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急救防护预案措施

2023-03-26

第一篇:人员急救防护预案措施

消防、防护用品使用及急救预案

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是用来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电气设备的初起火灾。CO2灭火器用来贵重仪器仪表、油品等引起的火灾。

1)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a) 在上风向距离火点3-4米,拆下铅封,拨出保险销。 b) 一手握胶管喷嘴,对准火源根部,另一手向上提起拉环。 c) 干粉灭火器要注意防止受潮和日晒,严防漏气,每半年检查一次。 2)C02灭火器使用方法

a) 在上风向距离火点3-4米,一手握拉环,另一手托底部,将灭火器颠倒过来摇晃几下,对准火源根部喷射。

b) 注意灭火器不要对准人喷,不要打开筒盖。

2、消防栓使用方法

a. 先用专用扳手打开出水口扪盖,接上消防水带。 b. 将消防水带连接至使用地点,接好消防水枪。

c. 一人把握好水枪后,另一人再用专用扳手缓慢打开消防栓顶部出水阀。 d. 用消防水枪对准目标进行灭火或降温。

e. 冬季使用消防栓时,应先打开消防井内出水开关,并关闭脱水阀,然后按上述a、b、c、d条顺序进行。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消防井内出水开关,并打开脱水阀,脱尽消防栓内余水,以防消防栓冻坏。

3、消防水炮(带架水枪)使用方法

a. 联系新循环水场操作工开启消防加压泵,保证水压0.8MPa. b. 打开消防水炮下地角阀盖子,用开关扳手打开地角阀。 c. 拉开水炮出水手柄,查看消防水炮出水是否带油。

d. 利用调节手轮调节水炮口转向,使其直对着火源进行灭火或降温。

e. 灭火行动结束后,应按顺序关闭地角阀和出水手柄,然后通知新循环水场操作工停消防加压泵。

气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1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1) 将呼吸器背在身后,根据身材调节肩带、腰带至合身、牢靠为宜。

2) 使用前,先打开气瓶开关,随着管路压力的上升,会听到报警器发出短暂的哨声。气瓶工作压力是28-3OMPa。

3) 将气瓶开关关闭,然后将快速插头插好。打开气瓶开关,让气体进减压器软导管输出。

4) 在检查面罩密封情况前,先检查面罩的镜片,使其清洁,明亮。

5) 将面罩与输气管相连,带上面罩后,进行2-9次深呼吸。正常情况下应无憋气感,屏气时,气瓶应停止供气。

6) 收紧面罩系带,使面罩与面部贴和良好并具气密性,但不能过紧,以面部感觉舒适,无明显压迫感为宜。此时深呼吸一口气,供气开关自动开启,供给适量气体使用。

7) 关闭气瓶开关,深呼吸多次,全面罩内产生负压,人感觉呼吸困难则证明气密性良好,此时打开气瓶开关两圈以上而可使用。

8) 在作业过程中,气瓶压力下降到4—6MPa时,报警器发出报警声,此时佩带者必须立即撤离抢险现场。

9) 作业完毕,摘下面罩。将气瓶开关置于开启位置,释放出呼吸器内的残留气体,然后拔除快速插头。严禁带压插拔快速插头。

10) 将呼吸器从身上卸下,把供气阀转换开关置于关闭状态,清扫干净后存气备用。 2 正压式氧气呼吸器

1) 将呼吸器背在身后,根据身材调节肩带、腰带至合身、牢靠为宜。

2) 使用前,先打开气瓶开关,随着管路压力的上升,会听到气囊充气的嗤嗤声。气瓶工作压力是15-2OMPa。

3) 在检查面罩密封情况前,先检查面罩的镜片,使其清洁,明亮。

4) 带上面罩后,进行2-3次深呼吸。正常情况下应无憋气感,屏气时,气囊应停止供气。 5) 戴好面罩,使面罩与面部贴和良好并具气密性, ,以面部感觉舒适,无明显压迫感为好。此时深呼吸一口气,供气开关自动开启,供给适量气体使用。

