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基本特征范文

2023-09-19

公共管理基本特征范文第1篇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漫长的历史积淀,使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十分丰富,同时又具有非常鲜明的民族特点。对于中国文化的特点,目前,虽然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得出许多不同的结论,但本质上是相同的。我们认为中国文化的特征集中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典型的伦理型特征。中国古代社会长达数千年,其社会结构模式是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宗法专制社会。中国文化特别重视伦理道德,在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各种文化表现形态中,传统伦理思想处于中心地位,起着支配作用。

2.强调知行统一,知识与道德统一。中国古代哲学体系,其核心就是伦理道德学说,其宇宙本体是伦理道德的形而上的实体,其哲学理性是道德化的实践理性。人治先于法治,身教重于言教,这是中国文化的传统。

3.以惩恶扬善为宗旨,强调教化作用。中国文化十分强调“惩恶扬善”和教化作用。如中国古代文学历来就强调“文以载道”,十分重视文学的教化作用,提倡美与善相结合。中国古代文化,无论文学艺术,还是史学、教育都以“惩恶扬善”的教化为目的,渗透了伦理道德观念。

4.强调“忠、孝”,充满人文精神。中国古代文化特别重视宣传“忠”、“孝”观念。由于中国文化的强烈的人文精神,才有中华民族巨大的凝聚力,才有数千年辉煌昌盛的文明。但是以孝亲、忠君为核心的封建伦理意识,也是残害人民的精神枷锁,也严重地阻碍了历史车轮的前进。

5.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中国的文化体系是长期延续发展而从未中断过的文化。这种强大的生命力构成中国文化一个重要特征。在世界上所有古老的文明与文化中,唯有中国传统文化表现出有最顽强的生命延续力。这种无与伦比的生命延续力,使得中国传统文化成为世界上唯一绵延不绝发展至今的一种文化类型。中国传统文化表出非凡的包容会通精神。中国传统文化在自己的发展历程中,从不抱残守缺,固步自封,而总是能以非凡的包容和会通精神来丰富和完善自己。正是这种包容会通精神,使得中国文化具有了非凡的融合力。

公共管理基本特征范文第2篇

一、文化的基本要素与特征:

定义:文化是社会共享和普遍持有的信仰、价值观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一系列习俗、规范与准则的总和。

作用:文化超越时空,涵覆万象,大而无形,化之万物;它起着规范、导向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

现象:

1、风俗、习惯、舆论;

2、思维方式;

3、行为准则;

4、价值观念;

5、精神境界;

6、作风;

7、待人艺术。

特征:规范特征(宗教、风俗、法律、政策、伦理、道德)

艺术特征(文学、音乐、绘画、舞蹈、服饰、雕塑)

器用特征 (工具、器物、机器、车辆、仪器)

认知特征(自然、社会、历史、人物、事件)

二、企业的含义与特征要素

定义:企业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由各种生产要素拥有者为追求自身利益,通过契约方式而组成的经济组织;是在集合生产要素,创建利润和承担风险的条件下,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单位。

性质:企业具有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身份,是现代的社会经济细胞和基本经济单位。

特征:

1、企业直接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

2、企业的直接目的是追求利润;

3、企业必须实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企业是纳税单位;

5、企业拥有经营自主权;

五项权力: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决定权、产品销售权、人事权和分配权。

功能与作用:

经济功能:企业作为生产力的直接组织者和承担者,使潜在的生产力转换为现实的生产力,不断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同时,为技术进步创造了条件,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换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社会功能: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为社会创造了就业机会,培养了专业化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为国家创造了财富,缴纳了税金,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社会和公共事业的发展。

文化功能:既创造社会物质文明,又创造社会精神文明,企业从谋生、赢利、致富的手段,转变为创造价值的工作,成为造福人类,改变世界文明的工具。

作用:企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意义已超过单纯赢利的““围城””企业,在社会稳定与发展中,具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作用,将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心和左右世界的主要力量。

定位:未来的企业不单是一个赚钱的机器,而是一个生命的有机体,它有目标、有思想、有精神、有活力,只有物质财富的积累和精神财富的积累相适应,企业才有生命力。

l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依法规范的企业制度,包括:产权制度、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其典型形式是公司。

特征:产权明晰

责任明确

政企分开

管理科学

关系:产权制度是基础,决定着企业的性质、地位和法人财产权;组织制度是保障,确定着企业的组织体系和治理结构;管理制度是保证,关系着企业各项资源的充分利用。

公司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权力机构)

监事会

(监督机构)

董事 会 (决策机构)

经理人员(执行机构)

三、企业文化基本要素与理念阐释:

企业文化——是研究企业管理与发展的科学。它是企业在一定社会历史文化的条件下,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文化观念、历史传统、共有价值观、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等企业意识形态的总和。

五大要素:企业环境、价值观、英雄模范、典礼和仪式、文化网络

研究对象: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化现象、企业文化的内在结构、企业文化的塑造以及关于企业文化形成、发展与未来趋向等方面的内容。

理论核心:坚持以人为中心,把人放在企业管理的主体地位上,强调文化认同的群体意识作用,主张通过建立明确的价值体系,实现企业目标和个人目标的融合,谋求企业、社会以及企业内部物质、制度、精神三个层面的最佳组合与动态平衡。

企业目标—— 企业目标是企业发展的长远规划与阶段性工作任务,描述了企业发展达到的程度,解决了企业存在与发展的方向问题,是企业的使命和宗旨的具体体现,对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和文化行为具有导向作用。

分类:经济目标(利润、税收)

社会目标(地位、荣誉、形象)

员工目标(薪酬福利、成就感)

政治目标(稳定、发展)

文化目标(疑聚力、成就感、荣誉感)

企业使命——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企业意义的终极判断,回答企业发展为什么和解决企业的生存价值和工作动力问题,对企业行为和员工发展具有导向作用。

企业愿景——是企业未来发展的能够激励员工的美好愿望的描述,是将员工目标与企业发展融为一体的价值观念和企业未来发展的最高理想境界。

企业宗旨——是企业经营目的与发展前景的描述以及企业对所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承诺,反映了企业的社会价值与对待社会义务的基本态度。

企业理念——回答企业怎样发展的问题,是企业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中指导性观念,对于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的确立具有指导作用。

