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项目操作流程

2023-03-26

第一篇:融资租赁项目操作流程

某融资租赁公司项目操作流程(本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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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融资租赁公司项目操作流程管理规定

1、业务拓展,引导需求

根据公司战略在公司设定的行业领域内进行市场细分、寻找潜在客户,通过多种渠道向潜在客户宣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发现并引导客户提出融资租赁需求。

2、项目初评及受理

(1)业务部经理根据客户的融资租赁需求,指定相应业务人员作为项目经理,负责收集项目基本资料并出具初步意见。经业务部经理审阅后,决定是否启动该项目。

(2)项目启动后,可根据项目情况,由项目经理申请组织一到两名业务人员组成项目小组,协助承租人向公司提交《租赁申请书》,并按照《租赁申请资料清单》提供相关材料。

(3)项目组收到承租人的申请资料后,将由项目组对客户及项目基本情况做初步调查,并将初审后的项目情况向业务部经理汇报。经公司资金部就该项目与合作银行初步沟通再融资可行性后,出具初审意见。

(4)项目组根据客户申请资料、初审意见及项目融资进度计划,填写《租赁立项申请书》,报业务部经理、资金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5)租赁项目经审批同意立项后,项目组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客户,并根据项目立项意见进入尽职调查和项目融资阶段。如项目申请被否决,项目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租赁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回有关项目资料。

3、尽职调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

项目组根据公司《尽职调查提纲》搜集有关资料、进行实地调查,并出具以下报告:《租赁项目尽职调查报告》、《租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组出具上述报告后,填写《租赁项目审查申请表》,并连同所收集的项目资料,同《租赁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并报业务部经理、资金部经理和公司主管业务领导审批。

4、项目融资安排

项目组与相关银行沟通,拟定融资方案和租赁方案。在公司总裁批准融资方案后,公司正式向融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并报送项目相关材料。

5、风险审查

租赁项目经审批同意立项后,项目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立项申请书》及审批公文和项目材料及时交风险管理部一份。

业务部经理、资金部经理和主管领导对《租赁立项申请书》、《租赁项目审查申请表》、《租赁项目调查报告》、《租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项目资料进行审批、会签后,风险管理部开始进行项目审查。风险管理部对租赁项目进行审查,出具《租赁项目审查意见》。

6、项目审批

风险管理部将《租赁项目审查意见》连同项目资料上报项目审批委员会审批。项目审批委员会通过会议或公文审批方式对租赁项目进行讨论,对项目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给出明确、独立的意见,并由项目审批委员会委员在《租赁项目评审意见表》上表决。 根据项目审批委员会表决结果,由风险管理部制作《租赁项目评审结果记录表》或会议纪要并由项目审批委员会主任签发。

7、合同准备

租赁项目审批通过后,项目组应当根据《租赁项目评审结果记录表》的审批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资料,并及时与有关项目当事人联系,落实有关签署租赁合同的前期事项。

(1)法律文件核验:对有关租赁当事人身份及法律文件的有效性核验实行双人负责制,即由项目组和风险管理部委派人员一同前往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实地核验。 核验内容如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身份证原件;法律文件上的签章;公司要求核验的其他文件或事项。

(2)当事人法律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的,核验人员应亲自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要求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并要求当面在法律文件上签章。当事人法律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核验人员应亲自核验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要求其在各自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并要求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同时要求委托代理人在法律文件上签章。

(3) 核验手续办妥后,核验人员应向公司出具《项目核验声明书》。

8、合同签署

(1)租赁项目经项目审批委员会终审通过后,项目组将法律文本送交风险管理部审查,由风险管理部和公司律师审核签署内容是否符合公司通过的条件和法律文本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出具初步法律意见。

(2)项目组在公文流转系统中以合同审批单的形式并附上《租赁项目立项申请书》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审批完成后,交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该交易事项,同时需要附加承租人董事会的批准文件。

(3)上述审批同意签署后,有权签署人代表公司签署法律文件。

9、担保与保险

(1)租赁项目有关合同文本签署后,项目组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所有权登记、抵押物登记、保证金收缴、保险投保或催促承租人投保等手续。

