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管理范文

2023-09-17

路政管理范文第1篇

1.宣传先行,引起社会关注。

2.完善公路巡查制度。

3.各部门联动。

4.乡镇协调。

5.政府行政干预,沟通。

6.借助媒体的力量。

7.加大法院途径。

8.集中整治,长期作战。

9.齐心协力。

一 宣传先行,引起社会的关注。

公路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设施,是供公众使用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保护公路就是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并确定了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公路路产),维护公路秩序进行的行政管理。

由于一些人法制观念淡薄,损坏,破坏,占用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现象十分严重,公路的效能不能得到正常发挥,导致公路通行能力下降。所以要加大路政管理宣传力度,促使社会公众都能够关注公路事业,能够自觉保护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权,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公众的法

律意识。

二 完善公路巡查制度

公路巡查是公路管理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路管理机构行使管理权的重要方式,是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章行为的有效措施,是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畅通重要手段。

公路巡查可以全面反应路政巡查工作整个过程,是路政执法人员的自我保护的前提,也是将来可能引起行政诉讼有力的原始凭证。

三 各部门联动

因为公路能够提供直接“门到门”的运输服务,所以公路沿线的厂矿,村庄和商店等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了自己的方便,盲目随意地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擅自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跨越.穿越公路架设.埋设管线,非交通标志,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等)造成公路路产损坏,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导致公路运输服务通行能力下降,存在安全隐患。

因为保护公路是保护社会公众利益,所以希望能够联合有关部门(国土资源局,工商税务等)共同消除公路安全隐患,保护好公路路产,维护好公路秩序。

四 乡镇政府协调

在县道公路上行使路政管路,必定会与乡镇的群众有利益冲突,所以,要能够得到乡镇政府的协调。

五 政府行政干预,沟通。

县道是联结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公路,具有全县政治,经济意义。可见,县道公路的重要性。但是,县道公路沿线,损坏公路路产,侵占公路产权的现象十分严重。安全是头等大事,由于不自觉法律观念薄弱,在公路上擅自增收平面交叉道口,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违章建筑等行为,趋势公路呈现街道化,严重影响公路的畅通,降低了通行质量。

可以给政府统计出相关的违法行为及应该承担的行政罚款和赔(补)偿费,这将是个不菲的数字,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的行政干预,沟通,罚款不是目的,让损坏路产,侵占路权的,得到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 借助媒体力量

现代是个信息社会,新闻媒体在社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做些宣传关于路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抓典型侵占路产路权的行为,作出全面,真实的跟踪报道,进而产生一定的社会效应。在社会的关注和压力下,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七 加大法院途径

由于路政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非常局限性,在日常工作中强制性相当困难。为了能够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必须通过法院来达到。所以,要加大通过法院来强制执行的途径。

八 集中整治,长期作战。

在路政管理中,要集中整治,先易后难,不求速胜,要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由于侵占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人,觉得是应该的,可以的。我们要先宣传教育,自行改正,拒不改正的就采取相应的手段。

九 齐心协力

路政管理范文第2篇

1 当前我国路政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 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 我国不断加大对公路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公路现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 我国的路政管理也出现日益突出的问题。

1.1 公路管理体制不统一, 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我国公路管理体制不统一。比如:公路的路产和路权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管理, 而公路的交通安全则由公安机关管理。这种“一路两制”的管理体制必然会导致交叉和重复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同时这种管理体制缺乏高效性和权威性, 不利于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对路产路权的保护, 还会严重影响到公路的维修和保养。除此之外, 在我国路政管理条例中, 很多都只是原则性, 而没有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缺乏可操作性。另外, 公路管理机构也没有被法律法规赋予应有的行政强制权, 从而导致了其弱势的地位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不利于我国路政事业的发展。

