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支持企业发展范文

2023-10-05

资金管理支持企业发展范文第1篇

作为终身教育的第一环节——儿童学前教育起着基础性奠基性的作用, 是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推进坊子区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近期坊子区财政局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听汇报等形式对坊子区学前教育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了解。据调研的情况, 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提出了建议。

2 坊子区儿童学前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坊子区辖5处街道, 一处在经济发展区, 一处在工业发展区。302个行政村、社区, 总人口32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20万人, 2013年, 全区共有学前教育学校187所, 其中公办30所, 民办幼儿园157所。在这187所幼儿园中共计16908名幼儿进行学前教育, 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152人, 在民办幼儿园受教育的儿童13756人;共有学前教师637人, 其中公办幼儿园共有教师230人, 民办幼儿园教师1250人, 在187所幼儿园校舍面积151721平方米, 其中公办幼儿园校舍面积28063平方米, 民办幼儿园125658平方米。

从2011年秋季开始, 在全区实行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政策, 根据山东省对县级以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针对三至五岁的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为资助对象。平均资助普惠性幼儿园三至五岁为在园幼儿的10%。具体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资助标准为1200元。具体实行又分为三档:第一档1000元, 第二档1200元, 第三档1400元。2017年拨付资金97万元, 资助1620人次。

实行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对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进行经费保障, 2017年拨付资金66万元。

3 目前坊子区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做法

(1) 实行项目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 与教育等部门一起制定了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 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中央资金申请申报幼儿园必须是规划里面的幼儿园, 规划外的幼儿园不予申报。

(2) 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使用, 并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直接支付到施工方, 减少资金流通环节, 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拨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 学前教育助学金实行申请、评审、公示, 资金发放等程序, 保证资金发放的公开透明。

4 坊子区学前教育发展问题

(1) 办园水平不高, 房屋面积普遍不足, 户外活动场地小, 设施设备简陋, 存在安全隐患。

(2) 现在部分农村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还与专业幼儿教师有较大差距, 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 从而影响了其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的提高。

(3) 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管理不规范, 卫生保健工作、教育工作不规范, 从而导致农村学前教育存在管理盲点多等问题。

(4) 为迎合家长心理, 没有注重幼儿的基本素质良好习惯的培养, 违背了幼儿教育和成长的规律, 一味地热衷于让幼儿识字学习拼音写字计算数学题, 导致幼儿过早对学习产生了恐惧、厌烦情绪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幼儿的未来心身健康发展, 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小学阶段教学质量的提高。

5 财政支持坊子区学前教育的发展建议

5.1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改善办园条件

一是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 区财政每年拿出一定资金用于幼儿园园舍标准化建设。二是上级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区级财力有限, 加上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放缓, 很难再拿出很大的财力进行学前教育投资, 建议上级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增强地方办好学前教育能力。

5.2 严把办园审批关, 依法办园

严格注册登记手续审查。对辖区内的幼儿园实行登记注册, 符合具备办园条件的方可批准注册, 对那些没有登记注册举办幼儿园的按照程序依法取缔。

5.3 严把教师准入, 确保教师队伍素质

建立完善持证上岗和岗位培训制度, 所有园长和教师都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并定期进行在岗培训, 以确保幼教教学质量。

5.4 依法收费, 确保学前教育经费保障

对辖区内的幼儿园实行成本核算制度, 分别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分别管理。公办幼儿园按照财政资金统一审批核准使用, 要求有具体的财政核算制度。民办幼儿园自负盈亏采取成本核算法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要报经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创新模式、积极拓宽加快幼教发展的路子。

下一步的总体工作思路为:把办园体制作为推动学前教育的重要手段。在政策上给予倾斜, 增强领导力量, 加强机制上的开拓创新, 强力推动促进学前教育走上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坚持创新办园体制盘活教育资源规范办园管理提升办园水平。第一, 在政策方面制定实施一系列办园优惠政策。吸取国内外幼儿园发展的经验, 积极探索开阔视野, 启迪幼儿园发展思路, 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 最大限度地发挥学前教育的产业功能和规模效应。第二。对监管力量方面, 加大学前教育的监控力度。全过程全方位实施全面监控做到让家长满意, 社会满意。第三, 动员支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充分吸纳社会资金, 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形成以“政府办园为示范、集体 (村) 办园为主体、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的多元化办园新格局。

摘要:本文以潍坊市坊子区为例调研了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财政支持问题, 提出了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财政支持发展建议。

关键词: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财政支持

参考文献

[1] 张曾莲, 傅颖诗, 马浚洋.规范学前教育财务行为促进学前教育蓬勃发展——学习《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几点体会[J].教育财会研究, 2016 (1) .

[2] 吴雅琴.浅议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J].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 (4) .

资金管理支持企业发展范文第2篇

——ⅩⅩ农商银行信贷支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总结

近年来,ⅩⅩ农村商业银行高度重视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确立“做小、做散”信贷营销策略,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同优化资产结构、分散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展信贷市场,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培植新的业务增长点。以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为己任,在经营理念、客户准入门槛、信贷担保条件、调查评审方法、金融产品等方面实现突破,有效推动全市实体经济发展。截至ⅩⅩ年4月末,该行中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共计5224户,新增贷款17.78亿元,余额达253.85亿元,占本行全部贷款总额的79.3%

一、 提高效率,简化手续

有效改进服务中小微企业质效,完善信用等级评级。ⅩⅩ农商行积极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建立信贷关系,做到不唯成份论,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作为信贷支持对象。针对部分小企业财务信息不充分和信用记录缺失的实际情况,该行及时制定出区别于大型客户的独立信用评级和评分方法,注重对企业的经营资质、市场前景、经营效益的实质性调查。在评判客户经营状况时,突破以往“以企业报表论实力”的惯性思维,通过对中小微企业法人家庭成员调查、企业用电量调查、银行对帐单资金流动调查、完税凭证调查等方式方法,突破静态调查评审的局限性,最大限度地还原中小企业真实的资产经营状况。同时,注重对小微企业非财务信息和负责人品质等软信息的调查,按户建档,及时归档,及时掌握客户的第一手资料。推行信贷限时办结制度。优化信贷服务,提升信贷服务质效。该行改善授权授信管理,实行统一授信与年内滚动授信相结合的办法,更好地满足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扩大基层支行信贷授权额度。该行建立适应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的短流程审批机制,以简单、有效的信贷审批流程为中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的发放提供便利。在强化贷前调查的基础上,优化信贷流程,对中小微企业提出的贷款申请,收到书面申请书后应在承诺时间内给予答复,确保信贷审批投放时间“存量贷款不超过3天、新增贷款不超过7天、大额贷款不超过10天”,切实提高办贷效率。实施惠企制度。适当对企业贷款利率不浮或少浮,减轻企业账务成本。

构建信贷服务“绿色通道”。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服务效率,为中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提供“绿色通道”。主要是通过对基层支行、总行授信评审部及分管信贷的行长进行分级授权,简化中小微企业贷款审批环节,提高贷款办结效率。与此同时,该行还将存单质押、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等一些担保条件优越、低风险的贷款业务,不论金额大小,直接授权下放基层支行“窗口办理。截至4月末,已集中授信辖内400多家企业14亿多元。

实行等级客户经理制度。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实施等级管理制度,大大调动了客户经理的工作积极性。首先,明确落实责任。通过对客户经理的实绩和发展分析,及时规范客户经理的行为,提高客户经理的服务效率,激励客户经理充分发挥出自身的潜能。其次,实施等级客户经理管理。根据客户经理的业绩、学历、以及对客户的服务水平、服务效率等方面,评定出一级客户经理、二级客户经理、三级客户经理、见习客户经理四个等级,并按等级设立相应的业务权限和收入分配;第三,更新理念激活营销热情。实施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化解信贷人员对中小企业贷款营销存在的“惜贷”、“恐贷”错误心理,从而使信贷人员轻装上阵。

二、 强化担保,创新品种

积极增加中小微企业信贷投入,创新担保方式。近年来,ⅩⅩ农商行根据市场价值合理确立不动产抵押权值;加强与市信用担保公司、金港投资担保公司等16家担保公司进行合作,并不断创新与各类担保公司的合作形式,拓宽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广度,除了联合开发新产品,相互推荐项目,拓宽营销渠道外,还加强信息沟通,实现客户信息的共享。同时,该行通过对担保公司的信用评级,放大担保基金倍数,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解决初创型中小微企业抵押不足的问题。

创新信贷产品。针对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小、时间紧、频率高的特点,ⅩⅩ农商行建立了一套适合中小微企业需求的资信评估办法和贷款审批程序。实行差别授权,根据不同类型业务和风险状况,合理确定信贷审批授权体系。积极对中小企业贷款群体进行“量体裁衣”,宣传推介“创业贷款”等金融产品,开发专门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主量身定做的“绿色通道”等信贷品种。推行小微企业联保制度,为企业切实解决融资担保难问题。主动调查、收集优质客户信息,并利用产品宣传手册等载体大力宣传中小微企业贷款政策、品种、贷款条件、业务流程等信息,增进社会公众对农商行贷款业务的了解。

