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要求范文

2023-10-25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要求范文第1篇

安防资质主要是指安防工程工程资质 。安防资质的申请及标准是根据安防行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由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以下称中安协)以行业自律形式推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主要文件之一。安防资质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评定。根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在中安协指导下,评价机构按照行业价格自律和补偿成本的原则。

安防资质样本 概述: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分为三个级别:一级、二级、三级。三级为最低级别。

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6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级资质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2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

一、二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200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七)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八)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近两年承担过至少1项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上、或至少4项30万元(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项目。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3名中级工程师,2名初级工程师,其中中级工程师的相关专业是机械中级、通信中级、电信中级等专业),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1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记录。

(四) 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防资质的承接范围:

对于几级安防施工资质可以承接多大的工程,书面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说是根据甲方要求来的,如果项目只有10万但是甲方要求安防一级资质企业也没啥方法,但是能承接多大安防工程,可以从评定标准来看,

1、三级资质可以承接2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项目;

2、二级资质可以承接300万以上的项目;

3、一级资质应该可以承接大部安防监控项目了。 参考资质评定标准>>:

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获二级资质证书满两年,近一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竣工安范工程合同总额在1600万元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项目。

二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获三级资质证书满两年,近一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

一、二级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且近两年竣工安范工程合同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200万元的工程项目。

三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近两年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额50万元以上或至少4项3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按合同要求通过验收。

>>>>小编温馨提示:安防资质简述:

安全防范系统是根据建筑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综合运用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视频安防监控技术和各种现代安全防范技术构成的用于维护公共安全、预 防刑事犯罪及灾害事故为目的的,具有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出入口控制、安全检查、停车场(库)管理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

以提供安全防范系统技术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即安防工程企业。 安防资质各级申报条件如下图所示。

安防资质申报所需的资料如下图所示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要求范文第2篇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7、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变更页)复印件;

8、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10、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

11、在省级或行业报纸,或者在资质许可机关网站发布的遗失声明;

12、申报资质上一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3、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14、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1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1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1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1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2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2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2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23、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2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25、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6、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复印件;

27、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境外工程还应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

28、涉及到层数、单体建筑面积、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复印件;

29、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复印件;

30、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31、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32、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复印件;

33、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复印件;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34、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二)首次申请:提交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的:

1、

3、

4、

9、

13、

15、

17、

18、

19、20、

21、

22、24等共13条。

(三)增项申请:提交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的:

1、

4、

6、

12、

15、

16、

18、

19、20、

21、

23、24等共12条。

(四)升级申请:提交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的:

1、

4、

6、

12、

14、

15、

16、

18、

19、20、

21、

23、

25、

26、

27、

28、29等共17条。

(五)资质延续:提交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的:

1、

3、

4、

6、

12、

14、

15、

16、

18、

19、20、

21、23等共13条。

(六)简单变更:提交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的:

2、

4、

5、

8、9等共5条。

(七)重新核定(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情况):提交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的:

1、

3、

4、

8、

9、

12、

13、

14、

15、

16、

18、

19、20、

21、

22、

32、

33、34等共18条。

(八)重新核定(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情况)跨省变更:提交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的:

1、

2、

3、

4、

5、

8、

9、

10、

17、30、33等共11条。

(九)重新核定(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情况)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提交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的:

1、

2、

3、

4、

5、

8、

9、

10、

17、

32、

33、34等共12条。

(十)重新核定(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情况)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提交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的:

1、

2、

3、

4、

5、

8、

9、

17、

32、

33、34等共11条。

(十一)重新核定(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情况)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提交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的:

1、

2、

3、

4、

5、

8、

9、

17、

31、

32、

33、34等共12条。

(十二)重新核定(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情况)企业外资退出:提交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的:

1、

2、

3、

4、

5、

8、

9、33等共8条。

备注:

1.军队企业主要人员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2.企业申报人员中技术工人为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人员的,应提供其全资或控股劳务企业的章程复印件;

3.企业技术负责人变更的,不需要提供工商变更证明文件;

4.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不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企业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中,涉及企业跨省的,还应提供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的30条;

6.企业合并、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企业外资退出中,涉及企业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的,还应提供

(一)材料清单、排列顺序的31条;

7.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资的或由外资变为内资的,还应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或该证书注销证明;

8.首次申请劳务资质的,可以不提供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要求范文第3篇

承包工程范围: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单项工程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下、高度80米及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注:建筑幕墙包括:1.全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无框玻璃幕墙;2.各类金属板、人造板、石材幕墙;3.其他各类建筑幕墙。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1项以上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且建筑、结构、机械、材料等相关专业人员齐全。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生产、制作、安装配套的检测设备;具有用于建筑幕墙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具有制作隐框玻璃幕墙的净化打胶间和固化养护间及配套的机械加工、打胶设备。 二级资质申请材料:

一.综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5.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人员资料:

1.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身份证明;

2.资质标准中要求的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标准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资料:

1.工程合同;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要求范文第4篇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禁止任何部门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信、许可等建筑市场准入限制。

第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

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其中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联合年检。第二十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并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收到企业年检资料后40日内对企业资质年检做出结论,并记录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年检记录栏内。

第二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的内容是检查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是否存在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建筑业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第二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所列行为的,年检结论为合格。

第二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中,净资产、人员和经营规模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但不低于资质标准的80%,其他各项均达到标准要求,且过去一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所列行为的,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年检结论为不合格:

(一)资质条件中净资产、人员和经营规模任何一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80%,或者其他任何一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

(二)有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所列行为之一的。

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降低资质等级处罚的行为,年检中不再重复追究。

第二十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

第二十六条 建筑业企业连续三年年检合格,方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

第二十七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由企业在资质年检结束后两个月内提出申请,分批集中办理;企业违反有关规定需要降低资质等级的,以及其他变更事项,应当随时办理。

第二十八条 降级的建筑业企业,经过一年以上的整改,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确认,达到规定的资质标准,且在此期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所列行为的,可以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原资质等级。

第二十九条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资质年检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要求范文第5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单项工程造价150万元以上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防水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单项工程造价80万元以上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防水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下房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要求范文第6篇

二.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

3.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

5.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混泥土预制构件等企业可不提供)

7.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8.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9.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办公地点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身份证

2.《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缴费发票及社保局盖章的人员名单)

业绩资料(第三册)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合同

3.符合国家会定的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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