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实习工作计划范文

2023-09-05

法学专业实习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学号:2007110026姓名:XXX

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适应经济、社会要求,法学教育应以培养高质量的法学人才作为自己的使命。法学属于应用性学科,法学教育致力于培养服务于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专门人才,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就是培养具有比较完整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律专业思维、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应用能力的专门人才。实践教学是法学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和有机组成部分,它既可以检阅、修正和巩固已有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又有利于形塑法学专业思维、强化法律职业伦理修养,更有利于训练法律专业应用能力,因而也是法律专门人才培养的最有效手段。因此,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为法学专门人才培养所必需。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我参加了此次实践活动,在这里,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刑事和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保密工作。从我到法院实习的第一天起,法官就告诉我凡是在法院听到的、看到的一切属于保密的东西,不能说出去。连席会议上各个法官的的意见理由都属于保密的内容,不能透露出去。法官们办公室桌边的纸篓都是自己亲自倒到保密纸桶里的,然后统一送到保密室集中销毁,实习生一般不能帮法官倒纸篓。

第二、在法院,我接触司法文书的机会比较多,逐渐了解到各种文书的用途性质和填写步骤。法院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按部就班,每一项操作都需要依据并留底归档。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司法文书,稍有差漏就必须重做或艰难地复查改正。

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纸黑字,大小质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尽快找出想要的资料。一件稍复杂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还比较好办,因为可以对着正卷和副卷的目录表分拣整理,整理好两大沓就可以装订成册。最麻烦的是后续的执行过程的变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现好,就可能得到减刑或假释。本着改造为目的,惩罚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减刑假释申请书提请中院批准。大批的这类情况关乎到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这个基本的人权,中院在审批时候当然不能有一点的松懈。由一次减刑产生的文书就多达四五份,申请书、裁定书或决定书、宣判笔录等,在看守所要经过看守人员、驻所检察员的签字,然后送报公安局有局长决定是否批准,送上法院后要请经办人和审判长签名,经过重重审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结论。结论有了就必须尽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员前宣判。该放人的要求看守所办好相应的出监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这一项工作。程序的严谨和细致化体现了保障罪犯人身权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时考验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紧迫的时间观念,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经办人员,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羁押时间列明并记下,因为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仅次于剥夺他们的生命权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远不能用在监外的一天来衡量。尽管在整理和书写同一样的大量减刑假释文件的时候显得很枯燥乏味,在计算他们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时候头脑会机械并容易出错,但是可知道他们的希望就紧紧地被经办人员手中快速的敲打键盘中捏着,就如生命垂于一线的感觉。当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时候,我就会这样提醒自己,计算刑期一定要多留点心眼,否则,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这只是一个例子用以说明法院程序的严谨和细致。为了提高办案结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处理。即同类型的司法文书在同类案件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一起出具,流水作业。这种定势思维的工作方式确实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错率也会适当降低。但这也并不是万能的。根据我的经验,这考验着我的耐性和条理性。面对一大叠类似的文书需要填写打印,一是要冷静沉着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较佳。二是就是细心,不放过任何要填写的地方,因为模板中的字眼有时候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变化而变得不适用的,这就要修改。以为模板万能的心态要不得。万一写错了虽然可作后期的改写和补救,但若该文书是送达给当事人,改写就未免有损法院的权威和尊严,严重的可能惹来笑话。法律在每个人心目中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院出具的文书又岂能马马虎虎呢?司法机关这个社会的安全阀、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发挥呢?对法律文书的斟酌对较就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负责、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和繁荣打下一支强心针。三是就是要有条理,思路清晰。因为每个人同时处理的不可能只是一两单案件,往往达数十数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个阶段,哪些文件未处理

好,哪些即将到审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长审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审结期限只有一个月,开庭、宣判的时间都十分紧迫,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们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断处理,而不能久拖不决。

第三,在执行庭的时候到外面跟法官们出差的机会比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艰难以及对法官们处理当事人纠纷矛盾的实际能力要求之高。面对有能力支付却无赖的被执行人应如何采取强硬的措施执行,面对狡猾转移财产的当事人怎样查出他们财产的真正去向并与他们在语言的交谈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极强的应变能力和处事技巧。因为各种类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点,抓住他们的特点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时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

