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散文范文

2023-04-21

张爱玲散文范文第1篇

张爱玲卓异不凡的才情是世人公认的。她的文学成就首推其小说创作,但作为一个十分优秀的散文家,她同样是当之无愧的。尤其是她的散文集《流言》风靡全国。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同事家的书架上发现了它,翻了开头,当即借了来,读后我被深深的震撼了,说句心里话,我喜欢这本书,真的。

张爱玲的散文,称得上是一流的讥诮漂亮,通脱睿智而又文采丰赡,理性、情趣、灵悟皆自然出之,不见丝毫刻意而为的匠气,充分显示了这位旷世才女的令人惊羡的才华。

张爱玲的散文世界是丰富而独特的。一方面,这个世界里处处笼罩着荒芜、凄冷、悲怆、苍凉、无奈的情绪氛围——“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这是咀嚼透了世事的无常与个体人生的渺小无力之后发生的沉重慨叹,是张爱玲的,同时也是广大人生的真实感受;——“乱世的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这是对现代人丧失了精神家园,在人生旅途中进退失据的尴尬与茫然心态的真实写照;——“时代的车隆隆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是在满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就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的店铺的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像我们一样,然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这是对冷酷自私的人性和孤寂可怜的人生的洞彻,悲凉与惨伤里积淀着张爱玲对社会对生活对传统对文明的真知灼见,烙刻着鲜明的现代主义甚或是后现代主义的精神印记。

另一方面,这个世界又是温暖、可爱、生动、鲜活、灵俏,充满了世俗生活情调与趣味的。张爱玲津津有味地谈论着关于吃、穿、钱,关于音乐、跳舞、绘画、读书等话题,常有令人拍案惊叹的深刻之处和令人捧腹叫绝的连珠妙语。——“人生的所谓生趣全在那些不相干的事”,识透了这一点,因而她能在被常人忽略了的细枝末节处捡拾起一串串快乐的花环:她从翠蓝与青色的旧睡衣叠放在一起,看出了一种森森细细的美感,心中由此而生出悄悄的喜悦;她善于分辨各种各样的气味——比如清刚明亮的汽油味、牛奶烧糊的焦香味、太阳晒透了被褥和衣物的阳光味、雾的轻微的霉气味;她喜欢听市声、逛商店、挑买各种小玩意儿,并与货主讨价还价;她能数落出清朝历代女性服饰的变化,并敢穿着自己设计的奇装异服招摇过市,从不顾及别人说三道四„„她对世俗生活的精细观察和充分享受,的确是常人难以企及的,传达出一种形下的物质的具象化的平民意味和气息。

在现代文学散文名家蜂起林立的局面中,张爱玲之所以能够卓然自立,若是没有独特的审美个性与艺术品质是难以想像的。她以一种飞扬灵动的才情和敏细诡异的艺术感觉,从别人习以为常的景致和事物中,开掘出深致的哲思理悟,处处给人启发,又能在复杂深刻的人情世故里挑拣出肤浅与可笑,促人反思审省。毫不夸张地说,张爱玲的散文可以使所有读到它的读者,都从中获得一种审美快感。也许,对于如此精巧至极独特至极的文本,只有在逐篇的赏析解读后才会体会出它的韵味。

读张爱玲的散文是一段洗涤心灵的旅途。

张爱玲散文范文第2篇

一、夜营的喇叭

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姑说:“没留心。”

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二、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传奇》里面新收进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未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三、有女同车

这是句句真言,没有经过一点剪裁与润色,所以不能算小说。

电车这一头坐着两个洋装女子,大约是杂种人罢,不然就是葡萄牙人,像是洋行里的女打字员。说话的这一个偏于胖,腰间柬着三寸宽的黑漆皮带,皮带下面有圆圆的肚子,细眉毛,肿眼泡,因为脸庞的上半部比较突出,上下截然分为两部。她道:”……所以我就一个礼拜没同他说话。他说‘哈啰’,我也说‘哈啰’。“她冷冷地抬了拍眉毛,连带地把整个的上半截脸往上托了一托。”你知道,我的脾气是倔强的。是我有理的时候,我总是倔强的。“

电车那一头也有个女人说到”他“,可是她的他不是恋人而是儿子,因为这是个老板娘模样的中年太大,梳个乌油油的髻,戴着时行的独粒头喷漆红耳环。听她说话的许是她的内侄。她说一句,他点一点头,表示领会,她也点一点头,表示语气的加重。她道:”我要翻翻行头,伊弗拨我翻。难我讲我铜韧弗拨伊用哉!

格日子拉电车浪,我教伊买票,伊哪哼话?……‘侬拨我十块洋细,我就搭侬买!’坏弗?……“这里的”伊“,仿佛是个不成材的丈夫,但是再听下去,原来是儿子。儿子终于做下了更荒唐的事,得罪了母亲:”伊爸爸一定要伊跪下来,‘跪呀,跪呀!’伊定规弗肯:‘我做啥要跪啊?“一个末讲:’定现要依跪。跪呀!跪呀!‘难后来伊强弗过明:’好格,好格,我跪!‘我说:’我弗要伊跪。我弗要伊跪呀!‘后来旁边人讲:价大格人,跪下来,阿要难为情,难末喊伊送杯茶,讲一声:’姆妈(要勿)动气。‘一杯茶送得来,我倒’叭!‘笑出来哉!”