6) 关闭气瓶开关,深呼吸多次,全面罩内产生负压,人感觉呼吸困难则证明气密性良好,此时打开气瓶开关可使用。

7) 在作业过程中,气瓶压力表下降到3MPa时,此时佩带者必须立即撤离危险现场。 8) 作业完毕,摘下面罩。将气瓶开关置于关闭位置,释放出呼吸器及气囊内的残留气体。

9) 将呼吸器从身上卸下,清扫干净后存气备用。 3 过滤式防毒面具

1) 作业环境的含氧量必须大于18%,有毒气体浓度必须小于2%。 2) 首先进行外观检查,如面罩、导管无裂纹等。

3) 将面罩与滤毒罐连接好后,进行气密度检测,将面罩戴好后,用手指或胶塞堵位罐体下部小孔深呼吸两次,如有憋闷的感觉,表示气密性较好。进行气密性检验合格后,取下胶塞,方可进入作业场所。

4) 未脱离作业环境,严禁将面罩取下。 5) 使用完毕后,清洁复原防毒面具,在原处摆放好备用。 4 长管式防毒面具

l) 长管式防毒面具适用于移动性不大,作业范围较小的场合。

2) 使用前必须进行气密性实验,方法是:戴上面罩,用手堵住长管的进口做多次深呼吸,如感到憋气,则气密性良好。

3) 使用时,应将进气口固定于无毒性空气的上风处。

4) 仔细检查各部件是否好用,软管盘放是否安全可靠,确认无误后,戴好面罩进行工作。

5) 现场必须设专入监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负责,双方必须事先定好联络信号。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寸步不离,确保软管进气畅通。被监护人要听从监护人的指挥,严禁在有毒有害危险区摘下面罩。

创伤急救

1 人员自保

a)在作业人员从高空坠落的紧急时刻,应立即将头前倾,下颌紧贴胸骨,这一姿势应保持到身体被悬托为止。

b)下坠时,应尽可能地去抓附近可能被抓住的物体,当被抓的某一物体松脱时,应迅速抓住另一物体,以减缓下坠速度。

c)凡有可能撞到构筑物和坠地时,坠落者应紧急弯脚曲腿以缓和撞击。 2 急救措施

1)创伤急救的基本要求。

a)创伤急救原则上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感染。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做好保护伤员措施后送医院救治。

b)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c)外部出血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外观无伤,但呈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胸腹部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d)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e)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运时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2)止血

a)伤口渗血:用较伤口稍大的消毒纱布数层覆盖伤口,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较多渗血,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

b)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红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c)用止血带或弹性较好的布带等止血时,应先用柔软布片或伤员的衣袖等数层垫在止血带下面,再扎紧止血带以刚使肢端动脉搏动消失为度。上肢每60min,下肢每80min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2 min。开始扎紧与每次放松的时间均应书面标明在止血带旁。扎紧时间不宜超过四小时,不要在上臂中二分之一处和肢窝下使用止血带,以免损伤神经。若放松时观察已无大出血可暂停使用。注:严禁用电线、铁丝、细绳等作止血带使用。

d)高处坠落、撞击、挤压可能有胸腹内脏破裂出血。受伤者外观无出血但常表现面色苍白、脉搏细弱、气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烦躁不安、甚至神志不清等休克状态,应迅速躺平,抬高下肢,保持温暖,速送医院救治。若送院途中时间较长,可给伤员饮用少量糖盐水。

3)骨折急救

a)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等将断骨上、下两个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b)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c) 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土袋(或其它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

d)必须进行口对口呼吸时,只能采用抬头使气道通畅,不能再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以免引起截瘫或死亡。

e)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将腰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4)颅脑外伤

a)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通畅,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b)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也不可用力擤鼻来排除鼻内液体,或将液体再吸入鼻内。

c) 颅脑外伤时,病情可能复杂多变,禁止给予饮食,速送医院诊治。

中毒窒息急救

1、脱离危险区法: a)营救人员进行现场救护时应识别部位做好自身保护,迅速将中毒或窒息者移至安全地带实施救护,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b)抢救者和监护者明确传递信息方式后方可进入危险区域部位施救。

c)抢救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必须佩带长管防毒面具或隔离式呼吸器并检查其密封性。 d)抢救人员进入管沟、下水井或容器内必须按规程佩带长管防毒面具, 系好安全绳,携带防爆手电,并必须有两人监护。监护人要佩带适宜的防毒面具。

