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在农村的发展

2023-03-13

第一篇:普惠金融在农村的发展

“互联网+”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应用与思考

摘 要:随着手机和移动互联网在农村地区快速发展,构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普惠金融体系总体架构有效解决了传统金融机构物理网点不足的缺陷。本文在供求理论的分析框架下,以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分析考察了汉中市农户金融需求与金融供给情况,回答解决了如何将新兴的互?网信息技术与农村金融相结合。

关键词:“互联网+”;普惠金融;农村地区;金融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8(2)-0081-05

一、引言

自2004年开始,我国连续出台了十个“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一系列包括普惠金融理念在内的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政策,降低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形成了以正规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为主体,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融合的金融体系。国务院于2015年7月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普惠金融列为11项重点行动之一。同年年底,中央通过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次年2月《2015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绿皮书)确定发展普惠金融“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总体思路,强调了全面实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主体通过互联网、数据等技术普及农村金融服务,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拓展普惠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强调社会各阶层群众都可以平等地获得金融服务,减少金融排斥,体现社会公平。互联网金融具有覆盖范围广、便捷高效、交易成本低等特点,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普惠金融并且构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普惠金融体系总体架构,解决了传统金融机构物理网点不足的缺陷,扩大了客户服务半径,降低了金融服务价格,创新了金融服务方式,为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新路径。

二、国内外实践经验

(一)国外实践经验

国外最新研究实践是基于数字化农业价值链金融来缓解农户以及涉农企业融资难问题,数字农业价值链金融利用先进的数字工具将价值链融资的覆盖面和产品多样性扩大到偏远地区的小型农户(小农),使得这些地理位置偏远、没有信用记录和传统抵押品的农户能够更多地接触到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1.数字支付

数字支付有效地降低了现金交易所涉及的成本和风险,提升了支付效率,同时还可以产生用于评估信用风险的现金流量数据。相关研究数据表明,金融服务机构越来越依赖于数字化工具进行交易。例如,肯尼亚的非盈利性基金会OneAcre Fund通过数字化信贷工具M-Pesa来进行贷款收回,工作人员将以往赴农村偏远地区收回贷款的时间用来教育和帮助农户进行数字工具的使用,节约了成本。而乌干达UNCDF基金的“贫穷流动资金计划”与当地一家咖啡经营商Kyagalani Coffee Limited(KCL)合作,为超过10000名咖啡种植户提供移动支付服务。

2.数字信贷

根据Rural & Agricultural Finance Learning Lab(2016)的研究显示,客户在数字化平台上注册和申请是目前最常见的信用数字化信贷形式。肯尼亚MFI Musoni的信贷员使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拍摄客户的数码照片和身份证件,随后将其与其他应用程序信息一起上传到总部,这个过程降低了金融机构做信贷决策的时间和成本,从而提高了Musoni在短时间内发放更多贷款的能力。农户通过数字化信贷平台可以在不用访问任何物理网点的情况下更快捷地获得发放的贷款。

3.数字交易

数字交易平台通过连接农户与农业企业,使得农户可以直接面对更广泛的购买企业,建立了价值链中的价格透明性,压缩了中间商的利润空间。针对农产品交易特性,可以提供数字发票贴现和数字仓库收据,数字发票贴现通常含有交易中农产品基本信息、价格、买卖家以及农户供应商等,架起了农户和金融服务商之间的信息桥梁,提高了对农户的交易支付时效。数字仓库收据可以帮助农户使用其储存的农产品价值做为抵押品从金融服务商获得融资,满足紧急流动性需求。

(二)国内实践经验

1.基于电商平台的综合金融服务商

此种模式主要依托电商平台获取数据和客户,金融服务与电商业务相配套。如2014年阿里巴巴提出了“千县万村”计划,即未来5年建立1000个县级运营中心和10万个村级服务站,通过农村淘宝合伙人模式、菜鸟网络并借助于阿里巴巴电商平台解决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问题,在此基础上金融协同跟进,蚂蚁小贷满足农户贷款需求,蚂蚁金服的支付宝满足农户支付需求,余额宝满足农户理财需求。

2.农业产业链金融

此种模式主要依托产业链信息化获取数据和客户,如大北农提出了“智慧大北农”布局,其将云端管理服务、农业电商的交易平台和金融服务农业产业链集合在一起,猪管网、猪病通、进销财提供云端养殖管理服务,智农商城、行情宝提供农业农资、产品交易等服务,农信网为客户提供资信评估、小贷、支付结算和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通过云端管理和农资电商掌握的生产、交易等信息,为农户分类提供贷款,而贷款形成的债权可以在第三方P2P平台销售。

3.第三方P2P网络贷款平台

此种模式主要依托线下信贷员,建立客户的信用数据库,如宜信。2009年,宜信推出第一个农村互联网金融产品公益性P2P业务宜农贷。2010年,宜信正式在农村铺设线下服务网点,成立农商贷,通过培养线下信贷员,进而开发客户,根据客户申请进行入户调查,对农户进行全面审核,给予授信。2012年,宜信推出融资租赁,通过“农租宝”和“农分期”与农机经销商合作为农户农机提供租用和分期偿还的金融服务。2015年,宜信提出“谷雨战略”,核心是建立“一云一网”:5年内打造并开发农村金融云平台,同时建立1000个基层金融服务网点,提供信贷服务、农村支付及保险等金融服务。

三、农村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的现状分析――以汉中市为例

汉中市辖10县1区,面积2.7万平方公里。2016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156.49亿元,增速达9%,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154.07亿元,增长7.5%。地方财政收入45.19亿元,增长11.3%,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e为25595元、8855元,增长8.3%、8.5%。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752.53亿元,较年初增加160.61亿元,同比增长10.1%,高于全省1.33个百分点;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680.21亿元,较年初增加49.67亿元,同比增长7.88%。

从人均银行卡结算账户、银行卡持有量、网上支付和信贷增量等指标来看,普惠金融总体稳中有增。2016年,汉中市个人银行卡结算账户人均拥有量较2014年上涨66.17%,人均银行卡持有量同期上升62.39个百分点。同年,汉中市个人网上支付开通户数为0.5户,较2014年提高0.17户,个人经营性贷款余额同期新增19.05%,达到4623.77元。另外,2014至2016年,汉中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提高8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基本持平,保险密度同期增长52.02%(见表1)。