企业哲学(也称核心价值观)——是企业存在与发展的最核心的理念,回答“企业如何生存”的问题,是企业处理内部、外部各种不同主体关系的最高依据和准则,是企业“做人”的总原则,它从多方面影响企业的决策和行动,是企业理论化和系统化的世界观与方法论。

内容:企业为什么存在和存在的价值、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伦理、企业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等,回答了企业管理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问题。

作用:企业哲学是企业最高层次的管理理念,主导着的企业发展方向,决定着企业文化的基本取向和性格。不同的哲学思想构成了不同的企业发展道路。

价值观——是一个人对周围事物的是非、善恶和重要性的评价,也就是人们对各种事物的评价;或者说这些事物在人们心中的轻重主次之分,这种主次的排列,构成了个人的价值体系。

企业价值观——回答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目的问题,其目的应包括企业发展的社会目标与商业目标,也包括员工的利益目标与发展目标,是以企业中的个体价值观为基础,以企业经营管理者价值观为主导的群体价值观念。

作用:企业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决定和影响着企业存在的意义和目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价值和作用,企业员工的各种行为和企业利益的关系,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基本方向和行动指南,为企业员工形成共同的行为准则奠定了基础。

企业精神——是现代意识与企业个性相结合的一种群体意识以及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立场观点、心理定势与价值取向。

提炼原则:A、准确而深刻;

B、有个性特色;

C、简洁而生动;

命名方式:

1、企业名称命名;( 大庆)

2、产品名称命名;(康佳)

3、形象比喻命名:(海尔)

4、内涵提炼命名;(松下)

企业制度——是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时所制定的各种带有强制性义务,能起到规范和保证作用的各项规定或条例,是实现企业目标的有力措施和手段。

作用:企业制度是企业文化中一种量化的存在形式,它强调的是在企业活动中,应该建立一种能够使广大员工的自觉性、能动性得以充分发挥的制度机制,在这种机制下,能促使员工规范行为,实施自我管理。

企业作风——指企业领导、管理人员的行为方式和企业风气的核心成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体现,是企业的内在品质和企业形象赖以树立的基本要素。

企业环境——是指与企业生产相关的各种物质设施、厂房建筑以及职工的生活娱乐设施等,是企业文化的一种象征,它体现了企业文化的个性特点。

内容:企业环境包括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

A、内部环境:厂容厂貌、生产劳动环境与员工关系的总称;

B、外部环境:企业与社会各单位和周边关系的总称;

关系:企业环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一方面,要能适应外部环境,使其积极因素作用于企业,促进企业形成良好的小环境;另一方面,要搞好内部环境,如企业的组织环境、心理环境、人文环境、经营环境,以良好的小环境促进大环境的改善,为大环境质量的改善做贡献。

企业礼仪——习俗是企业的风俗习惯;礼仪是企业按照一定的标准、一定的程序进行的时空有序的活动。

内容: 习俗:

1、游戏;

2、聚餐;

3、排外,刁难新成员;

礼仪:社交仪式(寻亲访友、待人接物)

接待礼仪(来访接待、会议接待等)

工作仪式(班前会、交接班仪式等)

管理仪式(工作例会、评价考核等)

表彰仪式(表彰形式、奖品设置等)

典(节日庆典、纪念庆典)

会(团拜会、纪念会、工作会等)

运用原则:

1、和企业自身的行业特点、员工的共有特点相符合;

2、能体现本企业的特色、有鲜明的个性;

3、能正确体现企业的价值观。

企业文化活动——是指企业根据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企业员工的需求和特点,所开展的各种文化活动。

内容:

1、学习培训活动;

2、技术创新活动;

3、文学艺术活动;

4、文化娱乐活动;

5、体育竞技活动;

6、公益福利活动;

7、思想教育活动;

作用:开发员工才智,培育员工技能,丰富员工生活,提高员工素质,营造企业氛围,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成就感和企业凝聚力。

企业形象——是企业文化的外化载体和可视性象征,是企业思想、理念、精神、方针、策略与价值观等在传播媒介上的影射。

作用:对内增加凝聚力,对外增加吸引力。

四、企业文化的功能与作用

凝聚功能: 通过改变员工的思想和态度,形成人企合一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使员工对企业产生认同感、使命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并自觉地付诸行动,起到磁石效应。

导向功能:主要是对企业和员工的整体心理、思想、价值观和整体行为的取向起引导作用,起到方向盘的效应。

激励功能:通过营造一种文化氛围,鼓舞员工的士气,使员工自觉地为企业奋斗,从而起到发动机的效应。

约束功能:通过企业价值观和规章制度对员工的思想行为进行一种无形的软性控制和约束,起到一种从众效应。

教化功能:通过企业理念、思想、精神、道德和价值观等对员工起到一种教育与感化作用。

润滑功能:从文化的角度来教育和感染员工,引导和调适员工的生活,融洽感情,增进友谊,从而优化企业人际关系。

辐射功能: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潜移默化地影响和促进整个社会文化的改善与发展,起到楷模感应效应。

增效功能:通过文化建设提升企业管理,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从而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五、企业文化建设的实施步骤

(一)实施办法

1、召开企业文化启动大会,颁布企业文化大纲

2、用文化理念变革企业制度

3、导入CI塑造企业新形象

4、编制企业员工文化手册,规范员工行为

(二)文化传播

1、培养企业文化骨干

2、组建宣传网络,建设文化载体

3、利用先进模范人物传播

4、通过CI和企业文化活动进行传播

5、通过广告、新闻和有奖征答等活动传播

6、组织公益活动、展览、展销会和接待参观活动传播

六、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途径与注意事项

六、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经与途径验

(一)、五个保证:

领导重视

组织保证

规划保证

教育保证

物质保证

(二)、三个结合

与企业经营战略制定与实施相结合

与企业制度创新和管理改革相结合

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

(三)、主要途径

要把企业文化建设与员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

要把企业文化建设与生产经营活动结合起来

(四)、注意事项

企业文化建设不能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脱钩

企业文化建设必须从企业自身实际出发

企业文化建设要增加投入

公共管理基本特征范文第3篇

关键词:传统文化 发展历程 基本特征 儒家学说

所谓传统文化,广义上看应包括中国有史以来的所有文化,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于今;狭义上主要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的中国儒释道文化,特别是宋明以降的程朱理学。中国传统文化实际上从汉武帝始分为前后两个不同的阶段,前期诸子并存、百家争鸣,后期一儒统天下,虽然也有释道参杂其中,个别时候甚至盖过儒术,但总体上是儒家独步天下,无有能与争雄。纵观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大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上古文化:

在古文化产生的过程中,最早出现的是工具。猿人最初使用的工具是天然和简单加工的石块,考古学上将这一时期称为旧石器时代。从元谋人直到距今约7000年前的四川资阳人均处于这一时代。其中火的使用是旧石器时代先民的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文化创造。从距今7000年开始,中华先民进入了新石器时代,磨制的较为精致的石器取代了打制的粗糙的石器。农业、畜牧业取代采集狩猎,成为首要的生产部门。以“泥条盘筑”为主要制作方法的陶器也广泛出现。

与物质文化长足进展的同时,中国先民的观念文化亦日益丰富、深化。原始宗教与原始艺术便是其主要存在形态。中华先民原始宗教崇拜的对象非常广泛,大致可分为自然崇拜、生殖——祖先崇拜和图腾崇拜三大类。另外表现在关系方面,人在世界中所处的关系有两种,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社会内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上古时代主要有男女通婚关系,以及由此关系制约的氏族关系。其组织形式则包括原始群、家族、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等等。

二、殷商西周文化:

商人发祥于山东半岛渤海湾。在初始阶段,商人主要从事游耕农业。与此相适应,商人的都城一再迁徒,史称“不常厥邑”。在长期定都的条件下,商人的文明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兼具“象形”、“会意”、“形声”等制字规则的甲骨文的出现,标志着中国文字进入了成熟阶段。文字的发明和使用,使迁殷以后的商人率先“有册有典”。以殷为中心展开活动的商人,脱离原始社会未久,在以神秘性与笼统性为特征的原始思维的支配下,商人尊神重巫,体现出强烈的神本文化的特色。关于殷商时期的神本文化,古代典籍屡有记述。《礼记·表记》便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

周人确立的兼备政治权力统治和血亲道德制约双重功能的宗法制,其影响深入中国社会机体。虽然汉以后的宗法制度不再直接表现为国家政治制度,但其强调伦常秩序、注重血缘身份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精神却依然维系下来,并深切渗透于民族意识、民族性格、民族习惯之中。如果说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宗法文化特征的话,那么,这种文化特征正是肇始于西周。

三、春秋战国文化:

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辉煌,最根本的是由于社会大变革时代为各个阶级、集团的思想家们发表自己的主张,进行“百家争鸣”提供了历史舞台,同时,它也有赖于多种因素的契合。所谓“百家”,当然只是诸子蜂起、学派林立的文化现象的一种概说。对于其间主要流派,古代史家屡有论述。

由孔子开创的儒家学派,以“仁”为学说核心,以中庸辩证为思想方法,重血亲人伦,重现世事功,重实践理性,重道德修养。具体说来,在天道观上,儒家承继西周史官文化以“天命”与“人德”相配合的思路,宣扬“畏天命,畏圣人之言”,同时又对神灵崇拜作淡化处理。在社会伦理观方面,它以“仁”释礼,把社会外在规范化为内在道德伦理意识的自觉要求。在修身治国方面,它设计出一整套由小及大、由近及远的发展人格和安定邦家的方案,为巩固政教体制提供了切实可循的途径。守旧而又维新,复古而又开明,这样一种二重性的立场,使得儒家学说能够在维护礼教伦常的前提下,一手伸向过去,一手指向未来,在正在消逝的贵族分封制宗港社会和方兴的封建大一统宗法社会之间架起了桥梁。这就是为什么儒学在当时能成为“显学”,以及虽然于变革动荡的形势下显得迂阔难行,而到新社会秩序巩固后又被捧上独尊地位的原因。汉代以后,儒学几经变化,礼教德治的精神始终一贯,从而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正宗。

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是先秦诸子中与儒学并驾齐驱的一大流派。道家“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自守,卑弱自持”。因而,道家在许多方面都是儒家的对立面:儒家注重人事,道家尊崇“天道”;儒家讲求文饰,道家向往“自然”;儒家主张“有为”,道家倡导“无为”;儒家强调个人对家族、国家的责任,道家醉心于个人对社会的超脱。

法家的先驱人物是齐国的管仲与郑国的子产,他们力主强化法令刊律,使民“畏威如疾”,以达到富国理乱的效果。他们的理论是:火烈,民望而畏之,故死于火的人少;水弱,民狎而玩之,故死于水的人多。因此法令刑律宜严不宜宽。墨家的创立者是鲁国人墨翟,其信徒多系直接从事劳作的下层群众,尤以手工业者为多。故墨家学说强调物质生产劳动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尚力”),反对生存基本需要外的消费(“节用”),企图以“普遍的爱停止战乱取得太平”(“兼爱”),同时又尊崇天神(“天志”),鼓吹专制统治(“尚同”),从而典型地映现出小生产者、小私有者的性格。

创立诸子学派的孔墨老庄,都是中国文化史上的第一批百科全书式的渊博学者,他们以巨大的热情、雄伟的气魄和无畏的勇气,开创学派,编纂、修订《易》、《书》、三《礼》、《春秋》等中国文化的“元典性”著作,并对宇宙、社会、人生等无比广阔的领域发表纵横八极的议论。正是经由各具特色的诸子百家的追索和创造,中国文化精神的各个侧面得到充分的展开和升华,中华民族的文化走向大致确定。有鉴于此,文化史家借用德国学者雅斯贝尔斯的概念,将春秋战国称为中国文化的“轴心时代”。

四、秦汉文化:

秦汉帝国的盛大根植于新兴地主阶级的生气勃勃、雄姿英发。由统治阶级精神状况所决定的社会文化基调也处于一种不可抑制的开拓、创新的亢奋之中。宏阔的追求成为秦汉文化精神的主旋律。万里绵延、千秋巍然的秦长城,“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的阿房宫,气势磅礴、规模浩大的秦始皇陵兵马俑,水域总面积超过北京颐和园五倍的长安昆明池,“包括宇宙,总览人物”的汉赋,以百科全书式的恢宏眼光观照历史的《史记》,无不是在秦汉宏阔文化精神的统摄下产生出来的辉煌制作物。