加强与客户相关产业链的合作,向其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延伸,开发并推广“厂商银”、“保兑仓”、“货权浮动抵押”等新型供应链业务,对供应链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位金融服务,推动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发展。

资金管理支持企业发展范文第3篇

一、中小企业的构成及其重要性

中小企业是现代市场竞争机制中的参与者与体现者,甚至也可以说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充分体现了经济分散化、多样化的内在要求,能够表现出中小企业的先进性、革命性以及生命力。而且,中小企业凭借着灵活且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方式,能够给配套的大企业带来协同一体化的好处,能够节约大量成本,减少了生产中的风险,增强企业的营利性。

(一)中小企业的构成

中小企业,主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根据法律法规而成立的,企业的员工数量、营业情况较小的公司,具体由中型企业、小型企业以及微型企业组成。中小企业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单个人或者少数人提供的资金构成,雇用的人数和收入都比较小,所以在日常的营业中多半是企业主直接进行经营管理,外界的干涉比较少。[1]

(二)中小企业的重要性

中小企业是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主体, 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是当前全民科技创新以及大众创业的关键载体,并且在提升社会和谐稳定面也体现出无法忽视的作用。

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曾在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中指出,我国中小企业具有“五六七八九”的典型特征,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 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是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增加就业、提高民生的重要支撑[2]。以这些论述,可以了解到中小企业在我国当前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程度。

二、财税新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2019年的财税新政策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是巨大的,不仅在社会经济中提升了中小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而且还突出表现了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解决社会就业问题, 促进市场竞争、加速组织与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进步。财税新政策对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深刻意义, 具体情况来说明, 可以分为如下四点。

(一)财税新政策通过促进行业的全面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的经营

今年的财税新政策中,增值税降低最大的受益群体就是中小企业,毕竟中小企业的在大多数行业中所占的比例是最大的。首先“将制造业等行业当前16%的税率降至13%”,降低制造业等行业的相关税率;并且也“将制造业的用电成本降低了10%”,减少了制造业的用电成本,提高了对制造业的重视程度,切合了中国制造2025计划的执行。先不论其他行业的降税好处,单从制造业这一方面来说,降税政策能惠及广大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制造业是我国实体经济的基础,是当前国民经济的主要构成部分。给制造业降税的政策,能够降低当前中小制造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税收成本,不仅有利于中小制造企业的经营发展,还有利于绝大多数直接或者间接的为制造业提供服务的其他行业中小企业的发展。其次“将交通运输业、建筑等行业的税率从10%降到9%”,不仅可以提升这两个行业中的中小企业的发展,而且因为这两个行业与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经营的关联性较大,间接减少了中小企业的营运成本。最后,财税新政策中“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升到了10万元”[3],这条政策从根本上降低了中小企业的纳税额度,支持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降低多个行业的税费,意味着释放出更多的市场活力,让企业减少生产压力,继而能够拉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增长,通过所有企业总体收入的提高来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

(二)财税新政策的施行降低了中小企业的日常成本

降低日常开支和生产成本,是中小企业在经营中需要面对的一个难题。在今年的财税新政策中给出了很多降低经营费用的举措,首先,“政府清理了电价附加费用、降低了制造业的用电成本、将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这些措施减少了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电力方面的成本;其次,“新政策将中小企业的宽带平均资费再降低了15%”,减少了中小企业在网络宽带方面的开支,帮助中小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成本继续降低;最后,国家通过对“过桥过路费用的降低以及一批铁路港口收费的取消和降低”,直接或者间接降低了中小企业在货物输出方面的一部分成本。因此,财税新政策的施行减少了中小企业的日常开支,使中小企业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生产经营中。

(三)财税新政策能增加中小企业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

综合能力强的员工,是每一个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需要的。但是,因为工资费用和平台发展的原因,中小企业很难吸引到高能力人才,然而在今年的财税改革中国家通过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降低了社会中的一部分生产以及生活成本的同时,也增加了中小企业的税收抵扣项目,一方面使中小企业能够使用多余的资金去招收高能力人才,另一方面降低了人民的一部分生活成本,使部分人才在工资合适的情况下能够接受在中小企业的工作。

(四)财税新政策的施行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营运压力

今年财税改革,降低了几个行业的增值税率,并且减少了很多企业经营方面的费用,缓解了中小企业未来的一部分营运压力,但是有部分中小企业也存在历史欠费在的情况。所以在今年的财税新政策中有一条“稳定现行征缴方式,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这条政策能起到“稳定军心”的效果,让小微企业享受新政策的同时,慢慢地归还历史欠费,既能避免违反法律,又能缓解营运压力。

三、中小企业利用财税新政策来促进发展的建议

2019年的财税新政策与中小企业之间有着密切联系,能够减少或者免除中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成本费用,直接或者间接的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关于中小企业利用财税新政策来促进发展的建议,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四点来说明。

(一)合理进行税务筹划

税收筹划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重要的一部分,它能够帮助企业减少税费方面的负担,降低日常运营成本。中小企业可以在经营范围内选择最低缴纳税赋,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国家税收政策对此是予以鼓励和引导的,能降低生产经营中的税费成本[3]。在今年的财税新政策中,有许多税费减免项目,中小企业可以进行税务筹划,来决定企业未来新时期的工作计划,增加或者降低生产项目的工作量,充分享受国家提供的税费优惠政策,提升产业竞争力,优化产业布局。

(二)合理选择发展方向

合理的根据惠民政策选择发展方向,寻求潜在的机会成本,能帮助中小企业提升经营收入。对于产业服务型的中小企业来讲,可以根据今年财税新政策,选择偏向于财税新政策惠及的行业,因为这些行业在财税新政策施行后,订单增加的可能性很大,经济效益会得到很大的提升,但是工作量也会加大,这个时候就非常需要相关行业业服务型企业的帮助,而且这些行业的经济效益提高,有足够的资金负担产业服务性企业的费用要求。并且对于一些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来讲,可以根据新的财税政策,向优惠力度大的行业进行转移,充分享受国家政策,如果有些中小企业本行业中发展的效益不理想,如果自身经济情况允许,还能顺便进行产业转型。

(三)利用财税新政策解决“用工荒”难题

在今年财税新政策中,有一项“对招用农村贫困人口、城镇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各类企业,三年内给予定额税费减免”,然而对于劳动密集型以及技术含量要求低的中小企业来讲,这些人员都是企业当前所需要的,中小企业可以根据新政策中的税费减免额度来适度增加工资薪酬,进而能够增加对这些人员的工作吸引力,来解决当前的用工荒问题。同时在当前社会“就业优先”的要求下,中小企业利用财税新政策解决“用工荒”问题时,也为国家解决就业问题做出了一部分贡献。

(四)存在历史欠费情况的中小企业合理利用财税新政策逐渐补上欠款

对于大多数存在历史欠费问题的中小企业来讲,当前是一个发展机遇,一方面是各种税率的降低以及税费起征点的提高,能为企业在税费方面节约大量资金,另一方面是今年的财税新政策提出的“稳定现行征缴方式,各地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4],缓解部分存在历史欠费问题的中小企业的还款压力,让这些企业在优惠政策的惠及下先发展后还款,避免了税费长时间拖欠所带来的经济惩罚情况。

四、中小企业在享受新政策提供益处时的注意事项

2019年的财税新政策对中小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的方法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得到巨大的发展,但是好的方法也需要在合适的环境下才能得到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这就要求中小企业在利用财税新政策提供益处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一)正确使用税务筹划,防范税务筹划风险

税务筹划并不是偷税漏税,中小企业首先要以正确的眼光看待这件事。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当前国家在给出许多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表明了对偷税漏税情况的严厉打击惩罚力度,特别是当前国地税合并后,国家对于市场税收的监管也必定会增强[5]。所以,作为一位有理性的纳税人,中小企业要在对税收成本进行节约以及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要对税法了解通晓,守法意识要铭记于心,不刻意隐瞒公司情况损害国家利益,做一位守法公民。

(二)选择发展方向时要注意企业的经济能力和税法的时效性

中小企业在利用新政策优惠进行行业转型和工作计划调整时,需要注意公司的经济实力,不能盲目根据政策优惠方向去进行。特别是中小企业中的小微企业,经济实力和公司规模较小,没有足够的能力迅速完成行业转型,即使成功完成了产业转型几年内也很难实现盈利。对于中型企业在进行产业转型和工作计划调整时,也不能操之过急,容易急中生乱,产生事倍功半的效果。而且税收优惠一般情况下会存在时效性,企业在产业转型和工作计划调整前,也要注意新选的工作方向是否有长远发展的可能性,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企业不能弄虚作假

企业在享受“对招用农村贫困人口、城镇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各类企业,三年内给予定额税费减免”政策时,不能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招工信息,不能利用监察漏洞骗取国家补助,因为国家在减免税费的同时必将会增加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补助必将获得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罚。

(四)存在历史欠费情况的中小企业要及时地补上欠款

今年的财税新政策虽然提出“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的政策,但是不强行征收和不增加拖延惩罚并不代表不征收这项税款,也不代表小微企业可以一直拖延历史欠费。小微企业在享受政策发展的同时,需要在法律要求的最低时间内补上历史欠款,避免因历史欠费问题所带来的惩罚。

