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工作要点范文

2023-06-23

法治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对法制建设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秘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局班子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并建立起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体系,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执法制度,确保工作制度化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通过服务窗口、信用榆林等渠道,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同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行事后公开,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及执法规范用语,编制或完善本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记录全过程留痕。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和归档标准,依法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局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明确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机制,外聘单增光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统筹调用机制。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按照要求使用好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微信、QQ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五)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上报清理了***发[2014]**号关于印发《**国有林地保护与使用管理办发(暂行)》的通知(被《**办发[2019]**号》文件取代)。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我局采用各种宣传方式,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参与和开展“宪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100000余份。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造林绿化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将普法知识送进千家万户。二是加强执法培训。全年共组织三次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督促执法人员完成执法培训课程和考试。2020年向市司法局申请换发执法证14人,新申领执法证46人。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以继续提升群众法制满意度为主要任务,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推动神木法制建设在上新台阶,为建设黄河几字湾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早谋划,强责任,确定全年工作要点

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统筹作用,计划年后召开小组工作会议,及早谋划全年工作要点并落实到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培训,增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

三、健制度,抓执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要求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互联网+监管。

四、抓普法,造氛围,扩大惠企政策效应

法治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暨法治工商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刘源超 (2012年1月5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暨法治工商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1年工作,交流各地经验,表彰市州工商局目标责任制考评先进单位、全省工商系统岗位能手和依法行政、法治工商建设示范单位、“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部署2012年工作。下面,我代表省局党组作工作报告。

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取得显著成效,开创监管服务新境界起步良好

2011年,全省工商系统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推进全省跨越式发展的动员令,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五个更加”要求,强化“两个第一”工作理念,突出“开创工商监管服务新境界”的奋斗主题和“三最一高”目标,自我加压,跳起摸高,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为促进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市场主体增量提质打开了新通道。省局制发了《关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以全心、全程、全面服务,大力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得到李鸿忠书记等省领导批示肯定。黄石、襄阳等地争取政府牵头成立“市场主体增量行动”领导小组;荆州、黄冈、咸宁等地把“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纳入政府重点工作考核范围。2011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48.32万户,比上年增长24.7%。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19.05万户,比上年底净增31.36万户,增长16.71%,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其中,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1063户,比上年增长33.88%;新登记私营企业6.26万户,同比增长22.15%;广告业经营主体突破1万户,广告经营额突破50亿元。

1.政策试验,强化引导。省局出台了试行注册资本“零首付”、债权转股权登记、市场主体转型升级等政策措施。制定了支持“两圈一带”战略实施、促进大别山和武陵山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与黄石、黄冈、恩施、仙桃等市州政府签订了局市合作协议。联合省政府研究室开展了市场主体发展专题调研,提出做多做活市场主体的政策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武汉市局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2.分类扶持,催生助长。采取引导创业发展一批、服务招商落户一批、治理无照转化一批、指导转型升级一批、扶持上市带动一批、帮扶改制助长一批、服务融资壮大一批、规范经营搞活一批等措施,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编印了“工商登记前置许可参考目录”,试行“一人审查核准制”,下放内资股份公司登记权,提高网上登记和年检率,实行“四减五制三集中”无障碍服务措施,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和服务效能。恩施州局、仙桃市局获得国

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授权;十堰市局开展了市场主体增量进高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鄂州市局开展“优质窗口服务、优化登记效能、优良工商形象、优美工作环境”创建活动,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3.优化服务,做大做强。一是融资助企。加强股权出质、出资和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登记指导,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村镇银行、股权基金公司。省局、省个私协协调工商银行湖北分行安排个体私营主体贷款额度100亿元。荆州市局指导福娃集团“福娃”商标质押获得8000万元贷款。黄冈市局联合工商银行举办了个私经济融资推进会,随州市局争取市政府召开了动产抵押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工作会议。全省工商系统办理股权出质3512件,融资586.58亿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4427件,担保主债权金额362.97亿元;新登记小额贷款公司57户,注册资本35.59亿元。二是商标兴企。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创建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企业,总结推广宜昌市局发挥参谋、指导、协调和保护四个作用的经验,完善争创驰名商标联系点制度,加大“名标”发展指导力度。全省新注册商标14484件,新增驰名商标27件、地理标志11件、著名商标124件;全省已有注册商标95853件、有效著名商标828件、驰名商标90件、地理标志41件。许多市县制定出台了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政策意见,有的争取把商标战略纳入了政府目标考核范围,荆门市局成功举办了首届鄂中商标广告展示会。三是合同帮扶。优化合

同指导服务,发布了合同信用调查报告;指导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6.95万份,制定发布合同示范文本17种,推行示范文本178.5万份;调解合同争议1667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79.76万元。四是服务强农。推进农村“七有”工程实施,培育农村市场主体,促进订单农业和农产品商标发展,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全省千人以上行政村“七有”覆盖面达到76.7%。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采取了新措施。全省工商系统突出“名优保护”、“民生保障”、“公平促进”三个主题,加大“市场秩序优化行动”实施力度。

1.打出专项整治“组合拳”。一是打假冒,保护名优。开展了侵权假冒“双打”行动,串联“保障节日消费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市场秩序优化”百日集中整治和“净化市场环境”百日执法行动,结合“一打四保”、节日市场、建材市场、成品油市场、“红盾护农”整治展开,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17万件。省局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双打”行动先进单位,宜昌、鄂州、孝感等市局被国家工商总局表彰为“双打”行动先进集体。二是防风险,保障民生。把“食品安全”作为第一风险点,加强专项整治。重点强化乳品、散装白酒、食用油市场监管,清缴彻查非法食品添加剂;积极履行省政府赋予的现场制售食品监管新职责,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共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13725件,案值3401.61万元。十堰市局约谈大型超市零售商、供应商负责人,强化经营者食品

