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准则范文

2023-09-10

内部审计准则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 比较 准则体系

为了适应内部审计的最新发展,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准则在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升内部审计质量方面的作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对2003年以来发布的内部审计准则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2013年8月23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以公告形式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准则的颁布,标志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并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新准在总框架以及其内容上都进行了更新与改进,从而进一步缩小了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与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即IIA的最新的准则的差距,表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准则正在逐步拉进与国际理论与实践的距离,与此同时,国际内部审计准则所表现的出的优点也是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从而促进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完善,使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理论与实践与国际惯例进一步接轨,本文将从准则框架、结构以及相关的主要内容上对中外内部审计准则进行一定的比较,以期找出两者差距,从而指出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准则可以发展及改进的地方。

一、框架之上的比较

(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

新准则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由三部分组成: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职业道德规范。

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总纲领、内部审计从业者应遵守的基本规范,以及另外两部分的制定依据,在准则体系中拥有最高的法定约束力和权威性;以基本准则为依据制定基本准则,基本准则则是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守的规范,较为具体及具有操作上的指引意义,其权威性低于前者;职业道德规范是开展审计工作时内审人员所应具备的职业品德,也规定了内审工作的职业纪律以及在实施审计时内审人员应承担的职责。将职业道德规范纳入准则体系属于国际惯例,其具有法定的约束力,也处于准则体系的最高层次。

(二)IIA规定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框架

IIA职业实务框即PPF由强制性指南、实务咨询以及发展和实务支持组成。

所谓强制性指南,指在任何情况必须使用的准则,包含了对内部审计的定义,以及内部审计的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实务准则。PPF的第二个层次便是实务咨询,它属于一个建设性条款,对准则的运用以及解释提出详细建议,也包含诸如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咨询服务准则、风险管理细则、信息安全服务准则等的新信息;发展与实务支持即内部审计界最新实务,包含IIA的专题及研究报告、参考的书目、教育培训等推荐参考意见。

二、内部审计准则

(一)结构比较

新准则基本准则含六章三十三条。总则,说明本准则的目的及依据、内部审计定义及本准则适用范围;一般准则,要求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并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有职业审慎性、胜任能力以及保密;作业准则,是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时遵循的基本要求,描述该怎样进行审计工作;第四章为报告准则,确定了审计报告出具要求,及怎样对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第五章为内部管理准则,共两条,阐明内部审计的报告对象,应有的组织结构以及管理模式;最后一章是附则,表明准则的发布、解释者及实施的日期。

IIA最新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准则即SPPIA,共五部分构成。第一是导言,提出了内部审计的定义、适用对象及目的,以及准则的三个部分,即属性标准,工作准则以及实施准则。属性标准明确内审机构和人员应具备的特点,工作准阐明内审工作性质以及工作业绩衡量标准,实施准则具体运用了以上的准则。可见前两者是对内部审计业务广泛地规定,实施准则却是对特定的审计项目的限定。同时,导言提出,准则的制定方式IIA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并表彰了其在准则制定过程的努力。

属性准则位于第二部分,主要内部审计业务的实施具有的特征,有四个主要方面:实施审计业务的权责以及目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客观性、及应有的职业关注以及审计工作质量保证和改进。工作准则处第三部分,提出审计工作的指南及质量衡量标准,分为7个部分:内部审计管理工作、工作性质、审计计划、执行审计业务、审计结果的交流、过程监督以及管理者对待风险的态度。执行准则为属性准则及工作准则的运用和操作提供指南,涉及到了审计确认与咨询的活动。最后部分为内部审计术语,对若干审计词汇进行说明以及定义。

新准则与SPPIA相比较,SPPIA更详细具体,是内部审计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的反映,有着更为丰富的内容,也囊括了我国内部审计准则大多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比较

1.内部审计定义。我国新准则的定义: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IIA规定:一项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改善组织经营。通过系统及规范的方法,评估、改进风险管理、控制、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实现组织目标。

可见二者对内审目标、职能、性质等的定义已很接近,正表明我国内部审计的不断与国际接轨。

2.准则适用范围。新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个人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遵守本准则参与内部审计业务;IIA确定的适用范围为:各种目的、规模和结构的、法律和文化背景相同或者不同的组织内外审计人员。

可见在服务范围上,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已和SPPIA一样具有国际性,适用于各种法律和文化背景下的组织,有了从原先的国内机构及组织到国际范围的转变。

3.目的、权力和责任。新准则中对内部审计的目的规定是“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关于责任,基本准则的“一般准则”规定:“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SPPIA中,其属性准则规定了内部审计部门的目的、权责等应计入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宪章,并由董事会审查、通过。

4.独立性与客观性。一般准则指出: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新准则也说明了内部审计师保持独立性以及客观性的方式措施。

IIA指出,“内部审计部门须保持独立性,内部审计师须客观地开展工作。独立性是审计的基本原则,指内部审计活动公正地履行职责时免受任何威胁其履行职能的情况影响。客观性指不偏不倚的工作态度,使得内部审计师在开展业务时相信其工作成果且不会做出质量方面的妥协。

可见,新准则对独立、客观性的规定,仍然笼统抽象,且没对独立性及客观性进行定义与解释,也没列举作损独立性或客观性的情况,更没说明发生该情况下的披露。而IIA从定义出发,列举有损独立性、客观性的几种情况,并规定如何进行充分的披露。IIA试图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确认业务不受任何干扰,首席审计执行官报告责任也很灵活,从而适应了各规模和形式的组织。