(2)租赁项目除了采取保证担保、回购担保外,应尽量争取抵押担保或收取保证金等担保方式,以加强承租人的债务责任,减少项目风险。

(3)租赁项目除公司项目审批委员会批准可以不予投保外,原则上均需对租赁物投保,具体要求如下:租赁物由公司自行投保的,由风险管理部和业务部参考有关保险咨询机构的意见共同设计保险方案、保险险种,业务部负责选择保险公司及签署保险合同等相关手续。租赁物由承租人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险种的选择、投保方案的设计及保险合同的签署由项目组监督承租人办理。

(3)所有保险协议、保单等保险文件由业务部归档保存。保险受益人为融资银行或公司,担保单需质押给融资银行的,应将保单复印件交业务部归档保存。

10、合同执行及放款

有关租赁项目法律手续全部办妥后,项目组应当根据合同相关放款条件和进度安排放款,具体的放款申请参照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

11、例外事项

由于某项业务的具体情况,业务部不能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业务,业务部需在申报材料中做出特别说明,由项目审批委员会审批。

12、项目总结

业务部在项目放款一个月内整理好项目资料,撰写《租赁项目总结报告》,并由业务部安排项目总结会。

13、项目跟踪

项目起租后,公司风险管理部将配备专业人员定期评估项目风险,并配合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定期评估租金回收的风险、担保物减值风险等,从而做到对项目的持续跟踪和持续风险评估。

第二篇:医疗设备租赁项目操作流程

1、医院提供书面租赁申请等资料;

2、实地了解项目情况;

3、审查通过项目后,与医院签订租赁协议;

4、医院按期支付租金;

5、租赁期满,付清租金,合同结束。

医院备供资料

1、医院营业执照、医疗许可证复印件;

2、医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医院等级证明复印件;

4、银行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

5、医院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医院近期(2007年,2008年,2009年最新)的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近两个月银行对账单,医院负债情况说明(含银行借款明细);

7、上级部门同意项目的有关批复;

8、医院简介、院长个人简介;

9、拟租赁设备清单、回租设备发票复印件;

10、医院同意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设备的决议、关于设备产权承诺函等

融资条件和模式

1、条件:县以上各类医院;

2、模式:回租和直租;

3、融资期限:

三、四年、五年期 ;

4、额度:年收入的20% ;

5、利率:一千万元年利息52万元 ;

6、还款时间:本息按月或季度归还;

7、服务费用:在资金到位后收取服务费(费用另协议)。

第三篇:融资租赁实务操作流程

一、项目初审

1.向企业介绍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特征和优势。

2.调查项目是否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要求。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谈判,节省前期费用,承租人或出卖人首先要了解可以采取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原则。

3.由准备承租的企业填写租赁项目申请表,租赁公司根据表内项目,按照项目评估条件对项目进行初步的定性和定量评估。

二、项目评估

1.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取得项目论证第一手资料。

2.在租赁公司内部正式立案对,由业务人员填写立项报告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3.经过部门论证、专家论证、总经理论证和主管部门的四级评审,决定项目取舍。

4.将项目归档立案,以备今后对项目的进程和风险检测进行对比、控制和调整。

项目评估的基本程序——租赁项目的评估应与项目的立项同步进行,在评估过程中,不断的对项目可行性和租赁条件对应调整,真正能科学的选择项目,给予切合实际的正确的评价才能减少风险。评估主要步骤是:

1、双向选择合作伙伴在租赁项目立项初期,企业应与多家租赁公司联系,了解租赁条件和费用,选择成本低、服务好、资信可靠的公司做合作伙伴。租赁公司则应选择其经济实力强,资信好,债务负担轻,有营销能力和还款能力企业做合作伙伴。只有双方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才能对项目进行实事求是评估鉴定。

