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科学化范文

2023-09-17

社会治理科学化范文第1篇

一、建设法治社会的主要瓶颈和制约

(一)社会法治思想观念淡薄

由于我国长期受封建社会的影响,一方面,“官本位”思想非常严重,特权思想根深蒂固,领导干部乐于以人民的“父母官”自居、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权大于法、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干预司法无处不在;另一方面,我国人民“奴役思想”还有残留,民主法治意识淡薄,信访不信法、信大不信小、信上不信下。

(二)社会治理相关法律制度缺位

我国目前虽然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增强,我国的法律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备、制度规定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有关社会治理方面的公共服务立法、行政组织立法和社会组织立法还相对滞后,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需要加强和完善。

(三)当前社会治理任务繁重

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对公共服务和社会资源需求快速增长,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社会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突出;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频发,公共安全事件增多。社会治理问题又多又难,对法治社会建设提出了巨大挑战。

二、建设法治社会的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科学规划社会治理法律体系

第一,从立法上界定社会治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和规范立法的目的和任务,从源头上保障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能够有法可依。第二,加快社会治理领域立法进程,尤其要加大规范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力度,制定社会组织法和社区矫正法、社会稳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三,健全和完善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遵循社会发展、运行的客观规律,把握社会民生动态,更新社会治理理念、体制机制、运行方式,健全包括公众参与制度、信息公开与透明制度、社会治理应急处置制度、法律救济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基本程序制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一,加强政府职能体系的法制建设,实现政府职能运行的法治化。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社会组织很好地履行相应职能提供自由空间。第二,进一步推进政社分开。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管理分开,促进实现社会各类角色的合理分化,放开对社会组织在人事权、财政权等方面的控制,给予社会组织发展的主动权,还原社会组织应有的社会地位。第三,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更多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让社会组织发展成为真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激发社会活力。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第一,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护机制,为各利益主体提供充分的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平台,使各个利益主体的诉求能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进入公共决策过程,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能保障。第二,加强应急管理,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化解消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第三,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第四,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通过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查权,以司法独立促进司法公正,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完善的司法保护体系。

(四)培养全民法治意识

第一,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社会理念教育,使之树立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第二,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只有树立法治权威,才能确保权力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确保权利在法治的保障下行使。第三,确立规则意识和契约意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公民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理性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乡市委办公室)

社会治理科学化范文第2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矛盾凸显期,实现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一方面需要通过党和政府的柔性管理,通过党的群众工作来有效化解矛盾,消弭冲突;另一方面还需要从社会治理的实践出发,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科学看待秩序维护中的社会强制问题。

所谓的社会强制,是指政府职能部门运用强制性手段建立和维护社会基础秩序的过程。从社会和谐的基础出发,利益协调的重点是关照最弱势群体的利益。而我们知道,任何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占主要地位的主体,都不可能轻易让渡利益。而基于党领导国家推动社会发展的有效性,任何政党的制度化建设都需要强调制度框架内党的社会强制能力。首先,社会强制作为社会治理中化解矛盾,约束权力边界的技术性手段和制度化政策,在法治国家的目标下,本身可以被纳入法治范畴而加以规范。其次,技术本身的精细化和规范化,一方面使得社会强制具有了物质前提,另一方面也决定了社会强制的必然性。在一个精密庞大的管理体系中,技术的强制性要求规制人们的行为,并通过规制保障了人们的自由不受侵害。最后,社会管理创新和基础秩序维护的基础是对信息的有效获取,这个过程本身包含着对人们的行为强制,这种强制的道德基础恰恰是所有人公平地享有不被侵犯的权利。

危机情境下的社会治理我们在工业社会谈论社会和谐,必然绕不开危机情境。工业社会在提供人们极为便捷的交往和获取知识与财富的机会的同时,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也使得社会可能在转瞬之间失去其全部的秩序基础。中国人所具有的忧患意识和危机观念,可以保证这个伟大的民族在面对各种风险挑战中始终保有生机和活力。而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共产党对危机情境的科学认识和把握,也是从根本上避免社会失范和失序的重要领导力量。而我们对危机情境的把握,在实践上还需要有充分的人员、价值、物质、制度和政策的储备。