5.专业胜任能力与职业关注。新准则指出: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一是审计、会计、财务、税务、经济、金融、统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法律和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以及与组织业务活动相关的专业知识;二是语言文字表达、问题分析、审计技术应用、人际沟通、组织管理等职业技能;三是必要的实践经验及相关职业经历。可见,准则对专业胜任能力主要含:第一,必要知识。必须具有会计、审计和有关专业知识,这是内部审计人员最为基本的素质。第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工作者要很好地完成任务,要具备必要的业务能力。业务能力需审计工作的实践渐渐提高。第三,熟悉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者应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因为对本组织的情况的熟悉,使内部审计人员在对本组织的审计实施时更优于外部审计。第四,专业训练。审计理论不断更新,环境更加复杂,运用的方法也不断进步,便要求内部审计工作者接受后续教育,不断参与实践和学习,从而保证专业素养的逐步提高。第五,交际能力。语言文字表达、问题分析、审计技术应用、人际沟通、组织管理等技能。

新准则提到应有的职业关注,即内部审计从业者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实施业务时,应保持职业谨慎,合理运用职业判断。职业谨慎指内部审计人员开展业务时应具备兢兢业业的责任感,并时刻保持应有的慎重态度。

IIA中专业胜任能力的定义是:内审人员应具备知识、技能及必需的能力,以完成职责。具体要求如下:在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充分知识、技能或能力的情况下,首席审计执行官应获得相关建议及帮助或者减少咨询业务;审计师应当有充足知识识别舞弊证据,但并必须有以发现、调查欺诈为职责的人员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总之,内审人员必须拥有充分能力,以职业方式完成既定目标。

对于应有的职业关注,IIA指出:内部审计师应有合理谨慎的态度和职业关注,可应有的职业关注并不表示永不犯错,同时要考虑到:达到目标所需要工作程度、事情的复杂性和重要性、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不当行为或不遵循制度的可能性。审计师应该对可能影响企业目标、经营管理的重大风险保持警惕,也不是要求所有风险都被识别出来。

与此同时,专业胜任能力要求当中,新准则提出了审计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更加重视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更加注重与董事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IIA也非常重视审计师的交际能力,并将其视为发挥内部审计师作用、达到内部审计目的关键因素之一。当然,IIA更为细致地对内部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应有的职业关注进行了规定。

三、展望

本文仅仅对新准则的一般准则所涉及到的内容,IIA的属性准则中相应部分作了简单比较。目的是为了找到差异及存在差异的原因,从而借鉴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先进之处、完善我国的企业内部审计准则,提升内部审计的职业水平,有效发挥其增加企业价值、改善组织经营管理等的作用。

世界一体化的加速及企业面临的环境的变幻,企业间竞争日益白热化,而内部审计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帮助企业实现目标、增加企业价值等方面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我国从1983年国务院各部委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才开始实现内部审计,相对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较为成熟的企业内部审计,由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起步较晚,与其先进的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还有相当的差距。故而如何抓住世界经济迅速发展给我国企业带来的机遇,发展内部审计职业,提高企业竞争力,是每个内部审计工作人员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参考文献

[1]2013年8月20日颁布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2]刘晓连.《国际内部审计研究》,博士学位论文,2004.

[3]王光远.严晖《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与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比较与借鉴》.

内部审计准则范文第2篇

当前,在经济新常态的大环境下,作为特殊行业的烟草企业如何为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财力支撑,已经摆在我们面前,压力越来越大,精益内控管理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为了唯一有效途径,而通过内部控制达成运营效果与效率的最大化正好契合了这一需求。企业采购成本一般占产品总成本的50%~60%,此环节管理的好坏,对企业盈利空间的拓展有着重要影响,由于内部控制普遍存在“成本限制、串通舞弊、人为差错、管理越权、修订滞后”等诸多局限性,采购项目内部控制尤其如此,采购项目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关乎企业采购成本的关键,购卖双方最终要以合同约定确认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合同管理在采购项目中显得非常重要。对采购合同管理控制的强弱,决定了经营风险(损失)的大小,也就是说直接影响企业的最终盈利水平。

因此,我们探索尝试以合同审计为切入点,搭建一个覆盖“采购方式、价格确定、合同签订、履约付款、合同结算”业务流程的全项目监控、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采购项目内部控制体系,服务于企业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显得很有意义。

一、概述

(一)内部控制和采购项目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主要是为了避免错误、侦察错误、改正已察觉的错误,在损失风险较高处及需加强控制处,加强控制上的弱点。运用恰当有利于减少疏忽、错误与违纪违法行为,并改善经营活动,以提高工作效率与经济效益。采购项目内部控制必须以企业发展目标为统领,围绕企业风险取向合理设定控制目标,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使之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二)内部控制审计和采购项目内部控制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就是确认、评价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过程,包括确认和评价企业控制设计和控制运行缺陷和缺陷等级,分析缺陷形成原因,提出改进内部控制建议。采购项目内部控制审计目标旨在评价采购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是否良好建立及遵循程度,完善采购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机制,从而提高采购项目内部控制的营运效率和效果。

二、采购项目内部控制原则和主要审计方法

在设计采购项目内部控制体系之初,我们对现有业务流程和合同审计进行梳理,加强弱点控制,最终确定以“业务人员报审—审计人员审核—审计结果反馈”为基本审计流程。以合同审计为切入点,应用“起点介入、过程监督、突出重点”控制原则,集中体现“协同审计”理念,主要对合同采购业务开展程序性审计,在此基础上选择开展过程跟踪和实质性抽查审计,从而达到“由点到线、由线到面、逐级结合、统御全体”的统合作用。在制订采购项目内部控制流程时,认真分析企业采购业务现状与风险导向,理顺采购业务相互间的关系,选择关键控制点时考虑了三个方面因素:一是能够最好地衡量业绩,二是能够反映重要的偏差,三是能够以最小的代价纠正偏差。因此,采购项目内部控制体系以合同审计为关键控制点设置体现了精而准的原则。内部控制基本理念为:

采购项目内部控制实质是不同类别的控制相互配合,以达成目标。采购项目内部控制特征是全面性、经常性、潜化性、关联性,使采购活动符合企业利益及既定规范。内部牵制着重于将审计监督渗透于采购业务运行之中,寓牵制于处理程序之中,其目的在于防止或及早发现错误或舞弊,使错误与舞弊减至最小程度,从而达成运营效果与效率的最大化。采购项目内部控制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科学合理的可操作性,在各控制关键点或风险区域时段,明确与该控制点相关的操作步骤、各步骤及审计部门或审计岗位所应履行的职责权限;二是利于控制的相互牵制性,纵向关系上,使采购业务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横向关系上,使采购业务接受审计监督部门检查和制约;三是便于检查的标准性,建立针对各个环节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有客观性和可比性的内部控制标准和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一项采购业务完成后,审计监督部门对每个环节检查评价和打分,并分析产生偏差原因,分清责任。

三、采购项目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对策

烟草行业全面审计反映,采购项目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采购方式审批程序履行不完整,未建立供应商资质认证制度并严格执行,采购合同制订和执行、过程管理和监督职责、验收和付款方面不合规,项目后评估管理不到位等。全面审计查摆出采购项目问题点数量11个,涉及金额60 485.85万元,其中:

针对采购项目内部控制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审计部门深入分析产生原因,提高内部控制意识,督促完善采购相关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内控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一是优化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流程,设置审计关键控制点;二是实现采购基础信息高度共享,将审计内控系统与采购管理系统有效对接,提高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三是加强采购预算和价格的审计控制,预算控制重点审计固定计划中采购物资的资金占用量和补充计划中物资采购的及时性,价格控制以“应招尽招、真招实招”的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建立性价比审计内控机制;四是建立采购项目定期审计评估机制,对采购成本控制(起伏价)、采购交期控制(采购进度达成率)、品质成本控制(进货品质达成率)进行绩效考核与审计评估。从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角度,重点解决审计与业务流程脱节问题,推行实施“实时跟踪+联网核查”审计模式,逐步实现内部控制审计的“三个转变”:从单一的事后审计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静态审计转变为静态审计与动态审计相结合,从单一的现场审计转变为现场审计与远程审计相结合。

四、以合同审计推进采购项目内控体系建设

(一)采购项目内控体系总体审计业务流程设计

审计业务流程设计与运行,是采购项目内控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我们对企业所有采购业务通过制度化的控制手段和图形化的流程模型来进行再造,达到审计业务流程优化。一是以流程管理为内控体系载体,通过审计流程管理发挥内控体系作用,在流程中设置项目批复、合同管理、送审管理、项目管理等关键控制点,梳理明确审计业务流程使内部控制发挥最大效用。二是以审计流程管理促使采购工作有章可循,从业务流程入手开展审计,在管理控制的采购链条中查找问题,使审计工作很快切入问题根源,从根本上强化采购项目内部控制。三是以合同审计为切入点,对采购项目审计业务流程进行基础性再思考和实质性再设计,从而获得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方面的显著改善,通过审计“流程再造”完善采购管理、加强内部控制,通过审计“流程再造”不断优化采购业务链条,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和问题,增强采购业务管理和审计内部控制的互动性。四是以所有参与方为审计资源进行整合,把业务部门、审计部门及中介机构流程整合引入内部控制资金监管链条,将审计系统与投资管理系统、两项工作系统有效对接形成闭环式内部控制,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总体业务流程为:

(二)审计内控系统与采购管理系统有效对接

烟草行业的投资管理系统、两项工作系统运行已久,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的采购管理模式,将审计系统与其有效对接,可以极大提高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从投资管理系统和两项工作系统的“项目实施方式”审计介入,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的确认审查是否合规、合理,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确保“应招尽招、真招实招”;在两项工作系统“发起合同审批”环节切入审计部门审批流程,将审计部门审核结果反馈到两项工作系统中;在投资管理系统和两项工作系统的“签订的合同信息”环节实现审计系统信息共享;对两项工作系统中的工程类项目,嵌入审计部门付款审批流程,将审批结果作为两项工作系统的资金支付申请信息依据;最终实现投资管理系统、两项工作系统、审计系统“付款信息”共享,形成采购项目内部控制闭环式审计管理。

(三)审计在采购项目内控体系中的主要做法

从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可以看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以及能否严格执行,是决定成败的关键,主要是对管理活动予以制约,使经营活动符合企业利益及既定规范和标准。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工程(含信息化项目)、物资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我们将其整合归类为“工程类采购、物资类采购、服务类采购”三大项,以合同审计为切入点的采购项目内部控制体系,主要履行采购项目运行流程的内部控制审计。一是以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审计为切入点,主要对合同洽谈和主要条款以及送审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年度采购计划、项目采购方案、采购招标文件、商务谈判文件、与中标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及对方单位资质等相关资料;二是开展采购项目合同履约过程跟踪审计,主要对到货验收、签证、结算付款等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做法为:

项目管理式审计 项目管理式审计是由内审人员对所有签订合同进行审计,参与监督合同签订的重要过程,实现合同内控审计日常化。以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审计为切入点:一是审“该不该签”,对合同项目的可行性审查和效益性审查,检查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采购计划并报批,检查合同项目是否经可行性研究或项目评估,其技术性、经济性是否先进、合理,检查与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检查合同标的数量是否适当,能否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求,检查合同约定是否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二是审“跟谁签”和“以什么样价格签”,对合同签约主体选择和合同价格选择的合理性、适当性进行审计,首先审查合同签约主体的合法性,其次审查供应商确认和合同价格确定的合规性。三是审“怎么签”,对合同形式、文本格式和合同条款进行审计,首先审查合同形式是否符合法规,其次审查合同文本是否符合规范,重点审查合同条款有无遗漏,主要条款内容是否具体、明确、切实可行,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备或过于简单、抽象,给合同履约带来困难而损害本企业合法权益。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切入审计以来,审计采购项目合同共254项,涉及金额13 660.56万元,审查不合规条款153条,提出审计修改意见138条,采购业务部门采纳审计意见126条,审计意见采纳率91.3%,有效控制和规避了企业经济合同履约风险。