四、说胡萝卜

有一天,我们饭桌上有一样萝卜煨肉汤。我问我姑姑:“洋花萝卜跟胡萝卜都是古时候从外国传进来的吧?”她说:“别问我这些事。我不知道。”她想了一想,接下去说道:“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还记得那时候奶奶(指我的祖母)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样东西的。——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我把这一席话暗暗记下,一字不移地写下来,看看忍不住要笑,因为只消加上“说胡萝卜”的标题,就是一篇时髦的散文,虽说不上冲淡隽永,至少放在报章杂志里也可以充充数。而且妙在短——才抬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五、打人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惶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sir是为仔要我登牢子?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六、到底是上海人

一年前回上海来,对于久违了的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白与胖。在香港,广东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看惯了他们,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一代乳粉的广告。

第二个印象是上海人之“通”。香港的大众文学可以用脍炙人口的公共汽车站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为代表。上海就不然了。初到上海,我时常由心里惊叹出来:“到底是上海人!”我去买肥皂,听见一个小学徒向他的同伴解释:“喏,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不是”薰风的薰。《新闻报》上登过一家百货公司的开幕广告,用并散并行的阳湖派体裁写出切实动人的文字,关于选择礼品不当的危险,结论是:“友情所系,讵不大哉!”似乎是讽刺,然而完全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上海人之“通”并不限于文理清顺,世故练达。到处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性灵文字。去年的小报上有一首打油诗,作者是谁我已经忘了,可是那首诗我永远忘不了。两个女伶请作者吃了饭,于是他就做诗了:“樽前相对两头牌,张女云姑一样佳。塞饱肚皮连赞道:难觅任使踏穿鞋!”多么可爱的,曲折的自我讽嘲!这里面有无可奈何,有容忍与放任——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对于人与已依旧保留着亲切感。更明显地表示那种态度的有一副对联,是我在电车上看见的,用指甲在车窗的黑漆上刮出字来:“公婆有理,男女平权。”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他们去吧!各有各的理。“男女平等”,闹了这些年,平等就平等吧!——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那种满脸油汗的笑,是标准中国幽默的特征。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叱道:“回到童话里去!”在《白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上海人不那么幼稚。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琉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七、写什么

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么?”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么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后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要大为失望了。

文人讨论今后的写作路径,在我看来是不能想象的自由——仿佛有充分的选择的余地似的。当然,文苑是广大的,游客买了票进去,在九曲桥上拍了照,再一窝蜂去参观动物园,说走就走,的确可羡慕。但是我认为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很艰难的事。

初学写文章,我自以为历史小说也会写,普洛文学,新感觉派,以至于较通俗的“家庭伦理”,社会武侠,言情艳情,海阔天空,要怎样就怎样。越到后来越觉得拘束。譬如说现在我得到了两篇小说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与人物的轮廓,连对白都齐备,可是背景在内地,所以我暂时不能写。到那里去一趟也没有用,那样的匆匆一瞥等于新闻记者的访问。最初印象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可是,外国人观光燕子窝,印象纵然深,我们也不能从这角度去描写燕子窝顾客的心理吧?

走马看花固然无用,即使去住两三个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无用,因为生活空气的浸润感染,往往是在有意无意中的,不能先有个存心。文人只须老老实实生活着,然后,如果他是个文人,他自然会把他想到的一切写出来。他写所能够写的,无所谓应当。

为什么常常要感到改变写作方向的需要呢?因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复。以不同的手法处理同样的题材既然办不到,只能以同样的手法适用于不同的题材上——然而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经验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几个人能够像高尔基像石挥那样到处流浪,哪一行都混过?其实这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吧?只要题材不太专门性,像恋爱结婚,生老病死,这一类颇为普遍的现象,都可以从无数各各不同的观点来写,一辈子也写不完。如果有一天说这样的题材已经没的可写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没的可写了。即使找到了崭新的题材,照样的也能够写出滥调来。

八、草炉饼

前两年看到一篇大陆小说《八千岁》,里面写一个节俭的富翁,老是吃一种无油烧饼,叫做草炉饼。我这才恍然大悟,四五十年前的一个闷葫芦终于打破了。

二次大战上海沦陷后天天有小贩叫卖:“马……草炉饼!”吴语“买”“卖”同音“马”,“炒”音“草”,所以先当是“炒炉饼”,再也没想到有专烧茅草的火炉。卖饼的歌喉嘹亮,“马”字拖得极长,下一个字拔高,末了“炉饼”二字清脆迸跳,然后突然噎住。是一个年轻健壮的声音,与卖臭豆腐干的苍老沙哑的喉咙遥遥相对,都是好嗓子。卖馄饨的就一声不出,只敲梆子。馄饨是消夜,晚上才有,臭豆腐干也要黄昏才出现,白天就是他一个人的天下。也许因为他的主顾不是沿街住户,而是路过的人力车三轮车夫,拉塌车的,骑脚踏车送货的,以及各种小贩,白天最多。可以拿在手里走着吃——最便当的便当。

