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3-03-26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人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人员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清理的工作方案(定稿)2014

全县教育系统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工作

为规范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教育人事工作纪律,进一步做好全县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根据•关于全县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处理意见‣(宁编发„2013‟15号)、•关于印发†宁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组发„2014‟9号)和•关于印发†宁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组发„2014‟1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 清理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提前离岗人员;

2、借调、借用人员;

3、乡镇(街道)占用教育编制人员;

4、病休人员;

5、外流人员。

二、 处理意见

(一)提前离岗人员。凡在2009年7月31日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2周岁,办理提前离岗手续的,认可其提前离岗。凡在2015年7月31日前不到退休年龄的全部返岗,根据核编定岗的有关要求安排相应的工作,如不能适应教学工作岗位,可安排到教辅工作岗位,工资不变;如是教办或学校领导干部(以县委、县委组织部或县教育局公布的文件为准),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借调人员。乡镇(街道)政府借调的,由县编办与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进行对接,结合乡镇(街道)政府借调人员意向和乡镇(街道)编制余缺情况进行编制调整,不能调整的回原单位上班;市、县机关借调的,限于6月20日前办理调出或借调报批手续,否则回原单位工作;教育系统内部借用人员,除县教育局机关借用人员另行备案上报外,其他人员在本学期结束后一律回原单位上班。逾期未回原单位工作,且未办理相关手续者,由县编办会同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核减编制,取消其个人工资账户,个人档案转交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

- 1县编办、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清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设立监督投诉电话(0538-5688265)。对限期不返岗或不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对其取消个人工资账户,注销编制,人事档案转交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站在教育发展大局的高度,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清理整顿教职工在编不在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安置返岗人员的工作岗位,切实加强岗位培训,确保其尽快适应新的教育教学要求,确保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各乡镇(街道)教办主任、县直学校校长是本单位清理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到动真碰硬,一查到底,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工作不力,存在瞒报、漏报、谎报、擅自为离岗人员编造理由等顶风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责令纠正;对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三)健全机制,常抓不懈。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妥善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附件:

1、宁阳县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2、宁阳县教育系统借调人员审批表

3、宁阳县教育系统病休人员审批表

4、宁阳县教育系统提前离岗备案表

5、宁阳县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返岗情况公示

6、宁阳县教育系统借调人员返岗情况报告单

宁阳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 3附件6:

宁阳县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返岗情况

县教育局:

我单位 已于 月 日返回工作单位,现已正常上班。

特此报告

报告单位: (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 5 -

第二篇:龙建四公司清理人员方案

清理人员方案

随着施工任务的增多,需要大量的人员上岗,公司经过历年清理人员,仍存在部分人员长期脱岗、有岗不就等现象,在职工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为了体现公平、公正,杜绝不劳而获现象,根据股份公司2016年3月21日清理人员会议精神和劳动法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理顺劳动关系,规范人员管理,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清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栾庆志 副组长:孙祥柱、杨士杰

成 员:邓士生 、顾宪彬、岳波、张文宝、张中洋、

付英文

二、成立清理人员工作小组

(一)第一小组:清理中层干部人员小组

组 长:孙祥柱 副组长:邓士生

成 员:郭明、崔崇英、于广东、王晓雷、高善春、赵红艳、

宋芳

(二)第二小组:清理职工工作小组 组 长:杨士杰 副组长:张中洋

成员:郭明、崔崇英、苏本连、高善春、崔世梅、赵红艳、 宋芳

公司对此次清理人员工作非常重视,成立清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和清理人员工作小组,清理人员工作小组组长每周定期把清理人员谈话情况汇总上报给清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清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处理意见后执行。

二、清理人员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三、清理流程和办法:

(一)重新梳理人员确定清理对象

1、长期脱岗、有岗不就和挂靠到期欠缴费用(现已停薪)共计34人,为清理对象。

2、项目开工在即,公司要求项目所有人员都应充实到施工生产一线,凡是有岗不就、拒不到岗人员均停发岗位工资,确定为清理对象。项目人员出勤情况必须是真实的,此项工作清理人员工作小组将深入基层亲自排查,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有挂人、出勤不真实的,将追究当事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脱岗人员在脱岗期间的工资、五险一金等一切费用由项目负责人个人承担。

公司将为在建项目配备考勤机,通过网络远程掌握工地职工出勤情况。项目每月的考勤表必须及时准确,由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到人力资源部(每月26日前报)。暂无施工任务的项目,要求到公司职工食堂一楼考勤,一天内上午、中午、下午三次考勤,根据情况安排培训等活动。

3、提前退养人员:单位职工(男职工:工作年限满30年,女职工:工作年限满25年)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人员,由于身体等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申请提前办理退养。

4、内借、外借人员必须每年1月份与公司重新签订内、外借协议,约定相关事项。借用到期不到公司报到,停发岗位工资,视为清理对象。

5、产假人员:产假期为12个月,产假期满,不到公司报到,停发岗位工资,视为清理对象。

6、病假人员:凡是请病假人员应出据正规医院开据的诊断证书、病例、经基层单位和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送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凡弄虚作假开证明休病假的,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黑龙江省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改革办法》(黑劳险字[1993]34号)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

(1) 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5%发给;

(2) 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75%发给;

(3) 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级的85%发给。

职工病休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为:

(1) 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0%发给;

(2) 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5%发给;

(3) 连续工龄满二十年满三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70%发给。

7、事假:请事假人员,请假期限7天以上的,必须由董事长审批,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期间扣除相应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二)清理流程