普惠金融的获得性指标还处于较低水平。2016年,汉中市每万人拥有的银行网点数为2.11个,较2014年增加0.07个,每万人拥有的ATM机具数3.73台,较2014年增加1.97台,每万人拥有的POS机42.79台,每万人拥有助农取款点15.65个,取款笔数0.34笔,每万人拥有的借记卡1.35张,仍处于较低水平(见表2)。

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还有待优化。目前,全市仅两户企业通过区域股权交易中心融资6000万元,1户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定向增发融资2197万元,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度较低,通过银行信贷获得率较全省持平,抵(质)押贷款比率下降,企业信用建档率偏低,显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改善状况不明显(见表3)。

农户贷款增长较快。2016年农户贷款余额174.81亿元,同比增长15%,比去年同期增加3.3个百分点,农户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较2014年提升1.16个百分点,农户贷款申贷获得率接近97.2%,农户信用贷款比例进一步提升,信用档案建档率96.73%,较全省高出15个百分点(见表4)。

四、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基于汉中市问卷调查

(一)调查问卷设计

调查选取了汉中市西乡、南郑、城固、勉县、洋县、宁强、略阳共7个调查样本县,参与问卷调查的样本主要涉及三类:居民、企业和金融机构。其中,参与问卷调查的县城居民140户,农村居民140户;县城企业140个,农村企业140个;县城金融机构网点70个,农村金融机构网点70个。

(二)问卷分析

1.基本情况

被调查的280户居民中,从年龄上看,16-20岁占4%,21-30岁占33%,31-41岁占23%,41-50岁占24%,51-60岁占12%,60岁以上占3%。从文化层次来看,县城居民以高中和大专学历为主,分别占26%和55%,农村居民以初中和高中学历为主,分别占36%和29%。有手机的居民占99%、家里能上网的占77%,一般用手机上网的占61%、用家里电脑上网的占30%。有银行卡的占97%、有信用卡的占64%。

被调查的140户企业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占11%,10-50万元占38%,50-100万元的占17%,100-300万元的占7.9%,300-500万元的占11%,500-1000万元的占5.7%,1000万元以上的占9.3%。

被调查的140家金融机构中,有54.3%是农村信用社,有15.7%是邮储银行,另外的30%是国有商业银行。被调查机构个人客户数量在1万人以上的占49.3%,企业客户数量在100家以下的占76%。存款规模在5001万-1亿元的占19%,1-5亿元的机构占52%;贷款规模在3001-5000万元的占17.1%,在5001万-1亿元的占16.4%,在1-5亿元以上的占22.9%。

2.居民和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征

(1)居民和企业办理银行业务最主要的方式是到银行柜台和使用自助取款机办理。选择去银行现场办理业务的居民占61%,选择自助取款机办理占33%,选择手机、互联网、电话办理业务的仅占1%。

(2)居民和企业对新型支付方式和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接受度较低。当被问到“如果您去市镇买比较贵的商品,您一般怎么付款”,选择带现金的居民占65%,选择刷卡的占22%。当被问到“贵公司采购商品时,一般怎样付款”时,选择通过银行网点转账汇款的企业占35%、选择网上银行转账的占30%、选择带现金去的占17%。当被问到“贵公司销售商品时,一般怎样收款”时,选择收现金的占60%、通过银行转账收款的占31%。居民理财方式主要是存定期和购买理财产品,选择存活期的占24%,存定期的占66%,购买银行理财的占28%,买股票的占7%,买保险的占9%,购买诸如余额宝、理财通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占10%。

(3)大多数居民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宣传知道可以使用电子银行办理银行业务。当被问到是否知道可以使用互联网、手机和电话银行办理银行业务,77%的居民选择知道。通过金融机构宣传知道可以使用互联网、手机和电话银行办理业务的居民占59%,通过亲朋好友介绍的占13%,通过看电视了解的占10%,通过网上信息了解的占7%。当被问到是否愿意尝试使用互联网、手机和电话银行时,有81%的消费者表示愿意尝试使用。

(4)使用过互联网、手机或电话银行的居民和企业占比较低,使用用途主要是办理转账汇款、查询账户、还款业务。使用过的居民占13%、企业占19%,从没用过的居民占61%、企业占74%,偶尔用的居民占26%、企业占8%。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电话银行办理转账汇款业务的居民占56%,办理查询账户业务的居民占37%,办理还款业务的居民占19%。

3.金融服务问题成因

(1)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是居民和企业办理银行业务首选机构,但是金融产品单一。当被问到“您一般在哪个银行办理业务”时,选择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的居民高达89%,企业高达92%;被问到您选择该机构的原因时,选择办理业务方便的居民是91%,企业是93%。居民和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基本集中在“存、贷、汇”业务,金融机构产品单一,不能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多样化。

(2)多数消费者认为使用互联网、手机、电话银行不安全,风险规避程度较高。当被问到“如果您未使用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电话银行,主要原因是”,选择无这方面的需求占31%,选择担心不安全的占59%,选择不了解、也不知道有什么好处,但有兴趣尝试的占7.1%,选择了解其好处、但不知如何操作的占5%。当被问到“您认为哪种方式办理银行业务最安全时”,选择去银行现场办理业务最安全的占75%。当被问到“您认为哪种方式办理银行业务最不安全时”,选择通过手机上网办理业务的占40%,通过打电话办理的占比26%,通过家里上网办理占20%。16%的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发生过安全问题,但90%的原因是因为用户自身使用造成的。

(3)金融机构对互联网、手机和电话银行业务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多数居民仅仅是知道互联网、手机和电话银行可以办理银行业务,但并没有深入了解。59%的居民是通过金融机构宣传知道电子银行业务的,其中78% 的居民愿意使用手机客户端查询、转账、购买理财等快捷服务,但有48%的并不??使用操作。

(4)办理业务时间长、金融服务渠道少、产品种类少、手续费高是金融消费者最不满意的地方。当被问到“您对银行最不满意的地方”时,选择办理业务时间长、效率低的居民占比59%,金融服务渠道太少的占37%,业务手续费太高占比29%,产品选择少33%。