战时汽车稀少,车声市声比较安静。在高楼上遥遥听到这漫长的呼声,我和姑姑都说过不止一次:“这炒炉饼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现在好些人都吃。”有一次我姑姑幽幽地说,若有所思。

我也只“哦”了一声。印象中似乎不像大饼油条是平民化食品,这是贫民化了。我姑姑大概也是这样想。

有一天我们房客的女佣买了一块,一角蛋糕似地搁在厨房桌上的花漆桌布上。一尺阔的大圆烙饼上切下来的,不过不是薄饼,有一寸多高,上面也许略洒了点芝麻。显然不是炒年糕一样在锅里炒的,不会是“炒炉饼”。再也想不出是个什么字,除非是“燥”?其实“燥炉”根本不通,火炉还有不干燥的?《八千岁》里的草炉饼是贴在炉子上烤的。这么厚的大饼绝对无法“贴烧饼”。《八千岁》的背景似是共党来之前的苏北一带。那里的草炉饼大概是原来的形式,较小而薄。江南的草炉饼疑是近代的新发展,因为太像中国本来没有的大蛋糕。

战后就绝迹了。似乎战时的苦日子一过去,就没人吃了。

我在街上碰见过一次,擦身而过,小贩臂上挽着的篮子里盖着布,掀开一角露出烙痕斑斑点点的大饼,饼面微黄,也许一叠有两三只。白布洗成了匀净的深灰色,看着有点恶心。匆匆一瞥,我只顾忙着看那久闻大名如雷贯耳的食品,没注意拎篮子的人,仿佛是个苍黑瘦瘠中年以上的男子。我也没想到与那年轻的歌声太不相称,还是太瘦了显老。

上海五方杂处,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反而少见。叫卖吃食的倒都是纯粹本地口音。有些土着出人意表地肤色全国最黑,至少在汉族内。而且黑中泛灰,与一般的紫膛色不同,倒比较像南太平洋关岛等小岛(Micronesian)与澳洲原住民的炭灰皮色。我从前进的中学,舍监是青浦人——青浦的名称与黄浦对立,想来都在黄浦江边——生得黑里俏,女生背后给她取的绰号就叫阿灰。她这同乡大概长年户外工作,又更晒黑了。

沿街都是半旧水泥弄堂房子的背面,窗户为了防贼,位置特高,窗外装凸出的细瘦黑铁栅。街边的洋梧桐,淡褐色疤斑的笔直的白圆筒树身映在人行道的细麻点水泥大方砖上,在耀眼的烈日下完全消失了。眼下遍地白茫茫晒褪了色,白纸上忽然来了这么个“墨半浓”的鬼影子,微驼的瘦长条子,似乎本来是圆脸,黑得看不清面目,乍见吓人一跳。

就这么一只篮子,怎么够卖,一天叫到晚?难道就做一篮子饼,小本生意小到这样,真是袖珍本了。还是瘦弱得只拿得动一只篮子,卖完了再回去拿?那总是住得近。这里全是住宅区,紧接着通衢大道,也没有棚户。其实地段好,而由他一个人独占,想必也要走门路,警察方面塞点钱。不像是个乡下人为了现在乡下有日本兵与和平军,无法存活才上城来,一天卖一篮子饼,聊胜于无的营生。

这些我都是此刻写到这里才想起来的,当时只觉得有点骇然。也只那么一刹那,此后听见“马……草炉饼”的呼声,还是单纯地甜润悦耳,完全忘了那黑瘦得异样的人。至少就我而言,这是那时代的“上海之音”,周璇、姚莉的流行歌只是邻家无线电的噪音,背景音乐,不是主题歌。我姑姑有一天终于买了一块,下班回来往厨房桌上一撩,有点不耐烦地半恼半笑地咕噜了一声:“哪,炒炉饼。”

报纸托着一角大饼,我笑着撕下一小块吃了,干敷敷地吃不出什么来。也不知道我姑姑吃了没有,还是给了房客的女佣了。

九、秋雨

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天也是暗沉沉的,像古老的住宅里缠满着蛛丝网的屋顶。那堆在天上的灰白色的云片,就像屋顶上剥落的粉。在这古旧的屋顶的笼罩下,一切都是异常的沉闷。园子里绿翳翳的石榴、桑树、葡萄藤,都不过代表着过去盛夏的繁荣,现在已成了古罗马的建筑的遗迹一样,在萧萧的雨声中瑟缩不宁,回忆着光荣的过去。草色已经转入忧郁的苍黄,地下找不出一点新鲜的花朵;宿舍墙外一带种的娇嫩的洋水仙,垂了头,含着满眼的泪珠,在那里叹息它们的薄命,才过了两天的晴美的好日子又遇到这样霉气薰薰的雨天。只有墙角的桂花,枝头已经缀着几个黄金一样宝贵的嫩蕊,小心地隐藏在绿油油椭圆形的叶瓣下,透露出一点新生命萌芽的希望。

