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方案

2023-03-26

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方案》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第一篇: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方案

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宝宝秀幼儿园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新乐市教育局《教育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确保幼儿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遏制校园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校校园安全的具体情况,决定在全校开展以保障师生安全为重点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学校安全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完善好各项管理制度,严防重大事故,预防一般事故,确保校园安全无事故,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形成校园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重点

以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教育、设施设备、安全保卫、卫生健康、交通消防食品安全、周边环境整治为重点,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领导,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安叶然

副组长:冯肖红(负责隐患检查、排查、台账等工作) 成员:各班主任(所在班级第一责任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1)采用广播、主题班会、国旗下的演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意义,提高广大师生专项 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2)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把学生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教学计划中,组织师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3)制订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排查隐患,认真整改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①园长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园长是直接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责。

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安全责任范围划分,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教师通力抓,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③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④加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⑤专人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工作,严格把好食品、蔬菜、油料等关口。

(二)加强校园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①每周一有专人负责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②及时维修、加固房屋,特别检查校门、围墙、走廊、楼梯、护栏和校舍屋顶、墙面、地基的牢固程度;供电线路、大型玩具等。

(三)提高校园消防安全能力

①每月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按有关规定确保畅通。

②加强消防应急演练,每学期开展一次防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③积极开展防风、雪、雷、电等自然灾害的知识讲座。

(四)消除食物中毒和传染病问题

①学校园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改善食堂条件,

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

②学校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严把食品采购、保管、烹饪关,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备案制度,规范消毒管理,不得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持有健康证。

③建立健全校园传染病疫情监察与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幼儿,要及时向教育和卫生部门报告,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4、建立健全的消毒制度,口杯、毛巾、玩具、教室等。做到谁消毒,谁登记。

(五)解决学生交通安全问题

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是:严格遵守幼儿接送制度,严禁未成年人接送。

(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①加强值日和门卫教师的工作职责,在学生到校、午休、上下学时,要认真进行巡视。

②学校上下学实行校门管制,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要实行登记制度,特别要防止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

③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一旦发现,坚决没收,并给予批评教育,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④对提前到校的学生要随到随进校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七)建立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建立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遵循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和程序,迅速处置突发事件,并畅通信息通道 以上工作方案,自即日起执行。

新乐市宝宝秀幼儿园

2018年3月24日

第二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威府发〔2011〕30 号

威旁乡公共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消防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15日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5天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人员密集场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提高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为目的,组织公安、民政、教育、卫生、安监等部门和单位,集中力量打一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战。通过专项整治,重点整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关停取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督促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重点单位法定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保障疏散设施完好和安全出口畅通,坚决遏制重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

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杨益艳(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忠祥(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杜应堂(乡党政办主任)

罗国柱(乡人武部部长)

卢颖 (乡派出所副所长)

潘朝刚(乡安监站站长)

张举(乡民政办负责人)

韦婷(乡教辅站站长)

王发益(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

所,办公室主任由卢 颖同志担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三、专治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符合本乡整治对象有学校、幼儿园、

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门诊、病房。

(二)专项整治的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或集体住宿的老

人、幼儿、住院患者、学生、员工休息时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人中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数量、

宽度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失和标识错误的;应

急照明灯损坏灌失效的;常闭式防火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3、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

置铁栅栏的;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住院患者和员工休息的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人中密集场所应设置自动消防设施而未设置的;自动消

防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室内可燃物多且缺乏水源影响火灾扑救的。

5、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

要求的。

6、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和员工未接受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的。

四、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专项整治第一项内容方面问题的,应依法责

令立即关闭,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二)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

出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整改,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性质的立即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

(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专项整治第三项内容方面问题的,

要责令单位立即拆除护栏;对拒不拆除的,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四)对人中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

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五)人员密集场所的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要进行取样并组织鉴定性检查;对存在隐患无力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

(六)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组织制度不健全、员工未

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七)对拒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

停止使用等处罚决定的,相关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八)人员密集场所如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其做

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整改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并澄清底数,登记造册。

五、方法步骤

(一)召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相应的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阶段计划和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二)集中整治。各单位自查,并根据公安派出所的整改

要求,筹措资金,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三)监督检查。乡检查组要对本辖区内属专项整治范围

的场所逐一进行监督检查。

(四)总结验收。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

进行验收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讲政、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吸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发扬以往专项

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通力协作,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整治合力。在这次专项整治中,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凡是在此次专项整治中被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和关停取缔的单位及场所,报相关部门吊销其有关证照,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

作用,对群众举报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及其它有关消防安全的问题一查到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曝光。同时,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不断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切实贯彻“综合治

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大力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监督管理新机制。

(五)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对在限期内未整改坚决依法停业整改,并从重从快处理严重违返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注重联络,畅通信息。“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

相关单位要指定专门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重大紧急信息要及明上报,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乡党委、政府。

(此页无正文)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治理方案抄报:县政府抄送:县安监局

威旁乡党政办公室2011年11月5日印发

(共印20份)

第三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社区办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使各单位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杨柳絮 副组长:胡洪涛

杨 玲 史铁耕

成 员:吴军宝、耿海峰、胡志广、各社区主任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20人以上,从事制衣、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二)重点。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排查九类场所:一是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二是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三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以及营业性场所;四是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五是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六是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要害单位;七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八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大危险源;九是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大型活动的场所。

