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信访稳定长效机制

2023-06-28

第一篇:xx镇信访稳定长效机制

XX镇信访稳定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文安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重要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为实现经济政治社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今年以来全镇信访稳定形势

今年以来,文安镇党委、政府坚持深化了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信访工作列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全镇中心工作抓紧抓好,扎实做好信访隐患排查、信访问题预警分析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建全机制,快速反应,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重大事项不出县。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反映的各类信访矛盾,责任到人,限期办结,定期回访;对群众关心的征地拆迁、土地出让、财务收支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管,及时公开相关事项。特别是今年以来,我镇及时化解了一村、大庄子、前孙章、房庄村民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有效防止了群众集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梳理归类,积极解决。

通过分析前一阶段全镇信访形势,我们发现当前农村不

稳定的根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土地问题,二是村干部作风问题,三是村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为此,我们有针对性地制定如下措施进行化解:针对土地问题,结合工程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进行深入细致排查整治,涉及土地的村务必须通过政府,由镇长签字才能办理;针对村干部作风问题,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和争优创先活动进一步强调细化,督导落实,以作风有效转变促工作正常开展;针对财务规范问题,严格执行村级财务、公章镇托管制度,防止少数村干部乱作为,集体财产受损失。

三、 四项制度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信访隐患排查制度。对全镇信访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专人分包,限期解决,及时发现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努力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坚持领导定期接访制度。每周一到周五班子成员轮流接访,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这一制度的实行,有效控制了越级上访的发生。

三是坚持领导包案解决信访问题制度。对于重大信访

疑难案件,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包案定案,定期听取包案领导解决问题的情况汇报,促使信访案件的快速圆满解决。

四是建立跟踪督办制度。为确保每一宗信访案件圆满

解决,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信访案件督办组,定期督办,定期查账,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追究责任。

镇党委、政府认为,信访稳定工作,必须坚持长期化、经常化,不能搞短期行为,要形成长效机制。因此,镇信访稳定工作应坚持定期接待,经常排查,及时调处,广通渠道,逐步消化,绝不积压,通过我们的工作,使近年来信访案件逐步减少,环境更加优化,群众更加满意,社会更加和谐。

中共文安镇委

2010年10月26日

第二篇:信访稳定长效机制

关于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的

实 施 办 法

为了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枝柯,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中共枝柯镇党委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领导机制

第一条 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相关包村领导、干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奖惩分明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

第二条 定期召开信访例会。乡镇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要定时分析、及时解决信访稳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要认真阅批群众来信,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信访问题调处机制

第三条 建立村级组织调处机制。要把以农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民事调解会的作用,全面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对确需上级党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必须及

1 时如实汇报,努力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严防群体越级上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

第四条 建立乡镇干部包村调处机制。包村干部对所包村群众合理诉求的反映和上访案件的调处负全责。

第五条、建立镇党委书记、镇长调处机制。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包村干部解决不了的信访问题,必须亲自深入实际调查了解,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及时作出处理意见,书面答复信访人。

三、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保障机制

第六条 建立信访接待室。集中接待群众来访,集中处理信访问题,信访接待室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第七条 建立信访便民热线。要建立信访公开电话,设立民情信箱,切实畅通群众信访通道。

四、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落实机制

第八条 建立经常性矛盾纠纷调处制度。乡、村两级要做到每旬排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将调处责任落实到人,并要建立台帐,向上一级信访工作主管部门作出专题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第九条 建立信访情况通报制度。镇信访办对各村及站所单位去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个访每月一通报,两月一排名,半年一小结,全年奖惩兑现。

第十条 建立信访工作听证会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案件,由包案领导或包案领导委托的责任单位领导主

2 持,召集信访人、与信访人有密切关系的人员代表、涉案单位领导、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及以具有一定社会公信力的各界知名人士参加的案件调处听证会,采取公开听证和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形式,澄清事实、讲清政策、分清是非、落实责任、公正调处、达成共识。

