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范文

2023-08-15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来源: 甘肃临夏积石山民政时间:2010-07-20 14:43

干部“八清楚”

一、申请农村低保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我县农业户口、且在当地农村居住一年以上、上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家庭。

二、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1、家庭上人均年纯收入高于保障标准的;

2、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在校学生除外),而不愿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导致家庭生活贫困的;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因违法犯罪正在执行刑罚的(本人);

5、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特殊原因除外);

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

7、具有赡(抚、扶)养关系,且赡(抚、扶)养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赡(抚、扶)养义务的;

8、干部职工家属、村干部及其家属;

9、不送适龄儿童入学的;

10、因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导致家庭贫困等。

三、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

户主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及村级民主评议;乡(镇)人民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四、乡(镇)评议机构

乡(镇)由乡(镇)领导、包村干部、民政办、司法所、计生办、财政所等负责人组成。

五、村民评议机构

村建立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组成的评议人员库(每年调整一次),人数不少于25人,每次评议时由包村干部、村干部和群众代表三人共同负责从人员库中随机抽取7人以上组成村民民主评议小组。

六、农村低保分类依据

一类即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病、重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重点保障。

二类即家庭部分成员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的,需要长期保障的。

三类即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成员中有患慢性疾病,无法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四类即单亲家庭、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父母双亡或父母无扶养能力)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的、有在校就读大中专生的困难家庭。

五类即家庭中有未就业的大中专学生,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一年内无法保障基本生活的家庭。

六类即县民政局确定的其他需要纳入的贫困家庭。

七、分类施保及补助标准

农村低保分六类施保,按季度发放资金。一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二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85元;三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70元;四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65元;五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55元;六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40元。

计生“两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低保。

八、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

享受低保的

一、二类家庭由乡(镇)、村每年审核一次;

三、四类家庭由乡(镇)、村每半年审核一次;

五、六类家庭由乡(镇)、村每季度审核一次。确保农村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二0一0年五月

群众“五知道”

一、农村低保申请程序

1、户主申请;

2、村委会入户调查;

3、村级民主评议;

4、乡(镇)政府审核;

5、县民政局审批。

二、申请农村低保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薄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家庭成员有外地户籍的,提供户籍地有关收入状况证明;

5、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复印件;

6、计生“两户”应提供计生部门证明。

三、农村低保分类补助标准及发放形式

农村低保分六类施保,按季度发放资金。一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二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85元;三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70元;四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65元;五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55元;六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40元。

计生“两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低保。

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实行“一折统”发放。

四、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1、家庭上人均年纯收入高于保障标准的;

2、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在校学生除外),而不愿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导致家庭生活贫困的;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因违法犯罪正在执行刑罚的(本人);

5、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特殊原因除外);

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

7、具有赡(抚、扶)养关系,且赡(抚、扶)养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赡(抚、扶)养义务的;

8、干部职工家属、村干部及其家属;

9、不送适龄儿童入学的;

10、因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导致家庭贫困等。

五、监督、咨询电话

积石山县民政局:0930—77216620930—7725002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来源: 甘肃临夏积石山民政时间:2010-07-20 14:43

干部“八清楚”

一、申请农村低保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我县农业户口、且在当地农村居住一年以上、上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家庭。

二、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1、家庭上人均年纯收入高于保障标准的;

2、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在校学生除外),而不愿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导致家庭生活贫困的;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因违法犯罪正在执行刑罚的(本人);

5、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特殊原因除外);

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

7、具有赡(抚、扶)养关系,且赡(抚、扶)养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赡(抚、扶)养义务的;

8、干部职工家属、村干部及其家属;

9、不送适龄儿童入学的;

10、因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导致家庭贫困等。

三、农村低保申请审批程序

户主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及村级民主评议;乡(镇)人民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四、乡(镇)评议机构

乡(镇)由乡(镇)领导、包村干部、民政办、司法所、计生办、财政所等负责人组成。

五、村民评议机构

村建立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组成的评议人员库(每年调整一次),人数不少于25人,每次评议时由包村干部、村干部和群众代表三人共同负责从人员库中随机抽取7人以上组成村民民主评议小组。

六、农村低保分类依据

一类即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病、重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重点保障。

