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求职信范文

2023-04-25

法学专业求职信范文第1篇

性别:女

身高:159cm

体重:55公斤

民族:汉

政治面貌:团员

籍贯:江西省黎川县湖坊乡

出生日期:1990年9月25日

家庭地址:江西省黎川县湖坊乡坡上14号

健康状况:健康

现所在学校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南昌校区)

专业名称法学

毕业时间2012年7月

兴趣爱好看书,打羽毛球,睡觉等

理想发展方向律师及自己创业

手机15083806277

工作能力吃苦耐劳,勤俭,有责任心,上进,自立

自我评价虽然性格较内向,但为人热心,会关心他人,与同学朋友关系密切,相处友好

个人履历

2005年考上县里的重点高中,高中三年刻苦努力,.希望自己考上理想大学,走出农村,干出一番事业.刚进高中,成绩不是很好.在家人及老师的教导下,在高二进入实验班,到高中毕业.虽然成绩平平,但一直努力着.2008年8月.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随后便来到东华理工大学,说慢也不快,转眼就过去一年了.看着大四的学姐学长即将毕业走向社会,心里总有些感想.在这一年里,不仅认识了很多人,也学到了一些知识.大学里的生活真是丰富多彩,课外多活动可以参加,可培养学生的兴趣`专长,丰富学生的生活.像我还找了兼职,这让我增加了一些社会经验.我在大学选修的是法学专业,主修课程是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几其他诉讼法学等.此外还选修了奥运发展史科目.学习成绩良好.

我既然选择了这个专业,那我一定会学好它.

至于毕业后的求职意向,希望自己能考上公务员或当律师或从事有关经营方面的工作。

尊敬的校领导同志:

您好!首先向你致以最诚挚的问候,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我的求职信,以下是我的自我介绍。

我将毕业于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学历不是很高,但是希望能立即就业,写此自荐信。

我希望能成为贵公司一员,从而发挥特长,为贵公司尽职尽责。我出生与平凡的农村家庭,父亲母亲常年在外打工,我从很小就能够自立了,在照顾自己之余还要照顾年幼的弟弟,自认是个能吃苦的人,因为我始终坚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我总在生活的磨砺中不断锻炼自己,我能够做到勤俭、上进和富有责任心,同时我还有过半工半读的经验,虽然性格偏内向,但是我待人真诚友善,对于自己的交际能力还是有自信的,并且能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

我在大学中就读的课程是法学,“法”这个东西很灵活,即使不能实现司法这条路法律知识对我也非常有帮助。大学期间我主修的专业有法理学、宪法学、法律逻辑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以及相关诉讼法学等等,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律学科专业知识且精通英语,并且能够充分利用课余时间不断的充实自己,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增加生活中的精神食粮,偏爱运动的我,懂得享受生活的乐趣,到周末就是去打工了,这样下来过程虽然蛮难的,但却是苦中有乐。

自知贵公司招聘要求严格,自身也有缺点,但是还是很诚恳的希望公司能够考虑我的综合能力水平;也希望公司能够相信我,只要给我机会,我会坚持做到事事一百分的!

敬盼早日赐复!

此致

敬礼

法学专业求职信范文第2篇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法学系成立于2001年,2002年开设法学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目前全系有在校生460余名,专任教师2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人。我系现有法学本科一个专业,设经济法、律师、行政法务三个专业方向。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在夯实基础的同时,特别注重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侧重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我系毕业生的工作绩效受到用人单位好评,并有多名同学考取硕士研究生。“倡自由、公平、正义之法律精神,尚诚信、平等、博爱之魅力人格”,热忱欢迎同学们加入陇桥法学大家庭。

法学系专业介绍

法学(经济法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和经济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经济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前沿信息,具备严谨的法律思维和较强的法律推理能力,能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类经济法律事务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商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金融法、税法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工商、财政、税务、技术监督、金融、商贸等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法制工作,可在司法部门、仲裁机构、公证部门、律师事务所及其它法律专门机构从事一般法律实务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律师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法律实务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前沿信息,具备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素质,能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较为复杂的法律事务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商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法律逻辑学、律师学、司法应试专题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公证部门、律师事务所及其它法律专门机构从事较为复杂的法制工作,可在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法学(行政法务)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法律实务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特别是行政、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具备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基本素质,能较为熟练地运用法律处理行政、司法等公共事务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商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行政学概论、公务员制度、公务员法、政治学原理、社会调查与统计等。