五、中小企业在享受新政策时,遇到问题的解决措施

财税新政策是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中小企业如果能够避开不利因素和自身的各种问题,将促进发展的建议运用得当,那么企业的经济效益就能够得到最大的改善。关于中小企业在享受财税新政策时如何应对遇到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正确了解税务筹划,掌握税务筹划的尺度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首先以不违反税法为前提,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如果违反了税负的公平性原则,那就不再是税务筹划。第一步,中小企业需要正确认识税务筹划的含义,在进行日常的筹划时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充分论证所进行筹划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综合效率,认真做好所得税的筹划工作。其次,中小企业税务筹划工作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国家税法的各项规定,了解熟悉税收征管工作的特点与要求,从而避免税务筹划偏离法律的规定[6]。最后,中小企业应始终与当地主管税务机构保持正常的沟通与联系,时刻关注税收征管政策方法的变动,从而使所得税筹划的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税务筹划一般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前进行的,不但需要着眼于税法,还应该把中小企业总体的管理决策与税务筹划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减少整体税负,以中小企业总体可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使中小企业达到整体和长远经济利益最大化,增加企业收益。

(二)中小企业在选择发展方向时要慎重考虑

选择未来的工作方向以及行业转型,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它决定着企业的命脉,一步走错则全盘皆输。因此在选择未来的工作方向以及行业转型时,中小企业首先要考虑自身当前的经济条件是否能够承受行业以及工作计划变换所发生的成本;其次,中小企业要仔细审视自身的市场地位是否有必要进行行业以及工作计划变换;最后,中小企业要考虑自身能否在行业以及工作计划变换后实现稳定持续发展。因此,中小企业在选择发展方向时应该慎重考虑。

(三)中小企业要遵守法律法规

中小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时,必须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进行,不弄虚作假,遵守我国法律的各项规定。同时中小企业的管理层要有法律防范意识,知法懂法,未雨绸缪,避免因为违反法律而受到严重惩罚。

六、总结及展望

中小企业是民生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泉,是解决中国当前就业问题的主力军,是国家当前重点扶持的对象,是中国制造2025计划实施的基础。所以,中小企业要抓住当前发展机遇,搭上国家的前进快车,通过今年的财税优惠政策来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助力实现中国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中小企业随着中国当前经济的快速提升而发展起来,无论是政府税收方面,还是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方面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相信随着党和国家的大力支持,未来一定可以在国家的经济发展中提供更大的动力。

摘要:文章根据2019年3月5号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来探究中小企业如何通过这些财税新政策得到发展。首先提出新政策与中小企业的联系;其次提出中小企业如何正确利用新的财税政策来促进发展;接着提出中小企业在享受新政策带来益处的同时, 应该注意的问题;最后对应该注意的问题提出几项解决措施, 促进中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财税新政策,税务筹划

参考文献

[1] 张平平.企业税务风险及防范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 2010 (1) :198-199.

[2] 《刘鹤主持召开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http://www.gov.cn/guowuyuan/2018-08/20/content_5315204.htm, 2018-08-20.

[3] 赵美云.以税收筹划为导向的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探究.[J].中国商论, 2018 (32) :50-51.

[4] 《李克强:深化增值税改革今年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_天天基金网》, http://fund.eastmoney.com/a/201903051059578194.html.

[5] 张洁.探究税收筹划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J].中国市场, 2014 (43) :122-123.

资金管理支持企业发展范文第4篇

的实施意见

豫政„2009‟1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挑战,优化发展环境,解决企业经营困难,推动政企联动、攻坚克难,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省政府决定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 (一)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加深,我省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开工不足、下岗人员增多,经济发展面临严峻形势。企业是生产力的直接承担者,是经济发展的核心环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保企业就是保生产力,就是保民生,就是保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是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手段,是2009年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中之重,是帮助企业渡难关的迫切需要,是体现宗旨意识、执政为民的职责所在,既是重要的经济工作,又是重大的政治任务。

(二)总体要求

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落实政策、减轻负担、要素保障、开拓市场、项目建设、结构调整、扩大就业等关键环节,积极主动地为各种行业、各种规模、各种性质的企业搞好服务,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解企业之所难,创造发展条件,优化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战胜困难的信心,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企业加快 1 发展的积极性。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现政府服务载体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质量优化,努力把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使企业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得到明显提升,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态势,加快中原崛起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着力抓好各项政策落实,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坚决兑现中央和我省已经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省政府出台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豫政„2009‟9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条对照,确保落到实处。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超常规措施,支持企业发展。

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增值税转型,降低增值税征收率;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适当延长中小企业纳税申报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执行所得税优惠税率;严格执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综合运用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省财政新增安排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4000万元,设立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将资金按规 2 定尽快下达到项目单位。

(二)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力开展清费治乱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收费、省政府取消和降低156项收费的政策,对省及省以下规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视情况降低收费标准。坚决清理贷款抵押、评估等中介收费项目,全面纠正直接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贷款违规收费行为。

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和企业宁静工作日制度,立即停止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除涉及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税收及计划生育等检查外,停止一切面向企业的检查活动;必须进行的检查须经同级监察或减负责任部门批准备案,并尽量减少次数或合并执行,所有检查活动“履职不收费”。

整治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集中严厉打击破坏、扰乱企业经营的刑事犯罪,从严惩处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断水断路、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采取从重从快方针,快审快结,依法对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严惩。

(三)着力提高经济运行

调控调节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满足企业生产要素需求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走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进一步提高监测能力。完善省辖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济运行监测网络,建立重点企业“信息直通车”制度。围绕经济 3 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快速调查,做好经济形势分析、研判、预测和预警工作。加强信息引导,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省政府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及时提出即期调节政策措施。

加强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加强煤炭产运需衔接,落实资源和铁路运输计划;强化电力运行科学调度,优化电力供应结构,积极推行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搞好电力需求侧管理;调整重点企业运输结构,增加铁路货物运输量,降低运输成本;做好成品油、天然气供应工作。确保电厂无缺煤停机、无非计划拉闸限电,对企业煤电油气运需求做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

(四)着力缓解企业资金矛盾,加强银企沟通,合理扩大信贷投放

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投向上优先满足与重点项目关联度高的上下游企业的资金需求,优先满足我省大型企业、骨干企业、优势行业企业技术升级和并购重组的资金需求;完善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激励约束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其在经济发达的省辖市和县域新设分支机构,并加快新业务审批;各省辖市、县(市、区)也要探索建立“奖惩罚怠”激励机制,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按规定实行财政资金优先开户等鼓励政策。

合理扩大信贷规模。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总行扩大我省信贷投放额度,力争贷款增量、增速高于本系统平均水平。鼓励股份制银行积极提升增长性领域的信贷服务水平,稳步在经济发达省辖市和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扩大机构覆盖面。政策性银行在做好政策性信贷资金投放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商业性贷款业务,力争贷款增量、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以小企业、“三农”和县域经济为重点,加大信 4 贷投放,确保三项贷款规模逐年递增。

加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强银企对接,分行业、分专题、分层次召开流动资金贷款协调会,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将各级企业服务年活动重点服务企业作为信贷资金支持的重点,确保对基本面较好但暂时经营困难的重点企业不收贷、不停贷,力保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链条不断裂。争取各商业银行总行加大对我省重大项目的直贷力度,建立大项目联动支持机制,广泛开展封闭贷款业务,稳步发展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力保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不中断。建立银行间并购重组贷款机制,积极支持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提供配套金融服务。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适当下放中小企业授信审批权限。引导银行提高新增信贷规模中中小企业贷款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执行贷款条件下限。抓紧落实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配套资金,确保3月底前投入实际运作。支持省担保中心为中小型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等增信服务。引导省内大型企业集团成立信用担保公司,为产业链条上直接配套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积极推进小额贷款试点工作,争取第一批小额贷款试点公司2009年一季度正式开展业务。深入推进大型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试点工作。积极开展中小企业集合贷款。积极申报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利用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基金、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质押、票据贴现、买方信贷、出口创汇贷款、联合协作贷款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典当、拍卖、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积极筹措资金。积极培育上市资源,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资产注入等方式实现整体上市或主业整体上市。积极支持和引导参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的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可转换债券进行融资。加 5 快征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贷款卡申领和贷款卡年审优质服务,在全省各县(市、区)开通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五)着力扩大市场需求,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扩大优势产品市场份额

积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积极组织省内企业分类开拓市场,扩大信誉好、有优势产品的销售量,引导省内企业在生产配套中选用本省优质产品,提高我省产品的市场份额。各级政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在招标采购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我省产品,提高我省产品市场占有率。将区域内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重点保护产品列入打假保优、扶优扶强的保护和支持范围,建立区域内打假联络机制,保护省内名牌产品市场。积极协调储备资金,鼓励生产企业和社会资本开展重要产品和原材料储备。

着力扩大出口需求。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机电产品出口推进计划,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国内外商标注册、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完善出口品牌培育计划,帮助企业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寻求更多的贸易机会。充分利用国家和我省的各项外经贸政策,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全面落实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外汇管理等贸易便利化措施,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企业战略重组合作。实施2009年企业战略合作计划,大力推进企业深层次战略重组,支持重点企业围绕主业发展,通过产权(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相互持股、合资合作、技术引进、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以重点企业为主体,推进钢铁、煤炭、电力、有色、水泥、化工、食品、造纸等行业企业间的强强联合与产业链重组,形成互为市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机制,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重点企业跨 6 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省内外企业。

