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项目发展计划范文

2024-02-24

旅游项目发展计划范文第1篇

福建休闲农业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发展,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停留在低水平、同质化阶段,最普遍的形式就是只能吃(土菜)不能玩的简易版农家乐,其结果就是让人“乐”不起来。

近几年,随着高速公路、动车开通,自驾游迅速升温,一些早期投资的休闲农业业主加大投入,在土菜馆基础上开辟采摘园,打出“亲子游”的招牌。但是,农产品季节性强,往往一季摘完游客走光,生意依然是有一茬没一茬。加之这些简易版农家乐的休闲娱乐、客户服务、应急医疗、安全卫生等基础设施条件都较差,环境不够优美,难以满足市民休闲消费的需要,不转型必将被淘汰。 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一些休闲农业投资者另辟蹊径。比如,“彩虹小镇”请来专业的旅游规划设计团队,完全按精致农场模样打造。走进“小镇”,一边是生态超市,另一边是观赏采摘区,采摘区再细分为100多个品种的观赏瓜果区、近60个品种的蔬菜种植区、40多个品种的香草种植区和20多个品种的药用蔬菜区。不少游客表示,果蔬品种很丰富,那些非洲果、南美瓜,还有现采香草泡出的茶,令人印象深刻,其配套设施齐全,不同需求的人都能得到满足。 在福建,像这样有规模、上档次的休闲农业点不止“彩虹小镇”。福建省农业厅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农业点1800多家,投资总额300多亿元,年营业收入超过40亿元,年接待游客突破4000万人次,已初步形成了点片相连的休闲农业产业群。

旅游项目发展计划范文第2篇

摘 要:项目管理是管理学中一个重要分支,怎样做好项目管理也是摆在项目管理者面前的一大课题。在项目管理中,项目计划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因此项目计划控制也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本文从多方面来进行分析探讨,从而详细说明了项目计划控制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关键词:项目管理;项目计划;层次;结构;跟踪

项目管理是一项主动性的工作,项目管理经理人要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主动的来进行管理,从而找出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而单单靠被动的反馈是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因此,项目经理人在项目管理中的态度也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而项目计划是项目管理最为关键的步骤,项目计划是一种将项目管理的思路转化为实际形式的工作。一个成功的项目必然要有一个成功的项目计划,但是成功的项目计划却不能保证项目的成功,其中影响的因素较多,在进行项目管理的过程中,还要取决于管理者对计划项目执行的力度以及灵活性。从项目计划的字面上来看,其主要内容就是对项目进行有效的规划,从而形成具体形式的工作。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计划的完成,在计划进行过程中,还要对计划进行有效的跟踪,项目跟踪的主要目的也是在计划进行中时,更好的执行计划的实施,从而提高项目计划的准确度。

一、项目计划的层次和结构

项目计划的执行需要进行有效的项目跟踪,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果单靠一个人的力量将会很难完成,因此项目计划要分为多个层次结构。这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将计划来进行分段管理,从而更好的方便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将项目计划分为多个层次结构的具体作用有以下方面内容:首先,层次结构能够更好的展现出工作的具体流程安排,工作执行能够更方便进行。尤其是在项目初期阶段,项目的细节工作难以加以确定,而制定出相应的计划后,将计划进行分层,分层后的计划能够展现出计划整体中的细节部分,也因此能够更好的对项目的细节开展工作,计划分层越细,细节就越清晰。其次,层级结构更能将分工的细节表现清楚。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项目组要对项目执行的具体安排进行划分,计划分工需要根据计划的相关内容来进行工作和责任的分配。层级结构决定了项目组中执行人员的各自任务,如大的计划项目由项目经理来进行统筹规划,中的计划项目由组长来进行组织编写,小的计划项目由项目成员来进行具体执行等。

二、计划的详细程度

“计划越详细越好”。计划至少应该有三个要素被真正的落实下去,这就是任务、进度和资源。计划的详细程度就取决于对这三项的考虑。按照现在的情况来说,计划应该细到人/日(对于精密工作的计划甚至应该精确到每时每分),项目越紧计划就应该越细。计划越细项目中不确定的东西就越少,项目执行起来就越简单、明了。

针对不同层次的计划,详细程度有不同的要求,大计划应该确定中计划的任务,安排各任务实施的先后和用时的多少,以及人员组织;中计划应该确定阶段中的子任务,任务开始和结束时间,任务负责人;小计划应该确定个人进度的详细安排。如果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它们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大计划是整个身体,中计划是支持身体的骨骼,小计划是血和肉。所以他们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以瀑布模型为例,项目整体计划作为大计划,阶段计划作为中计划,然后分配到具体个人的工作为小计划。

三、计划三步方略

计划的实施是有先后顺序的,也就是说计划的工作实施是有逻辑关系的。尤其对于中、小计划。计划与实施之间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偏差,如果偏差积累起来,就会导致计划失效和项目失控。所以应该实时对计划进行调整。跟踪会发现计划/实施的问题,这些问题就是调整的依据。

计划的制定应该是整个项目组的事情,人人都应该参与项目计划的制定。所以全员参与计划制定/修改才能及时将问题都反应出来,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小计划问题的淤积。如果等到发现中计划已经不适合的时候,就说明你已经失去了最佳调整时机,而你要承受的就是拖延。

大计划可以和第一个中计划一起制定,紧接着应该考虑实施的问题。对于多个中计划来说是按照一定时间顺序来实施的,前面计划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后面的计划。所以这里建议实行三步走的方略。总结一个,实施一个,筹划一个。

四、设置项目计划基线和警戒线

计划会有拖延的情况。这种情况发生的频率非常的高。很多拖延在发生之前是难以明确的,就像风一样在不知不觉间到来、并流过。对于项目组来说,最好是通过设置项目计划基线和警戒线的方法来控制这种风险。所谓项目计划基线是指按照项目正常计划制定进度曲线,所谓计划警戒线是指在正常计划中计算项目总浮时,可以计算出最早完成计划和最晚完成计划,然后根据这两款计划再制定出最早计划曲线和最晚计划曲线,如果实际跟踪计划曲线在正常计划基线上下浮动却没有超出最早和最晚曲线(警戒线)即可。警戒线是为了认清发生拖延的标志,就像水位的警戒线一样。当警戒信号出现后,就应该执行应急措施。警戒线上应该设置必要的解决或缓解问题的活动。

