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问题论文范文

2023-03-20

环境问题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环境问题自古有之,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依据历史时期的不同,我们可以把环境问题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意义的环境问题,另一种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环境问题,本文试就我国的环境问题及环境法治建设作一些探讨。

关键词:环境法制 建设

0 引言

环境问题自古有之,它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发展的,依据历史时期的不同,我们可以把环境问题分为两种,一种是传统意义的环境问题,这主要是指在工业革命以前人们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所导致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另一种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环境问题,它是指在工业革命之后,随着工农业变速发展和城市化,除了上述自然资源的破坏加剧外,正引起了“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和农药污染等更加严重的环境问题,其污染的广度深度已大大超过了从前所引发的大量的“环境公害”事件(也称环境公众受害,指人们对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所造成的社会性危害,包括环境破坏)。本文试就我国的环境问题及环境法治建设作一些探讨。

1 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目前,发达国家当前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环境污染,发展中国家主要是环境破坏,而在我国,则同时存在着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这两类环境问题,并且已十分严重。环境污染和破坏给我国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极其惊人的。据不完全统计,环境污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是690亿元,部分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65亿元共计955亿元,约占当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14%左右。环境问题在我国如此的严重,究其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地理因素,亦有经济、人文社会等因素,而且我们国家的具体国情又使其具有特殊性。

1.1 经济因素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期,同时也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这个阶段正是生态环境问题最严重的时期,因而我国在这一时期承受的生态环境压力会更为沉重。

1.1.1 经济发展引起的环境问题恶化。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对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解放,这种解放刺激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与此同时,对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和各行业污染物排放量也会随之高速增加。然而,由于国民经济尚处在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转型时期,人们只关注于经济增长的数字,却往往忽略了其背后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造成环境的极大破坏;我国近年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呈几何级数增长。

1.1.2 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的冲突。市场经济发展所追求的是高额利润,是相对少数人的利益,而环境保护则是多数人的利益,二者是对立状态,法律对这种显性冲突的社会关系,比较容易做出规范。但近年来,我国农村环境恶化尤为明显,一些乡镇企业的农民为“脱贫致富”,宁肯容忍环境污染对国家、所在集体和本人的损害。对此,国家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关闭“十五小”企业。但在一定意义上,政府既是冲突调解者,又常成为冲突的一方(地方利益),违法阵营庞大,法律执行的难度极大。

1.2 人文社会因素

“生态学作为一门科学,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一直就与‘人类社会’结下了不解之缘,如果说前期的生态学更多地显示了自然属性的话,那么现代的生态学,则更强烈地显示了它的社会属性这一面。”环境问题最明显的是人文社会的原因,我国的环境问题,从现行的角度看,这方面的因素影响更为巨大。

1.2.1 我国人口众多,环境的资源压力大,环境问题与人口有着密切的互为因果的联系。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一定地理环境和生产力水平的条件下,人口增长应有一个适当比例,人口问题与环境问题是当代中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庞大的人口数量及其快速增长,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1.2.2 公众环保意识普遍较差。“所谓环保意识,是指人们在认知环境状况和了解环保规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基本价值观念而发生的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它最终体现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行为上。”目前我们国家的大多数人对于环境问题的客观状况缺乏一个清醒的认识,据调查,国民对于环境状况的判断大多是态度中庸,无敏感性,对许多根本性的环境问题缺少了解,甚至是根本不了解,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的社会公众不愿意主动地去获取环境知识。2000年“世界环境日”前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教育部联合进行的对全国公众环境意识的调查报告得出的结果是,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知识水平还都处于较低的水平,环境道德较弱,我国公众环境意识中具有很强的依赖政府型的特征,政府对于强化公众环境意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从这些大量的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国民的环保意识是有多么的差。一国的国民的环保意识如此的差,可以想象这个国家的环境问题又是怎样的一个状况了。

1.2.3 环境问题与贫困等其它的社会问题交叉在一起,又有形成恶性循环的趋势。环境问题在当今世界各国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从总体上来看,我们可以归纳出这样一点,富国的环境问题主要是与污染物相关的环境污染,而穷国环境问题主要是与自然资源相关的环境破坏,前者比较容易得到防治和恢复,而后者的防治和恢复则要困难得多。我国的环境问题也有类似情况,在平原、沿海及大城市等经济发达的地区,环境问题主要以以环境污染为主,如今经过不断地治理正在不断有所缓解;而西部相对贫困地区,环境破坏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十分严重,且日益呈现出环境问题与贫困同步深化,形成恶性循环的趋势。

2 加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的对策建议

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含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要解决坏境问题,笔者认为加大环境法制建设力度是关键。笔者拟就我国的环境法制建设作以下几点探讨。

2.1 转变立法观念

切实我国环境保护法颁布二十多年来,法律的调整范畴基本上未发生什么重大的变化,依然是以环境污染防治法为核心的传统型环境法体系。事实上,环境保护不仅包括对已有污染的治理,还包括对现有环境的保护。

环境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和总称,即把环境保护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对于中央立法而言,就要本着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立足于全面统筹兼顾的原则,遵循法制统一,确立环境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即环境管理机构来承担指导和协调任务,通过立法明确有关机构的设置、分工、职责和权限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进一步确定有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违法责任,只有对违法者实施制裁,才能使受害人权利得到有效保护。目前,我国环境立法中对污染环境罪与国家环境立法主要是全国性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环境立法具有根本方向性与原则性,是全国人民的环境活动法则,是地方立法的依据,是环境立法的关键。如今,我们国家存在着规定污染防治规范多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少的缺陷,这应该是今后环境立法修改的重点。

2.2 改进执法与司法手段

我国环境保护一直强调以行政为主导,政府起主导作用。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环保行政主导一直呈现出不断加强的趋势。目前,环保工作的重点是加大环境执法的力度,这使环境行政主导的特色更加鲜明,行政主导固然有其优势,如具有较高的效率,能适应我国生态环境复杂的特点,但其局限性也很明显。首先,它主要适用于污染防治,而对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则另当别论;其次,行政主导具有严格的隶属关系,很容易出现部门分割,条块分割,不能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造成体制上的混乱;再者,行政主导的方式降低了环境司法的地位和功能,也降低了环境执法的功能,使司法的作用微乎其微。因此,要实现环境法治,必须改进执法与司法。

2.3 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由于我国实行环境保护行政主导,权力相对集中,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较大,因此法律监督尤为重要。法律监督的真正价值不是在于形式,而是在于力度。我国环境法律监督大体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舆论监督、各政党和社会团体组织的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司法监督等几类。权力机关的监督在近年来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多次听取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工作报告,对如何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实施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而且坚持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组织并一直坚持进行中华环保世纪行和环境执法大检查等活动。

2.4 强化公民环境意识与守法观念

这里,公民的环境意识与守法观念,不只是普法教育与司法权威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问题。

总之,环境法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朝夕而就,并且,由于我国国情和环境问题成因的特殊性,因而从国外的治理环境举措中(相对于我国环境问题的解决)并没有多少可以值得借鉴的经验。我们只有立足于本国的实际情况,去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的切实可行的法治化的道路。这应该说是一个长期而又艰难的过程,而泱泱大国,法治先行,时代赋予我们法治保护环境的重任,我们也必将沿着这条路一直向前。

参考文献:

[1]《自然资源法》.肖国兴,肖乾刚.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12月.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金瑞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4月.

