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工作要点范文

2023-06-23

监事会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暂不设董事会秘书或办公室,董事会相关事务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综合管理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履行会议筹备等工作职责。

第五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董事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产生。

第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须为公司非职工董事,由xxx公司提名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1 第八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八)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所属分支机构的设置或撤销;

(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及其报酬事项;

(十二)审批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拟定章程的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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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拟定《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报股东会批准;

(十七)审议批准经营班子提交的《总经理办公会制度》; (十八)审议批准内部审计制度;

(十九)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十)按照谨慎授权原则,董事会对于下述交易进行审批,具体审批权限为: 1) 单笔投资规模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承租项目。

2) 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装修维修项目及施工队伍的比选确定。

3) 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中介、咨询服务等机构的比选确定及购买专家(或技术人才)服务。

4) 单项(次)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会议、大型活动、培训、司法诉讼、律师代理、外出考察等经费安排。

5) 以上事项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实施。

3 前述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须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超出以上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

第十条 在下列情况下,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第十一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采取书面、电话、传真或借助所有董事能进行交流的通讯设备等形式召开。

第三章 董事职责

第十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同其他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

4 易;

(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四)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六)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八)未经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十一)未经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该信息:

1.法律有规定;

2.公众利益有要求;

3.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第十三条 董事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

5 予的权利,以保证:

(一)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五)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十四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十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四章 董事长职责

第十六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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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制定董事会运作的其他各项制度,协调董事会的运作;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在重大决策、参加对外活动等方面代表公司;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六)审批经股东会批准预算内单笔数额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预算外单笔数额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费用支出。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但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不得授权董事长决定。

第十七条 董事长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与其履行职权相对应的责任。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应遵循合法、有利于公司运作及提高决策效力的原则。

第五章 会议通知和签到规则

第十八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在召开前10日,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会议召开前3日,由专人或采取通讯方式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送达或通过通讯方式传达各位董事及列席人

7 员。

第十九条 董事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参加表决。委托必须以书面方式,委托书上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等。 书面的委托书应在开会前送达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办理授权委托登记,并在会议开始时向到会人员宣布。

若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出具书面委托书的,可通过通讯方式委托其他董事或相关人员表达意见,如果对决议事项持同意意见的,会后须对相关会议记录和决议文件进行补签。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必须亲自签到,不可以由他人代签。会议签到簿和会议其他文字材料一起存档保管。 第六章 会议提案规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需要提交董事会研究、讨论、决议的议案应预先提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汇集分类整理后交董事长审阅,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原则上提交的议案都应列入议程,对未列入议程的议案,董事长应向提案人说明理由,不得压而不议又不作出反应,否则提案人有权向有关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提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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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和董事会的职责范围;

(二)议案必须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事项;

(四)必须以书面方式提交。

第七章 会议议事和表决规则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参加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1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长没有指定或指定的董事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讨论的每项议题都必须由提案人或指定一名董事作主题中心发言,要说明本议题的主要内容、前因后果、提案的主导意见。对重大投资项目还应事先请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评审,出具经专家讨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利于全体董事审议,防止失误。

第二十六条 除《公司法》规定应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总经理外的其他列席人员只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在其他时间应当回避。

所有列席人员都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董事会在作出

9 决定之前,应当充分听取列席人员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 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

(一)准时到会,按指定的位置就座;

(二)发言简明扼要,并针对会议议案主题内容;

(三)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会议;

(四)自觉维护会场纪律和正常秩序。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实行票决方式,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在保证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可采用传签方式召开,董事须在传签文件上写明自己的意见并签署姓名。

第八章 会议记录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准确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委托代理人姓名、会议议程、董事发言要点、每一决议事项的决议方式和结果,并载明每一位董事对该议项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

第三十条 董事应该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反对意见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对每个列入议程的议案都应作出书

10 面决议。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一经形成决议,即由会议所确定的执行人负责组织对决议的执行和落实,并将执行结果向董事长汇报。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

