式理解存在不同,很容易引发纠纷。

二、财产保险赔偿原则

财产保险赔偿主要是遵循全面赔偿和实际赔偿的原则,具体来说,全面赔偿原则: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风险事故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通过保险金补偿的方式得到赔偿。实际赔偿原则: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被保险人不能由于保险人的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补偿原则成为财产保险的重要原则,主要是体现出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根据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对象为预防或降低标的损失需要支付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其总量在标的损失额度之外要另行计算,最多不应高于保险金额的总量。但同时保险法规定由于第三方形成损失而进行支付的费用以及保险公司与保险对象由于查找事故成因形成的费用需要保险公司承担,说明保险公司付出的实际费用可能会高于保险金额。

财产保险赔付补偿应遵循实际损失的原则。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是保险公司的赔付判定依据,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足额补偿或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偿,补偿的具体标准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

对保险合同来讲,保险利益始终是基础前提,是合同的基础原则,因此必须要注重合同的合法性。财产保险赔付过程中,应确保利益的合法性,其主要是通过经济层面的确认,一般来讲,当发生利益损害时,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应不高于保险的利益,主要是由于部分社会人員投保存在恶意投保的行为,处于骗保的目的,其通常会进行投保双份或投保价值高于财产价值,也就是超额投保的行为,超额投保有善意和恶意,恶意的投保是不合法的,保险公司有权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三、财产保险和保险赔偿科学划定

(一)财产保险价值明确

财产保险价值具体体现为当前财产实际具备的价值,是以公允价值为基准的。保险合同应是各方当事人需要提前约定的金额,也是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的法律界限。目前保险价值主要是有两方面的形式体现:第一种是预先约定,也就是保险公司在财产保险合同与投保方进行约定,双方根据财产保险价值进行提前的约定并记录在合同当中,这种计赔方式只适用于价格过高而且难以定价的物品,多用于文物、字画等保险当中。目前我国对定值保险还没有具体的规范和要求,但一旦发生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价格进行计赔,计赔的具体价格则是合同约定的价格,而不是实际的价格,采用定制保险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防止出现双方争议的出现。预先约定的定制保险具有明显的优势,发生财产损失时,不需要进行保险标的价值进行估价,减少了理赔的环节,同时直接根据合同约定价格进行赔付,而不需要考虑物品的价格变动。另一种是根据事故引发标的具体价值进行处理操作,需要划定保险金额才能确认保险价值,这种保险价值认定属于不定值保险。大部分的保险都属于不定值保险,基于赔偿具体损失的原则,在计赔时主要是根据当下实际市场价格进行计算。不定值保险不需要预先约定价格,而是只列明保险金额,在发生保险损失时,需要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付,赔付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当损失的具体价格无法用实际价格进行测算是,可以用其他估价方式进行,包括重置成本折旧等方法。

(二)保险金额划定明确

财产保险合同之中具体的保险金额也就是投保方在制定保险合同过程中就当前保险标的,依据实际保险价值而投保的经费额度,其是保险公司行使赔偿责任或支付保险金的最高限定额度。财产保险发生损失事故以后,财产保险的具体计赔金额要根据实际损失而确定,同时也要确认保险利益等因素,具体的计赔金额应不高于合同规定的最高保险费的限定。在实际操作中,财产保险的保险赔偿需要结合具体的合同形式而确认,需要对比保险金以及现有价值之间的对比关系。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三类,根据合同的不同赔付方式也不同:①足额保险合同。足额保险合同是指合同约定的赔付金额与财产的具体金额是一致的,一旦发生财产的损失,保险赔付的具体金额需要具体损失量进行赔付,根据损失量的确认主要是根据损失价值的公允价值来判断,也就是当事人和保险公司共同认可的价值,如果损失的价格与被保物品价值相同,也就是遭受损失导致被保物品毫无价值,则需要进行全额的计赔。②非足额合同。非足额合同的计赔主要是根据实际损失按照一定的比例关系进行赔付,非足额合同总的保险金一般低于财产保险具体的价值,因此赔偿的责任主要是在发生保险事故以后需要按照约定的关系比例进行计赔即可。简单来说,一辆公允价值为14万的车子,如果投保只是保了7万,那么实际发生损失时,按照具体价格损失进行比例赔付即可,也就是损失2万,只需要赔付1万即可。③超额合同。超额合同在法律层面是没有依据的,理论上来说,超额合同应不存在,主要是超额合同违背了保险法遵循的补充原则,简单来说,超额合同就是保险金高于财产保险价值的合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超额合同中超出价值部分没有法律支持也不需进行赔付。超额合同的出现主要有两种原因,一种是恶意投保。恶意投保一般都是存在故意和骗保的行为,在发生价值损失时,当事人要求超额投保计赔,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解除合同处理。另一种是善意投保。善意投保在实际价值发生损害时只需要赔付标的现实价值范畴进行负担即可,超出部分不需要赔付,对超额部分需要认定为无效。简单来说,一辆14万的车辆,投保人重复投保,按照每家保险公司14万的方式进行投保,当发生财产损失时,不是按照每家14万,而是两家保险公司平均比例进行赔付,或者当事人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20万,那么实际损失时,最大的赔付额不会超过车辆的总价也就是14万的价格。