e)监护人负责把抢救者佩带的长管防毒面具的长管固定在上风区新鲜空气处,并保持长管空气通畅。

f)在可能情况下,采取措施对事故场所通入新鲜空气。抢救者将营救绳绑在中毒或窒息者的腰间或腋下,及发出提出信号。

g)监护人提拉用力要小心,防止撞伤;

h)将中毒或窒息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注意保暖,松开领口,采用仰卧压胸做人工呼吸,并尽快送往医院;

i)对呼吸、心跳不好甚至停止呼吸的,要在实施人工呼吸,情况好转后再送往医院; j)在送往医院途中,让中毒或窒息者平躺,保持呼吸畅通,并继续实施人工呼吸; k)救护车到现场后,由医护人员接替进行;

2、急救 a)人工呼吸法

人工呼吸法有口对口吹气、仰卧压胸及俯卧压背等。但最简单有效的是口对口吹气法。其具体做法是:将中毒或窒息者仰卧,救护者一手托起患者下颌,并尽量使其头部后仰,另一手提紧患者鼻孔,救护者深吸气后,紧对伤员的口吹气,然后松开捏鼻的手,如此有节律地、均匀地反复进行,每分钟约吹气14-16次。吹气的压力视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刚开始吹气时,吹气压力略大一些,频率也稍快些,待过10一20次时,应逐步减少。

b)胸外心脏按摩:

胸外心脏按摩的方法是把患者仰卧在硬床板或地上,头部稍低,救护者用一手根部摆在患者胸骨下半段〈剑突以上〉,另一手掌叠于手背上,肘关节伸直,借救护者自己身体的重心向下加压,一般使胸骨下陷3一4厘米为宜,然后放松,如此反复有节律地进行,每分钟约16次。另外,还须注意在胸外心脏按摩的同时必须进行人工呼吸,一般每挤压心脏四次做口对口吹气一次。倘单人同时做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摩,则每挤压心脏l0—15次就较快地连续吹气两次。挤压心脏时动作要稳健有力,均匀规则,注意避免挤压用力过猛。挤压位置要正确〈挤压胸骨下方,而不是心前区或剑突区〉,否则不但无效,还易导致骨折。

烧伤、烫伤急救

1 人员自保

a)伤员应迅速脱离现场,及时消除致伤原因。

b)处在浓烟中,应采用弯腰或匍匐爬行姿势。有条件的要用湿毛巾或湿衣服捂住鼻子行走。

c)楼下着火时,可通过附近的管道或固定物上拴绳子下滑;或关严房门,用床单或毯子塞住门缝,再往门上泼水。

d)若身上着火应尽快脱去着火或沸液浸溃的衣服;如来不及脱着火衣服时,应迅速卧倒,慢慢就地滚动以压灭火苗;如邻近有凉水,应立即将受伤部位浸入水中,以降低局部温度。但切勿奔跑呼叫或用双手扑打火焰,以免助长燃烧和引起头面部、呼吸道和双手烧伤。

2 现场救护

a)烧伤急救就是采用各种有效的措施灭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烧伤时间。 b)对已灭火而未脱衣服的伤员必须仔细检查,检查全身状况和有无并合损伤;电灼伤、火焰烧伤或高温气、水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 防止感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 然后用清洁布片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c)对爆炸冲击波烧伤的伤员要注意观察有无脑颅损伤、腹腔损伤和呼吸道损伤。 d) 烧毁的、打湿的、或污染的衣服除去后,应立即用三角巾、干净的衣物被单覆盖包裹,冬天用干净单子包裹伤面后,再盖棉被。

e)强酸或碱等化学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迅速将被侵蚀的衣物剪去。为防止酸、碱残留在伤口内,冲洗时一般不少于10min。对伤口一般不做处理,尽量不弄破水泡,保护表皮。同时检查有无化学中毒。