二类即家庭部分成员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成员中有患重大疾病的,需要长期保障的。

三类即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的劳动能力,但成员中有患慢性疾病,无法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四类即单亲家庭、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父母双亡或父母无扶养能力)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的、有在校就读大中专生的困难家庭。

五类即家庭中有未就业的大中专学生,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一年内无法保障基本生活的家庭。

六类即县民政局确定的其他需要纳入的贫困家庭。

七、分类施保及补助标准

农村低保分六类施保,按季度发放资金。一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二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85元;三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70元;四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65元;五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55元;六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40元。

计生“两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低保。

八、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

享受低保的

一、二类家庭由乡(镇)、村每年审核一次;

三、四类家庭由乡(镇)、村每半年审核一次;

五、六类家庭由乡(镇)、村每季度审核一次。确保农村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动态管理。

二0一0年五月

群众“五知道”

一、农村低保申请程序

1、户主申请;

2、村委会入户调查;

3、村级民主评议;

4、乡(镇)政府审核;

5、县民政局审批。

二、申请农村低保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薄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家庭成员有外地户籍的,提供户籍地有关收入状况证明;

5、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复印件;

6、计生“两户”应提供计生部门证明。

三、农村低保分类补助标准及发放形式

农村低保分六类施保,按季度发放资金。一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二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85元;三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70元;四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65元;五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55元;六类家庭每人每月补助40元。

计生“两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低保。

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实行“一折统”发放。

四、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1、家庭上人均年纯收入高于保障标准的;

2、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在校学生除外),而不愿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导致家庭生活贫困的;

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因违法犯罪正在执行刑罚的(本人);

5、长期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特殊原因除外);

6、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的;

7、具有赡(抚、扶)养关系,且赡(抚、扶)养人有能力,但未履行赡(抚、扶)养义务的;

8、干部职工家属、村干部及其家属;

9、不送适龄儿童入学的;

10、因吸毒、赌博等不良恶习导致家庭贫困等。

五、监督、咨询电话

积石山县民政局:0930—77216620930—7725002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

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秀

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二.未能享受城市低保的情况: 1. 外地来本市就读在校学生

2. 有劳动能力,可以自食其力,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介绍就业人员 3. 不能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收入或拒绝审核

4. 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动态审核,未进行续保申请登记的

5. 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再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由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6. 无正当理由人为拨离户口,实际“分户不分家”的家庭;

三.城镇低保对象分为A B C三类。A B实行“红本”管理。C一般是“蓝本”管理。

A类家庭:“三无”人员。此类家庭人员在全额享受低保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

B类家庭: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以及患重病人员家庭;子女未成年的单亲家庭及子女就读大中专院校教育负担重家庭。此类家庭人均月补差标准应适当上浮,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保障标准的20%。

C类家庭:对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且暂时未就业的及因灾、因病(不属重病范围)等特殊情况而遇到临时困难的一般保障家庭,实行定期渐退差额救助保障,鼓励自我就业。对此类家庭在内可一次性享受4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保障期内通过努力实现就业的,再给予2个月的保障鼓励,救助保障到期后自行停止。 四.申请城市低保待遇,以户为单位,由户主通过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向街道(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淮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三无”人员申请城市低保待遇时,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街道(乡镇)低保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申请手续。

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家庭申请低保待遇时,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街道(乡镇)负责入户调查,出具其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水平等有关情况证明。户籍与居住地不属于同一县区的低保申请,县区低保机构需在其证明材料上加盖公章。

城市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委托银行等金融机构按月代发城市低保金。

农村低保

一. 农村低保,是指具有我市户籍的常住农业户口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给予差额补助的救助制度。

二. 我市农村低保工作采取“突出重点、分类施保和区别补差”的方法,按以下原则给予保障:

(一)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抚养义务人又无抚养能力的,按农村低保标准全额保障。

(二)重病人员家庭,是指家庭主要成员中有因患重病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按不低于年保障标准的70%给予保障。

(三)重残人员家庭,是指家庭主要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残疾人的贫困家庭,按不低于年保障标准的60%给予保障。

(四)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单亲家庭、教育负担重家庭、计生家庭及因灾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年人均补差标准按农村低保标准的40%给予保障。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调 研 报 告