工作适用范围:学生毕业后可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从事司法行政管理、法律实务操作等方面的工作。

法学专业求职信范文第3篇

为检验自己对在学校所学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同时根据课程安排和见习要求,本人于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5月15日,到精河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参加了社会活动实践。

一、基本情况

精河县城镇派出所地处精河县城中心,是精河县第一大所,现在编民警13人,下设信息采集室、片区民警室、治安室等,设所长、指导员各一名,辖区面积10余平方公里,人口3万余人。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辖区案件年年上升,维护治安稳定任务越来越重,每位民警所承担的工作量较大,到派出所参加社会实践课以来,受到所领导的热烈欢迎,专门指定了一位民警跟班学习,力所能及的参加一些实际工作,这使我在这里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新东西。

二、社会实践情况

在近一个月的实践期间,我主要参加的主要工作有:协助户籍警帮群众办理户口的相关工作,跟民警出现场调查处理,学习制作法律文书。

1、在户籍大厅工作情况。

认真学习如何管理户籍档案,做好台账工作,所以,查档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看着,看民警师傅是如何又快又准

的查到所需资料的;接待群众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听着,听民警们是怎样为老百姓排疑解难的;有机会出现场时,我总是在一旁学着,学民警们是如何做好现场访问和调查的;制作文书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思考着,思考民警们对文书斟字酌句的用意。渐渐地,我学会了如何管理档案;如何接待群众,如何现场勘察的部分工作。张师傅说我学得很快,也很好,所以很放心的把一些工作交给我去做。通过这些工作,我了解了辖区的更多情况,也认识了辖区的很多人,这对我以后的工作起了很大的帮助。在实习过程中,我一边重温学过的课程,一边实践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在办案的同时积极查阅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与法理要求,将在学校所学到的法学理论,运用于实践中去;同时向领导和民警学习,从与他们的交谈中学习到许多警察业务知识、办案思路、询问技巧以及做警察工作的艺术等,这些都是书本上不可能学习到的东西,从而全面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同时我也从实践中得到许多感性积累,这都将成为我人生中的宝贵财富,使我在以后的学习中有所偏重。

2、跟民警出现场实习情况。

在实习期同民警一起积极参与辖区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办理了各类治安案件数件,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的社会治安,为辖区的经济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派出所,白天除了正常的接触警务工作,还得下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社会治安动态。许多民警因为所里的工作忙放弃了休假,始终坚持在工作的第一线,无论在什么时候,他们对待

工作的热情总是积极而饱满的,对待人民群众也是文明有礼。作为一名实习生,我积极协助派出所里面的民警开展各项工作。做好人,做好事,做好本职工作,甘于平凡,甘于奉献。

3、学习法律文书制作情况

对于所里交代的任务我都尽自己所能做得最好,认真学习制作治安类的法律文书,制作询问、讯问笔录,为群众出具各类证明等,实习期间作询问、讯问笔录数份,制作治安类法律文书多篇,帮助民警整理户籍档案,做好台账工作,制作现场访问记录。在派出所里面实习工作多而杂,任务重而急,但我抓住在派出所实习的机遇,利用工作中点滴的学习机会,进一步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熟悉了简单案件(如故意伤害案)的立案、侦查、破案等工作程序,对警察业务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了解。

三、几点收获

回顾短暂实习经历,使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收获到许多在学校学习不曾有过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不仅仅要全面了解法律知识,更要成为一个“百事通”。所涉及的领域要广泛,知识的运用要灵活。要具有相当的知识面是由警察的职业性质决定的,他们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要求的素质必然是全面的。只有掌握各方面的知识,才能更好地做正确的案件分析,获取更多有利的证据,为案件

侦破提供帮助。

二是要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各种法律文书都有规范固定的格式、执法用语要准确简洁、分析要深入透彻、规范的执法程序等等,都对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实习期间,看到警察对某些法律文书的标点符号都再三推敲,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值得我去学习的。

