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论文范文

2024-01-28

遗产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本文对近年来国内外关于工业遗产的研究作了比较系统的综述。通过对国外工业遗产研究的梳理,发现工业考古学为发达国家的工业遗产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国内主要选取中国知网231篙期刊论文,从年份、所属学科、期刊等方面进行了基本统计分析。同时吸纳相关专著中工业遗产的研究成果,从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两个方面重点探讨了关于工业遗产的概念、类型、特征和价值等理论研究现状。通过国内外的综合比较,得出我国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趋于多元化发展,富于前瞻性和挑战性。同时也指出一些存在问题表现在研究深度不足和理论基础薄弱。

关键词:工业考古学;工业遗产;研究述评

国内关于工业遗产的述评比较早的是在2005年,李辉等归纳了国内学者关于工业遗产地保护与利用的研究,并指出了不同角度下工业遗产研究进展与存在问题;李林等侧重梳理工业遗产旅游的研究成果,并从区域、内容等视角较全面的介绍了国外工业遗产的研究。对国外工业遗产研究的系统化认识大概始于2007年,阙维民着重分析了世界工业遗产研究、保护与管理的历史与现状,并整理了涉及工业遗产的相关文件、期刊和网页等国外文献资料。随着我国对工业遗产研究的关注,不少学者开始从东西方比较视角进行研究述评,如田燕等、刘伯英,其中刘伯英从概念、保护背景和方式、研究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比较。王高峰等则对国内相关研究文献按来源、学科、年份等作了简单的数量统计。可以看出,国内现有关于工业遗产相关研究的综述大多关注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研究,对工业遗产研究的理论基础——工业考古学的认识相对薄弱。陈丽杰和梁波曾针对工业考古学与科技史、考古学间的关系进行过深入的探讨,指出了工业考古学指导工业遗产研究的现实意义。

本文通过对国外工业遗产研究的梳理,认为工业考古学为发达国家的工业遗产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以工业考古学为理论依据,梳理了我国工业遗产研究的动向和局限,以期为我国工业遗产研究指明方向。

一、起源于工业考古学的国外工业遗产研究

(一)工业考古学的发展为工业遗产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工业考古学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欧洲(英国),70年代陆续传播到北美(美国)和亚洲(日本)。

1955年英国伯明翰大学Michael Rix在英国《历史爱好者》杂志上发表论文,把对英国工业革命以来旧的工业建筑、机械、纪念物等的研究称为“工业考古”,并提出要加强对英国现存大量的工业遗迹、纪念物、机械的研究与保护,这篇论文被认为是首次提出了“工业考古”概念。1963年英国学者KennethHudson撰写了《工业考古学导论》-书,首次以专著形式提出了工业考古学,并对工业考古学的早期研究领域作了一定划分,探讨了一些研究方法,推动了工业遗产相关理论的研究。然而得到广泛传播的却是1974年出版的英国巴斯大学技术史研究中心主任R AngusBuchanan撰写的《英国工业考古学》和1975年出版的Neil Cossons撰写的《工业考古学的基本要点》。

1972年美国学者Symonds发表《工业考古的保护与视角》一文,通过对工业遗产的研究为美国历史文化遗产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并展望了工业遗产研究与保护工作。1978年Theodore出版了《工业考古:一种美国遗产的新视角》,提出工业遗产是美国历史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了进行保护与研究的可行性,并按照工业类别对工业遗产进行了划分,对美国一些重要工业遗产作了案例分析。

1978年日本学者黑岩俊郎和玉置正美合著的《工业考古学入门》分别回顾和展望了英国与日本的工业考古学研究动向,是一本讲述工业考古学方法入门的教材。山崎俊雄和前田清志合编的《日本的工业遗产——工业考古学研究》收录了学会会员的研究调查报告论文集,其中山崎俊雄和种田明从方法论的角度,分别探讨了技术史、博物馆与工业考古学间的关联。

进入21世纪,在工业考古学的理论指导下,对工业遗产案例的研究反过来促进了工业考古学科的发展和教育。1998年英国工业考古学教授Marilyn Palmer撰写了工业考古学领域的重要专著《工业考古:原理与实践》,结合工业遗产的实例分析和作者近40余年的工业遗产研究经验,探讨与总结了工业遗产的保护与研究工作。2005年由Eleanor和James主编的《工业考古:未来的方向》一书,主要收录了近些年来英国关于工业遗产研究的一些新的论文,探讨具体的工业遗产保护或案例研究,如对印刷工厂及印刷设备等工业遗产的研究,并对制造工业与采矿等具体工业遗产进行了研究。

2008年美国学者Douglas出版了《美国工业考古:野外工作指南》,对各种类型包括桥梁、铁路、公路、运河、制造业工厂、水力发电等工业遗产都做了一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每个案例的研究都进行了技术史与历史的背景分析,在此基础上阐明各个元素的功能和属性,进而考察整个研究对象,并对保护与再利用的措施做了一定的探讨。

2004年井上敏等l201为日本工业考古学和工业遗产的研究作了详细的文献综述,指出了日本工业考古学在学科建设中的问题。2009年平井东幸等编著的《调研工业遗产——致初学者的工业考古学入门》详细介绍了日本各地不同类型的工业遗产,并展望了工业考古学的未来发展趋势。

(二)工业遗产的相关研究大部分集中在保护与再利用领域

国际工业遗产文献,主要来自三个方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遗产委员会(WHC)公布的相关文件与发行的期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公布的文件以及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TICCIH)公布的文件与发行的期刊。阙维民在<国际工业遗产的保护与管理》一文中对这些文献作了详细的述评。同时,国外学者对工业遗产的研究已取得较丰硕的成果,表现在研究涉及的区域广、研究类型多样、研究角度和内容丰富。这些研究多散见在“工业考古”“遗产管理”“文化遗产”“遗产旅游”“旅游管理”等学术刊物或相关会议、论文集等。

从研究区域看,主要集中在欧洲地区,包括英国、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西班牙、瑞典等国,在亚洲(主要是日本)、大洋洲、美洲(主要是美国、加拿大)也均有发展。其中英国对工业遗产的研究成果最为突出,数量最多,内容也较丰富。从最近几年的文献看,依然集中在欧洲,如Andreea-Loreta等选取三个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罗马尼亚城市进行案例分析,来研究工业遗产的技术保存和资本转化;Jose等、PazBenito等和J.Claver等从不同方面对西班牙工业遗产作了研究。此外,挪威学者Grete和Rikke选取三个典型的挪威工业城市——奥斯陆、德拉门和拉维克从城市规划角度研究工业遗产在工业城市转型中的作用。

从工业遗产的类型看,大多体现在对矿业遗产的研究,如RC Prentice以朗达遗产公园为例对煤矿工业遗产、Michelle和Rudd等以宾汉姆峡谷铜矿为例对铜矿工业遗产、Robert以斯普林希尔和赫伯特河景观为例对矿业城镇个性化遗产的研究。另外,josé等以橄榄油工业遗产为对象,研究西班牙橄榄油工业技术发展史和工艺知识的创新。J.Claver等以不可移动工业遗产为对象,提出需为工业遗产的分类制订明确而又简易的标准,并创建工业遗产名录。

从研究角度和内容看,主要采用具体的案例分析,特别集中在两个方面的研究:

一是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与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关联。Calvin和Max以英国卡莱纳冯工业区景观为例,研究工业遗产的保护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Vladimir认为冷清和满目疮痍的工业园区,有利于纳入被边缘化演员进入社会生活的工作潜力,工业遗产的重建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一致的。Anders对瑞典一处石棉水泥工业区改造成豪华住宅区的案例进行研究,得出该住宅区在得到高度赞赏的同时也会产生冲突,由此分析了工业遗产转型过程中的优缺点。Shacke以坐落在哈珀斯费里国家历史公园的弗吉尼亚斯岛为例,研究表明政府在工业遗产保护工作中忽视了工人生活和社区发展的历史。Paz Benito等认为在西班牙工业遗产保护工作中,政府机构与学术团体、当地社区之问存在明显的失配,表现在对工业遗产的保留问题上普遍缺乏兴趣甚至拒绝。他分析这种失配的原因在于将工业遗产当作一种经济资源来利用,而忽视了与工业记忆和地方认同的联系。韩国学者Mihye和Sunghee则从文化层面研究如何运用文化政策保护工业遗产,认为对工业遗产的研究不仅仅是适当再利用层面,还应该挖掘其文化价值,得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需要通过创造一致性的概念和共同的价值观,引导公众参与,设置保护的目标和方法。

二是工业遗产旅游的研究。在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再利用中,旅游开发这一方式越来越受到关注,这方面的研究文献也颇多,表现在工业遗产旅游资源类型与开发;游客参与工业遗产旅游的动机与体验;工业遗产旅游开发的社会经济效应这三个方面。1991年Pat Yale在《从旅游吸引物到遗产旅游》一书中对工业遗产旅游资源作了分类,并以铁桥峡谷——英国第一个“世界遗产”工业地为案例介绍了其旅游发展历程,是一部系统介绍_丁业遗产及旅游的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从旅游者的角度考察参观工业遗产景点的游客具有什么特征,他们从中得到什么体验和利益,Prentice等通过对英国朗达遗产公园的考察试图解决这些问题。工业遗产的旅游开发与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密不可分,Beaudet和Lundgren以加拿大魁北克工业遗产旅游开发为例,认为工业遗产旅游是社会逆工业化以及生产电脑化、全自动化所引发的一种社会经济现象。Andrew等认为工业遗产旅游对工业城市的城市形象、发展和营销都具有很大的影响。Tracev对旅游开发是否是工业遗产保护的手段提出了质疑,并分析了其缺陷和可取之处。

二、国内工业遗产研究动向

21世纪初,工业遗产的概念开始被引入中国,比西方晚了近40年。但近年来,随着工业遗产保护活动的开展,国内工业遗产相关研究也日渐增多。本文主要选取工业遗产及其相关用语作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检索并筛选231篇期刊论文作为样本进行简单的统计分析。

(一)发表年度、学科、期刊分布统计

1.发表数量年度分布统计。如图1所示总体上呈递增趋势,特别是2006年开始显著增长,尤以2010年成果最为突出。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2002-2005年,起步阶段。主要集中在工业遗产旅游和工业旧址的改造两个方面,尚未提出工业遗产的概念。以李蕾蕾和刘会远等对德国工业遗产旅游的研究成果最为显著,还有李小波等对古盐业遗址旅游开发的研究。在工业旧址改造方面,代表性的有俞孔坚等对中山岐江公园旧船厂遗址改造和再利用的研究;蔡晴等对金陵机器制造局的考察;张艳锋等对沈阳铁西工业景观的调研等。