四、总结

财产保险赔付应进一步明确财产保险赔偿的原则,防止出现赔偿认定不合理、赔偿不清楚的问题,引发当事人与保险公司的纠纷。随着我国人民對财产保险意识的不断提升,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做好财产保险的相关内容,以更好明确双方责任,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确保双方合法利益都得到保护,进一步推动我国财产保险的发展和进步,同时做好具体的案例分析,以更好的提升财产保险和财产保险赔偿的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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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宋燚.客户服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J].中国商论,2018(07).

[4]缪仁康,裴淑红.存货增值税损失保险赔偿问题研究——以存货项目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为例[J]财会月刊,2017(12).

财产保险及责任保险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家庭财产保险是我国保险发展比较早的一个险种,自投放市场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系列问题。本文分析了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家庭财产保险在自身宣传、市场营销、产品创新及提高投资能力等方面的建议对策。

【关键词】家庭财产保险 创新 发展 对策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我国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为保险标的一种保险,具有费率低的特点,对于防范家庭财产风险,降低财产损失,保障家庭财产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存在的问题

家庭财产保险在居民生活中,离居民比较近,但在投保率上,却比不上机动车辆保险和人寿保险等业务。家庭财产保险业务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发展规模不大、同期占比不高、居民投保率较低等问题。以2012年家庭财产保险业务为例,我国财险保险市场保费规模为5331亿元,家财险保费规模仅28.47亿元,保费占比仅0.53%。为什么和国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家庭财产保险竟受到如此待遇,笔者认为如下:

第一,保險公司缺乏对家财险发展的重视程度,在政策上给予的优惠少,对各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缺少激励机制,缺乏经营的积极性,没有将家财险归入到整体业务范畴里。比如同是个人业务,家庭财产保险的保单费用不到车险的保费十分之一,但做成的保单时间成本和难度,却不相上下,家财险保单多、保额小,经营成本相对其他财产保险来说比较高,家财险费率低,保费少,赔付率又高,因此一些财产保险公司发展家财险积极性不高,也是情理之中。

第二,保险公司缺乏对家财险市场变化的调研,不能及时掌握情况,没有采取有力措施。我国家庭的收入千差万别,生活水平、财产结构存在很大的区别,针对家庭的不同状况,家财险产品理应当多样化。但家庭财险的保险标的范围比较狭窄,仍停留在传统范畴,缺乏对新保源、新需求的研究;产品设置不尽合理。险种结构不尽完善;保险公司提供险别与客户需求相脱节等,尤其是针对不同建筑类型、社区服务水平费率差异度不高。保险的产品无法满足市场、客户的需求,也不能有效吸引客户投保。

第三,家财险销售渠道有限,缺少吸引力,不适应市场需求。家财险在保险公司的众多险种当中仅是一个小险种,整体业务比重不足1%,不是公司主推的险种。销售渠道不畅家财险每单保费金额小,提成少,营销员主动推销家财险的热情不高,家财险的销售渠道很不通畅,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家财险的发展。