f)对危重的伤员,特别是对呼吸、心跳不好或停止的伤员立即就地紧急救护,待情况好转后再送医院。

g)未经医务人员同意,灼伤部位不宜敷搽任何东西和药物。 h)送医院途中,可给伤员多次少量口服精盐水。

冻伤、高温中暑急救

1 冻伤急救

a)冻伤使肌肉僵直,严重者深及骨筋,在救护搬运过程中,动作要轻柔,不要强使其肢体弯曲活动,以免加重损伤,应使用担架,将伤员平卧并抬至温暖室内救治。

b)将伤员身上潮湿的衣服剪去后,用干燥柔软的衣服覆盖,不得烤火或搓雪。 c)全身冻伤者呼吸和心跳有时十分微弱,不应该误认为死亡,应努力抢救。 2 高温中暑

a)烈日直射头部,环境温度过高,饮水过少或出汗过多等可以引起中暑现象,其症状一般为恶心、呕吐、胸闷、眩晕、嗜睡、虚脱,严重时抽搐、惊厥甚至昏迷。

b)应立即将病员从高温或日晒环境转移到阴凉通风处休息。用冷水擦浴,湿毛巾覆盖身体,电扇吹风,或在头部置冰袋等方法降温,并及时给病人口服盐水。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c)其他

触电急救

1 脱离电源

a)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离开电源,越快越好。因为电流作用的时间越长,伤害越重。

b)脱离电源就是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一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闸刀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在脱离电源中,救护人员既要救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c)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以免发生触电危险。 d)如触电者处于高处,解脱电源后会自高处坠落,因此,要采取预防措施。

e)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或闸刀,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躯;也可戴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绝缘自己进行救护。为使触电者与导电体解脱,最好用一只手进行。如果电流通过触电者入地,并且触电者紧握电线,可设法用干木板塞到其身下,与地隔离;也可用干木把斧子或有绝缘柄的钳子等将电线剪断;剪断电线要分相,一根一根地剪断,并尽可能站在绝缘物体或干木板上。

f)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用绝缘棒)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g)如果触电发生在架空线杆塔上,如系低压带电线路,若有可能立即切断线路电源的,应迅速切断电源,或者由救护人员迅速登杆,束好自己的安全皮带后,用带绝缘胶柄的钢丝钳、干燥的不导电物体或绝缘物体将触电者拉离电源;如系高压带电线路,又不可能迅速切断电源开关的,可采用抛挂足够截面的适当长度的金属线短路方法,使电源开关跳闸。抛挂前,将短路线一端固定在铁塔或接地引下线上,另一端系重物,但抛掷短路线时,应注意防止电弧伤人或断线危及人员安全。

不论是何级电压线路上触电,救护人员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要注意防止发生高处坠落的可能和再次触及其它带电线路的可能。

h)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救护人员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如穿绝缘鞋或临时双脚并紧跳跃地接近触电者)前,不能接近断线点8~10m范围内,防止跨步电压伤人。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亦应迅速带至8~lOm范围以外后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立即就地进行急救。

i)救护触电伤员切除电源时,有时会同时使照明失电,因此应考虑事故照明、应急灯等临时照明。新的照明要符合使用场所防火、防爆的要求,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 2 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a)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b)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s间隔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c)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及时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 e)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l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⑴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⑵听——用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⑶试——测试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⑷若看、听、试结果表明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可用心肺复苏法抢救。

f)心肺复苏法: ⑴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①通畅气道: ②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③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⑵通畅气道: 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捅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颏法。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倾,更会加重气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⑶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s。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唇紧闭,防止漏气。

⑷胸外按压: 1) 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 ①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

②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③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 2) 正确的按压姿势:

①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

②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5cm(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③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 按压必须有效,有效的标志是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颈动脉搏动。 3) 操作频率: ①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②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

g)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a)按压吹气lmin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s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b)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s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c)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s 。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h)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 ⑴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实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s。

⑵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中止。

⑶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冰屑作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脑部温度降低,争取心肺脑完全复苏。

⑷伤员好转后的处理: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初期恢复后,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3 杆上高处触电急救:

a)发现杆上或高处有人触电,应争取时间及早在杆上或高处开始进行抢救。救护人员登高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绝缘工具以及牢固的绳索等,并紧急呼救。

b)救护人员应在确认触电者已与电源隔离,且救护人员本身所涉环境安全距离内无危险电源时,方能接触伤员进行抢救,并应注意防止发生高空坠落的可能性。

c)高处抢救: ⑴触电伤员脱离电源后,应将伤员扶卧在自己的安全带上(或在适当地方躺平),并注意保持伤员气道通畅。

⑵救护人员迅速按2.3和2.4条规定判定反应、呼吸和循环情况。

⑶如伤员呼吸停止,立即口对口(鼻)吹气2次,再测试颈动脉,如有搏动,则每5s继续吹气一次,如颈动脉无搏动时,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2次,促使心脏复跳。