进入转型期以来,中国社会时发多发的群体性事件凸显了党和政府社会治理的能力要求。社会治理过程不同于日常的管理,更强调发挥党的领导与协调作用、政府的服务与管理作用,市场和社会的理性参与作用。在面对群体性事件时,不少学者强调危机管理,其实质在于强调危机控制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发育相对完备,社会群体本身对传统危机有着相对成熟的应激模式,能够在危机情境下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政府因此避免了承担危机引发的全部压力。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社会认为政府应该对危机的化解与克服负有更多的责任,因此提出危机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

在管理理念下,政府在处理危机的时候倾向于对事件本身的处理,危机应对的基本思路往往是将事态平息,较少考虑人们日常的利益或者价值诉求。危机的突发性和较强的扩散性,要求政府在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迅速采取措施将事件控制住,这个决策过程必然带有应急与强制特点。但是现代社会危机成因的复杂性和多元交互特点,决定了我们一方面需要紧急状态下的政府强制,另一方面基于防范和化解危机的需要,政府和社会更多的要在协调群体利益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中,通过有效的社会参与,避免危机促发要素的累积。即强制过程本身是保障社会良序和获取社会支持的过程。也正是基于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的基本战略。

促生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新体制中国社会正处于急剧调整和转型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带来的管理效能改变和制度调整,对社会整合能力构成了现实威压。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依靠国家强制来避免社会动荡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是从政党科学执政的逻辑出发,显然,这种带有应急强制色彩的管理过程,需要从理念到制度、方法都做出调适。一个时期以来,政府和社会都对压力型维稳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应该说,任何时期,维护社会稳定是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也是有利于改革与发展的。但是,仅仅依靠压力型维稳显然是难以实现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因此,实现社会和谐、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治理理念上需要转变思维,进而形成制度化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机制。一是把维护稳定建构在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尊重多元价值并形成科学价值引导机制上。中国传统的管理体制一直都存有协调的基因,但在具体运行中,通过权力运行遏制可能存在的社会不和谐因素,是有管理体制的必然趋向。二是肯定人们合理合法的利益及其追求利益的过程,并在多元主体中完善协商民主,梳理权力边界,实现利益表达的制度化。

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改革开放中,由于制度不完善,存在较为严重的利益分化甚至利益侵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形成了多元利益集团甚至特殊利益集团。这些集团极易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现实需要出发,试图左右改革开放的政策,甚至阻碍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完善利益表达机制,能够在信息相对完备的环境里,进行科学决策,协调各方利益和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三是确立社会稳定的综合指标体系。当前,中央政府维护稳定的原则和目标在科层制度下经过层层加压,会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和方式覆盖社会生活的全部领域。从组织行为学的视角分析,这一能力是任何政府和社会组织都期待拥有的。但是也要看到,若非制度完善和组织健全,这种快速传导的将稳定视为根本目标的维稳体系,会直接锲入传统管理框架,形成以行政手段为主导的政府强制过程。因此,需要在廓清社会稳定的基本内涵和表征的基础上,形成考核稳定发展的综合指标,而非维护稳定的压力指标。

例如,在许多地方将上访人数多少作为考核地方稳定的重要指标。这既否定了人民来信来访作为信息沟通的有效机制,也会造成地方通过人身强制或者花钱买平安来克服上访问题。因此,建构科学的维稳指标,是要从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原因入手,而非从社会失稳的表象入手。这才是克服急功近利表面光鲜,内里糟糠的必然的行政行为。实际上,