安全自律。三是出重拳,促进公平。开展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治理商业贿赂和打击招商加盟商业欺诈等执法行动;与有关部门联手开展“拍卖行业”、“违法广告”和“打击传销”整治行动,查处案值1000万元以上的违法拍卖案件5件;取缔传销窝点952个,遣散传销人员14344人次,解救受骗人员985人次;查处广告违法案件3923件,全省广告平均违法率、五类重点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随州市局开展广告监管“亮剑”执法行动,集中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省局制定了直销监管工作意见,建立分工科学、上下协调、无缝衔接的直销监管机制,得到国家工商总局肯定。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暑期集中行动,查处黑网吧522个,没收违法工具1172台。

2.探索市场监管新机制。省局积极推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工商牵头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实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监管响应制度,制发了工商所网格化市场巡查规范,出台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指导意见。襄阳市局探索巡查痕迹化管理,孝感市局试行电子化巡查,潜江市局实行效能巡查、三长(局长、科长和所长)督察。省局依托所属的商品质量检测机构强化食品质量监测,制发了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开展了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创建活动,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和食品安全监管公示制度,加大食品经营户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全省工商系统组织商品质量抽检16.11万批次,其中:抽检食品

2.9万批次,是上年的3倍多;抽检农资3419个批次、其他重要商品13084个批次;组织工商所快速检测11.6万批次。宜昌市局将食品安全监管、市场巡查和12315行政执法等工作体系,与城市管理指挥系统对接,依托社区管理和群众监督,促进问题早发现、快处理,受到回良玉副总理等领导肯定,荣获首届“全国食品安全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各地推进监管方式多样化,综合运用宣传引导、行政指导、信用约束、沟通协调、业主自律、社会监督等方式,实施综合监管。省局全面开展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组建了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并推动组建全国首家省级食品流通行业协会,重视发挥各类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

3.探索专业化执法新模式。按照“一支队伍办案”思路,逐级设立了经济检查机构,初步形成了以经检机构为主干,系统上下联动,个案突破与类案指导相结合,各业务机构协同作战的专业化执法体系,得到国家工商总局肯定。襄阳、荆门、孝感、潜江、神农架等地工商局办案数量和案值比上年大幅增长;黄石、宜昌、咸宁等市局大要案件查办力度明显加大,鄂州、咸宁、黄石、潜江等市局人均办案量持续攀升。全省工商系统全年共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2.1万件,案值16.6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7%和34.57%。

(三)维护消费者权益体现了新力度。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净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深入实施“放

心消费保护行动”。

1.消费维权教育更有影响力。积极开展“3〃15”纪念活动、年主题宣传、维权典型表彰、维权成果展示、消费警示发布、侵权案例曝光、消费调查和消费评议等活动,提升了消费者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

2.维权网络体系更有渗透力。制发了12315工作规范、12315“五进”实施方案和基层维权网络规范化建设意见,省局与市州局12315指挥中心实现视频通话、数据共享和“一屏式监督”。全省城镇社区和行政村累计设立消费维权站3.27万个,创建省级“12315维权站示范点”100个。黄石市局通过12315“五进”软件平台,实现维权站示范点与工商所对接,高效处理申投诉。荆州市局与市电视台合作开办维权“三剑客”栏目,精心打造维权品牌。恩施州局实现村村有维权站,农民消费纠纷基本不出村。仙桃市局争取政府批转“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方案,推动建立了消费纠纷调解协议司法效力确认机制。全省工商系统全年处理消费者申诉9.47万件、消费者投诉2.99万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6亿元。

3.消费侵权查处更有惩戒力。建立了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分析、申诉举报转立案查处制度,突出建材、家电、手机、服装、母婴用品等重要商品,突出虚假欺诈、不平等格式条款等重点问题,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共查处消费侵权案件2.97万件,案值5635.16万元。在全省推行“食品购假工商先赔”制度,已先行赔

付1484件、金额12.87万元;立案查处1409件,案值29.3万元,得到国务院食安办充分肯定。

(四)自身建设构建了新格局。一是以实施市州县工商局新“三定”为契机,构建新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一个窗口许可、一张网格监管、一条热线维权、一支队伍办案”的服务监管体系,建立了三级联动的工商督察体系,市县工商局领导班子得到调整优化。完善财务管理体系,积极争取经费支持,稳妥落实规范津补贴政策,人员经费水平稳步提高,财务保障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二是以实施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升级工程为重点,加强基层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召开了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创建了一批规范化建设达标工商所,省局认定AAA工商所28个,基层基础设施、工作生活环境和干部精神面貌有新的改善。天门市局筹资900多万元,全面推进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省局制发了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公开招录和遴选公务员和工作人员515名。组建教育培训师资库,开展了岗位资格等级考试认证制度试点,分级评选表彰了一批登记注册、市场监管、执法办案、消费维权和法规工作能手。全省工商系统共举办培训班1354期次,培训干部1.16万人次,完成了国家工商总局部署的网训任务。省局分级分类制定能力席位标准和组织基层干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等作法,分别得到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组织部的肯定。三是以依法行政为主线,积极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制定实施了法治工商建设指导意见和全省工商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举办