环境问题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海绵城市建设是新时代治理“城市看海”等突出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需要解决不少突出问题。为此,要从理想目标、理念原则、根本保障、内部结构、建设途径、制度机制、评估反馈等多层面明确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架构,并从理念、规划、统筹、体制机制、投入、科技、宣传等多角度探索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创新路径。

关键词:海绵城市;系统架构;创新;路径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1](P603)就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海绵城市,既是推进绿色发展,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战略举措,又是着力解决“城市看海”等突出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自从2015年4月,武汉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海绵城市建设进入“快車道”,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坚持规划引领,初步绘就海绵城市新蓝图;坚持生态优先,日益形成绿色发展新常态;坚持安全为重,逐步建立生态安全新屏障;坚持因地制宜,着力打造试点城市新品牌;坚持统筹建设,积极探索人水和谐新路径。城市水资源持续涵养、城市水生态逐步修复、城市水环境日益优化、城市水安全稳步提高、城市水文化不断提升,武汉市越来越接近“护一城净水、绘两江画廊、显三镇灵秀”的治水愿景。

两江、百湖是武汉市最珍贵的水资源宝库,水优势是武汉决胜未来的核心竞争力。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及试点,在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等重点环节和领域上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武汉市在海绵城市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技术与管理等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上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海绵城市项目自身的特殊性,所以,从总体上看,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依然沿袭了传统治水思维方式,城市排水设施目标单一、标准不高、系统不全、风险应对能力不足,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内涝、水体黑臭、初期雨水地表径流污染等问题,特别是在规划编制、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等阶段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并同时存在各个阶段不能有效衔接的问题。究其原因,源于建设理念不够先进、制度设计不够优化、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技术保障不够有力等。因此,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研究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架构与创新路径,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架构

城市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切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新型城镇化与绿色化是经济新常态下中国城市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因此,建设海绵城市是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与绿色化的系统集成。“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1](P603)这是海绵城市的本质特征,也是党中央城镇化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建设以人为本、人水和谐、为民造福的海绵城市,这是建设海绵城市的根本目的,是推进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的幸福工程;坚持建设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海绵城市,这是建设海绵城市的基本原则,是可持续资源管理系统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相结合的系统工程。基于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初步经验,提升和梳理出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架构为以下七大层次。

(一)理想目标层:城市人水和谐共生

“从人与水的关系的发展历程来看,先后经历四个时期:人敬畏水、被动地适应水—人开发水、有意识地改造水—人掠夺水、过度地索取水—人水和谐共生、科学开发综合治理水。”[2](P37)在每一个历史时期,水都对人类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也润育出新的治水理念。在绿色发展视域下,海绵城市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城市中人与水的水生态关系问题,而海绵城市的基本理念是人水和谐共生,让城市学会与水共生共荣。“建设海绵城市,汲取中国智慧,就要传承以人为本、上善若水、天人合一的中国理念,汲取古代治水的中国经验”,[3](P59)追求城市人水和谐共生的终极目标,并在社会实践探索中不断凝炼创新当代“海绵哲学”,建构传播关于海绵城市的中国话语体系,才可能实现对简单粗暴的工程思维的反叛,才可能摒弃“破坏性建设”海绵城市,切实维护城市建设中的水生态安全。只有逐步实现城市水节约高效、城市水治理完善、城市水功能协调、城市水环境优美,才能最终实现城市人水和谐共生。

(二)理念原则层: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五项基本原则

政府发展理念的转型是建设海绵城市的根本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之一就在于党和政府具有自上而下的领导力和组织力,集中力量解决重大的、疑难的和系统的问题。能否建设好海绵城市,需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统领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和各环节的精髓和主线。同时,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还要严格遵循五项基本原则:“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4](P1)

(三)根本保障层:确立海绵城市建设的架构和规划体系

我们要确立的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架构是:统筹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不断完善海绵城市基础工程体系、城市内涝预警监测体系、组织动员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的相关制度,依法建设、科学建设、系统建设,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全面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尽最大努力维护水生态安全。具体而言,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架构要从历史维度、国际维度、全域维度和全过程维度出发,需要解决传统中国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手段的现代运用,以及西方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中国实践问题,需要不同层级的区域空间积极应对海绵城市规划,实现区域规划、城市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空间横向协调一致,从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角度,关注海绵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建立过程纵向及外延空间相互衔接,从而形成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制度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

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体系是统揽统筹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和各环节的基本依据。武汉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应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在各相关规划编制过程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内容。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保护性开发、水文干扰最小化、统筹协调。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体系主要包括:一是以保护水生态敏感区、集约开发利用土地、合理控制不透水面积、合理控制地表径流、明确低影响开发策略和重点建设区域等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总体规划;二是以城市水系规划、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规划;三是以明确各地块的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合理组织地表径流、统筹落实和衔接各类低影响开发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四是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之,要科学编制规划、严格实施规划、完善标准规范,建立一套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体系和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技术标准体系。

(四)内部结构层:建立“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工程的互动机制

2017年7月,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打好治水战役,“全力恢复江湖自然联通,推进‘治污水、净湖水、保江水、促节水’工程,消除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水体黑臭现象,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这四大工程是武汉市“四水共治”(即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经验的战略升级版。就武汉市而言,防洪水主要是分级分类巩固“两江干堤、中小河流、水库山洪、湖泊民垸”四条防线,完善防汛指挥系统,进一步提升全市防洪体系安全保障能力。排涝水与海绵城市建设息息相关,主要坚持应急与谋长远相结合,还欠账,补短板,提标准。治污水主要是大力推进全过程控污、全系统截污、全方位治污。保供水主要是调整供水布局,提升治水工艺,改造供水管网,保护水源地,推进节水建设,全面打造“布局科学、工艺优良、管网互联”的供水体系。“十三五”期间,武汉市应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大江、大河、大湖、大庫保护与治理为重点,恢复江湖自然连通,全面推进“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