(六)着力增强发展后劲,完善项目联动机制,优化建设环境,加快建设进度

支持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积极投资项目建设,推进技术工艺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扩大优势产品生产能力。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项目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全面做好规划选址、项目准入、征地拆迁、环境和安全评价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观摩点评活动,现场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优化建设环境,强化节点计划控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加强用地保障。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优化配臵计划用地指标,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优先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对重点企业建设项目,适时先行受理用地报件,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在用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符合先行用地条件的项目,积极帮助组织先行用地报批材料。

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对已完成规划环评的规划内项目,整体进行环评审批,简化单个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简化重大项目环评报告工作程序。将有限的环境容量向重点项目倾斜。对集中连片建设的省级重大战略支撑项目,统筹协调环境容量。对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同时推进。

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全面推行外资项目无偿代理制。对国家下放的鼓励类项目,及时下放或委托省辖市、国家级开发区审核办理。细化投资便利化措施,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加强合同外资重点项目跟踪管理,督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项目及时落地。运用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对我省利用境外、省外资金实际到位在1亿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给予资助。

7 (七)着力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做好困难企业帮扶工作,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对企业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期缴纳税款。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工业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种规费,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酌情减免或予以缓缴。对确因受经济形势影响暂时无力缴费的已参保困难企业,在确保正常发放的前提下,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并免收滞纳金。

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对暂时因资金困难无法还账,但是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市场前景良好的企业,本着既保护债权人利益又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原则,采取慎重灵活多样的诉讼保全措施,大力加强调解工作,采用设臵担保等方法,促使债权人给予债务企业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债务企业度过暂时的财务危机。各级法院在处理企业破产案件时,尽量挽救被诉企业,避免轻易采取破产程序。

(八)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

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豫发„2008‟21号),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创业环境,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围绕我省技术紧缺型专业和支柱产业的人才需求,启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引导和帮助困难企业尽量通过调整班次、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尽量减少裁员。使用各级失业保险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支持困难企业在不违背最低工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适当缩短职工工作时间或采取轮换工作 8 办法,妥善处理工资和工时问题。重点做好关闭停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积极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及时解决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做好企业稳定工作。

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高度关注返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情况,各级政府要把大量安臵返乡农民工的企业作为重点服务企业,搞好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举办不同类型的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吸引农民工就地转移。

三、加强工作组织,抓好督促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企业服务年活动采取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级实施的方法。省政府经济运行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省政府经济运行领导小组下设“河南省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科技厅、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审计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郑州铁路局、省电力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张维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保证企业服务年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实行政府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建立省、市、县三级服务企业制度

省政府确定200户企业为省重点服务企业,各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分别明确100户左右的重点服务企 9 业。所选择企业应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吸纳就业多、带动作用强并且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省政府重点服务企业同时也是所在市、县(区)政府重点服务企业。各省辖市政府要将本市重点服务企业名单报省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县(市、区)重点服务企业名单报所在省辖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原则上每个重点服务企业都要有一名政府或职能部门领导作为联系人,负责对企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及时了解、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向本级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报告情况。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要针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各自职能做好服务。

(三)精心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服务企业的具体措施,于3月3日前报省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备案,并向企业和社会公开承诺。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在3月底前对重点服务企业巡回服务一遍,每个季度至少集中办公或现场办公一次,集中解决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并抓好跟踪落实。各级政法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能,积极为企业服务年活动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注意发挥各级工会、行业协会等群团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为企业服务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监督检查

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要按照“企业需要什么就帮助什么”的原则,严禁以服务企业为借口,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重企业负担。各级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不定 期开展督查和指导,检查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了解企业对职能部门的意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督查结果及时予以通报。要将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 10 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目标考核范围。2009年年底,省政府将组织企业对各级政府和部门为企业服务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排名靠后的予以批评,对企业反映强烈、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部门一把手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级新闻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用开辟专栏、组织系列报道等形式,加强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宣传,总结宣传一批好的典型,对各种消极倾向、不良行为进行 公开曝光,努力在全省形成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良好导向和舆论氛围。各级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察、公安等部门要设立专门热线电话,接受企业咨询、受理企业举报。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活动 意见

主办:省发展改革委督办:省政府办公厅二处抄送:省委各部门,省军区,驻豫部队,部属有关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院。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2月25日印发

11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

长的意见

豫政„2009‟9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切实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减轻外部环境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冲击,努力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决资金困难矛盾,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1.各金融机构要抓住国家实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机遇,努力扩大信贷投放。力争2009年第一季度末全省工业短期贷款比年初增加200亿元。由省政府金融办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将贷款增长目标分解到各商业银行。

2.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到期大额贷款的提前告知和银企互信互助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单笔大额信贷资金原则上不得提前收回,到期需要收回的,要提前向当地省辖市政府、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报告。企业若出现资金紧张局面,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对各债权银行的统一协调,既要帮助确有资金困难的企业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又要有效保全银行资产。

3.将省百户重点企业和五十户高成长型企业作为省信贷资金重点支持企业,确保这些企业资金链条的完整性和经营的连续性,各债权银行原则上不能因企业暂时困难降低企业信用等级、抽回银行贷款。各企业要讲信誉,按时归还银行贷款,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对资金链条存在断裂风险的骨干企业,要一企一策,多渠道、多方式采取措施解决企业资金问题,保证企业资金链不断、市场不丢、企业不倒。

12 4.统筹用好工业结构调整资金、高新技术重大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扶持企业自主创新资金、黄淮四市专项资金等资金,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等项目,扩大适销产品规模,加快资金计划安排拨付进度,将补贴资金按规定尽快下达到项目单位。

5.进一步加强银企对接,分行业、分专题、分层次召开流动资金贷款协调会,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在有色、化工、钢铁、装备、食品等行业上下游相关企业之间开展产业链融资,对贷款实行封闭管理;对与重点建设项目建立稳定供应关系的企业,开展订单融资;对因原材料和产品资金占压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开展存货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融资。

6.创新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融资。加快典当、拍卖、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积极筹措资金;利用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基金、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质押、票据贴现、买方信贷、出口创汇贷款、联合协作贷款等多种形式,拓宽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超前谋划,积极培育上市资源,扩大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各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业务要向工业企业倾斜。7.3月底以前,全省所有县(市)都要建立以财政为依托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县级政府要足额安排配套资本金。县级以上政府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稳妥地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尽快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发展中小企业集合贷款和集合债券。

7.建立财政激励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我省企业发放贷款,根据贷款发放情况选择财政性资金存款银行,分配存款数额。各县(市)也要探索建立奖惩机制,对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按规定实行优先开户等奖励政策。

二、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努力扩大销售

13 8.支持企业采取应对当前困难形势的灵活销售措施,适度提高销售费用在成本费用中的比例,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大力提高产销率。

9.扩大地产品消费需求。政府招标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省内产品。公交车辆、农机补贴、物资储备等原则上使用我省产品;公务用车、环保设备、药品集中采购、家电下乡等所需产品,只要我省生产的产品能够满足需要的,要优先使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公务接待一律使用省内产品。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的材料和设备、系统集成及软件服务,按照比质比价原则实行招标采购,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省内产品。在银行结算、运输等方面支持企业拓展省外市场。

10.积极推进企业战略合作,鼓励省内上下游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协作,形成互为市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机制。推进企业深层次战略重组,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强 强联合、兼并重组等措施,实现低成本扩张,提高企业整体竞争能力。国土资源部门、金融机构在办理土地手续、融资等方面应给予支持并提供相关服务。

11.综合利用国家的各项外经贸政策,通过财政贴息和无偿资助的方式,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扩大销售。对我省进口紧缺资源性商品、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等给予贴息支持。对中央安排我省的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给予适当配套安排,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给予1∶1配套。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要落实贸易便利化的有关措施,提高工作效率,鼓励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

12.按照“企业储备、银行贷款、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鼓励生产企业和民间资本开展有色金属等重要原材料、产品储备,储备资金由储备企业以产品质押等方式向银行贷款解决,资金封 14 闭运行。

三、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13.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加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对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应抓紧抵顶其多预缴的税款。各类工业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款,应及时申报抵扣,税务部门不得少抵或不抵。

14.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按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循环经济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工矿企业办的学校、医院、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企业举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本身使用的土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15.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企业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促进企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国税、海关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尽快足额到位企业出口退税资金。

16.加大财政税收扶持力度。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09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量地方留成部分,结合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项目建设情况,在分配扶持各项支持企业发展资金时给予倾斜。

15 17.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对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在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同时,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虚收空转和为增加收入而违规提高企业预缴所得税比例。对违反规定的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 ,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四、清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18.减免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对2009年企业新开工工业项目,除上缴中央部分外,省以下实行“零费制”,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费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全面清理中介收费项目,把收费标准下限作为上限,在此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再予以优惠。

