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员工作总结范文

2023-05-24

宿舍管理员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二、负责定期召开舍长会议,传达学生部的有关规定。

三、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室内卫生要做好一天2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负责对楼道、卫生间等环境卫生大打扫和宿舍服务工作。

五、负责对宿舍违纪现象的检查和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查出的严重违纪现象及时向主管主任汇报。

六、负责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盗及安全工作,搞好文明宿舍的评定工作。

七、负责配合年级组对学生宿舍的违禁物品每月组织二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八、负责协助年级组值班人员检查晚上就寝情况和就寝秩序的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

九、负责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情况,关心学生生活,热心为学生服务。

十、负责清查回寝室的学生人数,并及时将未归学生通知校值班领导。

十一、负责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学生被盗、急病、打架、闹事、损坏公物、火灾等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

十二、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寝室清洁卫生,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十三、负责组织定期对寝室违禁电器、乱拉电线等安全的检查,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并向校、部领导汇报。

十四、负责及时此向有关部门报告学生反映的水、电、桌、柜、锁、门等问题。

十五、负责学生宿舍楼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及宿舍设备的管理工作。 十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长致辞

热忱欢迎您加盟致远中学西校区、致远小学!我相信致远能为您提供人生价值的机会和舞台,也深信您能为致远增辉添彩!

致远人的目标是创造教育、建设品牌学校,这赋予我们责任,压力,同时也是动力和希望。致远需要和致力培养的是忠诚、敬业、有修养、有创意、有灵气的员工。在这里每个人都代表着致远,每个人都是只有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你与致远共同的激情创业中,展示您的才华,见证您的价值。愿致远在我们的携手呵护下,追求完美,共铸辉煌!祝您成功!

员工誓词

我是致远的一名员工,加入致远是我的光荣。我爱学生、爱致远、爱事业。我将虚心学习、不断进取,敬业爱岗,诚信为本,忠于致远,光明磊落,诚待同事,与致远同舟共济,荣辱与共,不损害致远的利益。竞争是生存的动力,不为自己的不足而贬低、、怨恨周围的人,我要刻苦穿创新、奋发进取,以超越自我,以知识和智慧捍卫尊严,以实力和贡献赢得成功。

一、学校办学目标打造高素质教师,塑造高素质学生,建设高品位学校

二、工作思路做亮师德、做精管理、做活教育

三、学校精神忠诚、团结、实干、高效

四、办学理念德育为首、质量立校、和谐发展

五、工作准则

“一正”——正气

“两实”——务实、落实

“三度”——立事有高度、处事有深度、成事有速度

“四化”——人文化管理,亲情化服务,精心化工作,规模化发展

“五任何”——任何家长可以在任何非工作时间找任何一个老师谈任何一件事情,该老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和推诿。

“一为一不为”——要为成功想办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六个意识”——品牌意识、质量意识、学习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危机意识

机关作风建设中违规问题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泗阳县机关作风六条禁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所有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其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及省市驻泗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机关作风建设中的违规行为

(一)上、下班制度方面

1、上班迟到、早退的;

2、未经批准缺勤的;

3、工作时间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的等;

4、未经批准中途离岗贻误工作的;

5、窗口服务不尽职、作风松散导致客商投诉的等。

(二)会风会纪方面

1、迟到或早退的;

2、在会场内打瞌睡或交头接耳的等;

3、未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接打电话的;

4、未经批准无故缺席或请人代会的;

5、分会场组织不力,会场内秩序混乱、人员迟到、早退、缺席严重等。

6、有其他违反会风会纪规定的行为。

(三)落实工作方面

1、未按要求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或对上级布置的工作阳奉阴违、敷衍塞责、有慢作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

2、因主观原因未按规定时限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完成不到位且无

正当理由的;

3、对市县出台的优秀政策、本单位公开承诺的工作事项不能兑现到位的;

4、未按规定实施“一站式”服务,存在前台受理、后台办理(由工作人员办理的服务的除外)等;

5、县目标考核或专项工作评比或行风评议,单位排名倒数第一的;