2006-2009年,快速发展阶段。2006年国家文物局主办的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无锡建议》的通过,标志着中国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与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一阶段开始出现关于工业遗产的全面研究,俞孔坚等对中国不同阶段工业遗产的划分;阙维民对国际工业遗产研究的文献概述。此外,对国外案例的研究也更加丰富,如梁波对日本产业遗产的研究,王颖等对法国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经验的介绍。

2010-2013年,提升阶段。2010年两次学术研讨会通过的《武汉建议》和《北京倡议》推动了我国工业遗产研究热潮。这一阶段研究方法有了新的突破,不再局限于文献分析和案例研究,代表性的有任宣羽以攀枝花市501电厂为例对AHP决策分析法的应用;崔卫华应用意愿调查法对工业遗产资源的价值评价等。

2.所属学科分布统计。工业遗产研究涉及到的学科涵盖工学、管理学、理学、历史学等8大门类(见图2),包含的专业多达15个,反映了工业遗产研究的跨学科性。

建筑学和旅游管理两大专业是工业遗产研究的主要领域,共涵盖了近78%的研究成果;文物与博物馆学也是工业遗产研究的重要专业,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一个主要模式就是改造成博物馆;理学下的科学技术史和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学者对工业遗产的关注度也很高,工业遗产具有鲜明的技术和历史地理特征。

3.发表期刊分布统计。通过231篇样本共统计出工业遗产的研究的期刊多达65种。《工业建筑》《建筑学报》《现代城市研究》《城市发展研究》《中国园林》《城市规划》等15种期刊为工业遗产研究的主要发表期刊(见图3)。其中《工业建筑》对工业遗产的关注远远超过其他期刊,名列第二的《建筑学报》也比其他期刊的关注度高很多。这两种期刊都与建筑相关,与上文学科分类中建筑学是工业遗产研究的最大领域的结论是一致的。

虽然旅游管理作为工业遗产研究的第二大领域,但发表在《旅游学刊》的论文却只有4篇,涉及到工业遗产旅游的文章大多发表在《现代城市研究》《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经济地理》《资源开发与市场》和《经济问题探索》等期刊上。

(二)研究内容分析

国内学者对工业遗产的研究主要有两种路径:由基础理论如工业遗产内涵与外延、类型和价值等的探讨,切入到工业遗产是否应该存留,以及保留下来再利用的方式的总结(图4黑色线条标示,研究样本数为31篇,仅占13%);以具体的区域或某一处工业遗产为研究对象,或介绍国外成功经验,或进行中外对比,或进行具体的规划设计(图4灰色线条标示,研究样本数为200篇)。

1.研究路径一:从理论探索到实践应用。我国对工业遗产的理论研究还未到达图4所示的高级阶段,而初级阶段由于最早由建筑学科介入缺乏工业考古学的研究也导致理论发展的缓慢。本文主要从工业遗产的内涵与外延、类型、特征和价值四个方面总结我国在工业遗广:研究中的理论探索。

(1)内涵与外延。多数学者对工业遗产内涵的认识遵循国际《下塔吉尔宪章》和国内《无锡建议》的定义,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国的实际同情进行补充、调整和转化,始终未脱离官方界定的概念框架(见表1)。钟贤巍以其现存的使用状态作为判断是否属于工业遗产的依据。王雨村等追溯到遗产产生时的原始功能上,认为不应仪限定在“为进行工业生产”,还“为仓储、交通运输及市政公用事业等”。而另一种观点比较主流,认为是否是工业遗产并不是依靠它的功能来进行判断,如邵健健、冯立、于一凡等都强调工业遗产是工业化进程中遗留下来的工业遗存。其中,冯立还着重指出中国传统手工业工场采用近代机器设备和技术手段改造形成的新型企业也是工业化的产物,是中国近代化过程的实物见证,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业文化遗产。

随着内涵理解的不断加深,更多学者开始探讨工业遗产的外延。阙维民提出应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调整时期与地域范围的界定。俞孔坚等将狭义的工业遗产时期界定在中国开埠之后即鸦片战争至今这一时间跨度,广义的还包括前工业时期和工业萌芽时期,与陈丽杰等、冯立等学者的观点一致。除了时间维度的划分,陆邵明认为如果是已经认定的就是狭义的工业遗产,反之则为广义的,这种说法可能会导致概念的泛化。

在内涵与外延的认识上,学者们的看法各有千秋,互为补充。但“工业遗产”作为“舶来品”,也有一些学者译作“产业遗产”,引起争}义。陆邵明提出“产业遗产”译法显得模糊,不恰当,不利于实际操作;而陈丽杰等则认为“产业遗产”的译法可以使研究的范围更为广泛;刘伯英基于中国国情,指出产业的概念非常宽泛,相比工业遗产重点不突出,会弱化主体。

(2)类型划分。针对工业遗产类型划分的文献相对较少,最早提出明确分类的始于陆邵明借鉴建筑学对历史遗产的划分(见表2),遗产形态演变与行业性质是常见的划分依据。如邢怀滨等、冯立按照形态特征将工业遗产划分为可移动的工业遗物、不可移动的工业建筑(群)和景观、非物质工业文化三类;从行业性质和功能的角度,冯立和解学芳等的分类也大同小异。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提出了更多的划分依据,例如级别、时期、污染程度等,都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3)特征研究。国内学者对工业遗产特征的研究大多基于工业遗产的时空分布。从时间维度考察工业遗产在不同阶段特征的有俞孔坚等列举了中国近、现代工业发展阶段及潜在的工业遗产;阙维民分析了农业文明时期、近现代中国工业遗产的特性;王晶等进一步细化了从中国近代工业的产生后六个不同发展阶段的工业遗产。刘容基于近代工业诞生以来至现代这一时间跨度的中国工业遗产的总体状况,提炼了中国工业遗产的三个特征,即具有特殊历史渊源;大多位于城市巾心,与城市发展紧密相连;现存损毁严重,建筑风格趋同。

还有一些学者从空间维度进行对工业遗产特征的研究。其中崔卫华等总结了《世界遗产名录》中工业遗产的地理、产业及价值特征;韩福文等对东北地区和沈阳市工业遗产、崔卫华等对辽宁省工业遗产、赵万民等对重庆市工业遗产、郭璇等对河南省工业遗产特征的概括。

(4)价值评价。目前国内学者对工业遗产价值的认知还基于普遍性价值,即《下塔吉尔宪章》里工业遗产定义涉及到的历史、技术、社会、建筑或科学价值。而涉及到工业遗产价值构成或评价的文献只有37篇(占样本总数的17%),绝大部分是对遗产价值的简单罗列和意义的解说。在对工业遗产价值评价的研究中,有6篇论文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价值指标评价体系或框架,分别是刘伯英等对北京工业遗产价值、张毅杉等对城市工业遗产价值、韩福文等对工业遗产综合价值、李丽等对工业遗产资源和刘凤凌等对三线建设时期重庆工业遗产价值的评价。其中韩福文、任宣羽和李丽均应用了层次分析法进行研究。谭超和崔卫华采用了目前评价非使用价值应用最广泛的意愿调查法(CVM,Contingent VaIuation Method)具体测算了北京焦化厂和辽宁工业遗产的价值。

2.研究路径二:案例研究。约87%的样本是进行工业遗产的应用研究,如对某一地区或城市的工业遗产、或工业遗产范畴内的某一类遗产、或某地的一项具体类型的工业遗产为研究对象。我国工业遗产研究区域集中在东北地区、京津唐地区、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国内学者主要从城市发展战略与城市规划、工业遗产地建筑改造和景观设计、工业遗产旅游这三个角度展开对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研究。

(1)从城市发展战略与城市规划角度:工业遗产的保护对城市文脉传承的重要意义。张希晨等、郝卫国等、张晓莉、许建和等、张宪认为工业遗产作为城市近现代进程中的特殊遗存,是城市记忆的重要依托,探讨了工业遗产的保护再利用对城市记忆的积淀、对城市文化复兴的意义。

工业遗产的城市功能定位。张毅杉等分析了城市工业遗产功能转换与城市功能的关系,认为城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功能与空间能否有效植入城市,并提出城市工业遗产融入到城市公共游憩空间系统的整体性策略。展二鹏以青岛旧城老工业为例,分析了城市体制、空间结构变化对功能布局及工业遗产形态的影响。刘伯英等和王建国在各自专著中也从这一角度作了更加详尽的研究。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下的工业遗产。鲍茜等、郭璇等、孙艳等基于河南省工业遗产的特殊性,以洛阳为例提出应该将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结合,展现河南省独特的工业遗产保护模式。

(2)从工业遗产地建筑改造和景观设计角度:沈实现等、叶雁冰等、吴木生等、周庆华等、刘宏梅”、张希晨等、金鑫等、严钧等、许建和等以旧厂房或火车站等为例对工业建筑的改造方法和设计进行了研究。俞孔坚等、张艳锋等、阳毅等分别以中山岐江公园和上海世博园、沈阳铁西工业区、上海世博会江南公园为例对工业景观设计方法和思想进行了研究。此外,刘燕等剐探讨了工业遗址保护中不同空间景观要素的规划设计,潘百红等对国内外工业遗址景观设计的研究现状作了总结。

(3)从工业产旅游角度:在工业遗产旅游的研究上是从李蕾蕾对德国经验的介绍开始的,并以专著展现出来。随后李林等对国内外工业遗产旅游作了研究述评。此外,还有刘会远等、范晓君等对中德工业遗产旅游的对比研究。

工业遗产旅游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东北地区的考察,有刘筏筏.郑岩等、王慧等、韩福文纠、鹿磊等、何军对东北工业遗产旅游资源的分析和开发模式的研究。还有李小波等、谢红彬等、陈平平等、鲍捷等、魏遐等分别对三峡古盐业遗址、福州马尾区、赣州森林小铁路、安徽铜陵矿、杭州运河遗产旅游进行了研究。

很多学者都是综合各个角度,如钟贤巍、郭竟营等、王莹等、鹿磊从城市规划与旅游开发融合的角度,韩福文等、雷霞等、张希晨、孙俊桥等从城市规划与建筑改造和景观设计融合的角度,马云霞、张松等、龚恺等、范建红、蒋楠等、陈琴等从创意产业与三种角度融合的角度展开对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的研究。张京成等在其专著中从创意经济视角,总结了我国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模式——工业博物馆保护模式、景观公园改造模式、综合物业开发模式和创意园区利用模式。

三、小结

近十年来我国在工业遗产的研究视角、学科、方法等方面越来越趋于多样化,特别是2010年后研究成果显著增加,与国外相比,表现出以下研究动向:

第一,复杂背景下的多元化。西方从工业考古学科介入工业遗产的保护,特别体现在对技术特征突出的矿业遗产区的研究,我国学者除了关注矿业遗产外,对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和利用研究也尤为突出,并结合了大遗址保护、城市转型等背景,糅合了建筑、城市规划、旅游等各个学科的研究成果。

第二,后发优势下的前瞻性。西方工业遗产的保护意识源于技术革命的更新换代,如何处理大量废弃的工业区引起了人们的自发性思考。我国对工业遗产的普遍关注则是在政府的主导下,一开始就将保护与再利用问题置于城市规划背景下,前瞻性地解决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将要面临的问题。

第三,特殊性与挑战性并存。虽然我国对工业遗产概念、价值等的认识受到国际文件的先人为主,但绝不是对西方理论成果的照搬。国内学者对我国各处工业遗产不同时期特征的研究进一步深化了对工业遗产内涵的理解,也是对西方定义的扩充。深刻的文化特性和历史烙印既是我国工业遗产的特殊性所在,也是对其利用与保护的一大挑战。

虽然工业遗产的研究得到国内外普遍关注,但整体上仍处于探索与发展阶段,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工业遗产的价值测算、类型划分等依然是国内外研究的短板,与西方相比,我国还存在研究深度不足、理论基础薄弱的问题。例如很多学者专注于遗产本身的保护与再利用,而忽略了工业遗产与当地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深层关系;对旅游利用的研究也是一大热点,但鲜有从旅游者角度考察工业遗产旅游体验与动机。

另一方面,工业遗产研究的理论基础,即工业考古学的缺乏是当今工业遗产研究未能走向系统化的重要原因,国内对西方成功案例的经验学习远远超过理论源泉的关注。笔者用“工业考古学”和“产业考古学”分别在中国知网里进行检索,无论作为主题还是关键词检索出的文献都寥寥无几。实际上早在1986年,我国学者吕强就发表《要重视工业考古学》一文,指出中国工业考古学研究应该重视近现代工业技术的考古。时至今日,除了陈丽杰和梁波对日本工业考古学作了比较系统的介绍外,尚无文献涉及工业考古的专门研究,而工业考古学在我国也没有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因此,将工业考古学作为工业遗产研究的基础,透过繁冗丛杂的案例去探究事物的本质,才是未来我国工业遗产研究的方向。以下提出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第一,学术界应首当其冲,成立工业考古学会,建设工业考古学学科。当前,我国已成立“中国工业建筑遗产学会”,据核心期刊文献的统计,建筑学亦是工业遗产研究的主要领域,考虑由建筑学界牵头成立工业考古学会也是一种可能。另一方面,高校也应探索工业考古学学科的建设,对古老文物和古代科技的研究不应是考古学研究的全部,培养专门的工业考古人才非常必要。可以考虑在考古学或者科学技术史一级学科下设“工业考古学”二级学科专业。

第二,政府主导,开展工业考古工作,完成我国工业遗产的全面普查和建档。当前关于工业遗产的调研始于我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通过互联网搜索除了辽宁省和河北省外,其他省份尚未公布明确的工业遗产数目。日本文化厅早在1990年代就开始调查全国的近代化遗产,2007年经济产业省先后认定了两批工业遗产群,然而在中国,工业遗产被认为是文物部门的专属业务。特别是在文化遗产问题上,“详远略近”、“厚古薄今”的观念仍然相当流行,工业遗产的短暂历史使其成为城市建设的牺牲品,许多重要遗存正在无可挽回地迅速消失。保护工业遗产不仅仅是文物部门的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都负担着重要的职责,理应联合促成专门的工业考古事业。

第三,创办工业考古学专业学术期刊,规范研究术语和概念,展示理论研究和实地调研成果。据本文的统计,工业遗产的研究文献仅核心期刊就涉及60多种,尤以建筑类刊物最多。例如,城市规划视野下对工业遗产的研究多发表在《现代城市研究》、《城市发展研究》等刊物上,涉及到工业景观设计的则多发表在《建筑学报》、《中国园林>等。这些刊物各自侧重角度的不同,导致工业遗产的研究对象名目繁多,概念也不统一。在工业考古学会成立的基础上,以学会的名义创办专门期刊,汇总理论与实践领域的研究成果,从而吸引更多的学者对这一课题的专门研究,推动工业考古学和工业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的规范化发展。

遗产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体现,蕴藏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应当被重视、保护、传承与管理。2011年,皮影戏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时代变迁,皮影戏的传承现状不容乐观。本文对我国皮影戏的保护、开发与管理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皮影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管理

皮影戏是我国最早出现的戏曲剧种之一,集绘画、文学、舞蹈、表演于一体。千百年来,它深受广大民众喜爱,流传甚广。不仅如此,皮影戏还对国内外文化艺术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不少新的地方戏曲剧种就是由各路皮影戏唱腔派生出来的[1]。皮影戏于2011年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时代变迁,皮影戏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因此,更需要结合时代背景,对皮影戏作合理的保护、开发与管理。

一、保护:加强宣传教育,培养传承后人

随着经济发展、科技变革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新型娱乐方式出现在大众视野,加之外来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冲击,民众的兴趣发生了转移,皮影戏逐渐没落,演出减少。众多技艺高超的皮影艺人年事已高,无法继续工作,一部分艺人为提高生活水平,转向其他行业,不再从事皮影演出;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排斥皮影戏这种艺术表现形式,认为它过时、落伍、回报低,因此不愿意学习皮影艺术,导致皮影文化后继无人[2]。

可以看出,对皮影戏的保护迫在眉睫。首先,相关文化部门要加大对皮影戏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尤其要增强与新媒体的融合,利用一些现代化的传播方式提高皮影戏的知名度。通过建立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微博账号,实现互联网资源和皮影戏文化的无缝对接。还要加强与携程、马蜂窝等在线旅游代理(OTA)的合作,在旅游平台上宣传皮影戏知识及演出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节事营销,增强与受众的互动性,激发公众对皮影戏的兴趣,进行皮影文化的推广。同时,在宣传过程中要注重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与独特性,让民众意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增强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要求,是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从而激起全民对保护皮影戏的心理认同感与归属感,动员全民参与保护。

其次,政府和相關部门可以积极推进皮影戏“走进校园”,组织学生到皮影文化传承地实地调研,互为补充。一方面,可以在全国各大高校建立实践与教学基地,甚至在有条件的学校开设公共选修课,聘请一些优秀的皮影戏表演艺人和皮影文化专家,为高校学生介绍皮影戏发展历史、宣传皮影文化知识、传授皮影戏表演技巧,不仅起到教育学生的作用,也可以发掘自愿传承这门艺术的传承人。另一方面,还可以广泛建立皮影戏“三下乡”社会实践基地,动员高校学生在假期积极到皮影文化的传承地,如甘肃环县(道情皮影戏)和大连复州(复州皮影戏)进行实际调研,促使他们深入了解皮影文化,增强学习皮影戏表演的兴趣。

二、开发:利用数字化技术,保持原真性效果

现代数字技术的发展为民族文化遗产的利用提供了一条崭新的途径,通过数字存储、信息检索、虚拟现实、可视化展示以及数字媒体等技术保存、再现、传播和开发民族文化遗产已成为一种潮流,“数字化文化遗产”的发展程度已成为评价一个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3]。在对传统皮影戏开发的过程中,可以巧妙利用数字化技术,让皮影文化在世界各地传播,使其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首先,通过三维立体方式去构造和展示皮影人物的外形,可以真实再现其复杂的轮廓,达到更加直观、立体的展示效果,增强趣味性与观赏性。其次,可以利用先进的AR技术让游客和皮影爱好者通过手机端App欣赏AR皮影以及相关的皮影戏视频[4]。利用现代数字化技术开发皮影戏,可以使其更好地适应快节奏社会,迎合年轻人对立体、多维感官享受的需求,扩大皮影戏的传播范围,在传统文化基础上创造新的价值。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过程中,要秉持两个原则:既要坚持市场导向,又要保持其原真性。各地可以走市场化、产业化的开发道路,通过举办皮影文化艺术节、设立“皮影文化宣传日”、成立公司专门负责皮影艺术品及相关衍生品的雕刻、销售和展出,更好地传播、推广皮影戏。但要注意不可过度开发,如为了迎合市场需求,生产一些皮影戏表演中不存在的人物雕刻,或者为了吸引游客频繁举办重复度较高的皮影艺术活动等,因为这样会导致皮影戏失去其原真性。

皮影戏的背后蕴含了弥足珍贵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因此绝不能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不能随心所欲和粗制滥造,只有把握好原真性和商业化的平衡,才能实现皮影戏和皮影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三、管理:完善法规,多方参与

十九大以来,党和政府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开创新局面,同样,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首先要做的便是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目前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这一部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国家可以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的具体需要制定一些相关法规,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将遗产保护、遗产开发、遗产侵害责任追责等方面细分出来,编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条例等,从而更有针对性、更加科学规范地管理包括皮影戏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考虑设置针对皮影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项法规、管理办法等,从而在微观层面更具体、细致地管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次,对皮影戏的管理需要多方参与。不仅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皮影戏艺术家、传承人、皮影戏文化底蕴深厚的社区居民、皮影文化开发公司、热爱皮影戏的戏迷等各利益相关者,要协调关系、加强合作,为皮影戏的管理出谋划策,共同参与皮影戏的管理。此外,还要适当发挥“第三方部门”(如皮影戏社团、公众组织、中介机构)的作用,有效推进对皮影戏的科学管理。

四、结语

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社会各界开始重新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与管理的关系。对皮影戏这项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与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但只要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一定能实现皮影戏有效保护、合理开发与科学管理三方面的共赢,让皮影戏在新时代创造更大的价值。

作者简介

黄思雨,1998年生,女,汉族,安徽六安人,暨南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旅游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1]薛海萍.浅谈皮影戏发展渊源与新途径传承[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1):169-170.

[2]陈楚桥,张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对策研究—以复州皮影戏为例[J].今传媒,2016(2):146-147.

[3]黄永林.数字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J].文化遗产,2015(1):147-157.

[4]赵双柱,包亚飞,潘思凡,等.基于AR技术的非遗文化的保护与开发研究—以甘肃环县道情皮影戏为例[J].兰州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7(6):89-92.