19.坚决清理贷款抵押、评估等中介收费项目,全面纠正直接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贷款违规收费行为。合理执行贷款利率浮动政策,统筹兼顾企业的财务承受能力和银行的资金成本,能下浮的尽可能下浮,可不上浮的尽量不上浮,切实做到让利于企业。

20.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得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严厉查处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行为。停止一切不必要的涉企评比达标活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五、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做好扭亏增盈工作

21.对企业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缓征的税款一律缓征。

22.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工业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种规费,有关部门应在职权范围内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酌情减免或予以缓缴。对确因受经济形势影响暂时无力缴费的已参保困难企业,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可以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 16 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3.继续实行扭亏增盈考核目标责任制。建立企业扭亏增盈的激励机制,省政府对贡献突出、主要指标增幅超过上年并达到一定幅度的企业予以表彰奖励。

六、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平衡生产要素供求

24.建立工业经济运行旬报制度和重点企业信息直通车制度,及时跟踪分析各地、重点行业、骨干企业、要素供求等方面的情况,做好预测、预警、预报和协调调度。增加2009年省内煤炭重点合同量,落实资源和铁路运输计划。优化企业运输结构,增加重点企业、优势产品铁路运输量,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加强成品油和天然气供需衔接。26.对产业优势突出、装备先进、带动作用强、主动进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改造的骨干企业,实行适当的电价倾斜。按照国家即将出台的有关大用户直供的指导意见,依据发电、用电、供电三方共赢的原则,采取大用户直供电等措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七、稳定就业岗位,努力扩大就业

25.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减少裁员。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对因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通过调整班次、缩短工时等方式不裁员或少裁员并开展在岗培训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以予以适当资金支持。

26.建立企业裁员报告制度。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其裁员方案要提前30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重点做好关闭停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及时将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登记失业人员范围,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

八、切实提高认识,抓好政策落实

17 27.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形势的严峻性,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经济增长的方针政策,在特殊困难时期,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常规,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突出真招、实招,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对面临困难较多的企业给予必要的帮扶和救助,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点企业联系和帮扶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30.各省辖市、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下发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有关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省政府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专项督查,做好本•意见‣的督办落实工作。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业 经济 意见

主办:省发展改革委督办:省政府办公厅六处抄送:省委各部门,省军区,驻豫部队,部属有关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院。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1月20日印发

第一篇财政支持企业专项资金

一、企业自主创新专项扶持资金(省安排资金)

(一)扶持范围及支持重点

用于支持省确定的100户重点企业及50户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在食品、有色金属、石油及煤化工、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纺织等六大支柱产业,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属于国内首创,实现产品升级换代急需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开发,重点支持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产业化瓶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新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生产。

(二)扶持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开展自主创新的软、硬件环境,拥有国家或省级认定的研发机构或依托国家级研发机构,有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必要的研发设备;企业技术开发研究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以上,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其他条件,视支持重点具体确定,并在招标公告中公示。

企业创新资金扶持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必须是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的技术创新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同步规划有研发成果产业化的项目,且产业化项目有较好的实施保障措施;项目的实施能带动企业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持续自主创新能力,经济效益显著,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项目单位所在地应安排资金与省企业创新资金予以配套,并出具承诺。

(三)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创新项目给予200-600万元的无偿 19 资助。

(四)申请程序

企业创新资金的使用,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支持项目。程序为:

1、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厅根据“十一五”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和方向,选定支持的项目重点,并在媒体上向全省发布项目招标公告;

2、企业通过各市有关管理部门申报符合项目招标公告条件的自主创新项目;省属和中央企业直接向省管理部门申报。

3、各省辖市对企业申报的自主创新项目初审后上报省管理部门;

4、省管理部门对各市、省属和中央企业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论证;

5、省管理部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查、确定支持项目,提出资金使用方案,报经省政府领导审定批准后,省财政厅下达项目资金。

(五)办理时限:每年6月份以前。

(六)政策咨询电话:65808060 联系人:耿风令

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央安排)

(一)扶持范围及支持重点

各类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综合利用、品牌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场开拓等。

(二)扶持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 20 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

(三)扶持标准

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300万元以内; 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请程序

财政部门会同本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共同推荐,逐级申报;省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联合上报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评审,确定扶持项目,下达扶持项目资金。

(五)办理时限

每年5-9月份,具体申报时间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每年的申报文件为准。

(六)政策咨询电话:65808060 联系人:耿风令

三、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中央安排) 第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一)扶持范围

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重点项目;采用现代管理经营理念和商业模式,运用信息手段和高新技术,为生产和市场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不含);初创期的科技型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的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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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扶持条件

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创新基金本重点支持范围是•2008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所列的项目。

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扶持标准

a档(专家评审分数在85分以上定为),支持额度在55万元以上;b档(专家评审分数在75分-85分),支持额度不低于45万元;c档(专家评审分数在65-75分),支持额度不低于35万元。

(四)申请程序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必须先得到省或(市、县)级立项支持;县市级科技部门、财政部门共同逐级向上级推荐;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共同向国家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推荐上报; 22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发布立项公告,签订项目合同,财政部下达项目资金。

(五)办理时限:每年12月15日前上报当年项目。

(六)政策咨询电话:65808060 联系人:耿风令

第二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

(一)扶持范围及重点

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是通过政府补贴,对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的面向中小企业的公益性技术服务的补助。重点支持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行为。

(二)扶持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成立2年以上;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已开展下述业务:组织中小企业共性技术研发,为中小企业采纳先进技术提供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转移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业孵化服务等;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服务对象群体和不少于8个成功案例;开展的技术服务业务符合产业发展需求,尚不能实现盈利,需要政府的资金支持;具有明显的专业特点,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为完备的技术条件和专业化的技术服务队伍,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

(三)扶持标准

补助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开展上述技术服务业务发生的相关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对于服务水平好、服务质量高、成效显著的技术服务机构,可给予持续的资金支持。

(四)申请程序

县、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逐级向上级部门推荐 23 申报;省科学技术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评审,报财政部和科学技术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发布立项公告,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财政部下达项目资金。

(五)办理时限:每年6月30日前。

(六)政策咨询电话:65808060 联系人:耿风令

第三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一)扶持范围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通过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从而实现间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创业活动。

(二)扶持条件

引导基金支持的对象包括创业投资机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扶持标准

引导基金的支持方式分别为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

(四)申请程序

县、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逐级向上级部门推荐申报;省科学技术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评审,报财政部和科学技术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发布立项公告,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财政部下达项目资金。

(五)办理时限:每年7月15日前。

(六)政策咨询电话:65808060 联系人:耿风令

四、包装行业高新技术研发专项资金(中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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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范围及支持重点

包装行业高新技术项目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等。 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宏观政策、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政策的下列项目:由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新型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和包装机械的研制及产业化项目;产学研一体化高新技术研发项目、由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新产品研制项目、在省级以上部门立项的新材料,新技术的设计开发项目、应用技术项目;保障人身健康安全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新型环保包装材料项目;包装减量化和节能化项目、包装废弃物处理和利用项目;包装有关法规和标准化的研究、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测试项目;符合国家包装行业政策的其他新技术项目。

(二)扶持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的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及装备生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信息;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申请研发资金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设有省级以上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上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在3%以上;最近3年年均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

(三)扶持标准

研发资金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扶持方式。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500万元以内,且不超过企业自筹资金投入的额度;贷款贴息的额度,参照项目贷款额度和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的50%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贴息项目按企业先支付利息后贴息的程序进行,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四)申请程序

各级财政部门逐级推荐报送到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组织省包 25 装行业方面专家对项目评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财政部;财政部组织中国包装技术协会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扶持项目,下达项目资金。

(五)办理时限

每年6月30日前上报财政部。

(六)政策咨询电话:65808060 联系人:耿风令

五、中小企业国际开拓市场资金(中央安排省市配套)

(一)扶持范围

(1)境外展览会:包括展位费、公共布展费、体积1立方米、重量1吨以上的大型展品回运费;

(2)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认证:包括认证费、产品认证检验检测费;

(3)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包括产品宣传材料翻译制作费、产品宣传光盘翻译制作费、创建企业网站的设计、软件开发、通讯线路租用费、在境外媒体上发布产品广告的广告费、在国外注册产品商标的注册费用;

(4)开拓新兴出口市场:包括国际市场分析、策划、境外新建与技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开拓市场费用;

(5)培训与研讨会:包括培训材料费、会务费;

(6)境外投(议)标:包括标书购制费、项目初步设计费、初步考察及调研费;

(7)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

(二)扶持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上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

(2)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 26 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三)扶持标准

按不超过项目金额的70%支持,企业开拓新市场人员由原来的1人提高到2人;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国际认证支持,金额不超过认证费用的50%;

(四)申请程序(含提供的资料):企业项目计划申报、资金拨付申报等均在网上申报,网站;

(五)办理时限:按照布臵工作文件规定时限办理;

(六)政策咨询电话:65808060 联系人:张春跃

(七)参考文件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07]57号)。

六、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省安排)

(一)扶持范围

重点资助重大招商引资成功项目;鼓励跨国公司来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奖励招商引资工作较好的省辖市等;

(二)扶持条件

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是指利用境外、省外资金实际到位在1亿美元以上(含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项目;

