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教育论文范文

2023-09-16

伦理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道德经营论》较为全面系统地阐释了道德经营问题,构建了道德经营的基本理论体系,不仅深入系统地聚焦了道德经营的一般逻辑,探讨了道德经营的概念、合法性、核心价值、基本价值、关键环节、人格范式,而且多层面地透析了道德经营中的现实问题,将道德经营遭遇的责任伦理、人权伦理、财富伦理、信息伦理、时间伦理、空间伦理等突出的富有时代意蕴的论题都涵盖在内,可谓体系完备、逻辑合理、自成一体,堪称经济伦理学“形而上”与“形而下”自觉结合的最新成果。

关键词:现代企业;道德经营;研究;评析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志丹博士的专著《道德经营论》(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已经出版,我有幸捷足先登,拜读了此书,在饱览清晰独特的研究思路和创新深刻的学术观点的同时,深感敬佩。我们知道,经济伦理学自20世纪90年代在国内兴起,渐成为“显学之显学”,其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日益拓展,涵盖了企业伦理、劳动伦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伦理等在内的诸多领域,学科体系日渐完备,学术研究成果丰硕。其中关于企业伦理的研究成果和论著更是灿若群星,不胜枚举。由此,我们不难想见,在一个前人已经进行了深入探讨的领域,想要再开辟新的研究视阈,提出新的论题并系统论证之则实属不易。难能可贵的是,志丹博士却另辟蹊径、锐意创新,一改以往纯学理研究企业伦理道德问题的理路,聚焦企业究竟应该如何“用德”、“践德”,进行企业道德经营的研究。可以说,这决不仅仅是一种研究视角的转换,更蕴含着一种新时代的经营哲学的诞生。

《道德经营论》一书主要内容和基本脉络是:该书由王小锡教授的“序”、“绪论”以及十章内容组成。“序”里重点对“道德经营问题产生的背景以及该书的创新点”进行了高屋建瓴地分析厘清;在“绪论”里重点论述了道德经营研究的学术基点、研究发展趋势和研究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第一章“道德经营的概念”重点梳理了以及道德经营概念、强调“道德经营”的缘由);第二章“道德经营的合法性”着重分析了宏观层面的经济道德本质维度、中观的企业道德本质维度以及微观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道德本质维度以及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实践危害四方面驳斥企业非道德经营神话,从而论证了道德经营的合法性;第三章“道德经营的核心价值”主要分析了道德经营的核心价值——义利统一的概念和正当性、企业义与利的概念、统一及其三个层面;第四章、第五章“道德经营的基本价值”着重阐述了道德经营的基本价值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绿色发展和合理慈善;第六章“道德经营的关键环节”基于领导力问题的重要性,提出并深入地阐述了企业道德经营的关键环节就是道德领导和道德决策;第七章“道德经营的人格范式”揭示了经济道德人的合法性根据、合理性边界及其互利的行动原则,有力地回答了道德经营的主体依托和主体模型建构的问题,并深入而全面地回击了对互利主义的质疑;第八、第九、第十章“道德经营的时代境遇”则集中分析了当代道德经营遭遇到的责任伦理、人权伦理、财富伦理、信息伦理、时间伦理、空间伦理等时代性问题,使得道德经营植根于当代实践的沃土、直面时代性的伦理问题。

纵观全书,其特点大致有以下五个方面:

1.概念范式创新。著者在企业伦理学与企业经营学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企业“道德经营”的概念范式,这在国内经济伦理学界尚属首创。著者认为:“所谓道德经营,是指在经营的过程中,企业及其核心利益相关者主张道德价值观驱动经营活动,坚持义利统一的基本原则,以及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护生态和合理慈善等基本价值,遵循伦理道德理念与规范来规约自己的经济行为、经营活动,保持经营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以及合目的性和合理性之间的有机融合、辩证统一,从而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与道德目标相统一的战略性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以及由此形成的企业经营的行为习惯、内在品质和道德境界。”[1]简而言之,道德经营就是企业按照道德理念来指导自身的经营行为,合乎道德地谋取正当的利益,从而真正建构起企业的战略经营模式。这一崭新的概念范式,既是企业伦理学、企业经营学以及管理学研究的理论新范式,也是分析企业问题的理论新范式。

除此之外,这样的概念范式或论题的创新在专著中还有很多,如“道德竞争力”、“经济道德人”、“互利的边界”、“慈善责任的合理性边界”、“时间伦理“、”空间伦理”、“道德致用主义”等。这些原创概念不仅对经济伦理学、企业伦理学研究具有重要启发和深化拓展的作用,而且对于其他学科方向的研究也具有范式创新的意义。

2.分析视角独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伦理学科体系的完善,经济伦理学的一些基本观点已经成为现实经济活动的指导原则。在现实中,一些企业已经清楚地认识到道德是企业发展的无形资本和精神资本,是企业经营的基本理念和根本原则。但问题是,如何使这些经济伦理学的理论能够真正“面向实践”(恩德勒语),为企业经营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则需要我们在研究中更具现实意识、问题意识和担当意识,突破现有的研究“瓶颈”,选择新颖独特的研究视角。

与以往的研究相异,本书的著者在挖掘企业经营哲学范式嬗变的历史脉络基础上,提出了企业道德经营这一新颖独特的研究视角。以企业道德经营为切入点,关注企业如何“践德”和“用德”,力图整合经营与道德,实现两者的交融互涉、良性互动。与此同时,专著对道德经营之“道德”的强调,对道德经营合法性的本体论论证,对道德经营人格范式的诠释等,都不仅为企业伦理研究从理论走向实践提供了独特的分析视角,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而且大大增强了立论的力度。

3.体系构建完备。对于经济伦理学的研究而言,理论体系的构建和问题的研究总是同时并举、相互促进的。理论的研究和发展始终是前提,唯有特色学科理论的完善和发展,才能奠定学科应有的地位;而问题的研究也必然是理论的依据和基础,唯有关注具有强烈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感”的经济伦理问题研究,才能诠释伦理道德之于经济生活的应用价值。因此,真正的学术创新一定是“形而上”与“形而下”自觉结合的产物。

专著较为全面系统地阐释了道德经营问题,构建了道德经营的基本理论体系,不仅深入系统地聚焦了道德经营的一般逻辑,探讨了道德经营的概念、合法性、核心价值、基本价值、关键环节、人格范式,而且多层面地透析了道德经营中的现实问题,将道德经营遭遇的责任伦理、人权伦理、财富伦理、信息伦理、时间伦理、空间伦理等突出的富有时代意蕴的论题都涵盖在内,可谓体系完备、逻辑合理、自成一体,堪称经济伦理学“形而上”与“形而下”自觉结合的最新成果。

4.研究视野开阔。专著以中国与西方结合、形而上与形而下结合、历史与现实交融、理论与实践互涉的“视阈融合”方式,深刻而有力地回答了道德经营的概念解析、原因探秘、实践路径和时代境遇等四大问题,涉及的论题广泛,研究视野十分开阔。

比如,书中对时间伦理、空间伦理的探讨,就是研究的亮点之一。企业道德经营离不开时空元素,而经济伦理学中时空伦理的研究却相对贫乏。著者从人之存在的两个基本维度“时空”出发,探讨了时空的伦理意蕴,揭示了现代企业经营所要面对的主要时空伦理问题—企业劳动伦理和企业经营的空间正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著者以生存论意义上的社会之间概念为基点来透视时间伦理,以资本逻辑与空间伦理建构为主线来研究空间伦理问题,这种大胆而深刻的探讨,对目前的经济伦理学研究具有补白之功。

除此之外,对企业目的幻象的批判的角度来论证财富伦理,从企业信息主体对待和处理企业信息的伦理方式与态度来切入信息伦理,从马克思的哲学思想资源来阐述责任伦理,从女性歧视为代表的弱势群体的人权问题来拓展性地研究企业经营中的人权伦理问题等,无一不展现了著者宏阔的学术视野和强烈的问题意识。

5.学术资源丰富。著作不仅用一定的篇幅阐释了国内外关于道德经营理念以及道德经营研究的学术脉络,而且在全书中贯穿历史分析与对比研究方法,融合了大量跨学科的学术资源。例如,书中从中西思想史的不同视角道德经营的概念进行一番知识考古和界定透析;在阐释道德经营(而非“伦理”经营、道德“营销”、道德“管理”)的缘由时,作者选取了三个角度:一是梳理了在严格道德哲学意义上,中西对“伦理”、“道德”概念的必要区分,使得“道德”经营能更强调主体经营的主体性、自主性、自律性以及应有的经营的行为习惯、内在品质和道德境界;二是探究了西方对“形式理性”的批判与反思,提出了企业经营范式的核心价值诉求,即强调道德主体的内在心性品质的培养之于企业的价值意义;三是理性批判了西方强势文化对国内学术概念的影响,揭示了企业经营活动的道德本质[1]。为了分析的透彻清晰、具有说服力,著者的研究决不拘泥于学科门户之限,广泛爬罗剔抉、灵活地整合了古今中外诸多门类的学术思想资源,所涉及学科涵盖伦理学、经济学、哲学、经济伦理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等,构建了全面丰富的学术信息平台,从而使得分析说理具有充分的穿透力和说服力。

道德经营确是一个宏大课题,也是极具挑战性、复杂性和时代性的战略问题。对此研究域,志丹博士心仪已久,凭借着巨大的学术勇气、深厚的学术功底、清晰的学术理念、敏锐的学术洞察力,完成了这部洋洋35万余字的力作。可以说,这部书是他博士后三年的倾心之作,更是他学术理念和学术境界的真实反映,尽管其中或有值得进一步商榷之处,它给后续研究留下的高水准的研究平台和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则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否认的。基于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经济伦理学领域中,本书的开创性价值必将载入史册,其学术和现实意义也必将不可磨灭。

参考文献:

[1] 张志丹.道德经营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4-20.