(五)建设路径层:明确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途径

海绵城市建设的路径层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它主要包括:“一是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水生态敏感区,尽力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这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二是生态恢复和修复。对已经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环境,运用生态的手段进行恢复和修复。”“三是低影响开发。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海绵城市建设应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4](P3)三者相互补充,相互依存,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元素。值得注意的是,武汉市各地区的水资源禀赋不同、发展阶段各异,选择的海绵城市建设实施路径要因地制宜。

(六)制度机制层:创新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制度机制

制度机制层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其内容与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路径相适应,也要因地制宜,作出多元化的设计。海绵城市建设要解决的“水危机”,其本质是制度危机。“针对‘多龙治水’弊端要加强部门整合和统筹,针对‘条块分割’弊端要加强‘条’的功能和‘块’的责任,针对‘单打一’决策弊端要加强科学的综合决策,针对‘运动员’与‘裁判员’合一弊端要建立第三方检测体制。”[5](P54)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中的水资源配置和水环境保护往往面临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和社会失灵,因此,必须加强政府管理机制创新、市场机制创新和社会机制创新,同时加强三大机制的相互制衡机制的构建。推进“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工程需要制度体系的保障。制度体系包括治理性制度、经济性制度和社会性制度。对于替代性制度要进行优化选择,互补性制度要进行组合强化。推进“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工程的制度创新,就是要通过实施机制建设来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因此,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必须加强水污染举报机制、水环境监测机制、水生态评价机制、治水绩效考核机制、治水工作奖惩机制等”[5](P54)方面的建设,通过机制落实到位来充分发挥制度绩效。

(七)评估反馈层:完善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评估体系与反馈机制

各地要“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6]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应包括两大类:一是评估海绵城市建设的水平和质量的指标体系;二是评估“海绵”与城市相互适应情况的协调度指数。这就要求“将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纳入生态城市评价体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通过单位面积控制容积、下沉式绿地率及其下沉深度、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等指标进行落实”。[4](P9)武汉市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并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的评估体系与反馈机制。

在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架构中,前四层属于顶层设计,是海绵城市建设必须遵循的目标、方向和基础架构,是共性;后三层是具体实施路径,是特性,武汉市要因地制宜,在试点中为中国探索海绵城市建设贡献“武汉方案”。

二、海绵城市建设的创新路径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绿色发展,打好治水战役。建设海绵城市,武汉市要以城市人水和谐共生为理想目标,以“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4](P1)为基本原则,坚持“示范先行、四周辐射、点线成面、全面覆盖”的总体思路,以“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工程为战略抓手,协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绿色创新发展,走上一条山、水、城绿色融合发展之路,实现武汉市“建设海绵城市、打造城市名片、培育海绵产业”的美丽目标。

(一)坚持转变观念,明确职责,依法治水

转变观念,培育先进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理念先行,从“快速排放、末端治理”转变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统筹建设”,从“工程治水”转变为“生态治水”,“灰色与绿色”“地上与地下”“源头与末端”“蓄与排”有机结合,回归城市水文自然循环,不仅要让城市建设“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还要让城市“河渠管网畅起来、阳台屋顶绿起来、公园绿地沉下去、道路铺地透起来”,在全省各地打造“水畅、湖清、岸绿、景美”的海绵城市。

深化大部制改革,明确部门职责。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统一海绵城市建设的管理体系,切实解决“多龙治水”导致的管理责、权、利界定不清的突出问题。武汉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可先行先试,要像当年原创“湖长制”一样,在实践探索中根据大部制改革的精神,明责确权,明晰分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优化升级,不断优化海绵办的职责功能,明确海绵办为牵头责任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形成“上级带下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管理机制,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完善法规政策,坚持依法治水。武汉市海绵城市的建设管理需要立法先行与政策配套相结合,积极开展水生态法律和政策的调研工作,出台指导意见,制定政策法规,建立基于全生命周期的海绵城市规划实施法律制度体系,立法部门要清理各类涉水法律法规,构建统一的涉水法律体系,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法律保障。通过加强海绵城市管理立法和完善规范制度体系,解决海绵城市“谁来建、怎么建、谁投入、谁受益、谁运营”等系列问题。

(二)坚持普查先行,规划引领,规范标准

全面开展普查。武汉市各地应对建成区内易涝点、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水域面积、绿地覆盖、道路硬化、黑臭水体等海绵城市有关内容进行全面普查、登记造册。摸清现有雨水容纳能力,结合当地最新的气象、水文、城市地表等资料,修编或编制暴雨强度公式,研究暴雨设计雨型,武汉市有条件的地区应分区制订暴雨强度公式,按照雨水产消平衡的原则,合理配置调蓄设施,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

科学编制规划。武汉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建设、市政、园林、水务等部门负责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具体工作,高起点、高规格编制规划方案,使其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要因地制宜。武汉市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要求,在掌握分析第一手水文数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自然地理条件、排水设施现状、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出台针对性的指导意见和建设标准、制定年度建设计划。二要注重韧性。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韧性规划不仅涉及城市本身,还必须从流域整体来统筹抗洪防涝,从山河林湖城一体化来提高城市防灾韧性。针对不同城市及地区,要以问题导向为主,经验和目标导向为辅,增强城市韧性。三要强调系统性。武汉市应坚持规划先行,创新规划理念与方法,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与建设智慧城市、森林城市等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规划、专项性规划等,将它们系统性地融入到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四要彰显流域性。海绵城市建设是流域性生態修复的关键环节,必须将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与流域性生态修复结合起来,在编制流域水生态治理规划的基础上,通过流域水生态规划指导武汉市各地海绵城市建设,同时按照流域海绵与区域海绵并重的原则,推进流域性的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流域水生态规划,实施以流域治理为目标、城乡统筹的生态海绵城市建设行动计划。

(三)坚持统筹建设,有序推进,科学发展

着力“五大统筹”建设。建设海绵城市,要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提高城市工作的系统性;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7]海绵城市建设切忌“一刀切”,而要因地制宜,统筹有序建设。