三是最重要的一点,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要有对工作的热爱和对法律的正义感,这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必备的。我在实习的许多警察身上都看到这点,也正是有这种精神的支持,他们不辞劳苦,不计名利,不顾个人生命安全维护着法律的尊严,默默地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做着自己的贡献。

四是发现了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的专业经验还不够丰富,处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虑问题还不够透彻。使我意识到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必须要养成严谨、细致和耐心的工作态度和精神,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把本职工作做好,为群众多办实事、做好事。通过这次实习,使我收获具大,不仅将书本上的知识学以致用,而且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我想这些不论对将来的学习还是工作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使我更坚定了学好法律,用好法律的信心,争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学生,真正的法律尊严捍卫者。

四、几点思考

近年来,随着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逐步走向规范,派

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在基层和基础工作中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已显得相当重要。一是进一步提高民警福利待遇。目前,各地派出所经费紧张,基础设施落后,干警误餐补助、生活福利等财政不能完全保障,财政只发在编民警基本工资和办公经费,其余办案经费全靠自己想办法,这就造成了群众对民警在治安管理执法活动中以罚代处、以收代处等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二是规范接警处台帐,表现在登记不完善也不规范,有也是为了应付检查。三是人民警察形象有待进一步改进,在传统观念中警察是一种执法机关,并非服务性机关,有的执法水平较低,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接待群众生、冷、硬、横,以管人者自居,使群众不敢接近。以上是自己的一些不成熟的思考

通过近一个月时间的短暂学习,我按照学校和实习大纲的规定,基本完成了规定的实习任务,学习到了一些社会实践经验,必将对自己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带来进步。

以上是我的社会实践情况报告,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法学专业求职信范文第4篇

摘  要:毕业论文是法学专业本科教学中的重要关节,是强化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保障。但根据调研,当前法学专业的毕业论文仍存在着选题导向不合理、内容缺乏实务支撑、结构缺乏法律思维以及论文指导不足的问题,而通过构建专业实习与法学毕业论文的关联机制,将为学生毕业论文的开展提供充足的资源和平台,不断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

关键词:法学专业;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关联机制

2018年卓越法治人才培養计划(2.0版)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而法学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作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学生实践性能力的提升和法治思维的养成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将法学专业的实习和毕业论文看成是几乎无任何关联的过程,将其当作相互独立的两个教学环节。当前,在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个教学环节上,均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阻滞学生发现、分析并解决问题的实践性能力提升的因素,如何实现两个教学环节的关联性提升,已成为实施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2.0版)必须面对和解决的现实课题。

一、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的必要性

(一)由法学教育教学的完整要求所使然

毕业论文主要用于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专业思维的运用能力,是学生根据自己的思考和兴趣并运用所学去解决相关问题的过程,是学生接受大学教育过程中的最后一个实践教学环节,是各校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只有确保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才能够确保整个培养方案和教育教学执行的完整性,才能实现整个教学过程的关联和互动以及整个教育教学过程整体质量的提升。

(二)为法科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育不可或缺

实践能力和法律思维是卓越法律人才必备的基本素质,而毕业论文旨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用法律思维去解决法律实务中或者法律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它可以全面展现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调查研究、信息搜集和综合表达的能力。

(三)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所必需

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牢固确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基本认识,在规模持续发展的同时,把提高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是检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试金石,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适度增加法学专业学生毕业难度,是落实作为高校生命线的人才培养质量这一基本认识的重要体现,将在无形之中成为法学专业强化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手段。

(四)是对当前法学专业论文现状的重要回应

目前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做法是:由指导教师给出论文选题然后由学生进行选择,然后按照论文指导老师的要求完成“命题作文”。其弊端显而易见:“命题作文”使得选题范围受限,学生的能动性与创新性难以发挥;毕业论文的质量难以保证;不利于优秀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等。为破解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困境,教育部多次强调“高校要加强对毕业论文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论文质量。”

二、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关联性现状分析

为探究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的关联性,课题组对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高年级学生(回收有效问卷305份)和实习基地(回收有效问卷20份)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对比分析和整理,以期达到以微见著之效。