会议签到簿、授权委托书、记录、纪要、决议等文字资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为不少于10年。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的决定在通过正常的渠道披露之前,参加会议的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更不得以此谋取私利。如果发生上述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由其行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11 第三十七条 本规则依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时,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及实施。

监事会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项目 监事会工作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总则 ................................................ 2 监事会组织结构 ...................................... 2 监事会的议事内容(职权) ............................ 3 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及决议形成 .......................... 4 奖惩规定 ............................................ 6 附则 ................................................ 6

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制度

(XXXX年XX月公司第X届监事会第X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运作,确保监事会履行全体股东赋予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外,亦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监事会组织结构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设主席1名。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 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 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三) 审定、签署监事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 检查监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五) 代表监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六) 应当由监事会主席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一) 监事由股东代表或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八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三章 监事会的议事内容(职权)

第九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查阅公司财务会计资料及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审查公司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资产保值增值、资产营运等情况;

(二) 对公司董事、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 审核和验证董事会拟提交股东会的中期和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时,可另行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进行复审;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六)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七) 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监事会应在股东会上宣读有关公司过去一年的监督专项报告,内容包括:

(一) 对公司财务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提出分析和评价意见;

(二) 评价公司在关联交易和收购、出售资产过程中以及资产减值准备是否遵循公平规范原则,有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 向股东会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及勤勉尽职表现;

(五) 股东会要求报告或监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等专业人员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监事会在履行监督职权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 口头或书面通知,要求予以纠正;

(二) 要求公司内部审计等部门进行核实;

(三) 对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罢免或解聘的建议。

第四章 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及决议形成

第十三条 监事会议事主要采取定期会议、临时会议的方式进行。

(一)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主要讨论公司半、财务报告及监事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二) 临时会议。经监事会主席提议或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监事提议,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1. 公司已经或正在发生重大的资产流失现象,股东权益受损害,董事会未及时采取措施;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3. 需要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审计、监察等部门提供有关问题的资料;

4. 监事会对某些重大监督事项认为需要聘请注册会计师、执业会计师、律师提出专业意见;

5. 监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监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应提前10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及讨论事项,书面通知监事。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在2日前以传真或书面形式通知。

(一) 监事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二) 需要临时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如果监事会已将拟表决议案的内容以书面方式派发给全体监事,而签字同意的监事人数已达到规定作出决定所需的人数,便可形成有效决议,而无需召集监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监事应当如期出席会议,对拟讨论或审议的事项充分发表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其行使职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应视为监事出席会议。

第十六条 监事会讨论或审议的有关事项所涉及的问题,需要听取专家意见或者质询董事会、经理层的,可以邀请专家、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有权阐明自己对某一议题的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第十七条 每一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以举手或书面方式进行。所有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 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应对会议决议承担责任,但对决议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免除其责任。

第十九条 监事会作出决议后,属于经理范围内的事项,由经理组织实施,并将执行情况向监事会报告,监事会闭会期间可向监事会主席报告。不属于经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监事会安排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听取其汇报。

第二十条 每次召开监事会,经理或其他有关部门应将前次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向会议作出书面报告。监事会会议应当对上次会议决议的情况作出评价,并载入会议记录。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提供给全体监事审阅。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议题、讨论经过和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在记录上签字。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后,对要求保密的内容,与会人员必须保守秘密,违者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决议作为公司档案保管期限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确定。

第五章 奖惩规定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成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作出重大贡献的,建议由股东会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及公司章程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直至罢免监事职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对公司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隐匿不报或者严重失职的;

(二) 在检查公司财务时,编造虚假检查报告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监事会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我受理事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就理事会工作思路、经营目标与措施提出建议,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审议。

一、工作回顾

一年来,联社理事会在市委、市政 府和上级联社的领导下,在人行、监管部门的监管、支持下,认真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既定的工作目标,坚持改革、管理、发

展并重的方针,带领全体员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稳健经营,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经营工作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法人治理结构日臻完善。一年来,理事会共组织社员代表大会2次,向大会报告工作2次,通过了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分配方案、财务决算方案和股金分配方案等重要文件;召开理事会4次,通过了“三定”方案和员工薪酬分配方案等相关事项;今年8月,根据上级联社的指导意见,依据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分别选举产生了理事长、监事长和经营班子;遵循“制衡有效、民主决策、程序清晰”的原则明确了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分工,理、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更替完全在规范的程序下开展的,体现了广大社员的意志。

