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范文

2023-09-19

企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非居住房屋改建临时宿舍和施工工地临时宿舍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6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

《上海市非居住房屋改建临时宿舍和施工工地临时宿舍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3月28日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韩正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上海市非居住房屋改建临时宿舍和施工工地临时宿舍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2011年3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公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闲置厂房、仓库等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和施工工地临时宿舍的安全使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厂房、仓库等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和施工工地临时宿舍的安全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公安局负责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和施工工地临时宿舍的治安、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施工工地临时宿舍的安全使用等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经济信息化、安全生产、环保、卫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日常监管)

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和施工工地临时宿舍安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治安、消防隐患的,应当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及时整改。

第五条(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的信息报备)

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的管理单位应当将临时宿舍的下列信息,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一)房屋产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管理单位的名称、住所;

(三)房屋坐落地点;

(四)临时宿舍使用总面积。

第六条(施工工地临时宿舍的信息报备)

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宿舍的施工单位应当将临时宿舍的下列信息,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一)施工单位的名称、住所;

(二)施工工地地点;

(三)临时宿舍使用总面积。

第七条(临时宿舍的房屋安全要求)

提供使用的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和施工工地临时宿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消防设施;

(二)保持房屋出入口、通道的畅通;

(三)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符合本市有关规定;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八条(施工工地临时宿舍的住宿对象)

施工工地临时宿舍只能用于本工地工作人员住宿。

第九条(对临时宿舍住宿人员的要求)

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和施工工地临时宿舍的住宿人员应当合理使用临时宿舍;使用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的管理单位或者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宿舍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临时宿舍的住宿人员不得有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一)破坏或擅自改变临时宿舍结构;

(二)堵塞、占用消防通道;

(三)私拉乱接电线或者超负荷使用电器;

(四)将违禁物品、危险物品带入临时宿舍;

(五)私自留客住宿;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临时宿舍的责任人)

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的管理单位负责人和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宿舍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是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和施工工地临时宿舍安全使用的责任人。

第十一条(对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的管理单位和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宿舍的施工单位的要求)

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的管理单位和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宿舍的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治安、消防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督促专职管理人员定期对临时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处理。

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的管理单位和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宿舍的施工单位在临时宿舍发现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员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第十二条(房屋征收范围内空置房屋的管理要求)

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已完成搬迁的空置房屋不得住宿。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已完成搬迁的空置房屋采取关闭、封闭等措施,并定期巡查。发现在空置房屋内住宿或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搭建临时窝棚住宿的,应当劝其搬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第十三条(住宿人员信息的登记、报备)

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的管理单位应当登记临时宿舍住宿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将登记信息定期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宿舍的施工单位应当登记临时宿舍住宿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并将登记信息定期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第十四条(对相关法规有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十五条(对未按规定报备临时宿舍信息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的管理单位、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宿舍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备临时宿舍信息的,由区(县)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对施工工地有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住宿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施工工地临时宿舍有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住宿的,由区(县)公安部门责令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宿舍的施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对未按规定落实相关制度或履行报告义务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的管理单位和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宿舍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制度的,由区(县)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的管理单位和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宿舍的施工单位在临时宿舍发现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犯罪嫌疑人员,未立即报告公安部门的,由区(县)公安部门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对未按规定登记、报备住宿人员信息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非居住房屋改建的临时宿舍的管理单位、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宿舍的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登记、报备住宿人员信息的,由区(县)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施行日期)

企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第一条 为使员工合理安排住宿并使宿舍保持良好的住宿环境及公共秩序,保证、

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力

第二条 行政财务部为员工宿舍管理部门,具体工作如下:

1. 住宿人员的宿舍分配及各项费用核算;

2. 入退宿手续办理;

3. 制作宿舍人员名册,安排舍长;

4. 定期对宿舍及一切附属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灾害发生; 5. 监督入住者自觉遵守管理规定,维护公共卫生; 6. 钥匙管理;

7. 其他公司指令的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宿舍由行政财务部统一管理,并根据宿舍和入住人员情况统一安排及调配,任何人均应服从行政财务部的安排。

