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3-03-26

第一篇:人员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预算编制准备。在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有关国家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项目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项目预算必须以项目研究任务为依据,项目预算应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政策法规,项目预算支出中的有关标准,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

3、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预算。平衡公式为: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4、不可预见费与前期投入等。项目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费用,需要调整预算的,可以在执行时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

5、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一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应当说明原因。预算申报材料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开户银行信息应将承担单位开户的银行所在市县、银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银行账号应填写准确。

◆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以及预算编制人签字。预算申报书中所有的签字之处,除提供打印名字外,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以本人签章代替。

6、项目预算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如申报项目含有相关子课题,应当对子课题分别进行经费预算后汇总。

项目预算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预算报表、预算编制说明材料。

7、对预算编制说明材料的要求。

◆预算说明书是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中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编写预算说明书。

◆对出资证明的要求:除申请专项经费外,若存在自筹经费的,需提供出资承诺及企业资产负债表等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银行贷款以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原则上,谁出资谁证明。由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提供的经费,应提供承担单位的出资证明文件;利用银行资金开展研发和产业化活动的,应当提供与银行签定的贷款意向书;配套资金应当由市县科技和其他部门承诺配套的证明;由其他渠道提供的捐助,应提供捐助方的出资证明文件。所有自筹经费证明均应说明经费的来源、金额、落实情况及具体用途等等。

8、对合作承担单位参与完成项目的编制说明。对于有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写项目预算书,并在预算说明文本中详细说明所有项目合作单位及其承担的任务和经费安排。合作单位名称、承担科研任务及负责人等信息应与项目任务合同书保持一致。项目经费的所有转拨单位都必须在合作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中列示,违反规定转拨经费将会影响项目的财务验收。

二、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

1、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和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燃料动力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差旅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浙江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与国际、国内科研机构合作、协作研究支付给合作、协作单位的费用,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人员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第

1、2天为500-8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第

1、2天为300-5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200-300元/人天。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

◆管理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项目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项目财政资助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项目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2、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预算申请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二篇:附件1 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预算编制准备。在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项目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项目预算必须以项目研究任务和科技产出为依据,项目预算应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政策法规,项目预算支出中的有关标准,应按照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

3、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预算。平衡公式为: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4、不可预见费。项目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费用,需要调整预算的,须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调整。

5、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一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特殊情况

应当说明原因。预算申报材料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开户银行信息应将承担单位开户的银行所在市县、银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银行账号应填写准确。

◆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财务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以及预算编制人签字。预算申报书中所有的签字之处,除提供打印名字外,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以本人签章代替。

6、项目预算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如申报项目含有相关子项目,应当对子项目分别进行经费预算后汇总。

项目预算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信息表、经费预算表、预算编制说明材料。

7、对预算编制说明材料的要求。

◆预算说明书是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中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编写预算说明书。

◆对出资证明的要求:除申请专项经费外,若存在自筹经费的,需提供出资承诺及企业资产负债表等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银行贷款以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原则上,谁出资谁证明。由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提供的经费,应提供承担单位的出资证明文件;利用银行资金开展研发和产业化活动的,应当提供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意向书;配套资金应当由市县科技和其他部门承诺配套的证明;由其他渠道提供的捐助,应提供捐助方的出资证明文件。所有自筹经费证明均应说明经费的来源、金额、落实情况及具体用途等等。

8、对合作承担单位参与完成项目的编制说明。对于有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写项目预算书,并在预算说明文本中详细说明所有项目合作单位及其承担的任务和经费安排。合作单位名称、承担科研任务及负责人等信息应与项目任务合同书保持一致。项目经费的所有转拨单位,必须在合作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中列示,不得随意增加项目合作单位,违反规定转拨经费将会影响项目的财务验收。

二、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

1、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购臵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和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臵费支出,单台(套)20万元的须列入大型仪器共享。

购臵(试制)的单台(套)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20万元人民币时,除需在表中列出设备明细清单外,还需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拟购臵(试制)设备与承担单位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及组合配套后对本项目研究水平和能力的影响情况等。同时还需提供三家以上代理商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

◆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燃料动力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臵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差旅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与国际、国内科研机构合作、协作研究支付给合作、协作单位的费用,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指参如项目研究但在所在单位和所在岗位没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第

1、2天为500-8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第

1、2天为300-5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200-300元/人天。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80元/人次。

◆管理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项目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项目财政资助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项目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其他费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预算申请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经费来源:按来源渠道的不同分为:获得的国家、省科技计划资助

的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自筹经费是指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以外的各种渠道来源资金,包括:其它财政拨款、单位自有货币资金和其他资金。预算表内自筹经费特指与支出相对应的除专项资金外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自筹资金。

第三篇:关于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专项经费预算

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1]第591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市投资评审中心对常德市环保局报来的常德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专项经费预算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工程简介:

1、项目概况:常德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包含前言、生态市建设的宏观背景和现实基础、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生态市建设的实现目标和建设步骤、生态市建设的现实条件和能力、生态市建设的生态功能分区、生态市建设的主要任务、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创建生态市的政策措施及附件等十个部分,分为《常德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大纲》、《常德市生态市建设规划》两个阶段,编制工作时限约一年。