第四,展业手段单调,方式方法不灵活,服务水平不高。家财险配套服务不足,服务不够,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家财险承保户数多,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承保理赔时效要求高,而家财险配套客户服务项目几乎为零。如客户在出险后,需要由公安、消防和气象等相关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材料,当客户受损财产需要评估时,由评估机构出具损失财产技术鉴定书等做法,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客户的服务需求,且承保理赔手续的繁琐,更让客户烦恼,这一系列的弊病,多方面制约了家财险业务发展。

第五,保险公司对家财险宣传不够到位,家庭财产保险的展业力度不够。家庭财产保险数额分散,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有80%以上的个人和家庭不知道如何投保家财险,85%的人对家财险不熟悉,居民的保障知识缺乏,保险意识淡薄。居民不知家庭财产保险应投哪些险种,怎样投保,投保后居民得到哪些保障以及出险后如何申请理赔等。

第六,在调整时期,乡镇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农民“减负”期间,“保险”往往被当作农民的负担被砍掉,城市居民收入近年来增幅不高,下岗职工增多,也影响了人们投保的积极性。

二、我国家财险改变目前被动现状的对策建议

(一)更新观念,开拓思路,适应市场需求

保险公司要有战略眼光,提高对家财险的认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大胆创新,利用新的技术和方法来处理业务工作。对职工管理引入竞争机制,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工资制度改革,个人收入一律与个人业绩挂钩,实行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以便促进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不断进行家庭财险产品创新,迎合家庭财险需求

通过客户分类,提供个性化定制方案,保险公司应认真分析本地的风险状况和客户的需求,研发出具有广泛保障范围、符合市场需求、适销对路的家财险产品。保险公司在设计和推出家庭财险险种时,通过对投保的宣传,险种的推荐,为客户提供合适的品种,以刺激客户的消费需求,让家庭财产保险这一险种能为客户熟知,能真正成为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三)制定合理费率,开发投资型产品

保险的风险大小,与保险费率成正比例关系,风险越大,费率越高,交纳的保费就越多,制定出适合保险市场的费率,投资型家财险兼具保险保障、投资理财双重功能,有利于产险公司聚集一部分社会闲置资金,提高巨灾年度的偿付能力。

(四)渠道创新,打开销路

网络营销交互性强,节省了投保人的时间和交通成本,也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并可以为客户提供每天24小时的销售服务,并将客户范围拓展至全国甚至全球范围,网销是非常适合于分散型家财险销售的代理渠道。

(五)提高家庭保险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保险工作力度

家庭保险从业人员素质高低代表保险公司的形象。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观念转变,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跟上市场的发展变化。对家庭保险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学习,加强形势教育,才能使其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六)加大宣传推广的力度,提高居民的保险意识

宣传推广家庭财产保险的手段多种多样,召开新闻媒体发布会;利用电视电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到社区、农村开办家财险知识讲座;到商场、学校、车站等人群集聚的地方开展发宣传但,建立家庭财产保险网站等,建议保险公司与电视台联合在黄金时间推出《家庭与保险》等栏目,介绍家庭财产保险的知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家庭财产保险意识。

参考文献

[1]孙素英.我国家庭财产保险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经济管理.

[2]王和.我国家庭财产保险问题研究.保险研究,2008(3).

[3]赵勃,彭钢,孙晓骏.探索网络营销新模式.大力拓展分散型家财险,中国保险,2009(8).

[4]朱志忠,彭喜峰编著.《保险学概论》.学苑出版社,2000.

财产保险及责任保险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电力行业保险索赔成为一个话题,本文将探讨理顺索赔流程是获取赔偿的关键环节,它将解决“保险索赔难”的问题,通过介绍我公司赔案处理的一般流程、出险后应采取的具体措施、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及相关账务处理,使被保险人对索赔的各个环节有更清晰的认识,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保险索赔工作。更重要的是使保险合同能得到更充分地执行,保险双方在理赔环节的配合更为融洽。

关键词:电力企业;财产保险;索赔

一、明确赔偿范围是获得赔偿的前提条件

财产一切险承保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也承保由于意外以及员工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其保险财产及费用一般可包括:建筑物、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等。其保障范围比较大。