五、项目跟踪

项目跟踪是主要作用是对项目计划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包括对项目工作人员工作的情况、项目计划的具体落实情况等。而主要是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在项目计划执行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来及时的解决问题,避免后期发生较大的影响后果。而项目跟踪的也有着一定的标准,如前文所说的项目计划基线和警戒线,在进行项目跟踪的过程中,要以项目的警戒线和基线为标准,同时跟踪结果产生实际曲线,通过实际曲线和项目警戒线和基线的对比,项目管理者就能够更好的掌握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由此可以看出,项目跟踪在整个项目计划中的积极作用。

在计划执行时,也有很多影响因素的存在,如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思想变化等,在项目跟踪时,对这些潜在的因素进行掌握也是计划控制的重要部分。

不管项目计划做的多好多完美,没有有效的项目跟踪项目计划也只能是一种摆设,而有效的项目跟踪才能够保证项目计划在项目管理中发挥其最大作用。计划跟踪不仅能够发现计划中存在的问题,同时也能够找出计划本身存在的问题,而无论存在何种问题,在计划跟踪的过程中,只要能够发现存在的问题,对于项目计划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要对项目计划跟踪工作加以重视。

参考文献:

[1]孙苏恂.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优化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2005(24)

[2]殷虹贤.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及其在我国的应用[J].中国石化.2004(05)

旅游项目发展计划范文第3篇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财务审计是指科技项目在结题验收前对合同规定的研发总经费收支情况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财政经费分期补助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科技项目。

第四条 对以分期补助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财务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合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财政经费是否按时下拨,配套、自筹经费是否足额到位;

(二)项目合同经费预算使用情况。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法,有无截留、挪用、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项目经费管理情况。项目经费是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的决算编制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弄虚作假现象。

第五条 对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照《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核定范围,提出是否属于技术开发支出和贷款范围的审计意见,并对决算编制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

(二)对技术开发支出或贷款付息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第六条 项目合同预算有变更的,按经批准的变更预算进行审计。项目合同涉及经济指标任务的,应当对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条 科技项目验收财务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省科技行政部门受理项目验收申请后,以书面形式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审计委托书,并提供相关的验收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到委托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事宜,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八条 省科技行政部门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数据库,并根据审计信用和质量,进行目录制动态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采取自愿申请、资格审核确认的办法。

第九条 申请省级科技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注册会计师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三)熟悉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第十条 审计工作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到审计委托书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组成审计小组,人数不得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提前2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以便做好审计前的准备工作。

(二)审计小组应当赴被审计单位进行实地审计。审计时可以先召开有关人员会议,提出项目审计要求;听取项目实施情况的介绍,了解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可向有关人员作进一步的调查了解。

(三)审计工作应当认真查阅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及相关资料,察看现场,检查账物是否相符。审计情况需认真做好记录。对纳入审计的科学仪器设备等主要原始凭证加盖审计专用章,注明审计用途。

(四)根据审计结果,出具科技项目验收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如实反映专项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审计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省科技行政部门根据审计结果确定是否予以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予以验收,并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对以分期补助方式资助、补助额度在20—50万元(含20万元)之间的科技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有内审资格的,可参照本办法由内审机构进行项目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 财政补助20万元以下和小额资助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应当编制经费决算。经费决算应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合作协作与交流费等主要支出提供相关明细。

第十四条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生的费用纳入省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经费预算,由省科技厅统一支付。面上项目一般不超过2000元,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2500元,重大项目一般不超过3500元。

委托内审机构进行审计发生的费用在被审计项目管理费中支出。 第十五条 科技项目审计工作必须依法审计,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审计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审计时不得向被审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在项目财务审计中涉及的企业技术秘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审计。对审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解释。篇二: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2008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浙科发计〔2008〕241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的管理,确保科技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订了《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科技专项经费使用,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的真实、合法,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财务审计是指科技项目在结题验收前对合同规定的研发总经费收支情况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财政经费分期补助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科技项目。

第四条 对以分期补助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财务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合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财政经费是否按时下拨,配套、自筹经费是否足额到位;

(二)项目合同经费预算使用情况。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法,有无截留、挪用、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项目经费管理情况。项目经费是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的决算编制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弄虚作假现象。

第五条 对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照《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核定范围,提出是否属于技术开发支出和贷款范围的审计意见,并对决算编制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

(二)对技术开发支出或贷款付息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第六条 项目合同预算有变更的,按经批准的变更预算进行审计。项目合同涉及经济指标任务的,应当对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条 科技项目验收财务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省科技行政部门受理项目验收申请后,以书面形式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审计委托书,并提供相关的验收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到委托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事宜,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八条 省科技行政部门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数据库,并根据审计信用和质量,进行目录制动态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采取自愿申请、资格审核确认的办法。

第九条 申请省级科技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注册会计师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三)熟悉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第十条 审计工作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到审计委托书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组成审计小组,人数不得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提前2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以便做好审计前的准备工作。

(二)审计小组应当赴被审计单位进行实地审计。审计时可以先召开有关人员会议,提出项目审计要求;听取项目实施情况的介绍,了解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可向有关人员作进一步的调查了解。

(三)审计工作应当认真查阅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及相关资料,察看现场,检查账物是否相符。审计情况需认真做好记录。对纳入审计的科学仪器设备等主要原始凭证加盖审计专用章,注明审计用途。

(四)根据审计结果,出具科技项目验收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如实反映专项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审计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省科技行政部门根据审计结果确定是否予以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予以验收,并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对以分期补助方式资助、补助额度在20—50万元(含20万元)之间的科技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有内审资格的,可参照本办法由内审机构进行项目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 财政补助20万元以下和小额资助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应当编制经费决算。经费决算应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合作协作与交流费等主要支出提供相关明细。 第十四条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生的费用纳入省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经费预算,由省科技厅统一支付。面上项目一般不超过2000元,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2500元,重大项目一般不超过3500元。

委托内审机构进行审计发生的费用在被审计项目管理费中支出。

第十五条 科技项目审计工作必须依法审计,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审计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审计时不得向被审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在项目财务审计中涉及的企业技术秘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审计。对审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解释。篇三: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八年六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科技专项经费使用,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真实、合法,根据《浙江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财务审计是指在项目结题验收前对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总经费的收支情况和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财政经费分期拨款20万元(含)以上的科技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科技项目。

第四条 对以分期拨款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财务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合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财政资金是否按时下拨,配套、自筹资金是否足额到位;