[责任编辑 刘娇娇]

伦理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政治伦理话题。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领导干部尚存在和滋生着诸如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不正之风,是当前政治伦理建设突出的焦点问题。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的手段与途径固然不可或缺,但政治伦理的规范性特征决定了制度设计与建构对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更具有根本性的政治伦理意义。

关键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政治伦理;制度设计

领导干部作为日常政治活动的组织者与实施者,其行为对于日常政治活动的文明与规范具有主体性和主导性意义。因此,领导干部的作风特别是生活作风集中折射出一个时期政治道德和政治昌明的总体状况,人们也往往通过领导干部的作风直接推断和评判一个时期的政治风气和政党形象。因此,从政治伦理的角度出发,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是相当重要的现实环节和实践切入点。2007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深刻论述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义,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新举措,开拓新视野,具有重要的政治伦理意义。

一、领导干部作风:不容忽视的政治伦理话题

我国是具有深远“德治”文化传统的国家,官员的道德和作风历来受到各朝各代领导者的重视。因此,整饬官员道德,垂范德品,历来是德治的重要实现途径与形式。儒家提出的“政者正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则立人,己欲达则达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等思想深刻体现了中国德治传统及在国家治理中的政治伦理准则。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国家、社会和公民对领导干部作风的释义与时俱进,对领导干部的作风提出更高、更具体、更富时代性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八个方面概述了领导干部良好风气的具体内涵与要求,不仅为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开拓了新的视野,而且是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政治伦理建设的重要着眼点。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风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对于政党形象和政治文明形象的影响直接而深远。邓小平同志强调,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在党,党的领导干部在各级党组织中肩负着领导责任,是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领导干部只有具备良好的作风,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才能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共建和谐的强大力量;才能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邓小平同志指出,为了促进社会风气的进步,首先必须搞好党风,特别是要求各级领导同志以身作则。领导干部如不能以优良作风影响或端正一般党员和人民群众在党风问题上的心理和行为,就很难端正党风、带动民风。正是基于此,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是政治伦理建设的逻辑起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领导干部的作风的重要性也空前凸显。领导干部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规划者、引导者和主导力量,他们的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大政方针的落实,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完成,关系到政党整体形象。党制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各项政策,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需求,反映了人民的意愿,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实践党的宗旨,特别是在关涉国家安危的关键时刻,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站在前列,发挥引导者和带头人作用。领导干部的好作风对于党的执政能力的提升、全党风气好转和政治伦理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当然,也应该看到,在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历史地位和执政环境发生诸多变化,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结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既具有巨大活力,也存在不少问题。随着党历史地位和执政环境的变化,新形势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突出的作风问题,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滋生、蔓延,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不良风气,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这些不正之风,严重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干扰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进程,成为当前我国政治文明和政治伦理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领导干部自身作风问题,绝不仅仅危及个人的道德形象,人民群众往往通过其行为管窥党的整体作风。负面的个人作风问题尽管不具有普遍性,但它对全党的形象和政治道德的伤害是巨大的。有人将个别领导干部的贪污腐化看作党的肌体中的“毒瘤”,是有道理的。因此,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政治伦理话题,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政治伦理建设的逻辑起点和现实切入点,强调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政治伦理意义。

二、领导干部不正之风的政治伦理探因

领导干部作为日常政治活动的组织者,其作风如何对于政治生活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毋庸讳言,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加速,部分领导干部作风滑落的现象比较突出,甚至造成了恶劣影响。领导干部不正之风的蔓延,从领导干部主体自身看,固然与其道德修养的缺损相关,然而另一方面也印证了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体制和机制上存在着各种漏洞与缺陷。制度安排对于政治伦理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效用,而领导干部不正之风蔓延的根源,也首先要从制度漏洞上进行归因。

1.领导干部自身道德修养的缺损

我党历来十分重视政党伦理、政治伦理建设,通过执政党的先进性建设带动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因此,我党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所具有的先进性特征,赋予了党的领导干部成为道德楷模的特别重大的责任与义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领导干部都能成为践行无产阶级政党先进性的政治道德的楷模,部分领导干部信念不坚定、思想不端正,政治上不清醒、不坚定,对社会发展规律缺乏正确认识,对社会主义的前途产生怀疑和动摇,胸无远大目标和志向,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部分领导干部个人主义思想严重,过分看重个人的名利得失,把心思用在追求所谓的“政绩”和“声誉”上,淡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客观认识自己,不能公正对待群众,不能正确使用权力;部分领导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享乐主义思想蔓延,懈怠工作,一味追求轻松与享受。如此等等,严重背离先进性道德

的现象屡见不鲜。一言以蔽之,部分领导干部从主体道德价值修养看,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个体道德修养缺损严重。

另外,从领导干部主体的知识素质考量,部分领导干部的素质低下也是影响道德修养的重要因素。许多领导干部任职后因忙于繁杂的事务或借故忙于事务性工作而忽视了进一步的学习和提高,从而造成理论水平不高、知识储备不足、工作能力不强等,不仅对党的指导思想缺乏全面、系统、准确的把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得不深不透,而且缺少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等,缺乏驾驭复杂形势、解决应急问题的能力,最终导致思想认识的片面性和工作方法的简单化。客观上造成政绩乏善可陈、干群关系恶化,影响了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整体作风的评价。长此以往,必然破坏政治空气,阻碍积极有为、健康向上的政治伦理的形成。

2.体制和机制不健全

领导干部作风问题固然与领导干部个人的道德修养紧密相连,但从政治伦理的角度看,它与政治与行政体制及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关系甚大。近年来凸显的领导干部作风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折射出我国体制与机制上的漏洞。

首先,监督机制不健全。相当一部分党组织党内监督不力,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纪委对同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软弱无力;再者,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以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致使一些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现象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

其次,民主集中制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邓小平同志曾经严肃地指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但是,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却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诸多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存在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有些领导搞“一言堂”,独断专行,将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有的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内耗严重,该集中的没有集中,该坚持的无法坚持,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最后,选人用人制度不科学。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未能严格遵循德才兼备原则,存在重才轻德的现象,致使一些素质较低、作风较差的人走上领导岗位;未能充分走群众路线,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或仅将民主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倾听群众的呼声;未能多渠道、多层面、多方位地考察识别干部,在干部考核上,范围狭窄、方式陈旧,失真、失实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客观公正地提拔和任用干部,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拉帮结伙等现象屡禁不止,不仅将具有真才实学和卓越能力的同志拒之门外,而且助长了某些领导干部的不正之风。

三、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对策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从八个方面高屋建瓴地概述了领导干部优良作风的深刻内涵,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开拓了新视野,具有重要的政治伦理意义。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而又紧迫的系统工程,从政治伦理的维度看,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通过思想道德教育的手段,提高领导干部素质与道德修养,固然十分重要,但政治伦理的规范性特征,决定了不断加强制度性设计与建构,完善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形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制约机制,对于领导干部作风的好转更具有根本性意义。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

作风问题首先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是道德修养和心性锻炼,因此,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手段与途径,思想道德教化的手段是不可或缺的。很显然,领导干部作风实质上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外在表现形式,惟有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领导作风才会端正。因此,转变领导干部作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尤其是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就显得十分重要。加大思想教育和能力培训的力度,就当前而言,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素质与能力。通过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引导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与能力,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学习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等,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加强实践锻炼,使各级干部在艰苦的环境中增长才干、锤炼作风。在培训方式上,要充分利用好各级党(干)校、行政学院(校)这块阵地,集中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封闭学习,研究讨论一些实际问题。也可以采取到高校深造、到外埠基地或境外培训、到先进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或到基层组织历练等多种形式。干部培训要以提升干部的思想素质与工作能力为目的,切忌形式主义,其成效的大小只能通过他们作风状况与工作业绩来检验。

2.坚持群众路线,正确行使权力

广大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决定力量。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谋利益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伦理与政治文明的集中体现。当下有不少领导干部对群众路线认识不清,在思想上没有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路线,在信念上没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导致在作风上漠视群众,脱离群众,甚至压制和伤害群众。江泽民同志指出,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因此,党和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的力量和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人民群众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体,共同的社会需要、一致的根本利益可以产生共同的价值取向、共同的理想信念、共同的价值标准和共同的行动,可以激发强大的活力和动力,可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可以夯实领导的群众基础。

同时,坚持群众路线,是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的基础。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领导的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担任领导职务,只是意味着一种不同的职业、不同的分工,领导职业与其他职业是平等的,不允许有任何特权。领导干部不仅要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而且要保证人民群众依法享受的民主权利;人民群众得不到应享受之权利,就不可能有主人翁责任感,不可能发挥当家作主的精神,不可能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此,只有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才能正确对待群众,才能正确使用权力,才能保障群众的利益,才能保证领导的稳定性,展现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与政治道德的崇高。

3.完善机制体制,提供制度保障

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依赖于人的理性自觉,但政治伦理建设绝不仅仅是个人道德修养的问题,它的规范性特征决定了制度建构途径的重要性。制度

的作用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思想教育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知,而制度建设则使思想教育成果制度化、固定化,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首先,健全党内外监督机制。邓小平同志提出,党要接受监督,党员要接受监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都要接受监督。只有坚持从制度上完善党内外监督,党的作风和领导干部作风才能朝着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一方面,完善党内监督。这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通过揭露、评价、控制、制约等形式,对党内的各种权力形成有效的制约,保证权力能以正确的目的和方式规范运行。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要健全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强化党内的制约与监督;要完善党纪检查体制,并确保有效履行职责;要提供制度保证和法律依据,推进党内监督的制度化进程。另一方面,要完善党外监督,建立健全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制度。要推行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和质询听证等民主监督形式,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保证党和国家政务的合法、公平与公正;要切实实践民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监督功能;要着手制订并适时推出新闻法,保证新闻媒体依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其次,坚持民主集中制。归根到底,要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强化中央权威意识、地方服从中央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的基础上,切实保障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从而制定更科学、更民主的政策。同时,要注意克服领导班子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这两种倾向,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和风范。

再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制度上保证用好的作风选用人和选用作风好的人,是改进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这要求坚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措施;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干部选用朝作风好、素质高的方向发展。