(5)居民对电子银行的认可度低、需求不高、农村地区金融发展滞后、物流等配套服务落后是金融机构推广电子业务遇到的主要障碍。当被问到推广电子银行业务中,贵行遇到的主要障碍为居民对电子银行的认可度低占84%,对电子银行的需求不高占61%,农村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缓慢、物流等配套服务落后占52%,宣传培训少、居民不了解、不知如何操作占48%。

(三)农村金融发展问题及原因

1.支农贷款发放无法匹配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形势。一方面,涉农金融机构的贷款准入门槛高,其分支机构的放贷权限低,且目前支农贷款的利率相对较高,贷款期限限制严格。就贷款期限而言,农户小额贷款基本在一年之内,但实际上农户发展养殖业或果木业的周期在2-3年之间,甚至部分项目最终见效需至少5年。因此,短暂的贷款期限与贷款使用见效期限不匹配,即短期贷款难以发挥实际的扶持效用。另一方面,担保抵押物缺失是农户面临的最实际的问题,由于农户群体的特殊性,其能够用来抵押的通常只有住房,而农户住房价值低且变现困难,从而抵押难导致贷款难。

2.金融机构支农方式单一,政策性扶持效果不佳。目前农村工商业显现出产业化的发展态势,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必然要求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就汉中的县域国有银行而言,其信贷重点不在县域经济,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信贷服务,样本县中仅两个县在近两年成立了村镇银行,其支农作用及自身优势还未彰显,因而无法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有效支持,更无法对农业开发、农业科技提供政策性扶持。此外,缺乏服务创新意识是农村金融机构的一个明显问题,基层网点为了规避信贷风险,往往也无创新动力。此外,县域保险业针对农业开展的险种非常少,对农业的介入程度低,已不能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3.金融业务宣传推广不够。尽管农村金融支付网络已经建立,但乡镇营业网点提供主要还是储蓄、汇兑及小额信贷业务,支付结算的票据化程度依旧低,基层网点员工向客户推荐的大多为传统结算工具,农村居民无法享受到和城镇居民相同的金融服务。调查显示,85.7%的县城居民听说过余额宝、理财通等互联网金融产品,仅60%的农村居民了解到此类金融产品;而购买过这类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县城居民为44.3%,农村为20.7%。一定程度上说明金融机构对农村市场不太热心,导致很多金融产品在农村不能推广应用。

4.金融市场商业性竞争不充分。在农村地区,居民对金融知识、金融产品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都不甚了解,信用意识比较淡漠,随意为他人担保、轻易相信并参加非法集资的现象时有存在。农村企业的内部制度建设不完善,管理不够科学有序,财务报表也欠规范,影响其有效融资。农信社网点的分布在县域占有绝对优势,涉农贷款占全市85%以上,业务量也远超于工、农、中、建、邮储等金融机构,农信社基本实现了区域垄断经营,不利于县域金融服务水平的进一步优化。

五、“互联网+”时代农村金融发展对策与建议

(一)优化布局,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

一是鼓励农村地区积极组建农业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建立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引导农村地区资金有效回流。二是规范发展农村金融合作组织。支持农业生产合作社拓展信用合作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培育发展成为新型农村金融合作组织,积极探索农村地区合作性的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三是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公司、评估公司、租赁公司等金融服务中介机构。构建相互补充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提升对“三农”的服务质量与效率。

(二)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要积极掌握了解农业资金复杂化的需求特点和多样化的支付结算需求,全力支持农村资产抵押和担保方面探索。一是合理配置现有资源,改善农村金融支付环境,通过开办网络银行、电子银行转账汇款、为农户代发财政补贴、代办养老统筹、代收话费、水电费等中间业务,大力推广农村移动便民支付、助农取款业务。二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办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民急需的创新型信贷业务,如林权、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等业务,充分运用农户联保、“信贷+保险”“订单+金融”等金融创新产品。三是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融资担保方式,拓宽农村贷款的增信模式,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三)着力加强财政扶持,优化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一是政府应当对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发进行奖励,有针对性地对涉农金融机构农村网点实施税负减免,从而促进金融机构提升其“三农”建设的参与度。二是调整监管政策,实行差别化监管,建立农村网点和涉农金融产品市场准入的快捷通道,实施弹性存贷比考核办法,构建涉农贷款导向的正向激励机制。三是加快农业保险业的发展,加大保费补贴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对农业险种进行大力创新,进一步优化巨灾保险制度与再保险制度,加强农业信贷风险的分散与补偿机制创新。此外,政府应对涉农金融机构实行风险补偿,从财政支农资金中提取一部分对因自然灾害导致的信贷损失进行补偿。四是搭建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平台,完善相关的产权登记、评估、交易流转、法律咨询等服务,进一步降低农户和金融机构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中的成本和风险。

(四)大力提升县域信用环境,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

一是强化社会信用意识,广泛开展争创信用企业、信用乡镇活动,切实保护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畅通诉求维权的信息渠道,对评选出的信用村镇、信用企业、信用农户实施贷款倾斜政策,实行差别化优惠利率,?亩?使县域公民享受到信用所带来的红利,进而促进县域信用环境的建设。二是地方政府对企业逃废债行为应加大打击力度,严格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加强企业改制合规性,着力督促企业按规定承担其贷款责任,落实银行债权,进一步实现县域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三是强化农村司法环境建设。地方政府及司法部门要积极协助农村金融机构依法维护金融债权,切实构筑农村资金“洼地”,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

(五)科学引导,建立适应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的评价体系

一是地方政府部门应对各农村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积极发挥政府各项扶持政策措施的联动效力,引导并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二是基层央行要充分发挥好“窗口指导”和政策引导的作用,扎实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的效果评估,引导当地金融机构准确把握信贷支持“三农”的着力点,鼓励其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各种惠农政策。

参考文献

[1]雷蒙德 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2]林宏山.互联网金融助推普惠金融发展探讨[J].上海金融,2014,(12):38-40。

[3]杨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普惠金融发展研究[J].征信,2015,(2):21-24.。

[4]约翰 格力,爱德华 肖.金融理论中的货币[M].上海:格致出版社,2008。

[5]朱迎,刘海二,高见.互联网金融有助于实现农村金融普惠[J].新金融,2015,(2):60-63。

The Application and Reflection of “Internet +” in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Inclusive Finance

Research Group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obile phones and Internet in rural areas, the 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 framework constructed based on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has effectively solved the shortcomings of insufficient of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physical outlets. Under the analysis framework of the theory on supply and demand, based on the survey data and through the questionnaire investigation, the paper analyzes the financial demand and financial supply of farmer households in Hanzhong city, and aims to solve how to combine the emerging Interne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with the rural finance.

