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宣传月简报范文

2023-09-23

路政宣传月简报范文第1篇

工 作 总 结

为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营造路政管理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路政宣传月”工作的文件要求,我局以“文明创建、规范执法,平安公路、护路为民”为主题,重点围绕现有法律法规中关于公路、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车辆违法超限运输对桥梁的危害及后果等内容,开展全面深入、形式多样的路政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各界爱桥护桥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依法管路水平,现将路政宣传月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在公路

沿线、

治超站等悬挂宣传横幅,做固定宣传标语标牌;二是在

治超点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册、宣传单,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展示路域环境整治、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等宣传展板,让路政法律法规通过过往司机和行人传入千家万户;三是深入集镇、村寨,向公路沿线居民宣传,重点就公路“两违”、公路晒场、公路上堆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宣传告知,保持乡村公路安全畅通;四是深入货运源头企业,针对货运源头企业发生的不规范运输而导致的超限超载情况,将路政法律法规送到企业经营者及驾驶员手中,向他们说明超限超载运输的重大危害性。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路政宣传月开展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公路泼洒砂石情况得到缓解,道路洁、畅、美了;企业及司机的超限超载现象显著减少;老百姓爱路护路意识明显得到提高;建房审批、涉路施工报批意识逐渐增强。本次路政宣传月,共出动执法车20台次、执法人员90人次,拆除公路“非标”50多块、清理路障30多处、整改路边乱堆乱放60余处、悬挂横幅21条、做固定宣传标语15条、发放宣传册500多份、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1、路政宣传是路政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宣传是为管理直接服务,但宣传需要经费。由于路政是内设机构,没有相应工作经费,持续开展宣传工作存在困难。

2、宣传无法代替路政执法。宣传是一种工作方式,但它代替不了路政执法。因执法权限不足,缺乏有效的治理手段。在路产路权遭受侵害后,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理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下达后,当事人仍然拒不执行,难以取得实效。按照法定程序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需要的时间长,精力多,难以达到快、准、好的执法效果。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1、加强宣传,形成长效机制。路政宣传不该是一阵风,而应是四季风,路政宣传应形成常态化。利用路政日常巡查契机,向公路沿线居民及驾驶员宣传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建立自己的宣传平合,将所有涉路行政许可范围、内容、程序、审批依据和办理时限等在宣传平台上进行公示;用现场会的形式,向区域内的所有路段进行辐射,配套印发一些管理通告、传单,摘选一些通俗易懂、易记易掌握的条例条款,明令告知沿线群众许可行为、禁止行为、处罚幅度和依据;对公路警示标牌、标语进行经常性地刷新,使路政管理政策法规不断深入人心。同时,我们还以涉路突出案例的传播效应,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2、依法许可,透明监督。对地方政府或施工单位进行的涉路建设行为,依法按程序进行行政许可,并进行许可前安全评估,在宣传平台上公示许可结果,组织专家对涉路建设工程从技术、安全方面进行评和论正,一些不符合公路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或存在交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坚决不审批,对于获得许可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路政人员实行跟踪监控,确保工程不违反公路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法规。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积极宣传路政管理的重要意义。

3、不断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要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路政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经常邀请法律界人士给路政人员授课、培训,并指导以法办案的实践活动。

4、认真执法,做好公路路产路权的守护神,为交通公路工作、方便人民出行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路政宣传月简报范文第2篇

一是在单位驻地,各个治超站点悬挂宣传横幅和设立便民服务站,为过往司机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二是利用路政巡查车日常巡逻进行巡回宣传; 三是在我中队辖区内沿线乡镇村庄设置宣传站,为村民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四是在我中队辖区内收费站,服务区张贴、发放印制的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挂图和资料;真正让路政法律法规深入到群众心中; 五是在我中队辖区桥梁下悬挂宣传标语,向广大过往车辆对路产路权进行宣传,使宣传常态化。

六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留言功能为群众答疑解难,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路政宣传月简报范文第3篇

一、 组织机构

长:赵

奇 副组长:张贵生

员:郝建宏

王 婧

杨开文

董俊梅

二、 指导原则

严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各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本着“保路产、维路权、保畅通、为平安”的原则,借助各种载体,多形式、多角度进行全面宣传。

