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自查工作总结范文

2023-08-15

公文处理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完善医疗垃圾管理小组,完善医疗垃圾处理制度 2012年经院领导研究,对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垃圾管理领导小组作出调整,成立了医疗垃圾管理领导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为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领导组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任务,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贮存并于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同时与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合同,对我院医疗垃圾回收处理。

二、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1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2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直接到医疗废物产生地

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楼层由高至低的顺序回收并乘坐指定医疗垃圾运输电梯,运送至院内临时处置室;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3 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对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进行过称、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经办人等。

4放置于临时处置室的医疗废物,由广东无害化处理中心安排专门人员进行一天一次回收处置,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专职人员应当对临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制定应急预案。

针对医疗垃圾意外事故,制定《关于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对转运途中发生医疗废物泄露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理措施,严防发生二次感染、确保安全。

四、妥善管理资料及记录。

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协议书、相关政府文件、日常医疗垃圾登记本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统一由总务科办公室分类保管,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对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有:

1. 缺乏对医护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的法律、法规学习;

2.个别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

3.部分科室医疗垃圾暂存点接近活动区;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明确各部门职责,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提高医疗废物分类的熟悉度,对下一步整改提出了具体措施。规范各科室医疗废物处置操作流程。对不适宜摆放医疗垃圾的暂存点进行迁移,并保证在暂存点当眼位置有明确警告标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通过不断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做的更好。

公文处理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制定公文处理工作中的保密制度

公文处理工作中的保密制度是指办公室人员在与具有重要信息的文件的接触中,需要对文件的内容进行保密或回避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会有很多紧急的、重要的文件需要大家进行保密,这就需要严格执行如下制度:一是正确确定密级,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按规定的范围做好发放、登记、传阅、保管工作。二是一切密件的誉抄、打印都要指定专人,铅印要确定专点印制,对超过印制规定的和作废的部分要监督销毁。三是涉密函件应由机要通信部门递送。四是绝密文件内部传阅、交接都要有一定的登记手续,应指定专人办理,尽量减少接触人员。五是个人不得长时间保存机密文件,对因工作需要而借用的秘密文件,要及时进行清退。

有了制度,执行就有法可依,各个环节步骤的处理工作才能环环相扣,才能保证公文安全。

二、严格执行机要文件的“四个一”

机要文件的“四个一”是新中国成立前后,党和国家机关对文件加强安全管理的一条极其宝贵的经验和做法,它包括:进出一个口、拆分一只手、登记一本账、传阅一个点。可是目前很多文秘工作人员对此知之甚少,简单的可以理解为:一是机要文件的接受发送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由机要文书部门统一负责,非机要文秘人员一律不得经手。二是除上级发来指定领导人拆封的“亲启”信件外,机要文件的启封均由机要文书部门拆封,其他部门无权拆封。三是对收入的秘密、机密和绝密文件,应与非机密性的文件分开,单独建立一本账册来登记,设立“机要文件收文登记簿”。四是机要文件的传阅要以机要文秘为一个“中心点”,阅件人只和机要文秘人员之间有严格的取还登记手续,阅件人之间不发生直接关系。由此可见,严格执行机要文件的“四个一”是公文处理工作中必要措施,也是一项细致之极的工作。

三、提升文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

文秘工作人员是公文处理工作中的承担者,只有切实从政治上、思想上、制度上对其进行教育,才能做好保密工作,不发生失泄密问题。首先是政治素质,这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首要前提。公文处理工作是政治性的工作,政治立场不坚定者不能成为该项工作的承担者。只有政治立场坚定,才能在工作中处处以党和国家利益为重,坚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其次是思想素质,即思想作风要硬,要有强烈的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意识和责任心,要勇于同失泄密的现象作斗争。再次是文化素质。公文处理工作是一项知识水平较高的文字处理工作,既对党政信息进行收集,也对收集的信息加工整理、综合和传递等。只有文化素质好、知识水平高,才能辨别何为秘密,才能有针对性地保密。

四、严格进行保密检查

保密检查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一环,各单位要加强保密室的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坚持定期进行保密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保密情况汇报给上级领导部门。而上级保密检查部门则要加大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检查频率和覆盖面,充分运用现代化的保密技术手段,对涉及国家秘密多、密级高、易发生泄密的部位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增强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的能力。

总之,保密工作是公文处理工作中及时传递信息、传达命令、高效办公的基础,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尤其在新形势下,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泄密,仍是当今公文处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必须要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保密工作方针,在工作中努力消除可能造成泄密的隐患,堵塞可能泄密的漏洞,做到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公文处理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教育三乙9512017陳彥君