过程跟踪式审计 过程跟踪式审计是有重点、有目的地将合同履约管理纳入日常审计控制,形成关键控制点,实施相应审计程序的审计模式,侧重审查合同履约管理是否规范、有效。开展采购项目合同履约过程跟踪审计:一是审查采购项目管理是否存在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审查采购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对采购项目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性进行测试和评价,促进完善采购项目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二是审查采购项目管理是否存在内部控制运行缺陷,对合同执行结果和管理效果审计,主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得到严格、全面履行,审查有无合同违约,违约是否按合同及时组织索赔,审查合同管理效果是否满足效率、效益要求。采购项目合同履约跟踪审计以来,审计抽查采购项目共22项,涉及金额8 557.72万元,查摆问题46项,涉及金额3 849.16万元,提出审计管理意见51条,并督促采购业务部门及时整改,审计意见整改率94.5%。通过对采购项目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合同履约审计,为企业降低采购成本而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达513.2万元。

五、采购项目内部控制审计展望

以合同签订审计为切入点的采购项目内部控制体系,是以合同履约过程跟踪审计为主线、以采购合同关键控制点为基础,内部控制审计在采购业务处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设置关键控制点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纠正舞弊,防范风险,而内部控制的重点也是防范风险,避免和减少差错和舞弊、效率低下、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关键控制点及其控制措施准确与否决定了企业内部控制的成败。不同业务反映的控制点、关键控制点不同,要求的控制措施也有区别,但相同业务反映的控制点、关键控制点大同小异。现有采购业务问题重重,采购内部控制存在诸多缺陷,以合同审计为切入点而建立起来的采购项目内部控制体系尚处于探讨摸索阶段,采购业务内部控制是一个持续过程,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信息技术发展、环境、顾客和竞争的变化,由于受采购业务活动中限定性不利因素影响,在实际应用中也必然会出现一些新问题亟待解决。如:受审计资源限制,合同履约审计覆盖面偏小,审计抽样存在一定缺陷等。笔者认为,加强采购项目风险管理,进一步强化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势在必行。

(一)改善风险管理强化内部控制

企业风险管理有四个目标(实现战略、高效运作、客观报告、遵守法则)、八个要素(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反应、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活动),并在企业四个层次展开。对于任何企业来说,风险管理都是其经营过程中的核心内容。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一项主要职责,应当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及风险程序来管理企业风险。而内部审计具有独立性、综合性、经常性和及时性等特点,在风险管理方面内部审计具有独特的优势。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内控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的采购项目内部控制体系,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整个采购业务流程,使内部控制审计的价值作用凸显。通过对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对风险管理过程的及时性、科学性进行评估,找出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发现并评价重要的风险因素,指出其控制缺陷,并提出改进意见,提供风险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控制措施,帮助企业改进风险管理与控制体系,规避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损失,进而实现企业价值增加。在采购领域,以合同管理审计为主要内容,强调风险导向与审计关口前移,“全程参与”对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评估、应对并进行有效控制,规避风险,不断改善风险管理,持续完善采购项目内部控制。

(二)采取补偿措施强化内部控制

在每一个覆盖“采购方式、价格确定、合同签订、履约付款、合同结算”业务流程的全项目监控、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内部控制项目实施后,应进一步采取补偿性控制措施,适时开展项目后评估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其进行作业评价:一是基础作业评价,包括供应商选择评价和购货作业评价,关注主要目标、主要风险及注意焦点;二是管理作业评价,包括计划管理评价和风险管理评价,关注企业管理活动、外部关系管理及提供服务;三是控制作业评价,包括资金处理作业评价和分析与调节作业评价,关注生产成本处理、财务报告及管理报告处理;四是建立合同审计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对信息处理的准确快捷,审核流程数据验证、清理和转换,从而有效地利用计算机系统实现高效的审计工作。通过内部控制审计作业评价及信息化数据处理,可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体系的缺陷并应用PDCA循环不断加以完善,最终达成企业运营效果与效率的最大化。

(三)完善内部控制实现价值增值

内部审计本身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企业内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可以对企业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测试评价,指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上的缺陷及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内部审计人员通过查清其产生的原因,分析其可能造成的影响从而找出企业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健全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从而帮助企业预防和减少损失,为企业增加价值。在间接价值方面,内部审计会对企业职能管理部门产生潜在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会促使他们严格管理,落实控制措施,从而预防风险,减少损失。在采购领域,主要通过审查采购项目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评价其运行是否规范、有效等促进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防范风险,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参考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S].