6、市目标考核或专项工作评比,单位排名倒数第一的。

(四)执行“禁酒令”方面

1、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的;

2、窗口服务人员饮酒后上岗的等。

(五)公路河道“三乱”方面

1、未按路查计划实施上路检查的;

2、协管人员直接拦车检查的;

3、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等。

第四条犯有本办法第三条

(一)至

(五)项所列行为的之一的,对责任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视情节检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扣除地方性津(补)贴500元、待岗1—3个月、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同一单位(人)一年内犯有所列行为2次的,责任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开检讨、待岗半年、一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标准不超500元/月。

第五条同一单位(含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一年内犯有本办法第三条

(一)至

(五)项所列行为3次的,对该单位公开曝光,责成单位公开整改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发生3次以上的,将建议有关部门采取组织措施、直至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并取消其评优先资格。

第六条接受他人托请或主动为违纪违规者说情的,对其诫勉谈话并予以曝光;一年内发生2次的,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理:

1、认错态度诚恳,并能及时主动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的;

2、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主动挽回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有其他从轻、减轻处理情节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从重或加重处理:

1、同时先后犯有本办法第三条

(一)至

(五)项所列行为二种或二种以上的;

2、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为调查工作设置障碍的;

3、态度恶劣,散步不满情绪,不能正确对待组织调查处理的;

4、接受他人或托请他人为其说情的;

5、有其他从重或加重处理情节的。

第九条对应被追究纪律责任或组织处理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实施;必要时赋予检(督)查人员现场处理权限,现场处理决定一经作出,相关单位无正当理由必须执行。检(督)查人员,事后2日内向派出所机关报告备案。

第十条本办法由中共泗阳县纪委、泗阳县监察局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员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为加强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和宿舍安全工作,预防学校食物中毒的发生,维护学生身心健康,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饮食安全管理

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食堂管理员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食堂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

二、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学校要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学校应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四、学校应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加强对食堂的监督。学校校委会成员应轮流与就餐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五、学校食堂食品加工过程应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超烹饪能力供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使用发芽土豆等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检查,食堂管理和实际操作应列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六、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应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确保一旦发生学生群体食物中毒事故时,能够迅速反应,组织开展救治,并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七、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问题“零容忍”,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以及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管理。部分学校可能会出现食堂从业人员变动的情况,要严格落实持健康证上岗、晨检制度,并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按规范操作。

九、加强设施设备检查和食堂环境卫生清理。每天要对食堂里的地面、门窗、房顶、炊餐具、售饭台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保证食堂操作环境和师生用餐环境干净整洁。并定期对食堂进行消毒工作,及时完善消毒记录,做到抓铁留痕。

十、强化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和食品贮存安全。所有食物必须定点采购。每学期对所有原料采购供货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供货单位资质失效的,要及时调整更新;有变化的,要及时将新的供货方许可证等基本信息登记备案,确保索证索票工作落实到位。检查库房内食品原(辅)料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情况,有无过期的食品原(辅)料、添加剂等;查看食用油、乳制品等标识标签是否规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无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用物质等情况。

学校应严格落实食品留样观察制度,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十二、营养餐食品要妥善保管,要严格落实隔墙、离地、通风、避光的保管要求,要建好管理台账,分发时要逐个检查,发现破包、漏气、变质等质量问题要坚决清除,并及时报告。营养餐食用要严格落实“三定、一完、一回收”,坚决杜绝隔天食用或将营养餐带出学校食用。

十三、学校商店或超市必须根据规定到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其中从事食品销售的,还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应的证照,依法经营,经营场所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要坚持安全性原则,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生产标准,禁止销售“三无”商品、低价伪劣商品、过期商品和学生禁止性商品。在食品采购过程中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和正规票据(批发单位的“一票通”),食品、饮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和进货(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有相关信息的进货(销售)票据(一票通票据)。记录台帐、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定期向学校报告食品安全情况,接受学校监督,质量有保证,责任可追究。