2、A、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

3、投资环境好、b、招商引资成绩突出。当年有新引进境外省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当年实际利用境外资金在2亿美元以上 27 (含2亿美元),引进省外资金在10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亿元人民币),超额完成省定招商引资目标,且引进境外资金增幅在30%以上(含30%)、引进省外资金增幅在20%以上(含20%)。C、招商引资项目,符合本•办法‣第五条关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条件;③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到我省设立研发机构;

(三)扶持标准

1、对成功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经确认按以下标准给予项目单位资助:A、实际到位金额在1亿美元以上(含1亿美元)、2亿美元以下的重大项目给予5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资助;b、实际到位2亿美元以上(含2亿美元)、5亿美元以下的重大项目给予100万元的资助;C、实际到位5亿美元以上(含5亿美元)的重大项目,给予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资助;

2、对符合条件的先进省辖市由省政府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同时给予100—200万元奖励,用于成功引进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前期费用补助;③对新设立经过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研发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项目资助;

(四)申请程序(含提供的资料)

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单位按要求向所在省辖市商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省辖市商务、财政部门初审后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对省直符合招商引资资助条件的项目,直接将申报材料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审核;

(五)申报资料

凡申报的招商引资项目资金的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招商引资申请报告;

2、引进资金来源及投资人的确认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投资协议、身份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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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引进资金额度证明材料。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银行进账单复印件、设备发票及设备入库凭证、记账凭证等复印件(进口设备有海关报关单及商检部门提供的商品检验报告等复印件)、捐赠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率的其他证明材料;

4、其他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项目科研报告以及项目单位上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申报招商引资先进省辖市:由省辖市商务、财政部门根据条件要求申报,并附报本地招商引资工作总结,项目单位的情况等相关资料;

(六)办理时限

按照补助工作文件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

(七)政策咨询电话:65808060 联系人:张春跃

(八)参考文件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企„2008‟226号)

七、煤炭企业所得税返还资金(省安排) (一)扶持范围

使用于省属煤炭生产企业。

(二)资金用途

1、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省级配套部分,煤矿抢险设备购臵及重大安全事故的费用补助。

2、重点煤矿历史形成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省级配套部分。

3、企业分离办社会中,按有关规定给予企业所在地政府的资金补助。

4、经国家批准进行的政策性关闭破产有关费用缺口的适当 29 补助。

5、研究建立煤炭产业积累煤矿衰老期转产资金制度,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的必要的资本金等补助。

6、其他经批准的资金补助。

(三)申报程序

由集团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并按申报项目附报有关附件,报省煤炭工业局,同时抄送省财政厅。省煤炭工业局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提出书面初审意见,交省财政厅复核。省财政厅对煤炭工业局的初审意见进行复核,根据资金情况,经省财政厅和省煤炭工业局组织评审,由省财政厅向省煤炭工业局和有关企业下达资金安排意见。

该项资金只对依法占用、使用省级国家资本金的集团母公司使用,其所属子公司有关事项由集团母公司统一申报办理。因企业改制等原因,企业没有省属国家资本金或省属国家资本金不再相对控股时,原则上不再使用该项资金。

(四)政策咨询电话:65808044 联系人:臧希昌

八、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30号)

(二)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产业化条件,市场前景广阔并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产业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2、重点支持高效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工程、 30 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3、获得省(部)级高新技术成果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的产业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以及地方财政书面承诺配套投资总额20%资金的项目重点倾斜、优先支持。

(三)补贴标准

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不得超过2000万元,申报补助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文件;

2、•产业技术成果转化资金支出项目补助申请表‣;

3、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项目技术水平与主要特点;项目产业化路线;市场前景分析;项目风险分析及控制;承担单位现有研发与生产条件;项目效益分析;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与申报项目有关的科技成果目录、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指南等;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006—2007年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电子表格,原件、复印件均可,手填(绘)无效;

6、国家、省(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7、国家、省(区、市)产业、科技、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产业成果证明;专利证书、版权、产品认证证书、鉴定证书、获奖证书、查新报告、科技成果证书等;

8、银行贷款承诺意向书;

9、地方财政出具的配套资金承诺书;

10、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需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双面打印,按规定顺序简装,并应 31 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五)申报程序;

1、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产业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申报的通知‣,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通知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准备材料;

2、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后上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组织有关教授、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后上报财政部;

3、财政部在评审和复核的基础上正式下达预算指标。

(六)申报时间

按照财政部通知的时间进行申报

(七)政策咨询电话:65808916 联系人:赵文丽

九、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5]132号)。

(二)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集成电路认定主管部门确认的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的企业;

2、有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研发活动方案;

3、具备所申报研发活动的能力,内部管理和财务制度健全;

4、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三)申报材料

1、研发资金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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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认定证明;

4、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前两个会计报表;

5、审查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补贴标准

研发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单个研发活动的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该研发活动成本的50%。

(五)申报程序

研发资金实行审查委员会审议和批复制度,审查委员会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组成。

1、根据审查委员会的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同信息产业部组织专家拟定并发布申报指南;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申报指南和申报条件要求,向信息产业部申报(网址:WWW.ITFUND.GOV.CN;地址:北京市万寿路27号院;邮编:100846)

3、信息产业部汇总整理申报材料,研究提出研发资金安排方案,提交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下达资金预算。

(六)申报时间

按照国家有关部委通知的时间进行申报

(七)政策咨询电话:65808916 联系人:赵文丽

十、产业技术研究开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产业技术研究开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的若干指导意见‣(财建[2007]8号)。

(二)申报条件

33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试行创业风险投资,主要投向是高技术产业的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公益性或公共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

1、具有公益性、公共性技术属性,能明显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含量较高;

3、近期内筹集资金能力相对较弱的,但具有良好市场前景、预期盈利能力较强。

(三)补助标准

创业风险投资项目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筛选和确定:

1、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根据国家经济、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等公布创业风险投资项目申报指南,各地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局)按本意见规定的要求组织相关项目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推荐,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后,在受托管理机构与被投资单位协商一致并签订投资协议的基础上,批复投资项目和投资额度。

2、受托管理机构推荐投资项目。受托管理机构根据本意见规定的原则和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确定的创业风险投资支持重点领域内评估、筛选本机构已经投资的项目,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批复投资项目和投资额度。

(四)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初步论证意见;

2、项目申报单位近两年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材料;

3、项目申报单位现有的股权结构;

4、项目申报单位同意国家财政投资参股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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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程序

创业风险投资委托专业管理机构管理,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专业管理机构,并与专业管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六)政策咨询电话:65808916 联系人:赵文丽

十一、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资金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

(二)申报范围

1、产业化资金支持对象为中国境内从事风力发电设备(包括整机和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流器及轴承等零部件)生产制造的中资及中资控股企业;

2、产业化资金主要是对企业新开发并实现产业化的首50台兆瓦级风电机组整机及配套零部件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按装机容量和规定的标准确定。

(三)支持条件

1、设备县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包括自主研发、联合开发或引进技术再创新,必须拥有完全的技术文件:包括全套设计计算文件、设计图纸、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要求、工艺文件、质量控制文件等,拥有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拥有中国商标行政管理机构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证书;

2、风电机组的单机容量在1500千瓦以上(含1500千瓦);

3、风电机组通过北京鉴衡认证中心的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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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风电机组配套的叶片、齿轮箱、发电机由中资或中资控股企业制造,鼓励采用中资或中资控股企业制造的变流器和轴承;

5、同一企业申请支持采用相同技术的不同型号产品,产品功率差在500千瓦以上(含500千瓦);

6、风电机组在国内完成生产、安装、调试,无故障运行240小时以上,并通过业主验收。

(四)补助标准

1、对满足支持条件企业的首50台风电机组,按600元/千瓦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中整机制造企业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各占50%,各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补助金额原则上按照成本比例确定,重点向变流器和轴承企业倾斜;

2、产业化资金必须专项用于风电设备新产品研发的相关支出。

(五)申报资料

1、风电机组整机和零部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证明文件;

2、北京鉴衡认证中心颁发的风电机组整机认证证书;

3、风电机组的购销合同、销售发票及业主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

4、与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流器及轴承等零部件制造企业签订的用于首50台风电机组制造的购销合同和销售发票;

5、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6、风电机组整机制造企业按属地原则,将资金申报报告及相关材料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经初审扣于每年9月30日前报财政部。中央管理企业于每年9月30日前直接报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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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策咨询电话:65808915 联系人:胡国团

十二、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奖励资金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873号);

(二)奖励范围

淘汰落后产能属于•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的淘汰范围。,规定的电力、炼铁、炼钢、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13个行业的企业。

(三)奖励标准

根据各行业淘汰落后设备投资平均水平等相关因素确定,并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

(四)安排原则和使用范围

奖励资金由地方政府根据“四个优先”原则统筹安排使用:

1、优先支持淘汰落扣产能任务重、困难大的企业,主要是整体淘汰的企业;

2、优先支持淘汰落后合格规审批的落后产能;

3、优先支持在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期限内淘汰的落后产能;

4、优先支持没有享受国家其他相关政策的企业。 奖励资金必须专项用于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

地方政府必须落实责任制,确保列入名单的落后产能在规定期限内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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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2、企业淘汰设备基本情况表;