最后,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责任是领导干部的根本属性。领导干部既然承担一定的领导职务,就必须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要保证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威慑力,就必须建立对领导干部责任的追究制度。领导干部不仅要负政治责任,也要负经济责任;不仅要负直接责任,也要负领导责任;不仅要负作为责任,也要负不作为责任。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在履行决策权力时增强责任心,正确谨慎地使用决策权,克服主观臆断,从而尽量避免决策失误,减少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项 播

伦理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护士伦理准则;重要性;实施策略

从2010年起,由国内外的护理专家和医学伦理学专家及部分临床一线护士历经4年多的时间,撰写修改28稿,最终形成了7章23条的《护士伦理准则》[1]。《21世纪中国护士伦理准则》草案提出护理工作是人类的普遍需求,护士工作服务于人生命的全过程。从婴儿呱呱坠地到人临终离世均离不开护士的治疗护理和关怀。护士的基本职责为促进健康、预防疾病、维护健康和减轻痛苦;护士还承担着健康照顾者、护理管理者、健康教育者、护理计划者、护理研究者和改革者等角色,这就要求护士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规范的实践操作技能,敏锐的观察能力、反应能力和评判性思维能力,以及高尚的道德情操等。中国《护士伦理准则》的提出,为护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对护理人员提出了较高的道德标准和道德要求。

一、国内外护士伦理准则的制定

(一)国外护士伦理准则的制定

伦理准则是任何一门专业不可或缺的核心价值标志,是特定专业与其所服务的民众之间的一种社会契约,发挥着对于特定专业领域内的全体成员的一般服务行为的指导功能[2]。早在1896年,美国护士协会就首次讨论了护士伦理守则,1953年国际护士会通过了首部《国际护士伦理准则》,2005年最新的修订版完成。美国护士协会分别在2001年和2008年发表了最新版本的护士伦理守则及护士守则指南。日本早在1948年也已经颁布和实施了《护士、助产士、保健士法》,对护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执业范围以及相应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等做了详细的法律上的规定[3]。

(二)中国《护士伦理准则》的制定

为了与国际接轨,实现既国际化又中国化的优质护理,也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确保护士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中国于2008年5月12日起正式施行《护士条例》。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护士条例,给全国护理工作者提供护理伦理及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中华护理学会相关专家在借鉴外国经验,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护士守则》。但是,仅依靠国家及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来规范护士行为是不够的,必须制定《护士伦理准则》,规范护士在执业过程中所应保持的职业领域所要求的职业理念、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4]。因此,在经历了多年的研究撰写,在2014年制定了中国《护士伦理准则》。中国《护士伦理准则》在力求与国际接轨的同时,结合中国国情,继承中国传统护理道德的精髓、汲取世界护理伦理精华,立足于中国的护理实践,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护理特色。此外,《护士伦理准则》建立了护士的道德行为规范体系,在《护士条例》和《护士守则》的基础上,实现了从依法治护到以德兴护的转变,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护理事业健康和谐的发展。

二、中国《护士伦理准则》的内涵

护士伦理基本原则、护士伦理规范、护士伦理范畴构成了《护士伦理准则》的完整体系[5]。

(一)护士伦理基本原则

护士伦理基本原则是指调整护理实践中观察和处理各种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它是护士在护理工作中面对各种人际关系时所应遵循的根本原则,对伦理规范、伦理范畴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也是衡量医护人员道德品质及道德行为的最高标准[6]。护士伦理基本原则包括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医学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等几个方面。护士伦理基本原则提出了护士对病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指明了护理服务的内容和职业态度,也突出体现了在社会主义时代应敬畏生命、尊重病人人格、尊重病人生命质量和价值的护理道德特点。护士应在护理实践中全面掌握并实现护士伦理基本原则对他们提出的要求。护士伦理的具体原则及应用原则即是在护士伦理基本原则上提出的。

(二)护士伦理规范

是指依据一定的护士伦理理论和原则而制定的,用以调节护士人际关系及护士与社会关系的准则,也是培养护士护理伦理素质的具体标准或要求[7]。其内容包括:热爱专业,恪尽职守;尊重病人,一视同仁;举止端庄,文明礼貌;刻苦钻研,精益求精;互尊互学,团结协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护士伦理规范体现了护士伦理原则对护理伦理范畴的指导,是进行护理伦理评价的尺度,是实施医院管理的主要依据及伦理修养的主要内容。

(三)护士伦理范畴

范畴的哲学概念指已经经过无数次实践的证明,并已经内化、积淀为人类思维成果,是人类思维成果高级形态中具有高度概括性、结构稳定的基本概念。护士伦理范畴指能够反映护理伦理本质的基本概念[7],包括权利与义务;情感与理智;良心与功利;胆识与审慎。护士伦理范畴使护士从护理实践的层面上领悟到护理伦理的价值意义,强化了护士的伦理观念及护士的责任心,并且帮助护士将伦理原则通过概念转化为伦理品质。

三、《护士伦理准则》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确立了护士工作的职责

首先,护士在临床工作中应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关怀照顾,协同医师实施诊疗计划,如能够根据病人的症状体征提出正确的护理诊断,进而制定有效的护理计划并且能够规范化地实施,最终缓解病人的病情。其次,护士应与医疗团队团结互助、相互监督、相互理解和支持,及时与医疗团队沟通,讨论病人病情,采取正确的医疗护理措施,及时救治病人。最后,护士应对服务对象开展健康教育及康复指导,让病人了解相关医学知识,有助于疾病的预防和康复。《护士伦理准则》从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护士的工作职责,有助于护士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从基本上保障了对病人疾病的救治。

(二)确立了护理对象及护士工作的态度

随着医学模式的发展完善,护理对象从病人转变为个体、家庭、社区,护理人员不仅要关注疾病,也要关注人们心理、社会、道德等方面的健康。护理对象的这种新变化必然带来了护理服务范围的扩大、护理人际关系多样化、护理伦理决策复杂化[7]。在护理服务的过程中,要求护士无论何时都应将病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关爱生命,且护士在面对病人时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以慈悲为怀。对待病人要一视同仁,不能因种族、文化、权利地位不同而区别对待病人,要有坚持公平正义的精神;护士也应充分尊重病人人格,尊重病人的选择,尽量满足病人合理的需求;此外,护士应多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交流,彼此信任、理解,相互合作,建立和谐的护患关系,共同战胜疾病,恢复患者健康。所以,《护士伦理准则》不仅明确了护理对象,指明了护士行为的原则,对护理人员的工作态度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三)确立了护士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

作为社会的一员,护士承担着为社会做出贡献的责任,当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灾害如地震、洪水、爆炸等时,护士应心系人民健康,服从命令,积极参与抢救。如今有很多医院组织医护人员到社区或偏远山区进行义诊,为人民健康服务。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及人们健康需求的增高出现了诸多问题,如患者对医护人员要求过高,对疾病的治愈也有着过高的期望等,当现实与期望不符时导致医患、护患关系恶化,所以医院及护理管理者应多组织医护人员为人们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告知人们并不是所有的疾病都能治愈,向人们普及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知识,呼吁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等。护士也应积极参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医疗物理、医疗人文和医疗网络环境。如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医疗物理环境;热情、微笑、耐心服务的人文环境及健康、真实、有益于患者健康的网络环境。

(四)确立了护士伦理修养的目标

西方一位医生的墓碑上刻着:“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的墓志铭,它明确地表达了护理行为的方向,也揭示了护理伦理性的特征。护士在临床护理过程中要面临很多伦理困惑,需要护士做出正确的伦理决策,解决护理伦理问题。这就需要护士有较高的护理伦理素养及护理伦理决策能力。所以,护士应遵循技术伦理,即对护理技术实践活动中面临的伦理问题的道德反思;还应在护理工作中精益求精,陶冶护理伦理的专业精神,培养理性思考模式,审慎护理行为,从伦理的角度以更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所以,《护士伦理准则》提出了护士伦理修养的目标,同时也在人们心中塑造了良好的护士专业形象及高尚的职业道德操守。

(五)确立了护理伦理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习惯的变化及环境各方面的影响,疾病的种类多种多样,临床上很多疾病人们从未听说,更不用说疾病的诊断治疗。这便要求护理人员要终身学习,不断更新护理知识和技能,为护理对象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护士伦理教育也不能只停留在学校教育,应加强医院、科室的继续教育以及函授、广播等方式加强对护士的伦理教育。护理伦理教育的内容、方式、方法等也要不断进步,培养学生评判思维能力、伦理决策能力和学科创新能力,使护士在临床工作中能正确的解决护理伦理问题,促进病人恢复健康,最终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

四、《护士伦理准则》的实施策略

《护士伦理准则》制定后发放给各级医院及护理人员并获得了良好的评价。《护士伦理准则》坚持护理与伦理紧密连接,结合中国国情,面向国际发展,勇于创新,与时俱进,是目前国内结构完整,内容清晰,实用性好,操作性强的规范性准则。可目前临床护士伦理准则的实施较少,对护士伦理准则实施策略的探讨势在必行。

(一)在课程教育方面

由于《护士伦理准则》的研究撰写较晚,目前学校护理伦理教育课程主要为《医学伦理学》及《护理伦理学》教育,有的学校甚至没有开展护理伦理相关的教育。因此,学校相关领导应首先重视护士伦理教育的重要性,意识到培养学生评判性思维能力及护理伦理决策能力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强护理伦理的相关教育,安排合理的课程,并重视护理伦理学科的建设,将护理伦理准则的内容贯穿到护理伦理教育中,让学生充分认识护理工作的内涵、任务、道德要求等。任课教师应做好教学安排,改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与临床实践相结合,如通过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考核过程中严格要求学生,使学生真正地掌握并运用护理伦理的知识去解决问题。

(二)在实践标准方面

护士不仅承担着对病人疾病的治疗护理工作,也承担着对病人进行心理护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临床上护士工作压力很大,可能没有足够的精力去学习并严格按照《护士伦理准则》的标准执行。所以,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考核标准时应考虑医院及护理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实践考核标准。如针对手术室护士,应重视三查七对、知情同意等方面的实践标准;而夜班护士应重视慎独精神等方面的实践标准;临终关怀病房的护士则应重视对安乐死的看法、尊重病人人格、敬畏生命等方面的实践标准。所以,应根据不同科室的特色制定相关的实践标准,使护士能接受并乐于在临床工作中学习和贯彻落实《护士伦理准则》。