遗产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在世界文化相互交融的今天,造型艺术遗产对艺术创作的借鉴意义,一方面要从文化上对其竭力保存,另一方面又要将其与现代艺术、现代社会生活相连接,并使其迸发出新的生命力。

关键词:造型遗产;借鉴;传统;创新

中华民族是一个历经了数千年的文明古国,形成了十分丰厚的造型艺术遗产。这些遗产是我国各族人民长期以来创造积累的精神和物质财富,承载了中华文化的信息,它不仅是民族自我认定的历史凭证,也是一个民族得以延续,并满怀自信走向未来的根基和智慧。在现代语境下,绘画创作怎样去创新,促使艺术家不断的考问自己;如何保持本民族文化的独立性,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中华民族造型艺术遗产对艺术创作的借鉴意义,在于对艺术遗产的借鉴运用,取舍糅合,使得传统文化适应社会展现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对于传统文化和知识的积累是创新的基本前提,在这一点上,中国传统的文化的特质给我们以很好的启示。

一、造型艺术遗产的魅力

中国传统造型艺术遗产是中华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的彩陶纹饰和岩画;新石器时代已具有初步造型能力,对人物、鱼、鸟等外形动态亦能抓住主要特征,展现了中国造型艺术的黎明。商代殷墟遗址及陕西扶风西周墓葬的发掘中都曾发现壁画残迹,这一时期的绘画形象可从青铜器及玉器上的装饰纹样表现,长沙战国楚墓中出土的帛画可看出造型艺术在当时已达到较高水平,为秦汉时期造型艺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丝绸之路的开通,造型艺术空前发展与繁荣。汉代宫廷官署及政治性建筑物上多有壁画,如西汉麒麟阁,东汉云台画功臣像、鲁灵光殿壁画包括天地神灵历史人物等。汉代墓室壁画及画像石生动地塑造了现实、历史及神话人物形象。魏晋南北朝时期处于长期分裂混乱之中,但却是绘画史中的重要阶段。佛教造型艺术勃然兴盛,石窟壁画如新疆克孜尔石窟,吐峪沟石窟,甘肃麦积山石窟、炳灵寺石窟、特别是敦煌莫高窟都保存有大量的壁画,展示出高度的艺术造诣。东晋画家顾恺之,他给寺院画壁画:“遂闭户往来月余,画维摩诘一躯,工毕,将就点眸子,乃谓寺僧曰:不三日而观者所施,可得百万钱;乃开户,光彩陆离,施者填咽,俄而果得百万钱。”他所绘壁画多么生动,看的人无不惊叹。隋唐时中国绘画进一步成熟,宫廷衙署及寺观壁画占相当比重,石窟及寺观壁画较南北朝有着更大的发展,其规模之宏伟、技艺之卓绝在历史上都是空前的。如表现西方极乐世界美好图景的《西方净土变相》,其中穿插描绘有大量的生活场景,塑造的佛教形象中人性化的成分明显增强,展示出佛教绘画适应社会好尚而趋于世俗化的倾向。吴道子的壁画于佛寺壁上画怪石崩滩,达到“若可扪酌”的真实效果,而与李思训之作“皆尽其妙”。张僧繇画延祚寺,张善果画楼霞寺,董伯仁画白雀寺……都在美术史上留下辉煌的一页;唐代人物画《步辇图》反映政治事件;《西域图》、《职贡图》描绘了功臣勋将;《玄宗试马图》《虢国夫人游春图》描绘皇室贵族;《醉学士图》描绘文人雅士等。萌芽于东晋南北朝的山水画至此时有了明显的进步,富于装饰性的青绿山水在这一时期出现,水墨山水也相继开始。隋代展子虔所画山水具有咫尺千里之妙。五代两宋之后,造型艺术成为中古绘画的鼎盛时期,宋代成为中国历史上宫廷绘画最兴旺的阶段。文人学士把书画视为高雅的精神活动和文化素养,在创作和理论上都开始形成独特体系。社会、宫廷、文人士大夫之间的绘画创作各具特色而又互相影响,使宋代绘画在内容、形式、技巧诸方面都出现群彩纷呈、多方发展的局面。表现社会生活的风俗画,如《清明上河图》、《货郎图》、《盘车图》、《耕织图》等;借描绘历史传说反映人们对现实生活态度的历史故事画,如《文姬归汉图》、《采薇图》等。五代时期中原的荆浩、关仝,江南的董源、巨然分别以不同的笔墨技巧塑造了不同地区的山水画,对后世山水画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北宋李成的塞林平远,范宽的崇山峻岭和雪景,许道宁的林木野水,郭熙描绘四时朝暮、风雨明晦的细微变化,惠崇、赵令穰的抒情小景,米芾、米友仁父子的云山墨戏,李唐、马远、夏圭富有诗意的山水反映了山水画艺术的不断变革和发展。五代时江南徐熙的田园花果和西蜀黄筌的奇花异鸟分别具有野逸和富贵两种不同风格。辽金地区的文人士大夫绘画在北宋文人画传统基础上加以发展,对元代文人画有着直接的影响。黄公望画法有董(源)、巨(然)的温笔披麻皴,也有干笔皴擦,用笔简练,使水墨发挥了极大作用,对以后水墨山水画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沈周取于王蒙技法,善于组合稠密高叠的石岩,复合为整一的自然美。明清的绘画通过山水花鸟画艺术以寄情寓性以及对笔墨的状物抒情的追求创造上,如高雅、古拙、稚朴、天真、泼辣等审美情趣的追求。明清画家运用笔墨的方法,包括皴擦点染用笔的快慢、轻重、正锋和侧锋,用墨的浓淡、干湿等,这些技法的传授和影响,促成了许多画派的形成。有唐寅、郑變、潘天寿、石涛、朱耷、八大山人、吴昌硕等至今仍是家喻户晓的人物……所有这一切均构成了中国传统造型艺术遗产的无穷魅力,

二、绘画创作对造型艺术遗产的借鉴

怎样把造型艺术遗产的借鉴上升到当代绘画的创作层面,这是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造型艺术遗产是我们继承传统文化多样性的表现所在。探讨绘画创作的“创新”必然要联系到对传统的“借鉴”。在现实绘画创作中强调借鉴,是因为我们新的创作所面临的问题有很多是可以在造型艺术遗产找到的。继承和创新是紧紧连在一起的,借鉴是基础,创新是突破。

绘画创作的审美意象从孕育、形成到物态化。其中生活的审美感受是艺术创作的第一步,是萌发创作冲动的必要环节;艺术构思是艺术创作的中心环节,是将生活素材转化为审美意象,并将审美意象凝聚力完整、独特的艺术形象,这是决定艺术创作成败的最关键的阶段;今天,绘画创作一方面浸透于母体文化,另一方面又受到世界多元化的影响,艺术家对绘画创作的理解产生了很大的差异,利用自己民族的文化特质将其作为观念来处理,造型艺术遗产就变成了绘画创作的资源,与造型艺术遗产的对话,是因为造型艺术遗产的内涵联系着艺术家的生存感受,这才是本质的。前人的艺术遗产还能潜移默化地提高艺术家的创作构想和表现力。可见,没有借鉴绘画创作就犹如空中楼阁,没有创新,也谈不上艺术创作了,因为创作本来就包含创新。绘画的历史继承性,首先表现在对本民族艺术遗产的吸纳和接受。艺术遗产的继承性,在艺术的形式与技巧、内容、审美观念和创作方法等方面均有突出的体现。绘画创作具体到借鉴和创新的问题,可以归纳于几个方面:在对造型艺术遗产的创新上,题材的可变性最大,其的空间也是最广阔的;传统造型材料在今天社会科技发展的状况下,有些已经可以被新材料所取代;要将传统的造型艺术遗产技艺进行记载和整理,在此基础上来创造新的技艺;形式和风格,这一点是最关键的,因为形式和风格是唯一不能变的,是造型艺术遗产的标志和符号,是传统文化遗产的底线。造型艺术遗产还表现出延续性这一特征。中国文化的发展过程就如同是在滚雪球一样,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继承性的文化,以某种精神、文化为核心,在“滚动”的过程中不断地“添砖加瓦”。最终结果是使传统造型艺术在一条相对固定的道路上稳定发展,并会在外部条件的形式、模式、技术、材料的更新中不断爆发出新的生命。造型艺术遗产还表现为其适应性上;强调精神的传承。要求艺术的内在精神不论是在什么样的社会背景下,不论外在条件有多么大的改变都必须延续下去。所以,中国文化与自然相和谐的特质也使其具备了这种适应性。但是,造型艺术遗产是旧有的生产方式的产物,如年画,是传统的过年标志。旧有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是其产生的必然条件,社会生存条件的改变必将改变和影响其生存。现当代社会的文化性质是一种大众文化,并且受西方文化的冲击,这一切导致年画的生存环境已经改变。因此不能再以过去的态度来对待这些造型艺术遗产,如何把握这个“度”是借鉴的核心。当然,创新就是要对过去的造型艺术遗产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艺术家的任务就是在尚存的创造上开始新的创造,找到新的发展空间。

全球一体化的发展也表现了人类多种文化的相互融合,而融合也就意味着艺术概念的全面开放。但开放并不意味着与文化的继承积累无关。有一句诗给当代的文化继承以极大的启示:“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涵养转深沉”。新知学包含着旧学才显深邃,“善学者,能于旧学中知新知,新知中见旧学,则深邃,深沉可兼而得之”。可见开放只是艺术的表象,最关键的因素在于什么是“里”——内涵。传统文化才是造物的基础,是它的内在动因。中国造型艺术遗产的发生、发展历史表明,它是中华各民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践的艺术结晶,是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造型艺术遗产既有鲜明的传统文化特色,又体现独特的审美精神和审美价值。中国传统造型艺术遗产是在民族的土壤里长期形成和发展起来、在世界造型艺术领域中自成体系。用特殊的材料,出色的技巧和手段,对造型艺术遗产的借鉴把绘画创作推向高潮,逐渐为世界现代艺术所借鉴吸收。

参考文献:

[1]林茨.中国绘画艺术[M].北京: 五洲传播出版社,2006.