机器损坏险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的附加险种,因下列情况所致保险标的需予修理或重置之赔偿责任:设计不当;材料、材质或尺度之缺陷;制造、装配或安装之缺陷;操作不良、疏忽或怠工;物理性爆炸、电气短路、电弧或因离心作用所造成之撕裂;除外责任以外的其它原因。以上是赔偿范围,除此以外被保险人还要清楚哪些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财产保险综合险责任免除范围:(1)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公司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3)财产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4)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损耗所造成的损失。(5)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附加机器设备损坏险责任免除范围: (1)保险机器设备运行必然的结果,如:自然损耗、氧化等。(2)机器运行所必然或更换的物品,如:各种传送带、链、模具及其它易损易耗物品。 (3)锅炉及压力容器的损失。(4)公司应该正常检修而未檢修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5)正常维修(包括:大、中、小修)费用。

二、理顺索赔流程是关键环节

很多人对保险公司有“投保容易理赔难”的感觉,其实,这主要是一些买过保险的公司由于种种原故没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而形成的认识上的误区。导致理赔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对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的不了解也是相当重要的原因。第一,必须及时报案: 保险理赔时的第一个环节就是报案。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标的遭到损毁或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自行承担。第二,符合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只对被保险人确实因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引起的损失进行赔偿,对于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并不提供保障。第三,进行事故调查:当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时,保险公司会派出技术人员查勘出险现场、调查取证、核定保险责任和损失。被保险人应尽量保护事故现场(若需立即抢修,可先拍照取证,但要保留受损标的),陪同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及损失情况。第四,备齐所需单证: 保险公司为防止有人提出无根据的或夸大的索赔,一定会要求被保险人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损失证据并说明详细情节,其中包括保险单、企业资产负债表、损失清单、发票、合同以及相关的帐目、施救费用单据,以及权威的、社会公认的有关单位、部门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在此基础上,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给予赔付。最后,保险公司将审核、计算、确定赔付金额。

以上是理赔必需流程,如何将这种流程进行的更顺利,和保险公司合作更融洽,我公司的具体做法是:以财务部为核心部门,设备点检、专工为线,各专业部门为面,“以点带线、以线扩面”,从而规范了报案程序、统一了数据口径、并且能及时反馈信息。

企业财产出险后,使用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财务产权部,由财务产权部拨打报案电话统一进行出险报案,事故调查期间财务产权部负责配合保险公司联系使用部门查勘设备损失情况,拍摄照片,现场勘查完成后,财务产权部收集使用部门上报的事故分析报告,并根据设备修理清单查找相关票据、单证,合同,手续齐全后统一向保险公司报送,保险公司根据损失清单及其他原始凭证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由此可见,理赔并不难,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保险公司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赔偿,以维持其良好的声誉。

同时,也有五种常见不赔情况解析: 保险并非有险必保,也并非有保必赔。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客户一定要仔细阅读有关保险公司不赔付的内容,有针对性地避免无保障的风险。

事实上,获得有效赔偿有多个要素:首先,所发生的事故必须是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超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钱,很多时候与保险期限有关。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在等待期(观察期)内,进行理赔时,是否还在理赔时效内,都与保险公司是否赔钱直接有关。如果因为投保人经催缴后,仍然不缴纳应缴保险费,导致保险合同失效,或者投保人违反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当然不负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赔款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是多次索赔,总的赔款金额不能超过保险金额。

虽然两种做法都减少了成本,但笔者认为第二种做法,即冲减修理费更合适。因为在设备损坏事故发生后,公司为此支出了修理费用,所以收到索赔款项时应理解为对所发生费用的一种补偿,故冲减修理费更合适。而保险费是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为获得保险保障而缴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是各条款费率表上的金额。收款时若冲减保费就不能真实反映保费缴纳的数额。

企业财产保险的作用之一就是为企业分担风险、提供经济补偿,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一旦事故发生,只要被保险人严格对照保险条例,明确索赔范围,理顺索赔流程,就能够及时得到经济补偿,从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财产保险及责任保险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随着勘探难度的加大和物探行业竞争的加剧,项目成本管理重要性日益凸显。我国物探企业项目成本管理实践效果很不理想,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核算不能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本文从加强项目成本核算的必要性入手,运用作业成本法和项目成本管理相关理论对现有成本核算体系进行改造,并提出了应用该新型成本核算体系的几点对策。