1、依据调查摸底的结果,进行政策论证,分类到人,制定相应的清理措施,清理人员工作小组讨论后上报清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由公司法律顾问哈尔滨龙信达律师事务所协助按照规定的法律程序进行清理。

清理人员的具体时间安排

2016年4月1日到2016年5月1日,限期1个月内报到、登记、清理工作小组人员谈话,上报清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15日,清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处理决定,职工代表表决。

2016年5月16日到2016年6月16日,未报到人员进行当面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2016年 6月20日,按法律程序清理。

(三)清理人员办法

1、清理人员工作小组集体谈话(三人以上),谈话过程形成谈话记录、作为法律依据。

2、确认要办理调转的可以延缓期限最长为一个月期限,期限内拒不办理的,按法律程序清理。

3、截止期限内来办理的,自脱岗之日起五险费用由公司承担;期限内不办理的,自脱岗之日起五险费用由个人承担。

4、公司将加大对中层干部的管理,对有岗不就的将免职,停发岗位工资、纳入清理人员。

5、本办法下发一个月内,暂无施工任务和待岗的人员,未来公司报到的,停发岗位工资、纳入清理人员。

6、经过公司批准自缴保费的挂靠人员,应一次性缴纳五年的社保费用,到期结算,多退少补。缴纳挂靠费用的同时签订到期解除关系手续,如到期不续缴费用,公司将自动办理解除关系。

所有清理人员,清理期间,停发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此办法与公司其他办法有冲突时,按此办法执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2016年3月28日

第三篇:吴铺学区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云梦县教育局相关精神,吴铺学区及时成立了在编不在岗教师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了具体工作,于2014年5月8日--31日对全镇1所中学、5所小学,262位在编教职工的上岗情况进行督查,现将工作落实情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我镇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摸底真实准确,无弄虚作假现象。全镇现有在编教职工总数262人,现实际在岗人数

人,有

人不在岗,具体情况如下:其他学校借调我校人员

人,退休

人(其中

人死亡,遗属

人),足龄内休

人,不足龄内休

人、请病假

人,编外在岗人员13人(炊事员),无离岗外出教师。

2.无教师到民办学校兼课。

二、及时成立清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一)5月9日下午学区召开了清理在编不在岗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领导组(各学校校长为主):

组 长:滕贵明 副组长:程怀玉

成 员:程运元 杨治国 曾祥盛 杨亚成 袁云德 江清平

(二)落实情况

1.宣传政策:第一时间将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力求稳定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求相关人员认清形势,思想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配合教育局、学区稳步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2014年5月8日--5月31日对全镇1所中学、5所小学,262位在编教职工的上岗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学区校长办公会议上进行通过核实,由程怀玉(辅导)负责对资料进行整理上报。

3.吴铺学区对足龄内休的老师电话通知到位,对不足龄内休、病休的老师下达了限期返岗通知书,全镇没有离岗外出教师。

4.加强在岗教师签到管理并公开学区的监督电话号码。各学校严格执行在岗签到考勤制度和上课考勤制度。请假超过一个月上报教育局人事股请示备案。符合清退条件的按政策及时上报清退。

4.经过认真自查,我学区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吴铺学区 二O一四年六月八日

第四篇:嘉定卫生院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汇报

根据县纪检委等五单位《关于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清理的通知》信人社字[2013]46号文件精神,嘉定卫生院成立了在编不在岗教师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办公室及具体工作,认真开展本院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于2013年8月1日对全院上岗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我院工作总体落实情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在编不在岗人员

我院在编不在岗人员摸底真实准确,无弄虚作假现象。全院在编医务人员总数29人,现实际在岗人数24人,有5人不在岗。具体情况如下:90年代老嘉定卫生院房屋破旧,工作场所紧张,只有300多平方,医务人员多,无法满足正常诊疗工作,经济效益也相当差。所以当时特向县卫生局申请了五所门诊许可证,鼓励有能力人员出去开设门诊或自谋职业,减轻医院负担。

付声才1994.12离岗,在外开设门诊。 殷秀珍1998.07离岗,在外开设门诊。 黄小瑞1995.07离岗,在外开设门诊。 李莹1994.12离岗,在外自谋职业。 李红云1994.12离岗,在外自谋职业。

2、宣传政策

第一时间集中离岗人员将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明确了医院必须遵守清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我院以最大力度进行此项工

作,力求稳定医务人员队伍,加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以实际行动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相关人员认清当前的形势,思想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配合医院稳步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落实情况

通过沟通宣传,离岗人员充分认识了当前形势,李莹表示近期返回医院上班,李红云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提出自动离职,付声才、殷秀珍、黄小瑞答复未明确去向。

嘉定卫生院 2013.08.20

第五篇:关于开展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

合人办发〔2008〕218号

关于开展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编外聘用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8年第四次会议纪要要求,我市将于2008年10月在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开展编外聘用人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时间

2008年10月10日至2008年10月31日。

二、清理对象

清理对象为市直党政机关(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

1 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团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各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花名册》(见附件),并于10月20日前报市人事局1211室(电话:3538711),以上报表可从市人事局网站(http://srsj.hefei.gov.cn/)下载。各事业单位报表由其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二)审理。由市人事局、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所填报表进行汇总、审理,并于10月21日至31日有重点地对各单位聘用编外工作人员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清理工作结束后,写出专题清理工作报告,向市编委会汇报。

附件:

1、《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

2、《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花名册》

二○○八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编外聘用人员

清理

通知

合肥市人事局 2008年10月10日印 共印1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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