壹、 出處來源

書名:公文實務

作者:王世璋 編著

出版社:台南,復文書局

出版年:2005 貳、本書簡介

為因應公文國際化,立法院已於九十三年五月十九日通過「公文程式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公文衡是標準格式為直是橫書,行政院亦規定於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全國實施。

本書即配合此一變革,為使公文更能配合時代變遷及科技發展,運用新思維及新方法,進一步達成行政革新,編輯而成。全書共分為公文製作的基本認識、公文意義及要件、現行公文程式條例、現行公文的處理程序、公文標準格式、現行公文的種類與基本格式、檔案管理、公文的簽辦及農漁會公文範例共九章。本書在內容上,針對讀者所需,特提供二種不同之函稿基本格式,及申請撰寫範例,為其他相關書籍所未提及,並附上農漁會公文範例,希對農漁會在公文處理方面有所助益,在編排上,力求清晰與完整,並強調實用性。 參、讀後心得

公文與普通文章的不一樣,在於它有「權責」的壓力,所以當個人在寫公文時就必須有謹慎態度,而在文體上的差別,公文它只有一種文體——「應用文」,也就是專門處理有關公眾事務的文書,因此給我的印象就是會出現幾個約定俗成的文言文字(我所指的文言文是對我來說不常使用的詞彙),不過也必須要有一定的格式跟簡、淺、明、確的內容,如此公文往來內容才不紊亂,造成公文往返間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接著在製作公文前,首先必須先認清處理事務的對象、目的及選擇合適的公文格式,文中簡要說明了,「公文的內涵是必須是有關公務且須符合法律有效性的文書,而往來對象必須有一方為機關」,除了此點老師在課堂上有簡明扼要提出外,及至目前老師所教到的公文寫作方式與內容,都有與本書內容相呼應,因此我覺得閱讀此書有股複習的味道。

而書中所提的公文用語或是公文的製作,雖有讀過,但我覺得如果沒有

實際

公文处理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 - 2012) 国家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臵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由党和国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制发者为国家行政机关以及被授权的部门,一般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意见可多方向行文,用于上行文时,主要是向上级机关就有关工作、事项提出建议,上级机关应当对下级机关报送的意见给予答复;用于平行文时,主要是就某项工作、某些事项提出意见,供对方参考;用于下行文时,主要是就重要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下级机关应遵照执行。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凡上级机关发布下级机关的公文,用“批转性通知”;凡下级机关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或党政机关办公厅(室)根据授权,发布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用“转发性通知”;凡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时使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种,如准则、条例、规定、办法、细则、要点、规划、纲要、计划、方案等,用“印发性通知”。人事任免可使用通知文种。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需要告知其他部门知晓或办理某一事项时,也可使用通知文种。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者和受理者必须是一级机关或组织,并具有隶属关系或业务指导关系。上级机关可以本机关名义批复,也可授权办公厅(室)用函答复。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

“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字号应不大于上级机关的发文机关标志,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如需同时标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臵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其发文机关标志可并用少数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刷,少数民族的文字排在汉字上方。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臵,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发文字号中的发文机关代字由其所在行政区域代字、机关代字、文种代字组成;文种代字可因不同行文方向使用“发”、“函”、“呈”等。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签发人应为发文机关主要负责人或经授权的负责人。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臵。“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臵,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排列时应使用梯形或菱形,不应使用上下长度一样的长方形和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臵,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标注方法见抄送机关。如以省委、省政府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至各地各部门的公丈,主送机关为“各市(地)、县(市)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或“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发至部分地方和部门的公文,主送机关为“各有关市(地)、县(市)委,省委各有关部委,省直各有关党组(党委)”或“各有关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发至一个地方和部门的公文,主送机关为“中共××市(地)、县(市)委,××地区行政公署,××市、××县人民政府,省委××部、省××委(厅、局)”。主送机关及抄送机关由公文起草部门确定。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