关键词:项目管理 成本核算 作业成本法

一、油田物探企业成本核算现状

(一)现行成本核算方法及问题

我国物探公司近年起已开始实施项目成本管理,根据内外不同市场,分区块设立项目部财务人员,对项目成本实行专门管理,即根据计划部门下达的项目指标,依照项目合同、工作量等因素编制项目预算。然而与此相对应的项目成本核算仍是按照传统的行政单位作为核算主体,所核算的项目的成本存在很多问题,已经不能适应物探企业积极推进项目管理需要。

首先,物探企业当前的成本核算体系虽然按照二维、三维进行了明细反映,但是并没有对项目的各项作业活动进行核算,尤其是对施工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如施工前期过程中的施工设计,施工过程中的钻井激发程序、仪器操作程序、现场处理程序,缺乏必要的成本核算信息。这样就无法得出各项作业活动责任人的成本发生情况,从而不利于进行成本考核和控制。

其次,物探企业当前的成本核算体系没有区分不同作业活动的成本性态,没有按照各个作业活动与物探项目成本的关联程度进行区分,从而导致一些间接费用的分摊不科学,不精确。比如,在制造费用和辅助生产成本分摊上,目前物探公司采用的是项目成本分摊法。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单个项目直接成本累计额占所有项目直接成本累计额的比例分摊。计算公式如下:

某项目分摊的制造费用和辅助生产成本=某项目的直接成本累计额/所有项目的直接成本累计额*当月应分摊的制造费用和辅助生产成本。

这样进行简单的分摊,实质是传统的制造费用的变形,只考虑了项目工作量这一个成本驱动因素,没有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动因分配,造成了成本信息的失真。

第三,物探公司当前的成本核算体系没有将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在项目间分摊,造成了项目成本的不完全,不利于项目经济效益的准确评价。

第四,外部项目的成本管理还需要进一步的规范,项目施工中的多种不确定因素增加了项目预算准确性的难度。

(二)改进物探企业项目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1、改进项目成本核算是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

随着中国加入WTO、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及国企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整个石油行业逐渐打破原有的计划管理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石油物探企业在投标竞争中,业主对施工企业的选择不仅要看他过去的业绩、信誉,而还要看他的组织、管理运行机构是否严密、科学和优良,是否能提供高效、优质和适时的服务。尤其引起注意的是,国外的业主与我们合作时,他们非常重视我们企业的组织、管理手段是否先进、合理,是否与国际接轨。而国际上的一些发达国家的物探公司早已经开展了项目成本管理,按照项目进行核算和控制、管理。因此,从长远利益来看,物探公司要想有长足的发展,就应当积极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面对竞争更加激烈的国际石油市场,只有积极探索和研究有效的项目成本管理模式,按照项目进行核算,才能增强企业的成本竞争力,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2、改进项目成本核算是物探现实管理的需要

当前物探行业面临着勘探开发成本的上升、投资增长受到制约、重点勘探地区进入难度和风险加大、技术和人才挑战等难题。如果继续按照传统模式进行管理,不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不能动态掌握各个项目的成本发生情况和及时进行成本控制,就难以在激烈的物探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当前物探公司虽然有了项目成本管理的思想,但是还不成熟。比如,项目成本核算的信息不完全,导致项目运转过程中成本控制力度较弱,影响了物探公司经济效益的实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必须加强项目成本核算。

二、项目成本管理和核算相关理论及启示

(一)项目管理理论

从项目成本管理的发展历程来看,项目成本管理的方法有许多,包括传统项目成本管理方法、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方法、项目全过程成本管理方法、项目全面成本管理方法等。

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方法是指一种对项目起始、项目论证、研究、设计、实施、产出物交付、维护和使用,一直到项目最后报废的整个项目生命周期的成本开展全面管理的方法。这种方法管理的对象可以包括项目所耗费的研究与设计费用、项目实施费用、项目的运营与维护费用、项目最后废弃和拆除的费用总和。

