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人员执法范文

2024-04-23

路政人员执法范文第1篇

一、评议目的

全面提升路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保证路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评议内容

1、是否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的要求。

2、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路政执法行为是否规范。

4、是否以大局为重,牢固树立文明执法和全心全意为人 名服务的观念。

5、是否恪尽职守、廉洁自律。

6、是否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三、评议方法

各路政大队要在每年年底组织一次对全体路政执法人员的综合评议。评议人员由内部人员及外聘行风监督员组成。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 评议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评议工作要谨慎、认真,不得走过程、弄虚作假。

路政人员执法范文第2篇

一、评议考核机构

栾城县公路路政管理站成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公路路政管理站崔红光同志担任,成员由中队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

各路政中队及执法人员。

三、考核评议原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奖罚分明。

四、评议考核内容

1、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贯彻情况。

2、公路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行政奖励等具体行政行为实际情况。

3、行政执法各项落实情况。

五、评议考核办法

1、实际部门和个人两种评议考核制度。由路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对各路政中队和路政执法人员考核。

2、在行政执法考核中,实行定期评议考核与经常性评议考核相结合。路政科每半年对各路政中队考核一次,对路政执法人员每季度考核一次。在评议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时公布,并报上级备案。

3、实行全年百分考核,年终根据得分情况评议,共评出4个等级,即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合格(70—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

4、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具有一票否则权。被评为良好的中队(或个人),才具有参加与先进集体(或个人)的评选资格。

六、考核标准(100分)

(一)部门

1、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2、按要求参加上级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3、及时完善各项制度、规章的得10分,未及时完善每项(次)扣1分。

4、坚持原则,依法执行公务的得10分,发现一次行政处罚不当扣5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分,发现一项应强制执行而未强制执行的扣10分。

5、按规定着装执行公务、证件齐全、公正廉洁、平等待人的得10分,凡发现不着装或证件不齐执行公务的每人次扣2分,发现一次违法执行公务或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人次扣10分。

6、严格按规定收缴费用的得10分,每发现一次擅自减免或加大费用征收标准的扣5分。

7、严格执行审批权限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超越审批扣5分。

8、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办案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法定程序办案的扣10分。

9、正确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应使用执法文书而未使用的或不规范的,每次(件)扣0.5分。

10、严格立案程序监督制度的得10分,凡发现应立案而未立案的扣0.5分,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而未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的每件(次)扣1分。

(二)个人

1、按要求积极参加组织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扣0.5分。

2、按规范依法执行公务的得10分,发现一次行政处罚不当扣5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0分。

3、积极参加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宣传活动的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0.5分。

4、执行公务时着装整洁、证件齐全的得10分,凡发现不着装或证件不齐执行公务的每次扣1分。

5、依法执行公务,平等待人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公务、语言不文明的扣0.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6、严守权限、奉公守法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超越权限执法或徇私舞弊的扣2分。

7、按规定正确收缴费用的得10分,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收费或擅自减免费用的扣5分。

8、正确规范使用各种行政执法文书的得10分,凡发现一次不按规定使用执法文书的扣1分。

路政人员执法范文第3篇

根据文件要求,我路政大队开展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和队伍情况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构成

玉门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监察大队是依照国家《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全面负责玉门市新、老市区内地方公路路政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目前共有执法人员4名,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有6名路政协管员,协助执法人员日常工作。

三.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方面:玉门市路政监察大队执法主体明确,行政许可有法定依据,许可、处罚收费有合法依据,许可内容合法适当。

(二)执法程序方面:执法程序规范,均由两人以上共同执法,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处罚适当,法律文书规范,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要求,案卷自查率均达到100 %。

(三)法律法规适用方面:玉门市路政监察大队根据案情事实,作出处罚决定条款正确,在案卷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祥实,法律文书基本规范。

(四)案卷归档管理方面:执法单位均实行行政执法案卷一案一卷,使用统一的卷皮,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归档及时,由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

(五)执法人员持证情况:2013年2月参加了全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学习,并做好全省交通系统行业执法人员录入情况,全局共录入十三人,全部参加依法行政暨路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并通过了换证考试。

(六)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应的配套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修订了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了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在实施交通行政处罚时,必须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确定与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和后果相应的处罚;明确了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和审核、说明理由和告知、听证、公开、备案、监督、案卷评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规范了交通系统运政、路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程序、标准等。违法程度和处罚幅度也作了相应的细化标准。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将执法职权分解到执法股室和岗位,明确了各股室和岗位的执法责任以及执法的具体程序、要求和期限,防止职权交叉、人员交叉,确保了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的自查,玉门市路政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案卷文书格式规范,基本要素齐全,装订整齐,成绩是主要的,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行政执法特别是在行政处罚方面还存在执行不到位、记录过于简单的现象;二是法律用语的表述不严谨,案卷封面的案由表述和文书中的书写用语都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三是有些案卷在装订顺序上不符合规定,案卷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打算