第十一条 建立去县到市赴省进京接访制度。群众越级去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非正常上访,涉案村委、乡镇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必须按通知精神,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接访;如果发生围堵、冲击党政机关,或在党政机关门前及在其它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或发生穿戴异服、挂牌打幅、呼喊口号、跪卧不起、堵塞交通、拦截车辆等情况,涉案乡镇必须派党委、政府的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置,并及时向事发地信访部门和事发地公安部门报案。一旦发生群体性的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涉案主要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

五、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奖惩机制

第十二条 奖励措施:一年内本村未发生一起去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个访的,当该村委在全县通报表扬。连续两年本村未发生一起去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个访的,该村委可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第十三条 惩处措施:

1、对督查督办的信访案件,不按时限办理,借故不落

3 实,拖着不办,导致越级重复访的,对涉案单位主要领导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进行责任追究,酌情予以处理,以至报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提出免职处理意见。

2、涉法涉诉信访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如接访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涉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如经上级部门认定属冤假错案,需国家赔偿的要按有关规定赔偿,同时对失职渎职、办关系案和人情案,以及徇私枉法的违法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乡镇、村委主要领导干部对该村发生的重要信访苗头隐瞒不报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认真处理引发越级上访的,对镇、村领导干部组织、策划、参与上访的,视情节要给予党政纪律处分。第十四条 对于信访人不按程序逐级上访的;反映同一题,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拒不推选5人以下代表的;在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的规定期限内越级上访滋事的;问题已解决,但要求过高,仍无理缠访、闹访的;不到指定接待场所,胡搅蛮缠的;在党政机关门前长时间缠访闹访、穿戴异服、挂牌打幅、呼喊口号、跪卧不起、堵塞交通、拦截车辆的;幕后策划、煽动、操纵、教唆、胁迫、指使越级上访的,或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辱骂、推拉、殴打信访接待人员的;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违反《信访条例》其它规定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

4 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轻微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或教育。

第十四条 本实施意见从2006年9月起实行。

中共枝柯镇委员会 枝柯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八月十五日

第三篇:xx县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我县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长效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认真接待上访群众,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办理群众的信访事项,加强督查督办力度,规范信访秩序,使群众的信访受理率、限时办结率、定期回复率全部达到100%,确保赴市上访明显减少,实现赴省进京“零”上访目标。

二、责任单位

县信访局、各乡镇、各单位(系统)。

县信访局负责全县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接待、转办、督办等工作,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搞好全县信访工作。

各乡镇、单位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各项信访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县信访局:

1、认真阅批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其合法要求按照有关规定事实就是做出处理。

2、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同级或下级机关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3、对承办信访事项的单位,要定期催办、督促和检查。

4、按期报结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并认真审阅有 1

关部门和单位报送的结案材料。

5、做好信访安全的复查复核工作。

6、认真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

7、认真执行信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档案规范。

8、要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疏导教育工作,促进依法信访,维护信访秩序。

9、严守信访秘密,遵守信访纪律,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二)各乡镇、各单位(系统)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处理上级交办、转办、督办的信访案件;认真做好本乡镇、本单位(系统)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合理解决群众信访与诉求,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疏导教育工作,避免和控制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定期排查本乡镇、单位(系统)的不稳定因素,发现隐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实施流程

层级信访制:通过宣传教育,使上访群众按照《信访条例》做到逐级上访、有序上访、文明上访、依法上访。群众有信访问题先到所在村、乡镇(区)、单位、企业上访,所在村、乡镇(区)、单位、企业上访不予办理或超时不予结案的,再到县信访局上访或向所在乡镇(区)、单位、企业的县级分管领导提出诉求。确需县委、县政府解决的信访问

题,由县级分管领导或县信访局提交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层级负责制:明确党政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信访问题“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严格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工作制度。

层级问责制:实行层层责任追究,层层问责制度,严格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一方面追究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单位、责任人的不负责任、不解决群众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同时,也要追究包案领导、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方面追究缠访、闹访、窜联、煽动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人员的责任。

包案负责制:按照县委四套班子领导工作分工及所分管乡镇(区)、单位、企业、工程、对信访案件,实行县领导包案。包案领导要做到包接待、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包稳控。