(三)在评价和研究方面

护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与病人的健康息息相关,如没有严格按照无菌技术为病人进行护理操作,可能导致病人发生感染,增加病人的痛苦,最终可能病情恶化,严重的甚至导致病人死亡;如夜班护士没有按照分级护理的要求及时去观察病人病情,没有发现病人的病情变化,导致病人病程延长等等,所以每个护理专业机构应对护理的价值、作用效果进行不断的评价和研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应制定相关的评价标准,提出研究考核方案,从政策到资源上支持护士工作,从而促进护士从行为上去践行《护士伦理准则》。

(四)在行政监管法规方面

一项工作是否能够高质量、高标准地执行,与行政职能部门密切相关,所以有关部门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支持与配合,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最终促进各地区各医院按照严格的标准去贯彻落实《护士伦理准则》。

《护士伦理准则》的颁布充分强调了护士应尊重人的生命及尊严,并引导护士在护理工作中理性思考,审慎护理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护士的职业伦理责任和伦理决策能力,为人们树立了良好的护士专业形象。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护士伦理准则,需要系统地进行多方面的建设以及多机构、多组织、多层次的参与来共同促进和保证护士伦理准则的落实,从而实现优质护理,创建和谐的护患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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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谢红.日本护士的责任和义务[J].护理管理,200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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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陈亚新,王大建,冯照样,等.当代医学伦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

[7]姜小鹰,等.护理伦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

[8]潘绍山,张金钟,李恩昌,等.《护士伦理准则》内容解读[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4,27(4).

伦理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经济行为;伦理底蕴

1 西方经济与伦理关系的回顾

在西方,经济与伦理的传统联系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崇尚经济活动中的善行,强调善是经济活动中的目的,经济活动只是达到善的手段。在近代,从亚当•斯密到约翰•穆勒,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经济伦理思想体系得以形成,经济与伦理得到了较完善的结合。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从人的同情心出发,考察了个人的道德情感和社会的伦理关系;在《国富论》中,以人的自利本性为基础,确立了古典自由主义的经济观。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这两部分别讨论伦理学和经济学问题的著作中,各出现了一次“看不见的手”的提法。斯密说:“(富人)雇用千百人来为自己劳动的唯一目的是满足自己无聊而又贪得无厌的欲望,但是他们还是同穷人一样分享他们所作一切改良的成果。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们对生活必需品作出几乎同土地在平均分配给全体居民的情况下所能作出的一样的分配,从而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为不断增多的人口提供生活资料。”“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看不见的手”究竟是什么,斯密在他的著作中没有明确定义,它只是一个比喻性的说法。况且,既是“看不见”,似乎也无法具体说出那只“手”到底指的是什么,它仿佛是一种无形的力量。但是,综观斯密在这两本书中论述的思想,我们可以抓住“看不见的手”的实质:它隐喻的是一种建立在利己行为基础上的调节私利与公益关系的市场力量。

按照斯密的理解,“看不见的手”是具有伦理特性的。《道德情操论》中的“看不见的手”激发了富人们的同情心,使得他们能够与穷人们分享生活必需品,而不是完全地将生活必需品据为己有;《国富论》中的“看不见的手”在个人追逐私利的同时,无意识地、自发地促进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扩展。斯密用“看不见的手”沟通了私利与公益,表明了他对市场自身伦理调节力量的信任。由于他是西方自由经济理论的鼻祖,因而,“看不见的手”被西方经济学中占主流的自由主义经济学派推崇,奉为圭臬,并成为现代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研究的当然前提。在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的眼里,“看不见的手”在市场中具有无穷的魔力,它伸向哪里,哪里的市场就充满生机和活力,就能调整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公正;市场存在的问题无须其他力量的干预,只要有了这只“看不见的手”,包括社会伦理问题在内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得到解决。如此看来,被神化了的“看不见的手”兼具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伦理发展的双重功能。

在斯密及后来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们的思想中,对“看不见的手”的伦理功能都有不同程度的论述,其主要观点是:首先,市场伦理的发展是一个自然演进的过程。市场能够自发形成既保护个人利益也促进公共利益发展的伦理秩序,个人和组织不能从外部予以干预,任何形式的干预都是对市场伦理秩序的破坏;其次,市场提供了个人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无论是谁,在市场面前都是平等的经济主体,都有获取个人最大利益的权利,它消除了人与人之间在生存和发展权利上的不平等性和差异性;再次,市场保障了个人主动的道德选择自由。个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做什么或不做什么都是自由的,不受外部力量的约束和强迫,市场反对任何违背个人意愿的道德性强制;最后,市场推进了公共利益的发展。在个人追求利益增值的同时,不需要刻意地考虑公共利益,因市场力量的作用,对私利的追求无意间也能使公共利益自然增长,个人利益是公共利益的基础。

到了古典经济学集大成者约翰•穆勒那里,对“经济人”的含义有了更加明确的界定,但穆勒也指出,“经济人”只是一种抽象,而非现实的人本身,它是对人的实际行为的一种不完全精确的假设,因此得出的结论只在抽象意义上为真,一旦运用于实际就要进行修正。

遗憾的是,近代以后,西方主流经济学遗忘了经济的伦理意蕴,朝着“价值中立”的实证科学发展,“经济人”成为一个模型和分析工具,排除了任何伦理因素的考虑,其主要原因是“边际革命”以后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学是使用数学方法并依据数学模型进行“演绎”的科学,应该说,经济的数学化是一种进步,它能使经济学的逻辑结构更加精致,但由于过分忽视人的丰富性研究,把理性经济人归结为数学符号的简单化趋向,使经济学成为“象牙塔之中的黑板经济学”(科思语)。对此,马丁•霍利斯与爱德华•内尔讽刺到:“几乎所有的教科书都没有直接阐释理性经济人。理性经济人的潜在假定存在于投入与产出、刺激与反映之间,他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不曾结婚也不是单身汉。我们不知道他是否爱狗、爱他的妻子或喜欢儿童游戏胜于喜欢诗。我们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我们知道无论他要干什么,他会不顾一切地以最大化的方式得到它。”

而丧失伦理内涵的“经济人”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条件,而是在危害市场经济。凯恩斯有一句令人深思的话:“.……我们将自由地回到宗教信仰和传统美德的那些最确切的原则上来——贪婪是一种罪恶,高利盘剥是一种不端正行为……我们将再次把目的看得高于手段,宁愿取善而不为实用。” 这是经济学家的忠告,值得我们深思。西方主流经济学不仅将经济学与伦理学割裂开来,而且将“经济人”的思维逻辑大规模地侵入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等其他社会科学领域,用德国学者彼得•科斯特洛夫斯基的话说就是:“在当代的实证主义经济学理论中有这样的趋势,即把经济学和它的范例变成关于人的行为和社会的普遍而终结性的理论。”这表现出一种“经济主义的缩略”。

令人欣慰的是,经过数学化、模型化热塑的西方经济学理论有了新的转机。其一,一些经济学家开始重新审视经济学研究对象。当今理论界比较公认的经济学研究对象是资源稀缺和人的欲望达到合理的配置。也就是说,经济学是研究社会如何使用稀缺资源来生产有价值的商品,满足人们的欲望,并将这些商品在不同的人之间分配的学科。既然经济学不仅要研究资源稀缺,还要研究人的欲望,那么,必然涉及哲学层面对价值定义的论述。我们知道,人的需求具有无限性,而资源又具有稀缺性,这就必然产生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为避免或缓和这种冲突就必然使人们的欲望超越人性本能的放纵,同时又要使有限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这就需要一整套伦理规则和伦理智能,没有这套伦理规则和伦理智能,人类将失去满足自身欲望的操作能力。其二,质疑经济数学化、模型化。一般来说,完善意义上的经济是理性经济,它不单是投入产出的物质或数量问题,还有着精神及其伦理问题。一些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对主流学派的经济学研究范式进行了大胆的质疑和批判,并从中引发出许多发人深省的理论问题,这些主要理论贡献充分表明,行为手段、伦理道德、制度变迁等作为经济活动的变量已受到经济学家的高度重视。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家——印度的阿马蒂亚•森指出,尽管忽略伦理方法,经济学照样能获得相当丰硕的成果,更未必使经济学失败,但经济学的更强的说服力在于对经济行为中的社会相互依赖关系的更深刻的思考。德国学者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更明确指出“经济不仅仅是由经济规则来控制的,而是由人来决定的,在人们的意愿和选择中,经济上的期望、社会规范、文化的调节和道德上的善良表示的总和一直在起作用,因此,这种总和在经济行为和经济理论中,也必须得到考虑并反映到经济行为的道德特征上来”。

以上是西方经济与伦理关系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西方关于经济与伦理的关系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回归:即从亚里士多德到亚当•斯密和约翰•穆勒,体现的是“经济人与道德人要统一”的思想。而从近代以来,实证主义将经济人与道德人割裂,单纯强调经济人的思想,酿成了西方社会物质文明丰富、精神文明匮乏,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盛行、信仰危机等社会问题严重的局面。如今,许多学者重申经济人与道德人应统一,呼吁要加强经济伦理建设,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这一曲折回归,是西方社会走了许多弯路,付出了沉重代价而总结概括出来的,体现了道德发展的规律性。这使得我们要深思市场经济下经济行为的道德意蕴到底是什么。

2 市场经济与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

经济与伦理是一种互动的辩证关系,经济是基础,伦理属上层建筑范畴。根据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原理,经济基础对经济伦理具有决定作用,经济伦理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并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经济伦理对经济基础又具有反作用,当经济伦理与经济基础相适应时,将促进经济的发展,当经济伦理落后于经济基础时,则会阻碍经济的发展。所以,当经济基础发生变化时,经济伦理也必须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从经济建设的实践中看,经济行为是伦理规范的源泉和载体,伦理规范则是经济行为的原动力和价值取向,二者相互渗透,缺一不可。