四、专项治理的步骤

步骤:

(一)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场所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

(二)划片排查。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要建立台账,全面摸清企业数量、规模性质以及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

(三)集中培训。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消防培训并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集中整治。采取各种措施,逐个区域、逐个企业、逐个场所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集中查处一批违

2 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与各村签订责任书,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全部存档备查,逐级明确落实整治责任。

五、工作措施

加大执法力度。要严格落实“六个必须”、“七个一律”、“十个必须”,依法从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要强化执法要求:一是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二是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三是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四是对正在施工及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五是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六是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3 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七是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六、工作要求

这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村、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进行分析,因地制宜制定措施明确职责,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召开会议,层层部署发动,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和个人。

七、落实责任

要建立大排查大整治领导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桦南县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篇:小学学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县教育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群死群伤和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学校领导研究,在我校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的

全面排查和治理校园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促进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我校教学楼、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大门、厕所、操场、幼儿园。

三、整治重点

(一)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1.排查治理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电路线路老化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

2.排查治理厕所是否存在危险,体育健身设施等设备安全隐患。 3.排查治理体育课、课间、上下学、大型活动等时间段的监管隐患。 4.排查治理校舍、围墙等建筑物存在的建筑安全隐患。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1.严格执行并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以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全体教职工为组员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小组。

2.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

4.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22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2日至30日,我校制定整治方案,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相应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二)自查自改阶段。3月22日至3月30日,我校进行自查自改,更新安全隐患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当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办法及责任人。

(三)督查检查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我校要随时迎接县教育局督查组的专项督导检查。

(四)强化监督阶段。4月30日以后,根据自检自查和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我校将分层次落实整改责任,并认真进行整改。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落实。充分认清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有效地推进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分管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开展检查,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因思想重视不够,导致专项整治行动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提高整治效能。在抓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要兼顾好开学初期各项安全工作,在工作部署上统一安排,在人员力量上统一调度,力争做到既突出重点又做到统筹兼顾,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三)加大宣传,广泛参与,提高安全意识。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全校师生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2018年3月22日

第五篇: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东台市东台镇人民政府文件

东镇政[2004]88号

东台市东台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活 动 的 通 知

各街道、村(居),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改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省安监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于2004年5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实际,现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

1

厅、游乐厅、网吧、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以及住宿与经营、储存、生产作坊为一体的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三合一”建筑。

二、整治职责分工

1、台东、范公派出所负责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旅馆、饭店等场所的专项整治,协助配合辖区内企业、市场、学校、医院等场所的专项整治。

2、工商部门负责原范公、台东辖区内市场、商住楼内的甲、乙类危险品经营门市和其它工商户专项整治,配合协助做好企业、娱乐服务场所的专项整治。

3、经贸服务中心负责镇属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的专项整治。

4、三产办负责市场、商场的专项整治。

5、文卫办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医院病房楼的专项整治。

6、民政办负责敬老院的专项整治。

7、安全办、综治办负责全镇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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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治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设施设置和管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1、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宽度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以及学校、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病房和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

2、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损坏、失效和标识错误的;商场、市场及其他场所内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广告、货架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的。

3、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集体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以及房间的外窗设置固定栅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规定应当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而未设置的,或系统不能保证场所内各个位置都能听到应急疏散广播的。

5、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常闭式防火门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未设随时关闭警示用语标识的;常开式防火门不能保证发生火灾时及时关闭的;合扇式防火门不能按顺序关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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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值守的安全疏散出口门没有安装推闩的,推闩式疏散门上未设操作提示标识的。

(二)在建筑物周围违法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在建筑物周围设有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施救的。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障碍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部位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五)商住楼(含底层设商业网点的住宅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六)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以及住宿与经营、储存、生产作坊为一体的建筑不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等要求的。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检查督办、市执法验收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5月30日前)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镇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将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2、自查整改(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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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的要求,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整改、消除隐患。自查整改结束后,各牵头责任单位、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查安全隐患,查整改到位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到“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上,于6月30日前报送镇政府安全办。

3、检查督办(7月15日前)。

镇抽调综治、安全、公安、工商、经贸、教办、三产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相关单位自查整改的情况逐一检查督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单位限期整改。

4、市执法验收(7月16日—10月20日)

从7月中旬开始,市政府将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卫生、工商等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进一步依法严格整治。对检查中发现安全疏散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依照消防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需要停产停业或予以关闭取缔的,由市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方面存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将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应立即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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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的,应迅速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整治期间完成整改的,单位应当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隐患整改结束后由市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王存桂同志任组长,钱晓斌、张广华、丁正生同志任副组长,张志诚、邵根林、吕志荣、陈锦荣、夏钦峰、王焕钱、顾秀萍、苏银根、卞祥、于友平、朱锦平、姜靖为成员,负责全镇专项整治的部署、指导、检查等工作。派出所、工商、经贸、三产、教育、民政等单位(部门)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责任单位(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相关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合力。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考评范畴。

二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专项整治期间,要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个职工。

三是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报道,树立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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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时曝光,督促整改。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消防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抄送: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二OO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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