2、项目初评租赁公司根据企业提供的立项报告,项目建议书及其他相关资料,通过当面洽谈,摸清项目的基本情况,将调查数据与同类项目的经验数据比较,进行简便估算,结合一般的感性认识对项目初评。若租赁公司认为项目可行,企业可以进一步编制可行性报告,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3、实地考察租赁项目通过初评后,租赁公司必须派人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考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生产能力及其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市场发展动态信息,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财务状况,重要情况必须取得第一手资料。企业为了项目能获得通后的顺利运转,应给予真实的材料和积极的配合。

4、项目审批租赁公司的项目审查部门对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派出人员的实地考察报告,结合企业立项的可行性报告,从动态和静态,定性和定量,经济和非经济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全面评价项目的风险和可行性,决定项目的取舍,并确定给企业的风险利差。如果项目可行,风险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即可编制项目评估报告,办理内部立项审批手续。

5、合同签约项目被批准后,

租赁公司接受企业的租赁项目委托,就可办理租赁物件购置手续,签定购货合同和租赁合同,合同的价格条款和租赁条件都不应脱离可行性报告的分析数据太远,否则对项目要重新评估。签约后项目评估的结论应作为项目的优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6、项目后管理项目的后管理对于确保租金安全回收起着重要作用。在租赁项目执行过程中,承租人应经常将实际经营状况与可行性报告进行比较,随时调整经营策略,力求达到预期的经营目标。出租人则应经常将承租人的经营状况与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比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租金回收的安全运做。

三、项目评估的主要内容由于企业的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分析在规范的可行性报告中已说明。因此项目评估的主要内容应是:评定风险、核实数据来源、落实未确定因素和判定企业信用等级。

1、评定风险租赁回收的好坏主要是看企业偿还能力。对于出租人来说最大的风险就是企业没能力偿还租金。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判定风险的大小只能是让承租人提供有效的经济担保和企业真实的经济效益。影响租金回收的风险很多,除了偿还能力风险外,还有债务风险、利率汇率风险、经营风险、市场变化、环境污染、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匹配以及其它不可预测等因素,都会增加项目的风险,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分析。

2、经济担保承租企业的风险等级和经济担保能力是密切相关的。下面列出出租人所能接受的担保种类他们是按照风险程度排列的:

A级:银行担保中国的银行正在向商业银行转换,如果承租企业能得到银行的经济担保,说明企业在当地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要注意的是银行的级别应和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的规模相对应。金额越大,出具担保函的银行的级别要求越高。如果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使用的是外资,提供担保业务的银行除了上述条件外,还要求有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担保业务。一般省级银行才有这种担保能力,而且单个项目的担保总额限定在300~500万美元以内;

B级:房地产抵押担保房产是指有合法手续,可出售的商品房产。地产是指与房产有关的土地。单独的地产不能做为资产抵押,抵押的房地产要经过会计事务所评估资产,办理法律公证。而且抵押物的资产净值应高出租金总额一定的比率才具备担保条件。

C级:价证券抵押担保出租人只接受国债和上市后能及时变现的债券或有价证券做为抵押担保。股票由于自身风险较大,不能做为资产抵押担保。证券担保一般都根据证券的信誉程度打一定的折扣后,做为担保额;

D级:大型企业担保这种企业的担保能力应得到租赁公司认可,企业的知名度和资信都应有良好的记录,并由租赁公司对担保企业3~5年的财务报表,在进行诊断分析之后,方可接受其担保资格。这种担保手续在做法上比较复杂,业务活动范围比较窄;不管以什么方式担保,在担保函中应明确规定经济担保人是其债务第一追索人,以落实担保人承担的债务风险和还款责任。在目前所发生的经济纠纷案例中,许多担保人被诉后经判决承担了还款责任,说明了这种做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只有具有担保能力的担保人承诺了担保意向,租赁项目才有可能在租赁公司内部立项。

3、核实数据各种经济数据,是项目评估基础和依据,因此核实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和权威性是项目评估的重要环节,要着重核算下列数据:

(1)租赁项目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一般承租人为租赁物件配套的资金应大于租金物件概算成本的1~2.5倍,这样才能保证租赁项目的正常运作,为此要核实企业的项目资金来源和筹资能力。实行贷款证制度的地区,应核实企业的贷款规模和负债比例。

