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示范范本

2023-03-26

第一篇:融资租赁合同示范范本

土地租赁合同范本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

本合同租赁地块所有权属于小谷围街贝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大学城中环东路附近,宗地总面积21000平方米(大写:两万一千平方米)。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大写:平方米),上述土地四至范围如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详见附图。

本合同租赁的土地,规划的用途是。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经营期限为:20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租期第一年的前六个月,甲方免收租金,租期第一年的后六个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13元/M2•月,第2-10年,租金每年递增5%,从第11年开始,租金每年递增10%。具体的租金计算标准如下表:

年次 租金标准(元/m⒉•月) 月租金额(元)

本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为不含税额,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发票,由乙方负责所涉及租税款项。

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应于十日内向出租人支付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1500000)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且双方应缴费用结算完毕之日起七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乙方须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第一期租金应当在租期首年第六个月的10日之前,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内。甲方指定银行为:;帐号:

第四条 工程监理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两幢商业楼建设工程的监理公司,与中标的监理公司签订合同。监理公司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有关监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依土地现状向乙方移交土地,不作任何平整;地上附着物由乙方自行平整处理,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和报建手续,乙方须办理以甲方为权属人的产权证,并负担全部费用。办证期间,乙方须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付租金。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用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相关手续,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方与基础设施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

(二)乙方自行完成两幢商业楼的报建、审批等手续。在租用地块动工兴建前,乙方必须按照规划项目要求以甲方名义办理用地、规划、施工等报建审批手续。

办理上述事项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的报建、施工、办证等手续提供必要的协助。

(三)乙方必须按照《广州市大学城贝岗保留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建造两幢商业楼,并保证该两幢商业楼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6000平方米。

(四)乙方须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监督,承担全部监理费用。乙方须依法办理质量、规划、消防等全部竣工验收手续,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办理以甲方为权属人的房地产证及其他相关权属证明。乙方仅对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享有合同规定期限内的占有、使用、受益权,不得转让、抵押或处分地上附着物的任何部分。

(五)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规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工程规划涉及要求建设施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六)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进行合理动工开发,工程建设期不超过两年。

(七)乙方在租赁土地上建设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合格等级。乙方出租建成的房屋,自行承担房屋出租产生的各类税金。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在土地租赁期限内,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乙方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或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变更协议。

(九)乙方应守法经营,自负盈亏,依时足额缴交水、电、税等一切经营所需的费用。

(十)租赁期满,乙方必须将本合同租赁的土地归还给甲方,乙方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归还给甲方前,不得恶意破坏其使用现状。

第七条 续约规定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土地租赁期限届满前半年申请续约。经甲方同意续约的,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订立续租合同。

第八条 地上附着物的归属及使用

租赁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租赁期内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交租金,并双倍退还保证金。

乙方逾期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租金的,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未缴纳租金总额的4‰作为滞纳金。

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出租土地及全部地上附着物,并没收保证金:

1、乙方逾期2个月未缴纳租金,甲方应通知乙方限期缴纳,指定期限届满乙方仍未缴纳;

2、乙方迟延缴付租金,累计达3次;

3、乙方未足额缴付租金,累计达3次;

4、乙方逾期缴纳水、电、税费,甲方应通知乙方限期缴纳。指定期限届满乙方仍未缴纳;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改土地用途;

6、乙方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建、施工、竣工验收、办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指定期限届满乙方仍未改正;

7、乙方在经营期间非法转让、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地块上的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指定期限届满乙方仍未改正的;

第十条 免责事由

因不可抗力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责任,但应当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四十八小时内通知相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七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书面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租赁期届满前收回租赁土地:

1、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国家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甲方依照本条第三款第

1、

2、3项的规定收回土地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金额按照承租年限分配,以乙方使用年限为基准,乙方已经使用的年限归甲方,乙方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

第十一条 告知义务

一方变更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户等与相对方履行合同有关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书面通知另一方。因延迟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小谷围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各保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共一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目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广州市大学城贝岗保留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一份

甲方(签章):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二篇:车位租赁合同 范本

车位租赁合同

说 明 事 项

一、签订本合同前,请详细阅读本合同的各部分内容,逐条逐款理解后再行签订。

二、请用钢笔、签字笔等不易褪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

三、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均应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章确认。

四、在“口”中打“√”表示选中,打“×”表示不选中。

五、本合同条款空白处由甲、乙双方商定填写。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租方(乙方):云南北瑞兔司机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处分权的车位出租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出租车位基本情况

出租车位坐落于 ,车位共计6个,车位编号(位臵)为 。

乙方在租赁车位区域建设、安放的一切物品(包含且不仅限于车辆、充电桩、相关办公用品)所有权属于乙方。

二、租赁期限

2-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2、租期届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于租期满前 30日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三、租赁用途

3-

1、甲方将车位出租给乙方作 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车辆充电和商业化运营使用。

3-

2、甲方出租的车位需具备乙方车辆充电电力需求,并配合乙方解决充电桩安装等相关接电问题。

3-

3、乙方保证车位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4-

1、车位租金共计7200元/年(大写:柒仟贰佰元整)

4-

2、乙方充电所用电费按照1元/度电费,根据使用情况,按月结算电费。 车位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自签订合同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费用,以后每年 月 日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次年租金 。

甲方支付账户如下: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五、修缮责任

5-

1、甲方应保证车位及其内部设施于出租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安全标准。在合同期间,乙方拥有车辆唯一使用权。