市场是研究经济伦理的舞台。美国经济学家A•斯密德认为,市场是一种伦理的制度,“无论是完善的还是不完善的市场,总存在一些为人们普遍享用的基本价值判断和公共选择规则……任何一种市场价格体系体现着人们对某一伦理关系的起码认同,改变流行的伦理价值将有可能带来价格结构的变化……社会不存在不具有基本伦理判断的市场价值,缺少了伦理价值,交换不是变坏,而是无交换可言。”

2.1 市场经济蕴涵伦理精神

著名的经济效率原则——帕累托最优境界,把边界定为“每个人的利益增进不得以减少他人利益为代价”的标准上。事实上,市场经济的伦理本质就在这里,我们可以将其作合乎逻辑的展开,就可演绎出诸多市场经济的伦理精神。

首先,利益导向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首要原则,人们必须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扩大生产,而扩大生产又必须以增加积累为前提,增加积累要求人们勤俭、节约、聚财,正因为这样,“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合理利己、正当求利”就构成了市场经济的伦理支柱。同时,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通过诱发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去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进而带动整个社会财富的最大化,这就涉及如何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问题,这就必然要求人们遵循“两利相权取其大”的集体主义原则,其最低要求是不损人利己,不损公肥私即正当求利,合理利己。其次,商品交换最基本的原则是等价交换,它内在地要求人们遵循以下规则互动:承认他人与自己具有同等地位,拥有相同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意志和决定。显而易见,如果不遵循人格独立、平等、公正、诚信规则,交换便无法进行。可见,市场经济推动独立人格的发展。再次,根据供求规律,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这是市场经济区别于传统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这个特征使得人们必须把为他人服务、为社会服务的观念根植于自己的经济活动中。因为不把社会生产置于社会需求基础之上,商品就难以实现其价值,更谈不上利益的最大化。可见,市场经济是通过服务社会,满足社会需求来获取利益的,它要求经济活动主体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最后,竞争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又一规律,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竞争必然会推动社会进步,而竞争需要有公正的环境,所以,竞争要求人们具有公正诚信的品质。

以上分析表明:市场经济活动不但有其特有的规律和规则,而且有这些规律、规则决定的经济伦理,这些经济规律、规则与其自身演绎的经济伦理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当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济伦理反作用于这些经济规律、规则时,就能保证经济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在遵循和违反的两个层面上,或展现人性伦理界定或道德导向,使得经济活动符合人的目的;或违反经济伦理道德,最终阻碍经济活动的发展。

2.2 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的反作用

经济伦理蕴涵于市场经济之中,有其经济基础,但伦理道德一旦形成并被人们掌握利用,就会反作用于市场经济。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规则要求的科学的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起积极的推动作用,而违反市场经济要求的落后的伦理道德对市场经济起消极的阻碍作用。

第一,科学的伦理道德能指导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科学的伦理道德可以使市场主体在正当求利的经济行为中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科学的伦理道德可以弥补市场缺陷;科学的道德可以降低经济运行的交易成本。

第二,科学的伦理道德可作为“伦理资本”,创造经济利益。科学的伦理道德就其功能来说,它不仅要求人们不断地完善自身,而且要求人们珍惜和完善相互之间的生存关系,以理性生存样式不断创造和完善人类的生存条件和环境,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这种功能运用到生产实践领域,必须会因人的素质尤其是道德水平的提高而形成一种不断进取精神和人际间的和谐协作合力,并因此促进有形资本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和产出效益,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3 市场经济下经济行为的道德底蕴

上面谈到了市场经济和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那么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经济行为应该具备什么样的道德底蕴?

第一,认可和保护产权。通俗地讲,市场经济是一种以交换关系为核心的经济。交换关系表面上是物与物的交换,但实质上是反映了人们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中的核心是产权的让渡,即产权关系的平等交换。产权是指人们对某种经济物品所有的一定的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受益权等。而这些权利需要社会的认可与保护来维系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如果产权界定不清,分不清谁是产权的独立占有者,何来市场经济,何来经济主体的自由决策;何以会使利己成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何能有经济主体之间的逐利竞争。

第二,经济自由。市场经济的性质,赋予了市场经济主体经济自由,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秩序存在的基础伦理条件。它主张通过规定经济主体成员一般的、基本的经济权利和义务,赋予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进行独立决策和行动的经济价格。另外,劳动者自由和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也就形成了最合理的人员安排结构,有利于劳动者个性的发展,有利于人尽其才。

第三,经济公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公正作为处理和调节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应当”之理,自然就来自在生产与交换中所呈现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并由这一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经济公正的核心要求就是自愿。即只有一个人自己才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公正的生产与交换就是在生产与交换中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出于自愿,这就意味着其中没有欺诈,没有胁迫,没有垄断,没有强权。经济公正的第二个要求是公开。由于交换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在自己所用来交换的东西和打算交换的东西之间,人们对自己的东西知道得更多,所以双方都“应当”公开与交换相关的所有信息,以利于对方作出正确的效用判断,实现交换的利益增额。经济公正的第三个要求是平等。市场经济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商品必须以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这就意味着:任何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在权利上是平等的,交换双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无偿占有另一方的劳动,交换双方有权向对方挑选符合自己需要的商品,而且有权计较自己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是否在交换中得到足够的补偿。所以,经济上的平等主要是与物质财富的分配相联系,其中包括经济活动中的机会平等,即竞争规则和分配规则对所有人具有同等效力,运用社会资源的权利平等、劳动价值的平等。

第四,追求效率。市场经济是效率经济,是由市场经济自身的性质促成的,即市场经济的自由、利己、交换、竞争、分工的性质促成的。正是由于经济主体的利己行为、市场竞争的强制力,才有生产效率、资源配置效率的不断提高;正是由于交换的存在,经济主体才能在追求各自所需的价值中,各得其所。同时交换又是推动分工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竞争的外部压力作用下,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的专业水平越来越高,从而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得以不断提高,因此国民经济得到了长期、快速的发展,社会产品不断丰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第五,契约观念。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市场经济的契约性,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制度伦理要强化契约,鼓励市场交易的契约化,树立起契约观念。与之相适应的是市场经济的经济制度伦理要求广泛树立起契约观念,促进市场交易的普遍契约化。此外,还有经济的公平性和制度的道德性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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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翟晓英(1972—),女,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在读博士,山西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

伦理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当代伦理学;民族复兴;文化自信;德性培育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852/J.CNKI.JSHNU.2020.02.002

伦理学作为一门系统研究人类道德活动的人文学科,不仅必须以理论的方式关注和探讨现实生活,而且也应该以实践的方式参与和规范现实生活。这种作为伦理学关注和参与对象的现实生活,既是个人的,也是人类的,但其基点首先是国家和民族的。“我们的爱国,一面不能知有国家不知有个人,一面不能知有国家不知有世界。我们是要托庇在这国家底下,将国内各个人的天赋能力尽量发挥,向世界人类全体文明大大的有所贡献。”

诚如梁启超所言,即使是摆脱了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的人,也不能否认爱国主义的重要。由于在当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下,绝大多数个人总是生活或者归属于一个国家和民族,而人类活动的最重要“单位”或“组织”也是各个国家和民族,因此,当代伦理学的关注和参与对象当然包括个人和人类,但其基点毕竟是国家和民族。那么,当代中国和中华民族生活中的最大事件是什么呢?毫无疑问,就是要在21世纪中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从而,这一新的历史方位成为当代中国伦理学体系构建的主要内容和宏大叙事:实现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是中国人必须承先启后地承担起的最重要历史使命,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有机组成部分,伦理学特别要提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伦理秩序的自觉,把所有发展伦理学学科的努力都聚焦到这一点上来。

有鉴于此,本文拟围绕“文化传统与伦理学”的关系,以“文化自信之学理论证”为核心,从使命、范式和类型三方面对当代伦理学发展的一些基本问题做初步阐发,以就教于同行学者与相关读者。

一、当代伦理学的民族复兴使命

当代伦理学要实现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建伦理秩序的使命,首先就有必要合理地总结先前伦理学发展的成就和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深入探寻履行这一使命的有效范式。应该肯定,改革开放40余年来,每到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一些学者总会出来回顾伦理学科走过的道路,通过对其经验和教训的分析,提出新的学科发展设想,这是伦理学界的一个好传统。例如,10年前左右,伦理学家罗国杰、王小锡、王泽应、高兆明等就从各种视角出发,对新中国前60余年伦理学发展的过程和得失做过深刻的总结,其中特别是王小锡等的《中国伦理学60年》,

由于其资料的丰富性和考察的系统性,至今仍然是学术界进行相关研究的基础性书籍。而为总结改革开放40周年和新中国70年的伦理学发展,江畅、李建华、樊浩、冯书生等学者的相关论文,作为伦理学界最新的针对性概括和探讨,更是啟发伦理学人合理地回顾和展望当代伦理学发展的有益参考。

就学术遗产而言,“文化大革命”之前就开始学习和从事伦理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的一代学者,在改革开放40余年来中国伦理学取得长足进步的过程中,发挥了砥柱中流的作用,涌现了一批领军人物,其中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曾经长期担任中国伦理学会会长的罗国杰(1928—2015)。

数十年来,罗国杰在坚持伦理学发展的正确导向、探索伦理学构建的合理路径、倡导知行合一德性伦理学方面的努力和创新,展现了一位中国特色伦理学开拓者的杰出形象。罗国杰构建的伦理学体系,由于坚持了伦理学与社会主义道德生活密切联系的立场,尽管现在看起来有些提法可以商榷,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的发展进程中,毕竟具有奠基性的地位,我们不能随便放弃,必须予以丰富和发展——推进其基础理论,适应新时代的挑战。比较起来,40余年来出现的其他一些伦理学构想,体现了新一代学者的努力,虽然在学术上有所进展,但主要是伦理学学科中思想史的研究和应用伦理学的突破,在“伦理学原理”领域中的立足国情、联系实际方面则往往有所缺失。

从历史进程看,王小锡等著的《中国伦理学60年》一书认为,新中国伦理学经历了1949—1965年的萌芽期、1966—1976年的停滞期、1977—1991年的形成期,以及1992—2009年的发展期。