开拓进取、宏阔包容的时代精神作用于中华文化共同体内部,激发了工艺、学术的创作高潮;作用于共同体外部的广阔世界,则大大促进了中外文化的相互交融。秦汉时代,中国文化从东、南、西三个方向与外部世界展开了多方面、多层次的广泛交流,其中最著名的文化活动是汉武帝时期导致丝绸之路开辟的张骞通西域。通过丝绸之路,中国产品远抵西亚和欧洲,西域乃至印度的文明成果,也源源不断地涌进中国,中国文化因此增添了灿烂的色调和光彩。

五、魏晋南北朝文化:

战乱与割据打破了帝国的一元化政治与集权式地主经济体制,定型于西汉中期的以经学为主干、以儒学独尊为内核的文化模式崩解,取而代之的是文化生动活泼的多元发展局面。

“有晋中兴,玄风独振。”(《宋书·谢灵运传》)玄学是魏晋时期崛起的一股新的文化思潮。随后,道教形成。与道教勃兴的同时,另一支宗教大军也气势日增地开进了魏晋南北朝文化系统,这就是来自南亚次大陆的佛教。由此形成二学(儒学、玄学)、二教(道教、佛教)相互颉颃、相互融合的多元激荡的格局。

魏晋南北朝时期儒、玄、佛、道二学二教的相互冲突、相互整合,造成意识形态结构的激烈动荡。这一时期因匈奴、鲜卑、羯、氐等北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而引发的胡汉文化的大规模冲突,更使魏晋南北朝的文化呈现出多样性、丰富性。在文化的多重碰撞与融合中,中国文化得到多向度的发展和深化,强健而清新的文化精神大放异彩。

六、隋唐文化:

隋唐文化的气象恢宏,与地主阶级结构的深刻变化休戚相关。魏晋南北朝,活跃于中国政治舞台上的是门阀世族地主阶级,他们凭借门第、族望而世代盘踞高位,享有各种政治、经济特权,“高门大姓”以外的庶族或寒门则进身不易。然而,门阀世族势力在隋唐时期趋于急剧没落。给予门阀地主致命打击的首先是摧枯拉朽的隋末农民大起义,继之而来的则是杨隋和李唐政权所推行的包括均田制、“崇重今朝冠冕”及科举制在内的一系列全面压抑门阀世族的改革措施。在门阀世族衰落的同时,大批中下层士子,由科举人仕途,参与和掌握各级政权,从而在现实秩序中突破了门阀世胄的垄断。

在隋唐之际巨大社会结构变动中登上中国文化舞台的庶族寒士是正在上升的世俗地主阶级的精英分子,有为的时代,使他们对自己的前途与未来充满自信和一泻千里的热情,唐代文化因而具有一种明朗、高亢、奔放、热烈的时代气质。

中国文化发展至唐,显示出一种阶段性的集大成的灿烂风采,其辉煌令后世追慕不已。

七、两宋文化:

宋代文化最重要的标志乃是理学的建构。两宋理学,不仅将纲常伦理确立为万事万物之所当然和所以然,亦即“天理”,而且高度强调人们对“天理”的自觉意识。为指明自觉认识天理的途径,朱熹精心改造了汉儒编纂的《大学》,突出了“正心、诚意"的“修身"公式。

宋词雅,宋画雅。苏轼在《跋宋汉杰画山》一文中提出“士人画”这一观念,强调融诗歌、书法于绘画之中,以绘画来表现文人意趣。以此文化心理为总背景,两宋绘画富于潇洒高迈之气与优雅细密、温柔恬静之美。宋词、宋画、宋文以及宋代理学构筑成一个精致辽阔的上层文化世界,而在这一世界之外,别有一种文化形态崛起,这就是在熙熙攘攘的商市生活以及人头攒动的瓦舍勾栏中成长起来的野俗而生动的市民文化。在熙熙攘攘、风波丛生的快节奏都市生活中,市民们无意于追求典雅的意境,浓郁迷离的诗情,而是醉心于能直接地并情调热烈地满足感官享受的艺术样式,因此,市民文化从其诞生起,便显示出一种野俗的活力与广阔的普及性。

八、辽夏金元文化:

契丹、党项、羌、女真以及后来的蒙古势力对宋人世界的长期包围与轮番撞击,产生了双重文化效应。一方面,北、宋人因被动挨打而生的忧患多南宋人因国破家亡而生的忧患,渗透于宋文化的各个层面。李清照、陆游、辛弃疾、岳飞等优秀词人的忧患之作与悲愤之唱,范仲淹与王安石所推行的变法,莫不是这种文化大背景孕育的产物。另一方面,契丹、党项、羌、女真等游牧民族从汉文化中吸收到丰富营养。

元蒙统治时期,汉族士人文化被游牧民族踏得支离破碎,科举制度中止七八十年,以致元代文人仕进堵塞,一部分穷困潦倒者于是与盛行勾栏间的杂剧产生了亲缘联系。元杂剧不仅愤激地谴责黑暗,凝重地传递、倾吐内心的不平,而且以一种充满希望的热情,去讴歌非正统的美好追求。元代中国对外部世界的大规模开放,使大批中亚波斯人、阿拉伯人迁居内地。他们之中,有不少科技人才。异邦的先进科技,尤其是当时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阿拉伯天文学、数学,以他们为媒介,流人中国科技界。与外域文化输入中国的同时,由于蒙古人的西征,中国文化向西传播的速度也大大加快,中国四大发明之一的火药,以蒙古军和阿拉伯人的战争为中介,传人阿拉伯,再传人欧洲。

九、明清文化:

就中国古典文化而言,其生命也有一个由生长到全盛到衰落的历程。明、清(公元1840年前)两代便处于这一历程的后段。同时它又为传统文化向近现代文化的转型准备着条件。明代与1840年前的清代,是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的晚期。在这几百年间,中国社会的内部结构发生了缓慢而又重大的变化,随着自耕农的普遍发展,庶族地主力量的增长,以及屯田向私有和民田的转化,传统的地权占有形式发生变更;随着租佃关系上自由租佃的出现,永佃制、押租制的发展,雇佣关系上封建性雇工向自由雇工的过渡,封建依附关系发生松解;与此相关联,某些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开始在封建制度母体内出现,凡此种种,皆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已进入后期阶段。