三、 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各级领导参观、视察、指导路政部门工作的有关情况;重点宣传路政管理、治超工作、服务投诉、法制建设、队伍建设、“三乱”治理,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等省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先进经验,作法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社会动态、紧急灾情和特大交通工具事故等。

四、 保送方式

重大紧急信息或突发事件通过电话在事件发生后立即上报公司,确保及时、准确。

日常信息稿件及图片说明以书面形式报送,稿件内容要真实、完整、及时,突发时效性,由办公室经统一负责实施,经领导组审核,报送到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手中。

五、 工作目标 宣传目标:选典型、树样板,要选树部分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依据大队安排,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活动”和“五五普法宣传活动”、“行风评议活动”,以此提高路政队伍形象。

稿件目标:每月向公司报送信息稿件不少于5篇。

太祁路政大队

二00七年一月

太祁路政大队培训工作总结

为了更好地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太祁路政大队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及计划,在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中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为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和社会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各类组织机构。

1、组织领导小组。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我们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经费和必要的设备等尽可能予以解决。

2、根据普法规划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大队普法宣传教育的具体规划(计划),确定普法内容。

3、进行思想发动,动员全体路政队员积极参加普法学习活动,发动路政队员自觉地加入学法普法队伍中。

二、以人为本,做好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确立以法制宣传为先导,运用各种形式,最广泛地发动和调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共同参与行政执法的法制宣传思路。同时,配合公司工作,利用举办各种宣传活动的机会,向广大司乘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我们通过黑板报、由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士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司乘人员宣传了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三、普治结合,搞好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我们在抓好“五五”普法工作的同时,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各单位建立健全各类组织机构,全面开展工作,各单位推行监督机制,在单位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全面推动文明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五”普法是“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省

进程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简称。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之年

(一)关于“五五”普法目标的确定

“五五”是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必然是对“四五”普法的传承和延伸。“五五”普法目标的确立要与省厅工作相一致,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五五”普法的目标的确立,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向新的层次攀升,体现新的高度的要求。

(二)关于“五五”普法的侧重点。

抓重点、促全面,是一种很好的工作方法。“四五”普法对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作了要求。实施过程中,我们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五五”普法规划,仍然要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明确重点普法内容,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五五”普法取得积极的和突出的成效。

1、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推动依法治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关键。通过20年的普法,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推进国家法治化管理的自觉性并不十分强、十分高,尤其是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环境下,能够做到依法执政,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很高的法律水准是很难胜任的。近年来,许多违反可持续发展要求,不按科学规律办事,随意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其对法治的破坏及其的恶劣影响,多少年都难以消除。因此,“五五”普法仍然应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点,只是普法的目标侧重点不是放在提高法律意识,而是放在增强其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

2、扎实抓好重点普法内容的学习培训。主要是针对各个不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确定普法的重点内容。

3、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将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按进行分解,并根据具体实际,结合省厅工作要求,确定普法的重点工作,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抓好落实。

(三)关于“五五”普法的运行机制

继续按照“四五”普法“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政协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来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重点是进一步强化领导机制,完善日常运行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的检查监督和考核评价制度等,在完善行之有效的普法工作制度上下工夫。

在普法的日常运行机制中,特别要强调依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省制订了《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明确了各单位特别是主抓普法依法治理的司法行政部门普法教育职责。我们要进一步运用好《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各项法律法规,充分依靠省政府、省厅的支持,善于借助领导的力量,依法开展普法教育,依法对普法教育进行有效的检查监督,以形成党委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主动参与、司法行政机关与政府各部门、各基层组织的有效的联动,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借“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之东风,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经常考评和五年综合性考评相结合的考核评估体系,使“五五”普法一开始就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高起点、高标准轨道。

一、本文主要着眼于目前普法工作存在的三大矛盾,从分析矛盾出发,探讨如何使法制宣传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这三大矛盾包括:

1、公民法制教育的普及率高与法制理念树立情况不容乐观之间的矛盾,在法律知识与法律理念普及的问题上,法律知识的获得并不难,难的是法律理念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养成。我们曾经认为普法就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都只是注重公民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我国这种“至上而下”的法律宣传方式是基于我国公民法律知识缺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这种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律感觉相对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地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中的重要性。然而,这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法律条文再背得滚瓜烂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也还是于事无补。