——资金运用深入推进,资金组织平稳增长。信贷投放、中间业务、内控管理、不良清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突破。累计发放贷款26.4亿元,各项贷款突破25.9亿元,增长23.9%。累计收回不良贷款2.9亿元,不良贷款占比下降了个百分点,各项存款突破41亿元,比上年增长%;存贷比例%;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增长%;中间业务收入突破亿元。利息收入连续年递增,实现拨备利润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结算品种不断丰富,结算服务更加完善。省农信银系统成功上线,联社成功签发了第一张银行汇票、成功办理了第一笔异地通存业务,标志着结算渠道进一步拓宽,掀开了结算服务新的篇章。

——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正在形成。通过引导、沟通、学习等形式倡导团队精神,树立集体、大局和营销观念,整体观念和大局意识正在形成。

——人事管理和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开展了“三定两聘”,优化了人力资源配置,完善请销假等制度,加大考核,人事管理更加合理,管理制度更加科学。

——取得了案件风险隐患清查和国庆安保的胜利,确保了全年安全无事故。

这些成就,标志着联社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新的坚实步伐,增强了联社的竞争实力,必将激励全体员工在新的历史征程上继续奋勇前进。

一年来,理事会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统一思想,更新认识,树立现代金融企业经营理念。

理事会从整体上正确把握员工的思想动向,从提升机构健康水平的高度出发,采取一系列促进思想转变、建立现代企业理念的措施,努力增强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我们组织培训、业务练兵和技术比赛,提高了员工的整体素质,通过会议、学习和加强沟通,引导员工树立集体观念、大局意识和营销观念。编制了《优质文明服务实施办法》、《制度禁令》等知识手册,对员工的日常操作进行规范和指引。年初,对全体在岗人员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随后结合“提素质、提水平、提形象、提效率、提质量”为内容的“五提”活动的开展,建立了全体员工的定期学习制度,把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列入日程。下半年,联社确立了突出重点,分级培训,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培训思路,部室抓一线业务人员的基础培训,重点掌握应知应会知识;联社抓信用社负责人及联社中层干部的培训,重点是提高管理技能与水平,提高经营意识。一年来,共办班 期,培训 人次。年底前,联社邀请行风监督员、部分社员代表、代表、企业代表等召开听证质询会,就服务城乡、信贷政策等方面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这些措施对增强员工信心、树立形象、建立现代金融企业理念,保持经营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半年,针对部分员工情绪低落、工作消极、纪律涣散的苗头,采取了加强沟通、目标激励等措施,倡导团队精神。12月份,联社又果断实施积极鼓励的政策,迅速推出经营发展、促进目标增长的措施,争分夺秒地加以落实;接连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快了集体观念和大局观念的形成,团队精神的振兴。

(二) 加强人事管理,坚定不移地推进薪酬机制改革。

下半年,联社对业务量较少的2个网点进行了临时停业,开展了以优化资源配置为目标的三定两聘,三定两聘后,我们对原来的劳动用工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订,出台了一些适应目前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大对制度执行的考核;

(三) 统筹安排,谋划目标,全面提升竞争力。

在信贷投放方面

在优化信贷增量方面,联社去年

主要抓好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贷后责任公示、到期责任提示、逾期责任警示、责任追究及责任追究的公示制度,严格和规范大额贷款的管理。这一制度有效地改善了存在多年的贷后管理不到位和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二是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检查监督。去年,放宽了信用社的贷款权限,明确规定 万元以下的贷款可以直接发放,但同时加强了对贷款收回情况的检查