限时办结制:根据《信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信访案件全部限时办结,一般不超过两个月。责任单位办结后要出具书面结案报告,并及时回复上访人。上访人不服的,进入复查复核三级终结程序。

领导接待制:县四套班子领导分组轮流每月10日、20日、30日的上午,在信封局定期接待群众来访,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解决信访问题,如果10日、20日、30日是休息日或节假日的,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日上午。各乡镇、各单位(系统)参照县四套班子领导接待信访制度,制定出本乡

镇、本单位(系统)领导接待信访制度,做到与县领导信访接待步调一致。

五、问责追究

在信访工作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委、县政府和县纪检监察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调离岗位、降职降级、责令辞职、免职撤职、开除党籍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规定组织开展信访工作的,或在监管中作风不务实、行政不作为、排查不到位,导致信访问题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理未处理的;

2、对上访案件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报告或者瞒报、拖延不报、弄虚作假的;

3、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和上级交办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或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

4、办事效率低,敷衍塞责,久拖不办,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责任心不强,造成严重工作失误的;

5、对上级决定和指示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对上级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停止、不纠正的;

6、对来访人员作风粗暴,引发热点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篇:XX镇信访稳定工作考核办法

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XX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平安XX建设,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现信访维稳工作目标,推动XX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以科室信访稳定工作职责为内容进行考核,分为常设项目、项目和奖励项目。以常设项目、项目为主,采取百分制。

(一)常设项目目标(共30分)

1.非正常上访为零(5分)。在科室工作职责范围内未及时化解处理有关矛盾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按以下三种情况扣分:个人访每人扣2分;集体访每批扣5分;重复访每件扣3分。

2.在科室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到市、中央国家机关集体上访5人以上(不含5人)(5分)。发生一起扣5分。

3.中央国家机关、省、市、区交办件各科室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结(5分)。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理信访事项的,一件扣3分。

4.各科室被撤销、责令重新作出答复意见的复查复核案件为零(5分)

被撤销答复意见的,一件扣2分;被责令重新作出答复意见的,一件扣1分。

5.各科室积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做好稳控工作(10分)

(1)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一件次扣1分;

(2)不执行答复意见的,一件次扣1分;

(3)答复意见认定事实不清,依据或程序存在明确错误的,一件次扣1分;

(4)虚报办理结果或办理结果不落实的,一件次扣1分;

(5)不按规定参加或缺席矛排会的,一人次扣1分; (6)不依法依规或有失公正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件次扣1分。

(7)联系的稳控人员脱管的,一件次扣1分。

(二)项目目标(共计70分) 1.“三无”目标(30分)

在各科室职责范围内无重大重复上访户、无群体性信访事件、重要时期无非正常上访。发生一次扣10分。

2.“三率”目标(20分)

(1)科室对初信初访化解率达到90%(7分);

(2)科室对重信重访化解率达到80%(7分); (3)科室对信访历史积案化解率达到70%(6分)。 3.实施涉及群众利益重大决策信访风险评估工作(10分)

在实施涉及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前未进行信访风险评估,致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从而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一次扣5分。

4.积极配合镇信访办开展群众走访、矛盾排查、现场维稳、依法行政、信息沟通工作等(10分)。

(三)奖惩

1.工作有创新并取得成效,经验做法得到市、区领导同志肯定或被区有关部门明确推广的,每项奖2分。

2.全力配合镇信访办化解中央、省、市、区级交办的疑难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的,化解一件奖2分。

3.全力办理镇领导公开接待来访群众交办件,并在规定时间给予信访答复,得到信访人认可,不引发重信重访的,每件加1分。

4.工作中,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党纪政纪,依据中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有关人员受到法律制裁或被追责受罚的,取消该科室及人员评优资格。

5.在办理信访案件中,有向信访人泄密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人员评优资格。

6.因本部门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等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的,或引起集访、非正常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的,或对我镇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或引起公共安全事件的,或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当事人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三、考核方式

(一)考评机构

我镇成立信访稳定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考评。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镇长、人大主席

员:各分管领导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信访办,由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镇信访办、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考评工作相关事宜。