(二)项目合同经费预算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法,有无截留、挪用以及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对照项目合同要求,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项目经费管理情况。是否按项目设立独立账户或设置专项应付款进行核算,项目完成后的决算编制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弄虚作假现象。

合同预算有变更的,按经批准的变更预算进行审计。

第四条 对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进行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经费决算申报书中发生的技术开发支出或贷款付息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二)对照《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核定范围,提出是否属于科技支出和贷款范围的审计意见,并对决算编制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

第五条 科技项目财务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项目验收申请受理后,省科技厅以书面形式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审计委托书,并提供相关的验收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到委托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天内完成审计事宜,出具审计报告(样式见附件1),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六条 省科技行政部门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数据库,并根据审计信用和质量,进行目录制动态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采取自愿申请、资格审核确认的办法。

第七条 申请省级科技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注册会计师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

(3)熟悉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 审计工作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到审计委托书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组成审计小组,人数不得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提前2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以便做好审计前的准备工作。

(二)审计小组应当赴被审计单位进行实地审计。审计时可以先召开有关人员会议,提出项目审计要求;听取项目实施情况的介绍,了解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可向有关人员作进一步的调查了解。

(三)审计内容包括:检查项目合同;审查项目决算;查阅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及相关资料;察看现场、检查帐物是否相符。审计情况需认真做好记录。对纳入审计的主要支出凭证加盖审计专用章。

(四)根据审计结果,出具科技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样式见附件2)。审计报告应当如实反映专项资金投入、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审计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被审单位对审计意见和建议应当认真研究。需要进行整改的,按要求提出整改措施,调整决算编制。整改措施不落实的项目不得验收。

第十条 科技项目审计工作必须依法审计,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审计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审计时不得向被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 财政经费拨款20—50万元(含)以分期拨款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有内审资格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由内审机构进行项目财务审计。 第十二条 财政拨款20万元以下和小额资助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应当进行经费决算。经费决算应当对设备费、科研用材料费、测试化验费和合作研发费等主要支出参照本办法审计报告参考样式,提供相关支出明细。

第十三条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生的费用纳入省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经费预算,由省科技厅统一支付。面上项目一般不超过2000元,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2500元,重大项目一般不超过3500元。

委托内审机构进行审计发生的费用在被审计项目管理费中支出。

第十四条 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在项目财务审计中涉及的企业技术秘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审计。对审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专项审计报告参考样式

审计报告

审计编号

(被审计单位名称):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校、所)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承担的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项目名称)(计划编号)的经费收支使用情况以及“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中“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科研项目的经费收支使用情况及合同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与《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单位的基本情况

简述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科研单位(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其他事业性研究机构)的要素:成立时间,与该科研项目相关的科研配置和主要研究开发人员。

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民办非企业)的要素:注册成立的时间、企业性质(或有限公司),(具体)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征(注册号、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企业地址等。

(二)科研项目基本情况

简述项目基本情况:研究开发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主要研究成果以及应用和推广情况。

二、合同有关规定

(一)合同特征:项目申请时间,签定合同时间,签定合同的主体,合同计划编号等。合同经审批有变更的,说明变更情况。

(二)科研项目预算总额。

其中:财政补助经费、市县配套财政补助经费及补助方式;用于该科研项目的自筹经费和科技贷款投入。各类投入的分期情况和相应的到位时间。

(三)有关用途规定:合同规定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预算。区分经费不同经费来源的相关预算。

(四)项目执行阶段的经济指标:

合同规定的实现年(实施期总)销售收入,年(实施期总)利税总额,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临床、服务)情况等。

三、各有关财务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

经审计,合同执行情况如下:

(一) 项目投资到位情况:

根据银行存款账、进账单及银行对账单,确认科研项目各类经费投入的到位情况(金额、时间)。

(二) 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根据相关账簿及凭证,确认该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该项目在实施期内实际经费支出总额(对照合同预算提供汇总清单)。其中: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以及其他合同规定允许的支出科目的费用分科目汇总,并表述各科目经费支出的具体来源。建议对照合同预算提供对比表单。需要提供明细的科目至少包括:购置、试制设备费用以及租赁外单位设备费用;试验材料费用;测试化验加工费用;合作协作研究开发费用。

(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销售收入情况

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与该科研项目实施相关的销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明细帐单等资

- 5 -篇四: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

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科技专项经费使用,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的真实、合法,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财务审计是指科技项目在结题验收前对合同规定的研发总经费收支情况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财政经费分期补助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科技项目。

第四条 对以分期补助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财务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合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财政经费是否按时下拨,配套、自筹经费是否足额到位;

(二)项目合同经费预算使用情况。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法,有无截留、挪用、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项目经费管理情况。项目经费是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的决算编制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弄虚作假现象。 第五条 对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照《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核定范围,提出是否属于技术开发支出和贷款范围的审计意见,并对决算编制的总体情况进行评价;

(二)对技术开发支出或贷款付息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进行审计。

第六条 项目合同预算有变更的,按经批准的变更预算进行审计。项目合同涉及经济指标任务的,应当对相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条 科技项目验收财务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省科技行政部门受理项目验收申请后,以书面形式向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审计委托书,并提供相关的验收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到委托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事宜,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八条 省科技行政部门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数据库,并根据审计信用和质量,进行目录制动态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采取自愿申请、资格审核确认的办法。

第九条 申请省级科技项目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注册会计师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三)熟悉科技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第十条 审计工作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到审计委托书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组成审计小组,人数不得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提前2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以便做好审计前的准备工作。

(二)审计小组应当赴被审计单位进行实地审计。审计时可以先召开有关人员会议,提出项目审计要求;听取项目实施情况的介绍,了解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必要时可向有关人员作进一步的调查了解。

(三)审计工作应当认真查阅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及相关资料,察看现场,检查账物是否相符。审计情况需认真做好记录。对纳入审计的科学仪器设备等主要原始凭证加盖审计专用章,注明审计用途。

(四)根据审计结果,出具科技项目验收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如实反映专项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审计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省科技行政部门根据审计结果确定是否予以组织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予以验收,并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 对以分期补助方式资助、补助额度在20—50万元(含20万元)之间的科技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有内审资格的,可参照本办法由内审机构进行项目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 财政补助20万元以下和小额资助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应当编制经费决算。经费决算应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合作协作与交流费等主要支出提供相关明细。