雨静悄悄地下着,只有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桔红色的房屋,像披着鲜艳的袈裟的老僧,垂头合目,受着雨底洗礼。那潮湿的红砖,发出有刺激性的猪血的颜色和墙下绿油油的桂叶成为强烈的对照。灰色的癞蛤蟆,在湿烂发霉的泥地里跳跃着;在秋雨的沉闷的网底,只有它是唯一的充满愉快的生气的东西。它背上灰黄斑驳的花纹,跟沉闷的天空遥遥相应,造成和谐的色调。它噗通噗通地跳着,从草窠里,跳到泥里,溅出深绿的水花。

雨,像银灰色黏濡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

十、爱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张爱玲散文范文第3篇

我带着自己尚浅的对爱情的憧憬,试图把自己的心变得敏感起来,努力的去捕捉《爱》带给我的感触,写下来,写下我的或许没有意义的瞎想,写下我读到缘分,写下我的祝愿。

那个月光里有着淡淡稻香的夜晚,那个穿着月白衫子的偷偷望着前面的那扇门的青春羞涩的姑娘,那个恰巧出现在视线里的邻家的大男孩,那句原来你也在这里,这一切是那样的撩人心弦。

原来你也在这里。有着太多说不尽的意蕴 ,激起了我的太多的瞎想。

其实我早已在这里守候,守着心里想你爱你的秘密,候着你不可预知的经过。这看似偶然的相遇啊,其实是我一直坚信的必然,因为我时时刻刻都等候在这里,还会长长久久的等候在这里,只要你来,我就不会错过。我打听过了,你喜欢这里。

其实跟你有千言万语,早在每个想你的梦里,每次想你的午后,当成故事,一句句的说给你听过。答应住在我心里的那个你,下次再跟你见面的时候,一定要当面告诉你,却,毫不争气,在见了你之后,心跳动的厉害,手也不知道该放在哪,就这样惊慌的乱了阵脚,手足无措起来。丢了曾踌躇满志的约定,语无伦次的说了句。原来你也在这里。 事后,我想,我们终究是遇见了,没有甜言蜜语的倾诉,也没有你侬我侬的亲密。可,这些当时错过了绽放的花蕾啊,在以后,想你的每一次里,又静悄悄的绽放了,在我心里,偷偷的,悲伤的愉快着,即使你并不知道。

我们终究是遇见了,可你还是要远行。看着你转身离去,我没有言语,在心底挥挥手跟你说再见。不愿相信就此一别,你就是那个生命中仅有一擦肩的匆匆的过客。我在等着,焦急不安的等着。后来,我渐渐地相信岁月静好的力量。看着身边形形色色的,一对对朋友和情侣,有的是才貌双全,有的是平平淡淡,可他们看上去,都是那么的和谐。。我决定相信时间老人的睿智,我相信他最终会把正确的你带到我的身边。可能现在还不是时候,待我转过1000个弯后,下个路口,我就会遇见你。而你,也恰巧在那里。或许到那时还不是最正确的时候,还需要再经历些什么我才能去真正以爱人的身份站在你的身边,没有关系,我愿意继续等待,我想,只是那个时间不对罢了,等时间对了,一切就会如想象般甜蜜,甚至更好。

终于,我懂了。我们终究是遇见了,也终究是分散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你明明就不在我的身边,却时刻住在我的心里,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你明明就住在我的心里,我却触碰不到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明明就触碰不到你,却还拼命地想着,挽着你的臂,牵着你的手,依偎在你胸口。时间那么长,我真想能马上就走完,好弄清楚我的生命的前方究竟有没有你,记忆那么短,尽管我年老了好多,关于你的记忆却没有和我走过的生命一样增加长度。渐渐地,渐渐地,当岁月苍老了容颜,当看透繁华落尽,当一切都渐渐平淡,心底那个期待与你再次重逢的愿望变得不再强烈,但是它还在,偶尔拿出来嘲笑嘲笑自己年少无知,嘲笑嘲笑自己这么多年放不下你的花痴,嘲笑嘲笑自己这么老了还想着和你重逢的孩子气,嘲笑嘲笑自己忘记了,即使再相遇,也会认不出你年老的样子了。最后,再笑笑,摇摇头,把它装回心里原来的位置,带着一丝丝的窃喜,心平气和的对自己说,这会是个带进坟墓里的秘密。

于千万人之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中,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好说,唯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关于这句话,有位作者这样解读, 末了一段谈的不是故事本身,也许张爱玲想在此为“爱”作一个释义,可我们看看她都用了些怎样触目惊心的词:“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这是多么渺茫无望啊!生活于乱世之中的张爱玲似乎与生俱来有种沧桑感,她对时间总是那么敏感,以至于害怕自己来不及抓住什么,充满无助与无奈。这种沧桑感决定了张爱玲《爱》的基调。