[2]财政部会计司.企业内控控制规范讲解[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作者单位:江西中烟广丰卷烟厂)

内部审计准则范文第3篇

摘要:2006年颁布的中国新审计准则给注册会计师职业带来革新的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于新审计准则对审计民事责任判定之影响的讨论。本文从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入手。分析了审计准则对审计民事责任判定的各项影响因素,以期为这方面的研究抛砖引玉。

关键词:审计准则;民事责任判定;影响

2006年2月25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包括审计准则在内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新审计准则”),标志着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全面接轨。为保持与国际审计准则动态、持续的实质趋同,根据近年国际审计准则的变化和修订,2010年11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新审计准则,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新审计准则不仅反映了注册会计师职业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也引起了各界关于审计准则对审计民事责任判定之影响的再次讨论。

审计准则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诉讼的司法实践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司法实践直接促成了审计准则的产生,审计准则在注册会计师职业与法律界和社会公众的种种分歧和交锋中发展。时至今日,审计准则对司法实践的参考作用越来越明确,这已经成为注册会计师职业与法律界的共识,并在2007年6月15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6·15若干规定》)中得到加强。

审计准则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应有的影响和作用,才能帮助注册会计师更好地规避法律风险。要正确认识审计准则对司法实践的影响,首先要了解审计准则对审计民事责任判定的影响因素,本文就此做一些探讨,以期为这方面的研究抛砖引玉。

审计准则作为职业规则,为司法实践所接受的程度,首先体现在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上。

一、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

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意味着司法实践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审计准则,审计准则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可以说,注册会计师职业和法律界都十分关注这个问题,因为,审计准则能否作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判定的依据,直接影响着注册会计师职业在法律诉讼中的话语权、进而影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判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知识权威。

我国1993年《注册会计师法》第35条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由此可见,在我国,审计准则的法律渊源为行政规章,具有一定的法律地位。

而《6·15若干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首次确认了审计准则在审计法律责任判定中的法律地位。《6·15若干规定》第4条明确了注册会计师承担赔偿责任采用“过错”归责原则,第4条第2款则确认了审计准则在过错认定中的作用——“会计师事务所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与该事件相关的执业准则、规则以及审计工作底稿等”,第6条将“未依据执业准则、规则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列为注册会计师执业。过失”的认定标准之一。同时,第7条还规定了“免责”条款,如果注册会计师“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的会计资料错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以说,《6·15若干规定》的出台解决了法律界与注册会计师职业的若干分歧,为审计法律诉讼提供了很好的指引,总体而言对注册会计师职业利大于弊。

目前,世界各国均普遍确立了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在我国尤其明确,但审计准则要持续有效地发挥作用,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二、其他影响因素

1.期望差距

期望差距(Expectation Gap),是指社会公众期望注册会计师职业扮演的角色与注册会计师职业自己的认知及专业能力之间存在的差距。期望差距伴随着注册会计师职业成长的始终,是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直接社会根源。

作为分担资本市场风险机制之一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其职业使命是降低资本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社会公众期望注册会计师在担任财务报表鉴证者的角色时,能够提供绝对保证,以降低甚至消除自己的投资风险;而受制于审计的局限性,注册会计师只能提供合理保证。这种期望差距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财务舞弊丑闻的爆发而加剧,导致与注册会计师相关的法律诉讼源源不断,增加了诉讼成本和社会成本。

另外,由于审计活动的专业性较强,社会公众往往不具备对其执业质量进行评判的知识技能,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目的、功能、局限性等方面也常常存在误解或不切实际的期望。

在司法实践的早期,这种期望差距甚至形成了“深口袋理论”,即当被审计单位出现财务困难或破产时,社会公众和法律界都倾向于要求有支付能力的注册会计师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过错、过错大小如何,这一理论体现了法律牺牲公平追求效率的价值平衡。

期望差距的存在,是导致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直接社会根源,而造成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根源则是注册会计师职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制度安排,独立性的先天缺失。

2.制度根源

注册会计师职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制度安排,目的是合理配置资本市场的风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这样的职业使命是社会公众期望差距产生的制度基础。但是,这一制度安排在独立性上存在着先天的不足:作为一种职业,注册会计师职业也存在着自身的职业利益,要让一个商业组织承担完全的公众责任,本身就不符合逻辑,职业使命要求的公共利益和职业自身经济利益的冲突在所难免,注册会计师职业一边要以客观独立公正的中立者形象完成职业使命,一边要与被审计单位讨价还价、计算着审计的成本和效益,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既然注册会计师职业这一制度安排存在先天不足,公共利益和职业利益的冲突始终存在,那么公共利益和职业利益是否是不可调和的?是什么在影响着注册会计师对公共利益和职业利益的平衡和选择?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考察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外部环境。

3.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外部环境

外部环境决定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进而影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外部环境包括社会、政治、经济、法制环境等。具体而言,市场经济、资本市场和法律法规的发育程度,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否,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诚信状况,监管水平的高低,直接构成了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外部环境,影响着注册会计师职业的生存与发展,甚至可以说是荣辱与共。

当外部环境良好有序,尤其是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诚信时,公共利益与职业利益的冲突最小,注册会计师追逐职业利益并不必然损害公共利益,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小。反之,公共利益与职业利益的冲突在所难免。但注册会计师对职业利益的追逐受到外部监管环境和违规成本的制约,当外部监管环境较宽松、违规成本较低时,注册会计师倾向于压缩审计成本、追逐职业利益;反之,注册会计师则会增加审

计成本以规避审计风险,并通过增加审计收费的方式寻求公共利益与职业利益的新平衡,这种成本最终将通过被审计单位转嫁给整个社会。

外部环境影响着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作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审计准则,不能不反映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要求。另外,对公共利益和职业利益的平衡,也需要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的指引。注册会计师职业和审计准则只有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和职业使命,才能建立起自己的知识权威,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4.审计活动的特点和专业性

审计准则之所以能够被司法实践所接受,是由审计活动的特点和专业性决定的。审计是一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学科,是一个需要运用大量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的过程,有着特定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要求,对专业技能的要求较高,需要由进行过专门训练、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遵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司法人员往往不具备审计知识,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进行判定的过程中,若不采用审计准则作为其执业质量的判断标准,则无从认定注册会计师的过错程度,从而无法判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审计活动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是由被审计对象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所决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活动日趋复杂、屡有创新,作为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报表和指导财务报表编制的会计规则也就日趋复杂,进而要求以对财务报表发表鉴证意见为目标的审计活动提高专业技能、改进审计技术、修订审计准则,以应对被审计对象的复杂化。