第十四条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生的费用纳入省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经费预算,由省科技厅统一支付。面上项目一般不超过2000元,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2500元,重大项目一般不超过3500元。

委托内审机构进行审计发生的费用在被审计项目管理费中支出。

第十五条 科技项目审计工作必须依法审计,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审计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审计时不得向被审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在项目财务审计中涉及的企业技术秘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审计。对审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解释。篇五: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科发计〔2002〕79号)、《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程序(试行)》(浙科发计〔2002〕16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之一,凡经省科学技术厅批准立项、并获得省级科技经费资助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在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后,均应按本办法申请组织验收。

第三条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以《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为依据,主要对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四条 项目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 项目验收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合同书确定的总经费、省科学技术厅拨款经费、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3.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4.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第六条 项目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通信评议验收和书面审核验收等三种方式。 会议验收:指由验收组成员采用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等程序,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通信评议验收:指通过函审的方式,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负责,综合各专家的意见,形成验收意见。

书面审核验收:指由主持验收部门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形成验收意见。

第七条 重大项目应当采用会议验收形式进行验收。

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当采取会议验收形式进行验收。有充分理由的,经批准,可申请书面审核验收。

一般项目可以申请通信评议验收或书面审核验收。申请书面审核验收的,应当提供证明完成合同规定指标要求的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第三章 项目验收的组织

第八条 省科学技术厅负责组织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由综合计划管理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工作。一般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主持验收工作。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市、县(市、区)属单位承担的,省科学技术厅委托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主持验收。

第九条 除书面审核验收的项目外,项目验收均应成立验收专家组。验收专家组由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经济、财务专家和科技管理人员组成,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省拨经费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省拨经费20万元以下的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经济、财务专家在省、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十条 项目验收专家职责是:技术领域的专家主要负责对项目合同书规定的技术内容和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经济、财务专家主要负责对验收项目中的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进行评价;科技管理人员主要对验收项目的知识产权和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项目验收专家对被验收项目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对被审查的技术资料,不得擅自使用或对外公开。项目承担单位对研究内容有保密要求的,可向主持验收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确有必要的,主持验收部门应当与验收专家组成员签定保密协议,规定保密期限和内容。

第十一条 项目验收实行回避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人员不能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工作。

第四章 项目验收的申请

第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需在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后三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项目需延

期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书面报告,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科学技术厅批准。

第十三条 申请项目验收,需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验收申请书;

2.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 4.项目经费财务决算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5.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著、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6.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的,应当同时提交浙江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证书。经省科学技术厅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第十四条 项目验收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科学技术厅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合同书对验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验收条件的,签署意见后交综合计划管理部门复核,进行登记编号,批准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 省科学技术厅拨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重大项目,由省科学技术厅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内审机构或有资质的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重点项目应由项目承担单位的内审机构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无内审机构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审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一般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的内审机构或单位财务部门出具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第十六条 科技项目经费审计报告应客观反映该项目总经费以及省科学技术厅拨款经费、地方及部门配套经费、自筹经费等各项资金到位的情况,对照项目合同书预算科目的要求,反映财政拨款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第五章 项目验收结论及其应用

第十七条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

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合同确定的任务和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到位且使用合理的项目,通过验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通过验收:

①合同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未完成的;

②提供的验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③配套经费不落实的;

④经费使用弄虚作假或挪作他用的。

第十八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按结题处置。 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或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或实现的技术,致使项目不能继续或不能完成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的; 2.项目研究开发的关键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本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必要的。 3.导致项目不能继续实施的其它原因。

要求申请结题处置的项目,应当由项目承担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第十三条第

2、

3、

4、5规定的相关材料,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后,报省科学技术厅。结余的财政经费按原拨付渠道退回。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验收专家组的验收意见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省科学技术厅提出。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无异议的,公示期后正式通过验收。

省科学技术厅在接受异议书面材料后,应当对异议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条 通过项目验收的,由省科学技术厅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出具项目验收证书。

结题的项目由省科学技术厅出具项目结题意见。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在6个月内再行申请项目验收或申请结题。

第二十一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于每年一月和七月,将省科技项目验收情况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报省科学技术厅综合计划处备案。省科学技术厅视情对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部分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第二十二条 建立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承担人的科研信用制度。省科学技术厅将项目验收情况归入省科技项目库,每年分两次在浙江科技网上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项目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或经科技主管部门通知后仍不及时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再行申报、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也不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执行负有管理责任,如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须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旅游项目发展计划范文第4篇

一、智慧旅游可以让旅游者有更好的旅游体验

旅游核心的内容就在于旅游者的体验。作为旅游行业的经营者给旅游者提供什么服务有一些是共性的需求。例如保证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证旅游者的财产安全等等。但是旅游产业的经营者如何让所有旅游者满意,这很难以实现。因为旅游的人成千上万,每个人对满意度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对这种旅游有兴趣,有的人对那种旅游感兴趣。有的喜欢在旅游的目的地吃到精致的食物,有的则喜欢土色土香的农家菜。以前的旅游方式,旅游者的选择性比较低,就算是有所选择,选择的内容的品质也不能够保证。这也是很多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出现瓶颈的关键因素。但是智慧化旅游解决了众口难调的难题。因为智慧化的旅游方式给旅游者提供了足够多的选择。你想吃什么,想住哪里,可以根据你的资金承受能力自己进行妥善的选择。并且并不担心宣传的旅游产品和真实的旅游产品之间有较大差异。因为现在的很多的智慧化旅游的工具,都可以提供以前旅游者对于相关的旅游产品的体验感受,并且还提供了相关产品的真实图片和真实的体验过程。旅游者可以根据别的旅游者的使用体验和体验过程做出合理的判断。因为旅游者往往在旅游之前就已经有了选择,改变了以往到了旅游点以后再选择。旅游产业的经营者必须满足旅游者的各种需求才能有收益。所以智慧旅游的方式实际上解决了众口难调的问题。让各旅游产品的经营者愿意投入大量的精力财力打造个性化的服务措施,增加自己的旅游产品的竞争力,促进旅游产品的产业升级。

二、智慧旅游可以提高旅游者的互动性

智慧化的旅游的一个非常大的功能就是旅游者和旅游者之间有一定的互动性。这是以往的旅游产业没有过的一个新的旅游现象。智慧化旅游的互动性,也极大的促进了旅游行业的发展。所谓的互动性主要是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旅游产品的体验的互动性,第二是旅游产品情感的互动性。