了“劲牌杯”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和“工商法制大讲堂”;制定了行政指导考评办法、行政执法案件(卷)质量评查办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试行办法,修订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规范,完善了工商所法制员制度和涉嫌犯罪移送、疑难案件合议制度,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制”,涌现了一批全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仙桃、潜江、天门市局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四是以创先争优为载体,持续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扎实开展了“强化责任心、强化落实力”为主题的队伍作风纪律整训和治庸问责工作,积极参与“三万”活动。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统筹推进机关党建、文明创建、“六型机关”、“党员示范岗”、“三满意”、非公经济组织党员创先争优等系列活动。五是以督察督办和目标责任制管理为抓手,推动全省工商系统执行力提高。围绕干部队伍作风纪律、重点工作落实等事项,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明察暗访、交叉督察、专项督察,全年组织大规模、多层次的系统性督察7次,问责追究1346人次。武汉市局探索数字绩效管理,完善去庸提能、奖勤罚懒机制。六是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展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组织评选廉政教育优秀教案,深化岗位廉政教育,延伸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和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完善源头治腐工作机制。在工商所统一配备了纪检监察员。通过行评“回头看”,持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各级后勤中心、宣传中心、工商干校、信息中心、消委(协)、个私协会、广告协会、商标协会、工商学会、广监中心、质管站、信用促进会、小额贷款公司协会、食品流通行业协会等单位,紧紧围绕全省工商系统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取得了新的成绩。

过去一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十二五”奋斗主题和目标已经形成共识,工商改革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主要工作指标比上年明显增长,有的实现突破性增长。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关心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省工商系统努力拼搏、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省工商系统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落实不够、效能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地方履职不到位、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突出;有特色的亮点工作、创新措施还不多;新“三定”实施后,有些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运行机制有待优化。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把握“十二五”承上启下之年工作的基调,奏响工商部门服务湖北跨越式发展的强音

今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是湖北加快构建战略支点、推进跨越式发展

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今年全国经济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要求继续抓住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加快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创造性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实现稳神竞进,逆势而进,实虚并进,扎实推进,激情奋进,以跨越式发展服务全国大局,体现了积极向上的基调。李鸿忠书记指出,湖北之稳,不同于全国之稳,我们肩负构建战略支点的特殊使命,在发展上必须快于、重于、优于其他地区。国家工商总局将“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作出新贡献”作为今年工作的主题。全省工商系统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上来,审时度势,在把握大局中认清使命,在迎接挑战中砥砺奋进。

——要稳神提劲。一是稳服务发展之神,坚持“第一要务”。服务发展是工商部门的第一要务。在当前异常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深化“市场主体增量”、“市场秩序优化”、“放心消费保护”三项行动,服务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意义更重要、任务更艰巨。要紧扣“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的主旋律,赋予各项行动以新的内涵,实现“三项行动”逐步深入、拓展推进,追求主体发展环境更优、市场监管更有效、消

费维权更有力的成果。二是稳依法履职之神,强化“第一责任”。监管执法是工商部门的第一责任,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根本。面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促进经济发展与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双重期待”,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更加重大。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增大贡献,是事关工商部门生存与发展的当务之急。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行动。三是鼓足干劲,不断开创监管服务“新境界”。省局提出的奋力开创“工商监管服务新境界”的主题和努力实现“三最一高”的目标,不仅仅是一个的工作部署,而是全省工商系统“十二五”时期的奋斗主题和目标,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我们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激扬的干劲,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省局正在研究拟订工商部门围绕“五进”抓服务、促进发展新跨越的意见,将以2012年1号文件印发。以此作为统领全省工商系统新一年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亮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向全省工商系统发出动员令,向党委、政府和市场主体、人民群众作出承诺。

——要定心加力。各市州县工商局新“三定”已经基本实施到位,机构、编制、人员调整已经告一段落。我们要定下心来,加力推进各项服务、监管、维权、执法工作,积极防范市场秩序风险和工商履职风险,提升业务建设水平。引导广大工商干部集中精力履行岗位职责,有效杜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事故发生,以无懈可击的监管强度、更加高调的执法声势、更加主动的服务姿态,充分展示工商部门的职能作为、过硬素质和良好形

象。省局要在业务研究指导的专、精、深上下工夫,加强工作谋划和督办,加强经验总结和推广,给予基层及时有效的权威指导。市、州、县工商局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在创造性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上下工夫,创特色、出亮点,提高执行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力争各项工作进入全国工商系统的先进行列,进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先进行列,进入各级各项评选表彰的先进行列,把工商部门打造成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想得起、离不开、信得过的市场经济卫士。

——要创新增效。坚持把创新作为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根本动力,以增强工商履职效能、增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实效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充分运用工商职能,提高服务和促进全省跨越式发展效能的新举措。要针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市场主体的发展需求,提供差别化服务,在服务市场主体跨越式发展上加强探索;要加强对市场秩序突出问题、区域性重点违法活动的分析研究,在找准症结、摸清源头、掌握规律的基础上,探索定位精准、源头治理、有效杀伤的“靶向式”整治方式,提高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抓住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契机,争取将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融入社会管理体系,更广泛地利用社会管理力量、管理平台和联动机制,提高监管维权网络的覆盖面和运行效能,同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的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配合监管的作用。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化与工商业务的深度融合,以业务需求为

导向,强化软件开发和应用,夯实数据基础,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信息化工具,强化工商部门提能增效的技术支撑。要在谋划工作的同时策划宣传,积极打造、不断亮化工商监管服务品牌。

2012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突出开创工商监管服务新境界的奋斗主题,围绕“三最一高”目标,继续深化“市场主体增量”、“市场秩序优化”和“放心消费保护”三项行动,着力提升服务发展水平,着力强化监管执法职能,着力夯实消费维权根基,着力强化自身建设保障,以服务全省跨越式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宽准入、优服务、强保护,促进市场主体跨越式发展,努力建设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最优地区

市场主体的跨越式发展是湖北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今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将“坚定不移地做多做活做强市场主体”作为做大做强实体经济的根本性措施。在我省推动经济增长由投资拉动为主向自主增长转变、全省市场主体正在进入增量提质上升通道的关键时期,全省工商系统要按照最大限度做多增量、做活存量、提升质量、增强能量的发展思路,把繁荣“草根经济”与强壮“支柱主体”结合起来,把促进市场主体个体发展和集群发展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做多做活做强市场主体。力争今年市场主体总户数增幅达到8%以上,其中