项目全过程成本管理方法的理论基础是在20世纪90年代前后发展起来的基于活动的成本核算原理与方法,以及同时出现的基于活动的管理理论与方法。根据这些成本核算和活动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结合项目成本管理的实际需要,人们开发出了项目全过程成本管理的方法。

(二)成本核算与管理理论的新发展

所谓作业成本法(Activity—Based Costing,简称ABC)是指一种以作业为基础,对各种作业的间接费用采用不同的间接费用率来进行成本分配的成本计算方法。它着眼于分析成本产生的原因,由于成本产生的原因不同,控制、汇集和分配费用的方法也不同。与传统的按照生产工时、定额工时、机器工时、直接人工费等比例分配间接成本的方法相比,采用作业成本法能够提供更为精确的成本信息。

作业成本法将核算管理深入到“作业”层次,可以提供有关企业产品成本的明细资料(产品成本以及作业成本)。这样可以使成本信息更加准确,同时还可使成本管理控制在较低层面获得相关的信息,大大提高了成本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作业成本法下,对企业的作业进行持续改善,形成作业管理。作业管理须首先认定一企业所从事的作业、评价其对企业的价值、并选择和保持重要作业的信息,并将成本分摊到作业。取得了作业成本之后,企业可以辨别哪些是增值作业,哪些是不必要的作业,从而优化“作业链”和“价值链”,减低成本。由此可知作业管理也是降低成本的有效方法。

(三)项目管理模式下物探企业核算制度的启示

由前面介绍的项目管理相关理论,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方法给我们的启示是,在进行项目管理时候,必须对项目的项目起始、项目论证、研究、设计、实施、产出物交付、维护和使用,一直到项目最后报废的整个项目生命周期的成本开展全面管理。因此,新型成本核算体系应该囊括项目的全过程;项目全过程成本管理方法给我们的启示是,新型的成本核算体系,可以采用基于活动进行核算和管理。而根据对作业成本法相关理论原理的介绍,作业成本法是基于作业活动进行核算的一种新型成本核算管理方法,改变了以往间接费用分配标准上单一、粗糙的缺点,可以更好的依据成本动因进行成本的分配归集。因此,本文旨在利用作业成本法对物探企业项目成本核算体系进行改造。

三、物探企业项目成本核算体系的设计

(一)物探企业生产流程描述

根据物探公司生产工艺流程的特点,将施工过程分为三大阶段:

1、施工前期准备阶段

一是采集项目:来自局勘探部署文或甲方邀标书,油田内每年两次,冬季部署和夏季部署;二是工区踏勘:根据部署对工区地表、地质、工农关系等进行踏勘,提出针对性措施;三是资料搜集:搜集工区的人文、地理、气候、交通等方面的资料;四是技术设计:为完成工区地质任务进行施工参数的论证,提出具体的施工方法,并在技术设计的基础上,完成试验方案、施工设计、测量设计的编写,作为野外施工执行的依据;五是试验工作:根据试验方案进行试验,分析、选择、确定生产因素,并报请甲方审批。

2、施工阶段

一是测量工序:对炮点进行提前测量,产生测量成果,对每束线或每条线进行整理;二是放线检波工序:按照测量的结果,放置大小线,并安置检波器;三是钻井激发工序:对每个炮点打井至一定深度,并放置一定数量的炸药,将其引爆;四是仪器操作工序:依据爆炸产生的地震波,获得地震生产成果;五是现场处理工序:输入电子班报、地震生产磁带,产生现场处理剖面,监控指导野外生产。

3、资料上缴

一是资料验收:野外采集项目完成后,采集资料由工艺研究所进行初步的简单处理后,交于甲方全面验收,并对采集项目作整体评价。二是质量回访:对于已交于甲方使用的资料的质量进行回访,便于改进提高资料的质量。

(二)作业定义

作业是ABCM原理的核心,物探施工可以看作是一系列作业的集合体。在定义作业时,应该在充分分析作业链的基础上,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融合的方式,充分抓住作业的特征并认真分析,对作业进行适当的合并或分解,在足够低的层次上对作业进行详细的界定,不能交叉,以使每一个作业能与分析所侧重的决策层次联系起来。实际操作时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避免限定性过于详尽的定义,因为过于详尽的限定不仅不能得到有益的信息,反而导致分析的紊乱:二是避免太广泛的定义,因为这样的定义难以揭示改善成本的机会。