(一)法学专业学生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相关现状

1. 关于专业实习的相关情况

被调查的学生有82%的人对实习目标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仅有18%的人不太清楚,对实习单位的选择有79.1%的学生认为是学校安排与学生志愿的结合,基本能够满足学生对于实习单位的选择。79%的学生赞同将专业实习放在大三下学期,对实习中遇到的问题有96%的学生能够通过自己查阅资料、请教指导老师等方式,在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积极予以解决,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和实践性能力均能得到一定提升。除6%的指导教师布置学生完成相关调研任务外,90%以上学生认为学校对专业实习期间的调研并未做要求,割裂了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之间的联系;同时,56%的学生认为专业实习期间学校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的交流仅1-2次或根本就没有交流,这种交流与互动的严重不足,往往导致对学生的实习效果难以及时掌握,从而难以对实习过程进行优化,以提升学生的实务能力和思维能力。

2. 关于毕业论文的基本情况

赞同毕业论文开始准备的时间安排于第七学期和第八学期的分别占26%和47%,只有12%的学生倾向于将毕业论文的准备时间安排在第六学期,考虑到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要求的差异性,以及学习精力和时间的有限,只有15%学生赞同将毕业论文的准备和专业实习同步进行,可见,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一体化并没有得到多数学生的拥护。

就论文选题的确定来说,48%的学生倾向于在专业实践基础上进行思考后选择感兴趣的题目,专业实习中的实务接触和经历成为毕业论文题目的重要来源。主张直接根据指导老师拟定候选题目进行论文题目确定的只占32%,赞同老师指导之下自主进行毕业论文选题的则在20%,如何发掘和发挥好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互动关系,成为需要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二)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对学生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反馈情况

学生前来实习的时间段,实习单位期望安排在第五学期、第六学期、第七学期和第八学期的比率分别为15%、70%、10%和5%,这一点大多数实习基地与多数学生的想法不谋而合。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近70%的实习单位认为学生在实习期间具有较多接触法律实务的机会,但在实习结束后回到实习单位寻求和收集实务资料的学生则只有35%左右,多数学生回校后的理论思考和法律实务的联系逐步淡化,专业实习的实效得不到及时的巩固和深化。实习基地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培养方案比较了解、一般了解和缺乏了解的比率分别为15%、35%和50%,对学生的知识掌握和法律思维状况缺乏直观认知。同时,实习期间学校指导老师的指导情况也不容乐观,实习基地认为学校实习指导老师“经常”前来指导的只占15%,仅有1-2次或根本没有指导的占60%,实习基地与学校层面的交流也存在着不足,学生专业实习和在校期间的学习难以实现默契衔接和互动,进而难以实现学生实务和理论水平相辅相成、共同成长的良好期许。

三、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下我国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的提升受多种因素的制约,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论文选题缺乏合理导向

科学合理的选题是撰写出一篇高质量法学毕业论文的前提条件,目前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其一,缺乏问题导向。多数选题的主旨都是过于宏大的理论型题目,加之论文篇幅所限,导致论文空泛化而难以有切实论点和指向,这种论文的针对性、实用性严重欠缺。其二,缺乏创新导向。衡量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质量的重要指标是能否对学术前沿和法律实务的关注,但一些学生在选题时由于缺乏对学术及法律实务前沿的了解,所选题目较为陈旧,亦不能从新的角度、新的思维视角提出自己的看法与观点。其三,缺乏专业导向。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应立足于法学领域,遵循法律思维得出法治方式的结论。但部分学生在选题时选择类似于社会管理、治理机制等方面的题目,得出的是社会学或政治学的结论,这类的论文实在难以称之为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二)论文写作鲜有实務支撑

法学专业属应用型专业,法学论文若完全脱离法律实践便犹如无本之木般难以生存。在四年的法学教育中,学生不仅要接受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还要接受与之相适应的人文和素质教育,以及必要的专业技能训练,其接触法律实务的机会与时间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受制于传统教学方式,法学专业教师的授课多采用知识灌输的方法,学生对于实务的了解通常局限于课堂上的案例。正源于此,当前法学专业的多数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多习惯于从法律文本本身、书本法学理论的论述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阐明出发,对所选题目作剖析、提观点,使得文章缺乏法律程序操作、法律规范的效力与适用、可能导致的司法结果等实务支撑。