⑷高处发生触电,为使抢救更为有效,应及早设法将伤员送至地面。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措施送至平台上。

⑸在将伤员由高处送至地面前,应再口对口(鼻)吹气4次。 ⑹触电伤员送至地面后,应立即继续按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

注意:现场触电抢救,对采用肾上腺素等药物应持慎重态度。如没有必要的诊断条件和足够的把握,不得乱用。在医院内抢救触电者时,由医务人员经医疗仪器设备诊断,根据诊断结果决定是否采用。

人身伤害急救措施

1 止血

可采用压迫止血法、止血带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和加垫屈肢止血法等。 a) 压迫止血法适用于头、颈、四肢动脉大血管出血的临时止血; b) 止血带止血法适用于四肢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动脉出血;c) 加压包扎止血法适用小血管和毛细血管的止血; d) 加垫屈肢止血法多用于小臂和小腿的止血,它利用肘关节或膝关节的弯曲功能压迫血管达到止血目的。

2 包扎

有外伤的伤员经过止血后就要立即用急救包、纱布、绷带或毛巾等包扎起来。如果是头部或四肢外伤,一般用三角巾或绷带包扎,如果没有三角巾或绷带,可以用衣服和毛巾等代替物包扎。 3 固定

骨折是一种比较多见的创伤。如果伤员的受伤部位出现剧烈疼痛、肿胀变形以及不能活动等现象时,就有可能发生了骨折。必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迅速及时而准确地给伤员进行临时固定。常见的骨折是四肢骨折和脊椎骨折,根据骨折不同的部位,可采用相应的方法固定。分为: a)上肢肱骨骨折固定法;b)前臂骨折固定法;c)股骨骨折固定法;d)小腿骨折固定法;e)脊柱骨折的固定法。

4 救运

经过急救以后,就要迅速向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医院转送。

如果伤员伤势不重,可采用扛、背、抱、扶的方法将伤员运走。如果伤员有大腿或脊柱骨折、大出血或休克等情况时, 就不能用以上的方法进行搬运,一定要把伤员小心地放在担架上用车运送。对于脊椎骨折的伤员,一定要用木板做的硬担架抬运。伤员放在担架上以后, 要让他平卧, 腰部垫一个衣服垫,然后用三四根皮带把伤员固定在木板上,以免在搬运中滚动或跌落,否则极易造成脊柱移位或扭转,剌激血管和神经,使下肢瘫痪。

第二篇:护理人员职业防护措施

职业损伤因素:1生物性因素:病毒,细菌2化学性因素3物理性因素

4心理社会因素

1切断传播途径的防护措施

1.1洗手:在医院内非紧急情况下,护士在护理患者前后,无菌操作前,接触患者后等均应认真洗手,洗手时应掌握正确的“六步”洗手法。如果手被体液或人体组织污染,应在安置患者于安全的环境中后,立即用肥皂和水清洗,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

1.2戴口罩及防护目镜

口罩经常清洗、消毒;口罩变湿后或被血液、体液污染后要立即更换;口罩应盖住口鼻部,不能挂在颈上反复使用或备用,口罩两面不能混用。

1.3戴手套

操作中手套破损应立即更换,脱手套后仍需彻底洗手。

1.4穿、脱隔离衣

隔离衣每天更换,如被血液、体液污染后或打湿后应立即更换。

2控制感染源的防护措施

2.1隔离已感染的患者及病区携带者

根据不同疾病的传播途径,严格遵守隔离原则采取隔离措施。

2.2按规定程序处理污染物及废弃物

所有医疗废物,包括一次性锐利器械、各种废弃标本、感染性敷料及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等,都应放在有标记的塑料袋或专门容器内,送往规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医护人员误伤或在运送途中流失。

2.3环境储源的防护措施

保持医院环境的清洁和消毒,在有明确感染源存在的情况下,应采取措施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