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审核依据:

1、常德市环保局《关于常德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专项经费的请示》及批复;

2、常德市人民政府常政发[2005]12号《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

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91号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的通知》。

三、审核中的主要问题及说明:

虽然国家环保总局早在2003年即下发了生态市建设指标,但截至目前国家仍没有有关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收费标准。该项目所需

经费预算为设计部门根据市场行情编制,按照深圳特区标准,在我市显然偏高。

㈠、科研业务费

1、考察调研费用10万元:按项目组成员10人计算,调研时间一个月,每人只需5000元,审定金额为5万元,核减5万元。

2、测试分析:由监测布点和分析两部分构成,其中前者可在设计部门指导下,由市环境保护部门完成,这部分费用只需5万元,核减5万元。

3、模型、数据库处理:原列处理费用10万元,由于该费用为纯技术处理工作费,除研究人员工资外无其他成本,建议暂按8万元考虑,核减2万元。

4、交通差旅费:由于工作时间长、范围广,同意暂列20万元,不予核减。

5、文献资料费:由于该项目为我市创建工作的一部分,而领导小组成员为政府各部门有关领导,其图文资料只要有的均可无偿提供,不足部分须从国内其他环保部门购买,建议控制在5万元以内,核减5万元。

6、讨论评审费: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的5次讨论会议,按市场价测算,每次只需1.5万元,5次合计7.5万元,核减2.5万元。

以上小计50.5万元,核减19.5万元。 ㈡实验材料费

实验材料费已记入测试分析费,主要由计算机耗材组成,根据设计成果,经测算只需2万元,核减3万元。

㈢仪器设备费:原列仪器设备费5万元为新购置仪器设备,作为由资深设计部门,应该均有为工作服务的仪器设备,故只考虑折

旧1万元(按20%计算),核减4万元。

㈣项目组织实施费:该费用为建设单位管理费,按10%计算明显偏高,考虑工作的复杂性,按2.5%计算为2万元,核减13万元。

㈤科研人员工资:由于该类设计项目无标准可作为依据,第一部分(科研业务费)已含部分人工费,项目组成员10人,建议另增3万元/人标准暂付30万元,不足部分从第一部分调剂,核减20万元。

㈥报告书、图集等的制版印刷及计算机光盘文件制作费:同意暂按10万元考虑。

㈦税金及不可预见费:该部分不予考虑,核减20万元。

四、审核结果:

第四篇:预算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安江镇金穗新城二期安置房,

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2973.62平方米

3. 建设单位:安江镇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4. 设计单位:湖南视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二. 编制依据

1. 采用清单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套用《湖南省建筑工程定额》、《湖南省安装工程定额》(2006)及对应的计价办法;

2. 人工单价:综合人工工日为70元、装饰人工工日为86元。

3. 各项费用计取标准按“省建价【2009】406号文”的相关规定进行计

算。

4. 安装工程中不计取养老保险费用。

第五篇: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东安县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说明

一、预算总原则

2012年财政预算总的原则是:依法预算、不出赤字的原则,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的原则,确保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以人为本、共享成果的原则,科学分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实际、参照其他县区的原则。

二、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以国库股为主,非税收入管理局、产权股配合。

三、支出预算

(一)人员经费

1、基本工资:按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和实有人数计算(以2011年9月底人数为准);

2、津补贴及工资性福利补助: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津补贴按人事局审批的标准安排;教育部门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按人事部门审批的标准进行安排,非义务教育及事业单位工资性福利补助按每人每年10500元标准安排。

3、津贴:特殊岗位津贴按人事部门批准的标准计算;

4、职工福利费:按在职人数计算,每人每年30元;

5、工会经费:按在职人数计算,每人每年40元;

6、抚养经费按实际数计算。

7、住房公积金按工资总额的5%计算。

(二)公用经费

1、公务费:县直单位每人每年按1200元计算(处级领导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公检法公用经费按上级要求人平2.5万元安排,司法局机关人平按1.8万元安排,司法所人员按人平1万元;城管执法局公用经费参照县司法局进行安排;乡镇场公用经费按2011年的标准安排。

2、四大家县级领导小车及接待经费按2011年标准进行安排,实行包干使用。

3、白牙市镇六个社区按每个每年7万元计算,芦洪市应阳社区按每年7万元计算。

4、村级运转经费按村平4万元安排(含离任村干补助)。

5、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费按县里文件规定进行计算。

(三)业务经费

继续按照2011年标准进行安排。

(四)专项经费

按照上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及2011年标准进行安排,其中县委、县政府已经做出决定的按决定执行;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有文件规定的,结合我县实际财力情况予以综合考虑;一次性的或已完工的项目,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今年不再安排专项经费。

四、说明

1、各预算单位必须在2011年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2012年部门预算草案报行政政法、教科文股室审核。

2、2012年部门预算表格、填报说明及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情况说明请到财政局行政政法、教科文股邮箱下载,邮箱地址:,密码4212394。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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