,加大了清收责任的追究。

在盘活存量方面,上半年,通过协调,市政 府专门组织召开了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会议,明确了市直各部门、各乡镇对公职人员不 良贷款加紧清收,确保限期完成。十月份,联社专门布置了职工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职工不 良贷款限年底前完成,不能完成的离岗清收。12月,修订了不 良贷款清收办法,从人力和机制上加强了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二是突出重点,打响了清收盘活的攻坚战。去年,共盘活不 良贷款 万元。先后举办7次贷款资产拍卖会,盘活资产 万元。诉讼执行案件 起,金额 万元。

在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推行增盈目标责任制。把任务量化分解,严格奖罚兑现,从目标和机制上保证了收息定时足额到位。二是全面推行成本管理。去年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 工作方案》,加强了对资金头寸的调度管理,实行了大额开支审报制和大宗物品购置招标制,实现了辖内资金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无效或低效资金的占用,降低了营运成本。三是推进中间业务发展,培植新的收入增长点。四是完善会计委派制,重点抓好了对委派会计的动态管理,使会计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四)全力整合资源,打造经营环境,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全市出现了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随着这一变化,理事会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提出了“稳定、挖潜、争优”的战略,着力推行差别化服务。一是坚持开展领导示范工程。去年理事会重点加强了与市委、市政 府的沟通汇报,与乡镇党委、政 府的联系协调,与企业客户的交流互动。变被动为主动,揭开了全员营销多级推进的局面。二是整合经营资源,培育精品网点,提高网点辐射力与吸引力。同时加快了精品网点建设步伐。三是围绕重点客户,推行差别化服务,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

(五)指导、监督经营班子的经营工作。

按照“从严治社、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夯实基础”的要求,理事会根据职权分工,监督经营班子对理事会决议的执行,并指导经营工作。去年来,一是召开了专题会议,签订了责任书,同时对存款、贷款、收息、盘活等12个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信息签报、决议督办、催办事项的管理,全面掌控经营工作内容和进度,有效地解决了团结协作、工作落实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 毫不放松地履行检查职责,确保安全稳健经营,全年无事故。

,理事会坚持以业务为中心、以内控为保证的思路,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监督。在安全保卫方面,是建国,安保工作比往年更重,联社坚持防、建并举的原则,一是强化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与技能。签订安全保卫责任状;对一线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统一考试,组织 名守押人员参加了防爆枪使用培训班。二是推行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强化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检查,强化制度落实。强化领导带班和日常检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检查、金库管理等检查,发现并消除了各类隐患;加强案防教育和防暴预案演练;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物防、技防水平。对 个网点的安防监控进行了整改和维护,改造装修网点 个,报警安装升级改造 套,技防设施维修保养 个次。在内控建设方面,通过加强制度约束,提高执行力,从思想上树立了合规守制的心理防线。这些政策措施在保护经营的安全性、有效控制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各位代表、同志们,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在上级联社正确指导下,理事会统揽全局的结果,是联社全体干部员工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联社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一是经济仍未摆脱危机的阴影。的信贷需求疲软,不良贷款增速加快,外部经济环境更加严峻,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二是宏观经济影响,如何明确发展方向,保持联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已成为影响全局的主要矛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一些银行不断推出新业务新品种,向农村阵地推进,致使金融市场竞争加剧,经营成本上升,经营形势十分严峻,保持持续发展的难度加大。三是长期制约联社健康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有的还很突出。结算业务品种单一,信贷产品创新能力不强,资金组织成本高,人均利润额较低。四是员工的工资水平还维持较低水平,信用站撤并、办公楼建造等方面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五是贷款存量的管理还不到位,不良贷款占比仍维持较高水平。

理事会一定会深刻认识内外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绝不辜负社员们的期望和重托。

二、工作总体部署

是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

综观内外部经营形势,联社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联社经营发展的基本面和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本届理事会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克服困难,战胜挑战。

,我们要紧紧围绕省、市联社的工作布置,围绕“3421工程“这个三年规划,努力实现监管指标的达标升级。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支撑,深入实际的开展工作,配合市委市政 府打造一个工程,两个市场,两个开发区建设,促进个体工商业、民营企业发展,做好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强队伍建设,促进经营工作,提高资本充足率,避免流动性风险,防范操作风险,科学配置资产负债比例和期限结构,确保监管目标的实现,推动整体工作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联社的主要经营目标是:存款增长 左右,存款结构进一步优化;贷款投放增长;拨备前利润实现;不 良贷款下降;中间业务保持。监管指标是:

做好经营工作,必须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调结构、上水平。坚持把推进信贷结构调整和业务自主创新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变压力为动力,坚定不移地拓展发展空间,实现保增长和调结构、增效益相统一,增强联社整体经营实力和发展后劲。二是抓改革、增活力。坚持把深化改革、转变观念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信贷投放、资金组织、不良清收、案件防范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三是重视队伍建设、促进和 谐发展。坚持把提高整体经营实力与促进社员收益提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实力增长与股权收益和员工收入紧密结合起来,让全体社员和员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实现上述目标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发挥“三会一层”职能作用。

发挥“三会一层”的职能作用,推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重点:一是要发挥好“三会一层”的职能,解决好理事会建设和法人治理建设的关键性问题,完善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和授权、授信制度,建立以理事会为中心的信息传导机制,理事会要不折不扣的把代表大会的决议贯彻下去,同时把经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议案,提交代表大会审议,真正做到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互相制约,共促发展,体现社员的意志。二是要加强理事会自身建设,提高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水平,保证理事会履职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勤勉尽职,并做好理事会运作和理事履行职务情况的评估。三是要遵循“制衡有效、民主决策、程序清晰”的原则明确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的职责分工和决策程序,发挥各种审批委员会的职能,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二)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人人要有大目标、大气势、大作为。

抓基础工作,促进监管指标的及早实现。

要从提升整体机构健康水平的高度出发,将达标升级作为完善法人治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各项监管指标进度,完善激励机制,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确保监管目标的实现要以省联社提出的建设“四好班子”为目标,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快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建设步伐;要继续把资金组织工作抓紧抓实;要牢记服务宗旨,切实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贯穿于全年信贷工作始终;要切实做好信贷风险源头防范,切实抓好不良贷款“双下降”;要狠抓增收节支,把效益提升落脚在推动职工收益和社员收益增长上;要突出固本强身,不断推进基础规范工作向更深层次迈进;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把信用社改革引向深入;要加强it建设,内控管理和案件防控,努力提高风险识别监测和控制水平;要提高资本充足水平,降低信用风险,避免流动性风险,防范操作风险,严控单户贷款比例。

(三)强化责任,加强考核。

抓政策执行,做惠民政策的传播者和执行者。

要结合网点遍布城乡的实际,确定三个观念。一要确立为大农业服务的观念。在重点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建好特色基地的同时,支持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龙头企业,支持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要在促进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龙头企业、农村青年创业、新民居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同时要继续保持小额农户贷款的发展势头,做好小额农户贷款的营销工作,简化放贷程序,缩短发放周期;二是确立求效发展的观念。要处理好支持“三农”与提高自身效益的关系。支持“三农”是信用社的责任,提高自身效益是信用社的目标;支持“三农”发展是提高自身效益的基础,提高自身效益是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的保障。三是树立服务全局的观念,近两年政 府纷纷出台了一些惠民、惠农政策,这些政策一定程度上体现在资金支持上,这些资金要发放到市民、农民手中,信用社要发挥这方面的优势,把惠民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好,把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做惠民政策的传导者和执行者,同时要通过发放资金牢固与农民的关系,不断拓宽我们的市场。

(四)抓存款,扩大资金规模

抓思想政治工作,深植文化管理理念。靠思想文化来管理员工、管理企业。通过企业文化的深入推广,强化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对企业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增强规范员工行为的自觉性。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企业文化为载体,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线,着力解决工作涣散、情绪低落、凝聚力不强的现象,塑造优良企业文化。一是要倡导遵章守纪、爱岗敬业、自重守法、艰苦奋斗精神。通过加强培训、教育,提升全员合规意识和执行素质;通过落实奖惩、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二是铸造“勤奋、忠诚、严谨、开拓”的企业精神,树立以“敬业”为核心的企业价值观,打造业务发展,管理严格,服务高效,风险可控的道德环境、文化氛围和制度体系,为改革发展目标实现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持。三是开展“讲团结、比奉献、赛成绩”活动,树立榜样和模范,引导职工树立艰苦创业、勤奋进取的作风。