私营企业总户数增幅不低于10%;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户数增幅不低于10%。

1.强化政策支持。坚持凡是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就大胆放、大胆试、大胆扶的工作导向,进一步加大政策创新、政策争取和政策落实力度。综合汇编市场主体发展政策,优化准入向导服务。按照李鸿忠书记提出的“宁愿政府麻烦,不让企业费事”的要求,以“简、快、优”为原则,推进行政审批职能、事项、人员“三集中”,完善网上登记、网上年检,精简内部审批环节和手续,健全完善“一个窗口许可”机制,推行表格一次发清、受理一次审清、咨询一次讲清、材料一次收清等“四清”服务,打造市场主体准入便捷通道。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竞赛,实行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月度通报制度,探索市场主体发展绩效评价机制,积极推动政府主导、工商主抓、部门联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

2.优化分类扶持。完善“八个一批”措施,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成长、成熟全程服务机制,根据市场主体不同发展周期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对新生期市场主体,强化政策引导、登记指导、办事向导、创业辅导等催生助产服务;对成长期市场主体,强化商标培育、广告宣传、融资扶助等保育助长服务;对成熟期市场主体,强化打假维权、信用提升、市场拓展等维权保障服务,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所需的要素汇集衔接,增强市场主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股权出质、出资、动产抵押和商标专用权质押指导服务,引导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

股权投资公司及典当、拍卖等融资服务机构,提供更为便利的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增加商标总量,提升商标质量。分级建立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示范企业联系点,完善示范梯队建设,放大创建和示范效应。开展“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年”活动,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培育发展商标集群,开展著名商标培育与认定工作,按照培育一批、储备一批、推荐一批的思路,调整争创驰名商标企业联系点,创建一批更具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3.促进结构调整。一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服务“千亿元产业提升计划”、“支柱产业倍增计划”和先进制造业振兴工程,推动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支持网络经济等新兴业态和新兴主体健康发展;大力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加强广告业发展统筹谋划,进一步研究支持全省广告业发展的激励政策,推动湖北广告创意园区建设。合理引导企业组建集团、兼并重组,争取上市。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参与淘汰落后产能、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围绕调结构、转方式把好登记准入关。二是壮大个体私营经济。把突破性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促进市场主体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增长极,作为促进就业的主要着力点。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微企业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重点促进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创业就业。积极扶持民间投资创业、支持小微主

体转型升级、促进私营领军企业培育,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全覆盖。三是促进外资入鄂。鼓励外商投资服务业,支持外商以股权出资、出质和拥有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作价出资等方式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四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围绕我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总目标,完善与工商职能相关的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政策措施体系,积极服务“两圈一带”总体战略、“一主两副”中心城市发展战略、大别山和武陵山“一红一绿”两个试验区建设、荆州“壮腰工程”、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各项发展战略的实施。

4.支持“三农”发展。进一步加大主体活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红盾护农、维权安农等强农惠农服务力度,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力争年底前实现金省千人以上行政村“七有,全覆盖。开展“合同服务三农”活动,引导一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行一批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办理一批涉农动产抵押登记、指导签约一批农超对接合同。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系列行动,扩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范围和数量,建立农资商品信息库,完善不合格农资及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二)打假劣、保安全、防风险,实施市场秩序突出问题“靶

向式”整治,建设市场经济秩序最优地区

强力推进“市场秩序优化行动”实施,连续开展“净化节日市场环境”等系列主题“百日执法行动”,系统上下联动,各业务条线协同作战,综合运用工商职能,打好“组合拳”。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常态化监管措施有机结合,更加有效防控和应对市场秩序问题,为全省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以解决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为主攻方向,实施“靶向式”整治。借鉴医学上的“靶向治疗”思路,瞄准违法活动源头、多发部位、易发高发对象等重点“靶位”,实施精准打击的“靶向式”整治。一是以农村市场、节日市场、批发市场、现场制售食品门店(摊点)等为重点靶位,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以食品质量抽检和市场清查为主要手段,及时发现和清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安全“一季一整治”效能。强化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管,责任到人,逐户清理规范,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全面推行《湖北省现场制售食品行为规范》,引导和督促经营户落实自律制度。建立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一季一考评”机制,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水平。二是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和商标印制企业等为重点靶位,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深化“双打”工作,多渠道搜集、深挖侵权假冒线索,完善预防、监控、整治制度及措施,不断提高整治的准确性和威慑力。“315”期间,各市州工商局要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

曝光典型案件,扩大打假声势。三是以公用企业、垄断行业、大型零售商为重点靶位,依法治理强制交易、限制竞争、商业贿赂、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工作措施,建立行政指导、专项检查、违法查处、企业自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有效互动的反垄断执法机制。四是以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式居民小区等为重点靶位,严厉打击传销。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无传销社区(乡村、县市)创建,定期排查与联合集中整治相结合,做到动态监控、严厉打击、有效遏制。健全落实工作台账、分类监管、日常检查、行政指导、诚信守法经营承诺、违法案件报备等监管制度,从严监管和规范直销行为。五是以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为重点靶位,强化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加大广告监测力度,拓展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率,对重点媒体广告违法行为实施动态监管,推进虚假违法广告联合整治工作常态化。出台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广运用广告监管信息化平台,建立广告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数据库,规范广告行政审批行为。六是以黑窝点、黑网吧等为重点靶位,大力整治无照经营。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共享信息,联合执法,创新管理,突破难题。研究拟定治理无照经营控制目标,遏制增量、减少存量、消除隐患,做到可控有序,力争主城区、县城及中心集镇重点行业、高危行业的无照经营基本消除。