1.2 路政管理行政地位不明确, 管理工作不到位

在公路路政管理中, 公路管理机构究竟是由法律授权行使管理公路的全部职权, 还是只受公路主管部门的委托行使部分职权, 并不是非常明确。此外, 在《公路法》中只规定公路管理职责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行使而已, 但究竟以何种方式以及怎样行使不是十分清楚。这样将会导致交通主管部门行政地位不明确, 从而导致行业管理职能受到削弱, 管理工作不到位。

1.3 路政管理经费不足, 管理人员偏少

虽然当前我国公路路政管理安排了专项经费并配备了路政管理人员, 但经费采用的仍然是以往的标准, 配置较低, 无法满足管理工作的需要。路政管理经费不足将会成为今后阻碍我国公路路政管理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 解决当前路政管理问题的相应策略

公路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 它支撑和保障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顺利进行。科学、规范和高效的公路路政管理为我国的公路事业发展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探讨解决当前路政管理问题的相应策略和措施, 对于规范和完善我国公路路政管理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2.1 完善管理体制, 依法行政管理

要消除当前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部门所出现的交叉和重复等问题的现象, 切实提高路政管理工作的效率, 就必须改革现有的“一路两制”的管理体制, 探索符合实际情况的新的管理体制。同时, 要求路政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公路法律法规, 从而提高执法素质, 提高路政管理业务能力, 在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路政管理过程中要严格做到依法行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 想社会树立公路行业的良好风气, 进而提高和改善路政管理执法工作。

2.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落实路政管理工作

针对当前公路路政管理行政地位不明确的现状, 必须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公路路政管理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 以及赋予其必要的行政职权尤其是行政强制权, 从而消除路政管理中因身份问题而给管理工作带来的阻碍和不便。只有这样, 才能做到依法合理行政, 进而使得公路路政管理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

2.3 加大管理经费投入, 强化路政队伍建设

要完善各项相关配置, 就必须加大对管理经费的投入力度。此外, 路政管理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难度也较大, 对管理人员要求较高。因此, 必须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 从而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懂法律的路政管理人才, 这样才能使公路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 并且能很好地完成路政管理的各项工作。

3 结语

公路是国家的公益性基础设施, 它支撑和保障着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顺利进行。发展安全高效的公路事业不仅可以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还将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它对公路事业的长足发展、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等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但近些年来,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 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明显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分析和探讨当前路政管理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 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发挥公路路政管理在公路事业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还需要广大路政人员在路政管理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和勇于创新, 为我国公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而努力提高自己在路政管理工作中的业务水平, 做到依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摘要:公路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大的推动作用的同时, 我国的公路路政管理也存在着日益突出的问题。本文对当前我国公路路政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 进而探讨解决问题的相应策略。

关键词:公路,路政管理,策略

参考文献

[1] 金艳.公路路政管理问题及对策探析[J].交通企业管理, 2007 (3) .

[2] 李伟.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体制研究[J].城建环卫, 2006.

[3] 阳升.木桶理论在路政管理中的运用[J].职业圈, 2007 (4) .

路政管理范文第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是指高速公路养护、保护、通讯、收费和服务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负责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 高速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的行为。

 第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在高速公路上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二章 养护管理

1 第六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高速公路实行预防性、周期性养护,保障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

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报送路况数据。

第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执行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高速公路大修、中修和养护专项工程计划及方案。  第八条 高速公路大修、中修和养护专项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法人负责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九条 高速公路大修、中修和养护专项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第十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设置和维护标志、标线,保持标志、标线清晰、醒目、完好。

第十一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养护技术规范加强养护、巡查,并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对达不到技术规范要求影响高速公路安全运行的,应当及时组织抢修或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 第十二条 当高速公路存有积水或者积雪,影响高速公路运行安全,尚未达到关闭程度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过往车辆进行提示,并及时清除积水或者积雪。

2  第十三条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应当选择在车流量较小的时段进行。

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需要部分封闭路面或者中断交通的,应当编制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在施工前一日,通过公众媒体和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板发布养护路段、作业时间等信息,并在施工路段相关入口处设置公告牌。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的监督管理,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况和养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高速公路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责成负责养护的单位限期采取措施。