舍长职责

第四条 统一由最先入住人员担任舍长,并按季度轮换,其工作任务如下:

1. 总理一切内务,安排值日并监督轮值人员,保持宿舍整洁,维持正常的居住秩序;

2. 传达公司关于员工宿舍的管理规定; 3. 负责管理水、电、煤气等;

4. 定期对宿舍一切附属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灾害发生;

5. 负责宿舍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及时联系物业及业主进行维修);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由舍长及时通知行政财务部行政人员: a) 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b) 长时间(三天或三天以上)留宿亲友者。 c) 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d) 员工身体不适、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行政财务部并送医院。 e) 宿舍内设施有重大损坏、或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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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申请条件

第五条 入住宿舍的人员应是本公司员工,并符合下列条件:

a) 正式员工。

b) 外地分公司来京出差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由公司安排入住宿舍。 c) 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需临时住宿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人员。

第六条 符合条件者,由本人或本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入住宿舍申请表,经本部门

及宿舍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退宿情况

第七条 本人自愿提出申请退出宿舍者,经行政财务部批准后,可办理退宿手续,退宿时需将房间进行彻底清理。搬离宿舍之后,对于私人添置物品,如自通知之日起一周内未搬离宿舍者,公司将有权对该物品进行处理。对租用公司用品进行清理、清点;如租用物品非自然原因损坏,居住人员需要赔偿。

第八条 住宿人员遇下列情况,将由行政财务部通知本人按期退出员工宿舍:

a) 因辞职或辞退而非公司员工;

b) 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不适合继续在宿舍生活者;

c) 经公司医生诊断,不适合集体生活者(公司将协助另行安排住房);

日常生活

第十一条

舍长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 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二条

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规,不得从事任何非法行为,有下列行为之

一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

a) 不服从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b) 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c) d) e) f) g) h)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异性客人或外人者。 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擅自将宿舍之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 有偷窃行为者。

居室环境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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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宿舍卫生由本人清扫,行政财务部将对所有房间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卫生不合格的房间及个人做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第十四条

房间垃圾每日用塑料袋分类装好,并按小区物业要求倾倒至指定场所。 第十五条

居室内严禁使用音箱及扩音器,避免影响他人的休息。

第十六条

种植花草,要保持环境卫生,不得种植有异味的植物和使用异味肥料。

设备及设施的使用

第十七条

各房间空调、热水器等设备由出租人提供,只限住宿人员使用,非住

宿人员严禁使用,任何公用物品不得私自带出单宿,一经发现取消住 宿资格。

第十八条

卫生间和浴室要保持清洁,非住宿人员不准使用宿舍的淋浴设备。 第十九条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及设施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若责任无法

划分,由宿舍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消防安全事项

第二十条

严禁在宿舍内卧床吸烟,更不准将燃烧着的烟头随处乱扔。 第二十一条 房间内不得乱拉电线、乱接未经公司允许使用的电器。

第二十二条 日常使用的台灯等照明灯具应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灯具不得用纸、布等包裹。灯具所选用的导线应合适,不得随意更换大功率灯具。 第二十三条 日常外出离开房间时,须将室内电灯、电视、空调等电器关闭,如长时间外出不归,须将电源全部切断。 第二十四条 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第二十五条 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楼梯内、通道上严禁堆放杂物,保持楼梯出入口、消防通路的畅通。 第二十六条 私人物品由本人自行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一定要放在柜中,并锁好柜门。

钥匙管理

第二十七条 房间钥匙由本房间住宿人员使用,不能转借他人。平时妥善保管,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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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要及时交还行政财务部。丢失请及时通知行政财务部,并采取补救措施,如因此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未尽事宜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管理部门视具体情节酌情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行政财务部。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每位作业人员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内住宿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责任部门:作业人员宿舍管理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建造、维护及日常人员管理,监督检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四条:入住宿舍的作业人员应服从项目管理部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第五条 :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喧闹,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六条:作业人员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1)富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3工程项目所有符合规定的作业人员,由班组负责人向项目管理部申请办理住宿。