虽然这只是一家之言,但其概括比较合理。至于对10年来伦理学发展的定位,还需探讨。笔者的初步看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和文化自信观念的确立,是国家层面伦理思想进步的集中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伦理传承发展的实践日益广泛和深入,可以说是社会和个人层面道德进步的鲜明标志;而伦理学研究与教学在各分支学科范围内的细化和拓展,则是伦理学学科层面的主要学术成果。但毋庸讳言(或者由于笔者的视野局限),伦理学界虽然已经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却由于经常受到研究观点、方法、视野等方面的限制,至今还少见能够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和主题,充分融通“坚持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吸取国外伦理学积极成果”“立足中华优秀传统伦理学”三个路径暨三种资源,积极体现时代精神的典范性论著,特别是能够称得上体系性之伦理学的论著的问世。

从而,基于伦理学界重任在肩,为突破伦理学当前发展只有局部深化而缺乏整体创新的“瓶颈”,新一代伦理学人必须进一步明确和理解当代中国伦理学的最重要使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伦理秩序,并自觉地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首先,实现伟大复兴的梦想深深扎根于中国悠久的文化和道德传统之中。不同于西方人追求自由个性的历史最终目的,中国人把实现民族生命之可大可久作为人生的最高理想。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空间上的展开(可大)和时间上的绵延(可久)。作为世界上唯一延续至今的原生性文明,5000多年来,中国从“中国之中国”经“亚洲之中国”成为“世界之中国”,至今仍然是一个泱泱大国。在经历了近代的衰落和苦难之后,中华民族现在已经十分接近实现伟大复兴的目标。《周易·系辞》:“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这就是说,要实现民族复兴这一“富有”之大业,人们不仅需要有不断创新的智慧使其永葆活力,而且更离不开齐心协力以建立长久和宏大的功绩。显然,伦理学在此承担着极为重要的凝聚人心之责任。

其次,实现伟大复兴不仅深深扎根于中国人追求民族生命“可大可久”的传统之中,而且吸取了西方文化和道德中的“自由个性”要素。中国古人追求的美好社会理想,主要突出“社会团结”的要素或方面。《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21世纪的“中国梦”,在传承发展这一优秀传统的同时,还立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把它与主要来自西方的“自由个性”要素或方面结合起来。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的构想,更是为我们规划了未来社会的远大理想。正是基于对中国传统“大同”理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求在21世纪中叶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强国,努力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三要素或三方面的统一,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正地惠及人民全体,让每个人都获得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的机会,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显然,伦理学在此承担着极为重要的协调关系之责任。

第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是为国家谋富强、为民族谋振兴、为人民谋幸福,而且也是为世界谋大同,在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体的进程中,努力为人类做出中华民族新的更大贡献。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浓郁的天下情怀(《论语·颜渊》:“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强烈的和平意识(《老子》:“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在先秦时代就确立了世界大同、天下太平、全人类和平幸福的社会理想。即使在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中国国运最艰难的时刻,梁启超仍然说:“中国人说政治,总以‘天下’为最高目的,国家不过与家族同为达到这个最高目的中之一阶段。……可以说纯属世界主义。像欧洲近世最流行的国家主义,据我们先辈的眼光看来,觉得很褊狭可鄙。”

据此,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今天,面对当前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世界,我们更应该传承发展这一中华民族及其文化的优秀传统,更自觉地在为国家谋富强、为民族谋振兴、为人民谋幸福的基础上,把这一切和为世界谋大同结合起来。显然,伦理学在此承担着极为重要的拓展胸怀之责任。

二、当代伦理学的文化自信范式

以上简略地回顾、展望了改革开放40余年伦理学发展的成就与不足,进一步明确了当代伦理学的使命和责任——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伦理秩序的过程中努力凝聚人心、协调关系和拓展胸怀。在此基础上,笔者就可以探讨伦理学担当这一使命和责任的合理范式,即当代中国伦理学发展应该采取何种范式的问题了。所谓伦理学的发展范式,指一个时期的伦理学主要依托何种文化层面或社会领域与何种思潮或学科进行体系建构和发挥社会功能。例如,以阶级斗争和意识形态为依托,这种伦理学可称为政治斗争范式;以经济建设和经济学科为依托,这种伦理学可称为经济伦理范式;以文化繁荣和文化学科为依托,这种伦理学可称为文化自信范式。当然,这三种范式之间并非截然分割,而是相互渗透的。就当前的实践基础而言,这种伦理学发展范式的选择和确定,与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人们对经济、政治、文化等建设中的文化方面特别关注密切相关。例如,就40余年来的发展进程而言,伦理学发展先后主要采取了“政治反思”(20世纪80年代)、“经济伦理”(90年代)、“社会和谐”(21世纪之初)等范式,而近10年来则逐步转变成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文化自信”范式。

当代伦理学发展应该采取文化自信的新范式,本文这一核心命题的提出,作为一种学术观点虽然是可以讨论的,但自有其实践基础和理论依据。就文化自信范式的实践基础而言,主要在于,相对于政治和经济改革开放的历史性进步及其广泛的社会效应,当前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突出,成为事关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关键问题。至于从理论依据上讲,这主要是由文化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极端重要性决定的。现在,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等理念,正成为中国学术界和广大公民的广泛共识。文化自信作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对作为自己根基、灵魂的文化之生命力和创造力的信心、信念、信仰,是一个有着“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传统的民族和国家实现复兴的重要基础和标志,其关键在于强调,如果脱离了中国历史和文化的前提,脱离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这个灵魂,

就很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客观必然、重大贡献和独特优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坚定文化自信的实质就是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

当然,为深入理解这一实质,我们还需要从学理上做进一步的论证。

就“文化自信”,特别是关于“文化自信與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之间关系”的学理论证,不少学者均发表了有益的意见,深化了相关的认识。例如,曾峻认为:“回答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关系,需要先澄清……文化自信中的‘文化’指的是什么。文化有广义、狭义之分。……从社会整体方面来探讨文化与道路、理论与制度的关系,则需立足广义文化而非狭义文化。”

与此不同,也有一些学者坚持狭义文化观:“从广义上来看,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成果的综合,包括物质、制度、行为和精神等各个方面。……从狭义上来看,文化是指精神生产行为和精神现象,比如语言、文学、艺术以及一切意识形态等精神现象。……我们更倾向于狭义方面的文化。”

从以上引证的情况来看,学术界一般都认可文化可以区分为包括物质、制度、行为和精神的广义文化即“大文化”,与作为经济、政治反映的“精神”之狭义文化即“小文化”;但是,对于“文化自信”中的文化,则有不同的理解,有的主张广义文化,有的主张狭义文化。

在当前关于文化自信的学理论证问题上,出现这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展开相应的探索与争鸣,正是思想理论学术界解放和进步的体现,各方参与者应该珍视和促进这一局面,在学术界的切磋琢磨中求得认识的深化和学科的发展。据此,笔者承认,即使单独以广义文化或者狭义文化来论证文化自信,在学理上都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但是,如果一定要坚持只能在广义文化或者狭义文化之中二选一,那么就会陷入片面性,出现学理上的缺弱或偏执。因此,笔者主张在理解“文化自信”,特别是关于“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之间关系”时,应该以广义文化为重点,尽可能地把广义文化与狭义文化即大文化和小文化结合起来,综合成为一种更丰富、更全面、更合理的文化观。因为,关于文化自信命题中的文化概念,从近年来出版的论著来看,实际上大部分采取了广义文化即大文化观,把文化理解为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层面的整体性文化(有的还单独列出了行为文化,但本人认为这一般也属于精神文化范围),类似“文明”的概念。作为一种新的思想理论学理活动,这一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这么说的根据在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当前,思想理论学术界在讨论文化和文化自信问题时,经常引用现代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一书提出的观点:在公元前800年之后600余年的“轴心时代”中,人类文明实现了重大突破,古希腊、古中国、古印度等都产生了伟大的思想家,他们提出的思想原则不仅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传统,而且一直影响着人类生活。特别是古老的民族和国家,在遭受了近现代的苦难之后,如果要实现复兴的梦想,就不仅应该努力吸取首先出自西方的现代性之积极成果,而且更必须在本民族于“轴心时代”形成的传统中立定根基和寻找智慧。从文化观的角度来看,这里对“文化传统”的理解,采用的实际上是一种广义文化即大文化观。它是一种主要主张文化或文明有着不同之民族和国家类型的文化观,强调精神文化,特别是其中的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观——是区分各种文化或文明类型的基本标志。在对文化的社会属性的理解上,它的实质是,相对于作为文化或文明本质属性之一的时代性,更注重突出同样作为文化或文明本质属性之一的民族性。

与此不同,在文化问题上,近百年来,我国思想理论学术界实际上更多强调的是文化的时代性,而非文化的民族性。这种状况的出现,除了深刻的实践需要之外,还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思潮影响相关。其学理逻辑则为:文化是人类的精神活动及其产品,是经济和政治的反映,归根到底是人类物质活动的反映。因此,“对文化作狭义的理解是具有更广泛性的趋势,而且从文化理论和文化建设来讲,应该使用狭义的理解”。

应该承认,这种认为文化既受经济和政治的制约又反作用于经济和政治的狭义文化即小文化观,强调文化的时代性维度,不仅为五四运动及其之后的文化革命提供了思想和理论武器,而且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也是一个不可放弃的基本理论维度。但毋庸讳言,由于这种狭义文化即小文化观内在地蕴含着文化线性进化观念,在理解和坚持文化的民族性方面有所缺弱,难以对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等论断做出充分的学理论证,从而,这就提出了把广义文化与狭义文化即大文化和小文化结合起来的要求。