2.以改进监管方式为提效之策,深化监管创新。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作为实现高效能监管的重要措施,不断改进监管方式。一是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整合食品流通许可、食品安全电子监管、食品质量监测、舆情监测、经营者自律、食品购假先赔、食品违法行为查处等职能、制度、机制,构建安全保障体系。在食品总经销、总代理和大型批发经营户中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进、销、存管理。完善食品购假先赔制度,将工商先赔与食品市场主办者、食品经营者赔偿有机结合,提升赔付到位率。二是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监测机制。制发《湖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建立与质检、商务等部门互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实行重大商品监测信息向党委、政府报告制度。建立食品质量监测信息季度评析制度和监测不合格食品清查追查综合执法机制。省局全年组织食品质量抽查1万批次,市县局食品送检、抽检1万批次,工商所散装食品快速监测10万批次。突出家用电器、低压电器、建筑装饰材料、通讯器材、农资、成品油、天然气(液化气)、汽车配件、服装、母婴用品等重点品种,全年抽检重要商品不少于1万批次。三是建立“名优保护”工作机制。以打击“傍名牌”为重点,建立完善挂牌服务、双向联络员、定期走访、联络沟通、行政指导、跨区域维权等名优保护制度,建立行业协作、区域协作和信息网络平台,实施索证索票备案、联手打假维权、部门执法协作等监管措施,形成常态化、综合性、系统性的打假维权行动

机制。四是探索建立市场秩序分析及管控机制。实行市场秩序定期分析制度,及时综合专项整治、市场巡查、质量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监管信息动态,研判监管风险隐患,实施动态化管控。完善工商所网格化市场巡查规范,总结推广基层市场巡查方式创新经验,着力解决基层市场监管薄弱问题,切实提高市场巡查效能。五是完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将其作为工商部门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建立“一库两平台”的目标任务,建立“经济户籍库”,完善信用监管系统,实现监管信息互通和集成,建立完善“综合业务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确定监管任务,配置执法力量,采取监管措施,实施信用激励和惩戒。依法公开信用信息,优化信用查询服务,满足社会征信需求。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农资经营主体、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和经营主体诚信自律建设,推行大型超市、批发市场信用等级公示制度。联合省文明办开展文明诚信市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认定活动;开展新一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活动,完善认定公示体系,合理设定评价参数和标准,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向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推荐一批诚信企业典型。六是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落实省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实施指导意见,建立网络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平台,依法处理网络商品交易申(投)诉举报,维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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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市场经营秩序。

3.以强化专业化执法办案为基本途径,提升执法权威。坚持积极办案导向,完善“一支队伍办案”专业化执法机制,在发挥经济检查机构执法办案主力军作用的同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造工商监管执法的有力拳头。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线索分析、查办指挥、疑难会审、分析报告等机制建设,力争在案源案件研发、办案协作、大要案件和新领域案件突破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推进执法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常态化办案培训、案件研析、模拟办案、跟班学习、案例评选制度,培养一批依法行政意识强、执法办案业务精的专业化人才。

(三)扩内需、护民生、促和谐,探索消费者权益社会化维护,建设消费环境最优地区

积极服务扩大内需,更加关注民生,主动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化“放心消费保护行动”,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一是倡导科学消费理念。开展“3.15”消费者权益纪念日和年主题宣传,组织“百万消费者评诚信”活动,深化维权教育,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引导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防范消费风险。二是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完善12315申诉举报体系建设,加强市州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一屏式”集中监督,确保12315业务平台在线率达到100%、12315系统数据完整率不低于98%、消费者申投诉调处成功率、满意率不低于90%,提高“一条热线维权”效能。落实省局关于12315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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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五进”工作实施方案和“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探索基层群众自助维权与工商行政维权对接调处机制和消费纠纷当事人、工商调解员、维权志愿者“合议庭”调解机制。全年新创建100个省级12315维权示范站点。积极推动基层维权网络与城乡社区管理平台的对接,加强消费维权与社会管理联动,促进维权监督社会化。在开展合同行政调解的同时,探索引入仲裁机制处理合同纠纷,联合仲裁机构在省局成立合同争议仲裁中心,提升合同纠纷处理效能。三是加大侵权查处力度。强化12315申投诉数据综合分析,针对质量安全、虚假欺诈、强制消费等重点问题,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建材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以通信、房屋买卖、,物业管理、供电(水、热、气)等行业为重点,开展不平等格式条款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消费侵权行为。

(四)打基础、强保障、利长远,增强工商行政管理能力,提升工商系统自身建设水平

1.扎实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坚持把法治工商建设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更加努力推进依法行政。这次会议还将对法治工商建设作出专门部署,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部署,深入落实全省工商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和改善依法决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指导与各项业务有机融合,探索建立全省工商系统法律援助中心,强化法律支持保障,不断把法治工商建设提升到更高水平。

2.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全省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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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配置,增强领导班子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服务科学发展、支持改革创新、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落实全省工商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努力建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效能较高的工商人才队伍。坚持全员培训和分层分级分类培训,合理配置、有效整合培训资源。继续举办优秀所长培训班,适时组织干部巡回培训,推行岗位资格等级考试认证制度,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全面开展人才库建设,有序实施领导人才能力提升工程、专家型人才开发工程、复合型人才培养工程、基层监管执法干部能力提升工程、紧缺人才引进开发工程、青年英才培养工程,着力加强基层一线监管执法力量,不断改善队伍结构,充分盘活优化人才资源,为全省工商系统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3.扎实推进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规范促发展,确保按期完成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升级工程三年规划任务。省局再认定一批AAA级工商所,并对各地认定的AA级工商所检查验收。适时召开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升级工程促进会,表彰奖励一批省级达标升级单位。