1.加大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刊、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裁量标准,将执法监督检查中纠正的违反裁量标准处罚的案件予以公布,教育执法人员,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稳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认真检查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建设情况,监督机制是否有效运行等。有针对性的抽查行政处罚案卷,认真审查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执法文书中的体现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务必使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路政人员执法范文第4篇

一、基本管理情况

路政大队现有在岗职工15人,分别肩负着内勤、外勤巡查、超限治理、行政许可审批的现场勘测、还建桥管护、政务中心、公路改造工程的交通管制、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等。宣传贯彻执行《公路法》、《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查处各种违法侵占、占用、破坏公路路产路权的案件,对全县所有地方公路的安全警示标牌的维护和管理,努力营造安全、畅通、便捷的公路交通环境。根据部门职能职责,我队专题研究,科学安排,分组负责,将路政大队现有队员分为五个小组分片负责。

(一)领导组

在交通局的领导下,上级路政支队的指导下,路政大队长负责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全体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调配、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外协调调解路政大队在执法活动中的各种矛盾;负责路政大队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接受并安排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每个路政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副大队长协助大队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内勤工作组

负责抓好内勤工作,主要工作是收集整理上报材料、报表、收发文件、电脑打印、保管单位使用公章、物资管理、服装领发、票据管理核对、路政案件的立卷归档及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撰写路政简讯;负责政务中心窗口的行政许可、审核把关工作,草拟半年总结、年终总结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外勤上、下半县工作组

工作职责是依法履行路政大队职能职责,清理整治县地方公路的路产路权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以及超限运输车辆的治理;负责公路工程建设的交通管制和道路保通工作、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治工作和行政审批项目的现场勘验工作。侵占、占用公路路产路权的各类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及案卷整理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还建桥管护组

还建桥管护人员的职责是: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还建桥安全通行,严格按照《溪洛渡水电站下游地方还建索道桥通行规则》认真履行职责进行管理,即:a、限载30吨;b、车辆限速10km/小时,单向行驶;c、禁止摩托车、自行车在桥上骑行;d、禁止车辆在桥上停留、急刹车、转向与偏驶,被迫停车时,禁止在原地猛烈起动;e、禁止履带式车辆直接通行(应加垫保护层);f、禁止行人列队过桥;g、禁止火把照明通行;h、不准行人在桥上停留、抽烟、凭栏观望等;i、禁止在桥上桥下烤火、煮饭或焚烧物品;负责检查还建桥的安全隐患;负责随时检查车辆通行情况、车辆类型做好详细登记;负责清扫桥面,保持桥面无污物、石渣,保证桥面干净整洁;负责还建桥值班室一切设施和设备管理。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大队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结合本单位实际的各项工作纪律和制度,即: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依法赔偿制和评议考核制,保证了各项工作和法律、法规的正确执行。大队根据局党组路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年初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对工作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安排部署,保障了全队工作健康有序稳步推进;并将各项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将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一年来,大队定期总结工作经验,把好的工作经验进行宣传学习,不足之处及时得到改正;定期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交流心得体会,加深了同志间友谊和了解,消除了工作中的隔阂,增进大队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体现了“团结就是力量,和谐才能发展”的理念。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为提高全队的执法水平,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文明执法意识、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我队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及其他活动。真正做到“人性执法,透明执法”,并于XX年6月13日路政大队组织全体路政人员,由大队长详细讲解了行政处罚程序,执法文书的制作,国家赔偿法的依据;同时要求我们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我们要做到要文明用语、亮证执法、尊重相对人的申辩、告知相对人法律救济权利和享有的合法权利,不能“以罚代法”,在执法活动中做到着装整齐、标志齐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用语、文明执法,把握好法律的自由裁量权,将执法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结合,树立了良好路政执法形象。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

开展了以“爱路护路,珍爱生命”为主题,以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相关规定为基点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利用宣传标语、《给驾驶员的一封信》、《桥梁限行通告》、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为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具体做法是:

1、出动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48余次,在交通要道悬挂横幅标语8条,刷写标语86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宣传牌12处,超限超载警示牌4块,危险警示标志96块。扩大了社会影响,为路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在县委政府召开两代会期间,我们利用会议期间向来参加会议的人大和政协代表们宣传,同时将《**县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专门用路政宣传车送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并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开展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借各乡(镇)两代会召开之机,学习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同时将文件和路政管理宣传资料印发到县辖区内的137个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使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家喻户晓、众所周知,取得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群众的大力支持,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大公路巡查力度,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