3保护易感人群

改善营养,提高自身非特异性免疫力,有计划进行预防接种,提高主动和被动的特异性免疫力,加强个人防护和药物防护,减轻护士的工作压力,改善精神面貌,从而减少职业伤害。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而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又分感染性职业暴露,放射性职业暴露,化学性(如消毒剂、某些化学药品)职业暴露,及其他职业暴露。

第三篇:护理人员职业防护措施

一、医疗锐器伤的护理措施

(一)加强对临床护理人员教育,对医疗锐器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伤的措施。

(二)正确处理医疗锐器,避免发生锐器伤;

1、及时将用过的针头与注射器分离;若针头带有血液或液体连同注射器一并弃入锐器盒中。

2、针头、安瓿等锐器应放在固定的坚硬的锐器盒内,禁止将针头遗弃在不耐刺的容器中。

3、禁止将针冒套回用过的针头。

二、发生医疗锐器伤的应急处理

(一)护理人员不慎乙肝病毒、丙肝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传染病污染的锐器物体划伤或刺伤皮肤时,按照以下步骤立即进行处理:

1、立即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伤口,切记只挤压局部伤口, 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2、立即用肥皂水和流动水清洗。

3、污染眼部粘膜时,应用大量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粘膜。

4、有0.5%的碘伏或75%酒精对伤口局部进行消毒,必要时到外科进行伤口处理。

(二)发生锐器伤后上报院感办,填写锐器伤登记表。

(三)当暴露源为乙肝病毒、丙肝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时参考一下建议进行访视:

1、乙肝病毒暴露后,于暴露后立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查谷氨酸氨基转移酶。

2、丙肝病毒暴露后,于暴露后即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测丙肝病毒病毒抗体,丙肝病毒阳性者需要检测丙肝病毒-RNA证实。

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暴露后,于暴露后即刻、2周、8周、12周、24周检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丙肝病毒、混合暴露者,延长访视至暴露后12个月。

(四)以上暴露可根据感染科专家建议,制定个体访视计划和暴露后免疫防护方案。

三、艾滋病防护管理

1、加强护理人员有关预防知识的学习,掌握有预防护理措施。

2、进行可能接触患者血液、液体的护理和治疗工作时必须戴手套。接触被患者血液、液体污染的器具或物体表面时也必须戴手套。接触每一个患者后要更换手套。

3、脱手套后必须立即洗手,严格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

4、医务人员的手部皮肤存在破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破损伤口,再戴双层手套。

5、在进行可能出现血液或液体飞溅操作时要戴口罩、眼罩或面罩避免口、鼻、眼粘膜接触污染的血液体液。当可能有大面积飞溅时,还应穿具有防渗功能的隔离衣。

6、建议使用真空采血。禁止对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复帽。

7、使用后的空针、针头、输液器等单独存放在密闭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外套黄色垃圾袋。

8、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禁止用手接触使用过的针头等锐器。

9、对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血渍,须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溶液将血渍全部覆盖,浸泡消毒30分钟,然后进行清洁处理,不能直接用抹布或拖把擦拭。

10、对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的化验标本,应放在带盖试管内,在放入密闭容器内送化验室,防止标本在运送过程中溅洒。标本运送遵循有关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11、在运送阳性标本途中应携带消毒剂,以备意外。

12、如果不慎被污染时的针头刺破皮肤,应按照医疗锐器伤处理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13、请感染科专家对伤口进行评估、处理及预防用药。

第四篇:各种导管意外脱落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 患者意外脱管重在预防,护理人员应注意:

1、 对于烦躁不安的患者,给予必要的肢体约束,或根据医嘱给予镇静药物。

2、 加强导管部位的固定。

3、 在为患者实施各种治疗(如翻身、拍背、吸痰等)应专人固定导管,应避免牵拉、脱垂等以防导管脱落。

4、 更换导管时,应注意导管的固定,必要时应两个操作,一个固定,一人更换。

二、 导管意外脱落的应急预案

1、 保持局部伤口的无菌状态,预防感染并及时通知医生。

2、 立即根据病情进行调整处理。

3、 备好抢救药品和物品。

4、 配合医生行导管再建术的处置,并根据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

5、 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神志、瞳孔等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