5-

2、乙方在车位使用中,车位、电力设备及附属设施出现或者发生妨碍安全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5日内进行维修,如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维修的,可由乙方自行修缮,修缮费用按下列约定处理:

口乙方可用修缮费抵消租金;

口 。

5-

3、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车位及附属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5-

4、因不可抗力,导致车位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

5、乙方在租赁车位上的所有运营车辆,甲方有义务保障安全。 5-

6、甲方为乙方安装充电桩解决线路接入问题,并为运营车辆导示提供便利。

六、转租的约定

6-

1、乙方转租该车位的,转租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书面认可。

6-

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此车位所有权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的,应提前 3 个月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否则将承担甲方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终止

7-

1、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车位无法使用的。 (2)征用出租车位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车位的。

7-

2、一方因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 1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8-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位,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擅自将承租的车位转租他人使用的; (2)擅自损坏车位结构的; (3)利用承租车位进行非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的;

(5) 。 8—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固定专用车位;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致使车位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甲方拒绝向乙方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车位租赁专用发票》;

(4)甲方停车场内部不具备乙方充电桩的充电电力条件:综合上行电源低于70KW。

(5) 8-

3、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 30 天按年租金的 10 %,承担违约责任。

8-

4、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本合同5-1条的约定交纳有关费用,导致逾期交纳而增加费用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8-

5、租赁期届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车位。如乙方逾期不归还,每逾期3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年租 10 %的违约金。

8-

6、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约定的,由违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九、其他条款

9-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2、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乙双方各执 2 份, 9-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三篇:底商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北京市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为甲方所建的高档住宅小区一二层底商。该房屋装修状况为,设备、设施自配。乙方对房屋基本情况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交验身份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作为合同附件,待乙方申报营业执照后将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甲方存档。

第四条 房屋改善

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应事先向甲方提交书面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装修、装饰。

第五条 租赁期限

(一)年月日至年月日作为乙方的装修期,甲方不收取租赁费用;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未按期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可在租赁期满后另行出租。

(三)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选择权。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租金按期支付,每期为个月,共计为期,每期租金为元。首期租金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以后的租金,乙方于每期开始的日前向甲方支付。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于每期开始的日前直接向甲方交付。

(四)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七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反还乙方。

第八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九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无偿所有。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3、乙方对外立面的装修、装饰不超过本楼现状的最窄处台阶,在装修外立面、设置广告前征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如没有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乙方私自进行外立面装修、装饰、设置广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付全责。

4、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5、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在乙方租赁期内,甲方终止合同,需赔偿乙方装修费用折旧的现存价值及

四万元违约金。

2、

3、 乙方在二年之内解除合同,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交给甲方作为补偿。 乙方在租赁期满二年后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告之甲

方,无须赔偿甲方违约金。否则执行第十一条第二款。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 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足额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 欠缴各项费用达

3、 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 乙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的。

7、 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乙方预留的地址或乙方承租本合同房屋的经营负责人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解除。乙方预留的地址,乙方承租房屋的经营负责人 曲强 ,乙方变更预留地址及经营负责人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对预留地址及负责人的真实性负责,因虚假或变更后不通知甲方,而使解除合同的通知无法送达的,解除合同的通知自甲方邮寄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解除。

8、 解除合同的后果:

(1)乙方必须在三日内搬出房屋并将房屋完好交回甲方,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无需通过诉讼而将房屋另行出租;

(2)乙方必须在三日内自行收回添置的新物,但乙方装修、装饰的部分乙方不得收回、变动,应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未在三日内收回添置的新物,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自由处分;

(3)乙方交付的房屋租赁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4)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乙方自承租之日起自行向自来水公司申请安装独立自来水表、自行向供电局申请安装独立电表,其相关费用自行解决;

2、甲方同意乙方正式营业后将一层东侧大厅门前靠近东侧的四个停车位给乙方使用,合同解除后车位甲方自动收回;

3、甲方为乙方提供部直拨电话,租用期内发生的电话费用由乙方交纳,甲方代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五日内交付。

4、乙方在租用期内对该房屋内、外的装修、装饰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涉及广告方面乙方必须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并承担一切责任。

5、租金含冬季供暖费用及物业费。

6、乙方承诺自租赁之日起四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批复后乙方以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与甲方进行该合同的乙方变更。

7、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借租或抵押给第三方。

8、乙方负责该房屋内的消防设施,自行承担防火、防盗的责任,在承租期间如发生防火、防盗事宜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损失的费用。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四 份,其中甲方执 二 份,乙方执 二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北京市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身份证号码:

电话: 82075687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第四篇:租赁合同范本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 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

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 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 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 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 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 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 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 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 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 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出租方: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承租方: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租车期限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1.每天(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即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元;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第三条: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第五篇: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书NO.:

甲方(出租房):身份证号:地址: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地址: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甲方同意把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仅为所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每月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元人民币,相当于个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1.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

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的费用:水费 □ 电费 □ 电话费 □ 网络费 □ 煤气费 □ 有线电视费 □ 物业管理费 □ 其他费用(见补充各项)。

六、租房保证金:存放于甲方处,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租房、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义务: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2.室内外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八、乙方义务: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者、全部转租他人;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价值或酌情赔偿;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应该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认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

九、违约处理: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抵偿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3.如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4.乙方如因非房屋问题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房租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5.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做出处理,后果乙方自负。

十、补充条款:(明细清单)水表读数度,煤气表读数度,电表总读数度,峰度,谷

(2)(1)

(3)

(4)十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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