4.扎实推进“四创”活动。把机关党建、文明创建、“六型”机关创建和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抓机关带系统、全方位服务基层的重要载体,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突出特色、注重实效、不断创新,把创建的各项要求贯穿和落实到机关建设、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努力提高全省工商系统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今年“七一”国家工商总局将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表彰,省局也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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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队伍作风纪律整训和治庸问责活动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加大工作督察力度与频次,探索建立干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执行力、落实力和创造力。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引导广大工商干部遵循“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执法为民、高效服务;依法监管、公正维权;严守禁令、廉洁勤政”的工商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工商文化建设,培育工商文化品牌,建设工商人员共有的精神家园。

5.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为不断开创工商监管服务新境界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细则。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深入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实施办法,以落实风险迹象管理和预警提示制度为抓手,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继续推进具有工商特点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规范权力行使,最大限度遏制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

今年是我国、我省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全省工商部门服务新发展、展示新作为的重要一年。全省工商系统要坚持开创监管服务新境界、实现“三最一高”的目标不动摇,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工商履职水平,为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法治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根据国家、省关于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就哈尔滨市全面开展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和要求,以提高全市公民法律素质和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党委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加快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是在地方党委领导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础上,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期的法治实践活动,既有阶段性还要保持连续性。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全面启动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创建以法治区(县市)为基础,条块并举,

1 点面结合,全方位推进,力争到2011年基本达到依法执政能力更加适应法治城市的要求、依法行政水平更加适应法治政府要求、公正司法水平更加适应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更加适应法治精神的要求、社会管理手段更加适应依法治理的要求;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建成一批法治区(县市),使我市率先进入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的行列。通过深入的创建,力争到2016年,基本实现我市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物和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得到全面的实现和保障,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行使受到有效的规范和约束。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地方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

1、增强各级党委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推进重大决策听证机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决策的公正化、科学化。

2、加强党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通过完善立法程序,使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强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的领导,完善领导方式,保障和促进这些组织依法履行职责。

4、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扎实推进区(县市)、镇党代会代表常任制,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地方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

1、增强立法的科学性。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改善民生为主线,围绕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体制改革中的难点问题,社会稳定中的热点问题,制定并实施好立法计划,增强立法的科学性、计划性和针对性。

2、健全和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完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修改和废止不适应形势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创新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立法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立法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制度,重要的法规和规章草案要在主要新闻媒体和有关网站上公布。进一步完善公民旁听法规审议制度、立法听证制度和专家参

3 与立法制度,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

(三)推进依法行政。

1、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立分级决策的行政决策体制,建立违法决策、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减少决策失误。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按要求构建多方式、多渠道的政务公开平台,及时便捷地向社会公布政府决策程序、服务方式、办事途径,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实行综合执法,促进行政执法体制和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

4、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完善有关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素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

5、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设定的框架把政府建设成法治政府,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市区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规范明确,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系

4 基本建立或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裁,政府应对突发性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行政权力与责任一致,行政监督机制运行有效。

(四)坚持公正司法。

1、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2、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司法活动运行管理制度,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对审判、检察机关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办案时限跟踪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规范审判活动和检察活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对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重要环节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权力行使的巡查监督。

3、增加办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积极推广办案全程录音录像等信息化办案监督措施。建立案件评查制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若干类型案件,组织抽样评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大力推进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务公开、狱(所)务公开。

4、深化审判、检察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司法人员的选拔、考核、晋升、淘汰制度,提高司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提高律师队伍素质,规范和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发挥其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

(五)加强经济法治建设。

1、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主线,大力宣传与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整顿和切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加大民生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让群众的衣食住行能够放心、省心、舒心。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

3、依法完善各项投资保护措施,提高物权保护水平。积极引导法律工作者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不得向企业乱摊派。

4、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风气。

(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在党的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扩大人民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

2、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充分发

6 挥基层人大代表和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保证基层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讼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3、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扎实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认真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广大群众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并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各级党校、干校和行政院校要把法律知识培训列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各地、各部门应当对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的情况进行登记,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任职前必须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考试不合格的不能任职。

3、推进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着眼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加强与公务员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公务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公务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使公共权力意识,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公务员每年学法应不少于40小时。

4、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着力培养青少年爱国意识、法治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针对青少年自身特点,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积极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治实践活动,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强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全面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制度,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5、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围绕提高企业经营者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重点加强企业所得税、经济合同、劳动合同、劳动保障、知识产业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每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应不少于30小时。

6、大力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7、强势推进“法律六进”工作。以“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优评比活动,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四个一”( 每个乡镇的司法所应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100户村民选一名法律明白人或法律宣传员;每个村要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行政村要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和“法律进社区”“十个一”(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

8 角、公示一部预约法律服务联系电话、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开展给外来暂住流动人口一封信活动、设立每周法律一题、制作一张或一册全年法律进社区时间推进表、建立社区法制学校或开设社区法制课堂,坚持每季度上一堂法制课、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学生送法进社区”,法律大篷车进乡村,校园法制歌曲学唱等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8、继续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依法治区(县市)为重点,构筑全方位依法治理的总体框架,制定治理标准。积极开展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把民主法治村、企业、学校、社区创建活动延伸触角、拓展领域、提升效果。针对社会难点、热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使各项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9、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普法实效。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都要开辟法制专栏,努力提高法制类节目的质量,增强观赏性、吸引性和引导性。广泛开展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等形式为代表的各种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繁荣和发展社会法治文化,加强法学研究,做好法学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丰富法制文艺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八)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1、规范法律服务主体。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市场中介作用。基本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并存发展、优势互补的格局。

2、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逐步完善司法行政部门宏观管理、行业管理与法律服务机构自律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执业环境。积极引导和扶持法律服务机构通过重组、兼并、联合等方式,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服务机构。

3、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介入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农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投融资体制改革等工作。转变服务方式,由单一的诉讼服务向诉讼、非诉讼综合服务转变,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九)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1、依法严厉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以及各种邪教组织和各种非法宗教势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集团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依法严惩贪污受贿、商业诈骗、骗税逃税等各类经济犯罪。同时,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宽条件