Keywords: “Internet+”; inclusive finance; rural area; financial service

第二篇:普惠金融发展的思考

普恵金融的缘起与内涵

1. 普惠金融的缘起。金融的本质职能在于服务 实体经济,金融通过对资源的跨期、跨区域、跨行业的 优化配置,提高了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进而促进社 会经济发展,提升了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对于盈利能 力强、信用良好的优质客户,其交易成本低,违约风险 小,易于受到银行的青睐,该类客户主要集中于经济 发达的城镇地区,金融资源的供给自然会向这些区域 集聚;而那些缺乏有效抵押物、违约风险高的客户则 易于被银行拒绝,从而失去平等受益金融服务所带来 改善经济状况的机会,这类人群主要为分布于偏远地 区的贫困农民,若单纯依靠市场调节必然导致农村资 金非农化,造成这些地区金融资源供给严重不足和普 遍的金融排斥。

20世纪早期的实践主要是以“小额信贷”和“微 型金融”服务的方式来开展,并且更多的是以慈善性 质或无偿捐助方式来实现对贫困群体的资助,注重援 助的社会福利性而忽视了其盈利性和财务可持续性,

结果导致大量的小额信贷机构因为资金的枯竭而倒 闭。同时世界许多国家还出现了所谓的援助性贫困 陷阱,援助性信贷善意的初衷并未能结出改善贫困的 丰硕果实。于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开始对这种现象进行反思,认为这种不计成本的援助性金融并不是解决

低收人者贷款难的最佳途径,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帮 助穷人的首要前提是其可持续发展,一旦失去该前提 援助的意义有限,也就是金融机构在帮助穷人的同时 应注重其盈利性,两者都不能偏废。于是,“普惠金融” 这种包容性的金融服务理念应运而生。

普惠金融的内涵。普惠金融,译自英文“In-clusive Finance",最早由联合国于2005年在宣传国 际小额信贷年时提出,其基本含义为:能够以可负担 的成本,有效、全方位地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金融服 务(姜丽明等,2014)。普惠金融提倡为全社会成员提 供金融服务的同时,强调金融机构自身的盈利水平和 财务可持续性,其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平等性。金融作为现代社会最核心的经济要 素,是一种稀缺性资源,社会个体对金融资源的占有 程度很大程度决定了其创造财富的能力和改善经济 状况的可能性,因此,金融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应通过 设计一套正义的制度来保障,这关乎整个社会公平的 实现气但是现实经济生活中金融资源的配置倾向于 富有者,那些有融资需求却缺乏足够抵押的低收入者 不能获得正规金融服务,结果必然会加剧贫富分化。 针对这种不平等情况,普惠金融提倡为所有社会成员 提供金融服务,而不受身份或经济条件的制约. 盈利性。普惠金融开始注重通过降低交易成 本和控制信贷风险等手段提高业务的盈利性,因为适 当的盈利水平是普惠金融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对盈 利性的合理追求并不违背普惠金融的初衷,反倒是对 盈利性的刻意忽视会不利于普惠金融作用的发挥,因 此,注重盈利性乃普惠金融对扶贫理论认识深化和发 展结果。

全面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户经营活动的多 样性和劳动力跨部门、跨区域的流动等原因,传统单 一的信贷服务已经不能满足低收人群体的金融服务 要求,低收人群体对金融产品提出了多元化需求,全 面性既包括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供给的多元样性,还 体现为金融服务机构的多层次性。

公平性。“公平”的本质含义就是权利平等(单 美娇、邓戎,2014),“人人生而平等” ®,《世界人权宣 言》第一条宣称:“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 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 神对待”®。公平性应体现在享有社会各种权利、资源 和机会等方方面面,其中也包括平等地获取金融服务 供给,平等地享有改善经济条件的机会。但是现实的 境况离这种公平的理想状态相去甚远,金融资源配置 的区域性差异明显,金融资源配置主要集中于经济发 达地区,落后地区存在严重的金融资源供给不足,金 融排斥较为普遍,而金融资源配置的失衡又进一步加 剧了落后地区的贫困。尤努斯在《穷人的银行家》中 提到:“穷人如此贫穷,并不是因为他们愚蠢或懒惰” ,而是“因为这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不能帮助他们扩展 他们的经济基础,没有任何正式的金融机构来满足穷 人的贷款需要”,尤努斯更是感叹:“当银行将被认为 是没有信贷价值的穷人拒之门外时,经济学家们为什 么会保持沉默呢?……正是因为这种缄默和漠然,银 行得以在施行金融隔离政策的同时逃避处罚。但凡 经济学家们能认识到贷款所具有的强大社会经济能 量’他们或许也能认识到,贷款确应作为一种人权加 以促进”®。可见,获得公平的金融服务权利,不仅体 现为资金

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普 惠金融交易成本与信用违约风险。市场经济归根到 底是一种契约经济,诚信乃市场经济得以顺利运行的 最基本的伦理准则之一。诚信虽然作为一种非正式 的金融伦理制度,但是其对法律等正式制度作用的发 挥起着不可或缺的互补和促进作用,因为法律等正式 制度不能穷尽所有的可能性,其所不及之处得靠诚信 等非正式制度来弥补。正如科斯所言即使在最发 达的经济中,正式规则也只是决定行为选择的总体约 束的小部分,大部分行为空间是由习惯、伦理等非正 式规则来约束”®目前,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由中国 人民银行主导,其权威性自不待言,但问题在于:该征 信系统在建立之初就存在重大缺陷,主要体现为信用 数据采集样本存在局限性,征信数据采集范围过于狭 窄,其代表性愈发不足,不能全面反映自然人和法人 的真实信用情况;而导致该问题的根源在于央行征信 系统建立之初,没有把涵盖愈加丰富信用记录的互联 网信用大数据纳入其征信数据采集来源。随着电子 商务一日千里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信用记录会更加 全面和详细,而线下记录则会愈发零散和稀少。基于 以上原因,完善现行的征信体系应借助互联网的信用 大数据;同时可以借鉴西方经验,发展市场导向的征 信体系建设,鼓励阿里、腾讯等有着信息优势的互联 网公司加人征信建设市场;此外,还应提高征信数据 的共享程度,降低信用数据的使用成本,最终实现降 低普惠金融的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的目标。