[2] 蒋勳. 美的沉思[M]. 上海: 文汇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

韩鄂生(1964—),男,湖北潜江人,湖北美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水彩艺术。

遗产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文化线路;文化遗产;遗产保护;遗产

李 林(1970—),女,四川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博士生,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遗产与旅游、旅游人类学。(四川成都 610064)

本文为四川大学985工程二期“南亚与中国藏区”研究项目(项目批准号:06JJD85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化线路”(cultural routes or cultural itinerary)是文化遗产体系中出现的一个新概念,也是世界文化遗产的一种新类型。目前已有许多“文化线路”遗产进入了世界遗产名录,“文化线路”已在国际遗产保护领域引起普遍关注,近年来更成为世界遗产保护界的热点之一。“文化线路”极大地丰富了文化遗产的内涵,其对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的理念更是对传统遗产保护观的重要突破,它的出现将对国际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文化线路”改变了过去世界遗产对人类文明的“点”状展示,而成为以重大的人类活动为脉络的“线”性区域性展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了人类文化的发展与传播,也使在世界范围内构建以“文化线路”为经纬的“世界遗产保护网络”成为可能。[1]

一、“文化线路”的定义、特点及研究的必要性

西班牙是最早倡导进行“文化线路”研究的国家,1994年在世界遗产委员会批准下,西班牙政府资助召开了马德里“文化线路”世界遗产专家会议,对“文化线路”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为其后“文化线路”的研究打下了基础。1998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该理事会为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主要咨询机构之一)在西班牙特内里弗召开会议,成立了“国际古迹理事会文化线路科技委员会”(CIIC,The ICOMOS International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Cultural Routes),会议通过了《CIIC工作计划》、《CIIC章程》等文件,标志着“文化线路”作为一种新型的遗产理念得到了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界的认同。2003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在《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Heritage Convention)中加入了“文化线路”的内容,这在“文化线路”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自此“文化线路”正式成为世界遗产保护领域的一个新类别。2005年10月,在我国西安召开的ICOMOS第15届大会中“文化线路”被列为四大专题之一,并形成了《文化线路宪章》草案。对“文化线路”的认识,国际上大致经历了从“概念的提出”到“得到国际遗产界的认同”、进而“受到世界遗产界的普遍重视”这样一个发展过程。

2003年ICOMOS提交给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行动指南》对“文化线路”定义如下:“‘文化线路’是一种陆地、水道或者混合类型的通道,其形态特征的定型和形成基于它自身具体的和历史的动态发展和功能演变;它代表了人们的迁徙和流动,代表了一定时间内国家和地区内部或国家和地区之间人们的交往,代表了多维度的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的互惠和持续不断的交流;并代表了因此产生的文化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交流与相互滋养,这些滋养长期以来通过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不断地得到体现。”[2]

与其他文化遗产类别相比,“文化线路”有如下显著特点:第一,“文化线路”遗产主要呈线性分布,并具有一定的“长度”。文化线路本质是与一定历史时间相联系的人类交往和迁移的路线,如果说“文化”是其内在属性,是其内涵所在,那么“线路”就是其外在表象、是其最主要表现形式,同时呈现出形态的多样性。第二,“文化线路”遗产的内涵极为丰富,综合价值十分突出。“文化线路”的内容包括构成该线路的一切组成部分,这些遗产不但类型多样,而且内涵丰富,既有自然遗产也有文化遗产,既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也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有个体价值,又有作为线路整体的文化价值,还有承载该线路的自然环境及生态系统拥有的价值。第三,“文化线路”强调线路带来的各文化社区间的交流和相互影响,与重大历史、文化事件密切关联,影响深远,范围广,常体现出跨国、综合性特点。第四,“文化线路”是整体性遗产,具有动态性和连续性。“文化线路”以动态性表征,包括无形的、空间动力特征,揭示文化遗产的非物质的、富有生机的动态维度,其具有连通古今的生机,历史文脉与现实沟通互动而为“文化线路”注入新意。其动态性和历史文脉已经生成并可能仍在继续生成相关的文化要素[3]。

我国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富,目前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正处于迅速成长时期,一方面文化遗产保护需要借鉴国际先进的保护理念和方法,另一方面也要积极探寻适合我国国情的遗产保护道路。从相关文献检索结果看,“文化线路”近几年已引起了我国部分学者的重视,较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有:李伟、俞孔坚、孙华等对“文化线路”概念及其遗产保护方法的介绍;姚雅欣、刘小方等对“文化线路”内涵进行的诠释和解析;吕舟对“文化线路”构建文化遗产保护网络的探析,等等。总体看来,研究成果数量比较少,并且涉及内容也很有限,有关“文化线路”案例的研究更是屈指可数,仅有关于“京杭大运河”、四川“藏彝走廊”[4]、“川盐古道”[5]保护的极少数学术文章,可见“文化线路”及其理念在我国还未受到普遍关注,这与我国大量潜在的“文化线路”资源是不相协调的。由于“文化线路”这一课题本身所具有的难度和复杂性都是空前巨大的,目前已有不少有识之士在呼吁,应加大对我国“文化线路”的研究,希望有更多的学者致力于此,从而更快推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进步。

二、“文化线路”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虽然“文化线路”理念提出较早,然而直到2003年,“文化线路”才开始真正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2003年世界遗产委员会上,一项来自拉美国家的联合申报项目“印加文化线路”吸引了各国代表的注意,该项目以古老的印加文明为主线,穿越6个国家,把历史建筑、考古遗址、文化景观等多种文化遗产串联起来,而构成了当时内涵超过任何单一类型的文化遗产。[6]“文化线路”一经出现,立即受到国际遗产保护界的普遍关注,并且得到了世界遗产中心的支持,项目申报成功。此后几年里,一方面在CIIC的主持下,“文化线路”保护日益步入正轨,延续着对1994年马德里会议中有关“文化线路”的判别、界定和登记等讨论,明确了文化线路保护的范围取决于组成它的各个重要遗产节点元素的保护范围,界定应遵循空间标准、时间标准和文化标准,同时对遗产的真实性判定、预登记、线路评价标准、线路申报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这一类型的文化遗产,在世界遗产的申报名单上,以“文化线路”为主的新类型开始增多。如先后申报成功、引起广泛关注的2004年列入名录的日本“纪仪山圣地和朝圣线路”,该项目时间上跨越了1200年,宗教上包括日本传统的神道教和从中国及朝鲜半岛传入的佛教,保护对象包括山野森林,重要圣迹,朝圣路线;2005年入选的以色列“内盖夫沙漠和香料之路”起始于南阿拉伯半岛最东端,结束于西奈半岛的北端,总长度超过2000公里。虽然世界遗产中“文化线路”项目还很少,但这些时空跨度大、影响深远的遗产项目已开始在国际遗产保护领域发挥作用。

“文化线路”是极富创新性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方法,对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推动具有重要意义,为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空前的机遇。首先,它有利于将更多国家的文化遗产纳入到世界遗产保护体系中来,有利于缓和与解决世界遗产分布的不平衡,并且随着大型线路的保护,将有利于改善世界遗产的保护现状。随着缔约国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本国的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自1994年以来,如何建立一个平衡的、有代表性的《世界遗产名录》就一直是世界遗产中心关注的问题,“文化线路”有利于将线路所涉及的各国均纳入遗产保护体系,如2005年入选的“斯塔伏大地测绘体系”就涉及芬兰、挪威、瑞典、俄罗斯、拉脱维亚、乌克兰、白俄罗斯等10个国家。其次,作为一种新的世界遗产类型,“文化线路”的出现也为那些跨国跨地区的大型线性遗产联合申报世界遗产带来了机遇,这类遗产将“文化线路”作为一个整体申报,遗产价值极大提升,并且联合申报的模式也将具有更大的影响力,这对项目获得优先申报权和提高申报成功的几率都有着重要意义。第三,“文化线路”倡导以线路为纽带,对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它使“文化遗产”的内涵更为丰富、遗产的类型更趋多样,可以有效扩大遗产的保护范围,也使遗产价值得到全面提升,并且使得跨国跨区域共同保护遗产成为可能,同时为多国合作保护遗产构建了平台。此外,“文化线路”强调线路的“整体性”特点,如果线路的局部物质形态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并不意味着文化线路没有真实性,其物质形态上残缺的部分、真实性存在和价值可以通过非物质的层面追溯出来,即使“文化线路”中有形文化遗产被损毁、消失,但依据线路的“记忆”,仍然可以修复、复原、再建遗产,使之成为新的资源,而且在“线路”的延伸和发展中,甚至创造未来的“文化遗产”也有可能,这为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带来了空前机遇。

然而作为新的遗产类型,“‘文化线路’使得遗产项目变得更具综合性、更具类型上的广泛性,这一新概念和新类型模糊了遗产类型的界限,使遗产保护面临更广泛和复杂的问题”[7]。因此它也给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文化线路”的大尺度及其对线路实施整体性保护的要求为遗产保护实践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面对“文化线路”这类跨种族、跨时代、跨地区、跨文化的庞大的文化复合体,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无力单独承担这样超大型项目的责任,它不但需要国际性的专业组织发挥作用,更需要建立起跨区域、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新遗产保护体系和相应机制,这无疑对现行遗产保护体系是一个挑战。另一方面,从跨国合作保护遗产及多国联合申报世界遗产方面来看,虽然“文化线路”为跨国合作提供了平台,为联合申遗提供了可行性和依据,然而“文化线路”项目综合性大、复杂性强,加上又涉及遗产产权等敏感问题,因此在合作保护及管理、联合申遗等具体操作层面存在很多困难。以我国著名的两大“文化线路”申报为例,跨多国的“丝绸之路”项目拟以我国为主进行申报,虽然得到沿线各国及相关国际组织的支持,并进行了多次调研和讨论,但终因牵涉面过大而进展不快,又如“京杭大运河”项目申报,仅是国内跨省域的联合就因为存在许多现实难题而进展不顺。此外,“文化线路”有利于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旅游业的发展,尤其是整体性保护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建立,但这种跨时空、大维度的规划在实践中又存在难度。

作为国际遗产保护界的“新生儿”,“文化线路”自身也还存有明显不足,如在理论认识方面,虽然有CIIC系列文件、世界遗产组织的相关解释,但对“文化线路”的界定仍然存有较大争议、甚至有相互矛盾之处。在我国也一直存在着如长征故道是否属于“文化线路”的争议。在实践方面各国也还缺乏足够的经验,可以说无论国外还是国内,遗产保护界都存在着如何面对“文化线路”带来的机遇与挑战问题,这是一个亟待解决、也是需要各方去努力研究、极富有挑战意义的课题。

三、“文化线路”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启示

我国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是世界上重要的遗产大国,近年来遗产保护事业虽取得了不少成绩,然而受固有体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与国际遗产保护运动相比,无论在遗产保护理念还是方法上都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长期受“文物观”、“历史观”影响,我们习惯于强调我国是具有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惯用文物标准、历史价值来衡量遗产价值,对遗产的认识长期以来仍局限于历史文物和风景名胜框架内;二,“遗产观”明显滞后,国际遗产保护日益强调对遗产保护范围的不断扩大,对文化遗产的认识经历了从“点”(单体遗产)到“线”(文化线路)、进而到“面”(遗产环境)的拓展,对综合性、整体性文化遗产日益重视,然而我国目前对遗产认识很大程度上还停留于孤立的“点”及静态遗产上;三,“文化线路”作为一种新的遗产保护类型和方法,已受到国际遗产保护界和很多国家的重视,我国虽然拥有大量潜在的“文化线路”,但这一新类型和方法还未受到重视,我国既未加入CIIC组织,在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未涉及这类遗产资源。2004年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之后,我国第一位获得哈佛大学设计学博士、景观类遗产研究专家俞孔坚教授就曾撰文介绍国外的线形文化及影响,并感叹:“令人遗憾的是,这一重要的遗产种类在我国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还没有人对这些文化线路进行专题研究,其专业教育是贫乏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也不包括这方面的内容。”[8]“文化线路”无论作为重新审视人类遗产的新视野和思维,抑或是文化遗产保护的新理念和新方法,还是仅作为新的遗产保护类型,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都有十分重要的启示。