三、当代伦理学的德性伦理类型

进一步说,从学理上论证当代伦理学发展应该采取文化自信的新范式,主张以广义文化为重点,把广义文化与狭义文化即大文化和小文化结合起来,其实质就是主张有重点地把文化的民族性和时代性这两种文化的最重要、最本质属性结合起来。由于文化存在于空间和时间之中,因此民族性与时代性是文化的根本属性。如果说在实现社会制度变革(救亡图存)的革命时期,人们必然更注重文化的时代性,那么,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民族复兴)的建设时期,人们则应该更自觉地立足文化的民族性。从现代文化学的视角来看,文化一元说主张从人们一般的技术能力,特别是基于其生产方式和制度建构方面定义文化,注重文化的时代性;文化多元说主张从人们不同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基于其价值观念和民族精神方面定义文化,注重文化的民族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西方中心论的文化一元说占据主导地位,之后文化多元说日益被世界范围内的多数人接受。鉴于近代以来中西文化之争的历史进程,为发展当代中国伦理学,伦理学人应该把文化一元说和多元说统一起来,在坚持文化时代性的基础上,更重视文化的民族性,更有意识和更积极地保存、发扬、更新、创造本民族的传统。伦理学发展之文化自信的新范式的提出和确立,就是对当代中国文化繁荣和道德提升的这种必然趋势和明确要求的自觉回应。

而从严格的伦理学科意义上看,采取文化自信的新范式以发展当代伦理学,这样做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基于先前我国伦理学的学科、学术和话语体系的建构,即原先占主导地位的《伦理学》教科书及相关论著都主要建立在狭义文化观和时代道德观,即小文化观和小伦理观的哲学基础之上。这里所谓的时代道德观和小伦理观,就是把道德理解为一种相对于“物质的社会关系”的“思想社会关系”,根据社会(经济)形态的时代性演变来确定道德和伦理学的发展阶段,认为在社会结构中道德是一种相对于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式,既强调经济关系对道德的决定作用,又肯定道德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社会生活的能动作用。必须承认,这种时代道德观和小伦理观对于坚持我国道德生活和伦理学的社会主义性质,具有强大的意识形态和学术论证功能,我们现在仍然应该坚持,绝不能放弃。但是,人们也应该看到,时代道德观和小伦理觀毕竟强于论证道德和伦理学的时代性、阶级性、阶段性,而弱于论证道德和伦理学的民族性、国家性、连续性。在救亡图存和翻身解放的梦想已经实现,民族复兴成为全体人民直接奋斗目标的历史条件下,对于这种时代道德观和小伦理观及以其为理论前提的伦理学,就有必要在坚持其意识形态和学术特质的基础上加以丰富和发展,即在学科、学术、话语体系的学理论证方面加以丰富和发展。

就发挥社会功能而言,这种以文化自信为基本范式,以广义文化为重点,综合广义文化和狭义文化、民族道德和时代道德即大文化观和小文化观、大伦理观和小伦理观为目标的伦理学发展构想,与当前其他各种伦理学构想相比,由于比较合理地理解和处理了文化和道德的民族性与时代性的关系,因此就可能不仅比较适应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伦理秩序的实践的需要,发挥凝聚人心、协调关系和拓展胸怀的积极作用,而且在发展当代中国伦理学的过程中,也有相对的学科、学术和话语优势。这种优势在于,它给出了一个构建当代中国伦理学的基本框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融通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华优秀传统伦理学和国外伦理学积极成果三种资源,实现意识形态与学科逻辑的对立统一,使伦理学在指导思想、文化立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进一步体现中国特色、风格和气派。此外,这一框架还不仅保障了当代伦理学发展的正确思想和道德导向,而且奠定了其系统性和专业性,使其能够选择最合适的道德生活和伦理学类型来履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伦理秩序的使命和责任。

所谓道德生活和伦理学类型,是一个借鉴了西方道德生活和伦理学理论而形成的概念。相应于西方道德生活从古代和中世纪的伦理“共同体”转变为近代以来的“契约社会”,西方伦理学的主导类型也发生了从德性论向规范论的转变,强调伦理学的主要任务是规定制度和行为的道德规则,而不是塑造个人的整个人格和德性,因为在它看来,这属于个人自由选择的范围。从总体上看,这一转变在西方道德生活和伦理学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利弊兼有。对于这一转变,当代中国的道德生活固然已深受其影响,但不可简单照搬,而是应该自觉地吸取其合理因素以丰富、发展中国悠久的德性道德生活传统。同样,伦理学作为一门最具哲学气質的人文学科,当然要关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身关系的一切问题,追求这些关系的和谐;但是,毋庸讳言,在当今复杂社会系统和庞大学科体系的条件下,越来越多的问题已经由各种专门机构和专门学科来处理,留给伦理学或者最适合伦理学的,也许就是对人之德性的培育。因此,德性伦理学不仅立足于深远的、特别是中国的道德生活和伦理思想史传统,而且符合在现代复杂性社会系统、日益庞大的现代学科体系中发挥伦理学特殊作用的功能的要求,应该说是当代伦理学发展新的主导性类型。

确认德性伦理学为当代伦理学发展新的主导性类型,就突出了伦理学塑造年轻一代美好德性,使他们成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接班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国家和社会当然要为青少年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客观条件,但同时更承担着引导他们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以天下国家为己任之优秀传统道德的重任。特别是在当代媒体日益发达、无所不在的条件下,如何把“正能量”赋予处于成长期中的青少年,使他们成为不仅努力遵守行为规则,而且致力形成美好德性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变得日益复杂、日益困难、日益重要。因此,为了完成这一在文化和道德上义不容辞的任务,伦理学界必须为发展当代中国德性伦理学而努力。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当代伦理学人就要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道德、革命文化和道德、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道德之间的辩证统一,在礼敬近现代革命时期为了民族复兴而牺牲的英雄烈士,

2018年4月6日,《人民日报》开辟了一个“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专栏,以《革命军中马前卒——邹容》开篇,准备集中报道793位(组)英烈人物,刊载他们的事迹,激励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一代传承他们的精神。 礼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杰出贡献的先锋模范

2018年12月18日,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于敏等100名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 的同时,更自觉地礼敬5000多年来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做出不朽贡献的民族英雄,更自觉地礼敬从老子、孔子经康有为、梁启超到孙中山、鲁迅等中华民族的思想大家,

2016年5月,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列举了老子、孔子、庄子、孟子、荀子、韩非子、董仲舒、王充、何晏、王弼、韩愈、周敦颐、程颐、程颢、朱熹、陆九渊、王守仁、李贽、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鲁迅25位中华民族的思想大家。 更自觉地礼敬孔子这位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的精神导师”。

至于中国人“以天下国家为己任”的传统美德,通常认为主要是“五常”和“八德”:仁、义、礼、智、信,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朱贻庭把它归结为“敬天” “贵和” “重义”。

罗国杰主编的《中国传统道德》,从道德规范的角度列举了“公忠、正义、仁爱、中和、孝慈、诚信、宽恕、谦敬、礼让、自强、持节、知耻、明智、勇毅、节制、廉洁、勤俭、爱物、敬业、友谊和礼仪” 21个条目,  其中大部分也可以理解为美德。梁启超曾经认为中国传统道德主要是私德,而非现代条件下能够“利群”、使国家得以“安富尊荣”的公德,因此,在其《新民说》前期,大力倡导国家、权利、自由、自尊、生利、自治、合群、尚武、进步、进取、冒险、毅力等公德。但是,在《新民说》的后期论文《论私德》中,他已经认识到私德仍然是公德的基础,更为重要。同样,罗国杰也认为中国传统美德应该发展为中国革命道德,但又承认中国革命道德是中国传统美德的延续。由此可见,前人已经认识到,德性培育,特别是对年轻一代的德性培育,既要立足悠久的优秀民族传统,又要对其实现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对于当代伦理学人来说,在民族复兴的梦想已经成为直接奋斗目标的当代,更是如此。因此,如何传承发展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使其既成为实现民族复兴的外在伦理秩序,又成为最广大中国公民,特别是年轻一代内在的心灵秩序,就是当代中国德性伦理学必须深入探讨的核心问题。

Cultural Tradition and Ethics

—Based on an Elucidation of a Theoretical Argument of Cultural Self-Confidence

CHEN Zehuan

As contemporary ethics attempts to realize the mission of constructing ethical order for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it is necessary to probe deeply a valid paradigm to complete this mission based on the summary of previous achievements and deficiencies: cultural self-confidence. The essence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ethics takes cultural self-confidence as its paradigm lies in: given the increasing importance of culture in the process of national rejuvenation, in order to make the socialist culture and moralit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become the external ethical order of national rejuvenation and internal mental order of the largest number of citizens, it is necessary to focus on general culture in the theoretical proof, combine broad culture and the narrow culture, emphasize the significance of ethics in the practice and application of cultivating the younger generation who can take on the responsibility of national rejuvenation.

Key words:   contemporary ethics, national rejuvenation, cultural self-confidence, virtue education

(責任编辑:中 和)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阿尔贝特·施韦泽哲学—伦理学文集翻译及研究”(18BZX055);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资助

作者简介: 陈泽环,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200234)。

伦理教育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制度运行伦理;和谐社会;同构性与互补性;价值诉求

一、区分两种制度伦理:制度运行伦理与制度设计伦理

(一)制度伦理的定义

目前学界对制度伦理概念还存在许多争论和分歧。概括地说,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制度伦理概念的认识,可归纳为三种认识维度:制度中心说、伦理中心说、双向互动说。“制度中心说”即“制度的伦理化”,是指制度中蕴涵着伦理的价值、道德原则,以及针对制度所做的伦理评价,换句话说就是制度是否符合道德性。它是把制度化作为加强道德建设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是从探索道德建设的具体实践中走向制度伦理的,认为应当把制度本身蕴涵的道德性视为道德建设中应关注的根本性问题,在道德建设中提倡制度创新和加强制度的伦理评价。“伦理中心说”即“伦理的制度化”,就是一种制度化的道德规范和原则,强调制度本身的伦理性和道德性。它是从社会变革和制度变迁的伦理反思中走向制度伦理的,认为社会伦理道德的建设途径问题不仅需要加强道德教育,更要加强制度伦理建设即强调伦理道德的制度化、成文化、法律化建设。“双向互动说”即“制度伦理化”与“伦理制度化”的统一——制度伦理观。这种观点认为制度伦理既包含制度的合道德性,又把一定社会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提升规定为制度。它是从社会变革中制度建设与道德建设的双重维度走向制度伦理,强调制度建设的伦理性内涵也重视道德建设的制度化要求,虽然对制度伦理的理解不同,但就本质意义而言,都是从“制度的伦理”和“制度中的伦理”两个方面来理解制度伦理。因此笔者把制度伦理理解为存在于社会基本结构和基本制度中的伦理要求和实现伦理道德的一系列制度化安排。