我不喜欢这个解读。或许是因为我阅历尚浅吧,更多的是现在的我不想相信无奈的宿命论,不想用苍凉的沉重的感叹来接受这篇文章。我只是读到了一种好像叫做缘分的东西,不偏不倚,像真的被上帝安排的那样,即使机遇再小,也还是会遇见。遇见你,是我今生最美丽的意外。不是有人说吗,今生即使只有一面之缘的人,也是用我们上世千百次的回眸换来的。这遇见,得来的多不容易啊。徐志摩曾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我想,如果实现了,那该是怎样的一种幸运啊。 “没有早一步,也没晚一步,正好赶上了。”所以我们更多的应该是感谢这样的相遇,也许山盟海誓能代表轰轰烈烈的爱,但这比不上为爱无声守候的美。

我不想去想象那姑娘会怎样的温文尔雅,那男孩是怎样的眉清目秀,因为我不想再给予这个故事太多的完美,然后再被这个注定永别的结局,打得不成样子。也因为我不想让那么多平凡没有大起大落的爱情故事在跟它对比下会显得黯然失色。是因为人性的伟大吗?人们往往总是在平淡和凄美中更倾恋于凄美的婉转着的刺伤。仅仅是因为后者赚的了我们那个叫做眼泪的东西吗?我不知道。我只是知道,不管姑娘是不是天生丽质,也不管男孩是不是白皙阳光,他们就是爱了。。不管我是灰姑娘还是白雪公主,我都会遇见属于我的王子。不管他生在何方,又长成什么样子。我从不去嘲笑那些两个人长得都有缺陷的情侣,我知道他们都有他们自己的故事,而他们的幸福也绝比其他人差。不可否认长相甜美清秀给人赏心悦目的快乐,也不去辩驳我也会喜欢欣赏长相好看的人,可我知道,如果有一天我会向你表白,那么我喜欢的绝不是你的外表,会是什么呢?我想到时候我应该就能说得清了。 有人说,读了张爱玲的《爱》,就一定要听听刘若英的《原来你也在这里》,说这首歌用暖暖的声音,唱着暖暖的曲调,填补了张爱玲半个世纪多的荒芜,圆满了这段错过后终于相聚的爱情。我像受了什么命令似的,听了这首歌。

请允许我尘埃落定,用沉默埋葬了过去。满身风雨我从海上来才隐居在这沙漠里该隐瞒的事总清晰千言万语只能无语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喔原来你也在这里 。。。。在千山万水人海相遇喔原来你也在这里。看见尘埃两个字,我想起了张爱玲的一句话,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为了找你,我倾尽所有,用尽全身力气,从遥远的地方,长途跋涉,在这里隐居,不为扬名,不为衣食,只是为了,你能恰巧经过。正如阿难说,我愿化身石桥,受那500年风吹,500年日晒,500年雨淋,只求她从桥上经过。而最后,因为找到了你,就不再瓢泼不定了,过去的苦难风雨也都不重要。不需要解释,沈从文说,我明白你会来,所以我等你。不需要其他的理由,只要我愿意相信。

当我正在努力寻找清自己和这个故事的碰撞点时,旁边的一姐妹儿正在那样放荡的笑,笑声如雷贯耳,也如当头一棒,把沉浸在美好的想象中的我打醒。这完全和故事里含蓄的美冲了。冲的一塌糊涂。可我还是不想受打扰,这份因为《爱》带给我的心底的动容,带给我的思绪飞扬,带给我的文字的流淌。虽然不是大家的作品,也不是个有水平的学生的作品,只是我还挺珍惜。读了一个故事,想到了好多故事。我稍稍的抬着头,歪着脑袋,容易又或困难的,想弄清楚每一个细微的感受是什么。

张爱玲散文范文第4篇

大凡读过张爱玲的系列作品,小说也好,散文也罢,都会冒出这样的感觉:张爱玲的人比她的小说,更像一个传奇,比散文,更像一个神话。在那样老旧的年代,没有人敢如爱玲般大声呐喊“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1]爱玲就是喜欢这样用最简约最素朴的语言,准确而又清晰地表述自己的思想。可谓王充倡导的“言奸辞简,指趋妙远。”[2]然后,斑斓后的爱玲,随即又归于淡然,像绚丽的彩虹,惊艳后的深寒。有人说“: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3]两度爱情,如此短促,如此热烈,却要用一生去忘记,去记忆;她寂寞的离世,如此诡异,如此安静,却让无数“张迷”要用一生去记忆,去忘却。公认张爱玲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异数”着实不为过。她是花,上海花,从缥缈的海上来,回缥缈的海上去。文字在她的笔下,是生命的花在盛开,是青葱的生命在蓬勃,直捣进你的心坎。喜欢张爱玲的人,对她的书自然也是真喜欢,沉入她的书中,你就在她的文字里不想出来。读张爱玲的文章你是快乐的,同时你又是忧伤的。此刻,你保准能做最全能的歌手,可以将美丽唱得如此忧伤,又将忧伤唱得如此美丽。张爱玲是人群中的一分子,也食人间烟火,无疑是世俗的,但世俗得如此精致得当。她细细地告诉你,但绝不用赫赫地炫耀。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一个沉默的人,别人称她为安静得不得了。她可以在上海大红大紫,也可以在异国他乡深居简出。她最有名的《传奇》书名用来形容张爱玲自己的一生可谓恰如其分。张爱玲显赫的家世到她这一代已是最后的绝响了,张爱玲的童年是不快乐的。父母离婚,父亲曾扬言杀死她,于是她逃出父亲的家去找母亲,母亲给了她两条路选择:“要么嫁人,用钱打扮自己;要么用钱来读书。”[4]张爱玲毅然选择101了后者,然而,母亲的经济状况一直不好,张爱玲说:“这时候,母亲的家亦不复是柔和的了。”[4]她与胡兰成短暂三年却“拼命付出”的婚姻,后来为之“自将萎谢。”与赖雅具有“安全感”不能说是爱情的婚姻。直到曾经被人们称为上海的一朵海上花,瞩目中国文学界的才女张爱玲猝死。从此,传奇的人精神犹在,人永远地成为缺席„„我读张爱玲,我是这样看到点点滴滴的。然,人生难绘,有如兰草难绘,重读喜欢的爱玲,写喜欢的爱玲,随心随性随手。