2、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与法律宣传内容、途径、手段过于单一之间的矛盾,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整个社会的利益关系趋于复杂,各种矛盾也将趋于多发和复杂,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知识的渴求也将越加强烈。尽管我们的法律宣传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偏差,集中体现在:有些法律宣传并不贴近人民群众,没有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对于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普法教育依然把教育老百姓如何履行法律义务放在首位,较为忽视权利方面的教育;法律宣传的形式仍然过于单一,依旧以传统的“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制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为主,而忽视了公众对普法形式需求的多样化。

3、全民法制观念、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针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还有差距之间的矛盾,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与此相对应,针对领导干部的普法仍然有较大差距,少数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依然不高,在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方面做得不够,执法违法、执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对社会法律秩序的严重破坏,使得一般公民对法律的信任下降,破坏了和谐社会的建立。固然这不尽是普法工作没做好的原因,但其中不少案件确实反映出少数领导法治观念淡漠,社会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存在漏洞,社会法治化管理程度不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的意识不强。

二、如何解决上述矛盾,使法制宣传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我们认真的思考和努力的实践:

1、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树立现代法制观念、崇尚法治这一中心,在社会上真正树立起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权威

这里面的“渔”和“鱼”分别指的是法律制度、知识和法律观念、意识。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不能替代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应该涉及更深的层次,既要解决普及法律知识的问题,更应当解决法律素质、法治精神的问题,只有这样才是让人民群众自觉自动地学法守法的根本保证。为完成建设法治国家这一过程,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这个核心。首先要倡导政府依法行政。政治活动应该倡导法治反对人治,坚持依法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根治权力腐败问题。同时需要人们用自己的行动推动政府行为受法制约。现代法治以权利为本位,也就是尊重公民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和地位,强调法治的力量和作用就在于充分调动和发挥作为社会主体及法律关系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崇尚法治就是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自觉的社会行动和行为,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宪法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重要性毋庸质疑。因此,我们要继续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重点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长期任务,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提高依照宪法和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能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知识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再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用法治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2、树立科学发展观,着力于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原则,其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应贯彻和体现这一原则,要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目标之一。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上,应把满足公民的法律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加大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往在普法内容的选取上,往往偏重于新颁布什么法律法规就一味地宣传什么;或是急功近利的氛围相当浓厚,出现什么社会问题就向百姓“强行灌输”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这绝不是我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之所在。

普法不仅仅是“静态”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更重要的是通过传递各种法制信息,使社会政治、经济和人们生活达到“动态”的法治普及。要承认和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人群的个体特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因为普法对象层次不

一、需求不同、接受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适用于公众的普遍的法律知识、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不同对象的层次、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的受教育程度群体等特点,在现代法律理念引导下,施以不同的法制教育内容。

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应率先垂范。曾在一本书中看到这么一段话,觉得很有道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行为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且胜过上百次的说教。”对普通的百姓要让他们知道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权利,而不是单纯地强调法律义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提升法律的权威和感召力,使人们能切身感受到法律在政治、经济及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变被动地接受法律教育为主动地学习法律,使学法成为人们生活的内在需求。从历次普法的实际效果看,宣教内容在过度强化实用性的同时缺乏其应有的针对性。理念的偏差必然导致普法内容的片面性甚至公民法律素养的畸形和社会法治环境的变异。普法教育要以适应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要作为检验标准。