科学有序推进。一是加快海绵型城市新区建设。武汉市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要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目标要求、技术方法系统纳入新区建设的具体规划和工程实践中。二是有序实施海绵型旧城改造。对城市旧城区,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居住小区绿化更新改造等,因地制宜采取微地形处理、屋顶绿化、透水铺装、柔性防水基础、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措施,推进区域整体治理,提高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资金,避免大拆大建。三是着力抓好海绵型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延伸开展城乡一体化海绵体建设。结合全市小城镇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等,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宜居建设的重点内容,大力推进海绵型县城建设,积极探索海绵型特色小镇建设,先行先试。四是坚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按照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武汉市作为试点城市要在规划统筹安排下,坚持示范带动、重点突破的工作方式,指导各地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竞争性评选的方式,选取城市发展对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调蓄雨洪和应急管理能力需求强烈,建设基础条件好,实施效果明显,同时能对其他地区的建设起到很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区域作为先行建设示范区,在示范区内选取条件成熟、可行性强、群众需求迫切、效益明显的项目进行重点推进,优先安排资金进行建设。以武汉市试点城市先行先试,为全省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是“十三五”时期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科学把握建设时序,有序推进重点项目进度。武汉市应结合实际,从最亟待解决的水环境问题入手,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一是努力推进海绵型建筑与住宅小区建设,实现雨水源头控制。二是稳步推进既有建筑和老旧居住小区海绵化改造,削减雨水径流。三是抓好海绵型城市道路和广场建设,控制径流污染。四是强化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增强渗滞能力。五是扎实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海绵体建设,提升人民幸福感。六是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高消纳能力。七是抓好城市水系的保护和修复,确保城市水生态安全。八是统筹建设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发挥调蓄功能。

(四)坚持完善体制,健全机制,深化海绵侧改革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武汉市政府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优化工作机制,明确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牵头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全面开展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要形成协调联动机制,根据领导小组确立的工作目标分阶段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进一步优化简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加强部门联动,探索网上审批,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创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运营方式,形成权责明确、集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武汉市要在已有的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专题会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周例会等会议制度,并按照问题内容的紧急、难易程度,从省市领导、海绵办、行业主管部门三个层面进行协调,保证重点问题得到快速解决,重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建设预警平台及应急设施,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汛期要及时对相关设施进行清理维护,配备临时机泵、发电机等抢险设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创建海绵侧改革机制。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除工程技术体系之外,政策、法律、体制、产业、人才、投融资等因素都不能缺位。为了营造海绵城市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武汉市需要对上述相关的领域进行全面的改革,并与供给侧改革同步。需要国家及时出台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施低影响开发技术的约束力法律文件。同时,武汉市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研究,对与建设海绵城市有关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增强法律保障,构建投融资平台,培养人才等,这些相关保障因素都需要及时创新跟进。涉及水生态的行政资源整合和行政体制改革需要率先突破。为激活科研、产业、市场,保障社会有效供给,从而促进经济长远发展,武汉市有必要对政府决策系统、政策法律系统、设计工程系统、公众参与等方面资源进行战略整合。此外,武汉市还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创新建设运营机制。

健全流域管理机制。作为技术体系,海绵城市建设始终处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术层面,统筹流域生态治理与加强流域管理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性安排。因此,武汉市流域管理体制的建立和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同步进行,不可偏废。武汉市要强化流域理念,规划建设流域性海绵设施,通过流域调蓄设施规划,健全流域管理机制,还要强化连片效应,将海绵理念与黑臭水体治理深度融合,构建起“治污为本、科学保护、健康和谐”的内河冲沟水环境保护与修复体系,强调以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为目标,以“削减总量、改善水质、营造景观”为主线,逐步修复河湖系水生态系统。

引入协商民主机制。武汉市要加强多元主体参与的议事协商制度建设、协商对话制度建设、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居民作为城市的主人,他们对于海绵城市建设具有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决策权。海绵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居民服务的,居民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体现了城市生态理性的觉醒和生态智慧的彰显,有利于增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科学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

建立监督考核激励机制。武汉市政府要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体系,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

(五)坚持加大投入,落实资金,创新融资

加大政府投入。“中央财政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积极引导海绵城市建设。”[6]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对验收考核符合标准的海綿城市项目给予中央财政支持。加大对中小城市相关项目建设信贷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海绵城市建设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强试点城市中央奖励资金的使用监管。此外,武汉市还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多措并举,完善融资支持。

鼓励引导各地策划区域板块的“大项目”。武汉市要借鉴“规划一张图”,将上级相关任务要求叠加到城市片区空间上,打捆包装成综合性大项目,采取PPP模式推进,加强整体统筹和连片效应。针对部分单个建设项目独立、缺乏连片统筹的问题,制定项目规划设计指导意见,加强项目优化,推进协同解决渍水、污染、景观问题。

武汉市还要在考核标准和付费方式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建议部委组织专家团队,编制相关工作导则,指导各地具体制定考核细则和收费付费政策。针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同阶段设定考核办法。对PPP项目公司一体化信息监控平台方案进行评审及运行监控,采集监控数据等作为绩效考核依据,各项指标定期抽查并取平均值作为成绩,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操作,相关费用计入本项目运营成本。政府按照考核和检测结果进行付费。考核之外,给予建设项目适度的补贴,确保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启动阶段稳步推进;稳固阶段检查后可配套奖惩作为持续性的常规管理手段。

(六)坚持搭建平台,夯实科技,扶持海绵产业

依托武汉大学海绵城市建设研究中心,建立武汉市海绵城市技术示范基地。以创新工程建设技术为核心、以武汉大学海绵城市建设研究中心为依托是推动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既要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投入力度,又要推进产学研结合,强化研发中心建设,高度重视基础前沿及核心技术研究,提高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水平。进一步地,建立武汉市海绵城市技术示范展示中心,形成一个以生态、科技、文化为主题的综合片区。

建立智慧海绵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智慧型海绵城市。武汉市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积极融入智慧城市建设理念。要以人工智能为重要发展方向,通过深度融合城市科学、水科学与互联网+技术,使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成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带动城市发展升级。为此,一要搭建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信息平台。按照智慧城市建设要求,整合现有涉水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对气象数据、雨水汇集量、土壤湿度等进行全面监测,并在云端实时整理和分析,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雨水动态监控和综合调度,为海绵城市管理提供信息保障,帮助政府部门进行决策。二要注重互联网+技术在雨洪监测中的深度应用。武汉市可通过智能传感技术,立体检测城市雨洪信息,适时掌握雨洪运动状态;耦合气象、水文模型,强化暴雨洪涝预警预报;实现智慧排水、雨水收集、管网堵塞实时监测、智慧水循环利用;推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智慧水污染治理。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城市智慧管理。三要采用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技术,实现城市水系统智能调控和精细化管理,使城市快捷、智慧、弹性地应对治水问题。

(七)坚持宣传引导,打造海绵文化

武汉市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以及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增强公众对海绵城市理念的认同度,引导民众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具体要求转化成思维习惯或行为模式,形成海绵城市文化。及时向社会公开海绵城市建设进展情况,注重总结典型经验,拓展群众参与和监督渠道。加强政府引导,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引导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和工程建设中优先采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设计方案。

此外,还可立足武汉市“大江大湖”特色,实施海绵文化海绵旅游亲水工程。建立国际海绵城市论坛,发展海绵文化、海绵旅游产业,建成一批展现武汉历史文化、风格多样、内涵丰富的海绵文化载体群落,实现海绵城市生态、海绵城市景观、海绵文化的有机融合。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卷) [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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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 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M].北京:中 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5.