宿舍管理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寄宿生的管理,根据寄宿生管理的特点和需要,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学校要经常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管理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工作不认真,管理不到位的,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认真整改,对导致问题发生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学校要坚持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值班、带班,特别是夜间的值班、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负责校内异常情况的处理,不允许擅自离岗脱岗。要规范使用值班日志,严格落实学生就寝双签字制度。

三、学校要保证学生宿舍防范设施、门窗、锁具及宿舍内的线路、电源插头、床等设施要符合安全要求,保证照明设施完好,及时检查整改各种安全隐患,保持宿舍楼和宿舍内通道畅通。要安排中层干部和老师轮流在学生宿舍夜间值班,值班人员要同宿舍管理人员一起,按时巡视,及时清点人数,发现和纠正学生的不安全行为,检查门、窗的关闭情况,维护就寝秩序,负责异常情况的前期处理和报告。加强宿舍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照明。注重寝室卫生和物品摆放,做到一尘不染、摆放有序。定期做好寝室消毒,及时填写消毒记录,杜绝季节病、传染病发生。

四、学校要按照消防工作的要求安装应急照明设施和紧急疏散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能正常使用。要进一步完善校内安全设施,在有危险的地方和部位设立警示标志。要加强技防建设,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和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五、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寄宿学生的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教育、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从事具有危险性的活动。教育学生在校生活期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遇有紧急或危及人身安全情况发生时,要机智勇敢,在努力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或求助。

安阳镇中心学校

宿舍管理员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二、寝室长职责:

1、男女宿舍各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行政人事部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3: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寝室长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寝室长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寝室长长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罚款。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公司派专人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

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1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一个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寝室长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寝室长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将每日就寝情况汇报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2: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

自负外,公司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100—300元罚款。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公司者,寝室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行政人事部。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寝室长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赌的行为,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每人还扣除当月工资及相应福利补贴,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10、寝室长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罚,如员工对处罚有异议,应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三天内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若行政人事处核实情况后,进行相应处理,员工需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

宿舍管理员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为宿管会,该学生组织是在校保卫处领导,公寓办具体指导下,团结、组织全校住宿同学对宿舍卫生、安全、纪律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校学生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宿管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全体成员在主席的领导下并代表西安市田家炳中学保卫处,对西安市田家炳中学住宿学生的生活、学习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全面服务。西安市田家炳中学宿管会在保卫处、公寓办的领导下,要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为宗旨,积极配合学校、公寓的工作,展现了宿管人良好的精神风貌。

宿管会所有成员享受学生同等待遇,可授予“校优秀团干”、“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宿管会干部”等荣誉称号。

宿管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管会”)是代表和维护住宿学生正当权益,配合各职能部门维持学生宿舍秩序、管理学生宿舍内务、加强文明宿舍建设的学生自律组织,是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二、 *******中学宿管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创建安全、文明、温馨家园”为宗旨,组织和发动同学积极投入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参与宿舍的民主管理,创造文明、舒适的住宿环境。宿管会的工作坚持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认真贯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三自”方针。

三、 宿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关重大决定均由全体委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宿管会隶属西安市田家炳中学保卫处,日常工作由公寓办负责指导。

二、 宿管会实行委员制,由会长一名、秘书一名、两个副会长及其其它会员组成。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如下:

宿管会办公室——负责联系、协调各部正常开展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及管理工作,负责宿管会干部的培训及考核工作,负责优秀宿舍管理干部的评比,负责宿管会常规管理及日工作。 秘书组——协助秘书长做好宿管会的日常工作;宿管会的推优、评优;宿管会所有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 工作职责

一、 加强学生与学校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 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三、 协助检查、治理公寓中出现的违纪现象(如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违章用电、晚归、打架闹事等)。

四、 收集并反馈同学们的意见。

五、 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六、 解决学生公寓出现的实际问题,传达学校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和精神。

七、 参与星级宿舍活动的评比、监督。

八、 对公寓值班室具有质询和监督权。

九、 对在学生公寓进行勤工助学的学生有监督权。 第四章 工作制度

1、 坚持“团结、求真、务实、创新”的工作原则,各类评比、评优工作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不徇私舞弊。