(一)旅游产品体验的互动性

在新的科学技术的推动下,信息的生产和传播变得越来越廉价也越来越快捷。在旅游行业中,因为旅行者的旅游行为发生在异地,是要去一个未知不熟悉的地区,所以往往需要进行相关信息的收集。在旅游地旅游以后,因为现在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又有把在旅游地的体验分享出去的习惯。所以一个旅游者对于旅游地来说,既是信息的收集者、接受者,又是信息的发布者、创造者。这两种身份的转换实现了对于旅游产品体验的互动性。也就是一个旅游者会调查曾经去过要前往旅游景点的旅游者对于旅游景点的体验和评价。当旅游者旅游结束以后,又会对旅游景点的旅游体验进行描述,对旅游过程进行评价。这样循环往复,就形成了旅游产品体验的互动性。因为这种旅游体验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不是旅游经营者的自卖自夸,所以有一定的可信性。现在很多智慧旅游产品平台上面,旅游的体验和旅游的感受,一目了然,并且有可以量化的打分系统。

这对旅游产品的经营者提出了一个非常大的挑战,也是一个极大的促进。因为以前的虚假宣传再也行不通。你的所有行为在网上都是透明的,你的所有的套路都是会被别人知道的。并且你虚假一次,可能会让你的信誉终身有污点,让你一辈子翻不过身。你的旅游产品有瑕疵,一旦在网络上面有大量的负面评价,无论拥有多么优质的旅游资源和相关的旅游产品,都很难让旅游者满意,都很难让旅游者买单。这样的例子已经发生在很多拥有优质旅游资源的地区。相反一些旅游资源并不是很优质的地区,因为合理打造自己的特色和服务,反而后来居上,成为成功的旅游经营者。这种模式极大的促进了旅游产品的优胜劣汰,杀鸡取卵就是要受到市场的惩罚,认真经营就是会受到市场的追捧。

(二)旅游产品感受的互动性

旅游的目的很多,但是一些旅游者对于旅游产品的感受很重视。因此在互动的过程中对于旅游产品的感受是对这个旅游产品是否成败的关键。这种旅游往往有一定的文化附加值。因此,旅游者在旅游的时候是否能够感受到相应的旅游感受,是旅游产品的经营者是否成功的标志。例如,现在兴起的红色旅游,旅游者是为了感受某种特殊的红色文化而参与的旅游行为。要是在智慧旅游的相关工具上面查询到以前的旅游者没有感受到应有的红色精神,那么这类旅游者就不会去这种地方旅游。如果一个参加红色旅游的人,没有感受到应有的红色旅游文化基因,那么就算在整个旅游中,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再好,也会在分享旅游感受的时候差评。以前一些旅游行业的经营者把红色旅游庸俗化,快餐化。没有深挖红色文化的精髓和实质。很多参加红色旅游的人对于红色旅游的经营者很愤怒,感觉自己的情感被亵渎。但是现在智慧化旅游可以进行感受的互动,拥有红色旅游的地方再搞这种庸俗化旅游,不能够让旅游者感受到应有的红色文化,那么旅游者一定会通过旅游产品的互动性,让后来的想参加红色旅游的旅游者却步。在这种市场压力下,有文化内涵性的旅游的产品经营者,一定会加大文化产品的内部挖掘。让自己的旅游产品能够焕发出自身应有的文化附加值。让这类旅游产品赋予更多的文化附加值。

三、智慧旅游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策略

(一)夯实旅游产业基础

发挥智慧旅游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首先则是要基于我国整体的智慧城市建设框架之下,按照各地区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旅游产业现状,加大资金投入,奠定旅游产业的发展地位,避免出现短期效益和表面政绩工程,促使智慧旅游与当地实际相匹配;其次是要加强旅游部门与信息产业部门、建设部门等的协调配合,以智慧城市为基础,充分认识到智慧旅游产业发展的价值、内涵、系统组成以及相关技术要求和服务能力、市场前景等,积极引进现代化技术手段对智慧旅游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研发,打造智慧旅游服务体系;最后则是要强化与信息技术研究机构、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合作,为智慧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优秀人才支持和实践经验,健全行业标准。

(二)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

由于旅游产业的涉及面相对广泛,而且旅游者在从事旅游活动时,通常会与当地各个领域和产业服务发生交集。因此在发展智慧旅游产业的过程中,则要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即是在智慧城市总体建设的框架下,整合各类型旅游资源,在建设智慧城市的同时,对移动网络、物联网建设以及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进行优化配置。另外还要积极打破行业垄断和壁垒,将旅游产业与其他第三产业进行有效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发展多元化的旅游业态。最后相关部门要根据智慧旅游产业的发展目标,合理进行职能分配,有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智慧旅游能够推动旅游产业的现代化发展。

(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改进创新智慧旅游项目

智慧旅游是现代社会中的一种新的产业发展理念,其本质上是以满足旅游者的多元化信息需求和体现需求为主,所以智慧旅游的发展则要以旅游者的切身体验为评价标准。在此基础上,建设智慧旅游就要树立以旅游者为核心的中心思想,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不断对智慧旅游项目进行改进创新。比如可以将旅游者的行程和消费过程作为依据,设计和建设智慧旅游终端系统、网络支付平台、定位导航系统、虚拟旅游服务系统等,充分满足旅游者多元化的信息需求。

(四)完善智慧旅游基础配套设施

对智慧旅游推动的旅游产业发展形势下,则要进一步完善智慧旅游项目建设的标准,通过制定和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等,充分保障智慧旅游中的各项信息安全。另外则是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智慧旅游项目制定统一的建设实施标准和规范化的考核评价指标,通过量化旅游者满意度、产业融合情况、旅游经济贡献程度等,促进旅游产业的良性竞争,形成有序的智慧旅游市场。最后要积极开展商业模式变革、出台企业技术扶持政策及优惠政策,加大社会宣传等,为智慧旅游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总之,智慧化旅游会大幅度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让旅游产业摆脱过去的发展模式,促进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产业升级。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催生了一个非常庞大的中产阶级阶层。这个阶层有强烈的消费升级的意愿,也有强大的消费能力。旅游业作为消费升级的产业,现在迸发出以往从来没有过的增长动力。科技改变了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智慧旅游成为当今旅游的潮流和发展方向。智慧旅游改变了以往的旅游产业的模式和发展方向,促进了旅游产业的更新和迭代。

关键词:旅游产业,智慧旅游,升级迭代

参考文献

[1] Stanley.C.Plong,李天元,李曼译.旅游市场营销实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7.