一、”“

(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公文中的时间、数字、计量单位等不能回行。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如有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臵。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于发文机关署名之下。不加盖印章的公文,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在签发人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编排成文日期。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 1)。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如“中共黑龙江省委文件”、“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文件”。单一机关行文时,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臵,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印章与发文机关署名一一对应,端正、居中加盖其上,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签名章左空二字标注签发人职务,以签名章为准上下居中排布;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其余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依次向下编排,与主办机关签发人职务、签名章上下对齐;每行只编排一个机关的签发人职务、签名章;签发人职务应当标注全称。签名章一般用红色。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或签发人签名章、成文时期时,可以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如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名称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将主送机关臵于抄送机关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抄送机关依上级机关、平级机关、下级机关次序排列。同一层次抄送机关按照党、政、军、群顺序排列;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应另起一行列在其后。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翻印公文时,翻印机关和翻印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编排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下一行位臵。翻印机关左空一字,翻印日期右空一字,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 1),后加“翻印”二字。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宇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并在文中注明已经党委、政府同意;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向上级机关报送请示,应当附有背景材料、情况说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六条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一般应以部门名义行文贯彻,不得要求以党委、政府或党委、政府办公厅(室)的名义发文。

(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七条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如需以党委、政府或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名义联合向下行文,公文起草部门应将公文报送党委办公厅(室),由其审核是否可联合行文后,再履行行文程序;如需以党委、政府或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向上级党委、政府或党委、政府办公厅(室)行文,主送单位可注明党委、政府或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公文可同时报送党委、政府办公厅(室),由党委办公厅(室)商政府办公厅(室)按程序办理。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联合行文,应由主办单位首先签署意见,再由协办单位进行会签。一般不使用复印件会签。

第五章

公文拟制

第十八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十九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现行有关公文,是指上级机关的现行公文、本机关的现行公文、同级机关的现行公文。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三)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

(四)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六)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对于文字性修改意见,可斟酌吸收;对于实质性修改意见,应尽可能采纳会签单位的合理性意见。如存在不同意见,起草单位负责人应出面组织协调;如对较重要事项经反复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将有关情况作出说明报请领导审定。相关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就起草单位提出的会签事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会签结束后,起草单位应将会签意见形成汇总说明,并将说明与会签件随同公文文稿一并报送。

(七)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第二十条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二)内容是否符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三)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点、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剂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

(五)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六)部门在报送需审核发文的公文代拟稿时,如公文文稿是经会议研究决定的,应附有会议纪要等材料;如文稿是经领导同志指示有关部门代拟并作了批示,应附有领导同志的批示;如文稿是部门代拟后请示以发文机关名义发文的,应附有部门给发文机关的请示。如以党委或党委与其他机关名义联合行文,除人事调整、内部机构设臵、表彰决定、请示、报告、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工作要点等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反复 适用的文件外,均应提供公文制定的意图、重要内容、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会谈审议情况等说明。 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初核。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是指需要经过会议审议的文稿、涉及全局性的方针政策或某一方面重要工作的文稿。

第二十一条

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重新报送。

第二十二条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授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签发人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签发公文时,可授权他人代签;或请示其同意后,可越级呈签,再进行补签。

第二十三条

公文制发的主要形式是(以省委、省政府的发文形式为例):

(一)凡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部署或某一方面重要工作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通报等,以党委、政府名义制发。如“黑发”、“黑政发”。

(二)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凡是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对某一方面工作的重要部署,转发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或对全局工作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工作意见等,以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制发。如“黑办发”、“黑政办发”。

(三)凡是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答复问题,以党委、政府名义或羟授权以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呈报。如“黑呈”、“黑政呈”,“黑办呈”、“黑政办呈”。

(四)以党委、政府或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发往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慰问电、感谢信或就某一方面工作事项发布的紧急通知等,用电报制发。

第六章

公文办理

第二十四条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第二十五条

收文办理分为阅知性公文办理和批办性公文办理,其主要程序是: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发文单位报送公文应在审批单上注明公文标题、密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抄送机关、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并加盖公章或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送。

(二)登记。对公文的编号、发文字号、标题.、密级、紧急程度、签发人、成文日期、份数以及来文单位等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主、附件是否完整等。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工作需要和领导分工确定阅知范围,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和需要回答、批复、反馈结果等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必要时可先沟通相关部门,再提出具体拟办意见,并提供相关的背景材料;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涉密公文应严格办理程序,防止失泄密;绝密件的办理,应由专人负责。

(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阅知应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杜绝横传,注意补传和回传。较长的领导批示可做批示清样附原件传阅。

(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并把办理程度和督办情况记录在案。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并及时向批办领导汇报办结情况。

(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第二十六条

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由公文审核部门或办理部门提出修改意见,报原签批人复审。

(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纸张、排版、印刷、装订等必须符合公文印制要求。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先核查是否按照原文印制,再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装订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如发现公文内容、文字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及时转入公文办理程序呈报领导审批。