[5] 沈满洪.“五水共治”的体制、机制、制度创新[J].嘉兴学 院学报,2015,(1).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EB/OL].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10/16/content_ 10228.htm,2015-10-16.

[7]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EB/OL].http://news. 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2/22/c_1117545528.htm, 2015-12-22.

环境问题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近年来新疆地区经济发展较快,电力需求量激增,电网建设的同时会破坏区域内生态环境状态。文章通过分析探讨现阶段新疆电网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环境保护造成的影响,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与电力发展和谐共生,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提出科学合理化解决措施,制定电网建设合理规划,切实保障电网建设过程中区域内生态环境的安全问题。

关键词:新疆;电网;生态环境;环保

The Impact of Xinjiang Power Grid Construction o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Its Solutions

LIU Yin1 ZHAO Bowen2 AN Yimin1 ZENG Hao3 WANG Zongjiao2

(1.State Grid Xinjiang Electric Power Research Institute,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 830000 China; 2. Harbin Aerospace Hengxing Data System Technology Co., Ltd, Harbin, Heilongjiang, 150028 China; 3.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Xinneng Power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 830000 China)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中国的西北部,全区总面积166万平方公里,是我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区,享有歌舞之乡、瓜果之乡、黄金玉石之邦美誉。新疆北部有阿尔泰山、南部有昆仑山、阿尔金山和天山,天山横贯中部形成准噶尔盆地与塔里木盆地,正是这种三山夹两盆的优美景观造就了新疆独特的地理特征与生态环境。新疆自治区能源藏有量巨大,随着国家政策的扶持与新疆地区的快速发展,其充足的电力能源储备对新疆经济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新疆由于自身地域环境特点,昼夜温差大、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等问题,导致电网建设无法避免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惡劣影响,严重破坏生态基础建设,且修复工作十分困难[1]。为了更好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决不越生态保护红线,践行绿色发展环保理念,打赢“电网+环保”攻坚战,必须在新疆电网建设中聚焦电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决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新思想,以生态环保为中心合理规划电网建设路线,实现经济、社会、环保长效发展,促进国家电力事业迈向新阶段,引领电网建设新潮流,打造“电网+环保”新格局。本文针对新疆电网建设,探讨其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提出合理的生态保护措施。

1 新疆电网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1.1 电网快速发展,电力施工点多面广,环境影响压力增大。

随着新疆电网快速发展,呈现出建设施工点多面广、特高压输电通道贯通新通疆内外的基本特点[2]。由于自身建设的固有特点,电网施工产生的土地占用与污染、植被破坏、地表结皮破坏、景观破坏、噪声污染、无线电干扰和生物正常活动干扰等问题,不可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目前,对于输电线路建设环境影响问题,主要针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通道的核心变电站、核心换流站、特高压密集输电通道制定进行择要分析,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和线路实际状况,合理制定环保规划,确保环境影响降到最低。这些方法往往不能覆盖全部生态敏感区,易出现监测与分析盲点,客观存在重点监测与全面分析矛盾[3]。一直以来,构建可覆盖全区的电网生态监测手段,全面有效分析电网生态环境成为较大难题。

1.2 生态环境脆弱,电网穿越生态红线区,环保水保要求高。

新疆地区河流、土壤、植被、牧场等资源环境敏感性高,生态环境脆弱,环保水保要求高。2019年底新疆完成全区42.42万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占全疆面积的26%,穿越生态红线区拟建或在建电网工程环保水保要求高,电网建设与生态环保之间的矛盾突出[4]。平衡好电力工程建设与脆弱环境之间的关系,科学分析电网工程对生态红线区的影响程度,为电网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分析方法和决策依据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新疆地形地貌特殊,在生态敏感区与红线区之外,存在大范围高寒荒漠区,特别是电网线路在高寒气候下跨越天山高海拔区,生态环境监测难度大;输变电工程穿越沙漠区,施工期水土环境影响分析和监测困难。现有的环保水保监测手段通常依靠历史数据进行宏观观分析,缺乏微观监测支撑,无法有效满足精准分析需求。

1.3 环境数据分散,缺乏整体性,不同来源监测数据聚合困难。

应用于电网环境分析的数据主要包括地面监测数据、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地理信息数据、社会统计数据以及其他数据,各类数据分散在生态环境监测、气象监测、水文监测、国土资源监测等不同的部门,数据量大、类型多、来源广和格式复杂,需要对海量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实现数据的整合互联[5]。当前,环境监测数据可通过生态网络监测、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数据、物联网技术等手段获取,但是缺乏基于统一时空框架的管理、分析与可视化平台6】。

2 新疆电网建设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解决措施

2.1 因地制宜制定合理建设路线

在电网建设的过程中,一个合理的电网建设规划往往影响着整个电网建设的工程质量与环境保护走向,而结合各个地区实际地理特征与气候条件,制定更加合理的电网建设路线将是开启“电网+环保”新时代的重要一环。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新疆地区地形地貌、城镇布局结构、产业空间分布特征与周围生态环境情况,整合相应数据充分论证分析,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与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要求制定新疆电网建设最优路线,从源头上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难题,保障了地区资源合理开发,促进新疆电网建设与生态保护和谐共存,实现“电网+环保”长效发展。

2.2 切实考虑新疆地区生态环境区划

在电网建设前期筹备阶段,要切实考虑新疆地区自有生态环境区域规划,在满足当地生态环境发展要求时,合理规划电网建设。无论是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基站选址布局、施工路线或是流域规划等,都要参考新疆当地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落实好地方环境保护具体要求,及时调整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避免电网建设对生态环境敏感地区造成严重影响。