(五) 抓营销,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

抓市场,做好人员和网点布局的调整,实现业务经营新突破。要树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切实改进服务、降低成本、优化结构、增加收入,推动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一是大力组织资金,增强资金营运实力。要确立区位发展的观念,坚持面向区域抓存款、面向区域放贷款、面向区域求发展,不断巩固农村阵地、站稳乡镇阵地、突破城区阵地,实现城区农村信用社同步发展。把组织资金的重点放在新兴市场和新兴行业上,通过抓优质黄金客户、提高服务水平等措施,全员营销存款,争取新的突破。二是加大信贷营销力度,抢占贷款市场。要围绕一个工程(会战道改造),两个市场(铝材市场、钢材市场),两个开发区(开发区、牛村开发区)建设,进行客户细分,努力寻找多元产业和多元客户,优先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达标、经济效益好、信用度高的骨干企业,大力支持黄金客户。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增加品种、减化手续、合理约期、科学定价,提高自身服务水平,送金融知识进下乡,巩固和企业商户的双赢关系,牢牢站稳市场。四是开发经营品种,拓展市场领域。发挥动产浮动抵押、财团抵押、林权抵押、仓单权利质押、票据贴现等的优势,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前提下,以综合业务系统为平台,充分运用系统功能,向专业银行看齐,丰富自身经营品种,努力缩小与专业银行在服务功能上的差距。五是要围绕整体规划做文章。规范网点布局,对成本高、业务少的网点进行调整,或者把部分业务归并到其他网点,推进网点布局调整和优化重组,提高业务的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

(六) 抓收息,提高盈利水平。

抓客户经理队伍建设,打造能征善战的客户经理队伍。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打造高素质的客户经理队伍,强力推进营销理念。一是开展系统的培训。加强学习转变观念,抓好信贷制度落实,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分层次组织培训,要通过培训树立营销观念、效率观念、廉洁理念、效益理念;要通过培训提高素质适应业务需要;要通过培训提高能力做到正确判断、准确把握。二是建立客户经理考核制度,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增强客户经理的紧迫意识、主动意识和竞争意识。

(七)降不 良,提高资产质量

抓沟通协调,为经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要重点加强与市委、市政 府的沟通汇报,与乡镇党委、政 府的联系协调,与企业客户的交流互动。要大力支持政 府确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项目,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要处理与人行、银监部门的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落实监管意见,努力改进工作,加快改革步伐;要解决好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执法与经营的关系,做到合规守法经营;要协调好与企业银企之间的关系,实现双向共嬴。变被动为主动,为经营培植良好的环境。

(八) 抓风险防控。

抓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力,努力造就一支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人才队伍和员工队伍。重点抓好五件事:一是开展系统培训。通过培训、业务练兵和技术比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提升经营理念,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二要强化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完善,重新规范各项工作流程,一切按流程办事。把业务、财务、人事、稽核、政务、保卫等工作全部纳入流程管理,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同时狠抓制度的落实,加大检查力度,抓好奖惩,树立正向表率,抑恶扬善,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提高执行力,增强全员的风险意识。三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团结务实的职工队伍。考核的重点要放在责任目标完成和岗位职责履行上。要强化对信用社负责人和中层管理人员的监督,提高政治素质和廉洁意识。要加大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重点是要做到“五个不放过”:对不团结、搞内耗、形不成合力的不放过;对创新意识差、工作长期被动、甘当太平官的不放过;对不清正廉洁的不放过;对信贷资金出现重大损失的不放过。