旅游项目发展计划范文第5篇

[摘 要]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本文就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中国旅游业的实际情况,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真正做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中国旅游业才能实现更大的发展。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旅游业 发展

十六届三中全会我党第一次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阐述,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那么,中国旅游业该如何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实现自己的更大发展,这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研究。

一、旅游业的发展要体现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旅游业是服务行业,是人(旅游从业者)与人(旅游消费者)高密度接触的行业。所以,旅游业的以人为本不但要以旅游消费者(顾客)为本,同时还必须以旅游从业者(员工)为本。

1.以旅游消费者为本。旅游企业是为旅游消费者服务,在满足旅游消费者需要的同时获取经济利润的。所谓“店门一开,八方客来”。由此可见,旅游消费者是旅游业赖以生存的衣食父母。所以,旅游企业在服务中必须始终坚持以旅游消费者为本,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把游客放心不放心、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旅游服务的标准。”对一个旅游企业来说,无论是硬件设施、环境营造、软件服务、旅游线路规划、旅游产品设计等各方面都应该切实体现“以旅游消费者为本”,只有这样的旅游企业,才能赢得消费者的满意,才能赢得更多忠诚的消费者。

2.以旅游从业者为本。有满意的员工,才会有满意的顾客。旅游企业的广大员工直接与旅游消费者接触,他们的工作态度、接待能力、服务技能、知识素养等方面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因此,旅游业必须以旅游从业者为本,要以广大员工的根本利益为本。企业要为员工们创造愉快的工作环境;让员工们能看到自己未来职业生涯的发展前景;使员工们有经常培训、不断提高自我素质的各种机会等。总之,旅游企业要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员工的智慧和力量,并把企业发展的成果惠及到每一个员工。

二、实现旅游业的协调发展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中国旅游业必须实现协调发展。即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注意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其中,协调城乡,区域经济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1.协调城乡之间的发展。多年来,中国很多地方的中心城市的旅游业都获得了巨大的发展,而中国的很多郊县、农村也有着自己的旅游优势和独特看点,而久居城市的人们,也非常想亲近自然。所以,大力发展农村旅游业,是当前及今后旅游业发展的一个潮流。在大力推进城市旅游发展的同时,加快近郊旅游、乡村旅游和观光农业旅游的发展,有助于全方位扩大城乡旅游交流,实现城乡旅游资源互补和旅游市场互动,从而促进城乡旅游协调发展。另外,大力发展农村旅游业,扩大城乡旅游交流,不但可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而且还会吸纳许多当地的劳动力,创造许多的就业机会,从而提高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这就充分发挥了旅游业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可以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做出更大贡献。

2.协调区域发展。旅游业的发展要有“大旅游”的思路,而不是条块割据、自己只顾自己的发展。所以,加强旅游业的区域合作是非常重要的。这其中,既有相邻区域之间的一体化建设,如上海与苏、浙等省的“长三角”旅游区域合作。也包括旅游城市之间的强强联手,如上海与香港的旅游合作。更应该有旅游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的携手共进。如上海与新疆、西藏等西部地区的旅游合作。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扩大旅游经济的覆盖面,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三、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旅游业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近些年,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可以说已经深入人心,但许多行业仍然存在只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保护生态环境的短期行为。旅游业也经常出现:“哪里开发,哪里遭殃;哪里旅游,哪里肮脏。”的问题。因此,中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1.始终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原则。做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要大力宣传现有的《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文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并做到严格执法。同时加强旅游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游客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另外,要做好旅游区的容量研究工作,保证旅游资源得以永续再用。

2.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应该不折不扣地发展生态旅游。而且,政府与旅游企业还应该引领和鼓励旅游者从传统旅游走向生态旅游。我们知道,旅游本身是一种高层次的精神享受,生态旅游则更具有高品位的特性。它以回归大自然,追求原汁原味的自然情调和文化享受为目的,是“绿色消费”,而不是“消费绿色”。只有旅游者置身于生态旅游中才能真正体味到“天、地、人三者合一”的旅游美。只有坚持发展生态旅游,中国的旅游业才能实现自然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四、实现旅游业的全面发展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旅游业发展应是全面发展,因此,我们尤其要注意以下两点:

1.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小平同志曾说:“旅游这个行业,要变成综合性的行业。”今天,旅游业的发展需要大力挖掘旅游经济的综合效益,处理好旅游业发展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旅游业是一个公益性很强的行业,也是一个竞争性很强的行业。改革开放前,旅游业作为一个从事外事接待工作的行业,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只講社会效益而不讲经济效益。但是现在,却也出现了只图经济效益,采取一些不顾社会效果的手段去发展旅游业。小平同志说:“发展是硬道理。”但硬发展肯定没道理。因为社会效益下去了,旅游的经济效益也绝对上不去。所以,在重视旅游的经济产业功能的同时,更加重视发挥旅游业在吸纳就业,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传播民族优秀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的综合作用。只有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才是真正成功的。

2.政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旅游业发展中,政府的宏观引导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的全面发展,各级政府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紧密联系,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不坚持科学发展观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政绩观”当前,有些领导“在发展观念上存在重‘显绩’”轻‘潜绩’、重当前轻长远、见物不见人、甚至制造虚假政绩等问题。”于是就会出现“片面追求GDP总量,眼里只有经济增长率,用此起彼伏的建设项目、漂亮的广场大楼等等这些很好看又很好统计的科目来衡量政绩” 的问题。所以,各级政府应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论、原则和要求去做,又要结合本地的特点和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才能宏观引导好旅游业的发展,真正惠及于人民大众,成为人民信得过的政府。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3-10-14

[2]邵琪伟:在纪念中国旅游业改革开放30年会议上的讲话,中国国家旅游局网站2008-12-30

[3]温家宝:当代中国科学发展观[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4

[4]胡锦涛:努力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到新水平[J]求是2009(1)

[5]辛 鸣:科学发展观的“十个不等于”(上)[N].中国旅游报,2004-04-21

[6]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M]学习出版社2006年版

[7]隆 玲:科学发展观与上海旅游业的发展[J]上海改革2004(11)