第四,在刑一庭处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伤害、杀人,以及抢劫和贩毒的居多。他们的人身危险性确实是比较高的。有几个星期里我跟着法官跑过很多间看守所。深入牢房区,面对面地接触过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看守所环境依地点的不同也大有差异,其中可能跟该地的财政和监所建成的时间有关系,但我认为这样是对在押人员的不公平对待。致力于改善监所的环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生存权利,对于提高改造的效果会有积极的影响。当然由于时间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时间内都改善得一样地好,但统一的设施和卫生标准的落实确是刻不容缓的,在押人员也是社会中的人,不能因为身份的差异而置这种差别的对待于不顾,剥夺他们的正当权利,违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实际上也是对他们的考验,对于那些因疑罪被暂时关押的人来说更是一种痛苦的煎熬。无可否认,现在的公安机关还存在着重口供,轻实物证据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关了再说的措施,防止他们潜逃。也许这是打击罪恶的需要,但由此也产生许多运用严刑逼供,轰炸式盘问等强迫手段获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实物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如凶器上并没有被告人的指纹,被害者的伤痕并不必然是该凶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员可能会在向检察院提交证人证言时候避重就轻,想法设法连成证据链去支持对被告人的控诉。与家人和朋友的隔离,孤独和绝望的心情满溢,这种状态下的人最为脆弱,他们在看仓内正焦急地等待着法院公正的判决有罪服刑,无罪释放,了结心头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决之前,每个人都是无罪的,他们应该得到公平的对待。

第五,最后两周是在民一庭实习,我第一次作笔录是连席会议的笔录,觉得很幸运,但是记得一塌糊涂。法官说离合格的笔录还差很远,需要锻炼。民一庭每周会开一次连席会议,讨论上周开庭争议很大特别是涉及对一审改判的案件。我在想一般情况下,争议较大难以定夺的案件应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怎么又出了个连席会议呢?法官告诉我,出席连席会议的均是本庭办案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有庭长、副庭长、各审判长等,都是很专业的法官,对民事法律熟悉精通,

能对案件作出专业公正的判决;而审委会是由各类人士组成的,包括院长,各庭庭长,还有搞行政的人员等,由于一般情况下,民事方面的法官不精通刑事法律,而刑事方面的法官亦不精通民事法律,至于搞行政的人对法律就更不精通了,因此在审委会上的讨论势必很滑稽,那些不懂法律的人士发表的见解势必可笑,这样就很难保证判决的公正专业,所以各庭不轻易将案件交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关于审判委员会,老师已在课堂上论述过其诸多弊端,前几年呼吁废除审判委员会的呼声亦很高,关于其的著述亦是铺天盖地,改革或废除审判委员会是建设法制社会的必然。

第六,实习期间我主要参加了许多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现在此选择一个抢夺罪与抢劫罪相区别的典型案件分析如下: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赵某、冯某

2007年5月9日22时,被告人李某、冯某驾驶号牌为N43311的二轮摩托车从A县城尾随行人李某某,当行至龙山路A县水电局外时,由李某驾驶摩托车靠近李某某,乘坐的冯某随即将李某某装有一部诺基亚1110型手机及30元人民币和一些杂物的提包抢走并逃离现场。经A县发展计划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的手机价值人民币350元。

2007年5月13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冯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A县城V路上尾随行人鲁某某,当行至A县水电局外时,由李某驾驶摩托车靠近鲁某某,乘坐的冯某随即将鲁某某装有一部小灵通手机、320元人民币和一些杂物的提包抢走并逃离现场。经A县发展计划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的手机价值人民币260元。

2007年5月30日21时许,被告人李某、赵某驾驶号牌为N43311的二轮摩托车从A县V路上尾随行人李某某,当行至B巷内时,由李某驾驶摩托车 靠近李某某,乘坐的赵某随即将李某某装有一部三星S169型手机、150元人民币和一些杂物的提包抢走并逃离现场。 经核价,被抢的手机价值人民币560元。

三部手机核价共计1170元。

被告人李某、赵某、冯某在因其形迹可疑而被公安机关查询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公诉情况】

检察院指控:2007年5月9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冯某驾驶号牌为N43311的二轮摩托车从A县城尾随行人李某某,当行至A县水电局外时,由李某驾驶摩托车靠近李某某,乘坐的冯某随即将李某某装有一部诺基亚1110型手机及30

元人民币和一些杂物的提包抢走并逃离现场。经A县发展计划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的手机价值人民币350元。

2007年5月13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冯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A县城V路上尾随行人鲁某某,当行至A县水电局外时,由李某驾驶摩托车靠近鲁某某,乘坐的冯某随即将鲁某某装有一部小灵通手机、320元人民币和一些杂物的提包抢走并逃离现场。经A县发展计划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的手机价值人民币260元。

2007年5月30日21时许,被告人李某、赵某驾驶号牌为N43311的二轮摩托车从A县大V路上尾随行人李某某,当行至B巷内时,由李某驾驶摩托车靠近李某某,乘坐的赵某随即将李某某装有一部三星S169型手机、150元人民币和一些杂物的提包抢走并逃离现场。经A县发展计划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的三星S169型手机价值人民币560元。