5.审计准则的遵循情况

审计准则是否能切实发挥作用,被社会公众和法律界所接受,关键还在于其是否得到了有效遵循。执行良好的审计准则不仅有助于提高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也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和知识权威的建立,从而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更大的影响。司法实践中,相当一部分与注册会计师相关的法律诉讼表明注册会计师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体现在未能严格地遵守审计准则,甚至与被审计单位通同舞弊,这其中固然有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原因,但执业环境恶化造成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准则超前造成执业客观不能等因素也严重影响着审计准则的执行效果。但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别无选择,只能直面现状。

6.法律界对审计活动的认知

注册会计师凭借审计准则建立的知识权威要得到外界的承认,尤其是社会公众和法律界的认可,才能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而“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问题不仅是一个事实问题,更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责任畸轻、过苛主要是一种主观判断”,所以,提高法律界对审计活动的认知水平从而影响其价值判断至关重要。

审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活动,有其自身的规则,往往难于为外界所了解,法律界往往不具备对其执业质量进行评判的知识技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界对其的研究兴趣,越不研究就越不了解,越不了解就越没兴趣,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在现实中的情况就是,目前法律界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研究文献仍然很少,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大多是由注册会计师职业进行的。在早期的司法实践中,法律界出于保护公共利益和价值平衡的考虑,在不了解审计活动的情况下,很容易做出不利于注册会计师的判决。而且,法律界对一些影响责任判定的关键概念的不同看法,如审计报告的真实与虚假之争,也影响着司法实践。面对法律界在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判定中的主导权和强势地位,如何进一步提升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如何与法律界进行有效的沟通是值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考虑的问题。

三、结语

各国的审计准则均随着市场经济和法制环境的变化而处于不断修订、完善和趋同之中,各个时期的审计准则都带着其时其地的市场经济和法制环境的烙印,反映了市场经济和法制环境的变化和要求。在考虑审计准则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判定之影响时,还应考虑其时其地的市场经济情况和法制环境,才能做出正确的判定。

分析审计准则对司法实践的影响因素,是为了更好地认识审计准则对司法实践的影响和作用,进而致力于改善这些影响因素,提高审计准则的质量和法律地位,改善审计准则的运行环境,让审计准则更好地发挥其双重甚至多重作用,重塑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公信力、权威性和在法律诉讼中的话语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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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若山

周勤业主编: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5]刘燕:会计师民事责任研究:公众利益与职业利益的平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4]佚名:中国独立审计侵权责任之法理分析[EB/OL],云南大学生,http://paper.yndxs.com/kuaiji/sj/20061 2/20215.html,2006-12-15

内部审计准则范文第4篇

【摘要】本文由对案例的分析为出发点,对国际上审计风险准则的发展和我国审计风险准则的创新进行了简要介绍,探讨了在审计中如何以风险评估应对舞弊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一、典型舞弊案例简析

笔者通过对近年来国内外典型案件的分析发现,最大的审计风险来源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失败。而经营失败往往导致管理层舞弊,由此导致审计失败。

案例1:2001年的安然事件是近年来震惊国际资本市场的重大案件。安然公司的破产导致了作为世界“五大”之一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终结,并引发了全球性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危机和一系列重大变革的出台。其原因在于公司虚假经营、虚构利润、隐瞒亏损。例如,利用“特别目的实体”高估利润、低估负债;通过空挂应收票据,高估资产和股东权益;通过合伙企业操纵利润;利用合伙企业网络组织自我交易,隐藏巨额亏损。

案例2:2001年的银广厦案件是我国近年来影响最大的案件之一。其直接原因是银广厦天津公司捏造虚假经营引起的。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1999年为1.78亿元,2000年为5.67亿元。由此,银广厦风光多时的业绩神话被连续两年半亏损的事实所取代。银广厦事发之后,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相关注册会计师被吊销执业资格,并受到法律惩处。

案例3:2002年6月25日,世界通信公司财务真相被揭露,涉嫌虚报巨额利润。经调查,2001年到2002年第一季度,公司凭空捏造出38.52亿美元利润。在真相被报的次日,世界通信股票价格由鼎盛时期的60多美元降到9美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民事欺诈的罪名将其告上法庭。

不可否认,在上述案例中,涉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多负有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或欺诈等责任。但是,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出现审计失败而承担风险的直接原因并不是事务所本身,而是被审计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出现了问题,因此被审计公司利用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夸大利润、隐瞒亏损和负债、虚增资产和股东权益等手段进行舞弊,并且这种舞弊是由管理层策划并执行的“一条龙造假”,可以轻易绕过内部控制的约束。近年来,资本市场上有很多重大的财务丑闻属于管理层舞弊。“一条龙造假”一般能做到证证相符、账务处理正确,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交易的实质性测试失灵。如果是员工舞弊,内控导向的实质性测试可能有效,但对管理舞弊往往无效。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注重从宏观层面把握财务风险,而是直接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的测试,容易产生审计失败,因为企业管理层的舞弊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内部控制是失效的。正是基于这种管理舞弊,注册会计师需要把视角放在企业内部的监管之外,放在企业的目标、战略和相关的经营风险方面,审计时要跳出账簿、跳出内控,根据现代财务舞弊的特点进入以查找管理舞弊为核心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

二、国际上审计风险准则的发展

随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理论研究与实务中的运用日趋成熟,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以及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的审计准则制定机构都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的审计风险相关准则。