明清两代,是整个世界格局发生剧变的重大时期,当中华帝国驱逐传教士,封闭国门,陶醉于“十全武功”之时,欧亚大陆的远西端,新兴的资本主义呼唤来工业革命,瓦特发明的双向运动蒸汽机,使欧洲人获得一盏“阿拉丁神灯”。产业革命催化国际分工,资本以其魔力无穷的巨掌将全世界卷入商品流通的大潮之中,宗法农业社会的中国也在劫难逃,工业先进的西方是决不肯放过如此巨大的一个商品倾销地、投资场所和原料产地的。中西方的冲突已成为不可避免之势。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以血与火的形式把中国文化推人了一个蜕变与新生并存的新的历史阶段。

下面我们再看我们自己的传统文化有哪些特征,文化本身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因此,文化既具有地域特征和民族特征,又具有时代特征。在历史性意义上,中国文化既包括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也包括中国文化传统发生剧烈演变的近代文化与现代文化。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是它的延续性、凝聚力与包容性。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说,在近六千年的人类历史上,出现过26种文化形态,其中包括四大文明古国的文化体系,即中国古代文化、印度文化、巴比伦文化、古埃及文化等。但在这些文化形态中,只有一种文化体系是长期延续发展而从未中断过的文化,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延续不断,经久不衰,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应变能力,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

第二,中国传统文化主张自强不息、勤劳刻苦、刚健有为、鞠躬尽瘁,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又一特点。《易经》曾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体的运行是刚健有力,生生不息的,人的活动也应该效法天,应该刚健有为,自强不息。也就是说,应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要有一种奋斗拚搏精神、积极向上的精神。孔子对他自己和对他的弟子都是这样要求的,他认为一个人不仅应该“学而不厌”,而且应该“为而不厌”,他自己则是“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

第三, 崇尚统一,维护多民族国家的共同利益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又一个特征。我国从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后出现的三个王朝夏、商、周,地域虽然不十分广大,政治上实行分封诸侯的分权制,但名义上毕竟是三个拥有“天下共主”的统一王朝。只是在东周后期才出现了诸侯长期分裂割据的政治局面。而当时的政治家、思想家们所向往和追求的则是国家统

一、法度一统的理想社会。

第四,以人为本,重人伦,重道德,尊君重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又一个特点。人文主义或人本主义,向来被当作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所谓以人为本,就是将人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肯定天地之间人为贵,人为万物之灵,在人与物之间,人与鬼神之间,以人为中心,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调。也就是说,神本主义在中国不占统治地位,而人本主义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

第五, 持中贵和,崇尚中庸,追求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另一个突出特征。“和”作为哲学范畴,是指对立面的统一。“和实生物”,只有“和”万物才得以生长,天下才能太平,国家方能兴旺,个人才能幸福。儒家的著名学者荀子一方面主张“致天命而用之”,但同时又认为宇宙即是一个大和谐的局面:“列星随旋,日月递照,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荀子。天论》)而认为日食月食,地震山崩,水旱灾害等则是天地失和的表现。《中庸》则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也者,天地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当然,我们五千年的华夏传统文化还有更多的且与俱进的特点,正是这些被传承和继承的悠久历史文化,使中国的文明冲出亚洲,走向世界,逐步实现中国的国泰民安,民强国富!

文献资料:(1)《中国文化概论》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赵玉华

2000第1期

(3)《社科纵横》 1994年第6期

学校:河 南 理 工 大 学

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业:煤化工

姓名:张其鹏

学号:。。。。。。。。。。

公共管理基本特征范文第4篇

摘要:责任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为标的的一种保险,责任保险具有自身独特特点。本文分析了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对责任保险的强制性和公益性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两者之间的关系。本文认为具有社会公益性是强制责任保险确立的基础,而强制性则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社会公益性。

关键词:责任保险;强制性;公益性

一、责任保险及其特征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承保标的的一类保险。[1]它属于广义财产保险范畴,适用于广义财产保险的一般经营理论,但又具有自身独特的内容和经营特点。责任保险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一)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基础的特征

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不仅需要各种民事法律风险的客观存在与生产力达到一定水平,而且还需要人类社会的进步所带来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其中法制的健全与完善成为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最为直接的基础。[2]只有存在对某种行为以法律形式确认应负经济上的赔偿责任时,有关单位和个人才会想到通过保险来转嫁此风险,责任保险的必要性才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只有规定对各种责任事故中致害人进行严格处罚的法律原则,即从契约责任经过疏忽责任到绝对责任原则,才会促使可能发生民事责任事故的有关各方自觉得参加各种责任保险。

(二)责任保险补偿对象的特征

责任保险的直接补偿对象虽然是被保险人,实际上是对遭受被保险人侵害的第三方受害人的赔偿,被保险人的利益损失首先表现为因被保险人的行为导致第三方的利益损失为基础。责任保险是由保险人直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间接保障受害人利益的一种双重保障机制。

(三)责任保险标的特征

一般财产保险的承保标的为实体的各种财产物质,人身保险承保的则是自然人的身体或者寿命,两者均可以在承保时确定一个保险金额作为最高的赔偿限度。而责任保险的标的为无形的责任风险,不存在保险金额的问题,需要确定的是赔偿限额。

(四)责任保险赔偿处理的特征

与一般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相比,责任保险的赔偿要复杂。一是责任保险赔案的出现,必须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并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为前提。二是责任保险的赔偿以法律制度的规范为基础,责任保险的赔偿处理,必须以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相关执法机关的裁决为依据。三是赔偿并非归被保险人所有,而实际上是支付给了受害的第三方。

二、强制保险与责任保险

强制保险是指基于国家社会政策或经济政策的需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实施的,所有符合规定的企业或个人必须投保的保险。

强制保险一般是国家或政府实现社会政策或经济政策的工具,这一点是与社会保险相一致,社会保险也是国家或政府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形式。为了与社会保险相区分,更科学地界定强制保险的定义,有必要认识强制保险以下的两个特征:一是强制保险属于商业性保险。[3]尽管绝大多数强制保险都是政策性的业务,但仍然由商业性保险机构以盈利为目的开办,因此是商业性的险种。二是强制保险中投保人是为第三方投保的,即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被保险人之外的,由于被保险人的过失或无过失侵权而受到经济损害的第三方可以从保险公司直接得到赔付。因此原则上强制保险均为责任保险(我国意外伤害保险由于特殊原因也是强制保险的一种)。