XX乡人民政府乡长 XXX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称“农村低保”),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工程,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维护农村安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总结农村低保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农村低保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XX乡党委、政府严格按照省、市、县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稳妥地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初步建立了全乡农村低保工作体系,较好地维护了特困群体的基本权益,保障了他们基本的生存权,真正使这项“德政工程”发挥了应有的社会作用。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一是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XX乡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副科级领导干部挂村工作责任制,督促各村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调查摸底、政策宣传、对象产生、低保金

1 发放等各个环节工作;二是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通报全乡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全乡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具体工作;三是乡政府根据上级精神和要求,研究出台了切合本乡实际情况的《XX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核实工作实施方案》,对各村如何组织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规范;四是及时召开了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要求各村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抓紧抓实抓好农村低保有关工作。

(二)保障措施,切实有效。

一是设立了乡财政所农村低保资金专户。二是指导各村做好各项汇总和上报工作。在抓好乡民政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的基础上,按县民政局统计台账软件的格式规范,专门印制了《农村低保汇总表》和农村低保工作审核程序分发各村,使各村在对贫困家庭进行审核和公示后,通过简单的操作即可完成各项汇总和上报工作。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确保低保信息准确无误。乡民政办将各村上报的《农村低保汇总表》信息,全部录入微机,经审核无误后予以保存,除因动态管理需要,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才能变更之外,任何人无权更改低保信息,确保了低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减少拨付环节,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为了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特困群众,防止欠发、少发、漏发、错发和平均发放现象发生,乡民政办除了对敬老院集中供养的10

2 户、10人五保对象低保金实行“拨出经费”核算外,其他低保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乡民政办只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核及上报工作,不涉及低保金的发放。

(三)动态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我乡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县政府制定的试行办法和实施方案,严格审批程序,认真按章办事,坚持乡、村两级政务公开和张榜公布的原则,实行规范化操作;二是按照逐步完善和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建立抽查核实制度,保证一年(或半年)重新核定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金额有升有降。2010年,我乡对部分违规入保的对象进行了动态管理,冻结或暂停发放低保金,并责成相关村、相关人员限期纠正。今年上半年,我乡又对各村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清理核查,作了部分的调整。今年10月,乡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村低保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又发现了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向该村作了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和公布投诉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实行个案管理,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取消了部分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调整部分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将一些符合条件的特困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在工作中,坚决杜绝违法违纪现象,保证全乡农村低保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 自我乡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根据应保尽保、全员纳入的要求,帮助越来越多的特困群众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2010年,全乡共有1307户、2160人(全年平均数)贫困居民入保,其中五保人员64户、92人。我乡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坚持高起点、严要求,总体运行良好,各项工作正处于逐步规范,不断完善中。

但是,我乡低保工作仍然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个别村没有严格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实上报低保对象,有的甚至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家庭人均收入,存在工作简单化和马虎应付的现象;

二是个别村存在人情保、关系保和权力保问题,虽然比例较小,但影响甚大,群众反响强烈;

三是由于低保对象变动频繁,影响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和低保金发放的工作效率;

四是乡敬老院存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公用经费缺乏保障的问题,影响了敬老院集中供养工作的正常运转。此外,五保户中的孤老人员患病期间的医药费和死亡后的丧葬费的来源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五是农村低保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我乡从2006年开始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工作,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没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势必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对策及建议

(一)政府部门要结合全县低保工作实际出台一些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中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省市县民政部门要协调金融机构建立资源信息对接平台,加强低保工作动态管理,提高低保金发放工作效率。

(三)省市县民政部门要明确规定敬老院的职能范畴、人员编制及经费来源渠道,保证敬老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省民政、财政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规定了低保工作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并列入各财政预算,但没有明确具体定额,使乡镇的低保工作经费无法得到保障。要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必须对低保工作经费进行必要的测算,根据乡镇低保工作具体情况,明确低保工作经费定额,确保低保工作顺利开展。