第三章 公路保护

 第十五条 高速公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安装、拆除、改动高速公路附属设施;

(二)丢弃、抛撒、擅自堆放物品,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倾倒垃圾;

(三)练车、试刹车;

(四)非机动车、行人进入,赶放家畜;

(五)在紧急停车道以外停车、上下人员、装卸货物; 

(六)驾驶易损害路面的车辆;

(七)不按有关规定拖拽事故车辆、故障车辆; 

(八)其他影响高速公路正常使用的行为。

3  第十六条 超限运输车辆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但是,经依法批准运载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除外。

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载货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载货车辆应当接受检测,不得强行通过。经检测发现超限的车辆,应当卸载。卸载发生的费用由车主承担。

 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应当按照保障高速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已有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路段的实际报省人民政府划定;新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应当在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时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人民政府划定。

第十八条 利用高速公路附属设施、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设置广告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 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的原则,制定高速公路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 第十九条 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或者货物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可以进行转移处理,费用由车主承担。  第二十条 在高速公路上运输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发生险情时,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排除险情,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第四章 收费管理

 第二十一条 高速公路收费站应当按照统一标准设置公告牌,公

4 布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期限和监督电话。

 第二十二条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公路收费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实行微机联网收费。

 收费单位必须加入高速公路收费网络,并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收费业务规范,执行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 第二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使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足额交纳车辆通行费;不交纳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单位可以拒绝通行。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高速公路收费单位必须向交付车辆通行费的车辆出具合法的收费票据。

第五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高速公路收费及其他网络系统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统一规划,收费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建设和维护,并提供服务。

 收费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和维护网络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代为建设和维护,费用由收费单位承担。  第二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高速公路经营服务规范,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 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健全规章制度,坚持守法、诚信、规范运营,提供安全、便捷、文明的服务。

5  第二十六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高速公路运营和服务的需要设置服务区或者服务设施。

 第二十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收集、汇总所经营高速公路的交通流量、路况、施工作业、气象与路网运行有关的信息,及时报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向社会发布。

 第二十八条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研究、分析有关信息,下达调度指令,有关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服从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统一指挥、调度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可以直接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涉及交通安全的,应当通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第二十九条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制定高速公路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体系,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第三十条 因恶劣气象条件、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原因致使高速公路不能正常通行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紧急情况下,管理人员可以先行处理,同时报告指挥调度中心,组织调度交通和区域分流。

 需要关闭高速公路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商定,通过公共媒体和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板等发布信息,关闭收费站入口,设置必要的交通分流疏导设施。

 关闭高速公路的原因消除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开通高速公路,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一条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6 需要通行高速公路时,收费站应当为执行现场抢险、救护任务的车辆开辟紧急通行车道。

 第三十二条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快速清障救援机制,接到清障救援信息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 高速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任务时,应当佩戴标志,持证上岗。

 用于高速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高速公路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专用车辆,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于就近的活动隔离栅进行掉头。

第三十四条 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时,行使以下职权: 

(一)调阅有关资料,调查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高速公路管理规定的行为,当场及时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理;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高速公路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排除,无法立即排除的,设置警示标志并通知负责养护的单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

(四)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依法履行高速公路养护义务。  第三十五条 高速公路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 第三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高速公路管理

7 机构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社会投诉、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 第三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所属高速公路监督检查人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发现高速公路监督检查人员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高速公路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热情服务,依法履行职责。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十一条规定,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养护高速公路,或者不执行高速公路的大修、中修和养护专项工程计划和方案,或者发生影响高速公路安全运行情况,不及时组织抢修或者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收费;责令停止收费后三十日内仍未履行高速公路养护义务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进行养护,养护费用由原经营管理单位承担。

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因未依法履行养护义务,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因受害人自身过错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分担相应的责任。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报送路况数据、路网信息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