3、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近两年企业纳税凭证、电费清单、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上所列名称填写;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设备型号。

(六)政策咨询电话:65808915 联系人:胡国团

十三、国家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政策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3、省发改委、财政厅制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支持范围

财政补贴资金用于支持采用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

(三)补贴标准

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

(四)申报程序

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根据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人口分布、城乡发展水平及白炽灯使用情况等因素,联合下达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并提供中标企业名单、产品目录及其协议供货价格;

2、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达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38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所需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厂家及推广地区等,联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并组织协调中标企业落实推广任务;

3、中标企业根据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高效照明产品实际安装数量、中标协议供货价格、补贴标准,提出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报告,经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所在地财政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财政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

4、省级财政部门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对企业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分别于每年4月30日和8月31日前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政策咨询电话:65808915 联系人:李江伟

十四、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 (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以下建成节能资金)。

节能资金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奖励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

(二)奖励对象和方式

财政奖励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十一五”重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06】1457号)中确定的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项目。

财政奖励资金主要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奖励金额按项目实际节能量与规定的奖励标准确定。

39 (三)奖励条件

1、经省发改委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

2、属于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3、节能量在1万吨(暂定)标准煤以上的项目;

4、项目承担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四)奖励标准

东部地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节能量按200元/吨标准煤奖励,中西部地区按250元/吨标准煤奖励。

(五)奖励资金的申报和下达

1、由企业提出节能财政奖励资金申请并经法人代表签字;

2、按属地划化申报原则,企业将财政节能奖励资金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报所在地节能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或经贸委、经委,下同)和财政部门。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去也节能资金申请报告进行严格初审、确定、汇总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同时抄送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3、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对地方上报的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奖励标准确定项目奖励额度,下达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计划,抄送财政部;

4、财政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计划,按照奖励金额的60%下达预算,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承担企业。

(六)企业财政节能奖励资金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40

2、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3、项目实施前用能情况;

4、项目拟采用的节能技术措施;

5、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政策咨询电话:65808915 联系人:胡国团

十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项目专项资金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460号)与•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459号)。

(二)申报主体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承担单位按规定进行申报。由项目业主单位投资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由业主单位申报;采用能源服务方式的,由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投资运营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投资运营商)申报。鼓励采取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能源服务模式。

(三)申报条件

项目所在地区具备较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条件,并已制定“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和实施方案;

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项目必要的实力及良好的资信;

项目业主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时,依托的技术单位要有成功的技术应用实例和相应资质;投资运营商作为申报主体时,应具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部分设计、施工、方案优化、检测及运行管 41 理等能力;

投资运营商进行申报时,应与申报项目的业主单位达成协议,对申报项目实施能源合同管理。

申报项目达到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并完成有关立项审批手续,建设资金已落实;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能够在2008年9月底之前完成,并在今年内进行施工的项目。

申报项目的工程建设报批手续证明材料齐全,包括立项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资金落实证明文件、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证书。

(四)申报技术领域

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高层建筑),太阳能保证率资源丰富区不低于60%、资源较富区不低于50%、资源一般区不低于40%,集热器集热效率不低于40%;

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供热制冷技术,太阳能保证率资源丰富区不低于50%、资源较富区不低于35%、资源一般区不低于25%,集热器集热效率不低于40%;

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电转换技术,费效比小于2.5元/千瓦时;

利用太阳能公共区域照明技术,费效比小于2.5元/千瓦时; 沿江、海、湖地区利用地表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及地质条件适宜地区利用土壤源热泵技术,系统COP不低于3;

利用地下水源、污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系统COP不低于3.5;

利用太阳能与热泵复合供热制冷技术,热泵部分系统COP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42

(五)申报材料

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项目,需报送以下两份资料:

1、示范推广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见附1);

2、示范推广项目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2)。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提供电子文档。申报书以中文填写,要求语言精练,数据真实、可靠;申请报告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单位须保证申报表、申请报告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申报内容作为项目检测验收依据。

(六)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各地财政、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财政、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示范推广项目申报书和申请报告;当地财政、建设主管部门盖章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建设主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申报项目汇总,并进行初步审查;

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进行汇总之后,将项目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汇总表及其电子文档联合上报。

(七)政策咨询电话:65808905 联系人:林浩

十六、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29号)

(二)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1、城市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农村及偏远地区建筑光电利 43 用等给予定额补助。

2、太阳能光电产品建筑安装技术标准规程的编制。

3、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共性关键技术的集成与推广。

(三)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应满足的条件

1、单项工程应用太阳能光电产品装机容量应不小于50kWp;

2、应用的太阳能光电产品发电效率应达到先进水平,其中

单晶硅光电产品效率应超过16%,多晶硅光电产品效率应超过14%,非晶硅光电产品效率应超过6%;

3、优先支持太阳能光伏组件应与建筑物实现构件化、一体 化项目;

4、优先支持并网式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

5、优先支持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建筑应用光电项目。

(四)鼓励地方出台与落实有关支持光电发展的扶持政策。满足以下条件的地区,其项目将优先获得支持。

1、落实上网电价分摊政策;

2、实施财政补贴等其他经济激励政策;

3、制定出台相关技术标准、规程及工法、图集。

(五)本通知印发之日(2009年3月23日)前已完成的项

目不予支持。

(六)补助标准

2009年补助标准原则上定为20元/Wp,具体标准将根据与

44 建筑结合程度、光电产品技术先进程度等因素分类确定。以后补助标准将根据产业发展状况予以适当调整。

(七)申请补助资金的单位应为太阳能光电应用项目业主单

位或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申请补助资金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2、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技术方案;

3、太阳能光电产品生产企业与建筑项目等业主单位签署的 中标协议;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八)申请补助资金单位的申请材料按照属地原则,经当地财政、建设部门审核后,报省级财政、建设部门。

(九)省级财政、建设部门对申请补助资金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和核查,并于每年的4月30日、8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附表)。

(十)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各地上报的资金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与评估,确定示范项目及补助资金的额度。

(十一)财政部将项目补贴总额预算的70%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补助资金后,会同建设部门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十二)示范项目完成后,财政部根据示范项目验收评估报告,达到预期效果的,通过地方财政部门将项目剩余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十三)补助资金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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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政策咨询电话:65808905 联系人:林浩

十七、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财政补贴资金

(一)政策依据

1、•财政部关于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的实施意见‣(2007年4月20日财建【2007】114号文件)

2、•关于组织申报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补贴资金的通知‣(2008年4月14日财办建【2008】34号文件)

(二)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层气(含瓦斯,下同)开采的企业均有资格享受财政补贴;

2、企业开采的煤层气出售或自用作民用燃气、化工原料等;

3、已安装可以准确计量煤层气抽采、销售和自用数量的设备,并能准确提供煤层气开发利用量;

4、企业抽采煤层气用于发电上网的部分不享受补贴政策。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按0.2/立方米煤层气(折纯)标准对煤层气开采企业进行补贴。

(四)申请程序

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财政部门汇总后于向省级财政部门申请;省级财政部门汇总本地情况后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向财政部提出申请。

(五)申报时间

地方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补贴的,需于每年1月底前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其上年开发利用煤层气数量;所在地财政部门汇总后于每年2月底前向省级财政部门申请;省级财政部门汇总本地情况后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 46 签署意见,于每年4月底前向财政部提出申请;财政部于每年6月底前批复补贴资金。

(六)申报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煤层气的开采、销售、自用情况,并填制•煤层气开发利用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煤层气抽采情况表‣•煤层气利用情况表‣。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证或探矿权许可证的复印件。

(七)政策咨询电话:65808892 联系人:李钰

十八、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资金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7月12日财办建【2007】282号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非粮引导奖励资金的通知‣(2008年9月9日财办建【2008】122号文件)

(二)申报条件

1、农林废弃物类木质纤维素制乙醇放大生产示范;

2、甜高粱制乙醇放大生产示范;

3、薯类制乙醇进一步技术创新,优化生产工艺示范;

4、以林木果实等非粮原料制生物柴油放大生产示范;

5、延伸加工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的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联产;

(三)补贴标准

1、建设期贴息。经审核达到标准的示范项目,对其放大生产或技术创新项目的贷款,在建设周期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2、竣工投产后奖励。在示范项目投产后,经验收评估,放 47 大生产后各项指标达到或优于“标准”规定的中试水平,打通工业化生产流程;或在优化生产工艺方面实现突破,达到“标准”规定者,财政将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原则上控制在企业因放大生产或优化工艺所增加投入的20%~40%。

(四)申报程序

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财政部门汇总后于向省级财政部门申请;省级财政部门汇总本地情况后向财政部提出申请。

(五)申报时间 财政部通知

(六)申报材料

1、项目技术方案的详细介绍。包括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技术特点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对是否符合•办法‣附件所列的各项标准进行说明;

2、项目进展情况及规模。说明中试或工业装臵运行状况,放大生产或技术创新改造进展情况;说明已完成中试或工业生产装臵的规模与将要放大生产的规模;

3、有关配套原料基地建设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原料种植基地主要设臵于盐碱地、沙荒地等低质土地,不得挤占农田,不得与粮食争地;原料供应报障方式等;