重塑现代金融伦理,重视金融的价值属性。大 部分金融学家坚持“金融学是一门仅依赖于可视事实 的客观科学,它不作任何关于伦理价值的判断”®金 融学的这种“价值中立”原则,导致在金融领域出现各 种道德风险,“没有了人性的一面,经济学就像石头一 样又干又硬”®,尤努斯在《穷人的银行家》中如此感 叹。丁瑞莲则在其著作《现代金融的伦理维度》中指出 “金

融学的技术特征遮蔽了金融关系背后的良心金融理论的数理模型化遮蔽了金融的价值取向金融机构和市场组织与现代科技的全面融合遮蔽了 技术主体的德性,• ••金融工具的工程化遮蔽了金融的 道德风险”,“在金融技术化趋势的掩盖下,金融的道 德层面和伦理基础很难观察并弓I起重视,被遮蔽的良 心缺少阳光雨露的滋润而渐渐霉变,良心的亵渎也时 常发生”®。显而易见,现代金融伦理的缺失导致金融 服务呈现“嫌贫爱富”的选择性倾向,这加剧了社会贫 富差距和两极分化现象,与现代社会所倡导的自由平 等的普世价值观背道而驰,重塑公平正义的现代金融 伦理价值体系彰显必要。现代金融活动在追求效率的 同时应兼顾公平,金融服务应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人文 关怀,金融应显示其人性的一面。

第三篇:发展普惠金融的贵州实践与思考

普惠金融不是慈善金融,应该具有商业可持续性。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就是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小微企业和贫困人口提供机会。作为西部省份的贵州,完善普惠金融体系、促进城乡金融统筹发展任重道远,必须依靠多方支持,形成合力,积极构建推动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普惠金融从本质上讲,是要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所有人都能以可承担的成本获得金融服务,有效参加到社会经济活动中。普惠金融首先体现了一种公平的理念;其次,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就是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小微企业和贫困人口提供机会;第三,普惠金融不应该是慈善金融,应该具有商业可持续性,这也是普惠金融区别于财政转移支付及公益资助等的重要属性。

突破难点和瓶颈

贵州是全国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人均GDP全国垫底,是全国的扶贫攻坚重点省份,也是全国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难点和瓶颈。

贵州省农信社目前是贵州最大的地方金融法人机构,全省有84家行社、2400个网点、2.5万名员工。贵州省农信社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较大突破,与勇当发展普惠金融主力军是分不开的。2013年末,全省农信社近2000亿元贷款余额中,涉农贷款余额1720亿元,占比87%;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90亿元,占比65%以上。全省95%以上的农户贷款、90%以上的涉农贷款、70%以上的农村妇女创业贷款和46%以上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都由贵州农信发放。

一是启动农村信用工程,助推“诚信贵州”建设。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抓手,在全省广泛开展以“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并主动把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融入诚信农民建设中,既破解了农民“贷款难”的瓶颈,又推动了农村诚信建设,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

省联社从建设“诚信贵州”出发,于2011年率先在遵义市凤冈县创建全国第一个农村金融信用县,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信用工程创建的层次。截至2013年底,在全省780万农户中,建档农户747万户,建档面95.8%,评定信用等级农户数672万户,评定信用户641万户,累计贷款支持农户687万户,全省创建信用组51095个、信用村7557个、信用乡镇524个,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10个。

自开展农村信用工程以来,贵州农信采取利率优惠政策,少收农户贷款利息21亿元,并采取方便灵活的贷款方式,为农户节省贷款手续费3亿元,有效降低了农民融资成本。同时,贵州农信在全省开展以诚信社区、诚信商圈、诚信小微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城区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在打造城乡信用工程的基础上大力营造“信用是金、信用生金”的良好金融生态氛围,助推“诚信贵州”建设。

二是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13年底,贵州农信成立95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性贷款余额1279.6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65.17%,共支持150万户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发展,直接和间接带动500余万人实现就业。同时,全省妇女创业贷款余额111.21亿元,支持大学生创业贷款余额7960万元,带动了近74万人就近就业。

三是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让农民享受便捷金融服务。贵州农信通过设立固定网点、便民服务点,布设ATM、POS机、农信银自助服务终端等,在全国率先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架设城乡的金融服务网络,让城乡广大农民、社区居民、小微企业能够更好地获得金融服务。

截至2013年底,贵州农信已在全省267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设立机构网点,覆盖2955个行政村218万农户,实现乡乡有信用社、村村有便民服务点,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达到了100%,其中有185个乡镇便民服务点升格为固定网点。设立机构网点和便民服务点后,广大农民能够方便就近办理存取款、贷款、领取低保和涉农补贴等金融业务,每年节省往返车船费达到2.3亿元;全省农信社通存通兑免费,累计为农民节省手续费达5.2亿元。同时,在城郊商贸流通区、农村边远地区行政村或农户居住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安装农信银自助服务终端3556台、POS机8312台、ATM1290台,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快捷、便利、安全的金融服务。

四是建立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为解决农民工金融服务缺失问题,贵州农信树立“服务跟着农民走”的理念,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率先成立“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推出为农民工量身打造的“外出创业贷款”“返乡创业贷款”“困难帮扶贷款”等信贷品种,逐步创建了“服务点+党支部+联络员+农民工”的服务模式,为农民工提供贴身服务,走出了一条金融支农的新路子。在贵州籍农民工较多的广东、福建等省(市)设立13个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有序引导支持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截至目前,贵州农信已发放农民工创业贷款27亿元,涉及农户8万余户,带动近20余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五是推出农民工银行卡,拓宽农民工支付结算渠道。贵州农信在春节农民工返乡期间开通“农民工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率先在全国推出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持卡人可在贵州省内县及县以下农信社柜台取款和查询有关情况。贵州农信为全省580万农民工提供了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