所以,从强制保险的定义和特点来看,基本上都是责任保险,而且仍然由商业保险机构来,通常情况下都是可以盈利的。在我国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其采用无利润无损失的经营原则,很多学者对于该原则在我国是否适用提出过质疑。在很多国家,交强险都是允许盈利的。

当然,责任保险并非都是强制保险,哪些责任保险需要通过立法确定为强制保险必须根据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法规制度、社会经济的状况以及社会的公共利益等因素来决定。责任保险一旦被确定为强制保险,便受到法律的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投保范围,就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投保。

强制责任保险的强制性来源自法律强制性规则的制定,这种强制性一般表现为强制投保和强制承保两个方面,即: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投保人必须投保;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保险人必须承保。与社会保险相区别的是,强制责任保险并非自动发生效力的责任保险,其法律关系并不是依据法律规定自动产生,恰恰相反,强制责任保险法律关系的发生需要当事缔约保险合同,并以保险合同来最终确定保险人、投保的费率、赔偿限额等主要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责任保险的社会公益性

投保人投保责任保险可以将责任风险进行分散,属于直接保障被保险人,间接保障受害的第三方的利益。从社会的角度来讲,责任保险的产生,分散了风险,保障了社会利益,责任保险的产生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所具有的社会公益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权责任社会化,减轻被保险人经济赔偿负担

传统的侵权法认为,谁侵权,谁承担责任,责任由侵权者承担。在实行责任保险后,投保人只要向保险公司交付很少的保险费,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就由相应的保险公司负责。这样,侵权责任就不是由侵权的被保险人独自承担,而是通过保险公司转嫁给社会承担。即是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损失,在同种危险制造者之间进行社会性的分散,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损害责任的社会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致害人因经济能力有限不能赔偿的情况出现。

(二)责任保险促进了无过失责任的产生与发展,保护了受侵害的第三方

责任保险促进了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产生。[4]传统的侵权法认为,侵权责任的承担以侵权人的过失为要件。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日益发达,在给人类物质生活带来繁荣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灾害。对于这些灾害致的损失,如仍贯彻过失责任原则就违背过失责任原则的宗旨。因此,无过失责任作为过失责任原则的修正逐渐成为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无过失责任使得致害人在没有过失的情况下也要承担赔偿责任,进一步保护了受害的第三方的利益。

(三)责任保险可转嫁职业风险,减轻企业财务负担

这对于促进新科技的发展,新工艺的采用有积极意义。很多行业在没有责任保险的情况下,行业、企业、个人不太敢应用新科技、新手段来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整个社会由于害怕补偿责任而产生了消极应用新科技、新工艺的局面。当出现责任保险以后,这种局面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观。责任保险在广泛的范围内进行了风险的分散,同时使每个造成事故的被保险人至少在经济上不会承受过大的压力,这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其财务困难,不至于因重大过失造成的责任事故而停工停产,从对整个社会的角度看也是有利的。

(四)责任保险可以降低解决责任事故的成本,增加社会效率

在没有责任保险的时候,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协商不能解决时,就要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而诉讼的时间和成本都很高。责任保险的便利之处在于由保险公司对肇事者的赔偿责任进行承担,对受害者进行补偿,而不再针对赔偿问题争论不休。这样就减少不必要的诉讼,节约社会成本,增进社会效率。

四、强制性与公益性的关系分析

并非所有的责任保险都是强制的,规定强制责任保险必须从该种责任保险是否有助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考虑。一方面,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是设立强制责任保险的前提与基础;另一方面,通过立法确立强制责任保险又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一)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确立强制责任保险的前提

从立法的目的来看,保障第三者损害赔偿权利的实现是强制责任保险的立法出发点。与一般的责任保险相比,强制责任保险更加偏重的是一种制度安排,它是政府利用法律政策等手段提供的一种保险制度,以确保在特定情况下的第三人的损害赔偿权利的实现。[5]例如在交强险背后的立法目的是保护那些在机动车辆事故中无辜的受害人。通过法律规则的设置,强制保险规定某些危险行业的特定群体负有投保责任保险的义务,使得责任保险的特点上具有制度上的保障,凸显了对第三方的受害人的利益保护,维护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二)强制责任保险强化了对公共利益的保护

责任保险虽然对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风险能起到很好的分散,但是由于人们的法律和保险意识不高,往往忽视责任保险,或者存在侥幸的心理。通过立法,强制性要求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投保责任保险,既可以使面临风险的个人和单位既可以使同类风险得到很好的分散,也能避免因未投保责任保险而发生事故使致害人经济上无法承担的情况发生。现代保险最为基本的职能是经济补偿和分散风险,其中经济补偿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一点在责任保险中体现的很充分:致害人和受害人面对一起责任事故,在很多情况下致害人没有经济能力来补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尽管致害者仍然要根据自己所犯的错误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随着强制责任保险的引入,可以贯彻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思想,不管致害人是否在经济上可以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补偿,责任保险公司都可以在第一时间对受害人进行一定程度的经济补偿,避免受害人因为受到的伤害而影响到正常生活的经济来源。强制责任保险进一步加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参考文献:

[1]邹海林.责任保险[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5.

[2]乌跃良.论责任保险的特征[J].财经问题研究,2000,(6).

[3]胡海滨.逐步扩大强制保险范围的必要性探讨[J].保险研究,2007,(3).

[4]江生忠,邵全权.完善我国责任保险制度的几点理论思考[J].南开经济研究,2004,(4).

[5]郭锋,胡晓珂.强制责任保险研究[J].法制杂志,2009,(5).