(2)企业资信能力:主要通过企业近几年的财务报表和有关明细表分析经营情况;调查企业的存货结构和应付款项,判断产品销路和债务拖欠情况;了解产品的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分析产品的市场周期是处于在上升阶段、发展阶段还是下降阶段;核算企业哪资产和负债的比例,以及短期和长期的负债比例,这些都是预测企业还债能力的重要依据。在核实过程中,对财务报表的大额数据应查询有关凭证和帐簿。有些公众数据如:影子参数和社会收益率等,应来源于有关政府部门和专业的权威管理部门。

4、查找、转换不确定因素在尚未成熟的市场环境中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增加了项目评估的难度和工作量。项目调研时,要充分寻找这些不确定因素,采取一些措施,如:用概律论、数理统计等科学计算方法找出不确定因素的规律和变化趋势;对一些不落实或口头答应的事,签订承诺书、意向书以及其他方式,将部分不确定因素转化为确定因素。

5、判定信用等级对企业信用施行等级制是整个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活动的分界点。租赁公司对企业的信用判定,就事对项目风险的判定。通过项目评估,判定出企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的高低,决定项目的取舍和租赁利差的幅度

四、其他注意事项目前我国的各种市场发育很不成熟,市场机制尚未健全,项目的不确定因素多,评估分析重点应在定性分析上分析的主要内容应结合我国的特点,较了解当地投资软硬环境,查看项目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的重点发展领域;产业结构的区域性特点;企业现有人员对新上项目产品的了解程度和技术水平;租赁项目不能脱离企业原经营本行;租赁合同的担保、配套资金的贷款状况、能源的增容,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市场的可靠程度;大的项目因涉及面广,应得到政府的支持;若租赁物件供货商由企业指定,租赁公司还应对供货商的资信进行调查。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项目评估,涉及许多专业领域、学科和部门,因此审查部门的人员结构应适应科学评估的需要。有些技术问题需向有关部门专家进行咨询;某些经济问题需要求助咨询公司了解;大型繁杂数据处理需要借助计算机帮助运算,辅助分析。实行专家咨询、技术论证与公司的科学管理相结合,使项目不受人为因素的干扰下,客观进行,以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

四、商务谈判

1.谈判原则——商务谈判的条件一定要和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条件对应,并且不能脱离租赁本质特征。

——对供货商的选择一定要货比三家,特别在售后服务方面对供货商有严格的要求。

——租赁公司以商务谈判为主,企业以技术谈判为主双方在供货合同上签字,作为企业认可商务条件的依据。

2.询价、比价——根据承租人的需要和双方共同掌握的客户资料,向有关厂商发送询价单。

——对供货商的资信情况做充分的了解和调查确定可能的合作对象。

——对拟购买的设备厂商至少要有三家在技术、价格、性能、科技含量、零配备件供应、售后服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选定最优厂商。

3.商务谈判——租赁公司根据项目条件和企业协调原则后制定基本的商务条件和谈判方案。

——租赁公司办理内部购置租赁物件申请文件。

——由评估小组对上述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审批,选择合适的厂商。

——进行实地商务考察。如果物件情况清晰,可以免除实地考察。

——租赁三方当事人进行商务谈判。

——办理购货合同审批手续,申领购货合同号。如果购货合同是从国外进口时,首先由租赁公司在国家主管进口部门办理进口审批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

五、租赁谈判:根据商务条件确认租赁条件

1.根据供货合同用款期,确定租赁合同起租日。没有宽限期的可以递交开证押金或直接付款日期为起租日。有宽限期的可以用款第一天为起租日,支付利息或摊入租赁成本后可以最后一次或这以前的用款期为起租日。

2.将所需要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费用概算出概算成本作为计算 租金的基础,当供货合同执行完毕后,调整概算成本为实际成本。

3.根据当时的市场利率、加上合理利差确定租赁利率。

4.根据折旧规定、设备使用寿命和最低租期的限制,确定整个租期和租赁残值。

5.根据可行性报告的创造利润能力,通过租金测算,调整、确定每期租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6.承租人取得担保单位出具的担保函。