2、 会议制度

(1) 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宿管会的重要事项;

(2)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各公寓分会会议研究、总结公寓楼工作情况;

(3) 不定期召开各类座谈会,收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3、 与公寓开展经验交流活动。

4、 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持证上岗、文明上岗、严肃、认真履行职责。

(1) 内务检查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内务卫生评分; (2) 突击检查制度——配合职能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或晚归和夜不归宿检查;

(3)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对本栋宿舍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4)违规行为检查制度——对公寓内的违规行为进行说服和批评,及时劝阻或制止;

(5)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不定时对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器,私接电线,私装插座、灯头等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及时制止并上报。

第五章 委 员

一、 产生方式:

a、 凡是西安市田家炳中学在校住宿学生,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均可申请加入;

b、 经个人申请,通过面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c、 经一个月的试用,考察合格者,即为正式的委员,并上报保卫处处备案。

二、 所有委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为正式的委员,聘期为一学年。每年6月份进行换届。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一、 委员的基本权利:对宿管会的工作有参与权、表决权、建议权。

二、 委员的基本义务:

a、遵守宿管会的章程,执行宿管会的决议,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维护宿管会的声誉;

b、维护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c、积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三、 试用期的委员除表决权外,其他权利视同正式委员。

四、 委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应提前10天向宿管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委员会讨论同意后确认。

委员如无正当理由,3次不参加工作会议和宿管会的活动或工作表现极差的,经委员会讨论后予以除名,并上报公寓办备案。

五、 委员退会后,应交回有关工作用品(工作证等),宿管会将其工作情况反馈到所在年级组。

第七章 奖罚制度

一、 宿管会每学期初对上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并通报全校。

二、 凡违反本章程的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批评或除名。

三、 凡在宿管会工作超过一学期,且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委员,视不同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四、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为“宿管之星”(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评选);

1、严格遵守和履行宿管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3、积极参加宿管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八章 附则

一、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西安市田家炳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

二、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宿舍管理员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为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安静的学习环境,提高住宿生的自立、自理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我校的宿舍管理进一步规范化,达到“合格宿舍”的标准,特制定本计划:

一、管理目标

培养学生自立、自理能力,促进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

二、管理措施

(一)协调各班主任统筹安排住宿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1、合理分配各宿舍成员,并由各宿舍成员推选宿舍长。

2、固定床位,统计各床位人员以及信息。

(二)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不安全隐患。

1、寝室内外不准玩火,不准乱摸乱动电线、不准到危险的地方玩,注意自身安全。

.3、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修时间,除因病请假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宿舍。

4、家长探望学生,必须经管理教师同意后,方可同管理教师一道进入学生寝室。

5、严禁攀越、滑行栏杆和扶手,严禁在窗台或床上玩耍。

6、严禁在宿舍区内追逐、吵闹、打架或干扰别人。

7、不准客人(含学生家长)在学生宿舍留宿。

8、不定期清查管制刀具、蜡烛、打火机、火柴等危险物品。

9、住宿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教师请假,并将假条交管理老师备案。.

10、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三)加强日常管理,作好每日的卫生、纪律检查通报,积极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四)定期召开宿舍长会议。

作好宿舍管理的指导,对于出现的普遍问题进行纠正和指导。 (五)搞好文明宿舍评选工作。将文明宿舍的评选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 每星期搞一次宿舍大扫除。让每一个宿舍不留任何卫生死角。

(六)在住宿生中积极开展“弘扬正气”的活动,在住宿生中营造一种“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生活氛围。大力表彰宿生中出现的好人好事。

(七)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让学生参与到宿生管理工作中来,让那些有责任心的同学有一个自我展现的舞台。

(八)以“爱心”来关注每一位住宿生,使每一位学生都有“家”的感觉,增强凝聚力,让住宿生管理成为学校的一个亮点。

2015年3月9日

吴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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