二、高贵显赫的身世

张爱玲出生于1920年9月30日的上海,官宦世家。黄逸梵和张志沂是张爱玲的父母,是她生命的源,源头又追溯,祖父张佩纶和曾祖李鸿章,那是她的源头。“据《清史稿》记载,因马尾之败,张佩纶罚满归京,听候起复,李鸿章不念旧恶,以女妻之。大概是为了延揽人才,也可能是张佩纶得到了其女儿的垂青。”[5]张佩纶后来娶了李鸿章的千金。《孽海花》记述了李鸿章的千金小姐擅诗,对张佩纶惜才爱怜。李鸿章不拘门第,心胸就极高毅然将小姐下嫁。张佩纶与李小姐结秦晋,爱玲的父亲方才有机会出世,爱玲才可以问世。血脉如溪,潺潺渊远,生生不息。张志沂是李鸿章的外孙,黄逸梵是黄军门的孙女,门当户对的缘亲当初一定是轰动一时。后来,不幸的是,黄逸梵深受“五四”新潮的影响,是真正的新派女子。嫁与张志沂,为不至误终身,赶紧离开。爱玲说:“我母亲还有时候讲她自己家从前的事,但是她憎恨我们家。当初说媒的时候都是为了门第葬送了她一生。”[4]可见她母亲黄逸梵哀怨深深。后来,毅然决然离开了张家的母亲,一生如花丰盈粲然。这样算起来爱玲是李鸿章的曾外孙女,真正的贵族之后。张爱玲,就是这朵海上花,前生就是张爱玲在上海度过的前二十年,也是她的重要经历的时期。张爱玲最主要的作品是在23岁到25岁之间完成的,在以后她虽然不断地在书写,但是所有的文学成就,都比不上这三年。所有写作的经验就是她前二十年获得的,也就是她的前生。她以后的作品“,只是在不断地咀嚼、涂抹,反复地利用她的这个前生。”[6]纵使有人批驳张爱玲,“什么名门望族,什么贵族之后!李鸿章不过是叶赫娜拉氏座下的一条狗,见了她口称老佛爷吉祥!如此的奴颜媚骨,有什么好拿出来显摆的?”[3]傲气聪慧的张爱玲对这样的人只是齿冷一句“:就是看你没有,显摆给你看的!”[3]