近年来,我县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溪洛渡水电站建设和国家改造农村交通条件的大好机遇,大力实施“村村通”工程建设。目前,我县境内共有公路里程17

36、129公里,其中国道

52、5公里,省道150公里,县管公路1

533、629公里,其中县乡公路427公里乡村公路107

7、129公里,专用公路

29、5公里。我县公路的特点是等级低、战线长、配套差、水毁重、管理难,侵占、损坏公路路产的现象时有发生。我队克服重重困难,加大公路日常巡查力度,确保每月2/3时间上路巡查,乡村公路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尽量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侵犯、损坏公路路产等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今年10月20日,我队组织上、下半县外勤工作组,历时8天,对全县所辖公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擅自挖掘公路埋设管线2处,占道经营

1处,乱堆乱放5处,在红线管理控制区搭建临时够筑物8处,其中批评教育8起,进行整改4起,处罚1起,要求补办手续3起。通过整治,有效遏止了侵犯、占用公路路产,公路用地等违法行为。

六、狠抓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控制区整治工作,加大公路产权管理力度,突出道路交通的经济性、社会性、功能性、服务性

为认真贯彻《关于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县关于开展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好我县公路平交道口和红线管理控制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公路设施的服务水平。我队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加强与公路沿线党委政府及村委会的汇报和联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联系作用,寻求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齐抓共管机制。通过一年来的苦战,共整治平交道口24道,临时构筑物45处,其中:

(1)封闭和取缔了新建和在建公路影响公路建设、施工及通行安全的平交道口5道;

(2)封闭和取缔了不符合规定、不按标准建设的平交道口2道;

(3)对不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的平交道口15道,依法补办手续9道;

(4)对暂时不能封闭的平交道口2道,均已设置警示标志;

(5)整治未按规定审批设置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讯、水利等管线设施和建盖的临时构造物等设施45处,其中责令拆除的15户。

(6)收回占用公路用地面积2850余平方米。

以上工作的开展,对我县公路行车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七、深入开展治超工作

深刻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的危害性,面对治超经费至今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困难局面,大队千方百计将治超向长效治理阶段推进。治超工作中力争处理好四个关系,即:(1)、处理好治理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2)、处理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3)、处理好与车主、货主的关系;(4)、处理好执法与管理的关系。坚持以卸载为主,不经称重检测,不能认定违法行为,不能实施处罚;不实施卸载,不消除违法状态一律不得放行;坚持对同一车辆的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罚的,当日内均不得重复处罚。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把关,今年以来,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中,共投入治超工作2080多人次,检查车辆2326辆,其中超限超载车辆876辆,依法卸载车辆为260辆,卸货75吨,批评教育超限超载运输的驾驶员1320多人次,治超使我县恶性超限超载车辆由上年车辆总数的

17、5%下降到13%,尚未因货车超限超载引起交通事故。

八、严格行政审批,优化公路功能

公路巡查中认真进行宣传,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来询来访办事群众热情服务认真解释,外勤人员对审批项目均进行现场实地勘验,对临时建筑物按规定严格进行放线,实行不间断检查监督,做到有批有管。审批工作严格把握保护公路的原则,以发展地方经济,方便行政相对人为宗旨,消除公路安全隐患,有效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通畅,最大限度发挥公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九、重视安全生产,落实政府中心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谨记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以“爱路护路、消除隐患、珍惜生命”为主题,广泛宣传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对道路安全造成隐患的有关文件精神,增强了民众的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参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增设交通警示标志,依据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文件精神,对事故多发地点、危险路段、路基狭窄、缺口、弯急、坡陡、冰凌浓雾路段作了详细的记载。对事故“黑点”、“盲点”共增设公路两侧红线建筑控制区永久性宣传标牌6块,超限超载警示牌4块,指路标牌9块,警示标志67块,这些警示标志的设立,给行车安全以强有力的保障,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参与抗震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保通工作、抓好安全生产。今年四川发生“

5、12”特大地震灾害,我县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破坏,针对灾情的严重性和安全保通的重要性,我队建立了应急抢险保通组,坚持24小时不关机制度,随时掌握灾情、路情,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参与抗震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保通46次,投入人员856人次,出动路政执法车35次,大大的减少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确保了抗震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4、开展公路沿线广告设施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通过全体路政人员的艰苦奋战,检查出了非法设置广告设施的地方12处,下发限期办理审批手续通知书5份;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责令拆除4处。