(三)论文逻辑缺乏法律思维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应当体现法律思维。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特别是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在论文写作中应坚持法律职业思维去发现问题和探寻问题的解决路径。但当前的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法律思维的养成还存在不足。其一是法律思维相关课程的欠缺,用于培养法律思维的重要课程《法律逻辑学》,部分学校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并未设置,或者虽有设置,但师资力量难以得到保证,教学效果难尽人意;二是学生在学习和实务中遵循法律思维去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从而导致学生在最终毕业论文的写作中,运用的仍是一般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文的逻辑性、严谨性和论证结构等得不到保障,无法彰显出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专业特色。

(四)论文指导缺少关联机制

当前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均将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分别安排于不同学期,对于实习与论文的指导老师也无一致的规定,导致两阶段的指导老师基本不统一。然而调研中发现,近半数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来源于专业实习期间的法律实务经验、调研与思考。因这两个阶段指导老师配置关联性缺失,学生在与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沟通中就难免出现不顺畅的情况,使一些学生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陷入两难的境地。此外,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一般不参与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使部分学生毕业论文中的实践性疑问无法得到指导和解决。这种论文指导关联机制的不完善,会对法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产生消极影响。

四、构建与专业实习的关联机制是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

法学是一门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学科,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必须对学生法学理论素养与法律事务能力同时予以重视。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为此,必须切实提升其质量。在专业实习等法律实践中,努力构建毕业论文与专业实习的关联机制是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的核心。

(一)引导学生“专业创新”与“小题大做”

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在论文选题中的导向缺失,其一要使学生确立“小题大做”的意识。培养其在实习期间学会从法律实务中以小窥大,强调选题的针对性与实用性,选择与自己法律素养和实务经验相适应的题目。其二要给学生更多的创新可能。“法学人才的‘同质化’饱受诟病,而愈来愈多元化的社会需求的是差异化人才,表现在毕业论文上,往往模式单一:传统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以学术论文为主,偏重于理论研究。多年的实践证实,这种模式很容易与学生的当下实践脱节,与学生四年的学习脱节,从而导致学生对这种论文的写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学生在专业实习时,由于接触的法律实务多种多样,以学术论文作为毕业论文的单一形式,已难以应对学生的可能创新。可以适当改革毕业论文模式,拓展毕业论文的形式,实现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有效衔接,激励学生创新。

(二)培养学生“感受实务”与“探究理论”

法学毕业论文缺乏实证材料的支撑多是因有限的实践机会所致,面对有限的实习时间,应该切实构建相关机制,让学生“感受法律实务”和“探究法学理论”。其一要制定明确的实习调研要求。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法律实践提出一定的量化要求,鼓励和要求学生进行实习调研、收集与整理法律实务材料,为毕业论文的开展准备必要的实务材料。其二要完善实习考核与答辩机制。在学生专业实习结束后,要求学生对实习中感兴趣、有所思的问题、案例等进行整理和相关法学理论分析,并作为实习考核和答辩的依据,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升学生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的能力。使法学专业学生毕业论文不仅能探析理论,更能与实践相结合,或者立足于实践进行学术分析,从而具有丰富的内涵。

(三)强化学生“职业认同”与“法律思维”

基于问题学习的探究式教学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不可或缺的教学方式。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实践课程,均应具有“探究”性质。与此相适应,教师的指导也应是一种探究式指导,在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实践中教师必须引导学生做到探究式学习,以具有“批判性”特质的法律思维养成作为探究式指导的价值指向。在实践性教学中,教师应将“教学”建立在学生的“学习”基础之上,是学生的探究性学习决定老师如何教,老师的“教学”必须为学生的“学习”服务。从而使得教师形成“教归依于学”教学理念。也就是说,在实践性教学中,应当是学生的学决定老师如何“教”(指导),而不是反之。

为此,要不断完善课程设置和造就更多的“双师型”教师。以确保学生在理论上对法律思维的内涵、属性和思考方式等有基本认知,为法学专业实习奠定基础;既懂法学理论又熟知法律事务的“双师型”教师更为学生的探究性学习不可或缺,因为只有具备这样素质的教师才能在法律实踐中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思维去思考、判断和解决专业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和所接触的真实案件,唯有如此,学生的“职业认同”意识才能得到强化。由之,各校在制定法学专业实习成绩评定指标体系时,应将法律思维运用水平作为专业实习考核的重要标准之一,以此实现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的思维关联,为毕业论文写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思维支撑。