10 的应依法从宽处理,并认真做好监所安全和社区矫正工作。

2、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以“平安哈尔滨”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实现民间调解机制与相关司法程序的有序衔接。发挥民间组织、仲裁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的作用,依法调解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3、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建立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公共信息发布制度,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反恐防暴和打击邪教等非法组织的工作力度。推进社会治理和城市安全管理法治化进程,提高城市交通、食品、居住、卫生安全保障水准和城市安全综合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追究失职和渎职人员的责任。

4、完善信访工作体系。建立职能部门轮值接访制度,实行接访联动。逐步完善依法信访体系,建立党政领导、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信访群众制度,律师参与信访制度、信访信息反馈和督察工作制度,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特别要发挥好市长热线、局长接待日等群众信访途径的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十)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

1、完善权利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党的监督、依法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形式,实现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重点抓好权力运行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监督,加大对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2、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法定职能,全面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强化对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的监督力度,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

3、各级政协要认真履行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对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提出批评意见。

4、新闻舆论单位要承担起舆论监督的社会职责,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优势,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四、工作步骤

建设法治哈尔滨,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创建活动,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任务,在工作中应当做到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按照统一部署、培育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的工作步骤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创建启动阶段

(一)宣传启动(2009年7月-2009年8月)。建设法治哈尔滨,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创建活动,是“五五”普

12 法规划提出的一项新任务、新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建活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宣传,做到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群众参与,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培育试点(2009年9月-2010年9月)。2009年9月前,市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按照领导重视、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氛围良好、保障措施有力等条件,研究确定2个区、2个县、2到3个市直职能部门为法治哈尔滨、法治区(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并指导各试点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力求每个试点单位在创建工作中重点突出、形式新颖、成效显著。

(三)总结推广。2010年11月,认真总结全市已开展创建工作的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试点单位破解创建工作难题、理清创建工作思路、完善创建工作标准的经验和作法,为在更高层次、更高标准上全面深化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结合“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总结验收,表彰一批在法治哈尔滨、法治区(县市)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推荐到全省和全国。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阶段

(一)全面深化。2010年底前,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哈尔滨市创建法治城市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法治哈尔滨、法治区(县市)创建指导标准和考评细则,并在2011年全面深化法治哈尔滨创建活动。

(二)考核评估。要在2012年底前,结合全市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积累创建工作中的各项数据指标,研究制定《哈尔滨市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试评价活动,通过具体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科学的修订。

(三)命名表彰。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哈尔滨市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哈尔滨市法治区(县市)、法治单位申报与评审办法》,本着成熟一批、申报一批、考核命名一批的原则,通过申报、考核、评审的程序,对考评达标的报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法治区(县市)、法治单位。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 (县市)创建活动领导职能,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承担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综合、检查职能。同时,为了确保创建工作推进有力、实施到位,下设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基层民主法治、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维护稳定、法治监督等八个推进组,具体负责相应创建活动日常工作。每年6月20日和12月10日前各推进组将本组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市委的决策和部署,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配套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推进组构成如下:

1、依法执政推进组 组 长:

成 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直机关工委

2、立法与依法行政推进组 组 长:

成 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

3、公正司法推进组 组 长:

成 员: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4、经济法治建设推进组 组 长:

成 员:市政府办公厅、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劳动局、市税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

5、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组 组 长:

成 员: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工会、市农委

6、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推进组 组 长:齐佳民

成 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人事局、市教育局

7、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组

15 组 长:

成 员:市综治办、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安全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办、市卫生局

8、法治监督组 组 长:

成 员: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新闻媒体

(二)形成工作合力。建设法治哈尔滨,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实施“一把手”工程,建立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相关部门整体联动、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创建活动中,各级成员单位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尤其是基层业务主管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健全监督机制。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情况督促检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和干部述职评议;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要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人民政协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视察,促进法律法规的执行;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司法监督,依法

16 保障公民诉讼权利,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违法办案、裁判不公等问题;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落实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的考评、奖惩、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给予惩处。

(四)完善保障措施。各区(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要将开展创建活动经费按照年人均不少于0.1元的标准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实报实销,并做到逐年增加;要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工作用车、宣传网络、宣传设备等,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法治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根据XXX市XXX区“六五”普法法制教育规划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XXX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XXX机关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XXX、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XXX工作方针,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依法XXX,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XXX文化建设相结合,努力推进XXX事业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XXX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XXX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XXX机关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治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XXX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XXX和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全区改革发展大局谋划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建设法治城市与建设“中西部综合实力一流城区”总体目标相结合,把深化普法依法治理与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把弘扬法治文化与建设“一流文化强区”相结合,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注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群众,提高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切身利益。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对法治实践的引导作用,注重在管理服务中宣传政策法规,注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运用法律和树立法治理念,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XXX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充分发挥XXX监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XXX法律法规。

以修订后的XXX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XXX法及其实施条例,将XXX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使XXX人员能够全面把握XXX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实质,正确行使XXX监督职权,严格依法XXX,自觉规范XXX行为,提高XXX工作质量和水平。向被XXX单位宣传修订后的XXX法,促进其进一步支持配合XXX工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XXX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会计法、预算法、公司法、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税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确保XXX人员在XXX工作中能够正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切实保证XXX机关依法行政,同时维护被XXX对象的合法权益;深入学习宣传刑法等刑事法律法规,增强XXX人员在XXX工作中及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能力,并能准确定性,提高案件移送质量,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四)深入学习宣传机关内部治理制度和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法规。