8 令补报并给予警告。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高速公路大修、中修和养护专项工程项目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影响高速公路正常使用的,由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载货车辆拒绝接受检测强行通过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滞留车辆。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收费单位拒绝加入高速公路收费网络或者严重违反收费业务规范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案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高速公路不能正常通行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五条 高速公路收费单位对采用强行通过或欺骗手段逃交车辆通行费的,除补收车辆通行费外,可以加收一倍的车辆通行费。  第四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9  第四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八条

第八章 附 则

本条例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路政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速房建;质控;安全管理;资料管理;原材料检验;

一、房建工程产生

随着全国高速公路建设的全国联网,高速公路建设迅猛发展,继而,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应运而生,房建工程管理成为重中之重。

二、收费站、服务区组成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由收费站和服务区组成,收费站为高速公路与各个县城出入相接的枢纽,服务区为高速公路两侧,供行驶汽车临时休息、服务的人性化服务场所。现在有时为了突出各个县城特色,将收费站和服务区设计成仿古建或者马来西亚风格。收费站和服务区均独自各有一套供水、供电、供暖、排水系统,设在附属用房中,收费站突出收费系统,设有监控室、收费棚,收费广场、宿办楼等,服务区集餐饮、娱乐为一体,设有餐厅、超市、公厕、宿办楼、大车停车位、小车停车位、加油站、大车降温池、供服务区人员来往的地下通道、咖啡、茶座、连廊等。

三、监理机构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一般位于市、县城的较远区域,交通不太便利,造成原材料购置比较困难,又主要在野外,风沙比较大,这要求临建设施必须坚固。房建监理实行二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分别建立相应监理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监理办公室一般租住在县城,具有现代化办公场所,生活设施和交通工具。

四、原材料控制

房建原材料检验试验方面:

1、原材料检验试验频率:总监办试验室对主要原材料如钢筋、水泥、砂石、防水材料、电线、电缆进行3%~5%抽检,施工单位100%进行检验,驻地办进行30%抽检;

路政管理范文第5篇

一、探索与实践

2010年4月大王镇被确定为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以来,广饶县委、县政府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稳步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

(一)下放管理权限,扩大事权范围。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通过签订《委托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分两批将108项县级管理权限下放到了大王镇。下放发展改革方面12项、商贸财税方面20项、科技信息方面1项、建设城管方面10项、国土资源方面15项、劳动保障方面5项、规划方面9项、水利方面3项、安全生产方面5项、环境保护方面12项、交通方面12项、公安方面4项。

(二)调整规范机构编制,科学配置管理职能。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大王镇与大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行“镇区一体”管理模式,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内部机构合并设置,整合了管理资源,保证了职能行使统分结合、责权清晰一致。大王镇和大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设置6个党政工作机构和7个事业单位(不包括教育、卫生),核定行政编制60人、事业编制60人。大王镇与开发区领导交叉任职,共核定领导职数9名,其中大王镇党委书记兼任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副书记、镇长兼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三)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激发乡镇发展活力。一是扩大理财自主权。从2012年起5年内,以2011年大王镇财政上缴额度为基数,在大王镇境内实现的县及县以下税收超收部分由镇财政全额留成,2012年已返还3158万元;2012年大王镇辖区内形成的上缴省级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幅超过15%的部分261万元已全额返还;镇辖区内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属县及县以下部分全额返还镇级财政,2012年已全额返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53万元、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扣除政策性支出)332万元、耕地占用税12万元;2012年的镇辖区内征收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29万元和2013年以来的684万元也已全额返还。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省财政安排的2010—2013年改革试点镇和百镇建设示范行动示范镇专项扶持资金3850万元、2012年市试点强镇扶持资金500万元和县配套资金500万元已全额拨付大王镇,进一步助推大王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三是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在大王镇设立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支持金融机构和各类社会资本在大王镇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目前,大王镇域内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已发展到5家,国有或地方商业银行的分行或分理处共8家。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降低对大王镇的贷款利率,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现已执行基准利率,农业银行贷款由基准利率上浮30%降至10%。