(四)促使学生“思有所行”与“行有所悟”

为切实提升法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就必须解决目前毕业论文写作与专业实习不关联的问题。为此:一要重新设计毕业论文的写作流程,将毕业论文的准备时间与专业实习时间同步。二要将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学校指导老师融为一体,实现两者教师安排的关联,实行指导教师责任制,确保指导过程的连贯与前后一致。三要努力实现毕业论文的双导师制,将学生实习期间的实践导师聘为学生毕业论文指导老师,使学生的实践性疑问得到解答,并凝练为论文中的学术观点,以提升论文的学术水平。共同助力学生“思有所行”与“行有所悟”目标的达成,推动专业实习效果与毕业论文质量的共同提升。

五、结束语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是评判优秀法学专业人才,特别是卓越法治人才的重要标准。一篇优秀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不仅需要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为论题提供理论支撑,更需要学生能够收集法律实务材料,并在论文中对相关法律实务问题作出细致、准确的判断与分析。而作为在校学习的法学专业学生,专业实习则是其难得的实践机会,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关联机制,无疑会为提升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提供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征求意见稿)[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1810/t20181017_351887.

[2]李小峰.德法兼修视阈下地方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提升创新路径探讨[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1):73-74.

法学专业求职信范文第5篇

关键词:法学教育培养目标;法学实践教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

一、本科阶段法学教育培养目标

在本科教育阶段,究竟要培养什么样的法科学生、确立怎样的教育目标是教师采取何种教学方式的前提和关键。关于法学教育目标问题,就目前有影响的学说综合而论主要有:“精英说”、“通识说”、“职业教育说”、“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二元结构说”等等。应该说近20多年来中国大陆法学教育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中国大陆的法学教育同时也面临着严重的挑战。一方面,缺乏高端的法律人才,如缺乏国际国内经济事务上的法律人才。一个明显的例证是,有关国家经济问题的立法,扮演主要角色的往往是一些经济学家,却较少看到法学家的影子。在未来,很可能还会欠缺参与治理国家、决定对内对外政策的高端法律人才。另一面,法学教育还不能满足中国农村或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法治需要。中国是一个大国,民族众多,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因此,在追求法律统一的条件下,司法者必须尽可能使法律适应当地的情况,有效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但是现在法学院的毕业生通过现有的教学方式从法学院获得的知识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与此同时,在中国东部,特别是沿海城市,已经出现了法学毕业生相对过剩,法学院毕业生找工作越来越难,其中原因之一也是由于学生缺乏实践经验而被一些用人单位拒之门外。

从目前我国司法改革的实际状况来看,国家急需的是应用型法律人才。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可以认为:在本科阶段,法学教育应以培养法律实务人才为目标,即培养直接可以从事司法实践工作的,具有法律实际运用能力的法律应用型人才。理由是:

第一,社会需要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确定的客观依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迫切需要的是培养各种各样的熟练应用型专业人才,而不是大量的学术型人才。在任何一个国家,学术型人才终究都是少数人。法律职业多种多样,可以简单地划分为法律实务职业工作和法律理论职业工作,但从社会对法律职业的需要情况看,对法律实务职业人员的需求比对法律理论职业人员的需求数量要大得多。从现有法律职业工作人员的总量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人员的数量远大于从事法律理论工作人员的数量。毕竟法学是世俗的学问,很多是实践性的、技术性的。一个社会不需要也不可能产生大量的法学大师,它更需要的是大量的能以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实务者。

第二,学习者的个体需要是法学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确定的内在准则。应当看到,大部分学生选择法律作为学习专业,还是以将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为理想的。事实上大批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也的确把选择去法律实务部门工作作为就业的主要去向。

在法学教育极其发达的美国,其法律教育理念就是把法学院看作是造就律师的作坊,而不是法学家的摇篮。在美国,法学院就像是生产法律职业者的车间,法学院毕业生就像是它们的“产品”,而最终检验产品是否合格是以美国法律协会为首的法律实务界。