首先,应更新传统的遗产保护观,树立“整体性”保护文化遗产的理念。这是“文化线路”为我们带来的重要启示之一。“文化线路”具有多维度、大尺度的特性,要求我们从多维视野来重新审视文化遗产,充分认识文化遗产的多元价值特性,在遗产保护中要更新传统的“遗产”观,如判定文化遗产价值时不再单纯用“文物”标准来衡量,不过于强调其历史价值,将“文物价值”作为遗产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重视其多维价值及整体价值。同时,“文化线路”的精神属性和连通古今的可传承性,要求我们重视文化遗产的连续性和动态性,在遗产保护中要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关注动态、活态的遗产,更要从整体性、多维视野出发,建立新的、关联性强的遗产保护理念。“文化线路”对遗产实施“整体性”保护,以线路作为纽带,把线路及其构成部分作为整体资源进行保护,既保护文化遗产自身、也保护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可以有效改变我国遗产保护中长期存在的一系列不平衡现象:如全国上下都高度重视世界遗产,而对那些具有广泛性、普遍意义,同样是人类财富的各类遗产多视而不见,“重文化遗产轻自然遗产”、“重物质文化遗产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同时把一些过去被忽视的遗产资源纳入到保护体系中来,有利于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整体发展。

其次,借鉴“文化线路”方法,遗产保护中设立“文化线路”类型,加大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利用“文化线路”,可以有效扩大遗产保护范围,加强区域性遗产保护。以著名的京杭大运河为例,这是世界上开凿时间最早的人工运河,流经6个省(直辖市)及18个市区,连接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和钱塘江五大水系,目前已发现运河沿线共有文物遗存654处,包括古建筑类遗迹227处,古墓葬类遗迹229处,近现代遗迹15处,石刻及其他类遗存60处,运河文化内容丰富,包括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建筑艺术、工艺美术、风情习俗、饮食文化、遗物遗迹等;从地域角度看,又包括吴越文化、荆楚文化、齐鲁文化、秦晋文化、燕赵文化等,可谓是中国的“古代文化长廊”[9]。可以预见,以大运河为纽带实施的“文化线路”保护,将有效扩大遗产的保护范畴,不仅可保护运河沿线的物质遗产,还包括了线路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而生成的非物质遗产、民族风情等,能极大推动该区域遗产的保护。此外还可借鉴国际上“文化线路”的申报、评审、监督、管理等手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各层次遗产保护的整体规划等,这些都将有力地促进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进步。

第三,利用“文化线路”方法,促进跨国、跨区域合作保护文化遗产,建立相应保护机制,从而促进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网的建立。“文化线路”具有“跨国界,跨文化,大范围、大尺度、多维度”等特性,它倡导对这些在空间、时间、类型维度上相互联系的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强调遗产的线性、连续性,并不受遗产的地理、行政区域限制,倡导各国加强对本国(境)内线路的立法保护,同时就跨国线路部分各国进行立法合作,并强调公众参与。同时“文化线路”以人类重大历史、文化事件为脉络,它可构筑起一个新的、完整的包括国家性、地区性和世界性的文化遗产保护网络,使世界范围内建立“国际遗产保护网”成为可能,我们可通过“文化线路”来联结国内的文化遗产资源,形成全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网”,不但可充实原来的“文物古迹网”,还能建立更小的省(市)、区域性的文化遗产保护网,形成以“文化线路”为纽带的多级国家遗产保护体系。

第四,利用“文化线路”契机,促进我国联合申报世界遗产项目的工作。当前各国申报世界遗产项目的竞争十分激烈,世界遗产委员会规定:每年大会审议的遗产总数不能超过45项,至2007年加入公约的缔约国里有40多个国家还没有遗产列入,他们在申报上具有优先权。我国拥有世界遗产数已位居世界第三位,但我国尚未有“文化线路”遗产入选,而“文化线路”带来的跨国申报的可行性,为我国不少大型线路资源的申报带来了契机,可以积极探索走联合申报之路。

第五,利用“文化线路”特性,促进我国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遗产旅游的发展。“文化线路”因其独特的资源特征及其与旅游天然的内在联系,给遗产旅游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一方面,“文化线路”自身即是极富价值的旅游资源和天然的“旅游线路”,构成线路资源不但内涵丰富、类型多样,且特色鲜明、具有多功能性,自身还常具有互补性,极富开发价值;“文化线路”的线性特征使众多“线路”本身即是经典的旅游线路,例如在我国符合标准的潜在“文化线路”,丝绸之路、茶马古道等也都是著名的旅游线路[10];虽然就“文化线路”自身而言,其旅游功能并非本质属性和天然使命,然而正因它以遗产保护为目的特性,使以其为基点进行的旅游开发都将着力于遗产的可持续性,这将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和谐共生机制的建立,利于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的共赢。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对以“文化线路”为主的大型线性文化遗产保护进行过如下总结:“大型线性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新课题,在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仍处于起步阶段……这种整体保护大型线性文化遗产的方式,以面涵点,以线状区域内的铺开带动线上的各个点,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有利于各种社会资源的集中使用。对于文化遗产丰富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不失为一种经济、高效的保护策略。”[11]“文化线路”结合我国遗产保护实践,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促进有着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转型期,社会价值观念转变较快,是遗产资源脆弱性最为突出的阶段,此时借鉴国际遗产保护经验、更新遗产保护理念、加大遗产保护力度的任务十分紧迫,相信“文化线路”在许多方面都能给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带来启示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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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 勃】

遗产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历史城镇景观;建筑遗产保护;文化分层现象;漳州古城

doi:10.3969/j.issn.1009-1483.2018.12.011

Cultural Stratification Study of Historic Urban Landscape Heritage: A Case Study of Zhangzhou Old Town

ZHAO Long

引言

唐代贞元二年(786年),漳州将州治从漳浦县李澳川迁至龙溪县芝山南麓的桂林村(漳州城区),城池北靠芝山,南邻九龙江西溪,依山傍水,坐北朝南。漳州古城经过千余年的城市建设历程和文化积淀,历史城镇景观中的文化分层(Cultural Stratification)现象比較明显,从街区现存的建筑遗产中能够找到不同历史时期的印记,形成“唐宋古城、明清街区、民国风貌、闽南韵味、侨台同辉”的文化特点。

漳州古城历史城镇景观遗产的文化分层在延续地方特色、织补城市肌理,维护传统街区商业风貌、挽救已经失去或正在失去的地方感与传统特色,以及激活并振兴街区地方性与特殊品质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本研究针对漳州古城历史城镇景观遗产的文化分层进行研究,在横向维度上,通过“外在层次”与“内生层次”为依据的文化分层体系,从六个层面进行解读;在纵向维度上,针对形成单一文化层的若干亚文化层的叠加与层累过程做进一步的剖析。研究旨在强化漳州古城历史城镇景观遗产的文化价值,维护历史城镇景观的整体风貌,这也是对古城的社会、文化、物质环境遭受到破坏而做出的反应。

1 解读:漳州古城城镇景观遗产的文化分层现象

从宏观角度分析,漳州古城由两个不同层面的文化群(Cultural Cluster)组成:核心文化和次要文化,核心文化源于“自我进化的过程”,而次要文化则是通过“传播”吸收进来的文化。其中,核心文化是决定一个区域文化区别于另一个区域文化的最主要特征,而次要文化则是在不同的时期主动或被动接受外界的文化元素,或是由于内部的改革而产生变化的文化层面,它构成了丰富多彩的区域文化[1]。两晋至南宋,中原汉人先后南迁,南迁汉人携带来的中原文化在福建东南沿海特殊的地理环境中与闽越、闽南本土文化多次融合,宋元明清以来在与异域经济文化交流和向外拓展中吸收了东南亚、阿拉伯、西方等外来文化因素而形成的农耕文化与海洋文化交织的闽南民系文化[2]。从这个角度来看,核心文化的形成以中原华夏文明为主体,以儒学为核心而带有浓厚海洋性格和地域特征的闽南文化系统,次要文化则是以某历史时期传播进来的文化为主体,对城镇整体文化产生阶段性、片段性、局部性的影响(见图1)。从微观角度来看,如果把古城的历史城镇景观作为一个文化系统整体(Culture Group),那么构成该文化系统的若干个子系统(文化层)及其亚文化层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地对历史城镇景观风貌施加影响。从文化景观遗产演变的规律看来,文化景观具有叠加性的特点,这也正是本研究所要探讨的问题。

基于上述宏观角度、微观角度的探讨,本研究在城镇景观遗产的文化分层中采用横向和纵向维度进行分析。在横向维度上,漳州古城历史城镇景观遗产的文化分层体系以“外在层次”与“内生层次”为依据,分为六个层面来进行解读,外在层次主要是“建筑与景观”,分析当地社会经济文化现象的空间属性、空间分布、空间相互作用及空间演化规律[3],其层累动力源来于空间生产所要的“流”(商品、技术、资本、信息、情感和文化)和相互作用[4],是物质文化景观的空间实践;内生层次包括“产业与技术”“精神与认知”“民间文化”“海外交流”“宗教与信仰”,其层累动力来源于不同时空背景下文化的流变,是非物质文化景观的空间实践。总体上,文化在漳州历史城镇景观中处于文化与城市共生、文化与景观共生、文化与文化之间共生的状态,外在层次与内生层次以显性、隐性的层累方式存在于历史城镇景观遗产中。

在纵向维度上,漳州古城历史城镇景观中的文化层以“残存—继承—创造”和“保留—延续—发展”的演变模式进行叠加、层累,而亚文化层则是该路径下通过符号或者各式表征物在不同尺度范围内(区域、城市、乡镇、社区、邻里)呈现出来,这种呈现可以是整体风貌、局部氛围,也可以是细节展现。单一文化层的叠加、层累过程循着“衰退—消亡”“产生—存在”“发展—延续”的动态演变过程,文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地沉淀、延伸、衍变(见图2)。当旧文化失去了存在的环境就会从缓慢发展走向日趋衰落,最终留下印记(痕迹),新文化层覆盖旧文化层,新文化产生影响并在未来创造文化意义上的价值。文化层累始终要通过物质与非物质形态在漳州古城历史城镇景观中表达出来,城镇提供了不同文化层得以展示和延续的平台,各种文化层以文化共生的状态存在并产生影响。