六是实现涉农补贴资金省级代理发放,保障补贴资金安全。贵州省联社与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部门协作,从2009年起对中央和省安排的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采取省级通过农信社直接发放的方式,改变以往通过省、地、县三级财政逐级下拨资金,最后发放到涉农补贴农户的做法。全省农信社以“信合惠农一折通”为载体,代理兑付涉农补贴资金,减少了涉农补贴资金兑付的中间环节,有效防止了补贴资金的“跑冒滴漏”,保证了涉农补贴资金安全。目前,贵州农信已通过“信合惠农一折通”累计无偿代理发放中央和省级涉农补贴资金300亿元,让全省1497个乡镇740万农户及时、安全、方便地领取涉农补贴资金。

七是成立信合公益基金会,承担社会责任。2013年,贵州农信组建贵州省首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公益基金会,计划未来十年从利润中捐出45亿元用于贵州的教育和生态移民扶贫事业。目前,启动“信合情?同心梦――万名中小学校长培训行动”和“诚者信合?梦圆金秋助学行动”,支持全省扶贫开发、教育“9+3”计划等。在“信合情?同心梦――万名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行动”中,无偿资助2400万元。另外,贵州信合积极与团省委共同发起“春晖行动”,开展了“春晖感恩教育”“春晖行动――我与家乡共发展”“春晖映晚晴”“温暖贫困母亲”“春晖助学”等系列主题活动。近年来,省联社共向社会捐助资金近3000万元。

纵深推进形势严峻

通过结合业务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发展,贵州信合实现了自身的跨越发展,但纵深推进普惠金融、实现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首先,部分经营网点尤其是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经营网点亏损比较严重。贵州农信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多数属于少数民族地区,地理位置偏远、人口稀少、经济总量较低,农信社业务拓展受到严重制约,加之设立网点的固定资产、人员、运维成本高,保本点难以达到,每年亏损近亿元,亏损情况比较严重。

其次,自身盈利模式单一。贵州农信目前9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利差收入,收入来源结构极为单一。随着我国金融业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步伐的加快,利率市场化必将加速推进,存款保险制度随时可能推出,互联网金融、民营银行等随之兴起,贵州农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市场竞争,依靠传统利差收入的盈利模式将难以为继,贵州农信整体以盈补亏的能力将受到一定程度制约,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的能力也将随之受限。

第三,业务发展风险较高。贵州农信以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为使命,由于涉农及小企业贷款小额分散,缺乏有效抵押、担保,加之我国目前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担保体系的缺乏,贵州农信承担了较高的业务发展风险,发展普惠金融的能力也随之受限。

第四,国家扶持政策不完善。例如受到人民银行贷款规模限制,头寸无法投放,大量信用评级较好的农民无法得到贷款等。

需形成多方合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这更加坚定了贵州农信继续将普惠金融事业发扬光大的信心和决心。但是,作为西部省份的贵州,完善普惠金融体系、促进城乡金融统筹发展任重道远,仅靠贵州农信一家之力难以为继,必须依靠多方支持,形成合力,积极构建推动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政府要“给力”。各级政府应落实有关对农信社的扶持政策,并通过政府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吸引保险、证券、担保公司等机构参与开拓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以及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供和增强农业生产和涉农贷款风险保障。

二是同业要合作。完善普惠金融体系是银行业共同的目标与责任,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信社等应加强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农信社遍布城乡的服务渠道,将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丰富的产品与服务、政策性银行实惠的政策和资金等整合服务于“三农”和小微企业,为发展普惠金融注入强大“正能量”。

三是法规要健全。目前,农信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迅速,但没有专门规范其运行发展的法律法规,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时只能以已有的《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贷款通则》等为依据。但是,面向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有其自身特点,这些针对传统金融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一定程度限制了农村金融业务的发展。呼吁相关立法部门要立足于“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实际,充分考虑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殊情况,建立健全保障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发展普惠金融保驾护航。

第四篇:农村普惠金融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普惠金融正在逐渐作为一种被边缘化的金融体系取代微型金融,并融入国际金融体系。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金融仍处于相对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尚不成熟,金融服务质量和数量难以满足农村发展的需要,农村小型企业以及农民个体的融资、贷款仍然相对困难,农村金融市场供需矛盾突出,如何为农村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当前解决农村“融资难”和“融资贵”等问题的迫切需要。普惠金融拥有融资快、低成本、小型化的特征,对于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便利高效的融资渠道具有良好的功效,尤其是在当前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广泛普及的背景下,普惠金融能够以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深入农村小生产经营组织,为农村发展服务。

一、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我国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的金融体系改革,旨在构建以支农、惠农为目的的功能健全、运转高效的农村金融市场,为农村经济振兴、农民收入改善提供有力的支撑。随着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不断得到改善,金融行业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化,金融服务更加丰富和健全,大大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活力,并极大的改善了农村金融市场的面貌。但农村普惠金融体系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化不足

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逐步向商业化运营模式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是由政府主导的,因此市场化运作能力相对低下。与一般商品不同的是,金融产品自身具有灵活性,应针对不同的客户灵活调整价格(利率),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够保障农村金融市场的可持续性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过度依赖行政命令引导,政府管控相对严格,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活力不足,金融机构缺少相对宽松的自主创新的外部环境,进而导致农村普惠金融市场的运作模式相对僵化,农村普惠金融的作用受限。例如,政府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向农村地区投放一定比例的贷款,这一规定的初衷旨在保障农村地区的融资流入,但是,这一规定在另一方面看却违背了投资多元化的原则,使得金融机构不能够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来分散风险,如果同一地区的存款人的防范性储蓄被金融机构用于提供这一比例的贷款,就会产生逆向选择的问题,因为金融机构如果想要从这样一笔贷款中获利,必须收取更高的利率,从而促使高风险逐步累积。因此,在这样一个封闭的系统中,小型金融组织常常会发生金融生态恶化、资金链断裂的问题,进而导致资本流出农村。再比如,银行贷款利率上限的管制如果不断加强,就会给外部金融机构带来高成本、高风险的问题。此外,农村金融机构过度依赖政府财政资金的扶持,这种非市场化的运营模式具有高风险、高成本的缺陷,更加不利于完善的金融市场的构建。持续的政策性补贴促使商业银行经营成本和风险的容忍度持续扩大,从而导致金融风险无限扩大,并且对政府补贴的依赖一旦产生,更加不利于商业银行通过自主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另外,政府补贴本身就是对市场正常运行规律的干扰,过度补贴将会严重干扰金融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甚至滋生腐败、寻租的现象。