2.3 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在电网建设过程中,要时刻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主要是针对生态容量、生态环境变化、生态功能变化、生态景观变化、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基站建设、电网路径与施工路线等方面,同步形成过程环境监测报告,时刻保证电网建设区域内生态环境无破坏情况,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跟上级领导反映必要时可直接向地方环保部门汇报,严格按照国家相应标准与电网建设应急预案处理相关环境问题以减少损失。

2.4 及时评估电网建设过程中每一环节

纵观整个电网建设过程,无论是前期准备、工程施工还是后期调试阶段,及时评估每一过程,严格把控电网建设,可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一种重要手段。在前期准备过程中,通过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与生态功能区划及时有效地评价新疆电网建设路线内生态环境最大纳污能力、环境自净能力及环境容量等进行准确评估,对电网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充分评价,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更改规划路线;在施工过程中,相关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章程具体要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时根据建设区域实际情况跟进环境评估工作,及时制定相应环境保护应对措施,高效做到评估快、质量高;在电网建设完工后,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中环境保护章程评估整个建设过程对新疆生态环境的破坏状态,核定破坏程度,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生态环境修复措施,尽量将电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

2.5 时刻恪守生态环境保护原则

恪守生态环境保护原则,时刻秉承环境保护理念是兼顾新疆电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是新疆地区生态环境可持续性发展与保障生态环境的关键一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主动规避原则,以生态保护原则为核心,尽量减少对环境造成无法修复或延续性的影响,在电网建设过程中如遇到无法避免情况,要及时制定相应补救方案或是环境保护补偿措施,在不大幅度增加建设成本时尽可能保障新疆电网建设区域内生态环境免遭破坏,避免区域内生态环境发生变化。

2.6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与管理工作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与管理工作,是保证电网建设整体工程质量与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措施,特别是针对新疆复杂地理特征与生态大环境起到全面监督保护作用。在整体管控过程中,实施人员要严格按照实际的电网建设规划路线实施以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管理人员要按照相关监管标准与具体实施方案监督实施过程,严把生态环境保护关,同步编写电网建设环境影响分析报告,重点介绍电网建设中进行的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生态环境评估工作内容。电网建设工作完工后,必须经内部环评测试与有关环保部门进行成果验收,多方监督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真正实现对新疆电网建设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

3 结语

对于新疆现阶段电网建设规划而言,在保证经济效益及社会发展需求时,要充分考虑其生态环境的影响。具体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建设环境保护具体要求,做到绿色电网建设,真正实现电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平衡,促进新疆地区电力、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三方面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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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曾業隆,周全,江栗,张扬建,俎佳星,谭伟.基于遥感与GIS的青藏高原典型电网工程生态环境敏感性分析[J].中国环境科学,2017,37(08):3096-3106.

[5]白晓春,王绿,吴健,杨彬.电网环保生态大数据平台功能构架[J].电网与清洁能源,2020,36(07):96-102+108.

[6]徐国辉,吴俊佚,刘涛,武刚,葛宏泽.智能电网在电力技术及电力系统规划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21,24(02):131-132.

环境问题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环境问题 国际环境合作 基础 障碍

一、国际环境问题

(一)国际环境问题的概念。

国际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因不当利用自然资源,向环境大量排放污染物而造成的越境污染损害,全球性自然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破坏,从而导致地球环境发生不利于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改变的现象。

(二)国际环境问题的成因。

国际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深刻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与历史背景。在环境问题的演进中,自然环境极其自身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导致环境状况的恶化,但是人类发展的事实证明,大多数环境问题是人类自身原因引起的。这类原因主要有:

1、各国的工业化进程与人口增加是地球环境破坏的直接原因。

世界人口在工业革命后呈高度增长趋势,造成对地球环境的极大压力。据统计,世界人口在罗马帝国灭亡时期只有四亿,到了1600年开始超过10亿,到了九十年代初,世界人口已经达到了52亿 。另外,据联合国的推算,世界人口在1994年已经达到了56亿6千万人,到了1999年已经达到了60亿。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人类对自然资源和能源的依赖程度也大幅度提高。

2、人类传统的发展观念是地球环境问题不断恶化的思想根源。

经济学家的研究认为,当决定使用资源的人忽视或者低估环境破坏给社会造成的价值时,就会出现环境退化。其原因可以分为市场失灵和政策失误两大类。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不能正确分析和估计环境资源,从而导致商品和劳务的价值不能反映它们的成本。 导致资源存在的不能够出售的那部分用途常被忽视,从而导致环境资源的过度利用。对环境资源的开放式管理使得它们可被任何人利用,而资源的环境效应不能被使用者认识,从而导致环境的破坏。

政策失误是指当政府的干预政策不能纠正甚至反而造成获知加剧了市场失灵时,就会发生政策干预失灵。例如,对农业的能源投入个对伐木和开发牧场实行补贴、公共部门排污不承担责任以及公共土地和森林的低效能管理等。

二、国际环境合作的基础

国际合作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最初由《联合国宪章》第74条予以确认,在国际环境法中奉行这一原则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世界范围内实行环境保护的协同与合作,是随着环境问题的全球化过程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出现的国际环境管理形式,并且这种合作越来越紧迫。国际环境合作的基础可以归纳为以下原因:

(一)全球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

环境问题的危害性在于它不仅仅阻碍了人类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它危及着人类的生存。目前全人类正面临着“自作自受”的全球环境危机,形势非常严峻。例如,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生物物种锐减、土地沙漠化、海洋环境污染等许多问题并不只是某一个国家的内部严重的环境问题,而且已经成为了全球性的公害,成为了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威胁;再加上环境问题本身带有客观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全球环境危机的化解,并非哪一个国家之能力所及的,唯有国际社会各个成员,尤其是主权国家的同舟共济、通力合作。国际环境合作,是解决国际环境问题的唯一出路。

(二)人类环境意识的觉醒与增强。

随着人类环境意识的提高,人们逐渐认识到环境问题的全球化,认识到全球环境问题的严重性,认识到在共同危机面前的各国能力的有限性,认识到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对整个国际社会和全人类的发展的有益性,进而使得环境合作的意识和愿望才深入人心,使得国际环境合作成为国际社会的一种共识,这为国际环境合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这种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并逐步转化为各个国家具体实践。

(三)国际政治与经济的发展状况。

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题——和平与发展,为国际环境合作提供了实践平台,使得国际环境合作更具可行性。国际和平稳定的政治秩序为国际社会共同面对全球环境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氛围,可想而知,如果没有和平稳定的政治环境,国际环境合作的开展就会更加艰难。环境资源是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最为根本的物质条件和基础,但另一方面世界经济的发展又为国际环境合作创造了条件,环境问题的解决最终要依靠一定的物质力量。