(二)考核方法步骤

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考核。 1.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评选“信访稳定优秀科室”。各科室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自行申报“信访稳定优秀科室”,并形成自查报告,提交给考评办公室。自查报告主要包括常设项目、

项目工作完成情况。由考评办公室对申报的科室进行综合考评,并报镇领导小组考评。

2.考核

考核评选“信访稳定优秀个人”。各科室在第四季度申报“信访稳定优秀科室”的同时,对本科室优秀个人(核定编制在岗人员)向考评办公室进行推荐,推荐名单由考评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并报镇领导小组确定。

3.考评办公室结合季度工作情况,建立季度信访工作台账,依据相关数据,对各相关科室进行测评打分,逐项确定分数。

4.考评办公室综合汇总考评情况,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考核措施

(1)优秀科室考核分为各科室自评、考评办公室测评、领导小组评分三项,各为100分。考核总成绩=科室自评分×30%+考评办公室评分×50%+领导小组评分×20%+奖励;

(2)优秀科室考评名额:按不超过编办核定的科室站所总数的30%确定,综合考核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

(3)优秀个人考评名额:机关按核定编制数的20%以内确定;所属事业单位按核定编制数的15%以内确定;

(4)凡评上“信访稳定优秀科室”和“信访稳定优秀个人”的,将给予该科室和优秀个人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用于开展“信访稳定优秀科室”建设活动;

未尽事宜由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XX年起执行。

第五篇:XX镇村级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书

(2012)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抓落实、保稳定、促发展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各村支部书记签订信访稳定目标责任书,具体如下:

一、目标责任

1、认真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并及时疏导化解,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95%以上。

2、妥善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努力消除各类不稳定隐患。

3、年内杜绝进京、赴省、到市区集体访,努力减少个体访,力争实现信访“三无村”(即无个体访、无重复访、无越级访)。

二、保障措施

(一) 列入议程,强化领导。

1、建立健全信访组织。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和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信访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班子,确定一名两委成员为专职信访联络员,具体抓好本单位信访工作。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实行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矛盾排查分析会,半月上报一次排查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要靠上处理。

3、落实领导责任制。村党支部书记为该单位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亲自抓、负总责。

(二)夯实信访基础,保持社会稳定。

1、加大信访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国务院颁发的《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规定》,做到依法办事。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让群众了解信访法规,用法规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

2、强化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切实把“四民主两公开”及“两公开、三监督”制度落到实处。转变工作作风,依法依纪办事,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信访隐患。

3、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坚持疏导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4、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信息报告制度。按照 “全面、及时、准确”的要求,及时排查各类不安定因素和信访苗头,特别是对重点人物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要时刻关注,对排查出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每月15日、25日前汇总向镇信访办汇报。

5、对出现的上访事件,要认真处理。久拖不决,不负责任,导致越级到区及区以上机关上访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立即亲临现场,限期将人领回,并承担一切费用。

6、重大、紧急信访信息要及时报送,不得漏排、漏报、隐瞒、迟报。若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考核与奖惩

本责任书规定的职责任务,列入党委政府对各单位的年终实绩考核内容,对完成责任目标的予以表彰奖励。若因不负责任,出现上访,视情节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影响、信访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具体考核标准:

(1)进京一次集体访扣30分;个体访扣20分。

(2)赴省一次集体访扣20分;个体访扣15分。

(3)到市一次集体访扣15分,个体访扣10分。

(4)到区一次集体访扣10分,个体访扣5分。

(5)来镇一次集体访扣5分。

对一些特殊疑难案件扣分比例适当降低。

总扣分在20分(含)以下的扣村支部书记绩效工资总额的5%;扣分在20分以上50分(含)以下的扣村支部书记绩效工资总额的10%。扣分在50分以上100分(含)以下的扣村支部书记绩效工资总额的15%。扣分在100分以上的扣村支部书记绩效工资总额的20%,并一票否决。

考核办法:上半年考核一次,年终综合考核兑现。

中共莱芜农高区工委

农高区管委会

村(单位)负责人

二〇一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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