第二十七条

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 第二十八条

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

第七章

公文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

第三十条

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第三十一条

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三十二条

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

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第三十四条

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第三十五条

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第三十六条

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第三十七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三十八条

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

第八章

第三十九条

党政机关公文含电子公文。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

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依照外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可以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公文处理自查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3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处长宋雅丽

(2008年7月2日)

很高兴今天能够和妇联系统同志们就如何做好公文办理等工作进行座谈。1996年5月,中央办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1997年1月3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党委机关公理细则》。截至目前,《条例》和《细则》仍然是全省党委系统进行公文办理的根本依据。下面,我贯彻《条例》、《细则》以及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加强和改进公文办理工作的一些做法,从三个方面与交流.

一、公文格式规范化问题

公文格式,简言之就是公文的表现形式,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组成《条例》和《细则》对各组成部分都有明确规定,下面我重点讲一下公文格式规范化工作中有关

(一)公文的眉首部分

包括版头、发文字号、份号、密级、紧急程度、签发人等6部分。

1、版头

正式公文必须按照要求套印红头,特别是向上级报送的公文,为保证其严肃性,不得使用白纸、信笼纸况报告纸。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见到一些使用情况报告纸报送公文的情况,情况报告纸只能用于内部公文运转,待部门领导批示报送上级机关后,应套印正式版头上报。

2、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发文和发文顺序号组成。机关代字的编定应科学、明确、统一。联合行般只标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3、份号

份号是公文印刷份数的顺序号,密级较高的公文应加印份号。份号应标注于公文首页左上角,一般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加印份号有利于对于秘密公文的管理和使用,便于掌握其去向和明确保密责任。

4、密级

密级是公文的秘密等级,按照保密法规定,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党的机关密级标注在公文首页左上角、份号下方。需要注意的是,公文附件有密级,主件也应有密级,公文附件同的密级,主件应按附件的最高密级标识。

5、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时间的要求。紧急文件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紧急电报应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紧急程度标注于公文左上角、密级下方。紧急一般应在公文中体现出紧急的程度和理由。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性公文要在正常工作时间报送,最大减少非工作时间给领导报送公文数量;对于紧急重要公文,要及时报送,确保领导对重大事件作出及善处置。

6、签发人

上报公文应当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这主要是强调领导负责制,体现公文的严肃性和领导人对应负的责任。

(二)公文的主体部分

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等要素。

1、标题

公文标题一般包括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等三要素。发文机关应该是行文单位的全称或规范化事由是对公文内容准确完整的概括,文种是对公文性质的体现,反映行文方向,表达行文目的《条例》党的机关公文共有14类,主要包括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平级的函,对下级的通知等,标题中要使用正文种。例如:省台办《关于中央台办召开“贯彻落实中办发17号文件”会议精神的汇报及我省贯彻意见的请示,标题中同时存在报告和请示两个文种,沟通后作了修改。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也叫“抬头”,是指主要受理公文的机关。5月2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的通知(冀办发[2008]13号),相信大家都已经见到了,通知各地各部门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文件标注的主送机关作了详细规定,“属于党委职权范围的工作,以(党组)名义报省委,属于政府职权范围的工作以政府或部门名义报省政府,即主送机关是一个,必要抄送”。另外,党的机关公文一般不以领导个人为主送单位,也不能把“某某单位并某某个人”作为抬头。

3、正文

正文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要做到主题突出,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的一般性论述。冀办发[2008]13号文件规定,“各地各部门报送省委、省政府的请示、报告一般控2000字以内”。就是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

4、附件

附件是正文的补充材料或参考材料,实际工作中比较常见的附件还有上级领导就相关事宜的批示。在公文时,应尽量将这些相关材料收集齐全,以便上级领导全面、准确地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党的机关公文必须有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除会议纪要和普公文外,公文必须加盖发文机关印章。

(三)公文的结尾部分

包括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等要素。印发传达范围加括号标注在成文日期的方。主题词由反映公文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名词或名词性词组组成。抄送机关含抄报、抄发范围,要严照规定和职权进行抄送,既不能漏抄漏送,也不应滥抄滥送。印制版记包括公文制发(翻印)机关名称发(翻印)日期和印刷份数。

二、公文办理规范化问题

公文的办理分为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

(一)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审阅、拟办、呈批、请办、传阅、承办、批复、归档等环节,其中需要特意把握的有以下几个环节:

1、签收。收到有关公文后,以签字或盖章的方式给报文方以凭证,对于紧急公文需要注明签收时间公文要逐件清点,重要文件逐页查看,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对于报位来说,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标有密级的文件不能通过普通邮政邮寄,也不能让非机要人员报送。二急公文的报送时间和落款时间要统一,并标明紧急程度,确保公文办理的时效性。三是报件人必须清件的来龙去脉,以便签收时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有的单位派司机或让其他单位同志代传,一问三不严重影响了公文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登记。对于签收的公文,要将顺序号、收文时间、来文单位、公文标题及文号、密级、份数等事记清楚,还要登记报件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特别是非工作时间,如果不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对的相关问题不能及时联系沟通,就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如某国有企业通过普通邮政的特快专递报送的一个文件,不但属于越级报件,而且内容涉密,我们在沟通此件时,先是通过114查号,再找值班室室和相关知情人电话,共打了10多个电话才找到,费时费力还耽误事。

3、审阅。经办人对来文应仔细审阅,我们在工作中重点强调做好“五查”:一查是否越级行文请示和报告工作。如属此类,一般退回发文单位。特殊或紧急情况如突发事件、重大社情和严重自然灾确需越级行文时作特殊处理。二查请示与报告是否分开。如请示与报告相混,应退回原行文单位修改上报。如秦皇岛市委、市政府报送的《关于启动建设“金海岸新空间”相关事宜的报告》中有请示“恳请省比照给予唐山曹妃旬新区、沧州渤海新区所享受政策,对金海岸新空间建设用地实施土地指列,不占用每年核定给我市的建设用地指标,为金海岸新空间建设创造基础条件。”后与秦皇岛市进通,修改为请示件上报,报告内容作为背景材料附后。三查是否党政不分和多头报送。如承德、市政快推进城镇建设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步伐的报告》主报省委、省政府,应主报省政府,抄报省委。行文关系是否正确。向上级机关的请示不可同时向下级机关发送;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上级机关请题,应视文件内容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问题。五查是否存在未协调事项报送的公文中含有未协调一致事项,是公文办理工作中的“大忌”,但我们在工作中经常遇到这样的件。公文中涉及的人事、编制、财政、项目等问题,报文单位在未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会商,或是经会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就直接向省委或省委办公厅报送,从而有意无意地为公文办理工作了“钉子”。应当明确,公文报送必须坚持协调在先的原则,把问题解决在公文报送之前。在这里举协调在先的好例子:6月10日省财政厅按照付志方常务副省长的指示,起草了《关于省直开展支援灾民节约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拟以省“两办”名义印发,在报送之前省财政厅即分别征求了省发改委外办、省监察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意见,并说明了相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的采纳情况。由于政厅与相关单位先行协调,并在发文请示中写明了协调情况,使公文得到及时办理。

4、拟办。公文办理人员对需要办理的公文根据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提出办理意见,必要时召集相门进行研究、协调后形成方案或建议,并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按程序报领导同志批示。写好拟办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掌握文件内容,搞清相关事项,这是提好拟办意见的前提和基础。二是查找办件先参考。三是把握政策规定,站在领导的角度和全局的高度去考虑问题。四是注意与有关部门协商协来文中有需要协调事项的,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力争给领导提供一个符合实际、切行的建议。如:收到省法宣办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法制宣传的通知》后,与厅机关党委和干部处进行了沟通,提出了“请干部处、机关党委研究办理”的拟办意由于协调在先,两个处室互相配合做好工作。五是力求完整缜密和准确。比如,某单位召开会议,要求秘密文件加印发给与会人员学习使用。我们建议同意印发,还要追加一句,“按秘密文件管理,用后收用后交本单位机要人员管理”。这是从文件保密角度向请示单位提出的要求。建议中写出来让领导同意印发,但不要泄密。这样这个建议就完整了。

5、呈批。公文呈批运转时应当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注明送达时间、签收入、退回时间,随时掌握公向,避免误传、漏传和延误,尤其是杜绝横传。有关领导阅批后不能直接传递其他领导。对于重要文公文办理人员要注意在外停留时间,适时与领导联系提醒。

6、承办。将领导批示后的公文交至承办单位时要履行严格的签收手续,公文办理人员要将公文相关完整告知承办单位取件人,并将相关事项予以登记。

(二)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包括公文的核发、登记、确定范围、份数、印制和分发等程序。需要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