农村低保互查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农村低保工作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 国家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体现。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付诸 了诸多的努力,使得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始终走在健康、高 速发展的大道上。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 2007 年我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 改善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截止**年底,我县在 册的农村低保对象有**户**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其 中,因病致贫**人,因残致贫**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 人,因其他原因致贫**人。目前我县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 **元。 2007 年, 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 **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 支出低保金**万元;2008 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 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 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09 年,我县农村最低 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 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三年来, 省级财政累积补助我县**万元,市级财政累计补助**万元, 1 本县财政累积安排**万元资金;

- 1 障待遇,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做到了“应 保尽保”下的“应退则退” 。切实将保障金发到最需要的困 难群众手里,保障好低保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一)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 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 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 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 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 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 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我县农村困 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 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 够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 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 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三)基层人员少,部门配合力度不够。农村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 是一个浩大的复杂工程, 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基 层民政办力量薄弱。现在各镇民政办一般只有两个人,要管 理优抚对象、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农村低保、 城镇低保、 农村孤儿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务对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 临时性、突发性、协调性等工作,导致工作开展难以有效满 足群众的需要。

(四)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在发放 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 个难题。随着 “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 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 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 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 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 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农民收入缺乏 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 问题。

四、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农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要想持续协调发 展,必须在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 活管理所不只是开展城市低保工作,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 助、城乡临时救助、五保供养、敬老院等工作也属于其负责, 这一名称和定位已远不能适应社会救助工作的持续发展。此 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着政府救助的职能, 但目前依然为事业单位。由于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备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应当看到,随着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 强,政府公共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在 实际工作中,低保所落实各项低保政策,如监督、检查等都 会有许多矛盾不好解决,所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滞缓了农村

低保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第二, 要继续建立健全农村低保, 使之不断呈良性发展。 基层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室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问 题,所以,乡镇须有专人负责低保工作,并要加强低保业务 培训工作。只有完善的低保网络才能保证低保政策真正惠 民,充分帮助最贫困的群众,让保障金切实发到最需要的群 众手上。 - 5 -篇二:乡镇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乡镇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xx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县民政局:

按照《xxx县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镇于2012年7月1日至7月10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自我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总人口为45297,其中农业人口为40834人,全镇共有26个村,截 止2012年6月份现已享受农村低保户数760户,人数为1987人,占农业人口的 4.87%。通过各村自查清理,全镇共清退农村低保 30户,58人,其中死亡人数 9人,生活已转好的21户,49人。

二、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领导小

组,由镇长邹时敏任组长,由纪检书记张勇生、组织委员钟平为副组长,各片长、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邱玉财、王锦煌、曾宪华、周全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宪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确保清查工作的序推进,同时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监督。各村必须开好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

神,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要求各村必须把2012年6月份在册已享受低保的对象名单张贴在每个村委会设置的永久性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里公示,并公布县民政局(5637015)、监察局(5630520)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统一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各村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 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农村低保自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凡在自查中发现问题主动上报的,将从轻从宽处理,若自查不到位,在清理检查期间查出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4、结合“三送”工作,细化清查范围。结合“三送”工作,要求各“三送”干部,逐户上门走访2012年6月份已享受低保户家庭,走访个别群众,听取意见,特别重点清理以下情形。

(1)、村干部本人或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政策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2)、对村干部违反审批程序,未经民主评议、暗箱操作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3)、对死亡了的人员仍吃低保的,必须清退。 (4)、低保对象已购买汽车的,必须清退。 (5)、低保对象购买房产的,必须一律清退。 (6)、享受低保名单中存在“合户”现象的,必须取消。 (7)、通过上户走访,发现已享受的低保户不符合农村低保享受条件的,现已超标的,必须清退。

(8)、经群众举报,反响意见大,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且事实情况属实的,一律清退。

三、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村有存在享受低保对象已死亡仍吃低保现象,未做到及时清退。

2、部分村拆户保,存在“一户保一人”现象。

3、部分低保户意识差,普遍认为“低保终身制”。

4、村级低保公示栏样式不统一或不规范。

5、村级低保管理制度上墙牌比较缺乏。

6、村干部业务水平较底,尤其是家庭收入的很难核算,低保户界限较难把握,评定方法缺少创新。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针对群众反应意见大的村,责令其限期整改,开好低保听证会,重新评定低保户。