三、又俗又雅的父亲

尽管张爱玲要从父亲家逃遁,但应该这么说,如果没有父亲张志沂,也就没有张爱玲在文坛的旷世传奇。当时新潮的母亲黄逸梵早早留洋,爱玲只有3岁多,纵然有再多的熏染和教导,也起不了太多的作用,对于茫茫成长期,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即使日后,来来往往有过教诲,也是鸟之音,有也无,无也有的渺渺。而父亲张志沂与爱玲是朝朝夕夕。父亲毕竟是爱女儿的,他鼓励她读书,他在孙用番(爱玲的继母)对爱玲爱书成癖起怨言时,他一定是不犹豫地维护爱玲的。那时上海张公馆的书房,有一个严肃温和的父亲为女儿的超级天赋惊讶惊喜。《红楼梦》是在父亲的指导下爱玲才开始读的,文学在沉入爱玲的心灵,于是开始植入文学的根基。弟弟张子静的话为证:我父亲看出这个女儿有创作的天分。我父亲虽有不良的嗜好,但也很爱看书。他的书房里有中国古典文学,也有西洋小说。姊姊在家的时候,没事就在书房里看书,也常和父亲谈一些读书的感想。父亲鼓励她做诗、写作;他那时也已看出这个女儿有文学创作的天分。姊姊在他指导之下,也真的写了一些旧诗。有几首父亲很满意的,亲友来访他就拿出来给他们看。爱玲3岁就能背诗吟词,极动情处,让前清遗老遗少们挥泪如雨。7岁写的小说,开篇就是“话说隋末唐初时候”,一石激起千层浪,一语震得人发聩。爱玲仿照当时报纸副刊样式,自写自编自裁,编写了一张家里杂事作内容的副刊,配上插图。父亲张志沂看了很得意,有亲戚朋友来就拿给他们看作为炫耀。张志沂仍有世家子弟的遗风,读古书做诗词。像一个天真的父亲得意着的时候,弃掷旧观念的瞬间,对女儿充满了爱惜。曾为“爱玲的小说《摩登红楼梦》拟的六条回目,”[3]颇见功力。试想,他不许爱玲读书,不教导爱玲,这个才女也许就被莫名其妙地扼杀。不过他对爱玲的栽培也有限度,这大约是张氏一族的家风,与钱财上的精明和糊涂矛盾地并存。所以。爱玲的父亲是一个又俗又雅的人,然他的俗高出他的雅,因他不过是一个没落的世家公子。他的不出色,惧怕接受新的事物,他的自卑,又恐爱玲和她的母亲一样一去不回。于是父亲对爱玲说:“如果你和你母亲一样的话,便打断你的腿。”[4]他爱着那102个年轻貌美聪慧的女子,爱玲的母亲黄逸梵,可他失败了,留不住她。到她离去,他才暗悔。甚至期望她回来祈求他保护,仍如兰花一样再次绽放,芬芳着他孤寂的心灵。可,让他大失所望、深深刺痛的就是,黄逸梵很快就有了深爱的维葛。生命中最亲密的两个女人都只有匆匆的花期,沮丧不已、回天无力的他,后来竟然妒恨爱玲在情感上偏向母亲。甚至在他情绪失控的时候虐打女儿,扬言要赶走她,最后,他却是拘禁了她。后来爱玲的《半生缘》顾曼祯被拘禁,逃走的经历,隐约透视了张爱玲自己曾经的感觉和苦痛。然,一生中,又是母亲黄逸梵赋予的个性惠泽了爱玲。所以爱玲总是习惯淡淡轻轻地写,她不习惯诉说悲伤,不喜欢拿隐私哗众取宠,张爱玲的文字华丽却不浮躁。