旅游项目发展计划范文第6篇

摘要:随着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的深入推进,本文研究分析了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管理方面的现状,指出了管理方面的不足,提出了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机制的改革措施,以此形成一套更加有效的管理机制。

关键词:创新创业;管理;机制;改革

创新创业,是国家发展之根,是民族振兴之魂。今天的中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潮流正在蓬勃涌动。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是创新最关键的因素,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高等教育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理应承担起时代赋予的新使命,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提升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重要举措是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使其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都能善于思考、勇于开拓、乐于尝试,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类型齐全、层次各异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新疆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业教育为优势,以少数民族教育为特色,以农业科学为主要学科领域,以自然学科为主要发展方向,以本科教育为主要办学目的的多学科性农业大学,学校设有农科类、理工科类、文科类、社科类等众多学科类专业。在新的形势下,学校树立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学校特色的创新创业办学理念,结合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合理设置专业,加强实践教学,使学生全面发展,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把我校的学生努力打造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先头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核心在于激发人的创造力,尤其在于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生心中播撒创新创业的种子。

一、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机制现状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应注重项目的研究过程,激发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掌握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1]。我校现已构建三个级别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体系,分别是校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三个级别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涵盖我校理工科、农科、文科和社科等学科门类。

(一)项目管理

1.项目申报、立项。我校以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农大特色为依据评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是由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家审核小组”,由审核小组评审项目(校督导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负责人答辩,学院择优立项,评选出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校审核、公示無异议后发布文件,确认校级项目的立项。

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要求的时间与分配的名额数量,在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基础上进行推荐申报、立项。

项目执行期,校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主要由学院负责管理,由教务处负责登记备案,并对研究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管理。我校的管理特色是层层负责制。

2.项目结题验收。校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验收专家小组,学校派一名督导专家参与。验收采用PPT答辩形式,按申请时的成果形式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中需要审核期刊原文或录用通知,对不符合申请书成果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要交的验收材料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报告、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展示、答辩用PPT文件、公开发表的论文、期刊网下载的电子版和原word版、所有验收材料纸质装订本一套等。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安排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采用PPT答辩形式,按申请时的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中需要审核期刊原文或录用通知。对不符合申请书成果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需要交的验收材料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结报告(5000字以上)、公开发表论文(终稿WORD文档)、成果展示板、专利证书(若有)扫描或照片、支撑材料、答辩PPT文件、所有验收材料纸质装订本一套等。

(二)经费管理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主要有三种来源:一是由学校从教学事业费中划拨专项经费;二是由指导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提供的经费;三是学院及各类企业和社会团体提供或赞助的经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000~5000元/项。由学校资助的经费和企业代管的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由学院和指导教师科研项目提供的经费由所在学院和指导教师负责管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课题研究相关的项目支出,如文献资料的收集、查询、打印或复印,实验材料和试剂药品的采集和购置,调查、走访等必须的交通经费等。经费报销程序为项目经费负责人签字—学院审核—国家特色专业建设办公室审核—财务处报销。中止或撤消的项目,根据相关情节停止或追回其经费。

(三)指导教师

教师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大学生的指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校在配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时,一般情况下要求首先具有很强的责任性,可指导学生很好地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对所开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具备较深厚的专业理论修养和五年以上教学经验,有独立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的经历;承担学校前期研究课题的教师可以是积极依托课题指导学生申报和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老师。

(四)创新学分认定

学校组织专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审,按时结题并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主持人可获得2个综合素质学分,其他参加项目工作的学生每人可获得1.5个综合素质学分;中途退出的学生不能获得学分。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水平,激励学生自主学习,2012年,我校制订了《新疆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学校设立创新学分,研究项目成果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在国家级、自治区级的全国高校学科竞赛、自治区高校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等,根据学生排名给予不等的创新学分认定。创新学分可用于替代各类不合格课程所造成的学分不足,所替代的不合格课程成绩按原考试分数登录,不做修改。有创新学分的学生在成绩表的课程栏中加入一项:创新课程,成绩按80分记入,绩点按3计算,学分数按认定后的数额填写。但综合素质学分和创新学分不得重复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项目申报立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校每年11月启动第二年的项目申报,由于我校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由学院择优评选立项,因此学院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论从命题还是从建设内容上来讲随意性很大,有些项目不符合学校的要求,学院也没能很好地监督和督促项目的实施建设。由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周期短,管理人员缺,因此无法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和中期检查,导致有些项目无法正常实施,完成不了预期的目标,中途而废。首先,学院是否监督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组成员进行项目交流建设?指导老师是否在组织学生建设项目?学校无法对项目是否在实施建设过程中进行跟踪。其次,由于立项项目数量多,学校无法完全实行跟踪管理,无法完成阶段性检查和中期检查。再次,虽然我校制订了管理办法,办法里也明确规定项目变更必须报学校备案,但在未经备案的情况下,学院随意变更大学生創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名称和主持人以及参加人的现象普遍存在。[2]

2.项目结题时存在的问题。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时也是由学院组织验收,学校只是安排校督导参加验收,起到监督的作用。但是,学院在验收项目时随意性很大,有些项目未按项目申请书上的成果形式进行结题,学院验收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过则过,差不多就过等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学院认为,一年建设期,项目经费拨的又少,做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还有些学院的领导不够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因此,这里面种种消极因素比较多。

(二)经费管理不完善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校的项目经费是不予报销的,项目完成结题,负责人提交所有结题材料,学校出台结题结果后方可报销项目经费。虽然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一直以来都是专款专用,但这样的经费管理导致学生无法按项目进展情况有效使用经费,前期经费支出只能是学生自己垫付或指导教师垫付。后期经费报销过程烦琐,限制条件太多。

(三)指导教师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目前我校没有出台相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老师规范条例,也缺乏有效机制来监督和督促教师提供指导。而且,指导教师的课时量大,科研任务较繁重,因此很难能保障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指导。个别指导教师,在项目立项后,基本不再管项目实施过程,只是在学期检查、结题验收时给学生签字,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指导。对指导教师,学校没有制订相应的奖励机制,无法激发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积极性。

(四)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不完善

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新性和积极性,开启学生创新创业的动力。然而,现行的教学管理制度对大学生的兴趣和爱好重视不够,对大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关照不够,统一的人才培养目标导致学生培养共性制约强。很多学生怕影响学业,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漠不关心,拒之门外。我校虽然制订了一系列创新学分奖励机制,专门出台了《新疆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项目认定办法》,但奖励力度不给力,达不到学生预期的目的和期望。学校指定的创新学分认定办法无法解决学生用创新学分替代不合格课程所造成的学分不足问题。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制订的门槛偏高,只有个别毕业生在毕业之前用创新学分替代了不合格课程学分,而且是1~2学分的不合格课程,而大部分开展项目的学生无法认定创新学分,只能认定综合素质学分,因此,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三、加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机制改革