2 分析:漳州古城历史城镇景观遗产的文化分层体系

2.1?城镇景观遗产中建筑与景观文化层

通过场所中的显著特征能够与地区历史本身产生契合,能够维护和诠释与特定建筑及景观有着深刻关联的历史[5],发掘“显著特征”最直接的媒介就是解读漳州古城内的建筑与景观。对漳州古城运用“景观要素明确化”[6]的方法对促成历史环境的城内外现存建筑与景观进行调查,古城内的建筑与景观要素可以分为九个门类,分别是衙门官署、文教建筑、宗祠家庙、寺观教堂、宅第民居、牌坊亭幢、桥梁水井、码头坝渠、商号作坊,这九个门类现存的建筑遗产基本涵盖了漳州古城文化层累的所有物质要素。

第一,在建筑类型方面,传统的中式建筑涵盖了衙门官署、寺观教堂、宗祠家庙、牌坊亭幢、书院戏台、码头坝渠、桥梁水井等;东西方融合建筑以商号作坊(五脚基)、教堂最具代表性,其中骑楼二到三层不等,建筑样式与竹竿厝类似,但是骑楼在沿街的入口处设计成过廊,采用“前店后厝”“下店上屋”的模式是最大的不同。城内的闽南地方传统民居以竹竿厝、闽南大厝为代表,竹竿厝以红瓦坡屋顶和天井为特色,有一进、两进的筑屋布局。闽南大厝体量较大,主屋采用两坡屋面的硬山式屋顶,屋顶正脊呈弧形弯曲突出燕尾脊的造型,街区内以罗厝、徐厝、刘厝等带有院落空间的大宅子为代表;现代主义建筑以中国工商银行旧址为代表,其建筑造型与骑楼式或非骑楼式店铺完全不同,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建造和平屋顶,数量少,在街区不具有代表性;近代历史城镇景观风貌的形成从1918年漳州市政改造开始,周醒南①在进行漳州市政改造的过程中将破旧的店屋改造成为整齐且富有变化的骑楼建筑,赋予漳州城市景观风貌以强烈的地域性特征(见图3)。

第二,在建筑风格方面,与古城内建筑类型相对应的有中式建筑风格、西洋样式或中西合璧式建筑、乡土建筑风格和现代主义建筑风格四种类型(见表1)。街区内按建筑年代分为:清代以前占9.0%,清至民国占44.5%,建国后至70年代占31.5%,80年代后占15%;按建筑风格分析:西洋样式占1.8%,中西合璧占2.2%,闽南传统样式占59.6%,现代风格占36.4%[7]。中式建筑风格在历史城镇景观中的体现以街区的诸多牌坊和孔庙最具代表性,以中原文化的构造方式进行建造,斗栱、仙人走兽等建筑装饰和构件体现在牌坊和孔庙建筑群中;此外,古城内的店屋街区在部分路段呈现出欧陆建筑风格,在香港路和台湾路形成带有中西合璧的建筑特色的历史商業街区,街区内的骑楼式店屋采用的是源于东南亚海峡殖民地时期的五脚基的建造模式,形成整齐的建筑立面;街区内的骑楼与非骑楼式的店屋立面多采用欧式的花草、动物、人物、铁艺、柱式、挑檐、线脚、西式的广告牌装饰作为立面装饰,比如台湾路117号建筑采用了欧式出挑阳台,台湾路141号的天益寿药局在立面装饰上采用了拱形门窗并配有欧式风格的铁艺装饰,窗户之间采用爱奥尼柱式加以分割,一层与二层的檐口及二层顶部的挑檐,其线脚均带有西方建筑装饰元素;乡土建筑风格中的竹竿厝、闽南大厝的建造方式彰显地域性筑屋风格,闽南大厝入口设门斗,有内院主厅,天井两旁设护厝,竹竿厝则是沿街或沿河布局,面宽窄,进深长,适应沿街设店和居住的需求,是城镇景观营造的主体;现代主义建筑风格的历史建筑在古城内不多,其存在丰富了景观的内容,但并不会改变以骑楼式店屋为主体的城镇风貌。

第三,在街巷体系方面,古城内部保存的城镇成长早期的建筑,这些建筑的形式和沿街布局形塑了城镇肌理,在空间结构上维持了“路—营—巷”完整的街巷梯度,形成网状与枝状街巷分布。民国7年,军阀陈炯明率粤军进漳,拓建街路,将有条件的街路两侧加宽并拓通延长取直,保留明清所建富有南国特色的“骑楼”式街廊,产生了当代都市街廓的形式。骑楼进一步形塑了“街廓”的传统巷弄邻里生活边界,城市道路系统愈发系统化。街道是在原先狭窄坎坷的老街基础上进行扩宽的,并且采用拆城墙的石条铺砌路面,因而改造前后城市街道的布局并没有大的变动,原先街上的许多石牌坊也没有被拆毁或搬迁。20世纪90年代至2000年以后,城市化的发展使得周围土地得到开发,城市的发展中心外移,原有的市街格局得到保存。古城内外城市道路系统主次分明,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支路明确,古城内街道纹理呈棋盘状并有蜿蜒巷弄穿插其中。

第四,在建筑材料与装饰方面,自明清以来闽南民居建筑上大量使用的红砖、红瓦、木材、水泥。漳州古城内建筑大都采用坡屋顶,上覆U形红瓦,墙体建造采用传统的“油标砖”,进而形成红砖红瓦的城镇景观效果。房体采用原生木依例裁制成柱、梁(枋)、桁(檩)、桷仔条(椽条)、斗、拱等及一些辅助构件,进行组装。在建筑结构上,延续中原地区的柱式梁架采用穿斗式和抬梁式,斗栱覆瓦的建筑形式。闽南大厝屋顶以“燕尾脊”为特色,竹竿厝与骑楼以面宽窄,进深长为特色。骑楼沿街面用柱廊形式,楼高从二层到五层高低错落;骑楼立面多呈三段式组合,由柱式控制构图,构图主要采用西洋手法;骑楼中的窗楣多种多样,有半圆形、弓形、马蹄形、长半圆形,还有伊斯兰建筑中常用的三叶券的变体等,窗台板下,以砖雕、灰雕、水泥雕、砂洗作为商号装饰招牌(号墙)。此外,石造牌坊及青石板铺装路面成为古城内重要的景观特色。

2.2?城镇景观遗产中产业与技术层

在以农业为核心的封建社会,漳州古城的产业与技术层与人地关系的紧张有直接关联。拥有大量的人口和“田不足耕”[8]的福建丘陵地带,从事商业、手工业成为漳州地区的主要生计方式。在商贸发展的驱动下,产业与技术的规模不断发展,古城的区域与跨区域的商业功能凸显出来,建筑中的商业元素和市街空间中开展的生产活动、交易活动逐步成为主导性的城镇景观。

随着唐代中叶以来中国经济中心的南移及里坊制逐渐在两宋时期被更能促进商业发展的街巷制取代,南方重商主义盛行,漳州城在区域内、区域间、海外贸易方面都得到很好的促进,这些频繁的经济活动都造就了古代漳州城区域性政治与经济中心的地位,经济的繁荣助力城市发展,在城镇景观中具体表现为商业性建筑、商业街区、港口码头和商业活动。漳州城内早期因商业活动而兴起的传统聚落经历过历朝历代的“市政整改”或者“旧城改造”,市井面貌已经被新的形式所取代,目前商业文化层在历史城镇景观中体现在沿街设置的店屋建筑,这种以狭长之土地分割手法來获得较多的沿街户数的长形连动式店铺住宅遂成为市街中的主要建筑类型。

宋代秉持“开洋裕国”的国策,福建成为古代中国经济对外贸易最繁盛的地区。对于明清时代,苏文菁教授认为明清两朝的“海禁”,对中国东南的海洋文明却是个致命的打击,明清两朝的“海禁”与闽文化的价值趋向完全悖逆,这种官方意识与民间选择的冲突造成的结果使福建当地民生凋敝、了无生机。但是在对内商业发展方面,漳州城凭借九龙江西溪和北溪所带来的水路航运,在明代时期沿西溪形成洋老洲、新桥、浦头、草寮尾等货运码头。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明朝政府取消“海禁”,在月港②开设“洋市”,在月港的辐射带动之下,古城内部形成民居聚集、店坊罗列的商业和手工业城市[9]。清康熙八年(1669年)时漳州城有四门,东门最为繁荣,南门次之,为漳州城主要的商贸区,银两的主要聚集区,西门的政府机构和驻军较多,而北门的糖业较为发达。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福建陆路提督蓝理建设新行街并直通浦头港码头,街区内形成了锡箔、棉纱、烟草、绳缆和木屐、木桶等行业。20世纪30年代末,澄观道的鱼市、米市和木材行逐渐取代了浦头港的货运和集市。

根据市、区志记载,清代以来,漳州古城内商业网点是按照市场竞争规律和供求需要发展起来的,经营者为竞争,往往同业相聚,逐渐形成带有专业性的笼仔街、粉街、打铜街、做花街、炮仔街、雨伞街、箭仔街、杉巷等。这些行业,都是前店后坊,自制自卖;至民国时期,一些主要街道仍沿着同业相聚的习惯,聚群营业。金融业、商业与手工业特色并存的南方贸易城镇景象成为漳州古城产业与技术层最直接的体现,与这些产业相关的店铺至今仍存在于城镇景观当中,比如天益寿药局、万源钱庄、源溢纱庄等诸多店铺。

2.3?城镇景观遗产中精神与认知层

环境影响精神和认知的产生和发展,同时精神和认知也对环境产生反作用。漳州古城的历史城镇景观与精神和认知产生连接,突出反映城镇景观与历史文化某些共同要素所产生的强大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可以解读为地理环境对精神和认知的渗透和塑造,在物质环境中逐渐培养形成的行动策略。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庄国土教授把闽南人文精神概括为两个主要特点:冒险与进取精神;重商与务实逐利精神[10],这两种精神具体化表现在以出洋、经商为日常生活方式,在文化形态表现为“为天下先”的拼搏精神与兼收并蓄的开放状态。如果把这种地方精神与古城的历史城镇环境结合在一起,体现在商业性历史建筑、商业性历史街区及街区商业活动所构成的环境与文化的框架之内。把古城内的“物”作为解读地方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人的情感与所处环境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种反应”[11],但是这种地方精神在不同时代都在发生微妙的改变,而这种变化在漳州城的城镇景观中是潜移默化的。