(九)抓风险防控,保证经营安全。

风险防控是发展的有力保障。要坚持风险防控不动摇,通过加强风险防控破解经营发展的难题,确保发展的质量。抓案件防范、行为排查,重点人员监控。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确保稳健经营。要坚持以业务为中心、以内控为保证的思路,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监督。要组织开展内控质量检查活动,真正使每个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知道自己干什么、如何干、干到什么标准,切实使内控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全面推行流程化管理,努力使管理工作达到业务流程化、权责明晰化、过程控制化、行为规范化、考核定量化的标准。要强化检查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稳健运行。要加强信贷的前、中、后管理,防化信贷风险。要抓好内外部各项检查中查出问题的整改,切实使内控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加大对信贷、结算、现金等重点业务的检查和操作层面的风险管控力度,严防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充分发挥自律监管职能作用,在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严格规范自身经营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再监督作用,确保收到实效。

监事会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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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4-25 13:29:23

为适应监事会当期监督要求,突出检查重点,增强监督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重点监督企业的确定

第一条 根据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地位作用、资产规模和管理状况等,依照一定程序确定一批重点监督企业,其他为常规监督企业。 第二条 重点监督企业实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 重点监督企业与常规监督企业的检查

第三条 重点监督企业与常规监督企业的日常监督和财务检查,均按照《监事会当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监事会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

第四条 对重点监督企业的集中检查在检查范围、检查力量、检查时间上予以重点保证。主要的子企业和经营实体应列入检查范围,监事会任期内至少检查一遍;集中主要力量,深入开展实地检查;每年集中检查时间不少于2个月。 第五条 对常规监督企业的集中检查适当简化,充分发挥重点联系人作用,侧重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力量和工作成果。监事会任期内开展一次较为深入的集中检查。

第三章 重点监督企业与常规监督企业的年度报告

第六条 重点监督企业年度监督检查报告,按照修改后的《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编报办法》要求撰写,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概况:简要说明企业的行业归属、主营业务、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及员工情况。

(二)经营管理评价: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分析企业经营业绩、管理水平和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反映企业执行国有资产监管有关政策规定情况,关注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和潜在风险。

(三)重大事项揭示及处理意见:揭示涉及国有资产安全和企业及其负责人违法违规的重大问题,监事会主席认为需揭示的其他问题,以及以前年度报告反映但尚未得到落实处理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业绩评价及奖惩任免建议:结合企业重大决策行为和经营管理改革举措实施效果,对企业领导班子作出总体评价,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个别评价并提出明确的奖惩、任免建议,对领导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应如实反映。 第七条 常规监督企业的年度报告,适当简化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资产和效益的真实性、事关国有资产安全的重大事项和主要负责人业绩评价及任免建议,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监事会任期内按重点监督企业年度报告要求提交一份年度报告。

第四章 董事会试点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对董事会试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突出以下重点:

(一)董事会制度的建设及完善情况,关注董事会与经理层职责划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等;

(二)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关注董事会决策行为及程序,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策情况。

第九条 建立监事会与董事会的工作沟通制度,加强与董事会的交流,了解掌握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重要研究决策事项。

监事会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虽然不少企业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置了企业的监事会, 但形式重于实质。对绝大多数企业, 甚至包括主管、监管企业的政府部门来讲, “监事会”这个词还很陌生, 知之不多, 研究不深, 更缺乏可操作的具体制度保证, 实际工作中面临不少困惑。我国现代企业的公司治理要从“形似”到“神似”, 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监事会工作新路子, 前景广阔, 任重道远。

正是基于此, 我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实践, 谈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1 监事会工作的理论基础

监事会工作的理论基础源于现代企业产权制度理论——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并由此产生的委托代理制理论。投资人在委托一部分人代理经营的同时, 又委托另一部分人对经营者实施监督和制衡, 以维护投资人的权益。所以, 在企业内部真正建立起有效制衡经营者行为的监督机制, 保护投资人利益, 是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

2 监事会的组织架构和法律地位

由于各国政治制度、法律体系、文化渊源以及公司规模的不同, 公司治理的结构模式也不一样, 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的组织形式更是百花齐放, 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四种类型。

2.1 双层型的公司治理结构

2.2 双重型公司治理结构

2.3 单层型公司治理结构

2.4 单体型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选择了双重型治理结构, 即监事会与董事会是平行的机构, 各自都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同时, 我国《公司法》对上市公司还规定了“独立董事制度”“外部监事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制度”, 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机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三会一层”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如下图所示。