2)入住人员在入住前必须熟知并遵守《项目宿舍管理制度》《宿舍用电用水管理规定》《文明卫生规定》《防火安全规定》等宿舍管理条例。

3)入住前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填写入住登记表并签订入住安全协议。交由项目管理部备案。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精神病患者;

2、有不良嗜好者(吸毒、赌博);

3、外来人员(非本项目作业人员)

5)暂住人员(家属、亲人)只可短暂住宿,入住时按规定登记。其住宿期间的行为责任及安全由本人及其留宿申请人负责。

第七条 :退宿:

作业人员退场(包 括 自 动 辞 职、解 聘 等 )时,应于离职前2日内由班长负责人到项目管理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项目管理部强制迁出;作业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项目管理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2日内在班组负责人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八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吸毒等不良行为。

第十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一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二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项目管理部酌情处理,由直接责任人员及其班组负责人承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垃圾桶)。 2)每班组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4)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卫生间无污物、污迹。窗台无灰尘。

第十四条: 项目管理部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章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入住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违反规定者经过警告无效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处罚,造成后果严重的承担经济损失及处以罚款并交由当地公安执法机关处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项目作业宿舍管理制度2 为保持宿舍有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 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1: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服从管理、团结友爱、互相帮助、讲究卫生、文明礼貌、注意安全。

2: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午、晚上的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喧闹,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3:保持宿舍环境卫生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不得弄脏和乱划墙壁。卫生检查及奖罚制度

1:各宿舍设立宿舍长、制订宿舍成员值日表。负责房间的清理打扫。 2:垃圾胡乱堆放、未放入公司制定的垃圾桶内,每发现一次扣除本房间值日人员100元。

住宿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使用超负荷的危险用电器。

2:烟头不得随地丢在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3:严禁在墙上门上、门窗随便张贴字画及钉挂物品。 4:严禁在宿舍内赌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项目作业宿舍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整齐、舒适的休息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二、入住条件

(1)工作满7天的且签订聘用合同,需要住宿的员工统一由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员开具《住宿申请单》(附后),经部门主管同意,行政人事部批准后,统一安排住宿。

(2)宿舍是为本公司员工服务,入住人员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三、注意事项

(1)宿舍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如有调换,向人事行政部请示;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调换宿舍、更换床位。

(2)每宿舍选定一名宿舍长,建立值日制度,对于公共场所即卫生间、客厅、厨房采取谁值日谁清理的原则。

(3)宿舍不配制多余钥匙,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如更换宿舍门锁,先到人事行政部申请,同意后须在更换后一周内,把新门锁钥匙交到行政人事部备份。

(4)床上物品摆放整齐,床底为上、下铺员工的公共空间;湿衣服凉在阳台,不在室内晾衣服。

(5)爱护宿舍财产及公共措施,宿舍现有财产、设备不得私自拆卸、调换,如有损坏则按新物品采购时2倍价格赔偿,并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罚款。

(6)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在房内乱涂乱画;不将剩余饭菜与杂物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不向窗外泼水、扔纸屑果皮饮料盒等杂物;楼梯、公共客厅不允许堆放杂物;以上行为,如有发生除赔偿损失外另罚款50元;

(7)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超负荷用电、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后果由本人承担。

(9)严禁在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10)非公司员工未经公司允许,不得进入公司宿舍,严禁留宿他人;

(11)员工离开宿舍后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切断电源;养成随手关门、关窗、节水水、节电、防盗的好习惯。

(12)进入他人房间要敲门,征得舍主同意后方可进入;他人房间无人时禁止进入。

《宿舍用电用水管理规定》

八项严禁

一、为了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安全防火防电管理,消除火险漏电隐患,杜绝火灾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八项严禁及处罚相关规定。

1、严禁私自拉接电线、私自安装用电及用水设备。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太阳灯、电磁炉等大功率电热器具。

3、严禁使用明火如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燃具和存放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4、严禁随意乱扔烟头、火柴梗,以免发生火灾。

5、严禁在宿舍周边及过道内焚烧垃圾杂物。

6、严禁非火警时动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8、严禁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插头或灯具等用电设施。

二、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严格执行以上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追究责任并按照以下处罚规定执行:

*任何住宿人员违反上述八条规定之一的情节较轻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的造成严重后果的除加倍罚款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外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发现宿舍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或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不按时关灯的及浪费用水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停止供水供电;屡教不改者驱赶出宿舍。

四、班组长(班组负责人)有责任、义务监督住宿人员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及防火用电安全规定并承担本班组人员违反规定的主要责任,处罚罚金由公司财务在违反规定的作业班组的工程款中扣除。扣罚金额超过本班组工程款的1%的加倍处罚。

五、项目部监督员当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实时记录情况反馈项目管理部,由项目管理部向违规班组负责人发出处罚通知(不需签名)。

宿舍管理员:陈南星 管理负责人:曾鉴新

企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二、寝室长职责:

1、男女宿舍各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行政人事部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寝室长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寝室长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寝室长长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罚款。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

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1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一个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寝室长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寝室长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2: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

自负外,公司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100—300元罚款。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寝室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行政人事部。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寝室长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赌的行为,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每人还扣除当月工资及相应福利补贴,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10、寝室长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罚,如员工对处罚有异议,应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三天内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若行政人事处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应处理,员工需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

企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范文第5篇

为提高住宿员工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员工的独立生活和自理能力,确保公司员工们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经办公室商议,决定出以下关于宿舍内务整改措施:

宿舍卫生责任制

1)、每个宿舍选出一名寝室长。要求:可以认真负责的及时监督宿舍卫生清扫,责任心强。

2)、根据各宿舍的实际情况制定值日表,出现问题可以落实到个人。

舍长职责

1、每年由宿舍全体员工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员工作舍长。舍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五星级宿舍。

2、舍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员工按时、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按时熄灯。舍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舍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舍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舍长不负责任将追究舍长责任,舍员不服从管理将追究该员工责任。

3、舍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4、舍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员工应支持舍长工作。

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讨论决定出合适的值日表。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关灯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熄灯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员工的落实情况。

4、值日生必须服从舍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舍长工作。

员工宿舍内务要求补充

整改重点:被褥的叠放、遵守作息时间、夜不归宿现象;严禁私接电源、收缴违章电器。

1、员工宿舍必须全天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碎纸、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在宿舍内外乱扔废弃物。

2、员工宿舍必须整齐划一。离开宿舍时保证做到窗台、床上无杂物。床头书籍要摆放整齐。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桌子凳子摆放整齐(非常重要,实在不行买两床被)。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床下放鞋(统一鞋跟朝外),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3、住宿员工每天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早上7:30前,中午13:30前,做好宿舍卫生。

4、坚持周二大扫除制度。每个住宿员工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任务。

5、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走灯灭。

6、住宿员工要搞好个人卫生,每天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刷牙。床单、枕巾、被套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7、住宿员工要支持舍长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部门主管提出,合理解决。

8、美化阶段: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后对宿舍进行合理美化,使宿舍布置整洁、美观、和谐、温馨;具有独特的宿舍文化。

奖罚措施:

1、对于检察当中出现的优秀宿舍提出表扬,并在每一个月给予100元的宿舍奖励。获奖记录将与评选文明宿舍挂钩。

企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范文第6篇

一、演习目的

为增强住宿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对紧急情况下组织运转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更好的了解宿舍环境及消防设施及安全通道,提高着火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

二、参加人员:

1、住宿员工及供应商

三、演习时间和地点:

1、演练时间:2014年6月26日8点整

2、演练地点:员工宿舍楼

四、演习内容:

1、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2、火情报警

3、宿舍楼火情发生时安全疏散

4、消防栓使用、灭火器灭火流程

五、演习程序

1、演习前由保安组长及各楼层楼管做好住宿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工作,并达到要求。

2、员工于7点59分发现火情后,立即敲响报警装置,各相关楼长积极组织疏散员工,并通过电话报告消控中心,迅速向全厂广播火情及位置,以便有效疏散。

3、行政文员记录各楼层撤离时间,宿管负责最后列队。

4、演习结束后,由林经理总结报告,保安人员操作示范各楼器材使用,并且现场示范灭火,同时抽10名住宿员工进行灭火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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