通过学习宣传,促进XXX机关内部依法治理、依法决策,以XXX业务治理、人事任免治理、重大财务工作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进XXX机关内部治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使XXX人员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做到依法办事,既要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严格遵守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 一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XXX,全面行使XXX监督职权。在宪法和XXX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XXX监督,揭露和查处财经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促进被XXX单位依法治理,自觉遵守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检察、财政、税务、价格、工商行政治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加大XXX执法力度,扩大XXX成果。

二是增强XXX机关执法透明度,积极稳妥地分步推进XXX结果公告制度。完善XXX公告办法,逐步规范公告的程序、内容、形式,切实提高公告的质量,确保准确无误;加强和引导XXX宣传,把XXX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促进XXX发现问题的整改。

三是进一步完善XXX质量控制体系,不断规范XXX行为,提高XXX工作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XXX机关XXX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规范XXX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强化XXX复核、XXX业务会议、质量检查、XXX听证、行政复议等制度的执行,加强XXX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XXX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XXX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

(六)坚持法制教育与XXX文化建设相结合,推动XXX机关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要重视XXX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XXX人员的道德教育,把法制教育与学习贯彻“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机结合起来,弘扬“依法、求实、严格、奋进、奉献”的XXX精神,培育符合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XXX文化;把法制教育与贯彻落实XXX机关XXX纪律“八不准”规定和《XXX机关XXX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为XXX机关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切实的保障。

三、宣传工作重点

既要面向社会广泛宣传XXX法律法规,注重拓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又要围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突出重点、抓住要害,以全体XXX人员、XXX机关领导干部、共产党员以及被XXX单位为主要宣传教育对象,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加强对全体XXX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能力。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树立XXX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XXX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XXX人员依法XXX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进一步健全和落实XXX人员学法制度,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将法制学习培训贯穿于XXX工作的始终。

(二)加强对XXX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护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XXX工作要服务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观念,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制度,提高依法治理能力,规范决策、治理和服务行为。

(三)加强对共产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廉政法制教育,把对党员的法制教育作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增强共产党员的法律修养,进一步促进共产党员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加强对被XXX单位的XXX法制宣传,促进其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的能力。

对被XXX单位的法制宣传工作要从增强其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和提高其对XXX工作的熟悉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使被XXX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法规,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要使被XXX单位充分熟悉到XXX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自觉遵守XXX监督意识,积极配合XXX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3年开始实施,到2014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底。研究制订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制订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4下半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及时检查总结其完成情况,接受上级XXX机关的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我局普法工作领导机构。

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自觉接受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局法规科负责规划的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要根据实际情况深入XXX现场,宣讲法律法规,解决法律问题,加强对XXX人员学法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

法治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总书记特别强调,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果断提出精准扶贫、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战略目标,这是全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环节,更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要求。精准扶贫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面临大量的实际问题,必须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展开。

深刻认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实施精准扶贫脱贫战略,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创造性地开展扶贫工作方式,使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使我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使我国成为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但是,我国的扶贫脱贫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仍有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他们大多分布在偏远地区、自然条件脆弱地区,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新的阶段,与精准扶贫开发任务不相适应、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要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其复杂性和难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突出。要打赢脱贫攻坚这场输不起的战役,必须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正确处理各种矛盾,深度调整有关利益关系,对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作出顶层设计,动员力量、整合资源,举全国之力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这些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做到重大扶贫政策的出台和制度的制定都要于法有据,涉及法律规定的扶贫领域,都必须有法律规定或法律授权。从事扶贫工作的部门及有关方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保证各项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面对矛盾不回避,面对挑战不退缩,正视问题、依法解决矛盾,更好地促进脱贫攻坚各项举措的有效实施。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应把握的关键环节

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精准扶贫战略的有效实施将对中国扶贫成功起到决定性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坚决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必须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坚持党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依法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多年扶贫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应有之义。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精准扶贫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精准扶贫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精准扶贫工作的体制机制障碍。

坚持精准扶贫指导思想不偏离。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贫困不可能因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自动消除,作为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政府应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主导作用,强化责任。要制定有利于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脱贫规划,做到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工作优先对接,扶贫措施优先落实。要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集合社会资源,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坚持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贫困群众是依法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主体和力量源泉,贫困群众最清楚什么样的扶贫政策扶贫方式最适宜本地情况,必须保证精准扶贫为了贫困群众、精准扶贫依靠贫困群众、精准扶贫成果由贫困群众共享,以保障贫困群众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准确把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着力点

精准扶贫是党在新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要求各级政府既要有强烈的担当精神,又要有较强的法治思维能力,在精准扶贫中依法依规办事。

把法治理念贯穿扶贫攻坚工作始终。到2020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要全部实现脱贫,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来不得半点虚假。今后五年,扶贫开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发展道路上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做好扶贫攻坚工作,需要树立法治思维,特别要注重扶贫工作者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尊法、懂法用法意识,要用法治的视角看扶贫,用法治的头脑想扶贫,用法治的方法抓扶贫,使扶贫工作自始至终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推进扶贫开发法治建设。要尽快完善扶贫开发法律法规,抓紧制定扶贫开发条例,在扶贫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实现扶贫立法和扶贫改革相衔接,主动适应精准扶贫的要求,做到扶贫开发、扶贫改革于法有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用法治方式落实精准扶贫。精准扶贫要依法推进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要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准确定位扶贫对象。要健全重大扶贫政策、重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真正符合帮扶政策的贫困群众得到有效扶持。要建立扶贫资金多元筹措、监管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果。要建立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扶贫成效第三方评估机制,及时识别扶贫对象、查看帮扶和管理取得的成效,以及扶贫资金和项目的使用与落实情况,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强化对扶贫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适当分解扶贫权力,公开扶贫权力运行程序,制定扶贫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扶贫权力的行使,形成科学有效的扶贫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体系,把扶贫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防治扶贫权力走偏和任性。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扶贫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损害贫困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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