新的国际审计准则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英国、美国和加拿大成立联合工作小组,进行了调查审计方法的发展、探讨审计风险模型是否仍然适当、在这三个国家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最终在2000年5月向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提交报告,从而将风险准则提上了议事日程;第二阶段是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与美国联合风险评估工作组进行的相关工作,这时的制度环境发展的新情况是美国成立审计有效性小组,对2001年-2002年的会计失败进行调研,并提出新的监管规则(美国萨班斯法案);第三个阶段是三项新准则于2002年10月开始征求意见,2003年10月发布并自2004年12月15日起生效。

新国际审计准则修订了审计风险模型,而不是规定一种新的方法,但相关内容有大量的改变与发展,更多地体现了风险评估导向的审计理念。例如,国际审计准则315款规定,审计人员必须先了解企业及其所处的经营环境,包括内控,以充分确认和评估由于错误和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据此设计和实施后续审计程序。这一条款使基于经营风险分析的风险导向审计的各部分制度化,成为一个循环递推的过程,并提倡使用交叉查证。其他国家的准则修订也突出了风险评估的重要性。例如,美国审计准则(SAS)第100号关于舞弊内容的主要变化包括:增加了风险评估程序,包括向负责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人员进行查询;舞弊引起的重要错报风险是一项重大风险,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理;需要对发现舞弊风险的控制的设计进行评估,并确定控制是否得到实施;收入确认应该一直被视为一种舞弊风险;注册会计师对舞弊风险的反应增强;关注管理层舞弊;管理层越权控制的风险一直是一项由舞弊引起的重要错报风险;需要额外的文件记录。

三、我国审计风险准则的创新

根据行业面临风险的特点以及国际审计准则的新进展,我国对审计准则体系中涉及审计风险的项目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的审计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在借鉴国际审计风险准则的基础上,新的审计准则体系制定、完善了审计风险的相关准则,体现了基于风险分析、评估的审计理念。

我国制定审计风险准则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修订审计风险模型,强调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我国的审计风险准则着力解决了以下问题:一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二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所有阶段都要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三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将识别和评估的风险与实施的审计程序挂钩;四是要求注册会计师针对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实施实质性测试;五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将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的关键程序形成审计工作记录,以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

四、以风险评估应对舞弊

所谓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是指审计应将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系统分析和评价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编写单独的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分析报告,并以此作为出发点,作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制定审计计划的重要依据。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始终将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作为审计工作的首要内容,并不断分析其对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影响。在编写审计报告时要充分考虑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实施是否了解公司的实际状况,是否需要追加审计程序;然后,根据其实际状况分析其对审计意见的影响,使审计过程成为以分析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状况为轴线的一个不断克服和降低审计风险的过程。职业判断是风险导向审计的基石。

根据对有关事务所的调研,笔者认为,在风险评估程序方面,在审计过程中考虑舞弊风险主要应包括五个步骤。

(一)审计业务小组的讨论

包括:讨论容易发生财务报表舞弊的可能性;审计小组成员应撇开对管理层和公司治理方的诚实性和正直性的信任;与未参加讨论的小组成员进行沟通。

(二)取得为识别舞弊风险所需要的信息

包括:询问管理层、公司治理方(例如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以及其他人;考虑所取得的信息是否显示了一项或几项舞弊风险因素的存在;考虑不寻常的或非预期的关系;考虑其他信息。

(三)识别和评估舞弊风险

包括:在财务报表层面和认定层面进行识别与评估;将风险与认定层面可能发生的错误联系起来;考虑风险的规模和概率;确定是否所有的评定风险都是舞弊引起的重大风险(即可能导致重要错报的风险);如果存在重大风险,则评估公司相关控制的设计,并确定其是否得到实施。

(四)对评估结果采取应对措施

包括:确定对会计报表层次上的整体反应;设计并执行对交易、账户层次认定的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包括与管理层越权控制相关的认定,评估所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在工作底稿中加以记录。

(五)评价审计证据

包括:考虑在审计结束或接近审计结束时执行的分析性复核是否显示出先前未识别出的欺诈风险;考虑一项已识别的错报是否可能存在欺诈;如果是,考虑该项错报与审计的其他部分的关系,特别是管理当局陈述的可靠性。

风险导向审计对注册会计师职责的总体要求是:审计的计划和实施应该可以合理保证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要错报,不管错报是由舞弊引起的还是由错误引起的。具体包括: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审计的计划和实施应该可以将审计风险降低至一个可接受的水平;考虑管理层越权控制的可能性;应该认识到发现错误的有效审计程序不一定适合于由舞弊引起的重要错报风险的情形。其中,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怀疑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当发现舞弊或舞弊的可能性时,注册会计师应采取的行动主要有:向管理当局以及公司治理方报告;考虑与监管和执行机构沟通;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内部审计准则范文第5篇

摘要:会计国际趋同化是大势所趋潮流所向,会计趋同是一个国际协调过程,其实质是利益之争,各国都要参与其中。中国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中应以积极的态度求同存异,积极促进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关键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对策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概念

在讨论会计准则趋同时,我们首先应明确两个概念:会计准则;趋同。

会计准则是反映经济活动、确认产权关系、规范收益分配的会计专业技术标准;是资本市场的一种重要游戏规则;是国家经济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生活甚至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改组后的IASC正式提出了“趋同”(Convergence)的概念。趋同意指趋近同一,也就是一体化,即在世界不同的司法管辖区,相同的经济交易事项都应该使用同一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准则趋同是指由于国际经济发展的需要,客观上要求各国在制定会计政策和处理会计实务中,逐步采用国际通行的会计惯例,以达到国际间会计行为的相互沟通、协调、规范和统一,即采用国际上公认的原则和方法来处理报告本国的经济业务。制定高质量、可理解和可实施的全球性会计准则,并促使这些准则得到“严格运用”,促使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并得到高质量的解决。