(二)农村金融服务数量和质量不足

当前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在微观层面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金融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但是相对来看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矛盾仍然很突出,农户个体、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从数量上来看,当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主要分布于发达地区,而部分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率长期不足,难以满足各类群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从质量上来看,信贷产品种类和质量不足,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硬件设备落后,金融专业性缺失,金融产品缺乏创新,并且可获得性相对低下,交易成本过高。这种状况严重不利于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提高一方面依赖于相对宽松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的金融市场运作机制,另一方面,要从金融主体内部着手。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缺乏必要的人才和技术支撑,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金融产品的创新构成障碍。但是,农村金融机构对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不足,使得数字技术对农村普惠金融的助推作用受限。

二、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困境的原因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近年来农村普惠金融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这种新型金融组织形式进入我国的时间较短,发展尚不成熟,在立法方面仍然不足。对比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许多国家都有专门的法律来保障弱势群体获得金融资源权利,如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法》、印尼的《小额信贷法》、美国的《社区再投资法》、《平等信贷机会法》、《农业贷款法》、《农业信贷法》等一系列法律。而我国在这个方面的立法还是空白,仅有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基本金融法律中也缺乏相应表述。虽然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于发展普惠金融出台了一些规范性文件,如《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但这些部门规章的效力层级低,有些只是指导性、临时性的政策文件,零乱复杂,缺乏纲领,权威性和约束力也很有限,难以有效适用。

(二)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离不开金融基础设施的支撑。首先,由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弱质性,农村金融市场普遍存在高风险、低收益的问题,对资本缺乏吸引力,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参与度较低。其次,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环境的约束,二元经济的存在是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政策性投入具有一定的倾斜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严重滞后于城市。加之农村地区自身交通、电力等条件较差,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导致众多金融机构选择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并且部分运作良好、实力较强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壮大之后,选择脱离农村金融市场,向收益更高、风险更低的城市地区发展。从本质上来看,只要城市经济、工业经济中的项目投资平均收益率高于农业经济中的项目平均收益率,农村资金的出逃就不会停止。因此,综合来看,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缺乏一定的内生动力,而过度依赖有限的政策扶持在长期来看可能会导致普惠金融发展的不可持续。农村金融基础设施要依靠市场规律,保障金融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的供给,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农村的金融市场需求。

(三)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约束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结构性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发展普惠金融构成阻碍。一方面,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以股份制、商业化经营模式为主导,这种单一的体系在客观上形成一种结构性约束。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占据垄断地位,金融机构的趋利性促使金融资源大量流向低风险、高收益的项目流入,农村经济由于内在的劣势,对金融资源的吸引力较为薄弱,客观上会促使农村金融服务的偏离支农、惠农的目标。此外,单一的金融模式导致新型金融合作组织缺少一点的发展空间,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竞争活力的加强。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的信贷供求存在结构性错配的约束。从需求方来看,目前我国农村大部分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仍然是分散的传统小农经营模式,在生产性投资方面的资金需求十分有限,并且,农户改善型自建住房或购买住房的借贷资金主要通过自主借款,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需求更加有限。从供给方来看,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服务主要以满足农户的生产性投资需求为主,这就造成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出现结构性错配,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于农业经济的功能被削弱。同时,农村非正规信贷机构如私人钱庄等的出现,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普惠金融的深化。一方面农村非正规金融机构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对农户提供信贷支持,缓解农户的信贷约束。在另一方面,非正规金融机构会破坏农户与正规金融机构的信任关系,促使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形成二元对立的市场,不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

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应先于城市,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中的基础性作用。只要构建市场化的金融市场,才能更加有效的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为金融主体营造具有活力的竞争环境,促进金融主体加强技术和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供给效率,降低金融体系的运行成本和风险。政府应对于农村金融市场进行科学的监督和管控,一方面加强立法,明确各金融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定位,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提供牢靠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快构建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配套体系,比如农村信用担保机制、农村保险等,降低农村金融发展的各方面风险,保障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信用基础。要加快构建城乡普惠金融对接的内生机制,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对农业发展的辅助作用的发挥。政府补贴政策应更加注重针对性,不仅要做到有的放矢,更要做到灵活调整,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不同阶段要进行适当调整。地方政府要加快建立内容全面的农户征信体系,成立专门的监管主体,对小额信贷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将农村金融市场的风险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政府要加快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鼓励和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提高普惠程度。将农村地区各类金融资源纳入普惠金融体系,加快完善金融市场的担保机制和抵押价值认定制度,为农户将所持有住房、土地等资源作为抵押提供制度上的依托,完善农村信贷担保制度,通过政策性信用担保、互助式信用担保等形成多种方式的担保机制,促进信贷资金向农村流入,推动金融市场其他相关配套措施的构建和完善。

(二)加强金融创新,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

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性工程,离不开金融产品和技术的创新驱动。要加快推进农村信息、通讯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入,提高农村互联网覆盖率,为“互联网+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硬件支持。要创新金融组织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法则进行用户评估,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要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挖掘用户需求的优势,将用户需求融入产品创新,提高农村普惠金融的服务质量。不断组建灵活的金融组织方式,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和不同阶段,选择适当的金融组织方式,不断扩大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和普惠金融的覆盖面。鼓励和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在组织、运作、业务、技术、产品等各方面展开创新,并对金融机构及其员工进行普惠性指标的考核,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向纵深发展。要加快建立乡政府、村委会为主导的基层金融服务网点,设立的“普惠金融+服务站+村委会”基层服务网点,向村民提供诸如银行小额取款、缴费、转账、贷款、公共事业办证、票务查询及购买、医疗挂号、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求职、农村物流等服务。形成“网点固定服务+服务点代理服务+电子渠道自助服务+上门服务”四位一体服务模式,开发“农保通”、“直补通”、“农合通”三大支付系统,全天候、跨地区、多渠道提供“查、缴、扣、取”金融服务,把国家惠农政策、资金和技术及时、方便地送到贫困农民手中,切实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优化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制度环境