2、加大农村低保的申报、审批程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意识。

3、多举办低保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业务水平。

4、设立全镇统一的永久性的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

5、建立建全低保听证制度、定期审验制度、动态管理制度、三榜公示制度,并要求各村必须上墙,并规范各村农村低保档案资料的存档。 xxx镇民政所

2012年x月xx日篇三:某镇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镇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报告 **镇有**个行政村,总户数**户,总人口**人,耕地面积 **亩,2010年全镇财政收入**万元,农民人均收入**元。在这次对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低保政策,逐户排查,逐人落实,全面开展了地毯式自查自纠活动,做到了严字当头,阳光透明,程序规范。经全面核查、调整,我镇现有农村低保户 户, 人,其中一类人员 人,二类人员 人,三类人员 人。向将自查自纠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采取“四建”、“三包”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在农村低保自查自纠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四建”、“三包”措施,达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为自查自纠务求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建”,即: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由镇长任组长,纪检书记和主抓副职任副组长,五个管理区总支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镇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区总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是具体责任人。做到各层面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搞好具体协调,统一发挥职责,合力推进工作。二是建立指导组。全镇23个村分5个管理区,组成5个指导组,由总支书记带队,逐村逐户开展督查,采取“日报告”制度,每天逐村汇报低保自查自纠开展情况。三是建立自查组。23个行政村,由村支部书记牵头,全体村干部参与成立自查自纠组,对村里每

个低保户,每个享受低保人员,逐户逐人重新核查。核查低保户目前现状(是否死亡、出嫁),核查低保户目前经济收入状况(是否脱离低保行列,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坚决去掉,对应保而未保的户及时调整加入低保,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四是建立督查组,由镇纪检书记牵头,抽调民政所、财政所、司法所、办公室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反馈的形式,直接入户明查暗访,实行“一日一督查,三天一通报”,对组织不力搞形式的村,立即通报,发现严重问题,又不自查自纠,对支部书记就地免职。

“三包”,即:一是总支书记包区,对分包区所有低保户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二是机关干部包村,机关干部对所包村的低保户情况负全责。三是村干部包户,每个村干部对所分包的低保户负直接责任。在复查中,发现一例不符合政策,共同追究三级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健全组织、实施三包措施,进行自查互查,对核查的结果采取“谁调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从支部书记到包村干部,到区总支书记,最后镇长签字,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了从严把关,真实准确。

2、利用三种途径宣传,两条渠道监督,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意识。 农村低保工作的自查自纠,单靠各管理区、各村自己去落实还远远不够,还必须调动起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去参与,去监督,共同去落实。因此,在激发干群共同参与中,我们开展了三种途径做好宣传,两条渠道做好监督。

“三个宣传途径”,即:一是召开会议宣传。我们在农村低保自查工作中,做到了早着手、早安排、早部署,先召开全镇范围内的村干部、机关干部会,随后各管理区到各村召开村民代表、村党员会,一级一级安排工作,下发工作方案等文件,首先让镇村党员干部吃透政策精神,达到目的明确,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减少盲目性,消除应付心理。二是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村广播宣传。要求宣传车深入每个村、每个街道巡回宣传,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标语不少于300条,村广播利用早、中、晚开通,利用面上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低保核查工作。三是入户宣传。镇村两级干部在入户核查低保户的同时,广泛宣传低保政策,让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成为低保政策专家,个个都是低保户的评判员。 “两条监督渠道”,即:一是张榜公示进行监督。对核实后的低保户、低保人员,建立详细的低保人员情况台帐,认真填写《漯河市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登记公示表》,在村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做到公开透明、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二是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进行监督。在各村及镇政府都设立了举报箱,张贴了举报电话,群众对公示后的低保人员如有异议,或有应保未保户,可直接通过来信来电话进行举报,做到即访必查、查实必究,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3、开展“三查五见一规范”核查,确保全部保“低”。

我镇五个督查组带领包村干部同村干部一起,深入到各村,全面开展了对农村低保户“三查五见一规范”核查工作。

“三查”:一是检查低保对象是否真实,家庭收入核算是否翔实,分类施保是否准确。二是检查公示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情况不明保,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现象。三是检查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环节是否存在滞留、挪用、克扣现象。