6、 病情稳定后,专人护理,并应抢救记录。 「应急程序」

立即抢救→通知医生→根据病情进行处理→备好抢救药品和物品→配合医生再建导管→调整处理→观察病情→记录抢救过程

第五篇:医院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与保健措施

一、护理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 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或进行清洁消毒工作时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和护理工作制度,避免发生职业暴露。

(二) 护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采取最基本的防护措施:穿工作服和工作鞋,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 以下情况应戴手套,脱去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1、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

2、接触患者粘膜和非完整皮肤时。

3、清理传染性患者用过的物品及进行清洁消毒时。

(四) 当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能发生喷溅或为隔离患者治疗护理时,应当穿隔离衣、戴面罩、眼罩、穿鞋套等防护措施。

(五) 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被服及各种污染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及微生物传播。

(六) 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医疗用品及设备,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消毒。

(七) 正确处理医用垃圾,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八) 若发生职业暴露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按照医院规定进行相应的身体检查和预防治疗。

二、医疗锐器伤的防护措施

(一)加强对临床护理人员职业防护教育对医疗锐器伤的认识及重视,掌握预防医疗锐器伤的措施。

(二)正确处理医疗锐器,避免发生锐器伤。

1、锐器及用后的针头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

2、正确处理锐器禁止手持锐器随意走动。

3、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帽:如果必须套回一定要单手操作。

4、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禁止将针等锐器随手传递。

6、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7、丢弃的损伤性废物无论是否使用均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三)发生锐器伤后上报院感办、填写锐器伤登记表。

三、化疗防护工作规范

(一)总体要求

1、护理人员到岗前进行岗前教育,并定期接受防护知识培训,增强化疗科室护理人员的防护意识和防护知识。

2、接触化疗药品及做好相关处理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如穿防护衣,戴好口罩、帽子、眼罩、手套等,摘掉手套后应认真洗手。

(二)化疗药物配置及临床应用

1、配置化疗药须穿一次性防渗透防护衣 ,戴双层手套、口罩,在生物安全柜中配置。

2、掰安瓿时用纱布包裹防止药液外溅,融粉剂时,溶酶沿安瓿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搅动,注入药瓶中的负压不宜过高,以免拔针时药液外溅。

3、使用较大注射器抽取药液,药液不宜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防止药液外溅。

4、操作时应确保空针及输液管接头处衔接紧密,以免药液外漏。

5、不要将抽吸化疗药空针内的空气直接排到空气中。

6、在配制化疗药、输入化疗药物时,如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到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为患者更换液体时戴手套。

7、化疗药物应专人、专柜保管。药瓶有损坏时应及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三)废弃物处理

1、废弃化疗安瓿、小瓶。用完后立即放入带盖密闭的桶内,并及时处理。

2、安瓿中如有剩余药液不可直接丢弃,应放入密闭容器后丢弃。

3、配制化疗药物后的垃圾应按有毒垃圾处理装入黄色垃圾袋,盛垃圾容器要加盖并及时处理,防止化疗药物蒸发到空气中污染环境。

(四)环境保护

1、加强病房通风换气次数。

2、对洒在桌面或地面的药液,应及时用纱布吸附并用清水冲洗。工作台面、治疗车,盘等用后及时用清水擦拭,防止残留药物挥发到空气中。

3、加强宣教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要置于带盖容器中,如有遗洒应及时清理,并用清水反复擦洗。

4、处理化疗患者的尿液、粪便、呕吐物或分泌物时必须戴口罩、手套。

四、护士医疗保健服务相关规定

1、护士享有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医院无条件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卫生防护措施。

2、医院在防范护士职业健康危害的同时,还为护士提供医疗保健措施,以减少职业健康危害的程度。如:在易感染传染病的工作岗位或者传染病高发期,给予必要的免疫接种或者采取提高免疫力的其他措施。

3、医院对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按照法律、法规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补助。

4、医院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每季度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每年体检一次。

5、护士工作中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6、职业病患者享有的权利

(1)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2)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患者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3)职业病患者依照有关民事法律、有权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

(4)职业病的确立应按照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执行。

7、建立、健全各类职业暴露的处理流程,确保一旦发生职业危害,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用以减少职业健康危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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