中央提出小康社会目标和中国梦思想,其落实过程必然在于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发展共识,进而规避利益侵害,实现利益和谐。这是有利于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但在实践中,各种不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直接耗蚀了科学发展观落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平台。这一点,尤其需要在执政过程中加以纠正。四是以法治为核心,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稳步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形成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同时也要看到,中国当前频发的群体性事件不能够简单视为权力滥用的结果,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社会民主有效发育中难以完全规避的现象。我们知道,撇开事件本身的非法性,近年来中国每年发生群体性事件超过10万起,而涉诉涉案涉访的各种事件多达200多万起。这些事件很大一部分是公民维权运动,这也是社会发育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组织形式。在正常情况下,社会通过组织化行动,在法治框架内寻求自身权利保障机制,并拥有监督权力的能力。也就是说,人民当家作主,本质上体现着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制度平台和物质保障。中国发展面临的各种问题,需要党引导人民在理性和与法治框架内逐步加以克服。

显然,仅就社会强制力而言,它体现着工业社会执政党的基本能力。但是同时也要看到,这种强制力是与社会理性和社会民主的实践息息相关的。我们知道,民主的前提是对自由的期待和对权威的尊崇,即政党能力必然体现为政党执政中约束自身和社会、推进发展的制度要求,体现为制度被权威执行和模范遵守。就社会和谐与人民幸福的要求来看,社会强制的过程必然具有以下道德意向和价值目标:每个人的合理合法的利益都应该得到维护和尊重,每个人实现自身利益和价值的过程都不能够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党和政府控制的公共资源,依系于法律向全体人民公平开放。

社会强制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其所内蕴的善的追求和制度的逻辑是这种力量有效施行的基础。援引康德的一句话: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于社会良序的维护,以及对于公共利益和制度权威的尊崇始终是并行不悖的。

社会治理科学化范文第3篇

崇川区是南通市的主城区,“十二五”以来,经济总量翻番,城市规模和品质也有了较大提升。但随着群众工作的不断深入,来自基层的种种隐忧和危机却时时困扰和警醒着我:

一是城市更大了,但服务群众的距离远了。现在一个城市社区平均1平方公里上万居民,社区就十几名干部,下面居民小组又大多是空的,人少事多,与群众靠不近、贴不紧,服务做不实,关系也疏远。二是人口更密集了,但引导群众的本领小了。居住小区虽然人口密集,但居民之间少了守望相助的人际交往,认同感、归属感下降,有时一条网络信息可能就会一呼百应,而我们却百呼不应。大家普遍感叹,群众工作的看家本领不灵了。三是社会更多元了,但凝聚群众的能力弱了。现在阶层分化,诉求多元,各种矛盾日趋复杂,但基层的组织动员能力弱化,协调各方利益矛盾时往往是孤军奋战,常陷入前后夹击的困境,有时甚至连做好事也得不到好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以党建为核、服务为本、法治为基、德治为魂,从基层基础做起,探索善治、法治、德治、自治“四位一体”的社会治理创新,具体有四个方面的做法:

(一)做实基层服务彰显善治。要做实基层服务必须有扎实的基层组织基础。主要落在三个“实”字上:首先,党建引领的核心要强而实。健全社区党组织-邻里街坊党支部-楼幢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党组织网络;配强党组织书记,组织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认领服务岗位。

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开展“大走访”,走访入户全覆盖,服务群众解难事,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二是社区服务的功能要全而实。2009年以来投入10多亿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106个社区实现600㎡以上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中心按“一校两厅四室”标准,配备60余项服务功能。从前年开始,建设2000㎡左右升级版社区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三是邻里街坊的组织要细而实。从2012年开始,着眼做细网格、做实居民小组,按每300户左右组建了邻里828个、沿街每300米左右建立了街坊208个,并以设一个服务处、配一名专职社工、组一个理事会、建一支服务队、拨一笔经费“五个一”的要求,做实服务群众的最小单元。

(二)做优公共服务践行法治。依法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石,为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三个服务:一是全科化的便民服务。将区街两级72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下沉社区,社区设置全科服务窗口,全科社工持证上岗;全面推行党员干部群众事务代理制,让群众在最靠近的地方得到最需要的服务。二是综合化的执法服务。将城管、建设等9个部门143项执法职能和力量综合起来,沉到街道,落到社区,第一时间更有效地解决群众身边的烦扰事,中央编办现场会组织观摩推广。三是平台化的法治服务。社区健全“一办一委三室”法治服务平台,社区警务室达到国家一级警务室标准,为每个社区聘请一名执业律师每周到社区免费服务。首创的社会矛盾大调解形成品牌,快乐调解俱乐部、周末法庭、少年法学苑等一批社团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制服务。社区治安安全感(98%)和法治环境满意率(96%)位居全省前列,刑事案发率连续八年下降。