(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的现状

会计信息作为公共信息资源和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其相互可比、真实公允,对各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际趋同化已成不一种必然的趋势。从全球会计趋同情况看,各国和地区大都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模式。许多国家已经同意在2007年1月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标准。全球超过104个国家目前要求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允许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有与国际财务标准趋同的规划。2005年11月中国政府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签署了联合声明,确认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2006年2月,中国财政部发布了1项会计基本准则和38项会计具体准则,10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完善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既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实质趋同,又适应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向国际趋同迈出了一大步。中国坚持的趋同原则,即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方向,是进步;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并非是一字一句地完全等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彼此间互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需要一个过程和不懈的追求。

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对中国的影响

中国会计准则建设始终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过去长期效仿前苏联的会计体系,这个体系是为国企向中央规划部门报告而设计的。直到1992年,为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在世界银行的帮助下中国开始转向西方会计体系,制订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准则。这标志着中国会计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换,实现了中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初步协调。从2005年开始,中国在总结会计改革经验基础上,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建成了现行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确认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从根本上讲,是因为经济全球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中国市场经济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会计准则发展必须顺时应势、创新趋同。

(一)会计准则在实质上实现了国际趋同化,缩小了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距

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政府主导下得到了有效实施,一方面促进企业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改进信息系统,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企业形象,有助于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为实现中国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等效奠定了基础。会计信息作为公共信息资源和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其相互可比、真实公允,对各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中国会计准则的平稳有效实施,不仅服务于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而且是为会计服务于世界经济及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发展做贡献。

(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提升了会计信息可信度,为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提供条件

会计标准差异的存在对中国企业真正走向世界形成了相当大的障碍。纵观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更促使中国经济更快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快速发展的中国企业强烈希望能加入国际市场的竞争,希望能从国际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在国际资本流动的过程中,不仅资本的供需双方需要了解彼此的财务状况、满足各自需求,而且国际证券监管机构为实施有效监管,也需要按照国际标准,严格审核跨国公司的财务报告。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公司按照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可以减少跨国发行证券的上市成本,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全球化发展,增强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提高了国际贸易的效率,促进中国企业的国际经贸交流活动的发展

随着各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中国迫切需要有一套公认、一致、科学的会计标准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确保生成公开透明、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因为会计信息已成为国际市场主体达成市场交易的重要媒介,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市场交易质量的高低,会计准则的趋同可消除不同会计实务生成信息的商业语言障碍,不同地域的企业可顺利地交流信息,评估客户的实力,促进资金有效流动,避免无效投资和资源浪费,促使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中国国际贸易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企业国际经贸交流和投融资活动的发展。

(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护中国企业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

为了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中国对原有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显著改进,从而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对会计信息披露时间、空间、范围、内容等的全面系统规定,将大大提高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有效维护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从而推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健全。

三、中国应当如何应对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化

积极推动中国会计准则向国际准则趋同,既是提高中国会计信息质量和信息透明度的有效方式,也是中国宏观经济形势的现实要求。中国经济对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本的依赖,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必须将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作为准则制定的重要参数,减少“语言”的障碍,为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面对国际趋同的新形势,中国应如何推动会计准则向国际准则趋同。

第一,加强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沟通协调。趋同并非是简单地、单向地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而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各国、各地区或者区域之间的相互沟通、相互借鉴和相互认可。中国作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基金会受托人和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这为中国逐步介入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事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我们应当积极利用这些国际论坛,充分表述自己的观点和立场,获得更多国家的信任与支持,从而逐步确立中国会计的应有地位;加强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沟通、拓展与合作,提高中国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影响力,从而有助于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建设及其趋同工作。

第二,尽可能消除与国际准则差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应当是发达国家或者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会计准则,而应当考虑新兴市场经济或者转型经济国家的特殊情况。要尽快完善中国的准则体系,而不是刻意强调自己的“特色”。会计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属性,超越了会计国家特色,我们要按照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顺应会计标准国际趋同的要求,加快会计准则趋同步伐,对现行的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进行修订和补充,与国际准则步调一致。

第三,克服趋同进程中的各项障碍和困难。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问题对中国而言,环境因素是趋同进程中面临的最大障碍。中国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有其特定的法律基础、经济环境和文化特色,如果不考虑其自身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背景的差异,对国际会计准则不加区别的完全认可,则趋同也可能给国家带来诸多弊端。目前中国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各种要素市场有待发展、会计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尚需健全和完善、会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要加速中国会计的国际趋同进程,需要中国会计行业创新思维、开拓进取,顺应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要求,进行探索和创新。

第四,会计准则趋同是第一步,等效才是真正目标。等效就是具有同等效力。会计准则等效是指中国企业在那些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或地区上市,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调整,即使调整也只对个别项目做出说明或者编制极少项目的调节表毋须再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全面转换。等效还涉及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按照等效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也应当是认可的。中国会计准则实现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等效,有利于于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有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尽管中国的会计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但要完成与世界主要经济基础体会计准则的等效,还需要较长时间的努力。

第五,中国的会计职业界应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尚存在差异,比如: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等。因此,中国会计准则距离最终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尚有一段距离,与一些国家相比我们还没有表明一个明确的全面接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时间表。这其实也反映出另一个重要问题:中国会计标准的制订者还在如何平衡“国际标准”与“中国特色”之间徘徊。会计理论工作者应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从理论上找到解决差异的途径,为中国消除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提供理论支撑。

参考文献:

1、卢侠巍.中国会计理论与实践热点[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2、王建新.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3、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会计理论[M].厦门大学出版社,2001.

4、王军.关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与实施的若干问题[M].人民出版社,2007.

5、刘玉廷.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几个具体问题[M].人民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翟彪,空军航空大学;李丽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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