7.承租人到当地办理偿还外汇租金的换汇手续。

8.签定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合同。

9.办理租赁合同审批手续,申请租赁合同号,批准后对外签字、盖章,并与购货合同同时生效。

10.业务部门建立项目台帐,安排进程;业务部、财务部门建立租赁债权明细台帐;办公室建立项目档案。

六、购货合同流程

1、付款审单

(1)如果购货合同为一次性付款,没有宽限期,按如下方式付款:

——信用证(LC):按购货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开信用证。如果银行要求提前押付开证资金时,起租日应调整为动用租赁公司款项那天开始。当接到装船通知单以及相关运输单据时,经过审单确认无误时对外付款。

——托收(DP):当收到供货商发出的装船通知及相关运输单据时,在审核各种单据无误的情况下确定对外付款,同时把起租日定为托收日。

——电汇(T/T):当收到供货商发出的装船通知及相关运输单据时,在审核各种单据无误的情况下对外付款,同时把起租日定为付款日。

(2)如果分期、分批付款和交货或有宽限期时:

——可以首期动用租赁公司资金为起租日,付款原则同一次性付款。

——可以最后一期动用租赁公司资金为起租日,但必须把前几期的利息支付给租赁公司或摊入租赁成本。付款原则同一次性付款。

(3)预付货款和尾款——必须有租赁公司认可银行提供担保,才能支付给供货商预付货款。

——必须有承租人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合格证明,才能支付给供货商尾款。

2、运输、保险按不同的价格条件,租赁公司办理相应的运保程序lFOB条款在购货合同签定之后,由租赁公司办理租赁物件的运输和运输保险事宜——C&I条款在购货合同签定之后,由供货商办理租赁物件的运输事宜,租赁公司办理运输保险——C.I.F条款在购货合同签定之后,由供货商办理运输和运输保险事宜。

3、交货当供货商安排完装船,并将有关单据交给租赁公司时,租赁公司应把运单、提单、装箱单、商业发票等有关单据交给承租人完成租赁物件的法律移交。

4、报关、商检、提货

如果租赁物件从国外进口,租赁公司应将有关提货单据连同进口许可证交给承租人,由租赁公司协助承租人在当地口岸办理进口报关、商检手续。承租人负责提货和到租赁物件安置地的内陆运输。

5、安装、调试、验收由租赁物件供应商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现场帮助承租人安装调试租赁物件。合格后承租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给供货商和租赁公司,如果有必要的话,租赁公司凭此付给供货商购货合同尾款。

6、索赔当承租人发现租赁物件有瑕疵或安装、调试、质量标准等达不到购货合同规定的要求,立即通知租赁公司。租赁公司转让索赔权后由承租人直接对供货商索赔。

7、资产保险在交货前出租人要以出租人为收益人对租赁物件投保财产险、内陆运输险、安装险、机器毁坏险等租赁合同规定的险种。

8、资产标识将租赁物件进行标识粘贴和监督承租人将租赁资产做会计处理。

七、租赁合同流程

1.明晰租赁债权——监督承租人是否将租赁设备列入财务中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帐簿。如果建立,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明细帐簿副本——将租赁物件粘贴租赁资产标签,或喷涂中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标志——承租人到主管税务部门落实通过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允许加速折旧的税务手续——承租人到当地外汇主管部门办理用外汇偿还租金时的调换外汇的手续——出租人调整租赁计算表,列立租金偿还计划书。合同双方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会计科目。

2.回收租金——在租金支付日的前一个月,给承租人发送还租准备书,承租人筹措还租资金——在租金支付日的前一个星期,给承租人发送还租通知书,如有必要承租人在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在租金应付日向财务部门询查租金是否到位:如果没有到位查询原因。如果近期到位,到位后,计算迟延利息通知承租人支付迟延利息并追索到位;如果租金不能到位执行右项;如果租金正常到位,给承租人开租赁收据——租金必须由承租人直接以电汇方式支付给出租人,中间不得经过他人转手。