在文化认知层面,漳州古城涵盖闽商文化,海洋文化,侨乡文化,闽台文化,红色文化,耕读文化和儒家文化7个类型。其中,历史街区的商业性特点就是“海上丝绸之路”及“泛海业渔或业商”[12]的结果,凸显出闽商文化,海洋文化在城镇景观中的作用力;街区的侨乡建筑、侨乡历史、侨乡经济、侨乡交通、侨乡教育[13]体现出古城侨乡文化的特点;“学而优则仕”“耕读传家”“耕读并重”“崇文重教”的价值取向[14-15]则是体现耕读文化的特点。传统的耕读文化和儒家文化作为漳州古城的文化内核,是其他诸多文化类型的基础;而闽南商人的冒险、进取、重商与务实逐利精神与文化认知中的闽商文化、海洋文化、侨乡文化和闽台文化构成密不可分的关系;古城中的红色文化富含革命精神,是意识形态化的景观,“作为意识形态工具,景观遗产和历史遗迹传达出强大的影响力”[16]。

这些认知类型“在场所精神的发展过程中保存了生活的真实性”[17],最终与历史城镇景观产生情感意义上的互动,产生对精神的塑造力和对认知的影响力。在漳州历史城镇当中,地方精神和文化认知总是以内在联结、紧密融合的方式塑造民众性格与催生地域文化,对民众产生潜移默化的制约和形塑,最终体现在兼容并蓄的城镇物质实体环境和弥漫在市井街区中的市井文化气息。

2.4?城镇景观遗产中民间文化层

如果将某些具体的文化层次视作城市文化结构的基本单位,那么城市民俗圈则是这种文化结构的一种模式与类型,城市文化分层是城市民俗圈形成的重要基础,但是另一方面,民俗圈的形成与确立又会反过来强化归属于它的文化层的文化认同[18]。漳州古城内的传统民间文化活动对城镇景观的塑造有不同程度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作为民间文化,其本身是特定阶层所创造的属于其阶层特有的文化,而创造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种文化再生产的过程,使得他们自身有着独特的品味标志,与其他群体区隔开来[19]。

虽然该文化类型在漳州古城历史城镇景观中的存在比较抽象,但是在塑造城镇景观的过程中始终与城镇的物理空间处于文化共生的状态,物理空间和主观意识形态结合在一起形成“文化空间”,最终古城的城市空间承载着这些多样的传统民间文化。民间传统文化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产生、发展需要时间上的累积,与之相关的人类活动也离不开一定的活动空间,这些空间提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进行的必要场所[20]。古城存在的物理空间是民间传统文化发生、发展的主要活动场所,传统民间文化类别的不同,所需要的活动空间也各不相同,这种相互支撑的关系使得这些传统民间文化一旦离开了这些物理环境就会失去原有的韵味,失去本来的特色,这样能够很明确的解释历史城镇景观与民间文化之间的关联。

传统文化对城镇景观的影响可以分为两个层面解读,首先是持续性的影响。从时间维度来看,各个不同历史阶段中所形成的民间文化会在古城中形成叠加与层累,这是一种过程性的关系。具体体现在传统民间文化直接作用于城镇景观上,例如漳州石雕、木雕技艺运用于房屋建造,漳州片仔癀及白眉凉茶制作与销售商业活动。其次是间歇性的影响。这是一种动态化的关系,适应于传统民间文化活动定期发生的情况,比如历史街区的观演文化与戏臺建筑,地方性民俗活动比如赛大猪祈丰年、林前伽蓝药王巡社等与节日期间的城镇景观,这些间歇性的传统文化活动与城镇景观构成相对稳定的文化共性,相互渗透且彼此和谐。

2.5?城镇景观遗产中海外交流层

海外交流对漳州古城的城镇景观塑造起到重要作用,多元文化的汇集改变了漳州古城的城镇生活区域结构,古城当中出现不同的空间划分,由不同类型建筑组成的街道景观开始进入城镇风景之中。当多元文化杂融在一起,城镇成为文化的“熔炉”,城镇景观就具备多元、包容与开放的特点,海外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习俗会带入到当地,这是文化叠加、层累的重要契机。

漳州根据地方志记载,宋末元初,已有漳州人移居海外和中国台湾地区,明代漳州人向外移居形成高潮,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泰国、越南、日本等国的漳州华侨旅居活动都起始于明代。至18、19世纪,福建地区已经有了很长海洋贸易和海外移民历史,在经济因素与非经济因素的作用下,迫使大量人口外移,漂洋过海谋求生计。明代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海禁开放以后,漳州海澄县月港成为国人出洋的主要口岸,每年从漳州月港进出的远洋大船多达200余艘,漳州人由月港出洋谋生者数以万计[21]。到20世纪20年代(民国八年前后),东南亚华人估计有510万人,其中福建人(主要为闽南人)约120万人,主要集中在印尼和新马。

在漳州古城城镇景观的形成过程当中,海外华侨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其影响时间长且范围广,体现出行动者的能动性。古城内,店屋建筑及街区是海内外长期经济、文化交流的结果。尽管漳州在民国时期借鉴广州店屋街区建设的经验,进行过市政整改,不管是建筑立面还是功能布局上,仍然保留与东南亚殖民时期建筑相同的景观风貌,但是在建筑的部分方面(如建筑材料、门窗样式)折衷地采取了本土化的处理方式(见图4)。杨宏烈认为,从文化交流分析,骑楼建筑是参照中西两种建筑摹本融合而成的一种崭新的建筑形式及其符号系统,它所产生的图像效应、象征意义,综合显示了中国建筑对外来文化的兼容以异质文化的渗透(双向)交汇[22]。建筑营造方式的西化虽然是以西洋文化为模式加以抄袭,西方传统的价值观念也随之进来,南洋式建筑之所以成为古城的主要景观风貌只不过是因为在历史的某个时期被人为的通过政治力量放大而已,并不能取代地方的核心文化,并且由于民间吸收方式是片段性的,对传统并不造成严重损失[23]。

2.6?城镇景观遗产中宗教信仰层

古代漳州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为宫观寺庙的大量兴建及民间信仰活动的大量开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特别是工商业与海外贸易的繁荣更为民间信仰的发展与传播提供了肥沃的土壤[24]。宗教信仰起到引导和教化的作用,在漳州古城中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分别是本土宗教和外来宗教,不同的宗教信仰代表不同的宗教文化,在城镇中形成不同的宗教建筑和宗教景观。

首先,本土宗教信仰在历史城镇景观中物化的表现主要以文庙、寺庙、牌坊、祠堂为代表。(1)古城内漳州文庙是代表性的建筑群。漳州文庙作为古代的文教建筑,在宋代普及并成为定制[24],成为祭孔的主要场所。漳州文庙分前中后三个部分,主要建筑有照壁、泮池、棂星门、左右牌坊、大成门、大成殿、左右厢房、崇圣寺或启圣寺等,组成完整而又严谨的建筑群,传统信仰在建筑细节上的体现主要以建筑装饰物为代表,比如鸱吻、鳐鱼、仙人走兽等建筑构件;(2)漳州古称佛国,截止元代末年,境内大小寺院600余所,直到明朝才开始对寺庙大加裁减,或废或并。古城内现存有东、西桥亭两座菩萨庙(由桥亭改造而成)和珈蓝庙;(3)牌坊作为一种“精神性的建筑”[25],用来表彰和纪念某人以达到宣传道德理想、教化民众的作用。清光绪年间记载漳州市牌坊多达400座,根据漳州市城市建设委员记录,列入漳州市编制的文物一览表的石坊达46座,其中明代有27座,清代有19座,代表性的有三世宰贰坊、尚书探花坊、勇壮简易坊和闽越雄声坊,牌坊采用石仿木结构,屋顶多用四坡顶,屋脊装饰宝葫芦和脊吻,屋檐有一定的起翘,牌坊有梁、仿、柱等承重构件和斗拱、雀替、花牙子、雕花板、垂花柱等装饰件;(4)祠堂建筑是祖先崇拜和家族意识的体现。古城内的林氏宗祠建筑没有诸多漳泉祠堂所采用的彩瓷剪贴雕塑,遵循传统闽南大厝建造的方法,并在结构上使用了斗栱构件,坡屋顶采用红色U形瓦配燕尾脊,既融合了中原文化又凸显闽南地方文化特色。

其次,福建的人口构成以各地移民为主,除了从中原传入的佛教、道教之外,从宋代开始也产生了一些地方性的民间信仰,比如妈祖、保生大帝,三平祖师,关公,开漳圣王,闽台玉二妈信仰等。在妈祖信仰之前,当地人信奉的是人格化的精卫和四海龙王。因此,地方性的民间信俗所引发的节庆活动,对历史城镇景观的营造有间接性、间断性的影响。

再次,外来宗教在历史城镇景观中主要以漳州礼拜堂、漳州天主教堂为代表,这是文化交流和人口流动的表现。一方面是西方传教士的传播;另一方面,19世纪至20世纪期间大规模的华人潮涌入东南亚,这些“新客”(Sinkhek)与马来化的海峡华人有所不同,在宗教信仰上仍然遵循传统中国的宗教信仰,但随着殖民主义的扩张,一些人被强制皈依基督教,家庭生活也逐渐受当地文化的影响。

3 结论及未来研究方向

漳州古城城镇景观的形成过程中,展现出随时间改变、转化、适应与延续的独特空间能力,这个过程融入了不同时代的价值观、经济特征、社会文化、人与城市之间的互动关系,即“文化史层”反映动态的人类与环境的连续性,诸多不同最终形成“文化代谢”的过程。因此,文化就以显性和隐性的方式作用于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当中,呈现出文化景观的相互叠加与层层覆盖。

文化是塑造城市特色的重要依据[26],对外在层次与内生层次的分析及对这两个层次内部的亚文化层的挖掘是解读地方,理解城市文脉的重要方面。通过漳州古城歷史城镇景观遗产的文化分层研究,对古城的文化架构进行了梳理,更加明确的分析出古城在历史长河中不同时期的文化景观的变迁及文化层累在城镇景观遗产中的表达。漳州古城之所以具备地方特色,就是由构成它的文化层所形成的合力使然,一个没有个性的、同质化的古老街区是失败和缺乏吸引力的。未来有以下两个方面是需要继续研究的:首先,基于可持续生计(Sustainable Livelihoods)研究的漳州古城历史商业街区景观风貌的保存;其次是漳州古城历史文化街区适应性开发过程中地方感与生活文化的营造。

注:

①周醒南,1911年任广东公路处处长,参与广东省惠州、广州、汕头市政工程建设。20世纪20年代,随粤军援闽,在漳州、厦门从事市政建设14年,成绩显著。

②月港位于今龙海市海澄县,历史上月港崛起在15世纪后期至17世纪中期,是我国东南地区海外交通和海外贸易中心,商贸盛况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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