加强顶层设计,将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中,在宏观层面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制度建设。要加快构建以《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法》为基准,以农村商业金融法、农村政策金融法、农村合作金融法、民间金融法等为分支的法律框架体系,并从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管控、农村弱势者金融权利保护、制度实施保障三个维度构建基本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快构建完善的农村征信体系,完善农户经济信用信息库,提升农户信用信息的覆盖率,并增加征信数据的共享与应用。此外,由于风险防控在当前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中仍然是薄弱环节,一些机构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的保障仍然不足,因此,加快构建规范的风险防控体系尤为关键。金融机构必须在规范运营的基础上构建更加有效的监管关键。各级金融主体要搭建一个统一的监管体系,明确功能定位,并增强与各地区地方政府的联合监管,力求构建一个坚固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机制。要尽快颁布全国范围内适用的互联网金融监测统计系统,尤其要强化P2P网贷行业的监测统计及风险预警,对流动性风险进行实时跟踪监测。

第五篇:大型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探究

摘 要 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倡导发展普惠金融,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大型商业银行纷纷响应号召设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大型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小微企业及农户贷款余额近年来不断攀升,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平衡、效率低等问题也应该得到重视。为此,本文对大型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性、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大型商业银行应抓住普惠金融发展的机遇,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科技进行产品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从而实现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普惠金融;大型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现状

(一)普惠金融的概念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这一概念缘起于联合国和世界银行2005年的“国际小额信贷年”,旨在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及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是普惠金融服务的主要对象。

(二)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现状

从普惠金融相关统计数据看,截至2017年6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30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5.2%,同比增长9.9%,其中农户贷款余额7.7万亿元,同比增长15.2%。其中,大型银行涉农贷款余额8.64万亿元,同比增加3920亿元。

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038.4亿元,支持建档立卡贫困用户486.1万户,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已覆盖54.43万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7.3%,银行业网点覆盖率达到96%,基本实现了“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的目标。其中大型银行精准扶贫贷款余额5473亿元,同比增加1574亿元,增速40.35%。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28.6万亿元,同比增长14.7%,约占全部贷款比重的25%,贷款户数1417.2万户,申贷获得率达94.7%。其中,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02万亿元,同比增速10.25%;贷款户数164.6万户,同比增加17.13万户,增速11.61%,较银行业平均水平高2.41个百分点。此外,据不完全统计,大型商业银行2017上半年新发放小微贷款利率为4.7%-5.1%,在各类金融机构中处于较低水平。

从数据对比可以看出,我国的大型商业银行在解决小微企业、农户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上做出了重要贡献,有力的推动了我国普惠金融的进程。

二、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

1.区域间、城乡间发展不平衡

长期以来,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资金资源倾向发达地区和城市集中的特征明显,而小微企业、农民以及城镇低收入者的金融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有效的满足,基础的金融服务投资不足、资源配置不平衡以及严重缺乏等问题在广大农村地区尤其严重。

2017年年底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金融改革中农村仍旧是最薄弱的地区,“三农”层面的资金缺口已经超过3万亿元,且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根据波士顿公司的全球财富管理数据库的数据显示,我国有约一半以上的人尚未被金融服务体系有效覆盖,特别是在农村,有80%的家庭年纯收入低于1.3万人民币,这些家庭缺乏可供选择的投资渠道和基本的金融服务。普及普惠金融服务过程中所需的金融基础设施以及电信基础设施还存在严重缺乏,尤其是在农村地区。

2.成本高、效率低,服务动力不足

普惠金融的本质是用可负担的成本为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及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关键就在于大型商业银行如何进行产品定价,使得信贷产品以广大小微企业及低收入群体可以接受的成本服务市场,归根结底解决成本和效率的问题。

大型商业银行面对的是缺乏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农户等客户群体,意味着投出去的贷款面临着更大的风险以及不良贷款率的上升,这无疑增加了大型商业银行普惠金融产品的成本。另一方面,普惠金融业务要深入到中西部以及村镇地区,就需要更多的网点及柜台等基础设施的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大型商业银行增加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支出。此外,普惠金融信贷产品的开发要基于市场需求的变化投入大量研发资源,而信贷产品的利率要考虑到小微企业等群体的承受能力,如涉农贷款是典型的低利率贷款,这显然又降低了大型商业银行的盈利空间。

3.信贷产品差异化不够显著

目前,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推出的普惠金融信贷产品各种各样,如建设银行推行的个人网上自助贷款服务“快贷”,其贷款门槛低至1000元,很大程度地扩大了贷款客户覆盖面并且惠及民生消费;中国银行早在2007年就已经设计、研发出“中银信贷工厂”模式,构建了覆盖大、中、小、微客户类型的全方位金融服务体系,通过端对端、流水线和标准化的规范操作大大缩短了中小企业的贷款授信和审批流程等。这些产品的设计和推广确实吸引了大批的小微企业、农户以及低收入者群体,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场上信贷需求,但深入解剖这些银行研发的产品后,我们不难发现大型商业银行很多产品差异化不够明显、产品形式较为单一。

(二)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存在问题的原因

1.信用体系不完善,信息不对称

大型商业银行之所以把贷款资源倾向大型企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企业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公开披露制度,大型商业银行依据企业财务并其他公开信息进行贷款审批是相对可靠并且行之有效的,而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没有建立透明的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财务制度,更不必说农户和城镇低收入者。大型商业银行针对这些类型客户征信信息收集难度大,信用体系不完善,融资双方信息存在严重不对称。在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O规划纲要(2014-2020)》,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和路径进行了具体部署。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的快速发展,我国信用体系也正在逐渐建立,但是对小微企业、农村征信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缺失。在对小微企业、农户及城镇低收入者这些客户没有足够的信息支撑信用时,大型商业银行只能谨慎放贷,从而将资金投向信用度高、财务透明的大客户,严重制约了农村和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的发展。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评估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下一篇:拍婚纱照前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