三被告人辩称被抢夺的三部手机, 估价价值过高,明显不合情理。

【法院审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赵某、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三次伙同他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民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夺罪。我国刑法规定的抢夺罪与抢劫罪,虽然都是非法取得他人财物,但是两罪在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不同的。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抢夺罪是以公然夺取但并不侵犯被害人人身权利的方法取得财物。被告人李某、赵某、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抢夺他人财物计价值人民币1670元。被告人采取的是乘人不备夺走财物,而不是抢劫财物。对被告人应以抢夺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关于手机价格计算的异议亦不予采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关于利用驾驶机动车辆抢夺的,应予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赵某、冯某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查询时,即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抢夺罪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以抢夺罪对被告人冯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以抢夺罪对被告人王桂林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本案判决后,被告人李某、赵某、冯某未提起上诉。

【法理分析】

被告人李某、赵某、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三次伙同他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民钱财,乘行人不备之机公然抢物驾摩托车逃跑的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是构成抢劫罪还是构成抢夺罪?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抢夺犯罪。检察机关对该节犯罪事实也是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认为,被告人根本无意抢夺,而是驾驶摩托车伺机抢劫携机及钱物逃跑,其行为构成抢劫犯罪,因为其取得的物品是胁迫、或者是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夺取的情况下,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抢夺罪。抢夺罪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开夺取公私财物,即犯罪分子当着财物所有者、管理者或者其他人的面,乘人不防备,公开将财物夺走,或者行为人凭借自己体力强壮,公然夺走财物。被害人在遭到侵害后,会立即意识到自己遭受财物损失,这是抢夺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将抢夺罪区别于抢劫罪的最重要的特征。抢劫罪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抢劫罪的被害人在胁迫之下交出财物的,强迫同意犯罪人将其所有的财物拿走。本案被告人以行人不备,而不是将手机钱物交给其让其带走,在行人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公然当场夺物逃跑,他人追赶不及,已经构成抢夺罪。构成抢夺罪并不要求行为人必须从被害人的手中夺得财物,只要是当场公然夺走财物的,均可构成抢夺罪,这是抢夺罪最本质的特征。

短短的两个月,收获非常大,得到许多锻炼。我认为中国的法学教育如若真能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会培养出更多出色的法律人才!在报告的结尾,我要再一次感谢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的法官和老师们,谢谢你们!

法学专业实习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暑 期 社 会 实 践 报 告

院校 名称:

XXXXXX

专业:

法学

年级 :

大 大 X X

班级:

XXXX

姓名:

X X X

学号: :

XXXXXXX

实践单位X :

XX 市 市 X XX 区人民检察院

实践时间:

20 -- 年 -- 月 -- 日

20 --

年 -- 月 -- 日

--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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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驹过隙,一转眼,我们已迎来了大学的第一个暑假,这也就意味着再等到新学期开始我们可就是学长学姐了,让我不得不再次感慨时间飞逝,是啊,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们还是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中生而已,准备用整个暑假的时间把高中三年的压抑释放出来,而现在已然是一名大学生一年有余了(当然,如果按开学时间来算自然是不到一年),弄不清是什么时候褪去的“新生”的外衣,但是这会儿却颇有一种“老生”的滋味。仿佛一切都在一夜之间变老,让人猝不及防。

来不及多多回忆大一的生活,暑假伊始我就投入到另一种生活当中去了,说是辛劳却也充实,说是疲惫却也会觉得那是一种享受,是啊,付出劳动后并有所得,心总是会感到些许欣慰吧!

这次社会实践,虽然没有工资,但我收获的是比金钱更加有价值的精神财富和在以后人生中受用终生的技能、经验。我的思维方式也有了一些改变,能够用更加成熟和理智的目光看待世界。

大家知道,社会实践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是大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增加阅历的有效途径;说的大一点就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是大学生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但是不管怎么说,我想每一次实践都是我们在思想上,行为上一个成长的过程。既然是成长那就一定会有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孟子曾经曰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参加实践的人大都没有工资,但是实际上我们已经融入到那个集体中去了。无论我们做了什么工作,或多或少的都能提高一个人的内在与外在的能力,并且可以深切体会劳动者的艰辛。在社会实践中挥汗如雨的过程恰恰就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其实我想在实践中所做的这些事 ,不光说明我们双手的勤劳,更主要的是体现了一种积极踏实做人的心态。

除此之外,让我感触良深的一点就是人际交往。人与人的关系是那样微妙,难以让人捉摸。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个性,跟不同人打交道,当然有不同的技巧,不能一概而论。然而又有共同的地方,那就是要尊重他人,理解他人。我们不能总想着改变别人,因为那样往往无济于事,我们更应该去做的是学会适应别人,学会与人合作。

在记录下社会实践的感想时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难道对这个世界有了和从前不一样的认识就说明我长大了吗?这也许就是空想家和实践家的区别吧。改变观念只是第一步,最重要,最困难,也是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是用实践证明自己的想法,在不断实践中完善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吧!