(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用地支持。2012年共为大王镇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226亩,其中,落实上级下达计划指标90亩,单独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36亩。2013年,从广饶县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为大王镇6个项目安排用地指标305.2亩,其中,耕地299.7亩。积极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完成挂钩项目后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大王镇,对县政府调剂使用的给予大王镇每亩30万元的资金补偿。二是完善规划体系。指导编制并组织评审通过了《大王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确定了“镇区一体、四区统筹、三水飘带、七星棋布”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大王镇总体规划更加规范、科学。三是搞好人才服务。2012—2013年,共为大王镇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名,其中公务员17名,安全环保、市政绿化等专业技术人员13名;大力开展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依托山东大王职业学院成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实训基地,举办培训班458期,培训农民1.6万余人次,提高了参训人员技术技能素质,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育壮大了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队伍。

(五)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派驻机构设置和管理。一是理顺大王镇与县直职能部门派驻关系。县直部门所有派驻在大王镇的机构接受大王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实行条块结合、以乡镇为主的管理考核机制,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得镇党委同意;对工作不力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镇党委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建议。二是加强综合执法力量。根据大王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设立了县公安局大王分局、县环境保护局大王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王分局、县城市管理局大王分局,充分加强了大王镇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执法力量,提高了社会管理服务能力。三是创新执法机构编制管理。实行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3个分局人员编制由县级下划、人员和经费由大王镇政府负责的管理方式,强化了大王镇政府对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缓解了大王镇行政编制不足的矛盾。大王镇政府结合工作实际,探索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与治安巡逻、路政管理执法联动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城镇管理水平。

二、改革工作成效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政策的落实,激发了大王镇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促进了大王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一是镇域综合实力明显提升。2012年,大王镇实现生产总值196.9亿元,同比增长22.9%;镇级财政收入57753万元,同比增长32.7%;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199.5亿元,同比增长25.3%;固定资产投资120.7亿元,同比增长22.4%;高新技术产业产值695.3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57.4%。2013年上半年,大王镇实现生产总值125亿元,同比增长22%;镇级财政收入39491万元,同比增长30%;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693亿元,同比增长21%;固定资产投资60.1亿元,同比增长23.3%;高新技术产业产值441.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63.7%。二是新型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大王镇借助实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城镇管理服务的机遇,坚持抓重点促统筹,大力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精心打造一批城镇综合体,小城镇建设发生了巨大变化,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18平方公里,城镇化水平达到64.2%。三是社会管理能力明显增强。通过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优化机构设置,大王镇机构编制与人员配置更加合理,较好地解决了大王镇体制制约问题,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权限下放后,大王镇已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各类证件500多件,开展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等执法检查200多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80多起。四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着力打造绿色家园。建成了3万亩的高效生态林场,实施了600万立方米的大王水库建设工程,持续实施了“三网”绿化工程,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了46%。强力推进减排治污。提高新上项目环保门槛,排放、污染从源头上得到了控制;同时,新建了日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的镇第二污水处理厂,完成了橡胶、化工企业烟气治理,取缔并切实防止了“土小”污染企业死灰复燃。五是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投资350多万元建成了便民服务中心,涉及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城镇管理、民生保障、计划生育、财政惠民等32个领域127项县、镇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进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持续提高。2012年,大王镇农民人均纯收入13846元,同比增长15.7%。