(三)做强志愿服务倡导德治。把开展志愿服务作为倡导德治的主抓手。关键靠三方面支撑:一是靠社团支撑。2010年起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兴趣爱好、参与管理三大类社区社团建设,现已有社区社团2214个,志愿服务队伍3200支,注册志愿者15.5万人;开展千家社团服务万户居民活动,开发服务项目600余个,每年服务超20万人次。二是靠典型引领。通过“一榜双评三讲”挖掘宣传身边典型,涌现出“孙爷爷谈心室”“巾帼挽霞”等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先进典型。三是靠激励推动。开展公益社团助力计划,每年区财政对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提供2000多万元扶持;出台《志愿者星级评定及嘉许办法》,实行公职人员志愿服务计时制。

(四)做精评议服务促进自治。把组织群众议服务事项、评社区干部、选身边典型作为基层自治的主要内容。具体做到三个有:一是评议有团队。每个社区都组建群众评议团,既组织群众开展议事,又代表群众评价服务。今年以来就组织评议活动600余场次,议定社区民生实事480项、推举身边好人500余人次。二是议事有规章。制订群众评议实施细则,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采取群众点单-邻里议单-干部领单-社区评单-公示晒单“五单”法,每年在社区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1000多个。三是结果有运用。把群众评议结果与社区干部以及下沉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近年来群众认可度高的17名社区书记提拔到科级领导岗位。

2016年8月李书记来到我区社区视察指导,循循告诫我们,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心落在基层、根基扎在基层。这些年的探索实践使我们深深感受到,这不仅是李书记的殷切要求,

更是实现社会良治的根本所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带来了三个可喜变化:

一是从“对手”多到“帮手”多。全覆盖的邻里街坊组织增强了群众基础,上千个社区社团成为团结带领群众的纽带。近五年,我们开展群众全程参与的阳光征收,拆迁房屋800多万㎡,动迁居民近2万户、非居5600余家。拆迁量成倍增加,但因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却下降35%。

二是从“被动”多到“主动”多。邻里自理、街坊共治推动“要我做”逐步变成“我要做”。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我区作为全市的主考点,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等测评得分不断提高,名列全省前茅,这主要源自邻里街坊、志愿社团及十万名志愿者主动参与。

三是从“看法”多到“办法”多。通过群众议事把各方的意见转化成解决的方案。最近三年,实施22个老小区1200多幢楼宇综合改造,拆除违建100多万㎡,关停全部24家化工企业、47家印染企业和23家养殖场,没有引发一起群体性不稳定事件。

社会治理科学化范文第4篇

崇川区是南通市的主城区,“十二五”以来,经济总量翻番,城市规模和品质也有了较大提升。但随着群众工作的不断深入,来自基层的种种隐忧和危机却时时困扰和警醒着我:

一是城市更大了,但服务群众的距离远了。现在一个城市社区平均1平方公里上万居民,社区就十几名干部,下面居民小组又大多是空的,人少事多,与群众靠不近、贴不紧,服务做不实,关系也疏远。二是人口更密集了,但引导群众的本领小了。居住小区虽然人口密集,但居民之间少了守望相助的人际交往,认同感、归属感下降,有时一条网络信息可能就会一呼百应,而我们却百呼不应。大家普遍感叹,群众工作的看家本领不灵了。三是社会更多元了,但凝聚群众的能力弱了。现在阶层分化,诉求多元,各种矛盾日趋复杂,但基层的组织动员能力弱化,协调各方利益矛盾时往往是孤军奋战,常陷入前后夹击的困境,有时甚至连做好事也得不到好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以党建为核、服务为本、法治为基、德治为魂,从基层基础做起,探索善治、法治、德治、自治“四位一体”的社会治理创新,具体有四个方面的做法:

(一)做实基层服务彰显善治。要做实基层服务必须有扎实的基层组织基础。主要落在三个“实”字上:首先,党建引领的核心要强而实。健全社区党组织-邻里街坊党支部-楼幢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党组织网络;配强党组织书记,组织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认领服务岗位。

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开展“大走访”,走访入户全覆盖,服务群众解难事,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二是社区服务的功能要全而实。2009年以来投入10多亿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106个社区实现600㎡以上公共服务中心全覆盖,中心按“一校两厅四室”标准,配备60余项服务功能。从前年开始,建设2000㎡左右升级版社区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三是邻里街坊的组织要细而实。从2012年开始,着眼做细网格、做实居民小组,按每300户左右组建了邻里828个、沿街每300米左右建立了街坊208个,并以设一个服务处、配一名专职社工、组一个理事会、建一支服务队、拨一笔经费“五个一”的要求,做实服务群众的最小单元。

(二)做优公共服务践行法治。依法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石,为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三个服务:一是全科化的便民服务。将区街两级72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下沉社区,社区设置全科服务窗口,全科社工持证上岗;全面推行党员干部群众事务代理制,让群众在最靠近的地方得到最需要的服务。二是综合化的执法服务。将城管、建设等9个部门143项执法职能和力量综合起来,沉到街道,落到社区,第一时间更有效地解决群众身边的烦扰事,中央编办现场会组织观摩推广。三是平台化的法治服务。社区健全“一办一委三室”法治服务平台,社区警务室达到国家一级警务室标准,为每个社区聘请一名执业律师每周到社区免费服务。首创的社会矛盾大调解形成品牌,快乐调解俱乐部、周末法庭、少年法学苑等一批社团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制服务。社区治安安全感(98%)和法治环境满意率(96%)位居全省前列,刑事案发率连续八年下降。

(三)做强志愿服务倡导德治。把开展志愿服务作为倡导德治的主抓手。关键靠三方面支撑:一是靠社团支撑。2010年起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兴趣爱好、参与管理三大类社区社团建设,现已有社区社团2214个,志愿服务队伍3200支,注册志愿者15.5万人;开展千家社团服务万户居民活动,开发服务项目600余个,每年服务超20万人次。二是靠典型引领。通过“一榜双评三讲”挖掘宣传身边典型,涌现出“孙爷爷谈心室”“巾帼挽霞”等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先进典型。三是靠激励推动。开展公益社团助力计划,每年区财政对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提供2000多万元扶持;出台《志愿者星级评定及嘉许办法》,实行公职人员志愿服务计时制。

(四)做精评议服务促进自治。把组织群众议服务事项、评社区干部、选身边典型作为基层自治的主要内容。具体做到三个有:一是评议有团队。每个社区都组建群众评议团,既组织群众开展议事,又代表群众评价服务。今年以来就组织评议活动600余场次,议定社区民生实事480项、推举身边好人500余人次。二是议事有规章。制订群众评议实施细则,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采取群众点单-邻里议单-干部领单-社区评单-公示晒单“五单”法,每年在社区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1000多个。三是结果有运用。把群众评议结果与社区干部以及下沉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近年来群众认可度高的17名社区书记提拔到科级领导岗位。

2016年8月李书记来到我区社区视察指导,循循告诫我们,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心落在基层、根基扎在基层。这些年的探索实践使我们深深感受到,这不仅是李书记的殷切要求,

更是实现社会良治的根本所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带来了三个可喜变化:

一是从“对手”多到“帮手”多。全覆盖的邻里街坊组织增强了群众基础,上千个社区社团成为团结带领群众的纽带。近五年,我们开展群众全程参与的阳光征收,拆迁房屋800多万㎡,动迁居民近2万户、非居5600余家。拆迁量成倍增加,但因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却下降35%。

二是从“被动”多到“主动”多。邻里自理、街坊共治推动“要我做”逐步变成“我要做”。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我区作为全市的主考点,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等测评得分不断提高,名列全省前茅,这主要源自邻里街坊、志愿社团及十万名志愿者主动参与。