根据物探企业的特点以及生产管理的需要可以将其划分为物探准备作业、放线检波作业、钻井激发作业、仪器操作作业、现场处理作业、资料验收质量回访作业以及检修作业、运输作业等。

(三)成本动因

成本动因是对作业的量化表现。成本动因通常选择作业活动耗用的资源的计量标准来进行度量。选择合理的成本动因时,用价值链的观点审视企业,照顾到动因选择的全面性、代表性、操作性和动因与其他部门的密切关联性,至少应考虑两项因素:考虑成本动因的资料是否易于获得:成本动因与实耗资源成本的相关程度,相关程度越高,产品成本被歪曲的可能性就越小。

作业成本法的应用涉及到两个动因,即资源动因和作业动因。资源动因是将资源分配到作业上的依据,作业动因主要是用于将作业成本分配到成本对象上。物探作业一般消耗的资源项目主要包括,材料、燃料、职工薪酬、折旧费、水费、电费、、其他费用等。相应的资源动因根据各项目确定,如折旧费、工资和租赁费一般根据工时数确定,电费根据用电度数,材料费直接计入等。

而对于作业动因则应根据物探企业各项作业的特点,分别确定如:物探准备作业、现场处理作业以设计研究人员或者工作人员的工时为动因;放线检波作业,以放线长度为动因;钻井激发作业以钻井深度为动因或者炮数为动因;检修作业以检修次数为动因;运输作业以运输里程为动因

(四)项目成本计算

一是把直接成本计入成本核算对象,如物探作业消耗的材料、油料、项目补助费、青赔费等。二是把间接费用按一定的方法分配到作业,如工资、工资附加费、社会保险及季节劳务费用,按各作业消耗的工时为权数进行分配;折旧、修理费、财产保险及其它与资产相关的费用,以作业占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权数进行分配;基地后勤成本按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三是归集到作业的费用,按成本动因计算各作业的分配率,即某作业分配率=作业成本/作业量。四是根据作业(作业中心)分配率把各作业归集的费用分配给各项目成本,形成动因作业成本,动因作业成本=某作业分配率*成本动因数量。五是某种项目的成本=动因作业成本+直接成本。

四、应用新型成本核算体系的几点对策

(一)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

新型成本核算体系应用了作业成本法,和传统核算方法相比,中间多了一个成本中心,即作业中心。为取得各个作业中心的成本消耗情况以计算作业成本,需要在原来的基础上按照系统化、规范化、台账化、图表化和核算主体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其各项原始记录。包括材料物资收发领用、人工工时、水电等方面的原始记录建立,以及项目用工台帐和项目消耗作业情况的记录等等。

(二)加强标准化工作

新型成本核算制度按照物探企业的各项作业活动进行核算,将成本核算对象层次不仅落到项目层次,更是内化到项目内各项作业,落到各项作业的有关执行工组,这就给成本控制和考核提供了基础和可能。因此,为更好配合成本控制和考核的实施就要加强有关标准工作,逐步完善企业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组的各项消耗定额。另外,还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建立各项定额的分级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分析定额完成情况,并总结定额管理经验,形成资料积累,从而逐步提高定额管理水平。

(三)强化应用新型成本核算制度的信息化基础

新型成本核算体系中无论作业动因和资源动因的确定,还是作业成本的归集分配或者其他信息的整合,都会需要大量的数据信息。计算机的出现为这一切的实现提供了可能。在现有计算机软硬件条件下,间接费用在月底能够自动进行分配。所需的统计信息,各责任中心的有关部门可以用EXCELL电子表格或其他数据格式转入财务管理软件的报表管理模块中,公司总部可以随时自动汇总,工作量不大。因此新型成本核算体系若要更好的实施,需要加强成本信息系统建设以及研发适应新型成本核算体系的专业软件。

参考文献:

①物探公司资料[Z]. 山东东营,2010

②赵振智,解宝贵等.油田企业成本核算与控制研究[M].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

③姚兴双. 石油物探企业项目管理模式研究[D]

(陈永生,1962年生,胜利石油管理局地球物理勘探开发公司副经理兼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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