三、困难与问题

(一)部分县级管理权限下放承接不够到位。受大王镇工作人员数量、专业知识结构及工作阅历经验等因素影响,部分县级管理权限下放承接不到位。下放的108项县级管理权限中,承接较好的有城市管理、劳动保障、规划建设、水利等4个方面,落实较好的权限事项有36项;承接一般的有商贸财税、国土资源、交通等3个方面,落实一般的权限事项有30项;承接较差的有发展改革、科技信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安等5个方面, 落实较差的权限事项有42项。尤其是建设工程监管方面的职权,因缺少相关的专业人员及设备,还不能完全独立行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公安方面的职权下放后,大王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社会治安任务更加繁重。大王镇常住人口已达15.7万人,规模以上企业103家,镇区面积已达18平方公里,而公安分局仅有17名正式干警,环保分局、安监分局、城管分局也各仅有1名公务员,因人员配备不到位,下放的权限还不能全面独立行使。

(二)资金、土地等发展制约问题依然突出。大王镇是典型的工业主导型乡镇,二产比例高,对中央、省财政贡献大,税收地方留成少,仅靠少量的省、市财力扶持和捉襟见肘的镇、县财力支持很难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和改善等各个方面快速发展需要。目前,广饶县正处于调整转型步伐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用地需求量大,而建设用地规模有限,上级下达用地指标少,建设用地供给与发展需求矛盾突出,难以拿出较多的土地指标用于大王镇建设。近年来,大王镇许多大项目、好项目因无法落地建设而外流,影响了大王镇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四、启示与思考

(一)扩大镇级管理权限是破解发展体制障碍之前提。努力破解乡镇发展遇到的体制障碍,是大王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试点工作中,通过下放县级管理权限,尤其是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行政执法权的下放,有效解决了大王镇责权不对等的体制制约难题,强化了大王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了大王镇经济社会发展。下一步,要继续做好下放权限的承接培训工作,确保大王镇发展所需要的县级管理权限承接到位、运行顺畅并发挥提高政府效能、降低运行成本、方便群众办事的作用。

(二)增强镇级财政能力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之保障。赋予乡镇相应财力,是大王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一项内容。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强化公共服务、促进民生改善,都需要镇级财政能力的增强。下一步,应继续调整优化镇级财政收入结构,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扩大乡镇理财自主权,以保持乡镇经济发展优势、发挥好乡镇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的基础,从而保障城乡统筹发展。

(三)政府管理和服务改革、前移是职能转变之要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政府服务前移,有利于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发展、方便群众,是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创新的直接体现。工作中,要结合县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事项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大王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权限事项促进作用大小情况、大王镇干部队伍情况及权限承接能力,依法、合理调整权限事项或权限下放方式,应下放的继续下放,该收回的予以收回,既防止因下放权限运行不顺畅、不规范而影响大王镇行政管理服务效能,又防止因大王镇承担过多的管理责任而增加行政管理服务成本。要认真总结大王镇执法联动机制建设探索经验,拓宽联动执法领域,尽快建立健全符合实际、高效迅捷的执法联动机制,集中各方力量,对镇辖区内的执法管理,实行联合行动、综合执法。要建立健全县、镇、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体系,研究探索大王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合理运行机制,着力推进政府服务前移。

(四)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是提高管理服务能力之支撑。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是大王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一项内容。大王镇机构编制与人员配置的优化和加强,为提高其管理服务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党政机构与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量与其所承担的诸多管理服务职责任务仍有差距,同时,随着县级管理权限的下放,县主管部门业务量减少,如何调剂使用好机构编制资源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要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向和要求,积极研究探索大王镇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措施和办法,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务员、派驻机构负责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评价考核机制,制定符合实际的奖惩机制,调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

关键词:大王镇 经济发达镇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路政管理范文第6篇

由于当今中国学校教育主要是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的课堂教学,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更为密切了。班级管理和课堂管理有一些共同的原则和行之有效的策略。

班级不仅是一个生活的共同体,也是一个学习的共同体,有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功能。学习共同体是指一个由学习者及其助学者(包括教师、专家、辅导者等)共同构成的团体,他们彼此之间经常在学习过程中进行沟通、交流,分享各种学习资源,共同完成一定学习任务,因而在成员之间形成了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人际联系。班级作为学习共同体和生活共同体,是在共享性的、协作性的学习活动中和社会生活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班级管理的效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个人的声望。优秀教师的声望往往先于他们的个人形象而广为传播。因此,同事之间的相互欣赏和支持就变得非常重要。每个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教师就要和学生一道制定班级的规章制度,并且在日后的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地予以强化。你要不断地检查学生对班规的理解情况,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