在这 20 多天里,我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是办公室文员。在这个过程里,我采用了看、问、学等方式,初步了解了文员工作中的具体业务知识,拓展了所学的专业知识。为以后正常工作的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个人发展方面说,对我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识对工作的重要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所以我将在报告中首先讲述我在实习期间积累的这方面的认识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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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实习是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由于我所工作的地方是检察院,所以我刚开始的工作并不忙,没有感觉到很累。只是每天都要守在电话和电脑旁边,接电话,在电脑上整理档案,制作一些简单的报表```很耗时间,第一天就因为坐了一天腰酸背痛的。但是过了几天就稍有点习惯了,每天向我同一个办公室的阿姨学习一些办公知识。刚步入工作岗位,才发现自己有很多都不懂的。现在在办公室,有闲的时候就会看一些案卷档案。在这短短 20 天中,曾有几次想过不干了。也许我是刚开始工作,有时受不了同事和上面给的“气”, 自己心里很不舒服,就想辞职再重新换个工作得了。但静下心来仔细想想,再换个工作也是的,在别人手底下工作不都是这样么?刚开始。就应该踏踏实实的干好自己的工作,毕竟又没有工作经验,现在有机会了就要从各方面锻炼自己。不然,以后干什么都会干不好的。我现在的工作,相比其他人来说环境挺不错的了,也不是和其他人比,工作也不是很难,很容易进入工作,关键是学习对人怎么说话、态度及其处事。由于经验少,我现在这方面还有欠缺。现在才明白,在校做一名学生,是多么的好啊!早晚要工作,早晚要步入社会,早晚要面对这些避免不了的事。所以,现在我很珍惜学习的机会,多学一点总比没有学的好,花同样的时间,还不如多学,对以后择业会有很大的帮助。

我现在没别的什么奢求,现在当然是把磨练自己放在第一位,更何况现在的待遇还不错。在这 20 多天中,我学到了一些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即使都明白的事,可是刚开始有时还做不好。现在做事,不仅要持有需心求教的态度,还要懂得取长补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忍”了也就是坚持不懈。现在,我工作的时间虽然不久,可是我发现自己真的变了点,会比以前为人处事了。

人生难免会遇到挫折,没有经历过失败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针对文员这个职位的特点,具体到挫折时,不妨从调整心态来舒解压力,面对挫折。遇到挫折时应进行冷静分析,从客观、主观、目标、环境、条件等方面,找出受挫的原因,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树立一个辩证的挫折观,经常保持自信和乐观的态度,要认识到正是挫折和教训才使我们变得聪明和成熟,正是失败本身才最终造就了成功。学会自我宽慰,能容忍挫折,要心怀坦荡,情绪乐观,发奋图强。善于化压力为动力,改变内心的压抑状态,以求身心的轻松,重新争取成功,从而让目光面向未来。复印、接电话、做销售表等文员工作我都基本熟练。文员管理的准确性是指正确体现政策,正确表达领导意图,正确地办文办事,言行有分寸,文字能达意。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领导工作的准备性。文秘管理的准确性,涉及的方面很多,简要地说,就是:办文要准,办事要稳,情况要实,主意要慎。而要做到这些,必须态度认真,作风过细,不能疏忽大意,不能马虎潦草。比如说每

报告文档·借鉴学习 word 可编辑·实用文档 天都要整理一些来访信件,有人打来电话反应的问题,记下这些东西时,用词要准确,抄写要认真,校对要仔细,力求每一个环节都不发生差错。否则就会贻误工作,甚至酿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 ”。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在工作的这 20 多天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也许是实习日子短和我并非文员专业的关系,对文员有些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在看人做,听人讲如何做,未能够亲身感受、具体处理一些工作,所以未能领会其精髓。但时通过实习,加深了我对文员基本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实际管理知识,使我对日常文员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认识到要做好日常文员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

在这一过程中,我认真的观察和认真的学习,初步了解了办公室文员工作中的具体业务知识,拓展了所学的专业知识,为以后正常工作的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个人发展方面说,对我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 识对工作的重要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所以我将在报告中首先讲述我在实习期间积累的这方面的认识和经验。

通过在职的 20 多天里,我深感自己的不足,我会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更加努力,取长补短,需心求教。相信自己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表现更加出色!不管是在什么地方任职,都会努力!

当然,这次社会实践并不是单调乏味的,其中有太多太多了快乐了,我想这是没有去过的同学所难以体会到的。和他人协作的快乐,帮助他人的快乐,被别人帮助的快乐,自己完成生产计划的满足感等等。这次兼职经历所带给我的是一次能力的全面提升,我也认识到自己的很多不足,长期的高中学习和大学一年的学习,使我远离了社会实践,动手能力特别弱。通过这次,我们学会了如何在团队地协作下从头到尾地解决一个问题,我们学会了在团队中各司其职,尽忠职守,互相配合,对于我们这些大学生来说,学会合作,学会配合,这将成为我们成长轨迹上一次巨大的突破。我想我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就是这样一座桥梁,它引导我们的学生去更多地认识和接触社会,帮助我们这些在校园中成长的大学生完成由校园走向社会,由书桌走向办公台的转换,避免了大学生在初入社会时所发生不知所措,真正地把大学生的教育与社会的就业相结合,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社会告诉我们:我们在今后的三年大学中,不仅要学习,而且要全面提高自己的能力!