(四)环境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

国际环境合作有赖于科学上的共识,要求对环境问题的形成原因、发生机制、危害特点及方式、变化规律、发展趋势、防治对策等形成较为一致的科学认识,否则必然会丧失国际环境合作的科技基础。环境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必将为国际环境合作提供越来越坚实的科技基础。

三、国际环境合作的发展及其障碍

自1972 年联合国召开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并通过《人类环境宣言和行动计划》以来,到1992 年的“环境与发展会议”,国际环境合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为代表的国际环境组织纷纷成立,设立环境管理机构的国家也越来越多,目前设置环境管理机构的国家已达到150 多个。环保投资不断增多,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会议频繁召开,国际环境合作领域的谈判也日益增多,上世纪90 年代以来平均每月就有一次。国际环境法得到迅速发展,国际组织决议、政府间宣言、双边协定、地区性公约和全球性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件数量不断增加,内容广泛,涉及到环境问题的各个领域。“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各国共同的发展战略,“绿色文明”成为各国共同的发展目标。但是,由于世界各国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模式、政治体制、地理环境、资源状况、历史传统和风俗习惯的差异,当前世界各国在国际环境合作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同甚至对立的利益和主张,再加上国际环境问题本身的复杂性,这些都构成国际环境合作发展的障碍,主要体现在客观现实、思想观念、行动实践三个方面。

(一)客观现实。

国际环境问题具有普遍性、整体性、共同性、科学技术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它的解决不是任何一个国家单枪匹马能够胜任的,而且环境问题涉及一系列自然、经济、政治以及法律等各种复杂问题和利益关系,这些往往会造成有关国际环境公约和协定制定的不完善,使得制定的各项具体措施在操作上存在很大困难,从而阻碍国际环境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思想观念。

全球环境意识虽然日益深入人心,但在国际环境合作的过程中,狭隘的国家利益、民族利益至上观念往往左右着合作的方方面面。每个国家的环境利益都不是孤立的,局部会影响到全球环境的恶化,最终损害的是每个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因此,为了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全球环境意识有待进一步转化为各国的实际行动,各个国家不应该着力强调各自的局部利益,而应着眼于整个国际社会利益,当然,这有赖于现代主权观由以国家利益为主向兼顾国家利益与全人类共同利益之间的平衡转化,有赖于全球环境意识的进一步发展和国际环境合作实践的进一步推动,尤其是大国的现实推动。

(三)行动实践。

当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围绕环境恶化的责任与义务公平分配问题、关于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问题、国际贸易的环境标准等问题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大阵营。在这一对尖锐的矛盾中,发达国家居高临下、处于攻势,政治经济上的霸权主义使得发达国家在所有国际环境问题谈判中占据统治地位,并且国际环境组织大多在发达国家的操纵下,而发展中国家,既缺资金又缺技术,也缺乏谈判的影响力,在国际环境合作问题上往往处于很被动的境地。可以说,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存在着很多不完善和不合理的因素,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国际环境合作公平性的实现。

四、我国与国际环境合作

(一)全球环境合作。

参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开展的重大环境活动。中国重视环境保护领域里的国际合作,还体现在积极参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开展的各项重大环境活动。从1972年6 月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到2002 年南非的约翰内斯堡,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历次会议,中国均派出高级代表团参与,并积极进行会议前期的系列筹备工作。中国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荒漠化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臭氧层保护、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境教育和培训、长江中上游洪水防治、区域海行动计划和防止陆源污染,保护海洋全球行动计划等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中国还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建立了有效的合作机制。

(二)区域环境合作。

在区域合作方面,中国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框架下的各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活动,出席历次亚太经合组织环境部长会议。中国加强和推动与周边国家或相关地区的合作,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机制化建设。取得的成果有:(1)建立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机制,定期进行政策交流,讨论共同关心的环境问题。(2)启动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机制,并于2005年成功举办第一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部长会议,提出了次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廊计划等合作项目。(3)积极参与东盟与中国(10 + 1)和东盟与中日韩(10 + 3)机制下的环境合作。(4)在中国政府的倡议下,2002年召开了第一届亚欧环境部长会议,通过了《亚欧环境部长会议主席声明》,就开展亚欧环境合作的基础、潜力及合作原则等方面达成基本共识,确定了亚欧环境合作的关键领域和重点。(5)建立了中欧环境政策部长级对话机制和中欧环境联络员会议机制。(6)2006 年2 月召开了中国——阿拉伯国家首次环境合作会议。

(三)双边环境合作。

在双边合作领域,我国先后与美国、日本、加拿大、俄罗斯等42个国家签署双边环境保护合作协议,与11个国家签署核安全合作双边协定或谅解备忘录。在环境政策法规、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可持续生产与消费、能力建设、示范工程、环境技术和环保产业等方面广泛进行交流与合作,取得一批重要成果。我国还与欧盟、日本、德国、加拿大等1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了多项环保领域的合作。在与发达国家进行环境合作的同时,我国还积极开展与发展中国家的环境合作与交流。为配合中非合作论坛的后续行动,中国举办“面向非洲的中国环保”主题活动,推动中非在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2005年中国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举办了中非环保合作会议。我国政府还举办了“非洲国家水污染和水资源管理研修班”,帮助非洲国家开展环境培训。

五、结论

国际环境合作,任重而道远。只有世界各国增加责任观念,共同协作,才能切实改善国际环境,谋求人类的共同繁荣。国际环境合作,有冲突,有障碍,有挑战,更有机遇。国际合作不仅是国际环境法的基石,而且表现为国际环境法一些具体措施和制度,是我们在处理国际环境问题应当坚守的基本原则。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09级8班)

注释:

参见[日]木宫高彦著.公害概论.有斐阁(日文)1974年版,第250页.另参见宋健主编.现代科学技术基础知识.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84页.

参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编,丁德宇等译.贸易的环境影响.中国环境出版社1996年版,第三页.

黄辉.国际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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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桂梅.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版.

[3]杨世英.关于国际环境合作基本问题的探讨.当代论坛.2007年.

[4]杨清.国际环境合作的发展和特点.环球视野.2004年.

[5]赵敏.论国际环境问题与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变化.新疆职业大学学报.第16卷第1期.