3、树立创新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实现手段,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实目标的保障。在以往的普法活动中,我们传统的“摆、讲、赛、考”等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公众对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样化,普法不应该是单向灌输,而应根据受众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善于开发新颖的形式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同时,现代社会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目的也要求将“静态”的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动态”普法中。惟其如此,普法才能赢得广大公众的主动参与,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公众才会在接纳法律知识的过程中理解传授者的用意、理解法治活动、理解法治的对象、理解法律与自身及与未来的关系,受到法治思维方式和文化的感染,逐渐地拥有法治精神,逐渐地使法治精神融入到社会的主流文化之中,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因此,我们必须突破惯性思维,改变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格式化,要在继承和充分运用传统的、行之有效的手段、方式的基础上,适应现代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包括:其一,在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的结合上突出现代手段。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数字和网络时代,影视、网络等传媒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也越来越凸显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和作用。我们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鼓励、引导、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节目,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脑;其二,在集中教育和日常宣传的结合上重视日常宣传。诚然,利用各种纪念日进行大规模的宣教活动易于产生影响,营造氛围。但是,法制宣传教育更需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因而要注重日常宣传教育;其三,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法治实践活动。普法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仅仅靠说教、灌输来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是不够的,要让人们从法治活动体验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法制宣传教育不仅是让人们知道法律的内容,最终的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所以,要引导和指导公民积极参与立法活动,领悟法律的本意;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排解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根治于法治实践中。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且效果远远胜过百次空洞的说教。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参与。新的历史时期社会法治要求更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更高。我们要重新认识和思考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转变观念,不断探索、创新、实践,为建设法治城市,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而努力。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太 祁 路 政 大 队 普 法

路政宣传月简报范文第4篇

1、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2、百业兴隆靠交通,万家团圆靠安全。

3、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破坏公路附属设施。

4、如果你侵占一片路面,你就侵占了别人的安全。

5、帮乘助司两相宜,情满公路一家亲。

6、公路情系千万家,畅结绿美靠大家。

7、公路连接千万家,畅通整洁靠大家。

8、但愿人长久,千里路畅通,法规在心中,平安在手中。

9、自觉遵守路政法规,规范使用公路行为。

10、携手兴公路,欢乐在家中!

11、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提升江西公路服务水平。

12、情系人民,共建和谐公路!

13、超限运输,害人害已。

14、建设文明样板路,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15、携手兴公路,欢乐在家中!

16、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合法运输。

17、公路风景美如画,保护公路靠大家!

18、护路是我的职责、爱路是你的义务。

19、有困难,找路政。

20、严格执法,确保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21、保护公路光荣,破坏路产可耻。

22、违法建房,停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23、文明创建从脚下起步,爱路护路从你我做起。

24、公路连着你我他、保护公路靠大家。

25、合法装载货物,让路桥更安全。

26、修路得民心、治超顺民意。

27、非标设置规范一分,地方形象增长十分。

28、治理超限、人人有责。

29、发展公路事业、构建和谐社会。

30、全面治理超限超载,保护路桥关爱生命。

31、讲文明话,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做文明人。

32、爱护公路设施,就是关爱生命。

33、公路畅通,货畅其流。

34、加强区域联动,消除治超“死角”。

35、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36、共同维护公路,打造公路和谐交通!

路政宣传月简报范文第5篇

石寺二中 2016年10月28日

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为不断深化普法教育,推动“法律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营造校园“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全力构建和谐文明校园,我校近期组织开展了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以“道德守法,做合格公民”为主题,进行一次国旗下讲话,10月24日的升旗仪式,七年级班同学做了《成长路上与法同行》的国旗下讲话;进行一次征文比赛,以“法制在我身边为题” 让学生联系身边事,谈谈遵法守法的重要性;进行一次

播音10月28日,志愿者广播进行播音,主题为《学法、懂法、做守法小公民》;开一次主题班会,各班开展了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

动;上一堂法制课,法制课教师精心备课,给各班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路政宣传月简报范文第6篇

——XX分行XX支行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合力推进“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的指导意见》,立足于农业银行“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服务理念,全面普及现代金融知识,贴近县域金融市场,着力促进城乡金融联动发展,XX分行组织全辖县域支行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

8月17日,我行XX支行在XX镇XX分理处营业厅大门前设立宣传流动站,举办了一次“送金融知识下乡”的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包括金穗惠农卡、借记卡业务咨询,人民币真伪基本知识宣传,24小时自助柜员机业务介绍及服务体验等三部分,帮助农牧民提高金融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市分行工会有关工作安排,XX支行把此次“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作为当前服务“三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来抓,专门成立宣传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部署,并具体组织实施。

全面宣传,措施到位。按照活动要求,“送金融服务下乡”宣传领导小组牵头,结合实际,组织网点开展现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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