这次社会实践,是第一次,毋庸置疑,将是我一生宝贵记忆的财富。

法学专业实习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2012年6月20日至8月30日,我根据学校的要求,我在巩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实习。这一方面可以增加我们对公安工作的进一步认识和书本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另一方面,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增加自己的阅历,培养自己为人处世的好机会。

初次跨入公安局的大门,一切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同时也深感公安机关的威严,但我们更明白这里将是我们实习的好机会。我实习的地方是公安局的经侦大队,这里共有民警二十多人,是一把维护这里经济安定的利剑。实习是将自己在大学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的一个转换过程,几年的大学是否学有所长,是否学以致用,通过这两个个月的实习就能够达到很好的检验效果。而第一次在自己所学专业的部门进行实习,我心里特别的激动。

经过在市局经侦大队两个月的实习,在实习指导警官的细心教导下,我已经从刚到大队对经侦公安工作的实践操作一片空白转变到对公安实践工作操作的进一步的熟练。特别是在自己跟从指导老师,对于经济案件的侦破了解已经从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进一步的和实践公安工作相结合。同时在这两个月的实习中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实习单位和我的指导老师都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巩固加深了我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了综合运用经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熟悉了经侦部门的工作程序,掌握了侦破案件的规律;再者结合办案进行了一定的调查研究,为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和积累材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最后使我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得到了全面锻炼,为从事经侦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就收获来讲,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学习了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我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在工作中,王队长不断地教导我要认真学习并遵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及党的“十六大”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知“八荣八耻”的道德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政治信念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为人诚恳,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言行一致,光明磊落,团结同志,尊敬民警,密切联系群众。在这段时间我都能够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及时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各地的工作情况和成功经验,注意吸取和积累相关的业务知识,深入基层和通过各种渠道和民警一起开展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实际行动中去。

二、在实习的过程中,民警师傅都能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履行职责,工作之余,便袋袋我们走进社区,走进群众,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及时给与帮助或予以解决,并且要记录和保留出警回执。这些使人民真正了解警察,真正体味警民之间鱼水情深的温暖,从而使警民关系和谐化,社会秩序稳定化。

三、学会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态度。在这两个月的实习中,我坚持在工作中坚决服从领导安排,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办案过程中,能虚心向民警学习,掌握案件的办理流程、操作规范、证据规格,熟知法律条款、文书制作规范格式、制作说明、适应范围、送达时限,案件受理、询(讯)问内容,裁量标准等。巩固加深了我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了综合运用经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我熟悉了经侦部门的工作程序,掌握了侦破案件的规律,同时结合办案进行了一定的调查研究,为我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和积累材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工作中随民警做到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忘我的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过程中做到不徇私情,时时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一般人看来,工作中就会有8小时制,可办案对里却不曾有过,不仅是没有时间限制,更是要讲究实效,在打伏击、抓捕的过程中更要设计方案,严格掌握时机,一举成功。

四、教会了我遵章守纪,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基本素质。在作好我们的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从未放松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金钱观和权利观的改造,始终坚持严格自律,廉洁勤政。尽管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所领导、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我们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们的经验还不够丰富,处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虑问题还不够透彻。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对照自觉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深入的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进一步牢固树立艰苦奋斗,以民为本,乐于奉献的人生观、价值观,带头勤政廉政,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对每一项工作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自觉保持艰苦朴素的传统作风,默默工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同志,为人诚恳,从小事做起。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工作作风要深入踏实,以身作则,真抓实干,为人民群众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了解到公安民警的任务是多么的艰巨,他们的工作是多么的重要,我做为一名实习警官深深体会到了将来的任务是多么的重大,我也深刻体会到了自己所学习到的知识是多么的浅薄;通过这次见习,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同时也发现了我自己的很多不足,在剩下的在校期间,我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公安业务方面的学习,学好外语,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坚实厚重的基础;通过这次实习,让我更加热爱警察这份崇高、光荣的职业,并且立志将来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祖国和人民的安全,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国家的长治久安、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我要真诚的感谢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民警对我的关心和爱护,对我的帮助和教诲,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放心,今后我会好好工作,把这里的关荣传统发扬光大,无论我走到任何一个地方,在这里的收获都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

虽然只两个多月的时间,但我按照学校的实习大纲的规定,完成了规定的实习任务,这段不长的实习经历也必将对我今后的学习、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它让我知道了自己在毕业以后将会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上和我所将可能要从事的工作的实质大概是个什么情况,也为我今后的学习明确了方向,可以比较有重点的加强课外的学习,充分利用大学里的学习资源来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希望这次在派出所的实习是我们走向社会、联系实际的一个良好开端,在将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更进一步,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如今实习工作已经结束,我也马上将带着这次实习的许多宝贵的经验走上正式的工作岗位,我将会牢记这次实习的经历,努力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成熟,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从现在开始,我会更加认真地规划人生,并一步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去努力,用实际行动向明天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脚踏实、一如既往的奋斗,在总结中前进,在学习中进步,努力把简单的事、把平凡的事做好,充满责任心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法学院09-1班