5、在溪务通乡油路、通达工程、过境公路、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我队均抽出工作人员参加管理:其中在溪务通乡油路建设中,由路政牵头,交警、运政配合,设立交通管制组(溪洛渡雪柏桥湾管制组、务基柏胜管制组),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于XX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交通管制期间,共投入交通管制人员1480余人次,为工程的安全、有序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抽出2名工作人员参与县城过境公路建设;抽派2名工作人员在姜吊公路指挥部;抽调1名工作人员在细纱参加新农村建设;在溪洛渡电站435米围堰移民安置工作中,共投入保通工作62人次;抽出1名工作人员参加向家坝库区移民实物指标调查;上级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在公路保通中我队抽派人员23人次。

十、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路政大队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县委、政府和局党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对全县所有路产路权的管理力度不够到位,对公路红线控制的管理措施不够有力,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和争取上级领导还有差距;二是还没有完全树立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确保党令政令畅通的措施还不够有力,在积极主动工作方面还有差距;三是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思想、政治工作和内部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下步工作打算

路政人员执法范文第5篇

根据xxx号文件,关于对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要求,为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促进公正执法,我局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就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的行政处罚案卷认真进行了自查,为下一步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关于对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的通知》后,对这次执法自查,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xx同志为组长,副局长xx、xx为副组长,法制科成员和相关执法科室、所成员组成的执法检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确立了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执法活动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推动今后的执法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市局的要求上来。

二、抓住重点、认真自查。

从11月15日开始,我局认真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认真进行了办案人员自查、股室、局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查的方法,逐项进行了全面、彻底、认真的执法自查。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底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起,行政处罚到位,共罚款xx元,通过自查,我们对我局执法自查的总体评价是: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三、认真学习各种环保法规,切实提高执法者的自身素质。

环境法制工作开展的好坏,执法者的素质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者的理论学习。局长李恒宇多次在会上强调,所有领导要争当学习的标兵,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副局长付同军每半年亲自为执法人员举行环保政策和法律知识讲座1次。除此以外,我局还积极与县法制局联系,每年举办1-2次法制培训班,分期分批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学习《环境行政处罚办法》、《x省水污染防治条例》、《x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行政强制法》、《保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文书制作和案卷归档工作,在环保系统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四、创新监管机制,强化规费征收。

坚持“以收促治”,依法、足额、全面征收排污费,较好发挥了排污收费的经济杠杆作用。一是严格排污申报。从XX年底即着手开展企业排污申报工作,XX年共完成申报150家。对重点企业申报及排污费核定进行了网上公示,对瞒报、漏报、少报的企业责令限期重新申报。二是强化核定工作。根据申报数据进行认真核定,坚持核定与征收一致,规范了排污收费工作,有效杜绝了协商收费等问题。三是加强规费征收。实行“抓大扣小,保老开新”,积极拓宽费源,加大征收力度,重点加强对柳泉铺乡及老庄镇石材加工企业、拌料厂等工程类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工作。XX年,共征收排污费(含罚款)430余万元。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路政人员执法范文第6篇

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管理水平,根据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路政人员考核评议,是指全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及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对考核评议对象是否正确行使路政管理职权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的检验、评价和奖励等活动。

第三条 考核评议对象为全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直接管辖的路政人员和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在编的路政人员。

全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各自的考核评议制度,并成立考核评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公路路政人员考核评议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民主原则。要实事求是、从严考核,正确评议,激励为主。

第五条 公路路政人员考核评议内容为德、能、勤、绩等。考核评议内容:

德:法制观念、廉洁性;团结协作精神;职业道德及人品等。 能:政策水平;业务水平;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表达能力、理解能力、创造能力、观察能力等。 勤: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工作主动性、服务性及责任心等。

绩: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工作的难易程度;工作创新精神;任劳任怨及工作踏实程度;超额完成任务情况等。

考核评议应采取日常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通过组织个人自评、民主评议、量化考核、集体评定的方式进行。其中日常考评分数不得超过考核评议总分的40%。

第六条 考核评议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94分以上,称职75—94分、基本称职60—74分,60分以下为不称职。公路路政人员有违法、违纪以及公路“三乱”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评议为不称职。

地市级以上路政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绩效考核细则,并结合地市级公路管理局的要求进行考核。省管高速公路各路政队伍按照《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路政人员绩效考核细则(试行)》结合实际执行。

第七条 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应将考核评议结果告知考核评议对象。考核评议对象对考核评议结果不服或有异议的,向所属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反映,考核评议领导小组应认真复核,确有错误的予以更正,没有错误的,向本人说明情况。

第八条 公路路政人员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奖惩、培训、辞退、调整职务的主要依据。考核评议优秀等次的,可给予奖励;考核评议不称职的,应调离路政管理岗位。

第九条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及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考核评议

后,应在次年的1月15日前将考核评议结果上报至省公路管理局路政处备案。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广东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路政人员绩效考核细则(试

行)

2.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路政正、副(大)队长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3.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路政外业班长(人员)绩

效考核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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