4、企业财务状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法人单位自有资金证明,银行承贷证明等;。

5、项目审批及环评等相关资料;

6、企业产品销售渠道说明。

(七)政策咨询电话:65808892 联系人:李钰

十九、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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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年10月30日财建【2008】735号文件)

(二)申报条件

对企业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中属于并网发电的部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不再给予专项补助。

1、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2、企业秸秆能源化利用符合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3、企业年消耗秸秆量在1万吨以上(含1万吨);

4、企业秸秆能源产品已实现销售并拥有稳定的用户。

(三)补助标准: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每年实际销售秸秆能源产品的种类、数量折算消耗的秸秆种类和数量,中央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综合性补助。

(四)申报程序

企业应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省辖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后于向省财政部门申请;省财政厅审核汇总后向财政部门申请。

(五)申报时间

企业应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各省辖市财政局每年2月底前向财政部门申请;省财政部门社会汇总后月3月31日前向财政部申请。

(六)申报材料

1、秸秆收购情况,包括:收购秸秆的品种、数量、价格及水分含量等有关凭证;

2、秸秆能源产品产销情况,包括:各类产品产量、销量及销售价格等,并提供销售发票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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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秸秆能源产品质量及检测报告;

4、与用户签订的秸秆能源产品长期供应协议;

5、单位产品能耗、环保、安全等有关材料。

从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气化、秸秆干馏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

(七)政策咨询电话:65808892 联系人:李钰

十、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商务部2008年第10号公告‣(2008年4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0000元人民币。符合上述补贴标准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等凭据申请补贴资金。

(三)补贴标准

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注册登记日期在199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且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下列车型:

一是车长7.5米以上(含7.5米)且乘坐人数(包括驾驶人)23人以上(含23人)的载客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人民币4000元。

资金管理支持企业发展范文第5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企[2006]226号

文件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我们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含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第三条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执行。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1 第五条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支持方式及额度

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两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

第七条 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200万元以内。

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200万元。

第八条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第三章 项目资金的申请

第九条 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经济效益良好;

(四)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第十条 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二)生产经营情况或业务开展情况;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四章 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核及审批

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和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地区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核工作。

第十二条 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开组织项目资金的申请工作,并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 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建立专家评审制度,组织相关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依据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和当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支2 持重点,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申报的项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专家评审意见底稿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应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排列顺序。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对各地上报的申请报告及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项目计划。

第十六条 财政部根据审核后的项目计划,确定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审定资金使用计划,将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并根据预算规定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第十七条 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收到的无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计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享;收到的金融机构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冲减财务费用。

承担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项目的企业或单位,收到的专项资金,按照财政部有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企业,应在项目建成后1个月内向省级财政部门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需在原定项目建成期前书面说明不能按期完成的理由和预计完成日期;承担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项目的企业或单位,应于年底前向省级财政部门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二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每年对本地区中小企业使用专项资金的总体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于终了1个月内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财政部将收回全部资金。项目因故中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财政部将收回全部专项资金。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比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4]185号)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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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支持企业发展范文第6篇

摘 要:在我国经济市场的持续发展过程中,为了加速企业经营管理与生产模式转型,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和经济实力,应当选择科学的资金管理策略,通过盘活、调节、使用和筹措资金的科学方案,确保企业资金的顺畅流通、循环、增值和保值。下文中,笔者将结合个人参与企业资金管理的工作实践经验,分析当前我国企业在资金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总结资金管理对于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提出优化企业资金管理的科学策略,以供同行业者参考与借鉴。

關键词:科学策略;资金管理;公司企业

一、资金管理对于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意义及重要作用

首先,科学的资金管理能够提升公司利用资金的效用与收益。为了避免企业无节制、盲目浪费有限的生产与运营资金,需要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生产计划、经营策略,制定对应的资金分配与管理方案。一方面,公司应当为生产活动预留足够的储备资金,用以支付员工劳动报酬、购买生产原材料、技术科研与项目开发等等,因此资金储备量应当综合考虑到上述情况,避免公司的资金不足,难以周转和支付的情况发生,或者丧失宝贵的合作机遇和项目开发资源;另一方面,公司应当避免存多于需要的资金储备量,从而形成资金利用的闲置和浪费。

其次,资金管理有利于公司规范运营机制的构建。从我国当前诸多企业的资金管理情况与效果来看,实施了科学资金管理的企业能够从管理理念和思想意识上,认识到资金和其他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现实意义,并通过资金管理活动,实现对公司各部门生产工作、管理工作的监督与管控,避免少数企业职员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财产的情况出现,有利于公司生产计划、经营目标的逐步实现,稳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二、当前我国企业在资金管理过程中的不足之处

首先,企业领导与决策层需要树立资金管理的科学理念。尽管我国很多企业的领导人与决策层都对科学资金管理的现实意义与重要作用有了清晰的认识,但是仍然存在少数企业的领导人员忽视企业资金管理,资金管理知识与理论薄弱、疏忽现金流管理等问题和现象,部分公司缺乏基本的资金管理方案,对于财务资金管理与分析的手段与方法比较生疏,没有形成企业内部的资金管理机制,导致公司资金管理的效果不佳。

其次,企业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错误或者虚假的数据与信息。笔者在工作实践中调查发现,现阶段国内部分企业在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存在资金信息与数据的不公开、不透明、虚假、错误等各种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资金管理的质量与效果。追究其产生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部分企业的下属部门之间沟通与交流不畅,拒绝提交、分享真实的资金信息和数据,导致公司领导者也难以获悉真实的资金数据,从而影响了公司领导者决策与判断的准确性,影响了公司的生产计划与经营策略的制定。更为严重的情况,是部分企业的资金管理人员故意编制、捏造虚假的资金数据,造成企业会计报表和会计核算的失真,给公司的生产与经营带来了极为恶劣的危害后果。

再次,企业资金管理的收益较低。现阶段,国内多数企业的资金管理普遍采用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储备资金的作法,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部分企业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或者更多的不同银行账户,将公司资金分散存放在这些账户中。上述资金管理的作法,造成了公司资金的闲置与分散,不利于公司闲置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和高效循环利用,不利于公司科学制定资金的回收与再分配方案。笔者认为,当公司的基本生产活动和运营管理得到足够的资金后,剩余的资金不能够闲置不管,造成资金资源的浪费,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将闲置的资金集中利用和再分配,从而实现公司资金的逐步增值。

最后,企业资金预算的不到位和失效。如果企业缺乏资金预算或者资金预算难以得到贯彻执行,那么必然导致公司资金管理的混乱和无序。很多企业缺乏实施资金预算的管理意识,没有形成健全的财务预算机制,导致公司资金管理计划和目标的难以实现。

三、企业优化资金管理的应对策略

只有从思想上重视企业资金管理工作,并注重从日常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并提出具体的资金管理优化策略与建议,才能够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生产目标的稳步实现。

首先,企业应当将资金管理与日常生产与运营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的生产活动与管理需要,制定详细的资金管理计划方案,结合现金每日记账、银行账户每日对账的方式,实施资金的按月结算,及时催收未入账的款项,确保公司的盈利与资金稳定。公司在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应当注意规避和防范资金风险,避免将过多的资金用于单一的项目合作或开发方面,从而增加公司的资金财务风险隐患。

其次,科学制定企业的资金分配与管理方案,实现资金的合理分配。公司应当对上一阶段的资金管理与分配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司下一阶段的生产与发展计划,制定公司资金的分配与利用方案,从而起到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的目的。

再次,实施资金的集中管理。将企业货币资金由分散管理改为集中管理,首先,应成立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统一在银行开户,并撤销企业所属各单位在外部银行的开户,实行统一管理。结算中心要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单位货币资金的动态收支状况,对闲散资金合理的安排使用,加速资金的周转,有效的利用。其次,要明确现金流量在资金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把现金流量作为控制重点,加强对现金流量的分析预测,强化对于公司现金流量的监控。

第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而资金管理又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通过加强资金的预算管理,这才有助于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要推行预算管理制度,并有效的执行,对保障企业资金有序流动起到一定的作用。预算目标一旦制定,实施是关键。如果实施不到位,预算管理将成为形式化的东西,浪费精力却发挥不出良好的效果。预算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并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部门的事情,因此必须由上而下地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以保证其顺利实施。领导一定要重视起来,并且尽可能的亲力亲为。财务部门也必须发挥其重要职责,认真制定生产经营目标及预算编制方案,协调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工作。

最后,加强货款的回收工作。通过负债可为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但企业负债超过一定限度就可能发生较大的财务风险,甚至由于丧失偿债能力而面临破产。所以负债是有条件、有限度的,企业不要把负债作为筹资的推一法宝,而应把资金来源的重点放在货款回收上,确保自有资金来源。经常分析往来账账龄,对拖欠时间较长的欠款,组织一支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清欠队伍,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立体交叉式的清欠工作,加速资金回笼,提高资金周转率,同时减少坏账损失。

综上所述,为了在国际竞争中赢得优势地位,加速企业经营模式转型,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应当树立科学的财务资金管理理念,制定有效的企业资金管理方案;作为企业的资金管理人员应当注重个人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的培养与提升,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管理的相关政策与制定规定,注重从日常工作中总结经验,不断提升企业资金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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