3.租赁结束处理——如果租金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正常回收,按合同的要求处理租赁物件: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残值的项目,在收取名义货价后,将物件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开据租赁发票,承租人凭此将中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为本企业固定资产,双方结束租赁关系——租赁合同留有租赁残值且承租人愿意继续续租,承租双方签定续租合同租赁合同留有租赁残值但承租人不愿意继续租赁,出租人收回租赁物件或拍卖或转租他人,同时给承租人开据租赁发票,承租人凭此将中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移出本企业固定资产帐簿,不在享受提取折旧的权利。

八、租赁合同管理

1.项目归档程序

2.租金提醒程序

3.租金接受程序

4.租金催收程序

5.项目监控程序

6.租赁物件诉讼保全程序

7.租赁物件提存程序

8.租赁物件索赔程序

9.租赁物件标签

10.租赁统计

11.财务、业务报表

八、风险监控系统

1、商务风险

(1)风险预测——对供货商的资信进行调查——对欲购租赁物件的先进性、行业发展前景、技术寿命等未来进行预测分析——随时了解重大天气预报,预测天气对运输有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风险;

(2)风险防范——选择资信良好的租赁物件供应商作为商务合作伙伴——选择技术先进、质量上乘、价格合理的机械设备作为租赁物件——尽量采用C.I.F价格,减少装船风险——选择资信良好的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意识教育和防范、化解、转移风险技能的培训;

(3)风险监控l对资信发生变化的供货商进行监察——对于不符合供货合同单据要求的单据拒绝付款——跟踪业务进程,监测商务风险;

(4)风险化解——在未支付货款前发现供货商有问题应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租赁风险监控程序。

——对于出险事故,及时从保险公司索取补偿。

——在商务阶段,发现承租人出现问题时,终止或转卖购货合,同时执行租赁风险监控程序。

2、金融风险

(1)风险预测——对国内外金融市场动态进行监测,预测政治和经济的重大变化对金融的影响——对利率市场进行近期和中期预测,分析对中小企业融资和还债的影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来源能否降低,浮动利率的转租赁合同承租人能否承受利率变化——对汇率市场进行近期和中期预测,分析汇率对中小企业融资还债的影响,作出中短期汇率预报;

(2)风险防范——研究金融市场寻找有利点和不利点,寻找防范措施——不定期调配外汇头寸,减少汇率损失建立外汇调剂渠道,以备承租人没有外汇偿还租金而引起的汇率损失——禁止短期资金长期使用——禁止投资股票和外汇买卖等高风险项目——利用长期低息资金祢补短期高息——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意识教育和防范、化解、转移风险技能的培训;

(3)风险化解——用调期技术转换利率和汇率债权风险——利用外汇调剂渠道,调剂外汇头寸,化解承租人没有外汇偿还租金的风险;

(4)风险转移——尽量多的吸收和利用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基金,减少自有资金的使用——对汇率疲软的币种以购买远期汇率的方式转移风险——执行租赁风险监控程序。

3、租赁风险

(1)风险预测——选择资信良好的生产企业作为租赁业务的合作伙伴——对国内外经济热点进行跟踪预测——上项目前必须判定企业信用等级,以此决定租赁成本和风险——对承租人过去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对承租人用租赁设备生产的产品市场进行近期分析——对现有租赁资产进行软性拍卖,掌握二手市场行情——随时了解重大天气预报,预测天气对承租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的影响,作出财产保险和市场销路的预测;

(2)风险防范——要搞租赁项目的企业为租赁物件配套的资金应大于自身价值的1--2.5倍——承租人必须出具有效的连带责任担保——对承租人每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和监控——建立信息中心,及时交流和处理不良信息——建立呆帐准备金l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拖欠保险——尽量开展委托租赁业务;

(3)风险监控l对租金偿还进程进行巡回跟踪租赁债权超过一个工作周,应收回迟延利息,超过三个月将作为不良债权处理——对承租人的经营情况和可行性报告比较对照寻找差距——对承租人的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判定企业信用等级——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意识教育和防范、化解、转移风险技能的培训;

(4)风险化解——对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的事件,按合同规定,加快收回租金,结束租赁项目。