公共管理基本特征范文第5篇

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内容体现国家意志性;以权力、义务为调整机制发生作用;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2.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

司法法治原则;司法平等原则;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司法独立原则。

3.法律责任的特点

a.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即主体甲对主体乙的责任关系。

b.还表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或追究否定性、不利性后果。

c.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

d.责任的追究和执行是由国家强制力来实施或者作为潜在保证的。

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或社会集团意志和利益的政治法,是规范国家政权和人民之间权力义务关系的法律,是人权保障书。)

a.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的内容具有根本性。

b.从效力上看,宪法的效力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的法律效力具有最高性。

c.从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具有严格性。

宪法的上述基本特征,充分说明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比普通法律更具有严肃性、权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5.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都是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的;都是由工人阶级(通过其政党)来领导的;工人阶级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政治上的根本标志;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基本职能都是一样的,即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

6.我国的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责任制原则;法治原则;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原则;精简、效率、服务、廉洁的原则;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7.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a.抽象行政行为由行政主体作出的行为,其针对的行政相对人是不特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通过其行政人依职权所进行的行政活动,体现了国家行政权的运作,是针对特定相对人、就特定事项作出的。

b.抽象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但同时具有不可诉性。

c.抽象行政行为是要式行为,形式与其行为主体具有相对应性,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仅限于国务院。

d.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能够直接导致相对人权力义务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效果。

8.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9.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疏忽大意过失、过于自信过失的概念及各自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认识因素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志因素是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

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认识因素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志因素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疏忽大意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认识因素是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志因素是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过于自信过失: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认识因素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志因素是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

10.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划分

刑事责任年龄划分: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完全负刑事责任(满16周岁)

刑事责任能力划分: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11.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特征

犯罪未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并非出自其主观意愿。)

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必须自动放弃犯罪;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12.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紧急避险适用的情形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不法侵害行为必须现实存在;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正在进行;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防卫意图;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紧急避险适用的情形:有战争、自然灾害、动物侵袭等,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13.民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基本特征

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禁止权力滥用。

物权的基本特征:权力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客体是物;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14、不当得利的成立的条件

一方收益;一方获益的同时,他方遭受损失;一方收益于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依据。

15.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

条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

16.无效民事行为及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种类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一方以欺诈、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等。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有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两种情形。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没有法律效力,但有法律后果)

17.刑事诉讼法中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间和上诉审的几种情形

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是5日

a.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b.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c.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d.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8.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及特征

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同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能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6个月;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拘留(公安机关执行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24小时内应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逮捕(必须经人民检查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19.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和受案范围

原则:复议选择原则;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司法有限变更原则。

受案范围:

a.有关行政处罚的争议,包括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

b.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争议,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或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

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d.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e.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f.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g.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h.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i.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0.民事诉讼的依法调解原则

a.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调解的尽量用调解方式结案,而不用判决。

b.调解要坚持资源和合法的原则,需要当事人主动申请或同意法院适用调解,并且双方当事人要在自主协商的情况下达成一个调解协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c.调解如果不成的话,要及时判决,不能一味调解,久调不决。

21.民事诉讼基本程序及期间规定

普通程序(7日内符合条件立案,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发送原告,组成合议庭后3日内将组成成员告知当事人,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合其他诉讼参与人,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二审程序(法定上诉期内,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间为15日,不服裁定的为10日,收到上诉状及副本后5日内将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收到答辩状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原审法院收到上诉状和答辩状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程序;特殊程序(审理期限较短的,立案之日起30内或公告期满30内审结)。

22.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划分的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按照民事诉讼法的体例,诉讼管辖种类可以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制定管辖,其中地域管辖又可分为:普通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23.婚姻法中对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的规定

无效婚姻: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年龄的。

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被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

2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民事和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方式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支付违约金等。

行政责任:形式有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

法律关系:是调整人们行为形成的,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法的实施:是指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的活动,包括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活动。

法律移植:是指一国现行法律制度的部分或者大部分都是从另一国法律制度或其他“法律集团”中输入的一种法律发展的方法,主要包括法律规则、法律术语和法律技术。

法律创制:又称法的创制、法的制定,是指有法律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活动。(

49、

54、7

5、7

8、82)

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是指在一定的社会中,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为了行使国家权力,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方式而确立的旨在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系。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按照什么原则,采取何种形式来划分国家内部区域,调整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单一制和联邦制)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相对人、就特定事项依职权作出的能够直接引起相对人权力、义务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由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相对人单方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反复适用性的约束行为,一般表现为制定各类行政规则的行为。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独立行政职权,能够代表国家,依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担行政行为效果与诉讼效果的组织。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或特定民事权力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

行政违法:有称违法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过错性行政行为。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权益以保护较大权益免受损害的行为。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状态。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预先向对方交付的款项。

共有: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称为共有。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赠、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诉讼代表人:指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法定、制定或委托权限内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使将来的判决得到执行,对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性的保全措施。

公共管理基本特征范文第6篇

游牧文化是农耕文化的有力的补充。传统认为,农耕文化高于游牧文化,从社会演进来看,农耕社会比游牧社会先进;但文化则不然,因为文化具有长期不变相对稳定的性质和继承性与遗传性的特点,农耕文化则保持着游牧文化的一些特质,而且是农耕文化的有力补充。比如游牧文化中的尚勇好斗、豪爽刚毅的秉性成为我国北方民族的重要特征,平衡了农耕文化中的某些弱点。草原文化、黄河文化与长江文化共同组成中华文化。我们常说自己是“华人”,华人根源于陕西的华山周围居住的仰韶文化,因为先民根深蒂固的崇尚玫瑰花的传统,因此称为“华人”;中国人所以称为“龙的传人”根源于对龙凤的崇拜。而最早的中华龙凤图腾即出土于内蒙古东部的翁牛特旗。这也是中国特有的地理环境形成的,中国北方是广袤的草原,东边南边是大海,西南是号称世界屋脊的高山,地域相对广阔,有一定回旋余地,具备几种原生文明的形成以及它们之间的杂交、融合的优越条件,最终凝聚成“中华文化”的地理环境条件。

2、中国文化的正统意识非常浓厚。正统意识强调官方化、权威化、模式化。如《三国演义》就宣传刘氏权力集团是正统的,曹操与孙权集团则是非正统的,因为天下是姓刘的。然而中国文化的发展每每不是靠正统文化,而是靠非正统的民间文化和外来文化的推动。如果秦王不听李斯的劝谏,不使用或驱逐外国人才,秦能统一天下将是个问号。唐朝诗歌之所以达到如此的高峰,也是外来文化的结果。李白就是明例。李白祖籍是是甘肃天水县,出生于碎叶城,后经四川,他受的是胡风夷俗的文化影响,佛教不是中国的正统文化,但它创造了足以称世的敦煌艺术。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强调官方化、权威化、模式化,中国传统文化排斥民主与科学。排斥民主就必然漠视个人意识的权利,人的权利,公民的权利,批评的权力和理性的权利。也必然反对科学。民主与科学是一对孪生兄弟,缺一不可。