环境问题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自然环境的污染也不断增加,这给人们的生活环境带来了威胁。特别是工程建设的开展,对水工环地质带来了破坏,如果不能得到有效防治,将会严重影响自然与社会的良好发展。本文对水工环地质进行分析,首先探讨了当前水工环地质研究现状,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探讨有效的解决对策,希望能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和指导。

关键词:水工环地质;研究现状;防治对策

由于环境污染的加剧,给人们生存环境带来了威胁,这也让水工环地质工作在近些年受到了广泛关注。水工环地质工作的质量会影响到人类生存环境的发展状态,水工环地质工作所带来的环境问题还会阻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一定要做好相关工作。在新的时期,应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理念利用科学的管理,让水工环地质工作顺利开展,在保护好水工环地质的同时促进社会的发展。

1.水工环地质研究现状

社会的快速发展,让各行各业都在不断进步,这也导致各种问题的产生,特别是环境污染不断加剧,对水工环地质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应做好水工环地质的研究工作。

(1)对水文地质的研究。水文地质工作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不仅要寻找地下水的供水水源,还要对地下水资源的利用进行评估及合理利用,也要对地下水质的开采所引发的环境问题进行解决。因此水文地质研究对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有着较高的要求。由于资源开采对环境的影响较为严重,地下水的勘察和开采工作也会影响到水文地质发展,需要做好对地下水和自然环境的研究。科技的进步推动了水工环地质研究的发展,可以利用丰富的理论知识和模拟研究,还能实现数字化成果展示,让水文地质工作从分析进入到研究的新阶段。理论同实践知识相结合,运用新技术和新方法,让水文地质研究得到了发展。

(2)对工程地质的研究。工程地质的研究内容非常丰富,同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有着紧密的联系。我国在工程地质的研究过程中,吸纳了大量先进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方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地质学理论,在工程地质的研究中得到进一步发展。现代技术的运用,对岩土工程区域工程地质、特殊土结构、工程地质勘察、环境地质灾害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3)对环境地质的研究。环境地质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自然环境的开发和保护、矿产资源的勘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地质科学和其他学科在社会的发展中已经应用于更多方面,特别是对环境问题的治理和资源的综合利用上。我国是地质灾害高发的国家,严重的地质灾害给国家的经济带来严重的损失。随着地质科学水平的不断提升,对灾害的调查和研究能力也在不断进步,让环境地质研究在国际上的地位更加突出。

2.水工环地质研究存在的问题

(1)主要水工环地质问题。当前我国面临的主要水工环地质问题主要如下:第一,水文地质问题。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规模不断扩大,工业活动日趋频繁,这些都给环境带来了污染。特别是水资源的污染尤为严重,这不仅对人们的用水造成危害,同时也让地下水的平衡受到破坏,进一步造成水文地质问题。第二,工程地质问题。工程地质问题是水工环地质中比较严重的问题,危害性比较大,泥石流、崩塌、滑坡等都与工程地质问题相关,给工程的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为了防止地质工程安全受到威胁,需要做好地质勘探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第三,城市地质研究问题。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类活动范围也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自然环境的发展。特别是城市工业化的发展,给城市环境带来了压力。第四,其他问题。此外,还存在着沿海地区地质环境的调查与防治问题等。

(2)缺少专业的地质研究人员。虽然水工环地质工作非常重要,国家也对此高度重视,加大了资金的投入,积极成立专门的工作部门,加强人才的培养。但由于水工环地质工作存在着专业性强、工作辛苦等特性,新生人才的吸引力较低,制约了人才培养。并且人才的培养中,理论教学较为突出,实践培养普遍不足,缺乏专业经验,再加上原有的人员不断老化,从而出现断层问题。该种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水工环地质研究工作的发展。

(3)环境持续污染。我国社会和经济在快速发展,带动了城市化和工业化,这也让水工环地质受到了影响。由于生产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有所差距,生产模式也较粗糙,资源开采和利用都存在着浪费,污染治理效果较差,对环境污染严重。开展水工环地质工作是为了勘探资源,缓解资源短缺问题。但对环境的污染需要加强重视,这给水工环地质工作敲醒了警钟。

3.水工环地质问题的防治策略

(1)主要水工环地质问题的防治策略。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水工环地质问题,应做好以下几点防治措施:

第一,对水文地质问题的防治。为了避免更严重的水污染出现,应该做好水文地质的防治工作。在一些水资源比较匮乏的地区,为了保证人们用水的质量,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环境进行地质调查,探明哪些区域富含地下水,找出含水层的富水程度,为当地水资源的开采提供依据。在开发前做好规划,根据空间变化和地下水变化规律进行有序开采,避免过度开采而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最后造成地下水缺失。

第二,对工程地质问题的防治。进行地质勘察时,需要对当地区域的地质构造、地震活动、地质稳定性等进行勘察和评价,根据地质形态分析地质现象和规律。对岩土体的岩性、空间分布、地质时间、地质特性等进行勘察,划分岩土体工程地质的类型,做好地基稳定性的评估。不同的工程地质问题可能导致不同的影响,需要在实际工作中做好预防工作,防治结合,避免给工程建设带来不良后果。

第三,对城市地质研究工作引起重视。加强对城市环境地质综合性检测和评估,建立水文、国土、矿业等资源的动态检测系统,实时监测城市地质环境的变化并给出相关方面的资料,促进城市环境地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第四,对沿海地区地质环境的调查与防治。需要对沿海地区地质环境进行综合勘察,提供动态评估资料,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让沿海地区更好地发展。

(2)强化新生人才培养。针对当前存在的人才断层问题,必须要注重强化对新省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国家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出台一定的人才吸引政策,是越来也多的新生人才能够克服水工环地质专业恐惧,培养越来越多的新生人才。另一方面在高校培养过程中,要注重开展实践教學,提升新生人才的实践工作能力,能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工作之中。开展相应工作时,实施老带新模式,加快新生人才成长,逐步消除人才断层。

(3)对环境地质问题的防治。对当地区域环境的质量进行预测和评估,在工程建设中调查建筑材料的质量是否对环境带来污染,尽量使用天然建筑材料,保证环境地质的良性发展。在环境地质问题的防治中,应该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图件编制,掌握影响环境地质的因素,构建环境数值模型,为环境地质问题的防治提供可靠数据。

4.结束语

城市化发展和工业化扩大都会对环境带来影响,给水工环地质造成一定的污染。为了改善环境问题,需要做好水工环地质研究工作。虽然现阶段的水工环地质污染较多,盘虽然我国具有较为先进的技术、设备、人才,但仍要不断努力,加大技术创新和发展,积极引入新的技术和设备,培养新生人才,将会使水工环地质研究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让环境治理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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