3 监事会工作的基本原则

3.1 到位不越位

所谓“到位”, 是监事会必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了解和掌握企业经营决策、执行的全过程, 不留空白和死角, 更不能无所作为、形同虚设。所谓“不越位”, 是指监事会绝对不能干预董事会的决策和高级管理层的日常经营活动, 对发现的问题可以提示、提醒、建议甚至质询, 但不能影响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独立判断, 不能直接干预和中止企业决策、执行的进行。

3.2 制衡不制约

所谓“制衡”, 是指公司的全部经营活动都必须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分权、分工来实现, 以防止权利过分集中和失控导致企业的经营风险。各机构只能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各自的议事规则和程序行使管理职能。由此可见, 制衡是制度安排, 只有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职责分工, 独立运行、各司其职, 才能达到相互制衡的目的。反之, 不按制度安排的职责分工、权限和程序办事, 制衡就会变成人为的制约和掣肘。制衡是企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制约则是企业发展的拦路虎。就监事会的工作而言, 必须把握好制衡和制约的界限, 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在坚持有效制衡的前提下, 努力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创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3.3 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性

所谓“独立性”, 是指监事会的设立、人事安排、薪酬待遇、工作条件、履职手段和方式以及独立发表意见等, 不受除股东大会以外的任何组织、个人的影响和干扰, 更不得依附和受制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这是投资人委托监事会代理监督职能所决定的, 是监事会能否有效履行职责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所谓“权威性”是指监事会就公司经营状况、财务审计、高管履职、重大事项等独立发表意见时, 必须真实、可靠, 不得隐瞒、漏报。尤其对于接受公众监督的上市公司,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的报告和公司向社会发布的信息, 监事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所谓“专业性”, 主要是指监事会的组成人员应当是本行业、本企业的“行家里手”。无论是股东监事、外部监事, 还是职工监事和工作班子成员, 都必须具有履行职责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熟悉本公司的运作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议事规则、办事程序。同时, 还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履行职责。

上述“三性”, 独立性是履职前提, 专业性是履职手段, 权威性是履职结果。只有把“三性”有机的统一和结合起来, 才能不断提高监事会工作的实效性。

4 监事会工作的实践探索。

我国《公司法》, 在总结大陆法系监事会模式的基础上, 又吸纳了英美法系之所长, 在董事会增设了独立董事制度、在监事会增设了外部监事制度等, 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的监督约束机制。可以说,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制度设计是全世界最完美、最理想的, 也是最超前的。但从操作层面来看, 还缺乏相应配套的具体制度、协调的工作机制、有效的监督形式和手段、方法, 还留有许多需要探索创新的广阔空间。在现阶段, 要做好监事会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抓住基础性环节, 制订好《公司章程》, 明确“三会一层”的职责边界和权限, 完善各层面议事规则。《公司章程》是企业的“小宪法”, 是各主体履行职责的依据和准绳。当然, 必须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 循序渐进, 不断探索。从监事会的角度, 绝不能就监事会工作谈监事会的职权, 而要从全局来规范“三会一层”的运行机制。重点放在董事会的决策规范上, 对经营层的职责主要是规范决策执行的效率问题, 对监事会则主要是解决“介入过程监督”的接口问题和履职监督的履职评价问题 (公开、公正、独立) 。

2) 积极探索, 勇于创新。有为才有位。

(1) 探索履职监督工作模式。建立“董事、高管层履职档案”制度。实施年度评价和离任评价。对董事评价主要依据董事参会及发表意见、做出决策的情况进行。对高管层评价主要依据四个方面进行, 一是向董事会、监事会述职的报告;二是分管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指标;三是董事会年终对高管层个人的测评打分 (参考) ;四是监事长约见谈话。

(2) 探索“过程监督”介入的接口。监事会成员按专业特长和身份代表, 分别列席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 不仅让监事更多地介入和了解本行运行中的重大事项, 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而且对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有了直接的掌握, 并为落实问责制提供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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