“五见”:检查人员到每一户要见低保户,见低保证,见低保金存折,见户口本或身份证,见低保户居住环境。

“一规范”: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违规享受低保户的进行调整。

镇村两级干部通过半个多月逐户上门、逐人见面、自查自纠,在广大群众的支持监督下,对检查出的少数不符合政策的低保户进行了及时调整,其中低保一类人员转二类人员 人,二类人员转三类人员 人,病故停发 人,出嫁停发 人,生活好转调减 人,去掉合户 人,新增农村低保 人,低保人员转五保人员 人。经重新清理规范,目前全镇核实低保户 户, 人。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1、保障对象的界定存在困难。

一是个人收入不好确定。除农业收入外,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打零工是随着季节、市场行情等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没有一个详细的计算方法。 二是调查取证存在问题。尤其是对于家庭成员在外务工情况,在调查

取证的过程中,农民会隐瞒一些收入来源,这对最终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有一定影响。

2、低保工作动态管理难度大。一方面由于低保工作人员少,加上其它工作多,对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做不到全面核查,导致对低保对象变动情况掌握了解不够准确,该退的没有及时清退,该进的没有及时纳入。另一方面由于基层把关不严,有的村评审不严格怕得罪人,造成只能进不能出或进多出少现象,也有些收入已经超过最低保障线的人,有些亡故或出嫁的户,抱着“要一点是一点,不要白不要”的思想,没有及时退保。

3、存在合户现象。在申请低保对象生活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低保落户这一家,那一家就有意见,有些会为此耿耿于怀,阻挠村里正常工作开展,或借此机会上访,村里为了平衡关系,采取多户人集中一个户头,每户保1至2人,撒胡椒面的办法,扩大保障人数。

4、低保对象配套优惠政策引发争端多。低保户除低保金外,还有对低保对象的学生入学、受灾救助、大病救助、合作医疗参保、春节慰问等一篇四:城乡低保自查报告

关于西坡乡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县民政局:

根据县民政局转发《庆阳市社会救助工作局关于立即清查城乡低保工作中乱收费问题的紧急通知》后,我们西坡乡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文件要求的三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地自查,经查2013年我乡农村低保由对象户直接向乡政府提出申请,乡上成立专门工作组走村入户调查、审核,村低保申报工作,西坡乡政府高度重视,从严把程序入手,由对象户直接向乡政府提出申请,乡政府分管副乡长牵头抓总,带领民政办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乡上成立专门工作组走村入户调查、审核、公示。现经查,我乡城乡低保不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等一系列问题,低保申报符合上级规定和文件要求。篇五:农村低保自查自纠报告

农村低保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县民政局:

根据市、县城乡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大会精神,我乡结合自己实际及早着手,有计划、有安排、有部署,积极开展低保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部署

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从制度上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特别是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力等生活常年困难的低收入群体)的重要途径,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乡领导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农村低保工作当作关系群众疾苦,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柴桂华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李永文、主管民政的副乡长孟肇伟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有财政、计生办、妇联、综治、司法、民政相关负责人组成,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自查自纠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明确责任

为加强农村低保工作的舆论监督,根据《全县低保规范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永民字[2011]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把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通过固定标语、公示栏广为

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深入人心。同时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凡是涉及低保工作的,做到即访即查,查实即纠,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三、认真自查,及时纠正

我乡农村低保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 府的安排部署下,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评审程序化、公示规范化、发放社会化、监督多元化、建档标准化和管理动态化的要求,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实行以户为单位的银行存折“一折统”社会化发放,

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了农村低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009年,我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34人,年发放低保金12.6万元,月人均补差45元;全乡共有五保对象25人,发放五保金6.9万元,月人均补差231元;2010年,我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34人,年发放低保金18.3万元,月人均补差65元;全乡共有五保对象23人,发放五保金6.4万元,月人均补差231元。

四、存在问题

1、部分特困户入户调查时隐瞒了隐形收入给低保户的确定带

来了一定的困难。

2、低保对象评定不符合规定。个别村在评定农村低保对象中

存在“抽人保”现象。

3、整个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差别。即“低保终

身制”。给低保动态管理带来了阻碍。

4、部分低保户“等、靠、要”思想严重,缺少生产自救意识养成了他们的懒汉作风。

五、下一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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