四、她的红玫瑰和白玫瑰 轻轻翻阅《心经》,没有纸的喧哗,唯有读者的心动。许小寒眷恋着自己的父亲许峰仪,对孩提时代的留恋,对母亲的嫉妒、排斥,冷漠。许小寒身上隐约有爱玲的影子,所有叫《心经》,是爱玲自己难念的心之经。大凡有恋父情结的女孩子,随了年纪渐大,一般选择的基本是与父亲类型相似的男人。人说,父亲本来就是女儿的第一个恋人,女孩子或多或少有恋父情结。因为女孩子是柔弱的,需要一种力量,需要一种保护,容易产生情感上的依赖感。爱玲一生的两段爱情和婚姻,都是恋上比自己年长许多的男人,而且成婚迅速。与胡兰成从认识到结婚仅用了8个月,与赖雅从认识到结婚是仅仅半年。尤其和赖雅,不知道最终爱玲是爱上一个男人,还是爱上一份安全感。爱情,于她是一场光华耀目的自毁。正如安意如说“:人不断地舔着伤口,舔着舔着对伤口也有感情了。”[4]爱玲对其父亲是不是这样的情结呢?!其实张爱玲在感情上一直都和许多感情的女人一样,甚至更加不是个聪明的女子,男人左右着她一生的情感。从胡兰成到赖雅,她的不聪明是因了她的至情至性,不过她的不糊涂又在最后表现在断然了结上,这是我最欣赏的地方,甚至有点膜拜。其实她原本就是一个聪慧的女子,只是在情事的面前表现得愚笨地不知道狡猾。当时,胡兰成随时有亡命天涯之险,婚礼都免了,爱玲无怨无悔随着他。正因为胡兰成用“亮烈难犯”来形容爱玲,证明他还是多少懂爱玲的。胡兰成也被爱玲这惊艳的光芒灼伤,内心欣喜过重:“我与他们一样面对着人世的美好(暗指爱玲),可是只有我惊动,要闻鸡起舞”。独立独行的爱玲与胡一交错,胡便是镜子,映照了自己,而胡更是以爱玲为镜,照出自己的弊处来,胡写道“我们两个在房里,好像‘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我与她是同住同修,同缘同相,同见同知。“”她的横绝四海,便像数学的理直,而她的艳亦像数学的无限,我却不准确的地方是夸张,准确的地方又贫薄不足,所以每要她校正。前人说夫妇如调琴瑟,我是从爱玲才得调弦正柱”。爱玲也是喜欢胡的,她云:“他一人坐在沙发里,有一种金粉金沙深埋的宁静,漫山遍野都是今天”。于是,那年的那天,胡兰成与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只是需要“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玲这个情感的女子要了婚姻的本真,不囿于流俗。”[3]胡兰成毕竟是最俗而功利者,而爱玲是圣洁的仙,人是千变万化的,仙是要飘然而去的,爱玲注定了要失望,要抽身离去。兰成也意识到了爱玲的不凡仙体:“哪吒是小小孩童,翻江倒海闯了大祸,他父亲怕连累,挟生身之恩要责罚他。他一怒,刳肉还母,剔骨还父,后来观世音菩萨用荷叶和莲藕做成他的肢体,爱玲便亦是这样的莲花身。”还重要的是,男人心宽,他需要一个万花筒的世界,万千美女呼之归己,似乎才是人生的最高价值的显现;女人心窄,真正的有了心尖上的一人之后,情爱便荒芜,自将萎谢。《今生今世》中的《鹊桥相会》中1946年温州的那条瓯江,爱玲与飘然离去的胡兰成作别,而她面对伤心波涛,泪涌成珠。爱玲独自一人奔波到“因为有兰成在,就像衔着珠宝放光的温州”,爱玲寻到范秀美和胡兰成住的地方,胡镇静地对人言爱玲是他妹妹,顾全了范秀美的面子,明媒正娶的张爱玲情何以堪?而她竟然住下了。胡兰成还狡黠地说:“秀美说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是欠与还,上辈子欠了这辈子还,不停地欠,不断地还。呵,纠纠缠缠,好好的缘分不就成了债务关系了吗?我想相遇是美事,就像鸟来栖息树梢。”爱玲忍着心痛说“:可是也有‘拣尽寒枝不肯栖’啊!”后来胡兰成竟然还回忆起,她来温州二十余日,眼见得他有新欢却仍心存眷恋之意。可以想象当时的爱玲是怎样地心痛怎样地无助的,一切的委曲求全,一切的甘愿承受,只为了这个变心的男人,只为了自己不变的爱。人说,张爱玲与胡兰成之间的情感是“旧时的才子佳人”。当年名士胡兰成真心倾羡爱玲的才华,倾心写出的《论张爱玲》自然是文采飞扬、光彩流溢。赞103极了爱玲的文章和她的家世,好的宝贝要百般的呈现给别人看。她所有关于爱的誓言,对爱的期许,爱的渴望,爱的幻想,耗尽一生无怨无悔。“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7]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7]然而,卓文君的题诗,司马相如回心,此时彼时,而今胡的心和人却永远地走了。自尊而倔强的爱玲给他信中写下:“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经不喜欢我的了。”[8]爱胡的人自然不知道,情意深重爱玲爱胡兰成有多深多痛。爱玲对胡兰成如此,后来对赖雅更是如此。爱玲在《红玫瑰和白玫瑰》里说:“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7]爱玲的姻缘与振保不同,“她一生中的两个男人都是她用自己心血浇灌的,俯仰无愧的壮丽。”[3]从与胡兰成相逢那刻,爱玲便恋他儒雅风度、博学敏思、风趣多闻,注定成了她心口的朱砂痣,成了她的红玫瑰。是他点燃了她少女的火山,爱了就爱了,不管爱有多长。她盛放过,也深痛过。于是,他是了爱玲独有的红玫瑰。后来爱玲嫁人不是因了爱情,只是她和赖雅朝朝暮暮衍生出来的爱。赖雅只是美国一个小小名的剧作家,而爱玲不是爱名的女人。晚年的洛杉矶隐居说明她是可以舍得的人,张爱玲刚到美国时是赖雅照顾和安慰她,他是她异乡的清雅的月亮。赖雅更像爱玲的白玫瑰,淡淡的月光,悄悄地轻洒,渐渐地明朗。寂寞的晚年,寂寞的寓所,抬头的那一抹月光就是赖雅了,不及红的艳丽、炽热,但安静、平和。爱玲也进入老年的时候,赖雅数次中风,都得爱玲的悉心照料才康复,在上海连自己照顾不好的女子,学会了照顾别人,她是赖雅的妻,“妻”的名字是一个女人一生最温暖的一个名字。爱玲生命里的两个男人:一个是属于她的红玫瑰,一个是属于她的白玫瑰。爱玲对于她们俩个男人真正践行了“生死契阔,与子成说”。可是,有人惋惜地为她写诗:她扫了三百六十日的落花/却没有

张爱玲散文范文第5篇

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倾城之恋》 如果你认识从前的我,你就会原谅现在的我。——《倾城之恋》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谈女人》

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

回忆永远是惆怅。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一个知己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

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

一个女人蓦地想到恋人的任何一个小动作,使他显得异常稚气,可爱又可怜。她突然充满了宽容无限制地生长到自身之外去,荫蔽了他的过去与将来,眼睛里就许有这样苍茫的微笑。[6]

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碰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以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爱》

女人真是幸运——外科医生无法解剖她们的良心。

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花凋》

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倾城之恋》

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然而敦凤与米先生在回家的路上还是相爱着。——《留情》

[9]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经典语句

1.一个男人的一辈子都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了,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2.一个人 ,如果没空 ,那是因为他不想有空 , 一个人 ,如果走不开,那是

因为不想走开 , 一个人

,对你借口太多 ,那是因为不想在乎。

3.男子憧憬一个女子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 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4. 因为有时候拥有和失去都是一刹那的事。

5.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6.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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