对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基本要求是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应用型法律人才必须具有对所学知识在实践中进行灵活运用和操作能力。目前,从客观上看,大学法学本科教育围绕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这一目的,法学教育将如何合理有效地利用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出适合司法实践实际需要的法律人才,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实践性极强的学科角度上看,在大学法学本科教学中就应始终贯穿着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理念,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近年来,我国许多高校法学专业突破了传统的理论灌输型教学模式,在实践教学环节及能力培养方面做出了种种努力和探索。但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仍存有缺陷,相应的教学环节没有相应地形成科学体系,缺乏必要的规范,未能有效地发挥积极作用,难以达到其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加强法学实践教学环节的进一步思考

笔者曾撰文指出法学专业传统教学方式不利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以此为基础分析了应该在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下运用实践教学方式以达到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培养目标。对于实践教学方法,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进一步重视:

(一)强化模拟法庭训练

模拟法庭教学是教师指导下的学生对案件审判的模仿,是将学生控制在既有的事实框架下,在特定的教学环境中,以模仿的身份扮演特定的角色,完成法庭审理的全过程,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实践性教学活动。作为实践性教学较有成效的方法之一而为各学校普遍采用。目前模拟法庭训练存在的问题是,很多学校并没有把模拟法庭作为一门课程予以开设。在实践中,不少教师与学生仅将其视为是一项课外活动,而且活动开展的频率极低,参加学生人数极为有限,学生为了达到表面上好的效果,庭审开始前已经有过几次排练,模拟法庭只不过是学生穿上各种制服演戏。这些作法实际上没有认识到模拟法庭训练作为一种实践教学形式对学生能力、素质和专业技巧训练的重要意义。

模拟法庭应当作为教学任务以一门课程的形式开设,要有详细的课程计划,在每学期安排固定的时间进行,模拟法庭的训练也不仅仅局限在法庭上的程序演练,而是对案件进行系统、全过程的训练。学生必须从教师提供的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况,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法律意见,完成相关角色的法律文书。学生应该参与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在整个模拟法庭课程的学习过程中,每一位学生均有机会参与并实现相应角色的体验,完整地完成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人员在案件审判阶段的全部工作,这对学生法律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无疑是有效的。事后,再结合庭审录像,可以由教师或聘请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将庭审中出现的每一个细节疏漏进行讲评,以加深学生的印象。

(二)法律诊所教育

中国一些高等院校实施的法律诊所教育就是一种较好的实践教学方式。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在法学院开设的、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己运用已学到的知识去办理真实案件的教学方式。由于学生在学校里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又有客户来咨询,像个诊所一样,故得此名。美国在20世纪20年代首创了诊所法律教育。现在美国的绝大多数法学院都有这种教育,开设了这门课程。2000年中国引进了诊所法律教育,经过几年的实践,已取得一些成效。法律诊所教育是一种把法学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结合起

来教学的教育方式。作为一门课程不同于其他课程以课堂教学为主,它是以办案为主。学生要在诊所里亲手处理真实的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学生要把理论知识运用在实际的案件中,要会见当事人、证人,要出庭参加庭审,就像一个律师。其教育价值就在于,在校园里就同时把课堂教学与实际办案结合起来,受教育者既是学生又像律师,诊所既是课堂又像律师事务所。学生们在诊所里、在办案中,会自觉地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养成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并逐渐培养造就一种法律职业素质。在诊所法律教育中,特别是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中,学生的职业素质得到了提高,其中包括职业道德、知识和工作能力。在法律诊所课上,活动的主体始终是学生,而正是这些以学生为主的实战性质的教学提高了学生法律实践工作能力。

除诊所式教育外,实践课程还可以延伸至国家司法机关,甚至延伸至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的相应法律工作部门,但必须设计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保证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得到真正的培养和锻炼,而不像传统的毕业实习那样流于形式。例如,可以设计这类课程的检验和评分制度,将学生实践成绩的最终检测权交给法官、检察官。实践的方式应该是在相应部门安排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具体参与实际工作。例如,在法院,学生要起草法官的判决、裁定,参加庭审和合议;在检察院,学生可以练习公诉书的起草和出庭公诉;在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可以参加诸如起草、审议法律议案,执法检查活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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