谢巧巧

法学专业实习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教学大纲是根据学科内容及其体系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编写的教学指导文件, 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了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知识、技能的范围、深度与体系结构;教学进度和教学法的基本要求。它是编写教材和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也是检查学生学业成绩和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准则。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开展教学工作各环节、学校依据教学大纲考核课程授课内容基本质量, 核心地位毋庸置疑。但实践中, 各高校往往关注课堂教学的大纲建设, 却忽略了专业实习工作也需要大纲进行规范和引领, 在实习基地的建设中, 实习单位由于缺乏统一的实习管理标准、没有建立明确的实习目的和内容, 学生实习效果难以得到保障, 实习教学活动随意性大, 甚至出现部分实习单位派遣实习生从事与专业毫不相干的工作, 达不到专业实习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功能要求。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明确指出:“……实验、实训和专业实习课程应当制定教学大纲, 明确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 明确专业实习的主要内容和学时分配……”, 因此, 高校应当依据不同专业实习基地的特点, 建立有针对性的实习教学大纲, 对专业实习质量保障与评价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专业实习教学大纲的内容建设

专业实习大纲, 与普通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相比具有特殊性, 应当构建自身特有的内容体系, 同时, 结合不同专业实习基地的工作属性, 确立分门别类的教学大纲以适应实习工作。

首先, 实习教学大纲要明确专业实习的目的, 高校法学专业实习基地主要由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等实践部门构成, 但不同的实习基地, 其对学生实习目的规范是不一样的, 以上三个常见的实习基地类型为例, 实习基础目的在于要求学生将在校期间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通过实习与法律实践相结合, 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 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培养学生适应社会、人际交往的能力以及树立正确的法律职业伦理观念, 培养法律职业精神, 但细化来看, 不同的实习基地还应当确立不同的实习目标, 比如法院会要求学生了解与熟知法院审判业务运行情况以及法官办理各类案件的流程, 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习和掌握法庭笔录、评议笔录的记录, 学会各类裁定书、决定书及判决书等基本法律文书的撰写, 学习法院卷宗的整理和归档, 检察院会要求学生熟悉并掌握检察工作的程序和操作规程, 进一步熟悉各种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写作要求, 初步具备独立从事检察工作的能力;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 培养在检察工作中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而进入律师事务所开展实习的学生则应当了解与熟知律师事务所业务运行情况以及律师办案经过, 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会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基本法律文书的撰写方法与体例等目标要求,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其次, 专业实习教学内容也有所不同, 比如, 法院则应当要求学生接受指派, 参加法院审判庭的庭审, 承担法庭记录、评议记录;协助法官及法官助理制作审判提纲、审核证据、参与开庭、起草法律文书等;协助法官助理、书记员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案例等;参与调解;整理案卷、归档;在实习指导老师指导下会见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等方面开展工作。检察院作为实习基地, 实习内容就要包括参与公诉, 公诉法律文书的制作, 公诉案件证据材料的核实, 出庭参与公诉, 公诉材料的整理;参与检察院管辖案件的侦查, 包括对刑事侦查技术的了解, 刑事强制措施的运用, 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 对证人的询问, 调查笔录的制作;参与对司法工作的检察监督, 包括:抗诉书的制作与送达, 出庭参加抗诉, 法律文书的整理等。而律师事务所的教学内容应当包括协助律师起草法律文书, 整理案卷, 制作文案, 组织证据, 参与开庭等;跟进案件 (或项目) 进展, 配合律师维护客户关系;协助律师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在律师指导下接待当事人、解答基本法律咨询, 回复来电、来信等业务咨询。

最后, 实习教学大纲还应当包括实习具体实施方式、时间、地点要求等, 根据实习时间明确实践活动的具体进度要求, 提炼出实践性环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提出学生应达到的技能或水平的具体要求以求可以量化评价, 同时, 还应说明课程所采用或建议使用的考核方法, 如实验报告、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心得体会、问卷设计、社会调查与实践总结报告、实习总结报告等。并说明分数分配的比例, 成绩政策 (五级制或百分制) 平时成绩构成及评定办法等。此外, 还应当充分吸收实习单位的意见, 制定实习管理规章制度和学生实习期间行为守则。

三、结语

专业实习不仅是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实践教学的重要一环, 既是对学生理论学习的检验, 也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种有效手段, 不仅提升了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 还对人际交往和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培养, 更有利于毕业论文的研究和撰写。实践中, 高校应当联合实习基地共同制定实习教学大纲, 有效保障专业实习目的的实现、规范有序的开展实践教学、科学合理的评价实习效果, 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关链接】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 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 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 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 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统治阶级制定的强制性规范, 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 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 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 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 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法学是世界各国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的大类, 也是中国大学的十大学科体系之一, 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安学、社会学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上, 业余人士和普通老百姓习惯将法学专业称之为法律专业。