(二)制度运行伦理的界定

虽然学术界对制度伦理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但是他们都认为制度伦理包含着两个层面的内涵:制度运行伦理和制度设计伦理。其中,制度运行伦理是由制度管理伦理和制度实现伦理组成的。制度管理伦理即制度本身的内容和性质,是对制度进行管理的伦理,是关注制度在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如何保持自身的自我统一性。其主要涉及的伦理问题是制度管理主体在道德上的合法化和应该如何对制度进行管理。而制度实现伦理是从制度的功能去探讨制度对现实社会生活的作用,着眼于制度与现实社会生活的良性互动及如何准确而又高效地发挥自己的效能,其主要涉及的伦理问题是实现制度过程的道德合理性问题和公共权力机关应根据法律严格执行制度。制度设计伦理就是人们在讨论和设计制度时对伦理的考虑,既包括制度建立的伦理观基础,也包括制度是否具有道德合理性。制度设计伦理是关于“是什么”、“为了什么”、“做什么”方面的伦理,其最主要的表达形式就是制度形式。制度设计是很关键的,在和谐社会这个大背景下,制度设计伦理应该是全面的、稳定的、明晰的,这样才能确保制度的顺利运行。因为制度设计是制度运行的前提,只有制度设计合理才能使运行得以顺利的进行。

二、制度运行伦理——和谐社会伦理的同构性与互补性

(一)同构性:构建和谐社会与制度运行伦理的价值目标一致

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谐社会所追求的这些价值目标正是制度运行伦理建立的原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的社会,民主法治要求制度在运行中应该坚持依法治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使制度运行中依据法律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均衡各种利益集团政治利益,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人民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才能在诚信的氛围中平等互助。通过建立制度运行伦理,才能确保各种各样的保护创造成果的制度的顺利运行,从制度上保证人们的诚信友爱得到经济上的利益实现,激发社会民众的活力。在制度运行中维护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种管理活动安定有序地进行,这样,人们才能安心地在社会上创造和生活。人和自然才能和谐。在制度运行中,执行人员应时刻尊重自然,树立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伦理观,这样,人们才能接受并遵守和服从。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构建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归宿,也是制度建立和运行的价值原则。在制度的运行中,我们要充分重视人的主体性,激发民众的主体能动性,让广大人民群众以主体的身份融入建立和谐社会的制度运行中去,从而最大程度上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见,二者在主体上是一致的。因此,制度在运行中应该是朝着有利于人的个性解放和有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这才是制度在运行中所追求的伦理价值。这些对制度伦理的理解和需求,表明构建和谐社会是理想和实践的结合,也是在制度伦理基础上实现目标和过程的统一。

(二)互补性:制度运行功能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意义

制度运行功能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谐社会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秩序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制度运行伦理发挥功能。从制度运行伦理的功能来看,首先,制度运行伦理具有规范协调作用。在制度运行中,制度运行伦理会对制度的主体和制度本身、个体本身都有规范的作用,在规范它们的同时也在协调制度和伦理的关系,使各项政治、经济、社会活动处于一个有序、合理的框架下运行,从而确保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使各项制度顺利实施。其次,制度运行伦理具有创新功能。制度运行伦理实际上就是制度创新的过程,其核心和目的是为了促进制度的发展与创新。而创新正是和谐社会所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和谐社会要保证社会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缓解利益冲突,解决社会矛盾的根本出路是制度在运行中的创新。因此,和谐社会需要制度在运行中不断改革和创新制度来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的快速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当然制度运行伦理的规范和协调作用只是制度运行伦理的一个方面,其更重要的是制度在运行中的创新功能,制度伦理的创新功能对构建和谐社会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可见,制度运行伦理的功能与和谐社会二者之间是一种互补性的关系,二者在内部存在着互补的关系,制度运行伦理的价值基础和道德原则在和谐社会中可以得到有效的运行,和谐社会是制度运行伦理得以实现的载体,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需要依赖于制度伦理,最关键的还是依赖于制度运行伦理,制度运行伦理是建构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层面和内容,是实现更高层次的和谐社

会的必要条件,制度运行伦理所追求的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性双翼”,制度运行伦理是和谐社会的道德支撑,而和谐社会是制度运行伦理得以顺利实施并持续发展的新平台。

三、和谐社会对制度运行伦理的价值诉求

(一)政治层面的诉求——民主诉求

和谐社会在政治层面的伦理价值诉求就是对民主的追求,一个社会和谐与否关键是看它是否民主即人民能否最大程度上参与政治活动。所谓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拥有最大程度上的自由、平等,可以在法律的范围内表达自己的意愿。民主是和谐社会的本质核心,二者具有天然的内在的一致性。和谐社会的构建主要也是为了人的发展,为了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平等。在政治层面上,构建和谐社会主要是涉及到制度的设计及其运行。和谐社会所追求的民主体现在制度上就是在制度设计上应该要充分考虑民众的要求,让民众参与制度的设计,充分发挥群众的参政、议政,实现全民参政,使设计出来的制度是全体民众的意志表达。然而,除了对制度设计的要求外,和谐社会能否实现民主最关键的就是要看其在制度的运行中能否真正做到民主。制度的建立是前提,但制度运行则是实现制度与社会和谐的中介,因此,和谐社会的民主就更应该体现在制度运行上能否保证民众对制度的参与。为此,在制度运行中,首先,应该对制度进行解读与分解,把理论的制度与实际社会中出现的问题结合起来,做到理论与实际的相结合,提高民众对制度的理解力,让民众真正理解各项制度,并参与到实际的制度运行中来。其次,制度在运行中还应该建立完善的制度实施监督机制,在制度运行中,实现制度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让民众对制度的运行能充分地了解并给以监督,让阳光普照各项制度的执行,让民众有当家作主的感觉。再次,建立利益表达机制,营造一个自由的环境让人民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当然也要建立相应地表达制度与程序,引导民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需求。最后,还应该加强制度执行人员的伦理建设。在各项制度的运行中,制度执行人员要时刻保持着一颗为人们服务的心,时时刻刻把人们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执行制度的时候,要确保制度运行的公正,坚持原则,不被感情所牵绊,始终坚持制度的原则,才能树立其权威,才能使群众敬仰,才能使各项制度得以顺利的运行,才能使和谐社会的构建得以实现。

(二)经济层面的诉求——公平正义

三十年的改革实践证明,一方面我们的国家发生了巨变,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社会总体是和谐的;但另一方面社会也的确或隐或显地存在严重的不和谐因素。在经济层面,过分强调效率的“至上性”,把效率视为惟一的价值标准来确定某种政策的合理性,而将制度规范的公平性由人类宠爱的公主嬗变为经济的侍女,成为效率的手段。这就颠倒了效率与公平之间目的与手段的关系。为此,社会出现了各个方面的不和谐因素。之所以有不和谐的因素,归根到底是因为社会存在较严重的不公平现象。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说明我党已经开始关注新时代条件下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关注,必然导致对制度运行公平正义的关注。公平正义的制度运行带来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关注和研究社会公平正义问题首先要关注、研究制度运行的公平正义。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保证和实现制度运行公平正义。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运行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首先,转变追求“效率至上”的观念,高度重视公平正义在社会发展中的主要地位和作用,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把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社会的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全面发展进度的重要维度。因此,我们在日常的经济制度运行中,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也要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只有让民众感到了制度的公平正义才能激发民众的参政议政的热情,才能整合社会各种力量提供强大的动力。其次,要引导制度执行人员树立科学的公平观,确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公平并不等于绝对平均主义,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公平的概念和实现手段是不同的。因此,制度执行人员应该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发,既尽力而为,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又量力而行,积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社会结构层面的诉求——合理

和谐社会在本质上主要体现为一种结构性的和谐。因此,社会结构的境况直接体现了社会关系的状况,是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与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着手经济建设,而对社会建设则不够重视,甚至曾经一度以GDP为中心,片面追求经济效率,使社会出现利益分化、阶层分化,贫富差距拉大,形成了富少穷多的“洋葱头型”的社会结构。在“洋葱头型”的社会结构下,人民的利益矛盾加剧,社会出现了不稳定的因素,从而破坏了社会的和谐。和谐的社会应该是富少穷少的“橄榄型”的社会结构,因此,我们应该建立一个“社会合理性”与“社会合情性”相结合的良性的社会结构,只有这样,才能消除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失衡,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之道。构建合理的社会结构可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反过来,社会更加和谐目标的实现,又会进一步促进合理的社会结构的形成。因此,在社会结构层面最主要的是追求合理的社会结构。而这种合理的社会结构主要依靠制度的保证,特别是制度运行伦理的建立。首先,在制定政策时应该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和制定恰当的经济社会政策,特别是对不合理的社会结构层面进行改革,主要是推进户籍、就业、人事、社会保障等方面体制的改革。在制度运行中,特别要注意调整城乡、区域和就业结构,确保民众的利益得到合理的维护,让中间阶层壮大起来,使富少穷多的“洋葱头型”的社会结构向富少穷少的“橄榄形”的社会结构转变,这就需要在制度运行过程中时刻保持制度政策的正确执行。其次,制度执行人员应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在执行制度政策时要严格依法执行各项制度,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坚持把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当然,在制度的运行中,针对一些特殊性,特别是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但是涉及到人的权利的时候就应该把“情”考虑在内,法律无情,但人有情,制度执行人员应该懂得把握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该坚持原则的绝不放弃原则,该灵活处理的则要灵活处理,这样,才能确保民众的服从;才能维护人们应有的利益,凝聚民众的力量,激发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才能进一步推进社会结构的调整。为此,在制度运行中,应该建立起一种合理的制度和合理的制度执行原则,这样,社会结构才合理,和谐社会的设想也才能实现。

责任编辑 任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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