三是从“看法”多到“办法”多。通过群众议事把各方的意见转化成解决的方案。最近三年,实施22个老小区1200多幢楼宇综合改造,拆除违建100多万㎡,关停全部24家化工企业、47家印染企业和23家养殖场,没有引发一起群体性不稳定事件。

社会治理科学化范文第5篇

一、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领导责任制是综治工作的龙头,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我们继续坚持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全市综治工作会议和后,我局召开党组会,科长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迅速安排部署,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局长与分管局长、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分管局长与各科(室)签订责任书,使责任真正落实到了人头。同时,积极开展了人事部门参与综治的宣传工作,共向社会散发《组织人事部门要落实好综治先进个人的待遇》、《组织人事部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综治部门参与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干部的制度》等宣传单2000多份。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五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发挥人事部门在综治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人事部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个领导部门之一,人事部门承担政府系统干部任免、考核、奖惩、工资晋升等职能,为了有效发挥人事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我们按照市综治委有关文件要求,以文件形式印发了人事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制定了在奖惩、任免、工资晋升等项工作中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的具体操作办法,对抓综治工作不力,综治年度考核不达标或年内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及领导取消其年内集体评先奖励资格,在治安状况未好转前取消其主要领导的晋级资格。对一般干部,我们按照责任到人的原则,把奖励、任免、工资晋升人员名单全部报综治委审查,对出现综治方面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在奖励、晋职、调资等方面,该取消的取消,该降级的降级,积极维护综治委的一票否决权。

三、维护社会稳定,做到执行政策到位 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全市经济发展,稳定是前提。为此,我们始终把搞好人事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高度来抓。特别注意公开办事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来信来访方面的落实工作,尽可能将人事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在落实公开办事制度方面,市县两级人事部门都聘请了人事工作监督员,对各项人事工作办事程序、办事纪律的执行情况及工作人员廉洁情况、服务质量进行监督,通过各种形式将各项人事“热点”工作的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知情,自觉接受监督,有效抑制了“暗箱”操作引起的不安定因素。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我们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人事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及《人事行政执法过错追偿制度》,明确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要求、执法过错追偿等项内容,增强了全局同志依法行政意识。在搞好来信来访工作方面,我们严格执行各项人事政策,有效防止了上访告状现象。军队转业安置工作从保持军队稳定,维护安定团结大局出发,按照指令性安置与双向选择相结合,宏观控制编制与微观对口安置相结合,认真落实专项指标的原则,基本上做到了部队、单位、个人三满意。

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2001年6月以来,全国部分省、市和我省部分地(市)的部分企业军转干部陆续赴京、赴省聚集上访,并联络我市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参与上访。2003年,我们继续按照省、市的组织部署,加大防范和教育力度,并组织力量对全市1101名企业军转干部进行登记摸底,在市公安局和安全局的大力配合下,我们实行昼夜轮流值班,对重点人进行重点防范,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多次上访事件的发生。同时,在财政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拨出专款189万元,对拖欠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工资进行了补发,及时地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在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多次赴京、赴省聚集上访的人员中,我市始终无一人参与。为此,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多次对我们的工作给予表扬。

社会治理科学化范文第6篇

六大,全面奔小康,公安怎么办”的大讨论活动。笔者认为要回答“公安怎么办”是一个十分宽泛的问题,在当前公安机关贯彻十六大一个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找准公安机关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位置,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专门机关,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明确提出,一方面,历史地给公安机关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必须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座标系中准确定位,必须不遗余力地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积极地贡献,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跨跃式发展,促进现代文明的全面进步。

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内涵

马克思主义认为,文明一般是指人类社会的进步状态,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成果。政治文明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活中相对于政治蒙昧和政治野蛮而表现出的一种政治进步状态和发展程度。它包括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等多方面内容。其中政治意识文明是政治文明的精神状态,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规范要求,政治行为文明是政治文明的外在表现,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和精髓在于政治制度文明。

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由此可见,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主要包括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三个方面的内容。