在中国, 法学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 法学一词, 在中国先秦时代被称为"刑名之学", 从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 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 (Ulpianus) 对"法学" (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 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 正义和非正义之学。

法学的研究对象 (object of law) 首先是法。

摘要:2018年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 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高级别的教育专题会议相继召开, 为高等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 体现了鲜明的新时代特色, 日前, 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 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本为本”, 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专业实习工作作为本科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 必须确保质量, 构建完善的保障体系, 实习大纲的引领性作用必须凸显。

关键词:法学,大纲,教学

参考文献

[1] 吕晓伟.法学专业实习指导的探索与思考[J].学理论 (上旬刊) , 2016 (1) .

[2] 谢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下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实习教学探思[J].科教文汇 (下旬刊) , 2016 (5) .

法学专业实习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 法学专业实习 实习基地 考评机制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国宪法中明确的一项治国方略。要实现法治国家的建设目标,必然离不开法学人才。为了满足依法治国的需要,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我国的高等院校在招生人数、办学层次、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和方式等方面都有了飞跃发展。法学毕业生虽历经多年法律知识的浸淫,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应用能力还是不尽如人意。正如美国的大法官霍姆斯所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1]法律知识需要应用才能转化成一种技能,这种职业技能的培养离不开法律实践。

一、法学专业毕业实习的重要性

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具备广博的知识、较强的辨别与判断是非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实际运作能力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伦理修养[2]。这种目标设计突出了应用型和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通过实践教学实现,法学实践则主要通过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实现。社会实践的主要方式有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公益咨询等,社会实践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社会、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這些活动对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的效果是有限的,只是学生走出象牙塔了解社情民生的一个途径。要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专业实习必不可缺。

专业实习分为课程实习和毕业实习两种。课程实习指在某一单科科目的学习过程中安排的一次实习。不同的学校采用不同的方式,大多采用在校内的模拟法庭模拟审判或去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总体而言,课程实习的目的明确,是为了某一部门法的掌握。历时短、学生参与度低,对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素质培养效果有限,而毕业实习则弥补了社会实践与课程实习的不足。法学专业的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学生系统地学完专业课程之后,学生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备一定的法律思维。实习单位一般选择在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和律师事务所,这是法律的专业性要求的。实习地的专业性、规范性能为学生提供很好的平台和实践机会,让学生近距离地了解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职业共同体是如何运用法律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不仅能培养他们的职业认同感而且对法律的认识、法律信仰的建立、职业技能的形成和规范有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在社会化过程中迈出一大步。不仅在法律知识的转化方面将抽象的理论变为解决问题的利器,将法律知识与具体生活联系起来,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更深入和得心应手,而且对学生的法律思维训练和对中国法治现状的认识极其重要。通过实习学生从身份的转化过程中可以很好地了解法律共同体中不同职业的特点,为以后的择业提供有益的帮助。总之,法学专业的毕业实习对学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认识到其重要性,才会在心里重视,时间和精力的分配才会更科学。对学校而言,实践教学是达到教学目的、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

二、法学专业毕业实习的现状

(一)专业实习基地的匮乏

法学专业的实习基地与其他专业相比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法律的专业性很强,学生须到运用法律的部门实践,在我国主要是公检法等司法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我国的公检法等司法部门数量有限,承担着繁杂的司法职能。司法部门工作的规范化、严谨性和审慎性导致许多岗位都有严格的资格限制,所以能给实习生提供的工作机会有限。公检法等单位因为职责所在,业务量繁多,对于没有任何操作技能的学生出于工作效率的考虑大多不愿接收。认为实习生会影响正常的工作,降低工作效率,管理实习生要承担很多责任,消耗很多的精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管理比较灵活和松散,律师业的竞争很残酷,愿意耗费精力带实习生的律师不多。一方面是急需专业实习的学生,另一方面是有限的实习单位。为了应对这对矛盾,一些高校采用集中实习和自主实习两种实习办法。自主实习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自己去实习,最后向学校上交实习单位的实习意见即可。而集中实习则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因为缺乏动力和制约机制,实习单位在接收学生时缺乏积极性。实习生到单位后会被随意分到一些科室,做一些简单的辅助工作,比如传送文件、协助整理案卷、档案、充当临时的书记员,真正参与法律工作的可能性很小。学生到实习单位后,实习单位没有专门的指导老师,实习的指导随意性很强。因为只能从事一些辅助性的工作难以参与真正的法律专业工作中,学生会感觉实习的意义不大,所能学到的有限,加之缺乏指导,所以在专业认识上很难有所提高,对职业的认识局限于自己的观察和感性认识,缺乏理性的专业思考。曾有实习生告诉我,她所实习的法院的法官业务繁多,工作量大,这个职业不好。因为缺乏深入专业的实践,感性的认识限制了他们对法律职业工作的真正认识,对他们的职业选择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学生的实习流于形式,实习缺乏实效性。