(一)项目管理

1.项目管理上的改进措施。为提高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质量与科研成效,项目需要从以下四个阶段进行管理。

一是选题审核阶段。学生申报后,由学院组织专家,学生答辩,专家小组共同指导和审核的方式,优选和优化项目。指导和审核工作包括:①对选题意义及计划工作内容进行评价②对选题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评估;③提出指导性建议与意见。各项目小组在专家评审后,项目需要结合专家意见,重新撰写项目申请报告。教务处对各单位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合格后,接收该单位本年度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立项申请。

二是立项阶段。项目确认立项后,动员项目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递交项目任务书。

三是项目运行与中期检查阶段。采用中期汇报交流、座谈的方式,加强项目间的工作交流与工作督促,保障项目按计划推进。

四是项目验收与成果展示阶段。学院组织专家小组,采用PPT答辩方式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按申请时的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中需要审核期刊原文或录用通知,对不符合申请书成果要求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验收完成后对成果进行公开展示,以提升项目在学生中的影响,激发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改进措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接到审批立项通知后,项目主持人需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制订科学合理、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或结束时,需接受学校对项目的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并提交工作总结和结题报告。

项目执行至中期,须由项目组提交中期进展报告,由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将问题汇报至教务处。学校不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对立项后无故不开展项目工作、项目执行不力、未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展报告、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等情况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中止或撤消项目、取消申请资格等处理。

项目实施全程为各项目配备中青年指导教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的创新工作,指导教师对项目的全过程给予意见和支持,负责全程指导、督促项目进展。我校多数项目结合了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可为学生提供大量的研究资源与配套资金。在发挥学生主持人作用的同时,加强教师在科研与方法思路上的指导,调动学生关注科研前沿、行业动态和社会发展,并对校外业务机会、企业合作有新的认识,提升学生创新水平。

(二)经费管理

我校的经费来源主要为三大块儿:学校专项经费、指导教师科研项目提供的经费、学院及各类企业和社会团体提供或赞助的经费。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000~5000元/项,自治区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助额度为5000元/项,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0000元/项。国家资助的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自治区、学校和企业资助的经费下放到学院,由学院统一管理,学院和指导教师科研项目提供的经费由所在学院和指导教师负责管理。项目经费支出时,严格按照申请经费预算执行。经费支出项目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参照《新疆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及挪用项目经费,学校和学院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项目中期检查合格后可报销50%的项目经费,结题验收合格后报剩余50%的项目经费。中止、撤消或结题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报销经费,并返还已支出费用。这种改进措施既方便了学生项目的正常实施建设,保障了学生前期建设项目经费的支出,经费管理下放也方便了学院的统一管理,改变了后期经费报销过程的烦琐。

(三)加大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的奖励机制

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教师具有不可替代的教育责任。对于精心指导、认真负责的指导教师,学校出台了《新疆农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给予适当工作量,即指导校级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每项10个标准学时计算工作量,自治区级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每项20个标准学时计算工作量,国家级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每项50个标准学时计算工作量。项目成果有学术论文发表且学生排名在前三位的,每篇加计5个标准学时。项目结题验收后按项目级别一次性核定。学校对认真负责、进展顺利、且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四)不断完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机制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才培养多样化,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标准,完善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转换和支持休学创新创业的制度,使大学生有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在已有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现有创新学分,同时增设创业学分,即每结项一项校级创新项目,主持人认定1个创新学分,参加人认定0.5个创新学分;结项一项自治区级创新项目,主持人认定1.5个创新学分,参加人认定1个创新学分;结项一项国家级创新项目,主持人认定2个创新学分,参加人认定1.5个创新学分。此外,创新项目中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全国高校学科竞赛、自治区高校学科竞赛等可根据新的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认定创新学分。

对于获得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并结项的,主持人认定1个创业学分,参与人认定0.5个创业学分;获得自治区级创业训练项目并结项的,主持人认定2个创业学分,参加人认定1个创业学分;获得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并结项的,主持人认定4个创业学分,参加人认定2个创业学分。

开展创业实践在毕业当年3月之前达到以下标准,认定相应创业学分:有可行性创业计划书认定1个创业学分;参加创业培训且培训合格认定1.5个创业学分;在工商管理部门正式注册,法人认定2个创业学分,其余人员认定1个创业学分;注冊单位软、硬件设施配备完善,法人认定3个创业学分,其余人员认定2个创业学分;注册单位开始运行,法人认定4个创业学分,其余人员认定3个创业学分。参加各类创业大赛,创业学分认定如下:校赛,一等奖2个创业学分,二等奖1.5个创业学分,三等奖1个创业学分;区赛,一等奖3个创业学分,二等奖2.5个创业学分,三等奖2个创业学分;全国比赛,一等奖4个创业学分,二等奖3.5个创业学分,三等奖3个创业学分。创业学分可用于核心课程之外任意课程的学分替换,累积不得超过10个创业学分。以上创业学分可根据新制订的创业学分认定办法认定创业学分。

(五)从学籍管理上支持学生创业

学校鼓励支持学生创业,对于第八学期之前在工商管理部门正式注册并实际运营的创业个人,学籍上给予最长两年的创业休学期,在原六年的学习年限基础上增加两年,达到最长八年学习年限。

(六)将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纳入学生评优体系

参与项目的学生在学校评优及面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时可获得量化加分。项目研究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可直接申请参加“推荐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评选[4]。

四、结束语

青年学生是社会上最富活力、最具创造性的群体,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活力源泉。要树立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注重激发学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着力增强学生敢于梦想、勇于突破、脚踏实地、勤勉践行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要树立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为检验标准的理念,培养规模宏大、类型齐全的创新型人才队伍,为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刁娟娟,孟磊,李新霞.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目的的实践与体会[J].新疆医科大学学报,2014,(3):380-383.

[2]于斌,颜贤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探索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5,(9):30-33.

[3]金京姬.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J].高教研究与实践,2014,(4):70-73.

[4]于斌,颜贤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探索与实践[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5,(9):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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