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全面发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者缺一不可,物质文明处于“三个文明”建设的中心和基础地位,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基本的政治方向和必要的政治环境,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三者互相作用,构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部内容。

二、公安机关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大有可为

政治即对国家的治理。警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公安机关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物质表现之一,公安机关的功能和角色行为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部份现实表现。切实作好公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的平稳,既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内容,也是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巨大贡献。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将对新时期公安工作的基本任务慨括为:“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因此,结合三大基本任务,公安机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大有可为。

(一)不遗余力维护和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方向和性质具有决定意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保证。离开了党的领导,就谈不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因此,公安机关在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面前,必须与时俱进,突破创新,必须不遗余力维护和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在公安实践中,就是要不遗余力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充分利用宪法和各种法律武器,同一切危害政治稳定的活动进行不妥协、完全彻底的坚决斗争,同一切国际国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进行不妥协、完全彻底的坚决斗争,建立和完善适宜新形势下稳定工作需要的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维护稳定的预警机制。对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重点人头的新动向,对不稳定因素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超前预警,把各种群体性事件处置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二是要建立完善快速处置机制。做好稳定工作,必须从可能出点事、甚至出点大事着眼,从力争不出事、确保不出大事去努力,认真分析和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从思想上、组织上、力量上、法律武器上、工作措施上做好充分准备,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要迅速出动,妥善处置,把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降低程度。三是建立和完善稳定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将稳定工作的责任层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的追究,对不安定因素未及时发现、发现后不及时消除、不报告的,对因责任不明、疏导缓解不力或处置不当,造成发生影响稳定事件或致使事态扩大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建立和完善反恐工作机制。对各种恐怖活动,公安机关必须保持高度的警觉,要通过加强反恐怖情况信息工作,加强专门力量和基础建设,制定和完善反恐怖活动预案,立足预防、主动打击、高效处置可能出现的各种恐怖苗

头和活动,防止恐怖事件造成危害。五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同“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斗争的工作机制。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只有这样公安机关才能完成好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神圣使命,社会主义江山才能永不变色,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不断地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二)维护和促进社会主

义民主。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键是实现政治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当家作主是具有实质性内容的政治原则和政治形式。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必须靠健全的政治运行机制来保证,靠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来保证。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健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不懈努力。必须全力维护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切实保护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制度的落实。要切实维护最大人民群众以各种形式、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权力,确保各级人大和人民政协工作的正常运转。公安机关必须对破坏这些民主制度的活动进行及时、坚决而有力的打击,同时,要切实克服特权思想,依法保障宪法赋予人民群众的各种权力和自由,切实尊重和保护人权。必须积极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歧视,依法正确处理涉及民族问题的治安问题和其他纠纷。要积极支持和促进国家宗教政策的落实,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依法协助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犯罪”,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作为基层公安机关,我们除了肩负着以上任务以外,还应当重点突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这一重点,为扩大基层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多做贡献。一方面,要依法支持人民群众直接管理公众事务和公益事业,另一方面,要把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同治安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积极支持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的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农村治保组织和城市社区警务,在维护基层民主政治中的重要作用。只有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健全并落实了,公安机关完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历史使命,才有了可靠的政治制度保障。

(三)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维护社会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要努力争做遵守、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楷模,必须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我国宪法和法律,推动和促进全民的法律意识的提高,模范地遵守和积极地维护我国宪法,在一切执法活动中严格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办事,在一切执法活动中充分地体现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誓死捍卫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尊严,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切实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勇敢而全面的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司法监督,勇敢而全面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正与正义,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做出贡献。只有这样,公安机关才会不辱“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使命,人民群众才可能真正实现安居乐业。

三、当前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

设中努力的方向

当前,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应当按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以完善相关制度为轴心,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个方面切实加大工作力度。

(一)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必须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进俱进的思想路线,从培养良好的政治意识文明做起。