——对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的事件,将租赁物件收回拍卖,同时对承租人和担保人进行起诉——利用流动资金对承租人有前途,但暂时那不出资金进行生产的承租人,进行封闭式短期贷款,解决企业还债困难问题——动用租赁保证金,补偿拖欠租金——风险转移-将不良外地债权与其他公司本地有能力控制承租人的外地债权交换。

利用资本市场将债权证券化——开展租赁保险,将企业风险转为社会风险——调整、修改风险防范系统

4、管理风险

(1)风险预测——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随时观察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坚持财务日报、月报、年报制度;

(2)风险防范——资金流转签字制度——项目评估审查制度——还款租金必须直接汇入租赁公司帐户——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意识教育和防范、化解、转移风险技能的培训——建立人才流动离任审计制度——建立法律保障体系,合法经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租赁业务的正常运作;

(3)风险监控——建立民主经营监督机制——根据现金流量表和责权发生制的财务报表,综合考核企业经营状况和能力。

——通过考核资金利用率,考核企业经营能力

——控制应收帐款于总债权的比率,防止不良资产的扩大——控制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资信度,防止债务过大资不抵债——建立计算机自动管理和风险监控系统——对风险管理实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制度——修改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整顿内部经营管理。实在不行申请破产。

第四篇:股权质押融资操作流程

第一步:

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1、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殊规定;

2、在公司章程中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名称、出资方式、金额等相关信息以及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

3、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4、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 第二步:

出质人的股权须有该公司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出质的决议; 第三步:

出质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将出资证明书交给质押权人; 第四步:

将该股权已经质押,不能再转让和重复质押股权,注明在公司章程和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相关法律条文:

《担保法》第78条第三款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7条规定,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质权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物权法》第226条规定,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的条件和法律程序

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股权质押都有哪些条件和法律程序呢? 第一步:前期工作

(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1、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

2、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

3、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4、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1、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

2、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

3、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若重复质押,需有质权人出具的同意函)。

(三)、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应了解拟出质的股权是否有下列情况:

1、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

4、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

5、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

6、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第二步,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

(注意:股份出质准用禁止流质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所有权直接归质权人所有的约定。) 出质行为生效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 ㈠一般规定

根据《担保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不能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则股权不能质押给股东以外的人,股权所有者只能从不同意出质的股东中间挑选质权人。若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人得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股东以外的质权人,只须在实现质权时保证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可。 ㈡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质押

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转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转移手续。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核定企业国有资本、监管国有资本变动是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因此,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在对股东以外的人出质时,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㈢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在中国设立,是中国法人,除对外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外商投资一般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如果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而使企业变成外资企业,且该企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则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变更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另外,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质押,实现质权时必须经有关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应作为该股权的作价依据。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 ㈠一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是可以发行股票,其股权以股票形式来表现,分为记名股与无记名股。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则既有记名股也有无记名股。 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质押合同自股票交付之日起生效。未经背书质押的无记名股票,不得对抗第三人。 ㈡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以国有股进行质押,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不得用于购买股票),制订还款计划,并经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 以国有股质押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并根据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

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办理国有股质押备案应当向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如下文件: 1.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上市公司国有股证明文件; 2.质押的可行性报告及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3.质押协议副本;

4.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

5.关于国有股质押的法律意见书。 第三步,权利的实现

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协议实现及诉讼实现。 第一种:协议实现

由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以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依法转让实现质权,质权人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种:诉讼实现

如出质人拒绝或协商不成,则质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质权。 相关事项:

一、股权质押的风险

1.以有限责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对于出质人的道德风险无法控制。

对于以有限责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鉴于法律只规定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没有向任何中介机构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法律也没有规定该股份被质押的事实应该通过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众披露,股东名册又保存在被出质股份所在的公司手中,该股权质押就不会为除了当事人以外的其他社会公众所知悉,因而也就不具有任何公示力和公信力。这样就使得质权人的质权能否顺利实现完全依赖于出质人诚实信用的程度,如果出质人不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将该股权出质的事实登记在股东名册上,或者虽然出质时登记在股东名册上,但事后私自将该登记予以删改甚至重新制作一份股东名册,将该股权非法转让或者将其重复质押给其他人,就会严重危及到质权人质权的实现。