1、严格核发,把好公文印前关。在每个文件送印前,都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认真核校。一查领导签批手否齐全,看是否已严格按照公文的审批、签发权限履行签批手续。二查公文发放范围是否标注清楚核查主送机关、抄送机关、印发传达范围等内容,防止发生任何遗漏。三查公文底稿是否完整,认真有无缺页或页码顺序不对等问题,确保公文印制完整、准确。四查公文格式是否规范,有无漏标签发成文日期、主题词等问题。对于会议通知,还要核查会议报名时间、召开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等要否齐全。五查公文印制版记是否齐全,印制份数是否核准。六查公文的印出时限是否注明,特别是对紧急公文,都能明确提出时限要求,确保公文及时传递到受文单位。

2、认真复查,把好公文印后关。复查是指根据中央《条例》和我省《细则》规定,对印制出的正式公

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1)公文是否按原稿要求印制。按照公文的发布形式及其适用范围等相定对文件版头与发文字号、公文内容进行对比核查,做到“文”、“头”相符。(2)公文格式是否符定。按照公文主体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对所印公文内容逐项核查,如密级、发文字号、字体、字号件、主题词、印制版记等。同时,检查所印公文中有无错字、漏印、缺页等现象。(3)有特殊要求的是否办理落实。比如需公开发布的公文是否已通知新闻单位刊载播出、紧急公文是否先传发清样至单位等。(4)上报公文是否加盖印章报出,用章是否准确o(5)涉及本单位内部办理的公文是否呈报公文印出后,都要对公文内容进行研读,如公文中涉及需要办理的事项,及时转入公文办理程序呈报审阅。

3、急件急办,确保发文办理时效。实际工作中,我们对那些公文内容涉及重大紧急事项,需要各级各抓紧贯彻落实或省委领导明确要求限时印发的公文,坚持做到三点:一是讲求工作效率。接到要求印紧急公文,在保证公文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公文传发的时效,争分夺秒,打破常规,全力以赴,抓紧成,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接收办理,第一时间印制,第一时间发出。二是及时请示汇报。在发文办理中时持头脑清醒、思维敏捷,准确判断公文的紧急重要程度,提出科学合理的办理建议,及时向领导请示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对涉及面宽,时限要求紧的公文,则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主动搞好衔接配合,使前后贯通,环环紧扣,有效避免了工作链条上的“真空地带”,减少了办理和运转过程中的“时间差

三、公文管理规范化问题

规范公文管理,保证公文的高效运转和安全保密,是各级机关应当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具体工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认真落实公文管理责任

各单位办公室作为本单位的重要职能部门,是文件运转和管理的中枢,必须真正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置,切实发挥好文件管理、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责。办公室主任是本单位文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必须经常过问和指导文件的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体从事文件管理的机要必须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认真负责地管好每一份文件,扎实细致地办好每一个环节出现任何差错和疏漏o

(二)严格落实公文管理制度

首先要做好公文保密工作。涉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入柜上锁,不能在办公桌上随意摆放,不在无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不在外事活动、外出公务活动中携带涉密文件,不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通邮政传递涉密文件。妥善登记、保管涉密会议材料。涉密计算机专机专用,不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处理、存贮涉密信息。不在手机通话中谈论公文中的秘密事项。二是完善登记签字手续。实行文件全线监控责任制。从印制、发放、传阅、办理到退回一律履行经办人签字手续。三是规范文件的复编和清退销毁。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制、汇编,机密、秘密级文件确需复制、汇编的,要从严控制并严行报批手续。复制、汇编的文件视同原文件管理。汇编本按所收文件中最高密级标注。对于标有密文件按进行清退和销毁,绝密级文件不得私自销毁。各单位销毁文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二人以上到保密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监督销毁,确保文件不丢失、不漏销。

(三)努力提高公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一要努力提高政治素质。教育引导机要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二要真心热爱本职工作。文件工作是细而又细、慎之又慎的工作,特别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繁琐工作,很容易使人产生麻痹懈理,稍有不慎就会出错,一点小错就能酿成大患。这就要求机要工作人员必须真心热爱这项工作,时刻清醒头脑和昂扬斗志。三要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无论公文管理还是公文办理工作,业务性都很强这项工作的同志必须苦练基本功,做到对文件运行的程序、范围、内容、方法等各方面、各环节烂熟了如指掌。还要积极主动地拓宽知识面,努力成为公文管理和办理工作的行家里手。各单位要通过举训班或开展研讨活动,提升公文管理和办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促进公文办理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以上所讲公文规范化的三个方面的问题是我们在公文办理工作实践中归纳和整理出来的,也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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