3、中国传统文化排斥民主具有深层的历史原因。首先,中国文化是中原文化的发展,具有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的定型是自有国家制度始,中国文化的政治意识十分浓厚,中国虽然是山陵丘地众多地方,但中原大地较为平坦,黄河流径此处,交通便利,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这里处在温带气候,易于作物生长,农耕文化开始在这里生根,发芽。河姆渡文化为其代表。后国家制度建立,特别是经过夏商周三朝,文化艺术逐步繁荣起来,经过文化的扩散与吸收,使文化在整个中原迅速发展。

中国是一个重视家庭的国家,而国家本身属于一个强势家庭。“家天下”不仅仅是国家体制的性质,而且是每个中国人的深层意识。在中国人的心里,没有社会,没有国,只有家。家就是天下,就是一切。中国古代战争的起源就是为了夺得家天下,一切民众的纷争也是为了一个家,至今民众的口头禅:“我吃了这么多的苦,不就是为了这个家”。宫廷斗争总是围绕着“继位”、“篡位”而展开。这种以家为本的价值观,是造成封建家长制、世袭制也是君主专制的根源。

国家制度建立,特别是土地制度的形成,奠定了中国农耕文化的基础。从土地分封制开始,中国农村以自然经济为特征的村落逐步形成。不像西方城邦制具有社会性、民主性的特质,自然村落的田园化,使得人趋于闲散,保守。也不具有城邦的扩张性。土地制度带来了一种移民,盘庚迁徙就是由游牧经济走上了农耕经济,而这种移民又不像西方移民向外扩张的内在需求。中国式的移民,却形成了一个个的村落,它以血缘家庭为单位,以家庭代替了社会。封建社会的“井田制”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这样的社会的构成。

4、中国文化的守常性很重。中国是温带大陆型地理环境,农耕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就是守常,顺自然之道以行事。中国是农业性文化,不像西方是商业性文化。商业性文化具有竞争性,而农业性文化不需要竞争,最典型的是一句格言:“有饭大家吃”。因此中国传统文化排斥竞争,《东方文化周刊》曾刊登过一篇文章,题目是《优先原则与美国精神》当中说:美国人追求民主是因为他们相信优先原则,把民主、平等的火炬普照众生,在17至19世纪的欧洲,缺乏信心和天才的人极少能成功,而在美国这片自由、广袤的土地上,人们尽可以放心大胆地闯,因为美国的这种“例外”这人们不断提供自由和土地,而优先原则作为美国移民社会环境下的“自由法则”则保障了“创业者”的利益。美国人乐观向上是因为优先原则的社会化使美国社会奉行“任何一个美国人都能成为总统”的社会法则,相信机会均等,信奉“命运不是机会,而是选择”。美国人开拓扩张是因为他们相信优先原则,只青睐那些具有竞争意识的强者。在美国人心目中,无论是以知识武装起来的学者们之间的学院式智力竞赛,还是地球上另一岸的艺术家和预言家的热烈争论都不如市场上的自由竞争更有价值,美国人的创新超前是因为优先原则激发了一种不断的竞争,而竞争的社会化更使美国民族竞争精神不断深化,美国社会崇尚“适者生存”,主张“优胜劣汰”,而优先原则的建立更坚定了这一信念,它促使美国人不断改进,不断创新,不断拓展。美国社会、文化、科技的历史发展与现状更证实了这样的事实:美国民族追求民主的精神奠定了美国走向法制化国家的基础,并提供了思想上的保障;美国民族“开拓精神”促使美国社会财富迅速积累,福利社会形成,阶级界限模糊,民主平等具体化,美国民族竞争精神开拓了美国社会、文化、科技等领域的超前发展模式,坚定了美国在国际社会竞争中的领先地位,美国民族“乐观实用”精神是美国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美国民族精神中的任何一个因素都是其余因素的必然的合乎逻辑的结果。而我们的传统文化就缺乏这样的竞争机制。

中国传统文化不但反对竞争,也反对市场机制。中国一直抑制商业的发展,重农轻商,排斥市场。主要有:一是不言利,“君子喻义,小人喻利”;不言利就失去了市场动力。二是轻商、抑商,使市场失去了主体。三是抑制城市发展,使市场缺乏基础。虽然孔子学说并不全盘否定利的作用,《论语》中曾说过,他反对的是不义之财,无道之利。但当义与利冲突时,他是主义的,他反对一味地讲利。然而中国农耕经济的自给自足性本能抑制逐利行为,而商业的本质(后成为资本主义的本质)就是逐利的。

守常性的文化都具有同化异质文化的能力。中国对外来文化只是同化它,并不吸收它。西方人有句格言:“假如你能从最坏的东西中学到最好的东西,那世界将更美好。”这种思想颇能反映西方人长期而普遍的一种文化心理。中国人抱残守缺,坐井观天,稍与自己的见解有所差异便一概拒之于千里之外的恶习,这是一种态度,另一种态度就是同化它,让其合乎自己的理念(改造佛教为禅宗,把佛理变成禅趣)。文化的传播与吸收是相辅相成的,文化具有交流的特质,光吸收是无法成功的,它必须互动,正如光学原理一样,我们看到一个物体,是物体在你眼中的成象。中国传统文化既不吸收人类文化成果又不重视自身文化的对外传播。

过于守常就排斥创新。北京大学郭建宁在《关于文化选择的思考》中指出:“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深切的感受到,文化的内涵越来越丰富,文化的作用越来越大,如何在激烈的文化竞争中生存与发展,核心是文化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种文化生生不息的源头活水。譬如树木,非岁岁有新芽茁长,则其枯槁可立待;譬如井然,非时时有新泉喷涌,则其干枯有时也”。文化的继承与创新是对立统一,是事物的两个方面。如禹是滚的儿子,是滚的生命继承,禹治水改堵为疏,是创新。从这里可看出,继承是根本,创新是为了更好的继承。这是一种倒置的文化。这种倒置的文化阻碍了中国的发展。创新应当是一个组织的灵魂。是主体。治水有时用疏,有时也要堵,如不堵,即不建水坝,旱灾来怎么办?无水可用。用疏用堵,应视情况而定。

总之,守常性易于文化的继承;兼容性易于同化外来文化,多元一体;正统性、秩序性易于社会稳定。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正面作用;它的负面影响:守常性造成社会惰性;兼容性造成趋同,扼杀创新;正统性、秩序性造成人格的不平等。

上一篇:无毒社区工作计划范文下一篇:超市管理知识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