2.在质权人(担保人)对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后,在实现质权时,由于法律对于质权的实现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说可以诉讼解决。因此,如协议解决,必须在出质人能够找到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如出质人破产或被注销而联系不到时,协议解决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从而只能采取诉讼解决,但诉讼解决又费时、费力、费钱。

二、质物的孳息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从约定。上述孳息应首先充抵 收取孳息的费用。

三、质物的提前转让

出质人只有在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后才可以转让已设质的股份,其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质权的效力范围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五、诉讼范围

质权人向出质人、出质债权的债务人行使质权时,出质人、出质债权的债务人拒绝的,质 权人可以起诉出质人和出质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单独起诉出质债权的债务人。

实际操作中,对于记名股票或者出资,鉴于法律对于质权的实现尚无明确规定,双方可以在质押合同中明确约定质权人在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直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合同(股权质押)

甲方(质权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质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因(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 (金额)(详见借款合同:)。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以其所有的的合计

%份额的股权(以下称质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的股权

1.出质股份名称及所代表的出资额:

名下的的%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万元; 名下的的%的股权,出质股份所代表的出资额:万元;

2.本合同项下质权对出质财产的效力及于质物本身、从物、孳息、添附物、附属物、 质物的代 位物。

第二条出质记载及登记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本合同项下股权出质情况记载于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并办妥股权出质登记手续;

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妥上述记载及登记手续,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应就下列所有款项向甲方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1、借款人应向甲方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甲方为实现质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担保期间

1.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项下债权的担保期间:自实际发生上述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具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就出质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1.出质股权价值减少,出质人拒绝恢复出质股权的价值或拒不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新担保; 2.借款人未按约清偿借款本息的;

3.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4.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出质股权,影响甲方实现债权、质权的。

第六条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处分出质股权,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1.与乙方协议,以出质股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出质股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甲方与乙方未就质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出质股权证明材料的义务。

2.一旦甲方发现乙方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转让出质股权或其他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并有权提前处分出质股权,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乙方不得隐瞒质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4.出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出质股权转让、再质押或委托他人管理等方式进行相应处置,并不得实施降低或可能降低出质股权价值的任何行为。

5.乙方及乙方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现下列情况,应在发生下列情况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转投资、担保; (2)变更公司形式;

(3)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5)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 6.借款期限届满或甲方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未能归还欠款的,甲方为实现质权而将出质股权依法拍卖、变卖,或在无法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质权而要求受让股权,乙方应同意甲方提出的质权实现措施,并承诺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出质股权处置产生的相关事项。

7.有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处置任一或各个抵押人或出质人的抵押物或出质物; 本合同项下的质权,不因甲方存在借款人或其他任何人提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而受到影响。

8.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出质人对借款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1.其对用于本合同出质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股权属无权利瑕疵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权或存在权属争议等情形)。

2.其股权出质行为完全符合《公司法》之相关规定。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其所持有的股权之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可要求乙方按贷款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应按贷款金额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署、效力、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订立书面协议。

2.本反担保合同应持续有效,并不得撤销。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2、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公司签署本合同。

3、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所有条款,且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对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说明。 第十四条其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

第五篇:贸易融资报告操作流程:

1、登陆系统后,进入“企业网上报告管理”— “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延期付款与融资报告”—“延期付款报告新增”,在“报关单号”中录入本企业18位进口报关单号,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列出报关信息,点击报关单号前的圆圈并点击下栏中的“新增”按钮进入延期付款报告新增对话框。

2、进入延期付款报告新增对话框后,点击“新增”按钮,选择“预计付款日期”、“关联关系类型”、“业务性质”(包括信用证、海外代付、其他银行融资),填写“报告金额”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报告。

3、若报关单对应进口日期在当前日期30天前的延期付款与融资报告,不可使用“延期付款与融资报告修改”、“延期付款与融资报告删除”功能,可选择“延期付款与融资报告调整”选项修改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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