(二)实习指导老师的非专业化

法学专业的实习要取得成效,实习指导老师是必不可少的。实习指导老师应该由校内的法学教师和实习单位的法律工作人员担任。但在实践中,只有学校的任课教师对学生的指导。任课教师一方面要担任教学工作,另一方面要指导实习,不仅时间上不允许,而且纸上谈兵,缺乏实战经验。加之学校对实习生的实习工作缺乏监管,指导难免泛泛而论,不具有针对性。而实习单位对指导者的配备一般不太重视,加之实习单位的指导者缺乏训练,即使工作经验丰富也因为缺乏专业的授业技能培训,指导并不一定到位;有些指导者甚至敷衍了事,很难尽到职责。从这些方面看,实习指导老师的缺乏和选任的随意性难以满足实习生专业实习的需要。

(三)实习考评机制滞后

实习生的实习成绩考评是对实习生实习工作的评价,目前主要从学生的日常表现、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实习总结等方面结合考评。考评内容简单、流于程式,难以客观地反映学生实习的具体情况。这种机制不仅难以调动学生实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产生消极的作用,导致学生应付差事,得过且过,实习流于形式。

(四)实习时间安排缺乏科学性

法学专业的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大四第一学期,这一时期学生要面临司法考试、考研、公务员考试、论文写作、找工作等事情。为了应对各种考试和找工作,很难将精力集中在实习上。学校考虑到学生就业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提过高的要求。一些学生申请自主实习,大多不实习,找个单位盖章了事,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以各种借口请假。毕业实习的时间一般为6周—8周,时间有限,学到的东西也有限,加之目前要进入公检法部门工作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难度极大,因此学生的积极性更不高。

三、毕业实习的环节完善

法学专业的毕业实习对这个专业的学生而言非常重要,缺乏有效的实习,素质教育就难以真正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只能是空谈。要提高实习质量,必须解决目前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实习体系的各個环节。

首先,是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基地建设需要高校与实习单位建立常态化的联系,合作内容应该更广泛。高校可以针对实习单位的需要,合作召开专业研讨会,为实习单位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供条件。还可以在科研方面校地合作,针对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提高司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学校应增加实习经费的投入,对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付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还可以尝试从实习单位聘任一些兼职的教师来学校定期参加教学和研讨活动,调动实习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有职业认同感,乐于指导学生,为法学人才的培养贡献自己的力量。高校每年可以召开法学实习基地建设会议,邀请基地的负责人来参加会议,请他们就基地建设献言献策,通过交流沟通,改善高校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使之认识到实习的重要性及高校对实习基地建设的重视,从而更好地支持实习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实践平台。

其次,选聘优秀的实习指导老师,优秀的指导老师是实习成功的关键。实习指导老师分校内和实习单位两种。校内的指导老师尽量选择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作负责的具有实习指导经验的老师。校内指导老师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学生并在实习前对学生培训、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答疑解惑。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应选聘一些业务能力强、工作负责、善于沟通、具备一定的指导能力的人员。主要职责是对学生的业务指导和职业技能训练。高校对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选聘应该与实习单位积极合作,由单位推荐高校聘任,举行正式的聘任仪式,使校外指导老师认识到责任重大。高校可以通过开座谈会等方式定期与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交流,介绍实习工作的目的、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学生的情况等,便于校外指导老师工作有的放矢。实习结束可以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就学生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予以通报,便于下次实习工作改进。评选优秀的实习指导老师,学校予以奖励,提高实习老师的积极性。

另外,对于学生的实习考核和评价办法要规范和完善。考评机制科学化不仅可以客观地评价实习工作,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实习流于形式化,从实效方面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考评的项目应该具体明确,无论是日常的表现、实习工作总结还是针对实习单位所做的调查报告、各种文书写作、典型案例的分析等,通过校内外指导老师和实习组的学生打分,三方面相结合确定实习成绩。高校应严格执行考评标准,要求实习不合格的学生重新实习。

至于实习的时间安排可以结合法学专业的特点和学生的情况采用分段实习制和学时制,学生只要完成规定的总学时就可以参与考评。实习时间可以放在大二以后的寒暑假和大四的第一学期。学生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申报实习时间,一方面可以满足学生的需求,另一方面可以与实习单位加强联系。因为实习人员和时间不密集,指导效果可能会更好。

实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规划好每个环节,还需要高校、学生、实习单位协调并把握好每个环节。只有各尽其责,实习工作才能取得成效,实习目标才能实现。只有如此,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我国的法治建设目标才能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韦乃杨,韦军,主编.社会科学的理论与实践[M].太原:广西人民出版社,2009:35.

[2]郭捷.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法律人才培养——来自西部的研究与实践[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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