从文化观念上说,政治文明体现的是进步的政治思想和政治道德,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进俱进的思想路线,就集中的体现了当今中国最先进的政治思想和政治道德追求。所谓解放思想就是要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指导下,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而实事求是是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所谓与时俱进是指时代在发展在变化,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工作思想和工作方法,必须随着特定时代特征、客观环境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当代社会随着科技发展、信息涌流,尤其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使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生着巨大的变化,长期以来我们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那一套公安工作思维方法以及公安活动形态等都明显地不适应时代发展变化的需要。在这个特殊的变革时期,在社会治安方面也出现了不少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这就需要我们以“三个代表”为指针,按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从有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有利于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因时而变、因势而变、因情而变、因境而变,面向实践,研究问题,大胆探索,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摸索、总结和形成一套适合市场经济、适应WTO等新形势、新条件下的公安工作的新思想、新观念乃至建立新的理论,并把摸索、创新过程中总结出的一系列好经验、好作法,用制度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使之形成一套良性公安工作机制,在公安事业中永葆生生不息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与时俱进的创新活力,从而,不断深化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公安活动、公安工作规律的认识,不断培养和提高人民警察政治思想素质和政治道德品质,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

(二)公安机关必须在廉洁、统

一、高效的原则指导下,按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切实改革和加强公安组织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要有一套与政治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组织制度和建设制度。当前,为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公安机关必须切实改革和加强公安组织建设。

一是必须坚持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的公安工作原则。这是政治建警的必然要求,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公安机关才能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法律赋予的公安机关权力的正确运用;同时,党的领导是公安决策正确性的根本保证;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需要党的领导去动员、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因此,公安工作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二是突出党的先进性,切实改善和加强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建设,不断为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这是政治建警十分重要的内容。公安机关内部各级党委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以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尤其要加强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员民警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是积极深化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与司法体制的改革。按照国务院机构的要求虽然公安机关在有较大的进展,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社会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必须进一步深化这方面的工作,要按照统

一、高效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深入开展行政体制的改革,优化人员结构,实行权责统一。公安机关作为刑事司法机关,也应当与检法等司法部门协调动作,深化司法制度的改革,逐步实现司法与行政事务相分离,以促进和保障社会公正与公平的最大限度的实现。

四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改善公安机关用人机制,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条件。人才问题是关系公安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其决策层,应当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和强烈的人才意识,要有爱才之心,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艺。选才用人一定要以公安事业为重,打破选人用人中论资排辈的观念和作法,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安民警的各种激励机制和政治保障、工作保障、警务后勤保障机制,从而进一步焕发出公安民警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在完成“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中建功立业的热情和积极性。

五是大兴调研之风,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江泽民同志指出:“正确决策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特殊的变革时期,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体制改革正全力推进,在社会治安方面也出现了不少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因此,公安机关的各级决策层要从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等方面的决策机制入手,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腾出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对事关公安工作改革和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切实解决公安机关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各种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三)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规范一切公安工作的运行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对改进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工作作风建设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结合实际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首先,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改进公安工作作风建设,核心在于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是党和政府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必须时刻铭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因此,必须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在一切公安工作中,利用一切机会依法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公安工作的实践中,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为人民谋利益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其次,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制度办事,推动和促进依法治国。江泽民同志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在新形势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就要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因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必须带头遵守、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在所有公安实践活动中,一切依法办事、一切按制度办事,为全体公民做出依法办事的表率,努力成为依法办事的先锋和楷模;要克服特权思想,严格执行人民警察“五条禁令”,严格执行人民警察的“八大纪律十项注意”等各项工作纪律,令行禁止;增强人权意识,在一切公安执法活动中,要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坚决抵制和反对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不相容的东西。

再次,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十分重要的内容。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谨、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摆正权力和责任的关系,坚持勤政为民,忘记了责任和义务,失去了责任感,就会滥用权力。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必须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牢固树立“权力就是奉献”观念,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定理想信念,培养高尚情操,不为名所劳,不为利所惑,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与人民同甘共苦,永葆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公安机关要在切实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种社会监督的同时,切实加强内部的权力监督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作,保证权力在有效的监督之下。人民警察在一切公务活动中都要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同时,公安机关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公安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切实以公安机关廉政建设的成果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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