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班级成员之间的社会性互动对于知识的建构有极重要的意义,这其中有反馈、强化、修正、丰富、重组。班级作为学习共同体,对于满足学生的情感归属的需要、自尊和成就感,从而培养学生社会参与的意识和技能(诸如认真倾听、有条理地表达、吸纳他人的思想观点,勇于承认自己观点的缺陷和不足等等)都有其重要意义。

课堂管理是为了学生学术和人格发展,教师所采取的维护顺畅和有重点的活动流程的所有行动。教学的一个特征就是不可预测性,教师工作在一个学生行为每天都不同的环境中,一些难以预测的事件经常打乱教学的原有次序。而课堂只有是有秩序的地方,课堂的效率才能得到保障。

良好的课堂管理是有效教学的一个重要条件,有序而融洽和谐的班级氛围,是真正学习发生的智力背景。无论是课堂管理,还得班级管理考验的都是教师的领导力。教师的领导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人格特质。正如赞可夫所指出的:“教师这门职业要求于一个人的东西很多,其中一条要求自制。在你叫喊以前,先忍耐几秒钟,想一下:你是教师,这样会帮助你压抑一下当时就要发作的脾气,转而心平气和地跟你的学生谈话”。为学生提供满足需要的学习环境,不仅要阻止不负责任的行为,更要借助于人类的内部需要来鼓励学生投入高质量的学习。这就需要教师是一个能够鼓舞人和激励人的人。 作为一名教师,你应该关心学生的心理动机发展、社会协调和个人成长。你还必须留意学生的情感需要,因为它们不能完全与认知需要相分离。比较合乎理想的是,你要创造一个课堂学习共同体,你和你的学生在其中愉快地相互帮助以创造知识。

在处理与学生的关系时,你要努力做到公平。对不当行为必须一视同仁,不要计较犯错者是谁,而对所有表现良好的学生则要加以激励。尤为重要的是,要让你的学生相信,他们不会由于民族、种族或性别的原因而被另眼看待。每一个学生都享有免受骚扰和心理安全的权利,他们应当生活在不受他们威胁和敌对的环境和氛围中。

所有学生都需要知道老师是否公正地对待他们。一个教师是否公正地对待他们的信任就取决于学生的这种理解。当你的学生相信你是一个不公正的老师,他们就会失去上进心,就可能导致学业成绩的下滑。你也可能面临需要处理的更多的纪律问题。

当然,课堂管理不仅仅是一个教师如何与学生打交道的问题,一个课堂的公正问题,它还涉及课堂的环节与实施。如课堂小结,即课堂结束后扼要重述主要观点,从而帮助学生将新信息融入到连贯的、可理解的整体中。

良好的课堂管理有许多的原则,其中一条是“新生与严格要求相结合”。课堂应该成为有秩序和讲礼貌的地方。我常说:“课堂不是咖啡馆”,意思是课堂是神圣的地方,不能过于随便。在课堂里,师生之间要以礼相待。教师对待学生尤其不可过于随便,不可口无遮拦地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更不可用极端的语言当众批评学生。当课堂成为一个充满礼貌的环境时,学生不仅会感到安全,也能够提高学生的自尊和自制,许多纪律问题就可以行到避免。

课堂管理也有一些技能,如课堂上教师暂停教学而对已经学习的内容进行要点的归纳,以便帮助学生查验、思考刚刚介绍的知识与整个课节要点之间的关系的阶段性小结。这可以起到及时反馈和强化作用。还如为了改善学生行为,将行为不当的学生隔离开,使之影响其他人的行为最小化的课堂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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